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分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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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如何的

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如何的

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如何的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为了大家共同的安全,会合理的采取一定的措施,那么采取措施所造成一些牺牲和费用,则由大家共同支付。

共同海损分摊作为一种共同海损法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分摊原则是怎样的呢?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

一、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二、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共同海损分摊是共同海损法律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由同一航程的各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摊价值比例分别摊付。

共同海损分摊的前提条件是船、货由于采取了共同海损措施而没有全部损失,即有财产被保全下来,并抵达航程终止地。

其基本原则是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比例分摊。

三、共同海损分摊的价值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是指由于共同海损措施而收益的财产价值与因遭受共同海损损失而获得补偿的财产金额的总和。

主要包括船舶分摊价值、货物分摊价值、运费分摊价值。

下面就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三种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

1、船舶分摊价值。

船舶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船舶价值。

该分摊价值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净值,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第二种计算方法是船舶航程终止地的完好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

2、货物分摊价值。

货物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货物的价值。

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

3、运费分摊价值。

运费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运费数额。

共同海损谁来承担

共同海损谁来承担

共同海损谁来承担共同海损⼀词,⼤家可能涉及到的并不多,对此也可能并不是很了解。

在海上,可能由于某些原因会导致⼀些财产牺牲或者需要⽀付⼀些特殊的费⽤,那么,对于这些费⽤或者财产牺牲该谁来承担呢?接下来店铺⼩编就为⼤家详细的介绍⼀下共同海损谁来承担这个问题。

共同海损谁来承担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由因共同海损⾏为⽽安全到达同⼀航程⽬的地的财产来分摊。

其通常包括船舶和共同海损⾏为时在船上的货物,细化还有不属于船东的、共同海损⾏为时在船上的,在航程结束时仍然存在的燃油,以及共同海损⾏为时属于船东承担风险的运费等。

同保险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只是由于现今船舶和货物等的保险中都包括了共同海损分摊,才使分摊⾦额最终落在了保险公司⾝上。

⾄于买⽅还是卖⽅,要看在共同海损⾏为时,他们是否是实际的货物所有⼈。

应投保的共同海损费⽤项⽬?a.在避难港的港⼝费⽤(包括:引⽔,拖轮,系解缆,吨税,卸货,储存和重装,看护等费⽤);b.在避难港进⾏的船舶修理(临修或永修);c.在避难港进⾏的货物的重整费⽤;d.船员的⼯资及加班费;e.船员的伙⾷及消耗的燃料,但仅限于在航程中得到补充的部分;f.救助报酬,担保费⽤以及有关的法律费⽤;g.拖⾄第⼆避难港或⽬的地的拖轮费以及为完成航程⽽租⽤设备的费⽤(如发电机⽔泵);h.在到达⽬的港前任何挂靠港发⽣的共损费⽤;i.上述各项费⽤相关的海损理算师的费⽤;j.保险的费⽤。

⼆、可以不投保的共同海损费⽤a.就货物及运输的共同海损牺牲(特殊情况除外);b.在⽬的港或其后完成的船舶修理;c.其他在⽬的港或其后发⽣的共损费⽤;d.没有在航程中得到补充的船员给养和燃油的消耗;e.利息和⼿续费;f.上述项⽬相关的理算师的费⽤。

共同海损费⽤保险共同海损费⽤保险的特殊情况对于这个问题⼤家就要知道其中的规定,当我们发⽣了共同海损纠纷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处理,才能依照法律规定来提起诉讼,⼤家对此都清楚了吧,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共同海损”如何分摊?

“共同海损”如何分摊?
所 致 , 因 船 舶 碰
《 海商法 》第四章关于海上 货物运输
合 同 的规 定 。根 据 第 二 条 明确 规定 “ 本法第 四章海 上货物运输合 同的规 定 ,不适用于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港 口之
间 的海 上 货 物 运 输 ” 。 因 此 ,本 案 中 的 运 输 属 于 沿 海 运 输 并 非 国 际 海 上 运
撞 造 成 的 全 部 损 失 应 由对 碰 撞 负 有 过
失责任 的 当事人 赔偿 ,故本案 共同海
损 分摊 的 基 础 不 存 在 ,不 构 成 共 同 海
损 。A 司 主 张 共 同 海 损 , 并 请 求 C 公 公
口。 “ 轮在汕头港 口进行 了临时修
理 ,6 J 0日, “ ”轮 由拖 轮拖 至 海 , e 1 A
司 遂于 2 1年 1 7 向X 海 事 法 院提 0 0 月2 日 X
或者进行抗辩 ”。最后X 海 事法院判 X
决 :驳 回 A 司 的全 部 诉 讼请 求 ( 公 公 C
司不需与A 公司共同承担 因船舶碰撞而
造成的损失费用,此事故的损失由A 公
司 承担 全 部 责 任 )。
A 司 的败诉 公
从 而 与
需 要 修 理 而 导 致 运 输 周 期 延 长 。 因
此 , 该 批 货 物 均 遭 受 不 同 程 度 的 损
托 运 方共 同 分摊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呢 ?
有很多读者对 此问题一知半解 ,下面
通 过 一 个 案 例 来 引 导 广 大 读 者 理 清 我
坏 。 “ ”轮 在 海 口港 卸 货 期 间 ,进 行 A

