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各地陆续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陕政办函[2012]114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函〔2012〕1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2012 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赴实施“营养计划”试点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据初步统计,“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9.4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60.99%。
(一)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实施。
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43个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启动。
截至5月中旬,全省“营养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104.2万人。
(二)“蛋奶工程”继续扎实推进。
“蛋奶工程”作为“营养计划”试点的组成部分,继续在全省64个非试点县(市、区)并轨实施,并与“营养计划”统一实施标准。
截至4月底,全省享受“蛋奶工程”学生数为145.2万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春季学期以来,“营养计划”试点市、县(区)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充分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宝鸡市政府分别于3月、4月期间,2次组织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扶风县和太白县现场调研试点实施工作;咸阳市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试点县基层学校意见;商洛市结合市级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后勤管理示范校创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将学生食堂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规划,保证试点前期工作准备到位。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保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顺利实施以鸡蛋、牛奶为主要内容的营养餐计划(简称蛋奶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农垦〔200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和学校负责对蛋奶工程的实施和安全进行监管,建立蛋奶生产、加工、采购、配送、储存、发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与质量监督制度。
第三条蛋奶工程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专供学生饮用的灭菌奶。
蛋奶工程专供产品实行标志管理。
取得蛋奶工程专供产品标志的企业,应由省级监管部门向社会统一公告。
有关部门对定点企业申报认定、标志使用和质量监督均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蛋奶工程的所有管理、监督、生产供应、使用部门和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监管责任第五条成立陕西省蛋奶工程领导小组。
省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市、县(区)政府参照省上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蛋奶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全省蛋奶工程实行“以县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市、县(区)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第七条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各级蛋奶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蛋奶工程的组织规划、政策制定、督促检查、信息通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门)负责实施蛋奶工程的日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蛋奶工程经费的落实和监管。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奶畜(鸡)饲养以及生鲜乳(鸡蛋)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生鲜乳质量检测抽查。
变味的“蛋奶工程”
变味的“蛋奶工程”自2009年9月起,陕西省开始在全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计划,即”蛋奶工程”。
据渭南市早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地农村有1/3的学生不吃早餐,另外吃早餐的学生,也多是用盐水泡馍或成菜夹馍,极少有学生每天能吃到鸡蛋和奶制品,造成农村孩子营养不良,发育迟缓。
为了改善农村儿童营养状况,陕西省经试点后实施了“蛋奶工程”。
按照每生每天两元的标准,采取政府出大头、家长拿小头的模式,让每个学生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或羊奶、豆奶)。
这一工程覆盖全省200多万学生,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生基本实现全覆盖。
“蛋奶工程”实施半年多来,一直处在不断改进之中,有的学校因条件有限,给学生发的是生鸡蛋,喝的是凉牛奶,有关方面便及时给学校配了电饭锅。
但是,在个别地方,“蛋奶工程”却渐渐变了味儿,有的学校用乳饮料代替牛奶j有的学校没有从省上定的“定点企业”购奶,而是自行选购外地企业没有商标注册的奶品;有的学校甚至将变质的牛奶发给学生喝。
4月19日,汉中勉县、安康旬阳部分学校200余名中小学生,在饮用学校配发的“人人高”牌牛奶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经陕西省和宝鸡市质监、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系生产商陕西人人高乳业有限公司灌装机密封不严,灌装牛奶时空气进入包装袋,导致牛奶发生变质所致。
4月23日和24日,西安周至和汉中洋县80余名小学生喝了牛奶后,也出现腹痛、呕吐等不良反应,其中周至学生喝的是“蒙牛”核桃奶。
一项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却在少数地方变成了“黑心工程”、“变味工程”,这肯定是该工程设计者当初未曾想到的。
也许设计者会感到很窝火,很委屈,甚至很后悔,做了好事却没有得到好的结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并非设计者的错。
4月27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朱静芝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蛋奶工程”有序推进,形成全社会“关注孩子营养改善,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渭滨区蛋奶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宝政办发【2009】78号)、《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蛋奶工程”实施办法》(宝市教发【2009】216号)和渭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蛋奶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蛋奶工程采取“财政投入、部门管理、企业配送、学校实施”的办法运作。
遵循“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及标准第三条:“蛋奶工程”实施范围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在寄宿制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
