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认定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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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办法为进一步调动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同时完善本科生科研评价体系,推进科研成果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学生处在广泛听取院系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原有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如下:科研加分仅针对专业学术论文加分,即不含科研项目和其他类型。

科研加分总分不设上限。

凡在科研工作中有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本年度各类奖项的评定,并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1.同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次人民奖学金评定加分,如果同一篇论文被转载,以期刊类型高的期刊为准;2.国家一级A、国家一级B、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EI核心检索论文、SSCI论文、A&HCI论文、SCI论文一般按国家一级A标准计算,境外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被EI非核心检索的论文一般按核心期刊论文标准计算;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篇,按国家一级B标准计算,其他一般报刊文章不纳入加分范围;5.凡学术论文系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的,按该论文分值的120%,在作者间平均分配,例如2人合作发表论文,在分配工作量时每人各占60%(120%÷2)的工作量;3人合作时每人各占40%(120%÷3);4人合作时每人各占30%(120%÷4),以此类推,此规定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论文上试行。

其他论文合作发表的,按其占署名人数比例得分;6.本科生奖学金科研加分由各院系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也可以基于上述标准实施更为严格的加分标准;7.以千村调研为代表的学校重大学生科研项目执行相关加分规定;8.本办法自即日起在我校本科生奖学金评比中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2010-3-30。

高考科技特长生加分政策

高考科技特长生加分政策

高考科技特长生加分政策
高考科技特长是指学生在科技创新、科技竞赛、科技实践等方面具备较强的能力和潜力。

对于这类学生,在高考加分政策上通常会有一定的照顾和奖励。

具体的政策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而言,高考科技特长生加分政策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科技竞赛加分:学生在科技竞赛中获得奖项,如国家奖、省级奖、市级奖、校级奖等,都会根据不同级别而获得相应的加分。

通常情况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的加分。

2. 科技实践加分:学生在科技实践活动中积极参与,如参与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实验、科技社团活动等,也会根据不同的实践经历和成果获得相应的加分。

3. 科技论文加分:学生发表过科技论文或参与科技论文的撰写,也会被认可为科技特长生,并获得一定的加分,加分标准通常与论文质量和发表级别有关。

4. 科研奖励加分:学生在科研方面获得过其他奖励、助学金等,也会根据不同奖励项和额度获得相应的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高考科技特长生加分政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通常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认定。

此外,加分政策的具体幅度和适用人数也可能因地区和年度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总的来说,高考科技特长生加分政策对于有科技潜力的学生来说是一种鼓励和奖励,也为他们在高考中争取更好的成绩提供了机会。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四: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科研成果分类:课题、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

二、评分细则:1、科研成果占比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45%,按照如下标准分项加分,总得分×45%得到科研成果得分。

2、分为承担课题,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奖三个小项,具体评分标准如下(由校科技处、社科处提供,硕士研究生评审供参考):(1)科研课题:依据承担课题级别及排名得分。

评分标准见表1。

(3)、科研成果奖:依据奖励级别及排名得分,评分标准见表3。

1、在所有计分项中(含小项),均需提供有效地证明材料,材料需由培养单位注明等级并加盖院公章,博士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校内认定的一类期刊(发明专利)按照《河北大学学术期刊及出版社分类认定意见(2004)》(校科字[2005]1号)文件认定范围执行。

3、核心期刊认定范围按照冀教人【2009】31号文件规定执行:(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2000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三版)》、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四版)》及2008年12月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五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2011年12月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六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均以各版本公布日期为准);(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4、学术专著须与从事专业相关;编著、译著按一般刊物认定;发表在论文集、增刊、报纸(3、(3)中认定的报纸除外)上的论文均不计分。

5、我校教师主持的横向科研课题,只进行量化计分,不作为资格审核条件。

12保研科研加分细则

12保研科研加分细则

一、院内优推科研加分项
1.科研论文得分
发表论文加分(对于只录用未发表文章,作者中需含有本院教师,并由该教师签名确认)。

(1)核心期刊1分/篇;统计源0.5分/篇。

(2)IEEE国际会议发表论文加1分。

(3)EI/SCI索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情况证明,加分细则如下:
EI:2分/篇;SCI:3分/篇。

2.竞赛成果得分K2
(1)计分竞赛范围见表1。

除此之外的其它获奖不作加分统计。

表1 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
3.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得分
(1)接受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加0.5分(仅以受理通知书为凭)。

