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周珂第一编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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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问题之批判_周珂

气候变化问题之批判_周珂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总第109期)气候变化问题之批判周 珂1宋德新2(1、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 要:气候变化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与认知的多样性矛盾需要正视和解决。

人类既要通过温室气体减排以避免气候变化的加剧,也要重视自然力碳循环和水循环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通过增汇和水利来培育自然力对温室效应的修复。

/泛温室气体成因0的趋势对气候变化问题认知和对策路径提出了挑战。

气候变化利益格局取决于直接经济损益、国际经济格局和治理多向性受益格局。

解决现有矛盾的方法是以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6为主导,在现有的减排增汇机制中加入水循环改善因素,进一步明确各国在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的分工。

减排的主要对象依然是发达国家,对于中国等碳汇潜力巨大、水循环影响力巨大的国家,则要通过生态保护建设增加碳汇,并加强水利建设发挥水循环修复气候变化的功能。

碳汇交易是连接减排与增汇的桥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关键词:全球气候变化;碳循环;水循环;温室气体减排;碳汇交易;国际环境保护;I PCC ;5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6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951(2008)04-0001-08一、问题的提出当今气候变化问题既逐步形成了一些主流理念与规则,也在不断膨胀与争论;既被视为全球性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带有国家、集团利益的色彩;既是环境问题,也不断地被赋予政治、经济、哲学、科学技术等因素。

随着新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前所未有的警告¹,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似乎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一方面人们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但另一方面各国或集团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立场和态度的差异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更趋多样性,国际合作难度加大。

与个别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大步倒退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却扬言要对发展中国家征收碳排放关税,一旦实施势必造成新的贸易壁垒,引发环境与贸易更激烈的对抗,气候变化应对的全球合作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第28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49页)

【第28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49页)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 建立监测数 据共享机制, 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 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 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 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 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 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听取有关 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 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 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 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培养 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 对环 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 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 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 得以通过。由此, 我们可以说, 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治理智慧, 吸取了之 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 打出硬拳头的法律。
新增内容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 长期以来, 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 相对于公 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 环保部门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 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练习题集新 第五章 环境侵权与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练习题集新 第五章 环境侵权与环境民事责任

以下资料选自周珂、梁文婷编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练习题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五章环境侵权与环境民事责任一、名词解释1盖然性因果关系(考研)二、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司考)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司考)A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必须先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的必经程序B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D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2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

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A秦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B秦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C秦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D秦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三)不定项选择题1农民甲将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何者为正确?()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其行为违法与否,不影响民事责任的确定B农民甲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C化肥厂如否认自己侵权,必须负举证责任D化肥厂如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可免于承担责任三、简答题1环境侵权的特征。

环境法(第六版)第一、二章

环境法(第六版)第一、二章
成的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1972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资源解释为:所谓资源, 特别是自然资源, 是指在一定时间、 地点 条件下能产生经济价值, 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
可再生 资源
不可再 生资源
恒定 资源
可以通过繁殖和更新而持 续利用的资源, 如森林、 草 原等植物和动物资源,以
Contents
目录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01 环境 02 环境问题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指环绕着中心存在物的存在的总和, 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 条件和状况。
根据中心事物,可对环境进行分类:
• 自然环境 vs 人工环境 • 生活环境 vs 生态环境 • 农业环境、 工业环境、 交通环境、 生产环境、 生活环境、 旅游环境 • 大气环境、 水环境、 海洋环境、 土壤环境、 生物环境、 地质环境 • 城市环境、 区域环境、 流域环境、 国内环境、全球环境
环境保护的提出和界定
泛指的环境保护
• 伴随着人类社会产生 和发展的一切有利于 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 自然资源的认识和行 动 特指的环境保护
特指的环境保护
• 在性质上这是一个发 展的概念, 起源于环 境污染防治, 现已扩 展到自然资源的合理 开发利用。
扩大化的环境保护
• 现代环境保护已不局 限于传统的保护 (protection) 环境不 受污染, 而且包含了 对生态的保育 (conservation) 和对 自然资源的保存或保 留 (preservation)
列举定义方式
不作抽象定义,列举具体 环境要素
结合定义方式
既抽象定义,又列举具体环 境要素
环境问题的概念与分类
由自然本身某些因素变化造成的环境问题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综上所述,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它们在 性质上本来就是自然界中由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 所共同组成的、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 统一整体。

