汇票的背书
汇票的背书
汇票的背书李绍章背书,是持票人以让与票据上权利之意思,或其它目的,而记载于票据背面,并签名于上,所进行的要式的附属票据行为。
可见,背书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分。
形式意义上的背书,单纯指在汇票背面书写即签名之行为;实质意义上的背书,包括形式意义之诸内容及转让票据上权利之意思表示。
在我国大陆票据法理论上,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
在我国票据立法上,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票据法之所以设置背书制度,是由票据作为流通证券的性质决定的。
票据要发挥其功能,就必须流通;票据要流通,就必须保证其能自由转让,而票据背书则是一种重要的转让方式。
根据背书的定义,背书基于出票而来,所以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主要目的在于转让票据权利,与出票目的在于创设权利有所不同。
背书也有为其它目的而为之者,例如委托背书、设质背书等非转让背书。
在背书关系中,为背书行为的持票人称背书人,从背书人处接受汇票的人称被背书人。
一、背书的种类背书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
通常首先依背书的目的性质,将背书分为实质背书和形式背书。
在实质背书中,又分为一般背书和特别背书。
在形式背书中,又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设定质权背书。
1.实质背书。
实质背书,又称为转让背书,是以票据权利的转移为目的,在实质上具有权利转让效力的背书。
实质背书可以分为一般背书和特别背书。
一般背书是以实现票据上权利的转让为目的、且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背书内容,进行完整的背书记载的背书;特别背书是一般背书以外的、在背书记载及背书人等方面有特别情况的背书。
在我国票据法上,特别背书主要包括:①限制背书,即在背书中附加某些特别的记载,从而对票据的转让效力给予一定限制的背书。
②回头背书,即以先前已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义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③期后背书,即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
汇票背书案例
2007年5月4日,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品牌某型号电脑50万台,每台价格为12000元,货款总价额6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之前,交货地点为乙公司,由甲公司将全部合同标的物送至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当在合同签定后10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先支付首批货款28万元。
2007年5月10日,乙公司从其开户行工商银行某市分行城东办事处开出一张面额为28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为收款人,付款日期为2007年6月25日。
乙公司在汇票上加盖了“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印章。
甲公司收到汇票后,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送至乙公司;随后为了偿还丙公司的30万元欠款,就将面额为28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经背书单纯交付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在银行取得付款。
乙公司在始终没有得到甲公司履行合同又没有退还汇票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29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甲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的行为无效,并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返还汇票,由此造成的原告损失由被告承担。
(1)“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2)甲公司的汇票转让行为无效。
(3)甲公司在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返还28万元票款或汇票,并赔偿乙公司其他损失。
承兑汇票背书证明
承兑汇票背书证明第一篇:承兑汇票背书证明证明xxx营业部: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x张,票号为:xxx,票面要素如下:出票日:xxx年x月x日到期日:xxx年x月x日出票人全称:xxx出票人账号:xxx收款人全称:xxx收款人账号:xxx票面金额:xxx(大写)我公司在背书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操作不慎,在盖骑缝章和被背书人章时,印鉴章盖得模糊不清楚,情况属实,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请贵行给予办理,谢谢!特此证明xxxxxx年x月x日第二篇:承兑汇票背书证明承兑汇票背书证明xx承兑行:我公司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号码为xxxxx,金额为xxxxx元,该票据流转情况如下:xxx---xxx---xxx---我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背书写错字,误将x字错为x字,特此说明,请贵行到期付款,由此造成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预留银行全印鉴xxx公司(公章)年月日最好联系出票行因为写错字每个银行要求出的证明不一样xxxx行(票面上付款行写的是什么名称就写什么名称):兹有贵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xxxxxxxxx;票面金额:xxxx万元整(¥xxxx00.00元);出票日期:xxxx年xx月xxx日;到期日期:xxxx 年xx月xxx日;出票人:xxxxxxxxx;付款行全称:xxxxxxx;收款人:xxxxxxxx。
我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xxxxxxxxxx时,由于财务人员疏忽,被背书人栏书写时误将“x”字写成“x”字,特此证明,并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望贵行到期解付为盼。