(2)已授权:发明专利加5分,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

(以专利证书为准)。

(3)软件著作权:仅限已授权的软件著作权,加0.5分。

(限一次,以版权证书为准)。

4.排名计算得分说明
(1)文章和专利作者(去除指导教师),只计算第一、第二和第三作者,权重分别为100%,50%和20%。

(2)同一内容(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申请不同的专利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二、校内优推
附件1: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华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用)。

教学、科研业绩格次及加分明细表

教学、科研业绩格次及加分明细表
6、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20分)
7、具有3个月及以上工程实践或社会实践经历(15分)
8、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国家一等30分,二等20分,三等10分,省一等以上10分)
国家一等奖前五名,二、三等奖前三名,省一等奖前三名
9、近三年教学评价至少有三次排名在本教学单位前1/3(20分)
一等奖前五名,二、三等奖前三名,文艺类奖前三名
2、获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会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80分,二等60分,三等40分)、文艺振兴奖、五个一工程奖(60分)。
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文艺类奖前二名
3、主持或主研(前三名)河北科技大学为承担单位的国家级指令性计划重点或重大课题(每项150分)、其他国家级课题 (每项100分) 。
一等奖前五名,二、三等奖前三名
2、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一等80分,二等60分,三等40分)
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
3、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或本科教学工程主要负责人(国家级50分,省级30分)
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
4、获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30分)
5、获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20分)
4、主持并完成河北科技大学为承担单位的省级指令性课题。(每项8分)
5.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500万元横向课题。(每项100分)
6、主持纵、横向课题,单项科研到校款达到:理工类20万元;管理类10万元;其它5万元。(每项10分)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15分)
教学、科研业绩格次及加分明细表
单位
姓名

科研认定加分标准

科研认定加分标准

XXX大学艺术系教师教学、科研艺术成果(作品)认定标准艺术创作是艺术专业教师的重要学术科研主体,其艺术创作水平的高低代表着该教师学术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其教学质量的高低。

艺术专业教师的艺术创作活动和其他学术科研活动一样应当予以重视和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完善艺术系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充分调动艺术系专业教师进行艺术专业创作以及指导学生参展参赛的积极性,为艺术系教学人员的考评、奖励与进修、岗位晋升提供科研量化考评依据。

现依据国家的艺术教育法规,以及参照校有关科研文件的精神,针对我系美术、设计与音乐专业教师的艺术成果形式,特制定本标准作为有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认定的艺术成果形式:绘画、雕塑、书法、陶艺、摄影、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设计、数码艺术、影视广告以及音乐表演、作曲、歌舞等形式的艺术成果,参加由国家、省、市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艺术机构组织的艺术展赛(活动),持有证书、画册或期刊等相关凭证,予以认定。

在市级以上的政府传播媒体(广播电视台等)公开播放的艺术作品,由该媒体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交该作品的影像资料,予以认定。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司)出版的教材、画册、专集(辑)、唱片,予以认定。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展赛、获奖,给予认定。

二、艺术成果量化认定的计分办法三、附则1、以上艺术类成果认定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明材料。

2、在艺术科研成果认定中,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涵盖的特殊艺术成果,可参照相近似成果等级认定,或提请系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3、本办法由系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4、其它相关科研成果以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积分对应表”标准认定。

5、末尽事宜,以系学术委员会研究商讨为准。

附:《XXX大学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积分对应表》(表二)《XXX大学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课程建设积分对应表》(表三)XXX大学艺术系学术委员会XXXX年XX月XX日附表二: XXX大学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积分对应表附表三: XXX大学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课程建设积分对应表附表二、三说明:1、集体项目(成果),项目组长按65%,其余项目成员分别按20%、10%、5%予以分配分值。

科研加分规定

科研加分规定

西南财经大学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培育具有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的创新型人才,选拔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我校对博士招生考试中考生的高质量科研论文实行加分制。

一、加分条件
1.科研成果必须为学术论文;
2.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必须为近5年内公开发表的;
4.考生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考生硕士期间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

二、加分标准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对考生科研进行加分;
考生可提供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作为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加分分值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3版)》的有关规定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等级科研成果级别分值
一等外文A级期刊5分
二等中文A级、外文B级期刊4分
三等中文B1级期刊2分
四等CSSCI 1分。

科研记分规定

科研记分规定

发表在省级学术刊物的论文计2分/篇;发表在公安类重要期刊和《现代警务研究》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计4分/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计8分/篇;发表在CSSCI期刊的论文计12分/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计14分/篇;被SSCI、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计20分/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的论文计20分/篇;发表在权威期刊或被《新华文摘》摘要的论文计30分/篇,其余类比计分。