当人类以一种静态的眼光来看待围绕人类存在的全部 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环境的概念; 当人类以是否对人类有用的角度来看待自然界这个整 体时,就出现了自然资源的概念; 当人类从生物的生存条件以及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看待 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生态系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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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
本书所称的环境与《环境保护法》的立法解
释相同。《环境保护法》给环境所下的定义 中包含着如下三方面的内涵:
环境的范畴并不是无限的,它仅相对于人类而 言,即特指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那些 自然因素的总体,不包括社会或经济等其他因 素在内。 环境中的自然因素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各种天 然的环境;二是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 环境的定义中列举的某些自然资源、历史遗迹、 自然状态等也因其本质的自然属性而属于环境 10 的范畴。 返回
一、 环境法的定义 二、 环境法的特征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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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法的定义
(一) 环境法称谓的由来 (二) 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综合国内外环境法学著述对环境法定义的表述以及我国环境立法的 实践,本书认为应当以法的目的结合调整对象给环境法下定义,即 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 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含着如下三 方面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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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 态保护的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 外延较大,目的在于协调人类与其生存环 境之间的关系;而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 小,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 源的持续利用,所以说环境保护、生态保 护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 别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自然资源保 护在目的上的不同,也决定了环境法体系 中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不同。

2016环境法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第五章污染防治类法律制度1分析

2016环境法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第五章污染防治类法律制度1分析

第五章污染防治类法律制度●几个主要的污染防治类法律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核心目标:控制污染物排放●方式:●浓度控制:通过限制排污口所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的方式进行污染控制●固有缺点●●总量控制(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和目标总量控制):通过限制一定时期内特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方式进行污染控制●难度重重●环境质量标准●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幻灯片7●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总量控制之减排基数?●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之计算方法?●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VS.非重点污染物控制?幻灯片8●《环保法》28: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环保法》44: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气污染防治法》4: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理论基础●污染成本的外部性——外部性内部化●污染者负担原则外部性内部化的路径●庇古税●对产生外部性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收税或者补贴(正、负)●事实上是?●在中国为?●科斯定理●在产权明晰和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的条件下,污染的负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一种经济手段●实现方式是?交易成本为零时●假定一个工厂周围有5户居民户,工厂的烟囱排放的烟尘因为使居民晒在户外的衣物受到污染而使每户损失70美元,5户居民总共损失350美元。

●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有三种:●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防尘罩,费用为150美元;●每户有一台除尘机,除尘机价格为50元,总费用是250美元;●每户居民户有70美元的损失补偿。

补偿方是工厂或者是居民户自身。

在交易成本为零时●如果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这就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

中国国家环境全集1-20章

中国国家环境全集1-20章

中国国家环境全集1-20章第一章: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本章阐述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等内容。

强调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本章介绍了中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过程,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环境监测与评估等方面。

第三章:大气环境保护本章详细阐述了大气环境污染的成因及防治措施,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等内容。

第四章:水环境保护本章介绍了水环境污染的来源与防治策略,包括水质标准及排放标准的制定、水环境监测与保护技术的应用等方面。

第五章:土壤环境保护本章探讨了土壤环境污染的产生原因和预防措施,包括土壤质量标准的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等内容。

第六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本章详细介绍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理方法,包括废物分类、处理与处置的标准、废物回收和再利用等方面。

第七章:噪声与振动控制本章阐述了噪声和振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包括噪声与振动监测、防治措施和管理标准等内容。

第八章:辐射环境保护本章介绍了辐射环境的形成与控制措施,包括辐射监测、防护与控制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方面。

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本章探讨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包括生态系统保护、物种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内容。

第十章:自然保护区管理本章介绍了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与管理,包括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科技与工程本章详细阐述了环境保护科技与工程的发展现状和应用成果,包括环境技术研发、环境工程设计和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

第十二章:环境教育与宣传本章介绍了环境教育与宣传的重要性和推广途径,包括公众宣传、环境意识提升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内容。

第十三章:环境监测与评估本章探讨了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意义和方法,包括环境监测技术、数据分析和评估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章: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本章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和协调要点,包括生态城市规划和环境管控措施的整合等方面。

环境法规与标准教学课件环境法电子教案(第5-7章)

