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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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作业程序,预防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员工和承包商进入各类受限空间的作业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生产区域内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任何封闭的或半封闭

的空间。如:储罐、工艺罐、炉膛、锅筒、烟囱、窨井、污水池(井)、下水道、管道井、送风、回风管道。

3.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进行的各类施工、检修、清洗等作业。

3.3 监护人员:守候在受限空间外面,必要时进行救护的人员。

4.职责

4.1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

4.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审核《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1.2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准备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停止作业。

4.2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

4.2.1在保障安全、并取得《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

4.2.2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内容、要求,辨识、确认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2.4应与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2.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撤出受限空间。

4.2.6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感觉不适,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并撤出作业现场。

4.3 监护人员

4.3.1监护人由现场负责人或部门安全管理员、主管担任。

4.3.2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4.3.3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时刻保持联系和交流,

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4.3.4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

4.3.5掌握应急救援基本知识。

4.4 安全管理部

4.4.1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如有必要可采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对现场进行监测。

4.4.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4.3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各项条款是否符合要求。

5.管理内容

5.1 作业证的办理审批流程及要求

5.1.1需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由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经所在部

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

5.1.2安全管理部现场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1.3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应重

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1.5进入受限空间如有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应同时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并落实各项

安全措施。

5.1.6承包商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由承包商对接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并监督承包商对本制度的执行。

5.2 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5.2.1在申请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和监护人员要识别受限空间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考虑:

危险阐述说明

气体环境当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较高,易导致人员窒息缺氧。

缺氧环境当氧浓度低于18% ,氧气浓度太低,不足以为人员提供足够的氧。

富氧环境当氧浓度高于23.5% ,比起正常的环境,更易引起易燃物质的燃烧。

可燃气体、液体挥发的气体或粉尘达到爆炸极限时,有燃烧、爆炸危险。

易燃,易爆环境

有毒的环境有毒物质的浓度可以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和健康。

电 / 机械的危险电能可以使人触电或使机械设备启动。

淹溺对进入污水处理站各污水池内的受限空间有淹溺危险。

坠落危险受限空间内登高作业可以导致额外的风险。

5.3 进入受限空间前作业人和监护人应确认各项安全措施

5.3.1 安全隔绝

5.3.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罐内作业)前,对受限空间所有能量源进行隔离、挂牌和上锁。

5.3.1.2 受限空间与可燃液体、腐蚀性物品或惰性气体连通的管道,存在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时,应

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防止管线中物质对人员的伤害。

5.3.1.3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在此设备或启动按钮处悬挂警

示标识。

5.3.1.4 调查受限空间周围环境,避免挥发气体从罐,管道或下水道进入受限空间。

5.3.1.5 特别注意保护受限空间的开放口,避免从开放口有任何的意外坠落,以及掉入物体。

5.3.2 清洗或置换

5.3.2.1 对易燃、有毒气体的置换采用蒸汽或氮气作为置换介质,也可用注水排气法,将易燃有毒气体排

出。

5.3.2.2 设备经过置换后,必须再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防止发生窒息。

5.3.3 通风

5.3.3.1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3.3.2 打开两个以上(指设备上、下)的人孔、料孔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3.3.3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机械通风的排气,要远离人群和点火源。

5.3.3.4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进行确认。

5.3.3.5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3.3.6 受限空间中一旦有存在可燃物的可能性,需要使用防爆通风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需进行

可靠表面接地。

5.3.4 个体防护措施

5.3.4.1

5.3.4.2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并系挂救生绳。

5.3.4.3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

的工具。

5.3.4.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3.4.5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防护用品。

5.3.4.6 受限空间外根据需要配备呼吸器具、安全绳、消防器材和清水等应急用品。

5.3.5 照明和用电安全

5.3.5.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金属设备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5.3.5.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连接线路上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

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橡胶垫或干燥的绝缘木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3.6 监护

5.3.

6.1 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保持监护,有必要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进入受限空间救助。

5.3.

6.2 作业人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5.3.

6.3 监护人要了解受限空间中的危险以及所做的工作。

5.3.

6.4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及应急物资。

5.3.