第四条:每天每个学生补助2元,实物为一个鸡蛋、一袋牛奶,每学年按250天计算。
第三章实施的方法步骤第五条:补助对象和人数的核定。
1、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义务教育段寄宿生实施“蛋奶工程”控制名额和教育统计数据下达各校实施“蛋奶工程”名额。
2、各相关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在学生报到注册时要明确划定寄宿学生及家庭贫困学生范围,提出条件与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人数进行统计,并按下达的控制名额将初审后享受“蛋奶工程”补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于开学后一周内上报区教育、财政部门。
第六条:“蛋奶工程”食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加工和发放。
1、“蛋奶工程”食品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签订合同。
“蛋奶工程”食品每学年招标一次。
凡取得“蛋奶工程”供货的企业和个人须缴纳质量保证金,其中牛奶供应企业交1万元,鸡蛋供应企业或个人交5000元,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确保蛋奶的运送快捷,建立完善科学的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进行定期配送,确保供货质量。
2、为“蛋奶工程”提供的牛奶应为纯牛奶制品(每周可调剂为核桃奶、大枣奶等品种)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3,脂肪含量不低于2.5,其它成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陕政办发〔2017〕54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11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2012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14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四条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5•【字号】陕政办发明电[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2〕4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的实施,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二、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总结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排部署2012-2013学年度“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
四、参会人员(一)主会场: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西咸新区负责同志。
(二)市、县、区分会场: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比照主会场确定参会人员;各试点县试点学校校长代表。
五、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通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二)各设区市、韩城市、省级有关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发言单位注明发言人员)于8月27日(星期一)17:00前反馈至省教育厅;(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各分会场的会务工作;(四)请陕西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华商报派记者参加会议并组织报道。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陕政办函[2012]11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02
【实施日期】2012.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
报
(陕政办函〔2012〕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2012 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赴实施“营养计划”试点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9.4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60.99%。
(一)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实施。
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43个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启动。
截至5月中旬,全省“营养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104.2万人。
(二)“蛋奶工程”继续扎实推进。
“蛋奶工程”作为“营养计划”试点的组成部分,继续在全省64个非试点县(市、区)并轨实施,并与“营养计划”统一实施标准。
截至4月底,全省享受“蛋奶工程”学生数为145.2万人。
陕西省“蛋奶工程”项目实施问题研究
陕
西
农
业
科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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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蛋奶 工程’ ’ 项 目实 施 问题 研 究
张 鹏 , 王 国 成
7 1 0 0 7 7 )
( 西安航 空学 院 , 陕西 西安
摘 要 :“ 蛋 奶 工程 ” 作 为 一 项 利 国 惠 民 工程 , 得 到 了全 省 人 民 的 欢 迎 与 认 可 , 并 且 认 为 此 项 工 程 在 促 使 下 一
的 5 3 . 3 , 而省财 政 只承担 总 费用 的 1 3 . 7 。 调
为 此项 工 程 在 促 使 下 一 代 健 康 成 长 方 面 功 不 可
没 。张 敏 洁 ( 2 0 0 9 ) 经 过调 研发 现 , 凤县 、 宁 陕 和 太
研得知, 中小学 生 每顿早 餐 的总 费用 为 1 . 5元 , 学 生承担 0 . 5元 , 各县 财政 承担 0 . 8元 , 省财 政 承担
2 存 在 问题 分 析
从 目前 该 项 工 程 实 施 现 状 来 看 , 对 中 小 学 生
各市 、 省 领导 的相 互配 合 和管制 , 而 且需 要各 相关 的配 套措 施 和 设 施 。在 调 研 中 , 我 们 针 对 与该 工 程实 施 相关 的配 套设施 建设 也 进行 了专 门 的走访
问题 :
得不 到 营养 的供 给 , 许 多孩 子 出现 身体 虚弱 , 营 养
不 良现象 , 严 重 者 出现 贫 血 。正 处 于 发 育 阶段 的 孩子, 健 康状 况每 况愈 下 。 基 于此 , 陕西省 2 0 0 7年 开 始 实 施 “ 蛋 奶 工 程” , 确保 全 省寄 宿制 学校 学生 每人 每 天能 吃上 一 个鸡 蛋 , 喝上 一 袋 牛 奶 。该 项 工 程 作 为 一 项 利 国
关于蛋奶工程致家长一封信
关于蛋奶工程致家长一封信“一个鸡蛋一杯奶,强健凤县新一代。
为均衡学生膳食营养,强健学生体魄,从2007年秋季开始,陕西凤县在义务教育阶段6所寄宿制学校中逐步试行“蛋奶工程”,免费为学生早餐供应鲜奶、鲜鸡蛋,到2008年2月,全县18所寄宿制学校全部实行“蛋奶工程”,每学期每生可享受200元营养早餐,同时每学期每生享受100元交通费补贴。
两年多的寄宿生活让小王莉学会了叠被子、洗手绢等独立生活本领。
孩子们在学校住得舒心、吃得开心,家长也格外放心;特别是通过“蛋奶工程”的实施,学生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3年来,凤县实施的“蛋奶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489万元,惠及全县12个乡镇所有寄宿制学生。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撤点并校和寄宿制的推行,农村学生特别是山区孩子上学的条件越来越好了,但也同时产生了一个问题: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在学校只能吃从家里带来的腌菜和干粮。
