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重大部件吊装“十不准 ”》(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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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主吊车装拆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

风电项目主吊车装拆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

目录目录 (1)一、工程概况 (5)1.1工程概况和特点 (5)1.2施工特点及难点 (6)二、编制依据 (8)三、施工计划 (9)3.1施工计划 (9)3.2施工准备 (10)3.3工器具、机具配备 (11)四、施工工艺技术 (12)4.1履带吊起重机安装拆除工艺流程图 (12)4.2主要技术参数 (13)4.3安装拆除作业程序 (14)4.3.10 超起桅杆提升 (28)4.4 650t履带起重机的拆卸与转场 (43)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5)5.1吊车拆装施工组织机构 (45)5.2人员配备 (46)5.3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46)5.4 安全保证措施 (47)5.5环境保护管理控制措施 (48)5.6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49)六、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49)6.1 650t吊车荷载试验 (49)6.2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51)七、绿色施工 (51)八、应急处置措施 (52)8.1目的 (52)8.2应急组织机构 (52)8.3施工应急处置措施 (53)8.4应急设施配置和管理 (53)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55)9.1 地耐力计算 (55)十、现场危险因素及环境控制辨识评价 (56)十一、附图和附表 (60)11.1 吊车性能表 (60)1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62)一、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和特点1.1.1项目概况*****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县西南部,场区地形整体较为平,海拔高度在50m-60m之间,地貌基本为平原场。

场址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1.1.2项目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厂家:徐州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有限公司1.1.3项目地质情况本工程地勘报告中所揭露的地层岩性描述如下:①耕植土:黄褐色、灰褐色,以粉土为主,含植物根系,稍湿,松散。

层厚:0.30~0.50m,平均层厚0.39m,层底标高:51.80~55.70m,场区内普遍分布。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1 安全管理目标及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

安全目标表1.2 确保施工安全的保证措施1.2.1有经业主或监理人审批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跟各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

1.2.2没有书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不准动工。

1.2.3 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1.3 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证XXX风电场49.5MW工程2MW风力发电机设备安装及吊装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公司管理体系的落实,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3.1凡参加风力机吊装和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按规程和规范进行操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签定安全责任书。

1.3.2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

1.3.3 在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声音清晰明亮。

凡参加施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各操作岗位动作协调一致。

1.3.4 吊装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信号传递迅速准确。

1.3.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装在随身的工具袋内,并系上保险绳,严禁高空抛扔传递。

1.3.6 吊车司机必须熟悉起重机机械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

检查各种仪器仪表,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1.3.7 开始工作前,吊车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装制是否灵敏可靠。

防止风电机组设备吊装事故

防止风电机组设备吊装事故

防止风电机组设备吊装事故
1吊装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要求编审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的,禁止作业。

2设备与起重机吊臂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00mm。

3禁止使用超过安全使用周期的风电机组设备专用吊带,且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超过四级风(5.5〜7.9m∕s)时,禁止吊装叶片和叶轮;超过五级风(8.0-10.7m∕s)时,禁止吊装塔架和机舱。

5雷雨季节,风电机组设备主吊车机体外壳必须接地且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C;叶片吊装就位后,必须及时连接避雷引下线并确保与机舱、塔架避雷引下线、接地网可靠连接。

6风电机组设备主吊车地基承载力和地面平整度必须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7风电机组设备主吊车采用履带起重机铺设路基箱时履带纵向中心线必须与路基箱中心线保持重叠,禁止履带纵向边沿处于路基箱接缝处。

8风电机组设备主吊车采用全地面起重机时,行驶地面的承载力必须大于起重机的接地比压和轴荷载,使用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必须离地,整机保持水平状态,回转支承安装平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

