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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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检测、检验过程和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工作,确保在发生不符合工作时能及时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确保检测、检验结果的质量,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检测、检验工作过程的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的各环节的不符合工作的控制和纠正。
3 术语和定义
3.1 符合:满足规定的全部或个体的要求。
3.2 不符合:未满足某个规定的全部或个体的要求。
4 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对严重不符合工作的处理决定的批准。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资源管理中不符合工作的控制: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做出处置方法的决定和要求,跟踪确认验证结果,并批准恢复工作的决定。
4.3 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体系运行和支持服务中不符合工作的控制: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做出处置方法的决定和要求;负责识别公司管理体系与资质认可评审准则和标准的偏离并视其严重性,决定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开展专项内审,有权中止管理体系的活动。
4.4 技术管理部负责维护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负责收集汇总不符合工作的信息,对识别出来的不符合工作对偏离或违反方针、目标、政策、程序可能造成的责任和风险的严重性和可接受性做出评估和决定(如作出暂停工作、扣发报告和通知客户),组织跟踪验证纠正活动结果的有效性并反馈给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4.5 部门负责人和监督员负责对检测、检验工作的日常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纠正要求,并验证所实施纠正活动的有效性。
4.6 内审员负责内审中发现的技术运作和管理体系活动中违反程序和认可准则的不符合项,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同时提出纠正活动的要求。
4.7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权力向技术或质量负责人直至公司总经理报告所发现的任何不符合工作,并提出相应纠正和改进的建议。
4.8 技术管理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归档保存不符合工作的有关记录。
5 工作程序
5.1 不符合工作控制流程图(见图2-09)
5.2 鉴别不符合工作的信息来源
5.2.1 可以从检测、检验工作实现过程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程序文件(包括作业操作细则、技术方案或工艺卡等作业文件)的规定和符合客户要求进行鉴别: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客户抱怨及投诉;技术记录控制;采样过程和样品处置;方法及方法确认;计量溯源性或期间核查;结果报告等方面。
5.2.2 是否符合下列资源管理程序的规定,也是鉴别不符合工作的重要方面:员工能力和培训考核;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控制、环境保护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5.2.3 质量技术监控活动和数据分析、试验室间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活动、日常技术监督活动、客户调查和反馈的信息,以及内部审核、外部评审检查和管理评审等都能鉴别不符合的信息。
5.2.4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认可机构的评审准则要求、政府监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和文件控制的规定等。
5.2.5 监督员认真履行其职责权限,记录报告不符合工作,每月提交监督报告给技术管理部。
5.3 不符合工作的分类
根据不符合工作对检测或检验结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影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不符合分为轻微不符合、一般不符合和严重不符合。
5.3.1 轻微不符合:
偶发的、孤立的对检测或检验结果质量没有直接影响的不符合工作。如记录更改不规范、报告没有标明日期等。
5.3.2 一般不符合:
非偶然性的不符合,但对检测或检验结果和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没有产生严重影响的。如果一般不符合工作反复发生,则可能上升为严重不符合项。如经常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有:
a 设备未按期校准或期间核查;
b 试剂或标准物质已过有效期;
c 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未经验证;
d 检测或检验活动中某些环节操作不当;
e 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无法再现原有试验检测、检验过程等。
5.3.3 严重不符合:
影响公司诚信或显著影响技术能力、检测或检验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不符合。严重不符合项往往与公司的诚信和技术能力有关,存在体系性或文件化不符合,例如:
a 存在原始记录与报告不符,且原始记录不真实或不能提供原始记录,有篡改数据嫌疑的;
b 公司缺少相应的关键设备或设施,或人员能力不足,对外承担开展检测或检验活动;
c 存在不做试验检测或检验,而直接出具报告;
d 公司对检测或检验活动未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e 公司管理体系某些环节失效,与认证认可评审准则或行业管理规定严重不相符或缺失某项要素的;
f 存在故意违反认证认可机构管理要求,如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涉及的报告数量较大;
g 公司发生重大变化不及时通知资质认证认可机构,如法人、地址、关键技术人员等变动。
5.4 不符合项的鉴别和记录
5.4.1 管理体系内审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按《内部审核程序》规定执行。
5.4.2 各部门技术人员和技术监督员对本部门技术活动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填写到《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中,报技术管理部对其严重程度和可接受性予以鉴别,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处理意见。
5.4.3 监督员对项目、人员工作实施监督时,对发现的工作过程中偏离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未按技术标准或作业指导文件进行检测/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抽查等不符合项,应对当事人或责任部门立即提出纠正要求,填写《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报技术管理部对其严重程度和可接受性予以鉴别。
5.4.4 当公司员工发现或识别偏离、欠缺和不符合工作已经形成或可能时,应当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由相关负责人组织查明事实的真相,判断偏离或差错的严重性,并立即采取纠正活动。发现人应填写《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报技术管理部对其严重程度和可接受性予以鉴别。
5.5 不符合工作评价
5.5.1 发现不符合工作的信息传递方式
5.5.1.1 口头方式
有关人员在发现检测、检验工作过程不符合不符合程序或客户的要求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建议,并立即以口头方式向责任部门负责人报告;对于轻微的、容易消除的、或急需解决的不符合工作,管理人员或监督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用口头方式向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纠正命令,并在《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中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