6.5

5.3.7 监测

5.3.7.1 作业前 30分钟内,如有必要,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5.3.7.2 检测时,首先测氧浓度,其次是可燃物气体浓度,然后是有毒气体浓度。

5.3.7.6 采样人员进入受限空间采样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3.7.7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在检测表中

记录最差的结果。超过下列标准的,就重新置换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1)氧含量按《化学品受限空间作业规范》( AQ3028-2008 )的规定。一般正常为18% ~ 21% ,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

(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GBZ2.1 )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5.3.8安全标识

5.3.8.1在受限空间作业前如有必要,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4进入受限空间

5.4.1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5.4.2 如受限空间作业难度大、劳动强度高、时间长,作业人员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采取轮换作业。

5.4.3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向外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多人

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人的措施。

5.4.4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护面具。

5.4.5 监护人要清点进入和离开受限空间的人员数目,并且始终与进入人员保持联系。

5.4.6 作业中如气体浓度发生变化,应至少每 2 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

测频率。

5.4.7 作业中断超过 30 分钟需要再次进入前,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

5.4.8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加大监测频率。

5.4.9 作业人员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恢复作业。

5.4.10 如果受限空间人员意识到有危险情况,要立即向监护人发出报警信息并撤离。

5.5 受限空间恢复运行状态

5.5.1 作业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全部

带出。

5.5.2 在恢复设施到运行状态前,需将所有的隔离恢复到正常状态。如有必要,需进行压力和泄

漏试验。

5.5.3 受限空间所在部门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各受

限空间。

5.6 受限空间发生事故应急处置

5.6.1 应急准备

5.6.1.1在进入受限空间前,根据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准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质。包括防护器

具(过滤式、隔离式防护面具)、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5.6.2 应急响应

5.6.2.1 受限空间发生人员伤害或紧急情况时,监护人应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至部门主管、经理、

安全管理员,实施现场救护,严重时及时拨打120 急救。

5.6.2.2监护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具备合适的救援装备,方可实施救援,并至少安排一

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5.6.2.3 出现有人窒息、缺氧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才能进入受限空间,

将受害人移出缺氧、窒息的环境。

5.6.2.4在易燃、易爆、有毒的作业环境出现异常或人员中毒的紧急情况时,应佩戴好过滤式防

护面具迅速将受害人员脱离险境,并采取措施,严禁烟火。

5.6.3 应急恢复及评审

5.6.3.1 应急工作完成后需按照 5.5 受限空间恢复运行状态条款执行。

5.6.3.2 记录应急过程,评估救援队伍的表现,评审应急处置过程,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5.7作业证的传递及保存

5.7.1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安全管理部各持一份。

5.7.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留存期限为 3 年。

5.8附件/相关记录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9 引用标准 / 参考文献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REC-SA-028 申请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清洗、检修)

作业时间:年月日

作业人员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窒息气体□有毒气体

□机械危害□淹溺危害其他危害分析:

时起至□

工艺尾气□

电危害

受限空间作业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受限空间主要介质

年月日时止

监护人员

□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

□高温危害□高处坠落

共需

□富氧环境

□噪声危害

小时

□其他危害

作业人:监护人:

已采取的安全措施:

1、工艺安全隔离:□水源□气源□汽源□电源□物料源(危化品类)□其他

2、清洗或置换:□清水冲洗□蒸汽置换□氮气置换□其他方式:

3、通风:□上下人孔打开自然通风□机械排风□管道送风□其他方式:

4、个体防护配备:□呼吸防护□面、眼部防护□安全带□救生绳□防护耳罩□焊接护具

□ 软绳梯□防静电工作服□安全鞋□对讲机

5、照明和用电安全:□照明电压 36V □照明电压 12V (狭小、潮湿环境)□漏电保护□绝缘隔离

6、监测:□ 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 不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

7、安全标识:□ 需要对现场做安全标识□ 不需要对现场做安全标识

8、其他措施:

作业人员确认:监护人确认:审批人确认:

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分析项目 /内容有毒介质可燃气体

年月

氧含量

检测物质名称

检测部位

采样

检测时间

分析

信息分析标准

检测结果

分析结论

检测人

安全管理部审批意见:

审批人:年月日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 (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耀、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问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SG EHS3032-201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A 修订号:0.1 编制宋杨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5.10.1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内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2 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台账见附录1) 3.2受限空间作业 指在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4安全管理职责 4.1安技环保部 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受限空间作业和审核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单位 负责管理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受限空间作业方案。 5管理内容 5.1 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5.1.1安技环保部组织各单位进行受限空间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

