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PPT演示文稿

合集下载

第十四章.经济仲裁与诉讼法ppt

第十四章.经济仲裁与诉讼法ppt
• • • • • • • • • • • • • • • • •
第一节经 济 仲 裁 一、 仲裁的概念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或问题发生争议时,提请第三者对争议的事实从中调停,并由第三者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或问题发生争议时,提请第三者对争议的事实从中调停,并由第三者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这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就称为仲裁,它是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 这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就称为仲裁,它是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人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 事争议的方式 事争议的方式。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人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 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 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 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 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又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又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94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统一了我国的仲裁制度,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习惯做法, 日颁布的《 以下简称《 统一了我国的仲裁制度, 年 月 日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以下简称 仲裁法》 统一了我国的仲裁制度 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习惯做法, 使我国的仲裁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接轨。 使我国的仲裁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接轨。 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①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和协商、调解、诉讼一样都是解决民事、经济争议的方法,但它们之间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仲裁和协商、调解、诉讼一样都是解决民事、经济争议的方法,但它们之间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一) 仲裁与协商 一 协商解决争议是指当经济纠纷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彼此都认可的和解协 协商解决争议是指当经济纠纷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 从而解决争议。 议,从而解决争议。 协商的方式具有下列优点: 协商的方式具有下列优点: (1) 争议的解决,不需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有利于节省费用,及时处理争议。 争议的解决,不需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有利于节省费用,及时处理争议。 (2) 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定要求的程序,当事人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灵活处理争议。 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定要求的程序,当事人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灵活处理争议。 (3) 解决争议,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误解,稳定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和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解决争议,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误解,稳定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和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而仲裁必须由仲裁机构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自愿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或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时由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 而仲裁必须由仲裁机构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自愿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或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时由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这是与协商不同之 处。 (二) 仲裁与调解 二 调解按其处理机构和程序可分三种:法院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及民间调解。 调解按其处理机构和程序可分三种:法院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及民间调解。 法院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对争执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从而解决争议。 法院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对争执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从而解决争议。 仲裁机构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对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仲裁机构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从而解决争议。 仲裁机构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对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仲裁机构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从而解决争议。 民间调解是指在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可通过第三人或某一可以信任的机构进行调解,从而解决争议。 民间调解是指在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可通过第三人或某一可以信任的机构进行调解,从而解决争议。 上述各类调解的共同点是:都在争议处理机构或第三人直接主持下进行,都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完全自愿达成互谅互让的调解协议,都是结束争议的手段。 上述各类调解的共同点是:都在争议处理机构或第三人直接主持下进行,都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完全自愿达成互谅互让的调解协议,都是结束争议的手段。 仲裁与调解的不同之处在于:仲裁是在当事人没有调解或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前提下,由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对争议案件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与调解的不同之处在于:仲裁是在当事人没有调解或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前提下,由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对争议案件作出仲裁裁决。 (三) 仲裁与诉讼 三 诉讼是由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法院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当事人事前达成协议。 诉讼是由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法院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当事人事前达成协议。 仲裁与诉讼不同之处在于: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其实行协议管辖原则,按当事人的意愿,协议选定仲裁该案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与诉讼不同之处在于: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其实行协议管辖原则,按当事人的意愿,协议选定仲裁该案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 案件的管辖来自当事人的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的协议管辖较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更能体现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因为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 案件的管辖来自当事人的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的协议管辖较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更能体现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因为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 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中选择一个法院管辖,但不能超越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可见其限制更多。 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中选择一个法院管辖,但不能超越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可见其限制更多。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PPT课件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PPT课件
(4)灵活性,在裁决中,除仲裁员不一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而可以更多地考虑商业惯例之外。还可以同调解结合起来。
(5)快捷性、经济性,此外仲裁可以避免繁琐的程序,加上 仲裁员往往是某一领域的专家,这就加快了解决争议的速度、 降低了费用。
5
(6)保密性,不公开进行。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3、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从仲裁员名单中自主选定,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4、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把 因履行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也可以约定将 某项或某几项争议交由仲裁解决。
5、仲裁庭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有关程序事项可以由当事
人约定。
3、仲裁法是专门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仲裁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或多边 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 规定。
狭义的仲裁法仅指1994年8月31日由第八届人大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我国
第一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它包
括总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
销和执行等内容。
3
4、仲裁的分类:
国内仲裁: 是国家内部的制度,以解决国内的经济、贸易、 劳动纠纷。
涉外仲裁: 包括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用来解决 涉外经济交往和海事关系中所发生的各种争议。
8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五)仲裁不公开进行原则
仲裁庭在进行仲裁时,不能在有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 人的场合公开进行,也不能将仲裁过程向新闻界公开。当 然,如果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公开仲裁的,仲裁机构也 可以公开进行。但是,如果仲裁机构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 合同纠纷,也不能公开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一项根本原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 诸多权利的集中体现。自愿原则在仲裁中体现为: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
三、仲裁的主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 2.一裁终局原则 3.不公开原则 4.或裁或审原则 5.独立裁决原则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
四、仲裁协议及其内容
1.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同意将其特定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 一切或者某些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二节
经济诉讼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
经济诉讼是解决经济纠纷的另外一种重要手段。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
经济诉讼也被称为民事诉讼,因为在经济诉讼中对实质性问题的判决适 用经济法律、法规,但诉讼过程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5.诉讼时效的中止
《民法总则》第 194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 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①不可抗力;②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 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④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普通诉讼时效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具有普遍适用性。
2.特殊诉讼时效 3.最长的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 188 条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为 3 年。但是自权利受到 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
第十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ppt课件