9设备吊装工作完成后,必须按照厂家说明书及时将叶片桨距角调节至抗涡激模式,叶片处于顺桨状态,叶轮转子处于机械锁定状态,直至空运转测试开始。

起重吊装十不准

起重吊装十不准
第八项目部
QTZ63塔机起重特性表
50





幅度(米)
2.5-12.76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起重量吨倍率
3
6
3
5.87
3
5.39
3
4.97
3
4.61
3
4.30
3
4.02
3Hale Waihona Puke 3.7733.55
3
3.35
3
3.17
3
3.01
幅度(米)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起重量吨倍率
2.86
2.73
2.6
2.48
2.38
2.28
2.18
2.15
2.01
1.94
1.87
1.80
1.74
幅度(米)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50
起重量吨倍率
1.68
1.62
1.57
1.52
1.47
1.42
1.38
1.35
1.34
1.33
1.32
1.31
1.3
注:其他臂长的起重特性数据可按相应幅度从本表中查取。
起重吊装的十不准
1.歪拉斜吊不准吊。
2.不准超负荷吊。
3.指挥不明、信号不清不准吊。

高空作业十不准内容

高空作业十不准内容

高空作业十不准内容
高空作业十不准内容如下:
1. 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高空作业,必须获得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2. 不得在不稳定或不安全的高空工作场所从事作业,例如风大、冰雪、雨天、高温等气象条件不宜作业的情况。

3. 不得在达到无人机或其他升降设备的最大使用高度以下操作。

4. 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维护或修复的设备和工具进行高空作业。

5. 不得在没有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带、防坠落设备等)的情况下从
事高空作业。

6. 不得进行任何与高空作业无关的行为,如加速自由落体、进行抛物等。

7. 不得在高电压线路附近或其他危险区域进行高空作业。

8. 不得在未经培训或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9. 不得超载或超负荷操作高空设备和工具。

10. 不得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请保证在高空作业时遵守以上十不准内容,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风电吊装安全强制性规定》(2020版)

风电吊装安全强制性规定》(2020版)

风电吊装安全强制性规定》(2020版)风电吊装安全强制性规定(2020年版)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风电吊装安全,加强安全技术管控,规范风电吊装作业行为,我们依据国家、行业及公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风电吊装工程。

第二章技术方案1.大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及风电吊装作业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下建称方案及措施),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方案应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2.方案及措施编制必须满足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技术上安全可靠且具有可操作性,格式符合公司规定。

方案必须包含有最不利场地或环境条件下风机吊装的相关计算、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保证措施。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方案及措施应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需要专家论证的由组织编写方案的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风机吊装工程方案中需要有必要的计算,应计算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项目:抬吊作业、最重件塔筒装卸、机舱装卸、发电机装卸、叶轮吊装、机舱吊装时的高度校核、机舱吊装时机舱与起重机起重臂间安全距离的冗余量、主吊车站车位置地耐力计算等;厂家提供的专用吊具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其他的钢丝绳等吊索具必须进行校核计算。

4.每台风机作业前必须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第三章作业环境5.卸车及吊装作业场地应平整,面积要满足作业基本需求,吊车站车位置的地耐力、平整度必须满足吊装机械最大负荷及起重臂扳起时的技术要求。

6.机组吊装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及作业提示牌,在吊装作业区域设立警戒线(警戒线覆盖范围不得低于主吊车起重臂作业半径涵盖范围),非作业人员不应入内。

7.吊装作业区有带电设备时,起重设施和吊物、揽风绳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GB的规定,并应设专人监护。

吊装时采用的临时揽绳应由非导电材料制成,并确保足够强度。

火工品、既有线、高大模板、起重吊装七禁止和十不准规定

火工品、既有线、高大模板、起重吊装七禁止和十不准规定

火工品管理使用“七禁止”1.禁止非企业职工担任安全员、库管员、看守员,且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禁止火工品的领用、爆破作业、退库单独由非企业人员承担,必须有企业职工(领工员或安全员)全程陪同、监管。

3.禁止炸药、雷管同车运输,严禁人、货混装混运。

4.禁止电雷管领用、运输、退库随身携带,需配置专用防爆保险箱(柜)。

5.禁止在施工工点临时存放火工品,没有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当班当即退回仓库保管。

6.禁止在雷雨天气装卸和搬运火工品。

7.禁止领用火工品超范围使用。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卡控“七不准”1.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或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不准施工。

2.支撑系统基础不能满足方案要求不准施工。

3.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不合格不准施工。

4.模板、支撑系统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施工。

5.施工人员未进行技术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施工。

6.未安排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变形进行现场监测,不准施工。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场没有管理人员不准施工。

