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销售返利是一种常见的销售促销手段,通过向销售商或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返利来刺激销售。
返利通常以货款的形式支付,可以视为对销售商或客户的奖励,也可以被用作促进销售。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进行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以及税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议题。
让我们来看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在进行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时,企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返利的核算方式。
通常情况下,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在销售发生时将返利支出计入成本或费用;另一种是在实际支付返利时才确认返利支出。
如果企业选择在销售发生时将返利支出计入成本或费用,那么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就需要确认相应的返利支出。
这种处理方式可以反映出返利对销售收入的实际影响,但也可能会使成本和费用提前确认,从而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实际支付返利时确认返利支出。
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销售发生时不确认返利支出,而是在实际支付返利时确认支出。
这种处理方式可以更好地反映出返利对企业的实际现金流量的影响,但也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的不稳定性。
除了上述两种处理方式外,企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适合的处理方式。
无论采取哪种处理方式,企业都需要在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中清晰地体现销售返利的相关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
从税务角度来看,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根据税收法律和规定,销售返利通常会被视为与销售活动相关的费用,并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规定,合理地核算销售返利的税务成本,从而确定返利支出的纳税方式。
一般来说,销售返利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或减免,但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企业在进行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时,还需要注意相关的税务合规问题。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律和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和处罚。
做账实操-销售返点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pptx
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返利”是企业销售政策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经销商十分关心的内容."返利”就是供货方将自己的部分利润返还 给销售方,它不仅可以激励销售方提升销售业绩,而且还是一种很有效的针对销售方的控制手段.
销本?
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 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 .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 购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 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 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且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 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 减销项税额
由此可见,单独返点可以计入业务收入,如果返点与购进商品开在一张发票上,需冲减商品成本.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首先,企业销售返利的确认时间一般为完成相关销售合同的条件后,
并且可以可靠地估计返还金额时。
在确认返利时,需要明确返利的性质,
是基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的返利,还是基于实际销售数量或销售额的阶梯
式返利等。
其次,返利的计量一般采用预计方法,即根据过去的经验和与客户的
商定,合理估计返利的金额。
预计返利金额应基于客观的证据,并遵循谨
慎性原则。
如果无法可靠地估计返利金额,则暂时不确认返利。
在账务处理方面,一般将返利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处理。
首先,在销售
发生时,按照正常的销售收入程序进行核算,并计提返利预计金额的应付
账款。
这部分金额应在负债类科目中体现,例如“应付返利”科目。
随后,在返利确认的时间点,根据实际发生的返利金额进行调整,并将返利支付
给客户。
同时,将原先录入的返利预计金额取消或调整为实际返利发生后
的金额。
此外,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需要对销售返利进行充分披露。
在财务报表中应当明确披露返利的性质、计量方法、相关会计政策和账务
处理等,以使用户能够理解返利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销售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销售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公司销售返利是指在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后,根据协议或合同约定,公司向客户返还一定比例的销售金额作为回报。
返利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激励客户继续购买公司产品,并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针对公司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司应当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返利比例,计算出销售返利金额。
这一步需要确保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般来说,销售返利是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因此需要对销售额进行核算和验证。
其次,在计算出销售返利金额后,公司需要将其记录到财务账簿中。
这一步是账务处理的核心环节。
一般来说,销售返利属于费用类科目,应当计入费用或减少收入。
具体而言,可以将销售返利记入"销售返利"科目。
同时,如果销售返利是关联到特定的销售合同或项目的,还需要将其与相应的合同或项目进行关联。
然后,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公司需要对销售返利进行核对和审计。
这一步的目的是确保销售返利金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公司可以设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对销售返利进行审核和审计,例如由财务部门对销售返利金额和核算依据进行复核,或者由内部审计部门对销售返利进行内部审计等。
最后,公司还需要将销售返利纳入到税务申报中。
一般来说,销售返利属于费用类支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将销售返利计入到申报表格中,并确保申报的合规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返利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务、会计和合同规定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在进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时,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要求和制约因素,并确保相关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需要公司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确保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将销售返利金额记录到财务账簿中、核对和审计销售返利、纳入税务申报中等。