第十七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ppt

第十七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ppt

(二)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
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 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 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 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 法裁决行为的。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 院管辖。
(四)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 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 管辖法院。
四、经济纠纷审判程序
(一)普通程序 (二)简易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四)审判监督程序
(一)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 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经济案件通常所适用的 程序,也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第一审 民事诉讼通常遵循的程序。 1.起诉与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3.开庭审理
(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 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和简单经济纠纷案件 所适用的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 服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可以向上一级 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并作出 裁判后,诉讼便告终结,所以第二审程序 又称上诉程序,终审程序。 1.上诉的提起 2.上诉案件的审查范围 3.上诉案件的裁判
三、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三)专属管辖 (四)协议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 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经济法律法规课件——经济仲裁与诉讼

经济法律法规课件——经济仲裁与诉讼
4.处分原则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其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和诉讼权利。
三、经济审判
经济审判是经济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经济纠 纷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活动。
(一)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
(1)地域管辖 (2)级别管辖 (3)专属管辖 (4)移送管辖 (5)指定管辖 (6)管辖权的转移
3.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 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 民法院裁定。
第一节 经济仲裁
四、仲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3项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节 经济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1.经济诉讼的概念 经济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 方式,解决具体经济纠纷的活动。 2.经济诉讼的特征
(1)程序性和有效性 (2)主动性和决定性 (3)阶段性和连续性
二、经济诉讼的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六、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 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2.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仲裁原则 (3)一裁终局原则 (5)先行调解原则

第十三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十三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决定将纠纷事项提请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包括双方当事人
在求合仲同裁中的订协立 议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①仲纷裁请的发求意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
仲裁协议的内容:
②思表仲示裁; 事③项选;定
的仲裁委
员会。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 仲裁协议效力。
依法独立行 使审判权的
原则
根据自愿进 行调解的原

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 为准绳的原

对当事人在 适用法律上 一律平等的
原则
13.2 经济诉讼
13.2.2 经济审判组织及受案范围
我国的经济审判机构: •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普遍设立的民事审判庭; • 二是国家设立的各专门经济法院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专门经济纠纷案件。 经济审判管辖: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
申请与受理
•申请,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请求对所 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行为。
•受理,指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 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组成
开庭和裁决
关于申请撤销裁决的 规定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② ③①无 一约民 方定事 采的行 取仲为 胁裁能 迫事力 手项人 段超或 ,出者 迫法限 使律制 对规民 方定事 订的行立仲为仲裁 能 裁范力 协围人 议的订 的;立 。的仲裁协议;
13.1 经济仲裁
13.1.4 仲裁程序
• 仲裁程序是根据仲裁法规定进行仲裁活动的操作规程。仲裁机关和仲裁当事人只有 严格按照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活动,才能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根据《仲裁法》规定, 仲裁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仲裁与经济诉讼ppt课件

仲裁与经济诉讼ppt课件
第十三章 仲裁与经济诉讼
1
第一节 仲裁 一、仲裁概述 1、定义:双方当事人对纠纷争执不决时,提请第
三者对争议的问题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2、仲裁的范围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可 以仲裁。
**以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特殊地域管辖
例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
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8
3、移送管辖 指人民法院发现已受理的案件本院没有管辖
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 行审理的法律制度。 4、指定管辖 指上级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某具体案件指 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法 律制度。
6
二、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 1、级别管辖 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
的分工和权限。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专门法院: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