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十不准”1.没有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2.地下管线不明,不准施工。

3.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4.没有驻站联络员,不准施工。

5.超计划、超范围,不准施工。

6.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

7.施工计划未按规定审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8.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9.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10.监理不到场,不准施工。

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准”1.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经单位组织验收不准作业。

2.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不准作业。

3.起吊现场没有指挥人员不准作业。

4.无起重吊装方案、吊装方案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5.起吊现场周边环境不清、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

6.安全保护装置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

7.制动装置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

8.吊具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

9.起吊现场不平坦坚实,起重机支腿未全部伸出、未垫方木不准作业。

起重吊装“十不准”

起重吊装“十不准”

起重吊装“十不准”第一篇:起重吊装“十不准”起重吊装“十不吊”一、吊物超负荷不准吊。

二、歪拉斜吊不准吊。

三、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四、安全装臵失灵不准吊。

五、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不准吊。

六、吊物高度超过人头不准吊。

七、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八、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九、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十、吊物捆扎不牢和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二0一0年六月六日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臵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臵,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臵。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械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二0一0年六月六日静宁县建兴嘉园1商住楼#塔吊操作规程审核:编制: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塔吊操作规程一、塔吊的一般要求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施工现场八个“十不准”和起重作业十不吊

施工现场八个“十不准”和起重作业十不吊

焊工“十不准”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工现场”十不准”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不系好安全带,不准高处和临边作业。

3、不是机械操作人员,不准开动机械设备。

4、高处作业不准嬉戏打闹:不准从高处抛任何物料、工具和垃圾。

5、吊物下和吊物上不准站人。

6、不准攀爬龙门(井)架、外架、塔吊、翻越围挡和乘坐非乘人电梯上下。

7、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光脚、赤背进入施工现场。

8、不准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脚手架、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9、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10、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1、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和动用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拆除电器设备和开关,电工未佩戴绝缘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不准上岗。

3、不准使用绝缘体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明火电热设备和灯泡照明取暖。

5、不准用水冲洗、擦拭电气设备。

6、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去熔断器的电器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相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或未办理任何施工手续就进行沟槽和打桩等施工作业。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触摸触电人员。

风电设备起重吊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

风电设备起重吊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

风电设备起重吊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风电设备起重吊装是指在风电工程中对风机塔筒、轮毂、叶片等重要部件进行起重吊装操作。

这一环节涉及到的安全风险较多,必须进行详细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下面是一个包含1200字以上的风电设备起重吊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1.工作环境风险:-强风和恶劣天气可能导致起重机械倒塌或操作人员受伤;-施工现场的松软地基和不平坦地面可能导致起重机械失稳;-环境噪音可能对操作人员的听力造成损害;-施工场地狭窄、拥挤可能导致起重机械受阻或碰撞。

2.起重机械风险:-起重机械使用不当可能导致操作人员受伤或伤亡;-起重机械故障可能导致起重操作失败或起重物坠落;-防护装置不完善或过时可能导致起重机械操作不安全;-起重机械超载可能导致起重机械失稳或机械部件损坏。

3.起重物风险:-起重物重量过大可能导致起重机械失稳或机械部件损坏;-起重物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倾覆、锁紧、脱钩等情况导致伤害;-起重物悬挂不稳定可能导致起重物脱落或坠落。

4.人员操作风险:-操作人员缺乏经验和培训可能导致操作不当;-操作人员疲劳和倦怠可能导致操作错误;-操作人员过度自信可能导致风险忽视;-操作人员与其他作业人员沟通不畅可能导致起重事故发生。

5.安全管理风险:-监管部门和管理人员缺乏对风电设备起重吊装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对起重机械和起重物的检查和维护不及时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缺乏明确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指导可能导致操作不当;-缺乏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可能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以上是风电设备起重吊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的部分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

对风险辨识清单的使用,可以通过对每一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级,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策略。

同时,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周期性检查和更新,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2020(安全生产)2020年风力发电安全性评价标准(最新版本)

2020(安全生产)2020年风力发电安全性评价标准(最新版本)

