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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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育才小学违反师德师风问责惩处办法

平川区育才小学违反师德师风问责惩处办法

平川区育才小学违反师德师风问题问责惩处办法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除我校教师陋习诟病,对有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按照如下规定从严从重惩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一、对违反教学常规行为的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1-3个月绩效工资,当年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当年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务,视情节轻重,并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等。

1.经常迟到、早退,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组织活动的;2.一个月及以上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的;3.缺课、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的;4.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撵出课堂或动员学生休学、转学、退学的;5.在工作期间饮酒和在教学场所吸烟、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等影响正常教学行为的。

(二)违反教育常识行为的惩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3-6个月绩效工资,两年内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三内年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务,视情节轻重,并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等。

1.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言论的;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3.向学生推销、征订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的;4.利用教师职务之便索要、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通过家长办理私事、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或参加谢师宴的;5.不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6.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资格、待遇的;7.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造成失误的;8.语言不健康、衣着打扮不和教师身份、行为举止不文明的。

(三)对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惩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还收取的补课费,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当年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撤销骨干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称或降低职称档次,,视情节轻重,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等行政处分。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2.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有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3.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4.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教育部门、学校主要领导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负具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和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均有配合、参与抓师德师风建设、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责任,并负有随时纠正不良师德师风的义务。

第三条教育行政或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以下情况,辖区内出现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1.不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熟悉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不牵头开展师德师风工作的研究、部署的。

2.对辖区内师德师风不调研、不过问,对本地师德状况不熟悉。

3.在出现师德危机事件后,漠然处之,隐瞒不报,被动处理,甚至在处理师德师风事件中违规违纪的。

4.对涉及师德师风的信访件不认真对待,敷衍塞责,导致师德舆论危机的。

5.对各学校上报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分报告研究处理不及时,久拖不决,甚至在相关案件处理中优亲厚友,违反纪律的。

6.存在抓师德师风建设的其他应作为而不作为的。

第四条教育行政或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存在以下情况,导致辖区内出现师德师风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应具体分管责任。

1.不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上级师德师风建设文件不传达、不学习、不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搞形式,无实际措施办法的。

2.对师德师风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熟悉,不深入学校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不了解具体情况,缺乏谋划当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思路,未按年度研究并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

3.对师德危机事件反映迟缓,推诿责任,被动处理,或者软弱涣散,缺乏原则,甚至在处理师德师风事件中违规违纪的。

4.对涉及师德师风的信访件办理不认真,重视不够,方法不当,导致师德舆论危机的。

5.对学校上报违反师德师风的处分报告,不及时提请研究,采取推、拖、压的态度,或者在相关人事处理中违纪违法的。

学校查处师德师风制度

学校查处师德师风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我校特制定以下师德师风查处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2. 规范教师行为,杜绝师德失范现象,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学生权益。

3. 促进教师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三、查处范围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2. 教师在招生、考试、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

3. 教师在学术研究、成果申报等方面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4. 教师在学生管理、学生评价等方面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5. 教师参与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或行为。

四、查处程序1. 接到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查证属实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2. 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3. 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问题的性质和程度。

4. 根据问题性质和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5. 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处理措施1. 警告: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

2. 记过: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给予记过处分。

3. 记大过: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给予记大过处分。

4. 降职降级: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给予降职降级处分。

5. 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六、责任追究1. 对师德师风问题查处不力、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师德师风问题查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3. 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一、背景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旨在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育机构和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等。

二、责任要求1. 教师应秉持教育教学的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2.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教育形象的行为。

3.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切实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4. 教师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问责机制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问责程序。

2. 对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甚至开除等。

3. 学校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教师的不端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四、监督机制1.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

2. 学校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学校应加强教师之间的互相监督,鼓励教师互相研究、交流和提升。

五、激励机制1. 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及时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2. 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活动,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学校可以通过组织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规范教育。

七、监督与评估1. 学校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学校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八、法律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问责机制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问责机制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问责机制近年来,教育领域对于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和问责机制越来越重视。

这是由于教师的师德和师风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问责机制,可以促进教师师德师风的持续提升,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问责机制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

一、重要性教师师德师风是教育事业的灵魂,对于学生的健全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师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他们的言行举止、专业能力以及教学方法,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因此,建立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与问责机制,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问题存在目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问责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考核标准不明确。