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确保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合规、准确和透明。
公司销售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销售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货币返利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应视同销售。
实物返利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因此,对于公司销售返利,其账务处理如下:
一公司与代理商协议,销售给代理商10000元商品,年底完成目标第二年返利3510元。
(1)第一年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借:主营业务收入——折扣3000
贷:预计负债3000
注:企业所得税按照所有权转移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计上计提的现金返利3000元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2)第二年,实际开具红字折扣发票抵顶货款等时:
借:预计负债3000
贷:应收账款等35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
看完了上述小编给您提供的案例,关于公司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您清楚了吗?假如您还有什么地方不明白的话,可以询问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哦。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大全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大全销售返利是在销售活动中,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优惠或返现的形式,以激励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销售返利是企业常用的一种促销措施,常见的销售返利包括折扣、回扣、返现等形式。
销售返利对于企业来说,既可以激励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还能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市场占有率。
那么,在会计处理方面,销售返利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销售返利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
一、按营业收入计入销售返利销售返利是一种促销费用,通常会影响营业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将销售返利费用纳入营业成本,计入销售成本中,并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当企业实际支付了销售返利时,应该将其按照实际金额计入应付账款中。
比如,某公司为促销某一产品,向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折扣优惠,假设优惠金额为100元,销售额为1000元,公司应该将其销售成本调整为900元,并计入销售返利费用中。
当公司实际向客户支付了100元时,应该将其计入应付账款中。
在某些情况下,销售返利的金额是固定的,不会因为销售额的变化而变化。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销售返利计入销售费用中,直接在利润表中体现。
比如,某公司为了推广某一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返现优惠,假设返现金额为1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将其计入销售费用中,并在当期利润表中进行处理。
有些企业在销售返利中,并不是将全部优惠金额一次性提供给客户,而是按照销售额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比例的优惠。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采用按折扣率计入销售返利的方式进行处理。
比如,某公司在销售一款产品时,按照销售额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比例的返利。
具体来说,当销售额达到1000元时,返利比例为5%;当销售额达到2000元时,返利比例为10%。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销售额的不同阶段计提销售返利费用,并在营业收入中扣减相应的金额,在实际支付返利时,按照实际金额计入应付账款中。
总结销售返利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如何正确处理销售返利的会计核算,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账务处理销售赠送、返点、返利
账务处理销售赠送、返点、返利销售中返点返利怎么入账才合理合法销售返点、返利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促销行为,企业为了激发下游经销商或客户的采购积极性,在经销商或客户购买产品数量或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后,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销售商或客户。
返点返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现金返利、实物返利、价格折扣、未来的购买额度等。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分为两种:价格折扣以及实物折扣。
对于价格折扣的处理相对比较简单,存在商业贿赂的风险也较小。
如上所述,对于折扣的开具发票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另一种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折扣返还,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折扣返还,则可由卖方按发票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收入。
销售返点返利主要是后一种情况,需要卖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反映折扣。
这个做法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实践中,企业经常将返点返利(折扣)与服务费混淆。
服务费和销售返利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常见为下游经销商向供应厂商提供一定劳务获得的收入,例如广告促销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下游经销商应将服务费作为销售收入入账,开具服务费发票,缴纳营业税。
供应厂商应当将支出的服务费作为费用入账。
如果企业将返点返利(折扣)与服务费用混淆,造成记账科目不对,或者发票开具错误,有可能被认为构成“账外暗中”而产生商业贿赂的风险,在实践中也确实存在类似行为被工商部门作为商业贿赂查处的案例。
我们来分析一个案例:某制药公司是某药品的生产商,某医药公司是该药品在某省的经销商。
返利销售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返利销售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返利销售会计处理
很多企业为了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都会制定相应的返利奖励政策。
返利也就是厂家给予经销商现金或实物的奖励。
涉及会计处理如下:
一、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时的会计处理
1、支付销售返利方涉及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销售返利方涉及的会计处理
(1)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供货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二、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时的会计处理
1、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销售返利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返利形式包括哪些?