环境法规与标准教学课件环境法电子教案(第5-7章)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四、 环境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程序
(1)特殊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举证责任的转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中规定:“因环境污染 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 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三百三十八条)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
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 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 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
二、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是指牟利为目的,在林区
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源自严重的行为。第六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是环境的组成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 物质基础。然而,由于人类的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正遭受严重 破坏。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有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 和法律等,这些手段当然也是自然资源保护的有效手段。国内外 经验表明,在这些手段中,法律手段是较为有效的一种。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保护土地、水和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保护森林、草原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渔业资源的法律规定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
二、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行政处罚的5种基本形 式: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 使用和责令停业、关闭。

环境法(第五章)

环境法(第五章)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概念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是指相对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实施 危害环境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其特征为: 1、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人是环境行政相对人即在环境行政 法律关系中被管理的一方。 2、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非行政管理的,而是直接实 施的危害环境的行为。 3、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既可以是个人的违法,也 可能是组织的违法。
3、环境侵权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也不仅限于 财产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是,由于环境法 还需要保护公民、法人的非财产性环境权益,所以环境法 还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非财产内容的 责任形式。
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 1、有事实存在。(包括财产损失和人体健康的损害) 2、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存在。 环境侵害不以违法性为前提,而是以侵权损害的客观性作 为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要件。 3、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环境民事责任中不要求有严格的直接的必然的证明,而 是放宽了因果关系方面的旁证,采用“因果关系推定”等 新的理论。 4、不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 在环境民事责任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不再是承担环境民 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是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3、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侵害的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这种 行为包括两大类:即环境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在环境行政 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环境的行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由环境法 调整。 5、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上的责任)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违反环 境行政法律法规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其特征为: 1、环境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它包 括环境行政管理主体和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责任。 2、环境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任何环境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不履行法律义务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环境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

环境法讲课提纲

环境法讲课提纲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性 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威胁是生态危机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源 和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中国正处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十分严重的时期, 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总量大,远远超过环境 自净能力; 其二,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着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生态 破坏范围在扩大; 其三,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
第二章
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基础
第一节 环境科学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科学是在环境问题逐渐呈现并日益 严重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 科学。 环境科学是研究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科学。 一、环境科学的产生 二、环境科学的发展
第二节 环境科学的体系
环境科学是交接于自然科学、社会科 学和技术科学的综合性基础学科。 环境科学的学科分支很多,经过发展 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多层次的相互 交错的网络结构系统。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二、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一)环境对于人类的意义 自然环境对人类起码有三方面的作用。 首先,一定质量的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延续的 条件。 其次,自然环境是人类取得各种生活资料和生产 资料的源泉。 再次,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和其他各 种活动的场所。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一、环境的定义与分类 (二)环境的分类 1.按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分,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 会环境。 2.按照环境要素分,可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海 洋环境、土壤环境、生 物环境等 3.按照环境的功能分,可分为农业环境、工业环境、 交通环境、生产环境、 生活环境、旅游环境等。 4.按是否为人类居住区分,可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 环境。

环境资源保护法 自学笔记

环境资源保护法 自学笔记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1、人类环境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人类环境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或者栖息地。

生态学中的环境包含了人类环境。

2、人类环境的分类按照环境的形成,可把人类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按照环境的功能,可以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这种分类;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等;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和地质环境等。

3、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不能用环境科学中水圈、生物圈之类抽象、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空间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3)人类环境的各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关性,各种环境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体系,这就是地球表面的人类生命维持系统。

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条件地、绝对地加以保护。

4、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环境资源法(第五章)

环境资源法(第五章)

第二节 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4)维护美国历史、文化和自然等方面的 重要国家遗产,并尽可能保持一种能为个 人提供丰富与多样选择的环境;(5)使人 口和资源使用达到平衡,以便人们享受高 度生活水准和广泛的生活舒适;(6)提高 可更新资源的质量,使易枯竭资源达到最 高程度的再循环。 2.美国《清洁空气法》 立法宗旨是: (1)为促进公众健康、福利和人口

第三节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和环 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法是人们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 的行为规范,它反映一定的社会关系,属 于社会规范。通常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包括 两种:一种是社会规范,诸如法律规范、宗 教规范、道德规范等,主要调整人与人之 间相互关系;另一种是技术规范,即调整人 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有较多的争论,主 要焦点在于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第三节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和环境法律关系 第四节 环境法的体系和渊源 第五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法律上环境的概念具有不确定性, 因此,环境法的概念和称谓在各国乃至各 种理论学说的表述上有相当的差异。 环境法的概念可整合为: 环境法是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 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 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法的分配性价值。 3.环境法的衡量性价值。 4.环境法的保护性价值。 5.环境法的认识性价值。 (二)环境法本身的价值 环境法本身的价值是指环境法固有的、 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