(二0一0年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二○一○年十二月修订说明一、修订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风力发电生产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总结近年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风力发电部分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合现在企业安全评价要求,结合在实际查评工作中标准的使用及遇到的问题等情况,特对风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内容进行单独修订,汇编完成本《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二、修订依据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第二版)风力发电部分;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风电行业标准规范;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等。

三、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分调整:《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分总分设定为4200分,其中各部分的标准分分别为:安全管理600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600分、生产设备3000分。

生产设备中风力发电机组1500分、电气一次设备:1000分、电气二次设备:500分。

四、标准修订工作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下,由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国电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其中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安全管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和生产设备中电气一次、二次设备三部分内容的修订工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设备中风力发电机组内容的修订工作。

参加修订人员:费智、刘穆轩、苗永旗、李力怀、李建国、张冬平、冀锦云、单银忠、张鑫、王渝兴、吴昊、夏晖、吴金城、张水基等。

标准修订初稿经由中国国电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的“风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修订研讨会(福州)”进行广泛的讨论审查和意见征询,各编写人员在采纳各方建议的基础上对《风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修订稿)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风电企业安全性评价》(2010年版)经审查在集团公司内部风电企业试用,同时征询各企业意见。

目录1 安全管理 (1)1.1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和目标管理 (1)1.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安全监督体系 (9)1.4综合管理 (11)1.5安全奖惩 (12)2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 (13)2.1劳动安全 (13)2.1.1电气作业安全 (13)2.1.2 高处作业安全 (16)2.1.3 起重作业安全 (18)2.1.4 焊接作业安全 (19)2.1.5 机械作业安全 (20)2.1.6 特种作业及防护用品 (20)2.2作业环境 (21)2.2.1 建(构)筑物管理 (21)2.2.2生产区域楼板、地面、门窗状况 (22)2.2.3生产区域梯台 (22)2.2.4生产区域照明 (23)2.2.5职业健康管理 (23)2.2.6安全标志 (24)2.3交通安全 (24)2.4防火防爆 (25)2.5防灾减灾 (28)2.5.1企业防灾减灾管理 (28)2.5.2防汛、防台风 (28)2.5.3抗震管理 (29)2.6电力设施保护 (30)3 生产设备 (30)3.1风力发电机组 (30)3.1.1整体技术状况 (30)3.1.2风电机组主要部件技术状况 (31)3.1.3技术资料 (45)3.1.4专业管理 (46)3.2电气一次设备 (47)3.2.1主变压器 (47)3.2.2高压配电装置 (49)3.2.3无功补偿设备 (55)3.2.4场用电系统 (57)3.2.5风电场场内输配电设备 (57)3.3电气二次设备 (61)3.3.1直流系统 (61)3.3.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64)3.3.3通信设备 (67)附录一安全性评价检查表 (69)附录二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总分表 (102)附录三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结果明细表 (103)附录四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分项评分结果 (105)附录五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106)附录六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扣分项目整改结果统计表 (107)风力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

风电场安全规程(2020新版)

风电场安全规程(2020新版)

风电场安全规程(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风电场安全规程(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风力发电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风电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标准规定,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予以制止。

第三条风电场应按照DL/T666、DL/T797及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操作监护制度、维护检修制度、消防制度等。

第四条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外来临时工作和培训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外来人员参观考察的,必须有专人陪同。

第五条风电场内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应按本标准所列“引用标准”中相应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升压站的事故处理参照DL/T572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架空线路事故处理参照SD292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风电场电力电缆事故处理参照有关的规定处理。

第二章风电场工作人员基本要求第九条经检查鉴定,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并掌握本标准的要求。

中广核十不吊

中广核十不吊

风电公司作业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安全装置不灵敏、不齐全、吊车未支稳、作业现场条件不具备、吊车带病时不吊;
2、无吊装方案、无交底、无作业票、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4、无监理、无专职安全员旁站、作业区没有隔离、没有划定警戒时不吊;
5、结构或吊装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违反方案(作业指导书)要求时、超出吊车工作性能时不吊;
7、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保护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超载、被吊物重量不清、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10、作业时遇到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隐患未排除前不准吊。

