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物业项目管理处考核标准与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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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管理处值班工作考核标准

1、严格遵守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处主任的领导和安排,做好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重大事件记录、会议记录、来访、参观记录,做到有事必记,一事一记。

3、对住户和各界人士的咨询、投诉,及时作回答或记录,能作答复和解决的,及时作答复和解决要达到100%。

4、对住户的急、小维修项目,在夜间10时前要求督促维修工完成,完成率达100%。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日做好详细的考勤登记,对无故迟到、早退者,按管理处有关制度处罚,对所签到的员工的考勤准确率达100%。

6、对员工单车棚的住宿要经常清理、登记、整顿、了解每一个宿舍的用水用电情况。

7、接待参观来访人员必须起立,点头微笑,主动问好。在接待中严禁无礼的语言,严禁恶劣的工作态度,避免与住户和来访者发生冲突,要善于化解矛盾,让住户和来访者满意而去。

物业项目管理处员工文明宿舍评比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持宿舍长期良好的卫生和秩序,创造文明宿舍,良好的作息生活环境,维护管理处良好的整体形象,特制定以下评比制度:

1、评比规定

①宿舍必须有舍长,并实行舍长责任制,由舍长对整个宿舍进行全面的综合管理,每天对宿舍的内务、卫生实行监督、检查,舍长对宿舍全面负责,舍员必须服从舍长的宿舍管理,凡不服舍长管理,不遵守舍规的舍员,管理处将对其进行处罚。

②每个宿舍必须有本宿舍的舍规,宿舍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值班,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③个人内务由本人负责,被子、蚊帐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的收拾,摆设按准军事化宿舍管理及本舍舍规标准实施。

④宿舍内禁止乱贴、乱挂、乱堆、乱摆等有碍舍容舍貌的行为。

⑤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⑥各员工在宿舍活动时,应注意文明生活,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做有损住户利益和不道德的事情;不得在宿舍里面打麻将、聚赌等其它违纪行为。提倡各员工多加强文化素质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充实自己。

⑦管理处已设有食堂,严禁任何员工在集体宿舍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饭煲等炊具,以免造成隐患。

⑧各舍友之间应该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创文明宿舍。不搞小帮小派、小团体主义,不搞地方主义。

⑨管理处设一面“文明宿舍”流动红旗。评比第一名宿舍将授于流动红旗称号。

2、评分标准:详见“物业项目管理处员工宿舍评分表”

3、评比检查办法

①评比检查依据:评分标准;

②评比组织:服务总台

③评比检查频度: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

④评比检查奖罚标准:评比检查第一获“文明宿舍”流动红旗,并奖励100元,得分最低者,罚款100元(由该成员摊分,舍长应占30%)

⑤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没能持之以恒,只是应付检查者,将被取消评比“文明宿舍”资格,发现偷水电、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的,每人次罚款50元。

物业项目管理处财务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2、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及资金等的合理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资产流失。

3、建立和不断完美各项财务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手续齐全,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准确无误,准时向上级公司报送各项报表。

4、定期做好财务分析,每半年向业主公布财务报表。

5、配合领导,合理使用资金及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项目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00元;

3、没有组织好老人活动中心工作,月投诉超过2次的,扣50元;

4、对住户文体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宣传干事:

1、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

编工作的,扣50元;

2、以不成立籍口来推迟各种搞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3、小区报刊所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4、报刊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5、报刊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

50-100元;

6、出版后的报刊有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7、没有做好本村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

30-100元;

8、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

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物业项目管理处工程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1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2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的每次扣1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1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

扣1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20—5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1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

次扣1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3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签复的,该班班长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50-100元,

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10-5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

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

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50—100

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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