处于发育阶段的孩子,长期这样饮食,营养和健康是无法保障的。
从2007年开始,我省山区贫困县凤县、宁陕、太白等地以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先后开始探索“蛋奶工程”。
凤县地处秦岭腹地,人口居住分散,各类学校、复式教育教学校点最多时达132所(点)。
从2007年开始,凤县相继撤并了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生源严重不足的学校,集中兴办起了18所寄宿制学校,校点总数缩减为43所,寄宿学生数量也随之增加到了5046人,占在校学生人数的47%。
“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上好学、读好书”是凤县县委、县 -给老百姓的郑重承诺,为防止撤点并校后学生因寄宿就读而辍学,凤县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中开展了“蛋奶工程”,鸡蛋和牛奶代替咸菜和稀饭。
同时,学校还对寄宿学生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觉期间的生活流程做了精心的安排,并规范了起床穿衣、如厕、洗涮、饮食、课外活动、洗脚、洗澡等日常生活内容。
教育局每月专人负责深入到18所学校中去,及时调研,及时解决突发问题,从2009年3月开始,在保证同等经济价值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凤县教育局多次和供货商洽谈,将营养早餐中的学生饮用奶变更为学生营养专用奶,使学生早餐的营养价值进一步提高。
“蛋奶工程”简介:
“蛋奶工程”简介:
据专家研究,同在一个亚洲的日本青少年平均身高比我国青少年平均身高高出(男:7厘米、女:10厘米)很多;研究发现,这与日本人有长期喝牛奶有密切的关系。
因此,2009年7月20日省委书记赵乐际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明确提出在我省实施“蛋奶工程”,即:全省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吃一个鸡蛋、喝一袋牛奶,让三秦儿女能健壮一点。
实施“蛋奶工程”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采取家长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
此后,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明电【2009】58号)。
为了落实省政府文件和赵书记指示精神,2009年8月18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实施“蛋奶工程”工作,决定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在已经实施“营养计划”工程基础上,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蛋奶工程”;中共宁陕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体会议和2010年1月6日县政府政府工作会议决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实现从高中至幼儿园的“蛋奶工程”全覆盖,即在校学生每日吃一个鸡蛋(或等价营养)、喝一袋牛奶,学生家长每日只需交纳0.50元现金,简称“蛋奶工程”。
陕西新学期实施“蛋奶工程”惠及农村寄宿学生
陕西新学期实施“蛋奶工程”惠及农村寄宿学生“过去我们早上主要吃的是馒头稀饭,这学期到新的学校以后,没想到一开学就吃上了鸡蛋喝上了牛奶,家里人可高兴了,说是对我的成长有好处。
”西安市蓝田县林青希望小学四年级学生霍婷高兴地说。
从今年9月1日开学起,陕西各地陆续开始实施“蛋奶工程”,让寄宿生每天能喝一袋奶吃一个鸡蛋,吃上营养餐。
让寄宿生每天喝一袋牛奶吃一个鸡蛋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吕明凯介绍,近年来,陕西省青少年营养水平稳步提高。
但是,仍然存在着部分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部分城市学生营养不均衡的问题。
“处于发育阶段的孩子,长期吃腌菜和干粮,营养和健康是无法保障的。
”今年7月,在陕西省领导干部会议和省政府全体会议上,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和省长袁纯清强调要大力实施寄宿生“蛋奶工程”。
赵乐际说,要认真实施“蛋奶工程”,坚持“一事一议”,采取家长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等办法,使全省寄宿制学校每个学生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或豆奶,让三秦儿女能健壮一点。
为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陕西省政府决定在全省义务教育队伍学生中倡导逐步实施营养餐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或羊奶、豆奶),简称“蛋奶工程”。
按照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每天为学生供应一袋牛奶(或羊奶、豆奶)、一个鸡蛋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
由学校发给学生餐券,采取早餐或加餐的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
建立蛋奶工程保障机制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按照“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县为主,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原则,分解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蛋奶工程”实施的管理与监督,制订和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中小学生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鸡蛋。
据了解,陕西实施“蛋奶工程”所需资金按照“财政补助为主、家长适当负担”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共同负担。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经费总额的30%核拨到县;市、县级财政与学生家长分担比例和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蛋奶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体办[2009]35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蛋奶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蛋奶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体办〔2009〕35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为尽快改善我省中小学生的营养结构,努力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教育、财政、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工商和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于2009年秋季,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中倡导实施了蛋奶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工程”启动以来,得到了各市(区)、县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蛋奶工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陕教体办〔2009〕23号)要求,各市县的“工程”实施都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
据初步统计,“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6432所学校的85.1175万名学生,在全省社会各界产生强烈反响,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广泛好评。
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工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与条件建设。