(空白处加盖背书所使用的预留印鉴,如:财务专用章,法人或经办人名章等) 您公司名称(上压公章)xxxx年xx月xxx日有张承兑快到期时,到银行办理,不小心把背书人写错,本应填写第个1背书人的位置,不小心写了第2个被书人,我刮了后,重新填写的,但是到期的时候,付款行将票给退了回来!该怎么办啊?是不是找我写错那两家背书人给予证明啊?如果他们拒绝给证明怎么办啊??答:首先问承兑银行是不是写错名称的单位的前一家出证明.证明按以下格式(证明) xx银行xx支行:由我单位,xx公司背书转让给xx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右上角号码)出票日期:贰零零陆年零贰月贰拾肆日出票人全称:xx公司收款人全称:xx公司出票人账号:xx收款人账号:xx付款行全称:xx银行xx支行收款人开户银行:x行出票金额:xxx元(大小写)汇票到期日:贰零零陆年零伍月贰拾肆日(要记载票面上所有的信息)在填写粘单的被背书人“xx公司”时,字体书写不规范(或将xx单位误写成xx单位),现本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负全部责任.特此证明!xx公司(要该单位公章及全部的财务印鉴章)20XX年6月6日如果单位离你们不远的话自己去找吧,这样速度快一些,单位地址及电话一般都能在网上查到,去之前先打个电话,把事情跟财务人员说清楚,请他们帮忙,一般都会帮助的,我找了三家单位,都很快出了证明,证明最好你写好了,直接让他们盖章.a公司欠我款,从a公司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这张汇票已经背书了一次了,后面已盖某某公司的财务和法人章。
会计经验: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吗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汇票如果其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必须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转让给没有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
在背书时,背书人必须在银行汇票第二联背面背书栏填明其个人身份证件及号码,并签章,同时填明被背书人名称,并填明背书日期,被背书人按规定在汇票有效期内,在被背书人一栏签章并填制一式二联进帐单后到开户行为办理结算,其会计核算办法与一般银行汇票收款人相同。
兑付行收到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下同)交来的汇票及解讫通知后,应进行认真的审查。
对于在银行开户的收款人,银行主要审查: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同时提交;汇票上的收款人是否为该收款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收款人盖章(或被背书人)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是否与进帐单上的收款人名称相符;汇票上的印章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汇票上的金额是否由统一订制的压数机压印,与大写的汇款金额是否一致;汇票本身是否真实,有无防伪标志,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有无涂改;汇票的付款期是否超过;实际结算金额是否在汇款金额以内,与进帐单所填写的金额是否一致,多余金额的的结计是否正确等等。
对于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除了审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审查收款人的身份证件、收款人在汇票上的背书以及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发证单位。
审查无误后,银行即会办理有关结算业务。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支票(汇票)背书格式及方法
支票(汇票)背书格式及方法3、补充:现金支票收款人只能是出票人(单位),而去提款兑现的却是其他个人,所以要由收款人背书(反面盖人(可以是本单位的人,也可是外单位的人),并写上提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提现。
转账支票通常是直接开给收是单位),因此只需要在正面盖上预留印鉴章即可。
如果收款人需要背书给第三方收款人,也可在背面背书给第三支票最多可以背书三次。
现金支票是正反都盖章,开出的转账支票是正面盖章,收到的转账支票是反面盖章(不论上图),收到的需粘贴单的是反面盖两次你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印章可以去银行再盖,慎出错!)直接去银面需要盖贵公司的印章,假如你支票开好给收款人,让收款人自己去银行托收的话,你只要盖正面的章,背面由收2、背书区用完需连续背书的,可附黏贴单(粘贴单要对准粘单线粘贴,不能压住线.并在粘单与银行的制式单),黏贴单盖章处为第一被背书人。
4、盖章方法:现金支票,在正反两面同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法人章(即银行预留印鉴);转帐支票,在和企业法人章。
盖章时要注意:章一定要清晰,不能有缺角、毛边等情况,盖章时不要晃动,用力按下后垂直抬起处。
正面盖财务章及法人章时上不能压住金额,下不能压住支票下面的一排乱码。
(转账支票用途:一般填写货款1、支票背书式样如下:注意大小写(月份要求1,2 ,10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 前加零,10,20,30 前加零;日章清晰整洁、文字书写规范无涂改、支票不能有折痕、背书连续无涂改、有无支付密码等。
(汇票背书大体相同,及方法,所以要由收款人背书(反面盖的印鉴章即是背书章)给提款提现。
转账支票通常是直接开给收款单位(不能是个人,只能方收款人,也可在背面背书给第三方,依此类推,同一张转账收到的转账支票是反面盖章(不论转手几次,背书需连续,见去银行再盖,慎出错!)直接去银行转账给对方的话,正反两话,你只要盖正面的章,背面由收款人盖!粘单与支票上盖骑缝章(财务章及法人章).粘贴单要用银行预留印鉴);转帐支票,在支票正面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时不要晃动,用力按下后垂直抬起。
对外贸易汇票背书流程
对外贸易汇票背书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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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对外贸易汇票背书之前,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
商业汇票质押背书流程
商业汇票质押背书流程
商业汇票质押背书流程是指将商业汇票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作为借款担保的一种方式。
该流程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1. 汇票所有人与质押人协商:汇票所有人与质押人就质押背书事宜进行协商,包括质押利率、质押期限等相关条款。