重大部件吊装安全守则范本

重大部件吊装安全守则范本

重大部件吊装安全守则范本一、总则1.本守则是为了确保重大部件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2.本守则适用于重大部件吊装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指挥、操作、监督等各类工作人员;3.在吊装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守则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4.未经过相应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严禁参与重大部件吊装作业;5.如有违反本守则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二、重大部件吊装前的准备1.事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筹备,明确吊装的计划、方法和流程;2.必须获取并仔细阅读重大部件的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确保对吊装物品的特点和要求有充分了解;3.必须对吊装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平整、无障碍物、设备完好,并且有足够的工作空间;4.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工作正常,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5.必须对吊装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6.必须编制详细的吊装作业方案,包括吊装过程、使用设备、人员分工、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三、重大部件吊装的安全要求1.底盘和基础的检查和加固(1)底盘及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专业人员检测和验收;(2)必须检查底盘和基础的承重能力,确保能够承受吊装重量和各种力的作用;(3)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如加固基础、加大承重面积等,以确保底盘和基础的稳定和安全。

2.吊装设备的安全要求(1)吊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合法检测和验收;(2)吊装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3)吊装设备必须具备足够的起重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吊装作业的要求;(4)吊装设备必须与重大部件的尺寸、重量和特点相适应,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吊装人员的安全要求(1)吊装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吊装操作技能和知识;(2)吊装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装备,并戴上安全帽;(3)吊装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指令进行操作,绝不擅自改变作业方法;(4)吊装人员必须注意检查吊装设备和索具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5)吊装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与其他人员密切配合,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

重大部件吊装安全守则模版

重大部件吊装安全守则模版

重大部件吊装安全守则模版一、总则重大部件吊装作为一项复杂的工作任务,安全风险较高,为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守则。

所有参与吊装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守则,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

二、责任分工1. 吊装作业的安全由吊装负责人负责,吊装作业前,需明确吊装负责人的身份,并由其指挥调度吊装工作。

2. 吊装工作需要跟进施工进度和各个分部的计划,保证吊装作业按时完成。

3. 吊装工作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准备1.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完好无损并能正常运转。

2. 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包括吊装路径、吊装高度、吊装方式等,确保吊装作业按照计划进行。

3. 保证吊装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防止人员和设备的误入吊装区域。

4. 清理吊装区域内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安全作业空间。

5. 制定吊装预案,包括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反应。

四、人员安全1. 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证书。

2. 吊装作业时,必须人员佩戴安全帽、防护鞋,以及其他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因人员被物体砸伤等事故。

3. 吊装现场严禁闲人进入,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指挥,其他人员需远离吊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五、设备安全1. 吊装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且安全可靠。

2. 吊装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使用,严禁超载使用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

3. 吊装设备运行时,必须保持机器周围的人员与设备之间的距离,防止人员被设备夹伤等事故。

六、作业安全1. 吊装作业时,必须由吊装负责人指挥,并进行现场确认。

2. 模块化大件吊装时,必须经过前期计算和预试验,确保吊装过程安全可靠。

3. 吊装作业前,必须清理吊装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路灯、电线等,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 吊装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警示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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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重大部件吊装"十不准"(2020年版)
1、没有项目负责人在现场不准吊装;
2、吊装现场地质状况不明,吊装场地地耐力及平整度达不到安全吊装要求不准吊装;
3、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吊装方案不准吊装;
4、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安全工作票不准吊装;
5、吊装前机具吊索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消除不准吊装;
6、设备重量不明时、单台起重机械吊装达到或超过额定负荷的90%时、双机抬吊作业负荷重量超过两台起重机械允许起吊重量总负荷的75%或者其中任何一台起重机械起吊重量超过其额定负荷的80%时,不准吊装;
7、大于五级风或极端恶劣天气不准吊装;
8、吊装时起重机不准同时做两个及以上动作;
9、起重机操作人员及起重指挥工作不满五年不准从事本岗位重大部件吊装作业;
10、不准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存在隐患或安全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安全吊装要求的起重机械;
注释:1、本文件中的风电重大部件是指吊装部件重量80t及以上或起吊高度60m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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