(二)出版专著计20分/部;编著、译著计15分/部。

(三)获国家发明专利计20分/项。

(四)被省部级、市厅级、县级政府、和县公安机关采纳应用的科研成果,每项分别计30分、20分、15分、10分;科技服务公安实战或科技成果运用服务公安实战取得显著社会效应或较大经济效益的,计5—20分/项。

(五)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科研成果,分别计40分、20分、15分、10分;获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15分、10分;获院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8分、6分。

获全国学会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获省级学会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8分、6分、4分,3分。

(六)获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的,计80分/项;获省部级科研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立项的,分别计40分、30分、20分/项;获市厅级科研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立项的,分别计30分、15分、10分/项;获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计5分/项;当年获取院外横向科研经费合同金额,计2分/万元。

其余类比计分。

(七)完成国家级项目计80分/项;完成省部级科研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分别计40分、30分、20分/项;完成市厅级科研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分别计30分、15分、10分/项;完成院级科研项目,计5分/项;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学会项目的,分别计5、3、2分。

(八)参加国际、全国、地区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收入会议论文集,或征文获奖,分别计5分、2分、1分/篇。

学术科研能力评分细则2023

学术科研能力评分细则2023
省级奖项
1、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14分;第6排位后每位12分;
2、获得省级奖项二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10分;第6排位后每位8分;
3、获得省级奖项三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7.2分;第6排位后每位5分;
查看现职称获得时间后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的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1、省级是指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或省教育厅立项课题。
2、每获得一项省级科研项目,第1排位16分,第2-3排位8分,第4-5排位4分,第6-9排位1分;
2、市级是指市科技局、市社科联立项课题。
3、每获得一项市级科研项目,第1排位8分,第2-3排位4分,第4-5排位2分,第6-9排位0.5分;
2、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1排位3.2分,第2-3排位1.6分,第4-5排位0.8分;
3、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1排位2分,第2-3排位1分,第4-5排位0.5分;
4、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第1排位1.2分,第2-3排位0.6分,第4-5排位0.4分;
1、查看现职称获得时间后公开出版的专著。
2、国家级出版社及规划教材包括国家级出版社即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规划教材是专科、本科及研究生规划教材。
3、按参与者人数平均计算分计算。
科普及专业专著
每部科普或专业专著,主编20分,副主编15分,编者7分。
成果获奖
国家级奖项
1、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5排位科研满分;第6排位后每位14分;

华政保研加分细则

华政保研加分细则

华政保研加分细则一、学术成果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根据不同的期刊级别和影响因子,给予相应的加分。

课题研究:参与或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按照课题级别和完成质量,给予相应的加分。

学术专著:参与编写或独立出版学术专著,按照出版机构的级别和专著的学术价值,给予相应的加分。

二、竞赛获奖加分学科竞赛:参加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按照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加分。

创新创业竞赛: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奖项,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给予相应的加分。

三、社会实践加分社会调查:参与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的深度和报告的质量,给予相应的加分。

实习实践:在企事业单位实习,根据实习单位的级别和实习表现,给予相应的加分。

四、学生工作加分学生干部:担任班级、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和职务级别,给予相应的加分。

学生活动组织:策划、组织校内外学生活动,根据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给予相应的加分。

五、志愿服务加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服务时长和服务质量,给予相应的加分。

六、附加分项目限制加分项目应当真实可信,严禁弄虚作假。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加分,取最高分计算。

附加分项目不得超过总分的XX%。

七、公示与复审程序加分细则和加分结果应当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X 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审申请,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八、加分计算与认定加分计算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确保公正公平。

加分结果由学院保研工作小组认定,并报学校备案。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保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科研与创新能力”加分细则(二次修改稿)

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科研与创新能力”加分细则(二次修改稿)

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科研与创新能力”加分细则(二次修改稿)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提高科研与创新能力,培养适应21世纪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特制定《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科研与创新能力”加分细则》,作为学生综合测评依据。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和科研与创新能力四个部分组成,其中“科研与创新能力”按百分制计算,所占权重为总成绩的10%。

二、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教学安排,递交实习(实践)总结的,最高可获 50分。

三、学生参加课余科技活动、各类学科竞赛、设计大赛、发表科研成果等,可以加1-40分。

具体加分原则如下:(一)竞赛类项目1、竞赛类项目国家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高校ERP沙盘对抗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省市级:江苏省高数竞赛、江苏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江苏赛区比赛;校级:无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江南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级:商学院本科生“中小企业论坛”。

