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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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2019年12月12日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分级管控,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管理等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保设备生产和维修全过程。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公司安监部室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协调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部门,负责制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工作。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控责任,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和奖惩办法等内容。公司安全部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培训纳入公司安全培训计划。

第七条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全院培训,组织员工对安全生产风行分级管控体系系统学习,掌握风险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等方面内容。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车间组织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九条非常规作业评估。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造成重大危害的非常规作业,作业前应办理作业许可证或者作业票。危害作业主要指:1、临时用电作业;2、动火作业;3、吊装作业;4、受限空间作业。

第十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的系统在生产工序或发生事故时,应重新组织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各阶段进行风险分级评估。

第十二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当以上分析法不能适用时也可以选用其他方法。

第十三条采用矩阵法(R=LS)的评估方法,对危险源进行半定量分析,确定风险等。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

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显著风险和轻度风险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第十四条符合以下情形的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5、经风险评估确定为高级别风险的;

6、公司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可确定直判较大风险。

第十五条按风险点各危险评价出的最高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第十六条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并制作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标识风险管控信息。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对危险源的检测和预警。涉及重大风险部位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第十七条风险分级按风险越高管控级别越高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单位管控级别划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显著风险属于公司级、低风险属于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第十八条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住预警,撤出区域内作业人员,报上以及管控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在进行风险评价;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

第十九条对风险控制应遵循消除、减弱、隔离、连锁、警示、个体防护的先后顺序原则,优先考虑可靠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要进行评审。评审控制措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风险、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是否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第二十一条危险源辨识、评价记录、评审记录等要逐项检查确认,分类建档管理。将所有安全生产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专项档案,安全生产风险变化后要及时完善更新,形成动态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类检查记录表、评价记录表等资料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类文字记录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案。涉及重大、较大风险时,其辨别、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单独建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风险点信心要及时准确的录入到安全生产

监管信息平台。

第二十五条每年一月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系统性评审,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更新体系、完善体系。

第二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励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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