销售返利形式包括达到规定数量赠送实物的形式、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和冲抵还款的形式。
返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1、现金返利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营业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2、实物返利
计提实物返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
兑现实物返利
借: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收到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会计分录 2022-03-15 10:00
1、现金返利--商品大部分已经售出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提对方开红票】
PS:对于已经售出的商品返利,其本质是原来已经售出商品的实际成本降低。
由于已经售出,原库存商品已经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所以要冲抵“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要进行销项税额转出。
2、现金返利——商品绝大部分未售出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提对方开红票】Ps:绝大部分商品还在未售出,就不能再冲抵“主营业务成本”,而是要对现库存商品进行成本冲减。
3、现金返利——商品售出超过20%,不到80%。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销售比例分摊)库存商品(按实际销售比例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提对方开红票】
4、以商品的形式返利——商品大部分已经售出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对方给票就可以做进项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5、以商品的形式返利——商品大部分未出售
会计啥也不用干,出纳(库管)登记下商品数量增加即可。
成本会计重新核算下单个商品价格。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是一种销售模式,即销售商将商品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销售给买家,并在达到一定销售额后,返还一部分销售额给买家。
在税务和账务处理方面,平销返利的处理如下:
1. 税务处理
由于平销返利属于一种销售手段,税务处理与一般的销售相同。
销售商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销售额,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此外,返利部分也需要纳税。
2. 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账务处理比较复杂,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收款
销售商需要按照销售金额开具发票,并收到买家的付款。
买家在收到产品后,销售商需要确认收款。
(2) 返利
销售商需要设定达成返利的销售额,一旦达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买家返还相应的金额。
返利的金额应在会计科目中单独核算。
(3) 记账
销售商需要在会计账目中记录销售金额、收款金额、返利金额等信息。
同时,买家也需要在自己的账目中记录购买金额、收到发票和返利金额等信息。
总之,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和核算工作。
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方式
销售返利的处理方式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
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
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一、现折:相当于销售折扣1.直接返货:在一个月内,采购达到一定任务,赠送一定价值或者数量的产品2.直接返钱:在一定时期完成采购任务,给予一定现金返利3.冲抵货款的形式。
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借:营业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需分两种情况处理:(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二.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销售返点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销售返点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1、发生收款:首先,企业按照原定的金额收取销售返点的款项,以银行收款的方式
以及经过审核确认后,把账务流程登记到销售返点收入科目上,需要做的是:
(1)将收款金额录入到出纳专用账户中;
(2)登记金额到销售返点收入科目;
(3)核定应收;
(4)并在财务报表上实际做出反映。
2、处理应付:企业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销售返点进行内部处理,也可以把
销售返点支付给客户,对于支付给客户,企业应该把销售返点入账到对应的应付款科目中,而后再经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具体的账务操作步骤是:
(1)在应付款科目中入账;
(3)做出银行转账;
(4)更新账务和财务报表;
销售返点有很多种形式,可以以金钱形式返给客户,也可以以物品质料、服务等形式
进行回报,不同的形式就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以金钱形式返给客户的销售返点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税务处理措施可以分成以下几个步骤:
(1)定义应纳税所得额:明确客户的收入所得费用,以及销售返点所得收入,并明
确外收支项。
(2)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定完税标准及税率表计算出应纳税额。
(3)及时申报:确定了应纳税额后,应及时对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以防止税务违规。
(4)报告销售返点:企业应当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销售返点形式和金额,以便于
税务机关进行审核与检查。
上述就是销售返点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的基本流程,各类企业实施上述程序时,必
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准确记录账务数据,以避免造成影响财务正确性的后果。
销售返利账务处理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吸引和稳定客户,常常会采取销售返利的策略。
销售返利作为一种营销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销售,提升市场份额。
为了规范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销售返利账务处理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销售返利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规性。
2. 优化销售返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强化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三、方案内容1. 销售返利政策制定企业应根据市场情况、销售目标、客户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销售返利政策。
政策应明确返利类型、返利条件、返利金额、返利时间等。
2. 销售返利核算(1)建立销售返利台账,详细记录返利类型、客户名称、返利金额、返利时间等信息。
(2)根据销售返利政策,核算返利金额。
核算方法如下:返利金额 = 销售额× 返利比例(3)返利金额核算完成后,形成销售返利账务处理凭证。
3. 销售返利账务处理(1)借:销售费用——销售返利贷:其他应付款——销售返利(2)实际支付返利时:借:其他应付款——销售返利贷:银行存款4. 销售返利凭证管理(1)销售返利凭证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2)定期对销售返利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
5. 销售返利审计(1)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销售返利账务进行处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规性。
