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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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设备维修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挂牌上锁程序

1目的

凡是在有可能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上进行检修检查作业(如进入密闭容器内或检修旋转设备时等),必须切断该设备上所有的能量源(包括电源、气源等)并进行有效上锁控制,以防止作业时设备突然启动,从而保证检修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2相关人员

现场检修人员、现场维修负责人员、中控室操作员、电工

3步骤

3.1确定需停电上锁的设备

根据检修工作的需要,填写申报停送电票,由维修现场电气负责人确定应停电上锁的设备,凡是有可能对人员安全造成危险的设备均属上锁范围。

3.2设备停电

由调度员通知维修负责人、中控室,将相关设备断电。

3.3上锁

上锁设备要求:

对低压设备,必须将相应的控制柜(箱)上锁

对中压控制的设备,合上相关中压设备地刀后在将相应的中压

柜上锁。

控制柜(箱)的上锁:

首先由检修人员将现场的设备停下,然后向电气值班长递交停送电票由电气人员上锁,钥匙由电气人员保留。

电气室中压柜的上锁:首先由检修人员用对讲机通知电工,首先在停送电票上登记签字,然后由现场电气人员在指定的位置上锁,钥匙由上锁人员自己保持。

上锁确认

将设备上锁后,对上锁情况应进行有效确认,并在确认后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3.4解锁

检修工作结束后,清理好检修现场,由电气上锁人员解开上锁设备,到电气室去解锁的人员还应在上锁登记表上将自己的名字注销。现场解锁及试车后通知中控室。

3.5对于没有正确执行该程序的人员或是任何忽视挂牌上锁程序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将分别受到扣分或直接经济处罚。

3.6 在日常的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电气人员必须将所

配电室、配电柜(箱)上锁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停掉对应设备,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停掉对应设备,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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