各市(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中提出的“确保中小学生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鸡蛋”要求,指导县(区)、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分解和落实好食品供应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联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和工商等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确定蛋奶食品的供应商、供应品牌、价格、配送方式及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要定期对蛋奶食品的校外供应配送和校内储存发放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设施的配置建设,确保蛋奶食品生产加工、配送储存和分发食用等全过程安全。
宁陕县旬阳坝小学关于组织实施“蛋奶工程”工作的自查汇报
宁陕县旬阳坝小学关于组织实施“蛋奶工程”工作的自查汇报宁陕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宁教体发(2011)19号文件精神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估赋分表的内容,对学校组织实施“蛋奶工程”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教育和宣传,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对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蛋奶工程”工作,我校进行了三个层次的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教师会,学习关于蛋奶工程实施的相关文件,使全校教师认识到国家实施蛋奶工程的目的和意义。
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实施国家蛋奶工程,要求教师和班主任要面向学生做好蛋奶工程的宣传。
二是面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组织全校学生学习省市县文件及《宁陕县旬阳坝小学“蛋奶工程”实施方案》。
同时面向学生开展营养学知识普及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是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我校通过下发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宣传“蛋奶工程”的有关精神和有关食品营养方面的知识。
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蛋奶工程”的良好氛围。
学校面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蛋奶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接受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把蛋奶工程的实施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我校成立了由校长徐志涛同志任组长的“蛋奶工程”领导小组,同时配有兼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县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本校“蛋奶工程”管理办法和学生食用蛋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蛋奶工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接收、入库、出库、加工、发放、食用等环节,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完善“蛋奶工程”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其执行。
三、积极抓好蛋奶工程的实施措施一是蛋奶采购和库房管理是“蛋奶工程”安全管理的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
学校始终坚持县局的统一要求和领导,学生食用由上级配送的鸡蛋和鲜奶,按照要求对配送的蛋奶进行抽样检查,坚决杜绝过期、变质的蛋奶进入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二季度全省“蛋奶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二季度全省“蛋奶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11•【字号】陕教体〔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二季度全省“蛋奶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2011年二季度,全省“蛋奶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各项工作继续有序推进。
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蛋奶工程”实施学校为8607所,受益学生267.8万名,其中义务教育段学生243万人(含寄宿生和家庭贫困学生111万),高中、幼儿园和其它学校的学生248728人,工程覆盖人数占全省义务段学生总数的51.6%。
根据二季度各市(区)关于“蛋奶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全省“蛋奶工程”实施情况通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夏季,是校园发生食品卫生事故的高发阶段,4月以来,大部分市、县(区)围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延安市蛋奶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检查,通过看(学校)、查(管理)、问(师生、家长)等形式,对全市实施“蛋奶工程”的学校进行了认真检查;商洛市5月中下旬组建四个检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七个县区的学校对“蛋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榆林市绥德县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向各有关学校下发了《整改意见书》。
在各方的高度重视和全力配合下,全省“蛋奶工程”确保了安全实施和稳步推进。
二、大力开展队伍培训。
2011年5月25日,省教育厅在西安召开了全省“蛋奶工程”培训会议。
会议邀请国家学生饮用奶项目推广顾问陆荣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高级工程师张莉就奶饮品的安全储存、规范管理、科学饮用和卫生发放等常识对145名来自各市、县(区)的“蛋奶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逐步实施_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逐步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9]192号【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0.19【实施日期】2009.10.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逐步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市政办发〔2009〕1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秋季中小学生“蛋奶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09〕1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逐步实施“蛋奶工程”,使每个学生每天能吃上1个鸡蛋、喝上1袋牛奶(或羊奶、豆奶)。
具体意见如下:一、目的意义实施“蛋奶工程”,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营养干预机制,切实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是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增强中小学生体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新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范围从2009年秋季开始,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中倡导逐步实施“蛋奶工程”。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吃得上、吃得起”,财政补助采取“先行试点,逐步实施”的原则,从2009年9月1日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山区学校寄宿生实施补助,从2009年11月1日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山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补助。