(2)对销售返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
四、方案实施1. 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销售返利账务处理知识的培训,确保财务人员熟悉相关政策、流程和操作。
2. 宣传通过内部邮件、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销售返利政策,提高员工对销售返利的认识。
3. 监督建立健全销售返利监督机制,对销售返利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五、总结本方案旨在规范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通过实施本方案,企业可以更好地控制销售返利成本,提高销售业绩,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销售合同返佣账务处理
销售合同返佣账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销售合同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销售合同中,返佣现象也愈发常见。
返佣,即销售合同中的一方(通常为销售商或代理商)在达成一定销售业绩后,另一方(通常为生产商或供应商)按约定给予的一种经济奖励。
返佣账务处理是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合理的返佣账务处理既能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又能维护良好的商业道德。
一、返佣的会计确认返佣的会计确认主要涉及两个时点:合同签订时和合同履行完毕时。
在合同签订时,企业应按照预计可能发生的返佣金额,确认预计负债;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根据实际发生的返佣金额,冲减预计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二、返佣的会计计量返佣的会计计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返佣金额的确定和返佣期间的确定。
返佣金额通常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企业应根据合同规定确定返佣金额。
返佣期间通常与合同履行期间一致,企业应根据合同履行期间确定返佣期间。
三、返佣的会计处理返佣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环节:返佣的确认和返佣的支付。
在返佣的确认环节,企业应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根据实际发生的返佣金额,冲减预计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在返佣的支付环节,企业应按照确认的收入,支付相应的返佣金额。
四、返佣的税务处理返佣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返佣收入的确认和返佣费用的扣除。
企业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发生的返佣金额,确认返佣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返佣费用。
五、返佣的内部控制为保证返佣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税务管理制度等。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返佣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
总之,销售合同返佣账务处理是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合理进行返佣账务处理,既要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又要维护良好的商业道德。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返佣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
会计实务企业支付销售返利的账务如何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支付销售返利的账务如何处理企业支付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是指在销售过程中,企业根据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的协议,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支付给供应商或客户的返利款项,其目的是为了激励供应商或客户,促进商品的推销和促销。
这是一种常见的市场营销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处理返利账务对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返利款项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现金返利和折扣返利。
现金返利是指企业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供应商或客户的款项。
折扣返利是指企业在销售成交时,根据协议约定的比例或金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折扣掉的金额。
下面以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企业支付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方式。
首先,假设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在其中一年度内,企业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总额达到100万元时,企业需支付给供应商5%的返利。
根据实际采购金额的不同,企业需要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如果在一年内,企业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总额为120万元,那么企业需要按照采购总额的5%支付6万元给供应商作为返利。
在企业的财务账簿中,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采购成本科目下,将返利的金额6万元从采购成本中减去,即采购成本减少6万元。
2.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将返利的金额6万元增加到应付账款中,即应付账款增加6万元。
3.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建立一个"供应商返利"的子科目,将返利的金额6万元记录在该子科目中,以待确认并最终支付给供应商。
另外一个例子是,假设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在其中一年度内,客户从企业处采购商品总额达到50万元时,企业需给客户提供10%的折扣返利。
根据实际销售金额的不同,企业需要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假设在一年内,客户从企业处采购商品总额为60万元,那么企业需在销售时立即从销售收入中扣除6万元作为返利折扣。
1.在销售收入科目下,将返利折扣的金额6万元从销售收入中减去,即销售收入减少6万元。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焦大胜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2.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借:营业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需分两种情况处理:(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2.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贷:银行存款等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贷:银行存款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销售返利是指销售商为促进销售而向购买商提供的一种形式的回扣或折扣。
销售返利通常与销售量、销售额或其他销售目标相关联,根据达到的目标,销售商向购买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返利。
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方面,销售返利需要进行特定的处理。
在会计处理方面,销售返利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确认。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 销售返利的应付款项:销售商在销售返利协议中向购买商承诺提供一定比例的返利。