第二节 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环境法周珂第一编第五章

环境法周珂第一编第五章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 四、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方式 •(一)排除危害 •(二)赔偿损失 •1、直接损失 •2、间接损失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行政责任
• 一、环境行政执法 • (一)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原则
• 环境行政执法具有单方性 • 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多部门性 •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具有多样性 • 环境行政执法往往具有超前性 • • (二)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对人 • 1、环境行政执法主体 • 2、关于环境行政执法相三)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和效力 • 1、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 2、环境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力
• (四)环境行政执法方式 • 1、环境行政处理和环境行政处罚 • 2、环境行政许可 • 3、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 4、环境行政监督检查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 (一)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 • (二)环境行政责任主体 • (三)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客观方面 • (四)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 1、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 2、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 •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民法规定的 法律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 作为现代社会特有的权益侵害现象,同传统的民事侵 权相比,环境侵权具有以下特征:
• • 2、客体方面的特征 • 3、内容方面的特征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总主编 曾宪义
环境法
(第四版)
周珂 著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编 环境法学总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 重点知识 • 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客观过错

《环境保护法》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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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三)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在环境法实施过程中,如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 严,这是关系环境法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的大问题。 而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实施法律过程 中严格划分守法与违法的界限,这对违法者追究相应的法 律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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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形成
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对其造成或可能
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的两个方面,一般只有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前提)的单位或
个人,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必然结果)。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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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概述 ❖ 第二节 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 ❖ 第三节 环境侵权及其民事责任 ❖ 第四节 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 第五节 环境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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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概述
❖ 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形成 ❖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及其构成要件 ❖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作用及其意义
其主要功能在于体现环境法的强制性特征,反映环境法律
规范的强制效力,保障环境法的有效实施。
环境法除了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
保护意识,鼓励人们自觉遵守环境法以外,还必须对违法
者要严加制裁,通过追究法律责任惩治违法者,以环境法
的尊严,维护民众的公共利益。总的来说,环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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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如果违反环境法,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作为)或不 履行法定的职责或义务(不作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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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过错责任原则及其调整 •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法中的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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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1、环境损害的事实 • 2、因果关系
•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2、受害人的过错 • 3、第三人的过错 • 4、战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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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总主编 曾宪义
环境法
(第四版)
周珂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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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环境法学总论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 重点知识 • 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客观过错
论过错推定 • 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行政处罚 • 环境刑事责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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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和效力 • 1、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 2、环境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力
• (四)环境行政执法方式 • 1、环境行政处理和环境行政处罚 • 2、环境行政许可 • 3、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 4、环境行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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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 (一)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 • (二)环境行政责任主体 • (三)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客观方面 • (四)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 1、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 2、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 •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民法规定的 法律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 作为现代社会特有的权益侵害现象,同传统的民事侵 权相比,环境侵权具有以下特征:
• • 2、客体方面的特征 • 3、内容方面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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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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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行政责任形式 •1、环境行政处分 •2、环境行政处罚 •3、环境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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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 一、环境刑事责任的概念 •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因实施刑法规定的 犯罪行为而与国家形成的刑法关系中,依法 应当向国家担负刑事后果的义务。
• 二、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积极要件 • 1、危害环境罪的主体 • 2、危害环境罪的主观方面 • 3、危害环境罪的客体 • 4、危害环境罪的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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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 (二)消极要件 •1、刑事责任年龄 •2、刑事责任能力 •3、意外事件 •4、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5、追诉时效

三、我国危害环境犯罪的主要罪名及 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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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思考
• 1.什么是环境法律责任?其特征有哪些? • 2.什么是环境民事责任? • 3.环境侵权的特征有哪些? • 4.试述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5.试述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6.如何理解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 7.环境民事责任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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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民事责任
• 四、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方式 •(一)排除危害 •(二)赔偿损失 •1、直接损失 •2、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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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行政责任
• 一、环境行政执法 • (一)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原则
• 环境行政执法具有单方性 • 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多部门性 •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具有多样性 • 环境行政执法往往具有超前性 • • (二)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对人 • 1、环境行政执法主体 • 2、关于环境行政执法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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