2. 准备质押文件和合同:质押人准备质押文件,其中包括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等资料。
3. 办理质押手续:质押人将质押文件提交给汇票所有人,并一同办理相关质押手续。
这些手续包括填写质押登记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4. 完成质押登记:质押人的质押文件被提交给当地银行或有关机构进行登记。
质押登记的目的是确认质押的合法性并保护利益双方的权益。
5. 确认背书权益:汇票所有人确认质押人在质押合同中的背书权益。
背书权益包括在汇票到期时,质押人有权获得汇票相应金额的权益。
6. 监管质押过程:银行或有关机构对质押过程进行监管,以确保质押手续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监管机构会对质押文件和质押登记进行审核,确保所有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7. 汇票到期时的清偿:在汇票到期时,如果汇票所有人无法按时清偿,质押人有权以质押的汇票为担保向有关机构申请清偿。
商业汇票质押背书流程包括协商、准备文件和合同、办理手续、质押登记、确认背书权益、监管质押过程以及汇票到期时的清偿等步骤。
这一流程确保了质押背书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在商业交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简述汇票的背书和承兑
简述汇票的背书和承兑
汇票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委托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时支付汇票金额给持票人的行为。
背书人成为背书人,被背书人成为持票人或收款人。
背书时,必须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注明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名称。
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也可以直接向付款人请求支付汇票金额。
汇票的承兑是指付款人对汇票进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时支付汇票金额给持票人的行为。
承兑人成为承兑人,持票人成为收款人。
承兑时,必须在汇票正面签名,并注明承兑日期。
承兑后,付款人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必须按照承兑的承诺在汇票到期时支付汇票金额给持票人。
在汇票的背书和承兑中,签名是非常重要的。
签名必须与持票人的身份相符,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背书和承兑必须在汇票有效期内进行,否则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是汇票背书转让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什么是汇票背书转让1.背书交付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
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
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
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
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
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手把手教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注意事项
56 | 中国商人CBMAG手把手教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注意事项文/高原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背书是通常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权利转移采取的法定方式,通过背书转移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是公司等经营活动主体通常使用的方法。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具体方式是: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同时在背书人栏内签章,并交付于被背书人。
研究背书对于接受票据的人而言,有助于其识别背书的连续是否合法从而决定是否接受该票据,对于希望通过背书流转票据的人,有助于采用正确的方法实现票据权利的转移。
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等经营实体使用的票据之一,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信用作为保证,该种票据在市场上易于流通。
公司等经营实体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比较熟悉,对于其出票、流转、贴现、提示并要求付款等操作流程并不陌生。
但是通过近年发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请求权纠纷案可以发现,很多焦点问题都与背书有关,可见很多人对背书仍然存在疑惑。
关于背书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应当如何使用、如何解读,公司等实体法人应当怎样操作呢?银行承兑汇票权利转移的法定要件先来看看银行承兑汇票权利转移的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商业汇票的一种类型,由此可以把银行承兑汇票认为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也就是付款银行,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虽然都是由银行作为付款人,却是两种不同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的一类。
从票面上看,银行承兑汇票专门有一栏,需由出票人签章,栏内注明了“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此类语句;还有相对应的一栏,需由承兑行签章,栏内注明了“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此类语句。
