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儿外科考核要求》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儿外科考核要求》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儿外科考核要求》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要求(儿外科)

(2017年1月修定)

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5号)、《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儿外科)》为依据制定儿外科结业综合考核要求。本考核要求作为儿外科专家命题及住院医师应考的基本依据。

一、考核内容

1.掌握内容:占总分的80%。

(1)培训细则中要求掌握的临床基本知识和理论;

(2)病种:培训细则中要求掌握的学习病种;

(3)技能:培训细则中要求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的手术病种。

2.熟悉和了解内容:占总分的15%。

(1)培训细则中要求熟悉和了解的临床基本知识和理论;

(2)病种:培训细则中要求熟悉和了解的学习病种;

(3)技能:培训细则中要求参加的手术病种。

3.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占总分的5%。

二、考核形式

采用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的方式,分为临床思维考核和临床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下设综合知识、心电图及X线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操作六个考站。各考站的具体

规定如下表所示。

三、参考用书

《全高等学校教材小儿外科学》,第四版. 施诚仁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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