由于师德师风无法量化,考核标准往往模糊不清,容易导致主观评价和随意扣分。

二是问责机制不健全。

一些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往往处以轻微处罚或者不了了之,缺乏有效的问责手段。

三是评价体系不完善。

现行的评价体系偏重于教学成绩,忽略了对教师整体素质的评价,容易造成教师追求分数的功利化倾向。

三、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是关键。

一是明确师德师风的核心内容。

要明确教师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教师在教学、管理、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以实际行动贯彻师德师风。

通过教学观摩、督导评估、师德考核等方式,对教师的言行进行全面评价,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能够践行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

三是强化规范题材的考核。

引入对教师教育激情和对学生的关注程度等考核内容,全面了解教师的情感态度、管理能力和师生沟通等方面的情况。

四、健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是推动教师师德师风提升的保障。

首先,要完善调查取证机制。

建立完善的举报和投诉渠道,加强对于举报案件的调查及取证工作,确保受到处罚的教师属实。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一)政治纪律方面1. 散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信息;2. 参与、支持、参与非法组织或活动;3. 发表、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

(二)教育教学方面1.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 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敷衍塞责;3. 泄露、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 未经批准,私自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兼职等活动。

(三)教师形象方面1. 着装不雅,言行不端,有损教师形象;2. 涉足赌博、色情等不良场所;3. 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

(四)管理纪律方面1. 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2.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3. 泄露学生隐私,损害学生权益。

三、处理办法(一)处分1. 警告:适用于轻微失范行为,期限为6个月;2. 记过:适用于较严重失范行为,期限为12个月;3.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适用于严重失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降级或撤职;4. 开除:适用于情节极其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失范行为。

(二)其他处理1. 批评教育:适用于初次失范行为,或情节较轻的行为;2. 诫勉谈话:适用于较严重的失范行为,要求教师限期整改;3. 责令检查:适用于严重失范行为,要求教师提交书面检查;4. 通报批评:适用于影响恶劣的失范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5. 取消资格:适用于失范行为,取消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6. 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适用于情节极其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失范行为。

四、处理程序1. 学生、家长、学校或其他组织发现教师有失范行为,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2.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3. 经调查核实,确有失范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教师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引言:师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之才,肩负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教师的师德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也是学生成长的引导。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以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为案例,探讨其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1. 目标和原则(1)目标:明确规定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2)原则:公正、公平、严肃、有效的原则。

2. 追究的条件和程序(1)条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反师德的行为或者事故,导致严重后果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2)程序: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责任的程序,包括事实调查、听证、处分和申诉等程序。

3. 追究的措施(1)警告:针对一中教师的轻微过错,对该教师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记过:对一中教师的一般过失或轻微失职行为,记以行政记过。

(3)降级:对一中教师有较严重过失或失职行为的,可以降低其职务等级或者岗位等级。

(4)辞退:对一中教师有严重过失或失职行为的,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情况1. 师德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一中校园内进行了师德教育和规范,包括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师德考核等,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

同时,一中建立了教师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明确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追责。

2. 事实调查和听证程序的公开透明一中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事实调查和听证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相关程序和材料对教师本人和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3. 严肃追究师德责任一中根据教师的违纪程度,严肃追究相应的师德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警告、记过等处分对于轻微违反师德的教师是一种警示,起到了警戒教育的作用。

而辞退则是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的惩处措施,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问责制度实施方案

学校问责制度实施方案

学校问责制度实施方案学校问责制度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行为进行规范和评估,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建立健全的学校问责制度,对于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问责制度,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问责机制。

1.明确责任主体,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问责的主体,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也是问责的对象。

2.明确问责内容,问责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成绩、师德师风、学生纪律等方面。

3.建立问责档案,对于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表现进行记录,形成问责档案,作为评定问责结果的依据。

二、落实问责措施。

1.奖励措施,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2.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表现不佳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扣减奖金、责任追究、警告甚至开除等。

三、建立评估机制。

1.制定评估标准,明确教学、学业、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标准,包括考试成绩、教学评价、学生考勤等。

2.开展定期评估,学校领导班子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宣传学校问责制度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2.开展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问责制度相关的培训,增强大家对问责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五、建立监督机制。

1.建立监督小组,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学校问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舆情监控,关注社会舆论和学校内部舆情,及时了解和处理与问责制度相关的问题和意见。

