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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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终分红方案
一、店员工年终分红奖励制度
一、宗旨:为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并增加职工福利,特制定本员工年终分红奖励制度。
二、办法:公司以个人职等( 职称 )与年资之不同,分配公司职工福利基金于员工做为奖励。年终了后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资源中心届时通知。中途离职员工不得支领,工作未满一年者,不参与分红。发放办法内容如下:
(一)、职等( 职称 )点数如下:
50点: 总经理
45点: 副总经理
40点: 经理/总监/顾问
35点: 副经理
25点: 项目主管
20点: 项目副主管
10点: 助理/文员/专员/司机
5 点: 后勤员工
(二)、个人点数计算=(个人级别点数)×年资×分红系数。
年资: 入职当年工作不满8个月的,当年不计入年资,即当年在6月份后入职的,当年不计入年资;如2007年6月1日入职,2008年终了后年资为1年;如2007年5月31日入职,2008年终了后年资为2年。
分红系数:正常分红系数为1,如有特殊杰出贡献者或拥有专业技术者,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分红系数加倍(分红系数=2)。
(三)、个人分红奖金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分红奖金=(个人点数 /全公司总点数)×当年福利基金总金额
(四)、分红奖金总金额来源为当年净利润额,即从公司当年净利润中提取1% (如需变动,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后可变动)作为公司当年福利基金。
三、福利基金监督管理: 为了使公司财务数据反映真实性,公司特成立福利基金监督管理小组,对公司财务核算及基金使用进行监督。小组成员共四名,小组成员由公司全体员工推选产生,基金监管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小组成员推选产生。小组成员中公司财务人员不能超过2名。
福利基金监管小组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时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3)当公司经理、财务人员的行为损害全体职工的利益时,要求经理、财务人员予以纠正。(4)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福利基金监管情况。
四、本制度由资源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