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维护检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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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2)

1.1 适用范围 (2)

1.2 结构简述 (2)

1.3 技术性能 (2)

2 完好标准 (2)

2.1 零、部件 (2)

2.2 远行性能 (2)

2.3 技术资料 (2)

2.4 设备及环境 (3)

3 设备的维护 (3)

3.1 日常维护 (3)

3.2 定期检查 (3)

3.3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3)

3.4 紧急情况停车 (4)

4 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4)

4.1 检修周期见表3 (4)

4.2 检修内容 (4)

5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

5.1 钢丝绳 (5)

5.2 吊钩 (5)

5.3 滑轮 (5)

5.4 卷筒 (5)

5.6 限位器 (6)

5.7 制动器 (6)

5.8 轨道 (7)

6.1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7)

6.2 试车 (7)

6.3 验收 (8)

7 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8)

7.1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8)

7.2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8)

7.3 试车安全注意事项 (8)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干CD、MD型电动葫芦(包括防爆电动葫芦)的维护和检修。其他类型电动葫芦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2 结构简述

电动葫芦由减速器、卷筒、钢丝绳、导绳器、起重电机(CD型)或双速电机组(MD型)、吊钩、电动小车等部件组成,在工字钢轨道上运行起重。

1.3 技术性能

常见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性能见表1。

2 完好标准

2.1 零、部件

2.1.1 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2 轨道稳固可靠,终点有安全档。全部连接件及机座螺栓齐全、紧固。2.1.3 设备铭牌完整、清晰。。

2.2 运行性能

2.2.1 润滑良好,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2.2.2 运行平稳无杂音、无颠簸现象。

2.2.3 电葫芦电气绝缘良好,运行速度和吊钩升降速度均符合要求。

2.2.4 起重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3 技术资料

2.3.1 质量合格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出厂技术资料齐全。

2.3.2 有设备履历卡。

2.3.3 有检修和试验记录。

2.3.4 有易损零配件图。

2.4 设备及环境

2.4.1 电动葫芦运行空间应无障碍物,轨道平整清洁,机体防腐油漆良好。

2.4.2 减速箱无漏油现象。

3 设备的维护

3.1 日常维护

3.1.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检查升降行走开关、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1.2 保持设备整洁,保持设备润滑良好。

3.1.3 电动葫芦停止工作时,严禁将重物悬在空中。

3.2 定期检查

3.2.1 对电动葫芦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3.2.2 检查内容如下:

a.吊钩、钢丝绳有无磨损和腐蚀;

b.制动器和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c.减速箱有无异声、过热等异常现象,润滑油位是否正常;

d.各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e.钢丝绳尾端压板是否松动;

f.接地线及轨道安全挡是否完好。

3.3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表2。

3.4 紧急情况停车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车处理:

a.钢丝绳断裂;

b.轨道严重变形;

c.卷筒裂纹时;

d.发现已吊载荷超载。

4 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4.1 检修周期见表3

电动葫芦使用环境腐蚀严重时,检修周期可适当缩短。

4.2 检修内容

4.2.1 小修

4.2.1.1 调整和修理安全装置如安全档、接地线等。

4.2.1.2 检查、紧固各部位连接螺栓、紧固件。

4.2.1.3 检查、更换制动器摩擦片,调整锥形电动机的轴向窜动量和防爆电动葫芦的制动弹簧。

4.2.1.4 检查、更换起升机构及行走机构的润滑油(脂)。

4.2.1.5 检查、润滑钢丝绳。

4.2.2 中修

4.2.2.1 包括小修内容。

4.2.2.2 检查、更换滑轮、钢丝绳、吊钩等零部件。

4.2.2.3 检查、清洗减速机构,更换润滑油。

4.2.2.4 修理、更换车轮、联轴器等零部件。。

4.2.3 大修

4.2.3.1 包括中修内容。

4.2.3.2 解体检修电动葫芦的起升、行走机构,更换齿轮轴、花键轴、齿轮、轴承等零部件。

4.2.3.3 修理或更换卷筒外壳。

4.2.3.4 修理、调整运行轨道。

4.2.3.5 检修电器设备。

4.2.3.6 除锈、防腐。

5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1 钢丝绳

5.1.1 钢丝绳应符合GBll02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其报废、更新标准应符合C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

5.1.2 更换钢丝绳时,在保证与原设计有相等的总破断拉力的前提下,直径的允许偏差为:直径小于20mm时,±1mm;直径大于20mm,±1.50mm。

5.1.3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除绕固定绳尾的圈数外,还必须有不少于2圈的缠绕量。

5.1.4 钢丝绳润滑前必须用钢丝刷清除绳上污物,润滑时要将润滑油加热到80℃以上,以使润滑油浸人钢丝绳内部。

5.1.5 缠绕或更换钢丝绳时,不能打结。

5.2 吊钩

5.2.1 吊钩的钩子应能在水平面内360°和垂直方向大于180°的范围内灵活转动。

5.2.2 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准有剥落、锐角、毛刺、裂纹、折皱及刀痕等缺陷。

5.2.3 吊钩及其附属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扭转变形超过10°;

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螺母及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和变形。

5.2.4 不允许焊或修补吊钩上的缺陷。

5.3 滑轮

5.3.1 滑轮绳槽的表面粗糙度为3.2,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5.3.2 绳槽径向圆跳动为0.3mm,绳槽中分面位置度为1mm。

5.3.3 当滑轮绳槽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大于2mm2、深度不大于壁厚的25%、数量不超过2个时,可焊补处理。

5.3.4 当滑轮绳轴孔支撑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撑面的10%、深度不超过轮毂的25%时,可焊补。

5.3.5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裂纹

b.绳槽不均匀磨损达3ram;

c.绳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d.因磨损使绳槽底部真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

e.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5.4 卷筒

5.4.1 卷筒有单个气孔或砂眼,其直径不超过8mm、深度不超过4mm、每100mm 长度内不少于1处,在卷筒全部加工面上不多于5处时,可不补焊,继续使用。

5.4.2 卷筒绳槽表面粗糙度为3.2,卷简绳槽加工后,各处壁厚差不行大于4mm,必要时可在同圈截面处钻直径为4mm的四个互成90°的孔,进行检查。

5.4.3 长度不超过lm的卷筒,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0.015mm;长度大于1m 的卷筒,其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0.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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