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份保荐代表人考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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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算起,不是自发行之日算起。
2、发审会普通程序适合于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特别程序适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公开和非公开),特别程序不设暂缓表决。
3、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4、创业板公开发行: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以单体报表为准
5、通常情况下,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定价基准日是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当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时,新的定价基准日是股东大会召开日。
6、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的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不提供担保。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可转债为4种,普通公司债为9种且完全包括可转债的4种。
8、优先股股东需要参加的一种情形: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19、公开发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私募发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20、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核心资本的20%,保险公司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核心:5%,一级:6%,普通:8%;
21、可转债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股份总额10%
18、重新核定的情形:未按期全额兑付短期融资券本息的;3年累计2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的;
暂停6个月:6个月内累计发生2次未按期全额兑付短期融资券本息;3年内3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
禁止的情形:主要财务指标中有2项以上(含2项)未达到证监会监管要求;1年内累计3次未按期全额兑付短期融资券本息的;3年内3次以上(不含3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的。
24、公开发行可交债: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的上市公司应满足: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或不低于6%
25、开展首次信用评级时:单个公司(不少于10个工作日),集团公司(不少于30个工作日);连续评级时,单个公司(不少于6个工作日),集团公司(不少于15个工作日);定期评级时,单个公司(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团公司(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终止上市:未在规定时间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为披露年报或半年报;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其三个月未与其他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16、土地储备专项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收费公路专项债不超过15年
17、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
22、上交所竞价、询价、报价和协议(深交所竞价和协议):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或者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23、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人放弃的债券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点损失;发行人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金额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9、发行公司债和优先股不需要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率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应详源自文库说明差异原因。3年
11、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最近12个月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总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除外
证券公司次级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只能非公开发行
15、挂牌公司风险警示: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最近一年期净资产为负值。
暂停上市:未在规定时间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33、上市公司收购为3的,公众公司为2,
29、首次公开发行报价时只能有一档;非公开可以有3挡
30、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都是以最近一年为基础。
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得募集配套资金;
32、210万美元以下:10/7;210以上500万美元以下:2倍,500万美元以上、1200万美元以下:2.5倍,1200万美元以上的:3倍
合格个人投资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以上;2年以上的相关经验(500万元含本数)
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规定: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合伙制企业;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26、企业债应采用非公开,绿色债券和项目受益者可以非公开,发行企业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27、5名专家均发表“接受注册”的,为接受注册,2名(含)以上注册专家发表“推迟接受注册”的为推迟接受注册,其余都是有条件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结论为推迟的,3个月后可重新申请。
28、资产证券化需要披露的情形:5%,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近3年存在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关系,不强制信用评级
12、持有优先股的数量占发行优先股的20%时,应于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此后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
13、优先股上市条件:已经经证监会核准发行;上交所规定募集金额不少于2.5亿元,深交所规定不少于5000万元
14、挂牌公司公开转让的普通机构投资者: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法人组织;实缴出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含500万元本数)
《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一年末经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申请资格认定前20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年以上相关经验。
2、发审会普通程序适合于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特别程序适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公开和非公开),特别程序不设暂缓表决。
3、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4、创业板公开发行: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以单体报表为准
5、通常情况下,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定价基准日是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当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时,新的定价基准日是股东大会召开日。
6、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的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不提供担保。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可转债为4种,普通公司债为9种且完全包括可转债的4种。
8、优先股股东需要参加的一种情形: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19、公开发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私募发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20、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核心资本的20%,保险公司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核心:5%,一级:6%,普通:8%;
21、可转债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股份总额10%
18、重新核定的情形:未按期全额兑付短期融资券本息的;3年累计2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的;
暂停6个月:6个月内累计发生2次未按期全额兑付短期融资券本息;3年内3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
禁止的情形:主要财务指标中有2项以上(含2项)未达到证监会监管要求;1年内累计3次未按期全额兑付短期融资券本息的;3年内3次以上(不含3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的。
24、公开发行可交债: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的上市公司应满足: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或不低于6%
25、开展首次信用评级时:单个公司(不少于10个工作日),集团公司(不少于30个工作日);连续评级时,单个公司(不少于6个工作日),集团公司(不少于15个工作日);定期评级时,单个公司(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团公司(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终止上市:未在规定时间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为披露年报或半年报;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其三个月未与其他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16、土地储备专项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收费公路专项债不超过15年
17、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
22、上交所竞价、询价、报价和协议(深交所竞价和协议):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或者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23、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人放弃的债券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点损失;发行人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金额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9、发行公司债和优先股不需要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率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应详源自文库说明差异原因。3年
11、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最近12个月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总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除外
证券公司次级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只能非公开发行
15、挂牌公司风险警示: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最近一年期净资产为负值。
暂停上市:未在规定时间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33、上市公司收购为3的,公众公司为2,
29、首次公开发行报价时只能有一档;非公开可以有3挡
30、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都是以最近一年为基础。
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得募集配套资金;
32、210万美元以下:10/7;210以上500万美元以下:2倍,500万美元以上、1200万美元以下:2.5倍,1200万美元以上的:3倍
合格个人投资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以上;2年以上的相关经验(500万元含本数)
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规定: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合伙制企业;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26、企业债应采用非公开,绿色债券和项目受益者可以非公开,发行企业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27、5名专家均发表“接受注册”的,为接受注册,2名(含)以上注册专家发表“推迟接受注册”的为推迟接受注册,其余都是有条件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结论为推迟的,3个月后可重新申请。
28、资产证券化需要披露的情形:5%,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近3年存在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关系,不强制信用评级
12、持有优先股的数量占发行优先股的20%时,应于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此后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
13、优先股上市条件:已经经证监会核准发行;上交所规定募集金额不少于2.5亿元,深交所规定不少于5000万元
14、挂牌公司公开转让的普通机构投资者: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法人组织;实缴出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含500万元本数)
《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一年末经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申请资格认定前20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年以上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