销售商根据销售量或销售额等目标进行核算,并确认应付返利款项。
该款项计入负债科目,例如“应付返利”。
2. 返利确认的时点:销售商通常根据具体的销售量或销售额等目标来确认返利。
返利的确认时点通常是在购买商达到销售目标后的下一个会计期间。
确认返利时,销售商需要准确计算应付返利金额,将其记录在负债科目中。
3. 返利支付的会计处理:当购买商达到销售目标,销售商需要支付返利款项。
在支付返利款项时,应扣除应付返利科目的余额,并确认返利支出。
返利支付应计入返利支出科目,并计提相关税费。
在税务处理方面,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需要根据国家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
一般来说,销售返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税务优惠:1. 存在合同:销售返利需要在购买和销售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
该合同应详细说明返利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等。
2. 销售目标明确:返利的支付通常根据购买商达到的销售目标进行,因此购买商需要明确记录实际销售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税务登记:为享受销售返利的税务优惠,购买商和销售商通常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时申报纳税。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 新收入准则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及新收入准则一、概述销售返利是指销售商为了鼓励客户购物更多产品或者为了回馈客户而给予的一种折抠或者退款。
在会计领域,销售返利的处理涉及到如何正确地记录返利收入以及相关的会计分录。
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式也需要进行调整。
二、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示例:1. 销售返利的确认在销售返利的确认阶段,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销售返利贷:营业收入这一分录反映了销售返利的确认过程,即将应收账款中的销售返利确认为收入,同时将其计入营业收入。
2. 销售返利的支付在销售返利发放款项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销售返利贷:银行存款这一分录反映了销售返利的支付过程,即将支付的销售返利款项从资金账户中支出。
3. 销售返利的调整在销售返利金额发生变动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调整,例如:借:销售返利贷:应收账款-销售返利这一分录反映了销售返利金额的调整过程,确保了账面金额的准确性。
以上是销售返利的一些常见会计分录,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新收入准则对销售返利的影响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式产生了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核定可识别的性能缺陷或问题根据新准则,销售返利的核定应识别产品性能或质量上的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收入减少。
在会计分录中需要精确识别并核定此类问题所产生的销售返利金额。
2. 有效控制机制新准则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来确保销售返利金额的准确识别和记录。
会计人员需要加强对销售返利金额的控制,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法规要求新准则可能对销售返利的法规要求产生影响,公司需要根据新准则对销售返利的法规规定进行调整,并确保合规性。
四、结论销售返利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在商业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会计处理关乎到企业的财务报告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新收入准则下,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式需要进行调整,会计人员需要加强对销售返利金额的掌控和管理,确保其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财务人员面对销售返点该如何进行记账?
财务人员面对销售返点该如何进行记账?在账务及税务的实务处理中,销售返利、销售折扣方式很容易让人混淆,如果账务、税务处理不当,容易产生税务风险。
一、常见返利形式1、返利:销货方为了促销商品,而给经销商、最终客户的一种回扣率。
常见的两种形式: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
2、商业折扣:销货方给予经销商、最终客户价格上的优惠。
该优惠是在销货时就已明确,折扣额与销货款开在同一发票上。
3、现金折扣:是销货方为了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购货方提供的债务扣除。
4、销售折让:是指因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价格上给予的扣除。
5、广告费、促销费: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
二、会计处理(一)返利1、实物返利:(1)支付销售返利方(销货方):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方应做视同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所得税申报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借:营业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收到销售返利方(购货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应冲减有关存货成本,根据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2)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2、现金返利(1)支付销售返利方(销货方):则按照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支付销售返利方开具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如果支付返利构成期后事项,需做追溯调整。
2)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借:营业费用贷:银行存款等(2)收到销售返利方(购货方):购货方收到现金返利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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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特殊情况的税务处理: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随货赠送”,是指商业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行为: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赠送从货物,这种赠送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属于捆绑销售或降价销售。
法律意义上的无偿赠送是指出于感情或其他原因而作出的无私慷慨行为。
赠送是赠送人向受赠人的财产转移,但不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
《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对无偿赠送的定义为,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随货赠送”与无偿赠送相比,存在以下两点本质差异:第一,无偿赠送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而销售主货物、赠送从货物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应属于附有条件、义务的有偿赠送,类似于成套、捆绑或降价销售,只不过是没有将主货物与赠品包装到一起,而是分开包装,有时还会允许消费者选择等值赠品,因此应将此行为界定为销售前的实物折扣,不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即不能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对赠品不能再次征税,对赠送赠品的价值应作为销售成本的组成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对于赠送财产的质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送的财产有瑕疵的,赠送人不承担责任。