六、强化问责结果公开。

1.公开问责结果,学校领导班子要将问责结果及时公开,让全校师生了解问责的情况和结果。

2.公开问责原因,对于受到问责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公开问责的原因和依据,增强问责的公开透明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问责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师德师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教师的师德师风责任,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确保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秉持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品质。

三、责任和问责措施1. 师德师风责任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从业者,应具备以下师德师风责任:- 坚持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积极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 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

-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不从事违法、不道德的行为。

- 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参与任何商业活动或利益冲突。

- 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2. 问责措施对于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责任的行为,将采取以下问责措施:- 公开谴责: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责任的行为,将进行公开谴责,以警示其他教师。

- 教育培训:对于教师存在轻微违规的情况,将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帮助其纠正错误,提升师德师风素养。

- 职务调整:对于多次违反师德师风责任的教师,将考虑对其进行职务调整或降职处理。

- 撤职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责任的教师,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监督与评估为确保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学校领导层应加强对师德师风的重视,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 学校应建立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

- 学校应定期开展师德师风的评估工作,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 学校应鼓励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师德师风的评估和监督,建立多方参与、多方监督的机制。

五、宣传与教育为提高教师对师德师风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与教育:- 学校应开展师德师风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学校责任问责制度

学校责任问责制度

一、引言学校作为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基地,其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师生权益,我国建立了学校责任问责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与保障等方面对学校责任问责制度进行阐述。

二、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如教学质量不高、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师德师风问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学校责任问责制度建设,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学校责任问责制度的实施。

三、主要内容1. 责任主体学校责任问责制度中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教师、教辅人员、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各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2. 责任内容(1)教育教学责任:学校领导应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成长,遵守职业道德;教辅人员应做好教育教学保障工作。

(2)管理服务责任:学校领导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教辅人员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3)师德师风责任: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3. 责任追究(1)学校领导: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问题,学校领导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出现重大问题,学校领导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教师:对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教师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如出现重大问题,教师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教辅人员:对教育教学保障、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教辅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四、实施与保障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学校责任问责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责任问责制度的监督,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3.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责任问责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学校教师问责_处分制度

学校教师问责_处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规定,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2. 教师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3. 教师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4.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歧视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5.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6. 教师有其他应予问责的行为。

三、问责程序1. 举报:任何人发现教师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均可向学校举报;2. 调查:学校接到举报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3.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4. 公示:对处分结果,学校应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处分种类1. 警告: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2. 记过: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重或造成一定后果的教师,给予记过处分;3. 留校察看: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 开除: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或构成犯罪的教师,给予开除处分。

五、问责责任1. 学校领导对本学校的教师问责工作负总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教师,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问责工作,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教师,应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3. 教师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教师问责处分制度,将有助于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师问责暂行办法

教师问责暂行办法

教师问责暂行办法--------------------------------------------------------------------------------1、为了明确学校教职工责任,提高执行力,建立责、权、利有机统一机制,参照《苍溪县学校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学校教职工”是指本校范围内的小学、初中、幼儿园教师及学校工人。

3、责任追究方式:(1)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3)降职聘任或解聘;(4)承担经济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在师德建设考核中,通过民主测评低于“合格”等级的;(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批评不改的;(3)“一岗”双责不落实的;(4)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家长告状或上访的;(5)向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的;(6)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7)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学校作出的决定或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的;(8)随意放假、调课,不到岗的;(9)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10)在教职工中闹纠纷,不团结,尚未在教职工中造成严重影响的;(11)在招生、考试、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12)被有关部门责处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13)其他应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教职工降职聘任;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1)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比例达25%及以上,并经学校行政考察不宜再担任现岗位工作的;(2)在本人的教学工作中一学期累计缺课10节以上的(开会、培训、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病事假除外);(3)所任教学科经相关部门综合评估连续三个学期居下等水平的;(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致伤致残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5)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6)聘期内3次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的;(7)其他应给予降职聘任的;6、问责程序:(1)启动问责程序。

体育教师问责制度范本

体育教师问责制度范本

体育教师问责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问责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体育教师。

三、问责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体育教师应当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对不认真备课、上课,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问责。

2. 师德师风建设:体育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伦理,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损害学生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问责。

3. 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应当组织好课外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对不组织或组织不力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问责。

4. 体育竞赛:体育教师应当公平公正地组织体育竞赛,选拔运动员,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

对存在作弊、偏袒等行为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问责。

5. 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师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体育课程,确保课程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趣味性。