2、加分标准1)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科技创新类竞赛的获奖者,加30-40分;2)参加单科类竞赛的获奖者,加1-30分:国家级前三名,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加28分,第三名加26分,其余等级加25分;省市级前三名,第一名加25分,第二名加23分,第三名加21分,其余等级加20分;校级前三名,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8分,第三名加16分,其余等级加15分;院级前三名,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加5—15分,其余等级加1-5分,其中优胜奖第一作者/负责人加4分,第二作者及以后同学加3分。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正式发表的论文并被SCI数据库收录检索;增刊、专刊无效;所有佐证材料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准。
发表SCI二区期刊
40
发表SCI三区期刊
30
发表SCI四区期刊
20
发表EI英文期刊收录的论文
20
须加附本校图书馆的EI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交原件。
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
4
须加附本校图书馆的EI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交原件。
需提供境外学习经证明材料。
科研获奖
国家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100
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排名第5之后者,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
部委、省市级成果奖(同上)
50
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排名第5之后者,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
专利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有证书)
采用参照发表论文的方式,参编计为一篇CSCD核心库,副主编计为两篇CSCD核心库,主编计为四篇CSCD核心库。
出版教材
采用参照发表论文的方式,参编计为一篇CSCD核心库,副主编计为两篇CSCD核心库,主编计为四篇CSCD核心库。
注:1.分值累加不设上限,得分最高者,计100分,其他人按比例计分;
2.同一奖项或成果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
在CSCD核心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10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在公开发行刊物(有ISSN号)的论文有效;增刊、专刊无效。正式发表的论文有效,收录证明无效。网上优先发表的无效。
在CSSCI核心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20
在CSCD扩展库或CSSCI扩展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全国研究生加分政策

全国研究生加分政策

全国研究生加分政策
随着国内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研究生教育的重视,研究生加分政策也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研究生加分政策是指在研究生招生中,通过一定的途径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增加分数,以提高其录取的机会。

目前,全国各大高校普遍存在研究生加分政策,其主要途径包括:
一、科研奖励加分: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应的成果,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

二、学科竞赛加分:研究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包括学科竞赛、学科奥赛、学术竞赛等,取得好成绩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三、学术论文加分: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完成科学研究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四、人才项目加分:研究生参加各类人才项目,包括“千人计划”、“优秀青年”等,获得资助或荣誉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五、自主创新加分: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自主创新,取得成果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六、社会实践加分:研究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以上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研究生加分政策,不同高校可能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研究生加分政策并不是为了降低录取门槛,而是为了选拔更优秀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因此,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注重科研、学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培养,积极参
与各种活动,提高自身竞争力,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加分方法

附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加分方法

吉林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计分办法及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的科学化水平,正确引导全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落实新的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现对学院以往奖助学金评定计分办法及规定修改完善如下:一、科研成果计分方法所报成果截至当年9月30日,必须是在读期间发表且第一署名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

上一年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仍可在本年度参评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上一年度没有获得某类奖学金或助学金的研究生该年度成果仍可在本年度使用参评此类奖学金或助学金。

(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所列期刊上发表文章,综合分每篇文章计1/n2×8分(n为作者排序数);(二)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核心版)》所列期刊上发表文章,综合分每篇文章计1/n2×5分(n为作者排序数);(三)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期刊上发表文章,综合分每篇文章计1/n2×3分(n为作者排序数);(四)在SCI期刊发表论文者,每篇文章计分:影响因子×权重系数×1/ n2分(n为作者排序数,分区以当年校发学术业绩奖学金通知的列表为准)。

(五)省部级以上成果每项计分:如获得一等奖记20分即1 / n2×20分,二等奖记15分即1 / n2×15分,三等奖记10分即1 / n2×10分;(六)授权专利每项计分:1.5×1/ n2×20分(n为参与者排序数),公示期的未授权专利每项计分:1/n2×5分(n为参与者排序数),专利计分原则以授权和公示期时间为准。

注:1、在进行奖助学金评选时,各类论文及成果只有第一署名作者及并列第一作者(前三人有效,不含通讯作者)计分,其余人员不予计分。

当年同一导师名下的同一层次研究生的同一文章及专利在评某项奖助学金时只可使用一次(用于一名学生)。

黑龙江科技学院科研立项加分条件

黑龙江科技学院科研立项加分条件

第一点:什么是科研立项?按照学术话语来说;科研立项就是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时针对具体研究课题进行项目、资金、人员、研究方法、操作过程、完成标准等进行设置、论证的一道程序。