受赠人对受赠商品的质量问题不能完全得到赔偿。
而销售主货物时赠送的从货物即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即“赠送人”应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能够得到完全赔偿。
例如,某手机厂商为扩大销售,对外宣传购买××型号手机一个,赠送品牌电池一个。
假定手机标价3861元,成本3000元,电池不标价(实际价值51元),成本20元,则相关的会计处理为:借:现金3861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33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1借:主营业务成本3020贷:库存商品--××手机3000库存商品--电池20从增值税的链条来说,企业生产(销售)手机有对应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但生产(销售)电池只有进项税额而没有销项税额,表面上不合理,其实电池的销项税额隐含在手机的销项税额当中,只是没有剥离出来而已。
因此对于赠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赠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随货赠送”的销售形式通常应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第一,有公司内部销售协议,作为开展活动的依据,同时明确活动的起止时间;第二,在发票上注明赠送物品的名称,赠品价值从商业秘密的角度出发可以不注明;第三,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必须同步结转主货物与从货物的价值,并且在数量上保持一致。
总之,企业无论采用什么营销策略,其目的都是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即赚取利润的本质不会由于改变销售策略而发生变化,“随货赠送”是有偿捐赠,不属于无偿捐赠.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就曾下文规范购货返利的税收处理,强调“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
即从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发文文号:国税发[2004]136号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据部分地区反映,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现行政策规定不够统一,导致不同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不平衡。
经研究,现规定如下: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四、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已征收入库税款不再进行调整。
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一位基层的税务干部告诉记者,当前对销售返利偷逃税收行为的稽查主要存在三大难点:——企业收取返利记入“账外账”。
有不少医药企业往往以接受福利品、广告服务费、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或货币等形式收取销售返利。
这些企业对接受的物品或货币的使用,均走“账外账”,不作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库存商品账实严重不符,经营情况失真。
税务人员虽然可以从企业出现零申报、负申报或低税负等异常申报中发现问题,但企业的“账外账”一般藏匿较隐蔽,税务人员取证困难,难以给企业的偷税行为定论。
——目前医院大多属免税,税务检查往往很少涉及,对于医院是否接受了医药企业的销售返利,以及接受了多少销售返利,是税务稽查取证的一个盲点。
医药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点瞒报收入,用销售返利大量冲减“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
——劳务发票开具混乱和假发票泛滥。
由于有些发票管理部门对劳务发票管理不规范,甚至开具发票混乱,为某些医药企业虚列成本,偷逃所得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一个就是利用假发票冲抵销售返利,有些医药生产企业大肆购买假发票,用来平衡企业为支付返利所发生的费用,这为税务稽查人员辨别发票内容开具的真实性和发票本身的真实性增加了难题。
销售返利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并引发行业腐败,而税务部门稽查又存在诸多难点,专家认为,加强对销售返利税收管理,应该多管齐下。
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医药管理、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从源头上予以监管防范,这样才能有效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涉税问题。
回扣、佣金、返利、代理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1、回扣:侧重扣字(销售方给购买方返回部分款额,违法回扣不讨论)。
国税函(97)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税前列支”2、返利:返的是“利”(销售方给购买方的利润)。
按国税发[2004]136号文“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3、佣金:侧重“佣”字,即提供了劳务取得的收入,佣金收取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佣金支付方:按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一)有合法真实凭证;(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4、代理费: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提供代理服务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接受方凭发票税前列支。
一、买一赠一:例:A厂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甲产品1万件,产品销售收入为20万,销项税为 3.4万元,同时赠送乙产品1万件,市场价为2万元,成本为1万元。
对于这个例子,我们主要是要确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
企业赠送的产品要么是自己生产(包括委托加工),要么是购入的,其进入企业的时候,必定带来进项税,如果其减少,不产生销项税,那么其原进项税就不能抵扣,而赠送行为是销售行为,因此必须计算其销项税额,用于抵扣其原进项税额,否则,可能出现用其他货物的销项税额抵扣赠送货物的进项税额,这不符合增值税原理。
如果赠送行为不征税,企业就可以相互利用赠送逃避流转税。
销项税=20X17%+2X17%=3.4+0.34=3.74万元营业外支出=1+2X17%=1.34万元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23.4万元营业外支出 1.34万元贷:销售收入20万元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3.74万元存货1万元销售促销活动怎么处理公司为了促进销售,在原来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多送一些货,实质是换一种方式调价。
比如,原来价格110元/件,现在还是110元的价格,但是每10件多送1件货,相当于是销售11件产品才相当于原来10件的货款。
在开票时,正开的是10件,备注中送1件,在会计做账是怎么处理?税收方面怎么处理?如果不是送本产品,送另外的同类产品呢?相关的税收规定:1、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所得税:财税字[1996]第79号,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
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国税发[2003]45号,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一、正常处理1、销售10件产品:借: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10件×110元计税)2、赠送1件产品:借:营业费用贷:库存商品——赠品(1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1件×110元计税)3、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正品(10件)4、在所得税申报时,将赠送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调增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