对不按照大纲要求设置课程,导致学生学习效果不佳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问责。

6. 体育设施管理:体育教师应当爱护体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学生安全。

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体育设施损坏、安全事故发生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进行问责。

四、问责方式1. 提醒谈话:对存在问题的体育教师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整改。

2. 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严重的体育教师,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 调整岗位:对问题严重,不适宜继续从事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 取消荣誉:对问题严重的体育教师,学校可以取消其相关荣誉。

5. 法律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体育教师,学校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学校应当通过学生、家长、同事等多种渠道,了解体育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调查核实:学校应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应当查明原因。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一、引言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是社会文明的传播者,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使命。

师德师风建设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1.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2. 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提升教师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3. 培养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因材施教。

4. 建立完善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师德师风建设内容1. 爱国守法。

教师应忠诚于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 爱岗敬业。

教师应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关爱学生。

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因材施教,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4. 教书育人。

教师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5. 为人师表。

教师应严于律己,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

6. 终身学习。

教师应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四、师德师风建设措施1.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教师对师德师风的认识。

2. 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开展师德师风实践活动。

组织教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4. 建立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提高师德风范的积极性。

5. 加强师德师风培训。

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

五、师德师风建设考核1. 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强化师德师风问责制度。

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

违反师德行为问责处理办法

违反师德行为问责处理办法

南邵小学违反师德行为问责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师德行为,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教师师德问责制度如下:一、问责内容:1、不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热爱本职工作,不热爱学校,不忠于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不依法执教,不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经常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不关爱学生,不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

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经常参与邪教活动,经常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5、不廉洁从教,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等。

经常为社会举办的培训班做招生中介等。

6、不诚实守信,经常弄虚作假。

在迎接上级督导检查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教学生讲假话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本学期组织的学生、家长师德满意度问卷测评,不满意率达到20%;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4.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故不上课,或私自给学生停课、勒令学生回家,耽误学生学习;5.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在评选先进、职称评审等过程中弄虚作假;7.在互联网上发布或炒作不良信息,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或他人;8.对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违规从事第二职业;9.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10.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

11.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1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3.不讲团结,打架滋事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教师师德的行为。

学校师德建设惩处制度

学校师德建设惩处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维护教育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育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师德师风建设要求1. 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教师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品行。

3. 教师应严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教师应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四、惩处制度1. 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处。

2. 轻微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如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不端正等,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3. 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将根据以下规定进行惩处:(1)给予警告、记过或降职处分;(2)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3)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给予相应惩处:(1)侮辱、诽谤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2)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损害学生隐私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故意违反教学纪律,损害教育教学质量的;(4)有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监督与问责1. 学校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惩处决定不服的,可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3. 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责机制落实情况等。

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责机制落实情况等。

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责机制落实情况等。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

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其纳入教育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在这一过程中,主体责任的落实和问责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师德师风建设,各级教育部门明确了主体责任。

教育部门明确了各级学校领导班子对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责任,要求学校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的深度融合。

同时,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主力军,也要承担起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

教育部门鼓励教师要增强师道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其次,在问责机制方面,教育部门提出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责机制的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责任范围,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评估机制。

对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的学校和教师,要进行严肃问责,督促其改正错误,确保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同时,教育部门要积极宣传典型事迹,树立正面榜样,激励更多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行为规范。

然而,目前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学校和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

另外,有的学校和教师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忽视了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导致教育质量不稳定。

在问责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对师德师风建设问题的问责能够落地生效。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加大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在问责机制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督,积极落实问责措施,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能够扎实推进。

总之,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和问责机制的建立。

通过教育部门的引导和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我国的师德师风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教师师德师风纠风问责措施

教师师德师风纠风问责措施

教师师德师风纠风问责措施教师师德师风是维护师生关系和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石。

为了保障教师师德师风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纠风问责机制。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教师师德师风的纠风问责措施。

1. 提升师资质量是保障师德师风的基础。

教师的专业能力和道德修养密切相关,因此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至关重要。

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估,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从源头上提高师德师风的整体水平。

2. 搭建师德师风教育平台是有效的纠风手段。

建立一个系统完备的师德师风教育平台,让教师能够接受系统化的道德教育和师德培训。

这样既能够帮助教师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和责任,又能加深教师对师德师风的理解,提高其道德修养。