银行汇票在票面上记载“凭票付款”的字样,两者均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即这两种汇票在票面上均承诺了见到票据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与银行汇票最大的区别是,银行承兑汇票专门有一家银行做出了支付款项的承诺,从而加入票据的关系中来。
商业承兑汇票制票打款背书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票据,由付款人签发,承诺在指定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支付、结算、融资等功能,广泛应用于企业间的贸易往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承兑汇票的制票、打款、背书流程。
二、制票流程1. 签发商业承兑汇票(1)付款人根据与收款人的交易合同,确定汇票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等信息。
(2)付款人填写商业承兑汇票正面,包括票据号码、出票日期、汇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收款人账号等。
(3)付款人在汇票背面签字或盖章,确认承兑。
2. 出具商业承兑汇票(1)付款人将填写好的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2)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确认汇票信息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三、打款流程1.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开户银行。
2. 开户银行对汇票进行审核,包括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
3. 审核通过后,开户银行将汇票金额划拨至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账户。
4.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收到汇款通知后,确认汇款到账。
四、背书流程1. 背书转让(1)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将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第三人。
(2)背书人填写背书栏,注明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等。
(3)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或盖章。
2. 背书审核(1)被背书人或者持票人将背书后的商业承兑汇票交给开户银行。
(2)开户银行对背书进行审核,包括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
(3)审核通过后,开户银行将汇票金额划拨至被背书人或者持票人的账户。
五、注意事项1. 确保商业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避免纠纷。
2. 在制票、打款、背书过程中,注意核对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及时关注汇票到期日,按时支付汇票金额。
4. 如有疑问或争议,及时与开户银行沟通解决。
六、总结商业承兑汇票制票、打款、背书流程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常用的一种票据操作。
了解并掌握这一流程,有助于提高企业资金流转效率,降低风险。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 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票据得以流通的基础。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不得背书转让。
(2)对见票即付的汇票已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我国的汇票主要分为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两种,光是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两种汇票发出的主体是不同的。
而不管是哪种汇票,原则上都是允许背书转让的。
那么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呢?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票据得以流通的基础。
背书依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1)以背书的目的不同,背书可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转让背书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非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以非转让票据权利的其他目的而为的背书。
非转让背书又可分为委任背书和设质背书两种。
(2)以背书的效力不同,转让背书又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
一般转让背书是指具有完全的、无限制效力的转让背书。
特殊转让背书是指其转让效力受到一定限制的转让背书。
一般转让背书依其记载事项完全与否分为完全背书和空白背书。
特殊转让背书包括禁止背书的背书、回头背书和期后背书等。
二、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汇票作为支付工具和结算工具,具有流通性,除上述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外,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还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汇票持有人不得背书转让其持有的汇票:(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签发后,对于远期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日前或法定提示承兑期限内,向汇票所记载的付款人,要求其承诺付款。
正常情况下,付款人予以承诺,表明对该汇票作出承兑表示。
如果付款人不予承兑,持票人无法再行使付款请求权,这时,持票人不得把得不到承兑的汇票再背书转让他人,否则由于新的被背书人依然得不到付款人的承诺,会引起新的票据纠纷。
汇票的出票、背书和承兑
操作示范:出票
付款期限 Tenor
远期Time/Usance bill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At 60 days after date 见票后定期付款
At 60 days after sight 在其他事件发生后定期付款
操作示范:出票
BILL OF EXCHANGE
No.