三、实施内容“蛋奶工程”的基本内容是:按照每生每天2元、一学年250天的实施标准,由学校采取早餐或加餐的形式,每天为每名学生供应1袋牛奶(或羊奶、豆奶)、1个鸡蛋,或者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食品采购、发放和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陕教体[2010]9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食品采购、发放和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食品采购、发放和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陕教体〔2010〕9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2009年9月“蛋奶工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大对“蛋奶工程”的投入力度,扩大实施范围;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采购管理、加工发放等程序,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但是,个别学校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
近日,《华商报》对咸阳市礼泉县、泾阳县和安康市汉滨区个别学校的“蛋奶工程”在食品采购、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报道。
省教育厅立即会同咸阳市、安康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些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礼泉县阡东镇中心小学每周将5个生鸡蛋、5袋奶一次性发给学生,泾阳县逸夫小学不能按时发放蛋奶,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新民小学等学校没有采购省上确定的“蛋奶工程”指定奶制品企业产品等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影响了“蛋奶工程”的实施,已经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这些事件暴露出“蛋奶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食品招标采购违反规定,食品发放不及时,营养知识教育滞后等问题,在社会、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蛋奶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相关学校,认真学习省上关于实施“蛋奶工程”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指导学校立即完善“蛋奶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蛋奶食品的采购招标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蛋奶食品进入校园;要重视对加工发放环节的管理和要求,实施“蛋奶工程”的学校,必须做到食品发放前要卫生加工,发放时要定时定量;对于学校在蛋奶采购、加工和储存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尽快予以关注解决。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30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从2009年9月1日起,我市先后在526所中小学校216718名学生实施了学生营养餐工程(以下简称“蛋奶工程”)试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了扩大受益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政府决定今春继续扩大“蛋奶工程”试点工作范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蛋奶工程”的重要意义实施“蛋奶工程”是党和国家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的重要部署,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既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领导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三次人代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扩大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级教育、财政、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物价、工商、监察、审计、宣传等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的紧急通知》(渭政办发[2009]149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今春蛋奶工程实施范围今春“蛋奶工程”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寄宿制学校。
即在去年秋季试点学校的基础上,扩大到尚未参加试点的所有公办寄宿制学校。
三、扩大试点工作筹资办法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确定的“财政补助为主,家长适当负担”的筹资方法,今春试点工作资金按市财政、县级财政和学生家长l:2:1的比例分担,即在每日每生2元的资金中,市财政投入0.5元,县级财政投入l元,学生家长承担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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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地陆续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
陕西省各地陆续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
本报讯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随着秋季开学日期临近,陕西省各地政府陆续出台农村中小学实施"蛋奶工程"政策,努力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每天喝上一袋奶、吃上一个鸡蛋。
西安市政府8月24日研究了"蛋奶工程"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后正式实施,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和学生家长按3∶3∶2∶2比例分担,西安市6万余名农村中小学寄宿生因此受益。
宝鸡市决定"蛋奶工程"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寄宿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天一袋牛奶、一个鸡蛋,价值2元,家长不承担费用;商洛市决定秋季开学后在商洛市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在校学生中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供应牛奶、鸡蛋、面包、糕点等食品,标准是每生每天1.5元。
所需资金家长承担三分之一,其余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承担,特困生免费发放;延安市准备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所有寄宿生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免费给学生发放。
陕西其余地区也将在秋季开学会陆续启动"蛋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