通俗点说:科研立项就是几个有共同兴趣的同学,在一个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自己感兴趣的题目进行立项研究,撰写论文并发表,取得额定资助经费以及证书的过程。

第二点:科研立项有什么用?有什么好处?科研立项可以培养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科技研究等能力,提升同学们的科技意识、科研水平和动手能力。

它最主要的好处、能被大家接受的好处是:按照《大学生手册》学习态度加减分标准中: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有立项者加1分,通过院级鉴定者加3分,通过市以上鉴定者加4—10分。

另外在智育测评能力素质计分里,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加5分。

学期内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其研究成果得到社会承认或获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院级加2分。

以上所说加分在不同时期是可以累加的,相信各位都已经做过综测了,知道这些加分的力量吧。

另外,科研立项是有经费支持的,在我们给大家下发的总则里有明确的分类表彰金额。

1、社会科学类(1)重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2)一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300元。

2、自然科学类(1)重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2500元;(2)一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400元。

这两个种类就囊括往年经济管理学院大部分的立项类别,当然,我们很欢迎创意发明类。

如果咱们是论文发表类,你的论文发表了,在年底的结题鉴定会之前把书拿回来了,我们会向校团委申请进行奖励,金额大概在400元吧,也就是说除了额定最高经费300元以外,你还会得到400元左右的奖励。

共计700元。

这就可以维持论文的发表经费了。

而论文发表是很轻松的,只要大家和指导教师沟通好,一般发篇论文问题不大。

这也是科研立项的重点作用,经过信息反馈,听找到工作的学生说,一个学生要是能在大学期间定期发表科研论文,那么说明这个学生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这样的学生会得到更多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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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大学艺术系
教师教学、科研艺术成果(作品)认定标准
艺术创作是艺术专业教师的重要学术科研主体,其艺术创作水平的高低代表着该教师学术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其教学质量的高低。

艺术专业教师的艺术创作活动和其他学术科研活动一样应当予以重视和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完善艺术系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充分调动艺术系专业教师进行艺术专业创作以及指导学生参展参赛的积极性,为艺术系教学人员的考评、奖励与进修、岗位晋升提供科研量化考评依据。

现依据国家的艺术教育法规,以及参照校有关科研文件的精神,针对我系美术、设计与音乐专业教师的艺术成果形式,特制定本标准作为有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认定的艺术成果形式:
绘画、雕塑、书法、陶艺、摄影、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设计、数码艺术、影视广告以及音乐表演、作曲、歌舞等形式的艺术成果,参加由国家、省、市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艺术机构组织的艺术展赛(活动),持有证书、画册或期刊等相关凭证,予以认定。

在市级以上的政府传播媒体(广播电视台等)公开播放的艺术作品,由该媒体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交该作品的影像资料,予以认定。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司)出版的教材、画册、专集(辑)、唱片,予以认定。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展赛、获奖,给予认定。

二、艺术成果量化认定的计分办法
三、附则
1、以上艺术类成果认定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明材料。

2、在艺术科研成果认定中,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涵盖的特殊艺术成果,可参照相近似成
果等级认定,或提请系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3、本办法由系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4、其它相关科研成果以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积分对应表”标准认定。

5、末尽事宜,以系学术委员会研究商讨为准。

附:《XXX大学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积分对应表》(表二)
《XXX大学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课程建设积分对应表》(表三)
XXX大学艺术系学术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附表二: XXX大学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积分对应表
附表三: XXX大学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课程建设积分对应表
附表二、三说明:
1、集体项目(成果),项目组长按65%,其余项目成员分别按20%、10%、5%予以分配分值。

(省海西建设重点项目,主持人55%,其他成员分别为20%、10%、5%、4%、3%、2%、1%分配分值)。

2、横向项目积分以到位经费的25分/万元计算。

3、科研论文的得分者应为我校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一级以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二作者可按其论文分值的20%计分),著作及译著如为第一作者,其分值的计算除按实际撰著部分外,可另加总字数的15%作为统稿计分。

4、省级学术期刊在学术期刊发表的美术及音乐作品,参照论文的计算标准计算,但必须达一个版面以上(不按具体作品数量计算)。

音乐作品只作词或只作曲的应减半计分。

学术期刊发表的美术及音乐作品按期计算,每期刊物只计算一篇。

5. “被地市级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需有采纳部门的证明材料。

6、专利授权指职务专利。

7、指导学生在CN刊物发表的论文,指导老师可按第一作者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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