⑦
Exchange for
操作示范:出票
No. QL2016082
Payable With interest @
BILL OF EXCHANGE
Exchange for
USD 35600.00
Date
%
出票日期
⑧
⑨
D/P at 60 DAYS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USD 35600.00
Date
⑧
⑨
Payable With interest @
⑥%
D/P at 60 DAYS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TIANJIN BRANCH
New York, U.S.A.
⑩
For and on behalf of
TIANJIN QILI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操作示范:出票
收款人Payee ➢ 指示性抬头 ➢ 限制性抬头 ➢ 来人抬头
操作示范:出票
汇票背书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
汇票背书的⽅式和种类有哪些背书是指持票⼈依法定⽅式在票据的背⾯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以实现转让票据权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的的票据⾏为。
⼀、背书的⽅式和种类1、背书的⽅式背书的⽅式是指在票据背⾯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背书⽬的的事项并且签名或者签章。
(1)记名背书。
是指背书⼈签章、记载被背书⼈名称的背书。
我国《票据法》第30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名称。
由此可见,我国《票据法》只认可记名背书。
(2)⽆记名背书。
是指背书⼈签章、不记载被背书⼈姓名或者名称的背书。
⽆记名背书这种背书⽅式,记载事项简略,持票⼈转让⽆记名背书的票据时,可以采⽤“单纯交付”,即出让⼈不在票据上记载任何事项,也不签章,将票据交受让⼈即发⽣转让的效⼒。
⽆记名背书的这些特点,有利于提⾼效率。
但当⽆记名背书的票据,发⽣遗失、被盗等情形时,容易被第三⼈善意取得或者冒领款项,安全性差⼀些。
2、背书的种类背书可以分成以下⼏种:(1)转让背书与⾮转让背书按照背书的⽬的不同,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与⾮转让背书。
(2)⼀般转让背书与特殊转让背书根据背书有⽆其他特殊情事的不同,将转让背书分为⼀般转让背书与特殊转让背书。
(3)完全背书与空⽩背书这是根据⼀般转让背书记载⽅式的不同所作的划分。
完全背书,⼜称正式背书或记名背书,是指背书⼈记载背书旨意、背书⼈的名称并签章的背书;空⽩背书,⼜称略式背书或⽆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不记载被背书⼈的名称,仅由⾃⼰签章的背书。
⼆、转让背书的记载事项与背书连续1、转让背书的记载事项背书是⼀种重要票据⾏为,票据法对其记载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转让背书的记载事项分以下情形:(1)转让背书的必要记载事项。
我国《票据法》第29条和第30条规定,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背书⼈签章和被背书⼈名称两项。
背书⼈签章的要求和被背书⼈名称的记载,与出票⼈签章要求和出票时收款⼈名称的记载相同。
背书有哪些主要的方式及承兑汇票
背书有哪些主要的方式及承兑汇票背书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的背书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背书的定义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
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承兑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
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
背书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特别背书、有限度背书和有条件背书5种方式。
商业行为含义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书连续性对于票据权利人是证明其权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背书在商业行为中的意思: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
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
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比如说:我为这句话的真实性背书。
背书的形式: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做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
背书应当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连接。
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负责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
背书连续主要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比如有伪造签章等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付款人不得在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的情况下付款。
背书连续的涵义有多种界定,一些法学界学者认为,背书连续仅以形式上连续有效的背书存在为前提,至于实质上该背书是否有效,在所不问。
但是,也有研究表明,不仅形式上,而且实质上也连续的背书,才能被认为是真正连续的有效背书。
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由三个要素构成:一为背书连续将产生何种效力,二为背书形式连续应具有何种结构,三为不真实背书的认定责任及法律后果。
银行承兑汇票正确背书样式——完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正确背书样式——完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正确背书样式——完全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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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使用票据的人广泛使用,完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常见的正规背书。