及危险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汇总集团公司受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5.1.2 各单位要开展受限空间辨识活动,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同时上报安技环保部。 5.1.3 各单位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同时要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5.1.4 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1.5 各单位要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1.6 各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集团公司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 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5.2.1各单位进行临时性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单(附录2),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一并上报安技环保部进行审核。 5.2.2 对于经常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各单位自行审批。经常性受限空间作业应有相应的作业管理制度,制度中包括作业流程、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制度需上报安技环保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受限空间作业 5.3.1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17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一、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二、安全隔绝 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三、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四、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五、监测 1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及其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2 安全隔绝 3.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作业场所限值规定。 3.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5 监测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目录 1.定义 (5) 2.目的 (5) 3.适用范围 (5) 4.参考文件 (5) 5.职责 (5) 6.规定 (6) 7.记录 (9) 8.附录 (9)

1.定义 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 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 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2.目的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安全实施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能源有限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4.参考文件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HSE管理-HSE许可证管理流程》XJNY-BPD-PS-314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1.2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日常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半个月或一个月); 5.1.3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日常管理按照专业或专项进行抽检和监督。 5.2装置项目部(公用工程部) 5.2.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2.2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和控制; 5.2.3配合安全健康环保部对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定期或专项检查监督,对于存在的问 题或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商整改,跟踪验收,形成闭合。 5.3监理单位 5.3.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整理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换言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 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 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 个体防护措施照明及用电安全监护 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设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受限空间所属安全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安

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3.“危害识别”一栏由安全人员负责填写。 4.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领导,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人员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中签名。 6.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批准,安全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与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 3.对未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与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无关联),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其它补充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得空间。 (一)物理条件 1.有足够得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得工作。 2.进入与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得空间。 (二)危险特征 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得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得空间或场所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第三条以下特殊情况下得作业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得空间 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得定义,但就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得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30厘米直径得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得罐内。 (二)围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 1.高于1、2米得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得台阶。 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得有毒有害气体。 (三)动土或开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 1.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米,或作业时人员得头部在地面以下得。 2.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得有毒有害气体。 4.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得。 (三)惰性气体吹扫空间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与进入期间,应当进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安全注意事项 (1)可靠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其他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并对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动火作业除了将作业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进行测定满足动火规定外,还因及时进行通风。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场地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凡进入抢救的人员,必须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生产使用设备如塔、罐、炉、槽、釜、箱及阴井、下水道等,人员进入内部检修时,由于不通风等因素,均属危险工作,进入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为了防止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受限空间及不通风时作业的安全规范。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监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单位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对空间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作业单位负责在作业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3.3总经理负责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4、作业规范 4.1施工前需先切断 4.1.1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甲醇、乙醇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a.含氧量在18~21%之间;

b.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c.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d.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5安全监护 5.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5.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3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相关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相关记录 MTC-AQ-7.1-1/0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受限空间 生产区域内炉、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清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公司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五、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综合办主任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综合办主任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 3.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 六、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 2.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 2.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 2.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 2.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3.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 3.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 4 定时监测 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现场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作业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部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六)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控制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控制措施 各部门领导与专职安全员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得许可签发与现场监督管理。 受限空间作业就是指进人生产区域内得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她封闭场所内进行得作业。 作业要求 (1)切断 ①停止危险设备得运行与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得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②对动力电源得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清洗置换与清理 ①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与炉门等。 ②根据危险设备内得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得清洗与置换;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③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3)进入危险空间检测 ①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作业部门与安全环保部对设备内得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在保证足够通风条件下(含氧量在18~21%之间)作业。 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得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得时间及浓度。 可燃性气体浓度应在其爆炸下限浓度得5%以下。 ②对危险设备内得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得样本应就是设备内得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③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①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得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12V得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得安全电压;使用得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得电气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83-2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2、作业时所用照明应使用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3、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4、检测人员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5、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6、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8、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0、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5、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地下室、容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 2 页共 12 页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 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 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 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针对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 3 页共 12 页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二沉池、泵站等。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 我司受限空间作业主要指管网下井作业、厂内下池作业。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办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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