7
2、地域管辖
指确定同级的不同区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住所 地人民法院提出。
***注意: 重审:对未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 再审:对已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
15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 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0
2、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PPT文档演模板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习题与思考题
•14.8 李某因与张某签订了瓷器购销合同,李某按合同向张 某电汇了12万元,张某在合同规定履行期限内把瓷器运到李 某处,李某发现瓷器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向张要求解除合同, 并根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在仲裁的过程中,李某发现了张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为了 保证仲裁裁定得以执行,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护。 •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符合哪些条件? •(2)李某应当如何提出仲裁申请? •(3)李某的财产保全申请能否直接向法院提出?
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可分为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等4种。
•14.3.4经济诉讼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程序
•14.3.5涉外经济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般原则
•◎管辖
•◎诉讼期间 •◎司法协助
PPT文档演模板
•返回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共同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的内容和独立性 •◎仲裁协议的效力
PPT文档演模板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14.2.4 仲裁程序
•◎申请与受理 •◎仲裁的准备 •◎开庭和裁决 •◎裁决的撤销 •◎裁决的执行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PPT文档演模板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14.2.2 仲裁组织
•◎仲裁委员会:组织进行仲裁工作、解决经济纠纷的事业单位法人。 •◎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各仲裁委员会组织都必须加入中

第十三章 经济仲裁和诉讼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十三章  经济仲裁和诉讼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一节 经济仲裁法律制度
• 一、经济仲裁概述
• (一)经济仲裁的概念 • 经济仲裁:指经济纠纷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自愿
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当事人选定的 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 特征:自愿性或自治性、专业性、国际性、灵活性、秘密性、 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终局性、民间性。
• 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一般应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 或涉及商业秘密,经当家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 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的,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4.经济纠纷案件的证据
• (1)诉讼证据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① 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 ② 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 ③ 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提取的
• (二)仲裁法的概念 • 仲裁法是指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 施行。
(三)经济仲裁的基本原则
•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仲裁机构仲裁经济纠纷案件整个 过程的,对仲裁活动起着指导作用或在仲裁活动进行的各 阶段起着主导作用的行为准则。
(四)仲裁裁决的撤销
• 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1)没有仲 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 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4)对方当 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 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
(三)审判监督程序
•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依法决定对 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不是每一个案件必经的 审判程序,而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错误的一种补救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以上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管辖
4
• (三)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
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
行使,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
二、审批组织
• (一)第一审 • 1、一般: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
7
• (二)简易程序 • (三)第二审程序 • (四)审判监督程序 •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或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 误而提起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依法对 案件再次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程序。
• (五)督促程序 • (六)公示催告 • 五、执行程序
第十三章 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
1
第一节 经济诉讼
• 经济诉讼是指审判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加人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 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 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 一、案件的管辖 • 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和各
级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确定案件应该由 哪一个法院受理的一种司法制度。
8
第二节 经济仲裁
• 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条款或
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 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一机构进行 裁决,双方当事人受该机构裁决的约束。
9
• 一、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一)经济仲裁的基本原则 • 自愿原则 •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
决纠纷原则
2
• (一)级别管辖 • 1、基层:本辖区 • 2、中级:重大涉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
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管辖的
• 3、高级:本辖区有重大影响 • 4、最高:全国有重大影响,认为应当由本
院审理的
3
• (二)地域管辖 •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 2、特殊地域管辖 • 3、专属管辖 • 4、协议管辖——以书面协议选择 • 5、共同管辖——可向其中一个起诉;向两
裁员组成
• (三)开庭和裁决 • 1、开庭 • 2、和解 • 3、调解 • 4、裁决 • 四、申请撤销裁决 • 五、执行
12
庭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 2、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二)第二审 •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三、回避
6
• 四、审批程序——两审终审制 •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 1、起诉和受理(7日内立案) • 2、审理前的准备 • 3、开庭审理 • (1)开庭前准备 • (2)法庭调查 • (3)法庭辩论 • (4)调解和判决
• 3、独立仲裁原则
10
• (二)经济仲裁的基本制度 • 1、协议仲裁制度 • 2、或裁或审制度 • 3、一裁终局制度 • 二、仲裁协议 • (一)形式——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 • (二)内容 • (三)仲裁协议的无效 • (四)仲裁协议的效力
11
• 三、仲裁程序 • (一)申请和受理 • (二)仲裁庭的组成——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