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第一个“背书人签章”栏内,由票据正面收款人签章,并填写被背书人单位正确全称,进行背书转让。
后手背书转让,依次签章进行。
我国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上都印有格式,如果背书格式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处需加盖骑缝章。
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其他可任意记载的有:
1、背书日期。
《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在现实操作中,背书一般不记载日期。
2、禁止票据转让。
背书人书写禁止转让的,一般票据仍可背书转让,只是背书人对于禁止后再由背书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不负责任。
完全背书中不得记载的事项有:
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背书上部分转让无效。
将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两人或两人以上无效,将票面金额部分转让的也无效。
承兑汇票背书方法
承兑汇票背书方法
承兑汇票背书方法指的是将一张承兑汇票转让给他人的方式。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承兑汇票背书方法:
1. 普通背书:即将持有人的姓名写在汇票背面并签名,表示将其转让给他人。
这种背书方式可以通过简单的转让将汇票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2. 全权委托背书: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注明“付给(委托人姓名)”,表示将其全部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委托人。
这种背书方式将委托人当作新的持票人,他将有权决定汇票的进一步使用和处置。
3. 不可再转让背书: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注明“只限(人名)”或“不可再转让”,表示此汇票只能由指定的人或机构持有,不能再次转让给其他人。
4. 空白背书:持票人不在汇票背面填写任何受让人的姓名,只签名,表示持票人将所有权转让给任何合法持票人。
无论使用何种背书方式,持票人务必在汇票的背面签字,以确保转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同时,背书时需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
对外贸易汇票背书流程
对外贸易汇票背书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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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对外贸易汇票背书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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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背书的种类
1.转让背书 2.有特殊记载的背书 限制转让的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2) 限制背书人责任的背书(qualified endorsement) (3) 附有条件的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 3.非转让背书 非转让背书是指背书人作背书的目的不是为了转让 票据上的权利,而是另有用 意。
第二节 汇 票
教师:陈靖
导入:汇
思考:
票
1、票据的职能有哪些? 2、票据法的特征有哪些? 3、票据法的一般法律原则?
• 一、汇票的定义 •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名出具的,要求受票 人于见票时或于规定的日期或于将来可 以确定的时间内,向特定人或凭特定人 的指示,或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 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 1.汇票是一种委托他人付款的证券 • 2.汇票是一种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 3.汇票的金额必须确定 • 4.汇票须于见票时或规定的到期日付款
(四) 背书的连续性
所谓背书的连续是指第一次作背书的人应 当是该汇票的受款人,其后各次背 书的背书人均应为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依次衔接,直至最后的执票人,一 环扣一环,中间没有间断。按照《日内瓦 统一法公约》和许多国家票据法的规 定,汇票的执票人应以背书的连续来证明 权利的成立。
案例
某银行职员急需资金,就利用职务之便虚开了一 张票面为10000元的银行汇票给收款人甲,银行 汇票资金划回时,事情败露。银行决定:该汇票 无效,不予清算资金。银行这样做对否? 银行方面是错误 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他们银行 负管理上的责任,是他们欺骗了他们的上帝,对当班 职工进行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不 应该由汇票申请人或持有人承担.
二、汇票的出票
• 现将各国票据法关于汇票必须记载的 事项说明如下: • 1.标明汇票字样 • 2.汇票必须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 3.汇票上所载明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a sum certain in money) • 4.必须载明付款人的姓名 • 5.汇票的受款人
三、汇票的背书
(一) 背书的作用
背书有两种效力:一是把汇票上的权利转让给 被背书人;二是背书人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 一切后手担保该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
背书的类型 转让背书 记载事项:积极 非转让背书 消极
应记载背书日期
(二) 背书的方式
• 背书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 1.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 • 2.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 • 现在世界各国票据法都承认空白背 书是有效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课堂小结:
汇票种类
概念 汇票特征 汇票 背书类型 汇票背书 背书条件
思考:
1、什么是汇票? 2、汇票背书有哪些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