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章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
一、生产加工阶段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
我公司拥有先进的专业加工设备,经专门技术培训并获得一定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在每道工序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质检员严格按抽检方案检查。具体做法如下:
1.型材加工、存放所需台架等均采用垫木方或胶垫等软质物。
2.型材周转车、工位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不允许型材与钢质构
件或其他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3.玻璃周转用玻璃架,玻璃架上采取垫胶垫等防护措施。
4.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并垫以毛毡等软质物。
5.型材与钢架之间垫软质物隔离。
6.钢结构构件在加工过程中及进行下一道加工工序前应轻取轻放,防止磕碰及变形。
二、产品包装阶段防护措施
1.产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包装。
2.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3.型材包装应尽量将同种规格的包装在一起,防止型材端部毛刺划伤型材。
4.型材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5.型材包装采用先贴保护膜,然后外包带塑料膜的方法。
6.包装工人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表面划伤、气泡、腐蚀等缺陷或在包装其它
产品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验人员提出。
7.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装饰表面的磕碰、划伤。
8.对于截面尺寸较大的型材即最大一侧表面尺寸宽大于40mm左右的,采用保护胶带
粘贴型材表面,然后进行外包装。
9.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型材(各种副框)应视具体尺寸用编织带成捆包扎。
10.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11.对于组框后的窗或副框等尺寸较小者可用纺织带包裹,避免相互擦碰。包装应严密
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
12.产品包装时,在外包装上用毛笔写明或用其它方法注明产品的名称、代号、规格、
数量、工程名称等。
13.货物的包装符合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
定。配备防潮、防震、防锈、防腐蚀、防火、防冲击、减震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包装所采用的包装材料采用环保材料。
14.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货物现场时发生损坏、灭失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
锈蚀、损坏等时,我方负责免费予以更换。
三、仓储及堆放过程保护措施
1.储存及摆放
1.1小件材料
1.1.1包括:膨胀螺栓、射钉、射弹、自攻钉、螺栓、等积较小材料。
1.1.2小件材料均上架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牌,架子用角钢或用木方制作。
1.1.3架子高不超过2米,最低层距地面超50mm。
1.1.4 小件材料要成盒或成袋包装。
1.1.5各种材料之间要有清晰分隔。
1.2玻璃
1.2.1要靠住牢固墙面上,与地面成80度左右角立式摆放。与墙面接触部位加垫较柔软
的缓冲材料。
1.2.2下方加垫木方,距端头不大于300mm,间距不大于1000mm。
1.2.3相邻两块玻璃成面对面或背对背摆放形式。
1.2.4只允许单层摆放,严禁上下叠加。
1.2.5每排玻璃不得超过15樘。
1.2.6每一排只能摆放同一种规格。
1.3胶条
1.3.1要成捆摆放,捆径不超过2m。
1.3.2每捆中间至少加三道捆绑绳,以牢固,不损伤材料为标准。
1.3.3相同规格、型号可以水平叠放。
1.3.4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成袋包装。
1.4储存地点环境要求
1.4.1储存地点应具有一定的面积和空间,满足三维方向的摆放要求。
1.4.2储存环境不可露天,具有防雨防雪功能。
1.4.3应干燥、通风,空气酸碱度为中性,无腐蚀性。
1.4.4储存地点应具有防火、防盗设施。
四、施工现场产品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材料,按《产品贮存控制程序》进行贮存和维护。
2.设专职检查员对安装完毕的门窗成品饰面保护及成品安全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确保
成品门窗处于受控状态。
3.已装到墙上的框料或单元件,若土建还有混凝土施工,则必须贴保护膜,防止水泥
溅到框面上,型材表面受到腐蚀。确保成品门窗墙处于饰面保护状态。玻璃胶缝打密封胶时应贴保护胶带,防止打胶时弄脏玻璃表面。
4.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对未能完全安装完毕的铝型材、
玻璃板块、等采取加固或临时拆卸等保护措施防止对已经完工的工程造成损坏。五、门窗的成品保护措施
作为建筑装修及围护的铝合金门窗成为最终装饰成品,其表面受到损坏将对整个房间观感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影响使用,为确保饰面质量,减少损耗,特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1.该成品保护措施贯穿从进场到工程移交的全过程,参与工程施工和管理的全部人员
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制作加工车间(含工地加工场)必须保证加工好的半成品在出厂检验时为优等品,其
表面观感质量及划伤、擦伤等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所有为不合格的半成品均不得出厂,由质检部具体负责此项检验,门卫一律凭加盖质检专用章和材料出厂和放行。
3.由工厂发放工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到达各工地后,由各工地材料员负责签收,然后
按照材料管理和具体规定将各材料或半成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所有材料均应用木方垫好,不得堆放在地面上。
4.特殊材料应根据各材料和特点分别存放,如结构胶、耐候密封胶应堆放在阴凉、干
燥、通风的位置,并与其它有挥发尾材料分开堆放。
5.所有材料均应远离火源和水源,存放的玻璃应有避雨水措施。若雨水淋在玻璃上应
及时使用干净的抹布擦干。
6.铝合金门窗在安装时若拆除原包装纸,一旦安装校正固定后,应及时用保护膜将铝
型材包好,以防溅射的砂浆腐蚀和室外雨水污染。
7.已制作的玻璃经检查无质量问题时,方可按编号和数量运送到各指定的楼层,在临
时堆放过程中均应用木方或泡沫板垫开,若当天安装不完需次日接着安装时,在当日下班时应采取加固措施以防止板块倾倒或遭到其它作业的损坏。
8.安装上墙的门窗在未检查验收取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保护膜
拆除。
9.贴有保护膜的门窗在胶缝处注胶时应用手将保护膜揭开,而不允许用小刀直接在型
材上将保护膜划开,以免利器损伤型材。
10.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现砂浆或其它污染了玻璃,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再用干抹布
抹干,若冲洗不净时,应采用其它的中性洗洁液清洗或与生产厂商联系,不得用酸性或碱性溶剂清洗。
11.当饰面材料已安装上墙后,各工地应立即成立成品保护小组,负责到人,定人定时
值班巡视,加强监督。
12.在施工过程中,工地项目经理应主动与甲方及其它施工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其他单
位的积极配合,同时应与甲方一起制定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罚则,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
六、材料运输保护措施
我公司负责本项目下全部货物从启运地点至到货地点的运输工作;在货物全部发货后4小时内将:运输合同编号、全部货物总清单和详细装箱单、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正式运输单据、发货时间以传真方式告知买方,一并附上有关运输合同及正式运输单据,以便买方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我方遵守到货地点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货物运送现场的时间限制、运输方式限制或通道限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