3. 强化教师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师德师风的必要手段。

教师师德师风纠风问责机制中,监督机制的作用不可忽视。

学校和教育部门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教师监督制度,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对于教师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4. 加强对失责教师的问责是纠风问责的重要措施。

针对那些在教学岗位上出现失职、不负责任的教师,需要进行严肃的追责。

通过建立完善的问责体系,对于教学质量低下、对待学生不公等问题,进行追责和处理,以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坚决维护。

5. 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有利于提升师德师风。

学校和教师之间的良好互动和协作有助于传递正确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

建立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学校文化,让每个教师感受到支持和鼓励,有助于提升师德师风。

6.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

政府在教育领域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是保障师德师风的重要保障。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待遇,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7. 教师自身也要加强自我约束和修养。

教师在肩负教育使命的同时,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

教师应该注重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有崇高的师德观念和职业操守,并且时刻警示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素养。

师德师风各项制度

师德师风各项制度

师德师风各项制度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准则、加强管理监督,各级学校纷纷建立了师德师风各项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师德师风评价制度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向上、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学校制定了师德师风评价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标准、评价周期和评价方式等。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标准涵盖了教师教学水平、师生关系、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要求。

评价周期一般为一学年,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等多元化的方式来进行。

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设立了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旨在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师德师风理论知识、教师专业能力培养等。

培训形式多样,既有定期组织的集中培训,也有个别辅导和自主学习。

学校还鼓励教师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教育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教学水平。

三、师德师风约束制度为了规范教师行为,学校建立了师德师风约束制度。

该制度包括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教师惩戒机制和教师道德委员会等内容。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等。

惩戒机制明确了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处理程序和惩罚措施。

教师道德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监督和处理违纪违规的教师行为。

四、师德师风奖励制度为了激励教师遵守师德师风,学校建立了师德师风奖励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和师德楷模等奖项设置。

先进个人奖旨在表彰在师德师风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

优秀团队奖鼓励教师团队在师德师风建设上形成合力。

师德楷模是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榜样形象的教师进行表彰。

五、师德师风投诉处理制度为了有效处理师德师风方面的投诉与纠纷,学校建立了投诉处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投诉的受理渠道、处理程序和保密原则等。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学校提出投诉。

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事实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学校教师师德问责制度

学校教师师德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师德问责制度。

二、问责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教辅人员等。

三、问责内容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2.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的;3. 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学质量低下,影响学生学业发展的;4. 从事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行为;5. 教学中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人格尊严;6. 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7. 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问责程序1. 发现教师存在师德问题,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对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3.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理:(1)通报批评;(2)扣除绩效工资;(3)暂停评优评先资格;(4)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5)调离教师岗位;(6)解除劳动合同;(7)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问责监督1. 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2. 学校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学校对师德师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举报属实、查证属实的,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3.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师德问责制度,旨在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创建文明、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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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湖镇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问责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师德行为,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实施教师师德问责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责任追究方式
1、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责令大会检查;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解聘;
4、承担经济责任。

二、问责条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教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在教师绩效考核中扣除5-30分。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措施不力,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经师德建设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教师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3、因处理不当引起学生、家长集体上诉、上访的;
4、随意放假、调课,乱办班、组织或变相组织所谓教辅资料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
5、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学校中闹纠纷,不团结,尚未在教职工中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教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在教师绩效考核中扣除5-30分。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措施不力,学校师德建设考核评定连续两期为不合格等次的;
2、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3、因处理不当引起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学校各项经济活动中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违规违纪收费,造成较大影响的;
5、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
6、在学校教职工中不团结,争名图利,拉帮结派,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情节严惩的予以解聘,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在教师绩效考核中扣除5-30分。

1、在学生或家长测评中“不称职”票比例达1/3及以上,并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属不称职的;
2、教师体罚学生,致伤致残学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措施不力,学校师德建设考核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4、在自己工作责任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影响恶劣的;
5、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处理不当引起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问责程序
(一)启动问责程序。

学校发现教师有问责条例情形之一,或根据下列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1、上级组织和领导的情况通报和批评、建议、批转举报材料等;
2、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向学校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控告;
3、本校师德考核未达到一定标准的。

(二)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

(三)调查组向中心校汇报调查情况,作出问责决定。

(四)学校教师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后1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在收到申诉书后重新派人复查,复查情况经中心校讨论后作出维持、更改或撤销原问责决定的结论,并通知被问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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