港 。 2 日 , “ ” 轮 在 连 云 港 装 载 花 2 A 生 、 大 蒜 、黄 豆 等 共计 9 后 ,驶往 海 吨 口港 。2 日2 时 ,当 “ ” 轮航 行 至 汕 6 1 A 头 以南 时 ,与 一名 为 “ 运 ” 的航 行 船 x 舶相 撞 , “ 轮 右 舷局 部 破 裂 ,海 水 大量 涌 入 。2 日, “ ”轮 驶 抵 汕 头 港 8 A

共同海损在民法的定义

共同海损在民法的定义

共同海损在民法的定义共同海损在民法中的定义当我们踏上一艘远航的轮船,开启一段充满冒险的海上之旅时,可能从未想过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会隐藏着一些神秘而复杂的法律概念,比如“共同海损”。

想象一下,你和一群朋友一起租了一辆车去旅行。

在路上,车突然爆胎了,为了能继续前进,大家一起凑钱买了一个新轮胎。

这个新轮胎的费用不是由某一个人单独承担,而是大家平均分摊,因为这是为了让整个旅行能够顺利进行,大家都从中受益。

在这个小小的例子中,买新轮胎的费用就类似于“共同海损”。

在民法中,共同海损指的是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比如说,一艘货轮在航行中遭遇了暴风雨,为了避免船只沉没,船长下令扔掉了一部分货物以减轻船的重量,并且调用了船上备用的燃油来加速驶向安全港口。

被扔掉的货物以及额外消耗的燃油,就是为了大家(船、货物、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付出的特殊牺牲和费用,这些就构成了共同海损。

在实际生活中,共同海损的应用场景并不少见。

假设一艘载满各种商品的大型货轮在海上航行时,主机突然发生故障。

为了修理主机,船舶不得不驶入附近的港口,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额外的费用,比如港口费用、修理费用、船员的额外劳务费用等。

同时,因为船舶的延误,货物的交付时间推迟,导致货主可能需要支付一些违约费用。

这些额外的费用和损失,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非常关键的。

这就好比一群人一起合租房子,如果房子的某个公共设施需要维修,大家按照各自居住的房间面积或者使用频率来分摊维修费用。

在共同海损中,受益方(通常包括船方、货方等)需要根据各自的受益比例来分摊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

但是,确定共同海损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这需要专业的理算师进行详细的计算和评估。

他们要像精明的会计一样,仔细审查每一笔费用和损失,判断其是否符合共同海损的定义和条件。

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

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

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共同海损是指在共同海运中,所发生的非单一货物损失或其他相关费用的分摊方式。

它是为了保护各方的利益,在海上运输中发生意外情况时所采取的一种公平、公正的赔偿方式。

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涉及许多方面,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包括货物的毁损、丢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和补偿费用。

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海难、海盗袭击、自然灾害等),货物可能会发生毁损或丢失。

如果只由一个承运人或者某一方承担全部损失,将会给其造成不公平。

因此,共同海损的原则是将损失分摊给所有参与海运的各方,保障各方的利益。

其次,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还包括海上救助行动的费用。

在海上运输中,如果船只遇到危险情况,需要进行救助行动,比如救援被困人员、营救遇险船只等,这些费用也属于共同海损范围之内。

因为救助行动需要消耗人力物力,而且往往是为了保护共同利益,所以这些费用也应由所有参与海运的各方分摊。

此外,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还包括海上运输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比如可以包括船只维修费用、海员工资损失、港口停泊费等。

这些费用往往是由于海上运输中的意外情况所产生,而且是为了保障海运正常进行而需要付出的费用。

因此,这些费用也应纳入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之内,由所有参与海运的各方分摊。

总而言之,共同海损的损失范围涵盖了货物的毁损、丢失以及与此相关的赔偿和补偿费用,海上救助行动的费用以及其他海运相关费用。

通过共同海损的方式,可以保护各方的利益,使海运更加公平公正。

当然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确保分摊过程公正合理,以达到共同海损的真正意义。

简述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2篇)

简述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共同海损是指在海运过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是国际海事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国际货物买卖、海上保险、船舶租赁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共同海损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具体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简述。

二、共同海损的概念共同海损是指在海运过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包括:1. 海上风险:存在可能危及船舶、货物及运费的损失或损害。

2. 有意采取措施:为了共同安全,船舶所有人或其代表有意地采取措施。

3. 特殊牺牲或费用:采取的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损失或支付的费用。

4. 直接后果:采取的措施必须直接导致损失或费用的发生。

5. 共同利益: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船舶、货物及运费的安全。

三、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原则1. 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在海事法律适用中,国际惯例具有优先地位。

我国《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国际海事惯例,在不违反本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优先适用。

”2. 当地法补充原则:当国际惯例无法适用或存在争议时,可参照当地法进行解释和适用。

3. 公平合理原则: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摊。

4. 遵循国际公认的海损理算规则:在海损理算过程中,应遵循国际公认的海损理算规则,如《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等。

四、共同海损的法律规定1. 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我国《海商法》第191条规定:“船舶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遭受损坏或者丧失其适航能力,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航程的,船舶所有人有权要求减少运费;船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载的,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192条规定:“船舶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发生共同海损,船舶所有人有权要求按照共同海损原则分担损失。

”2. 国际公约的规定《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ISG)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责任。

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

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

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共同海损分摊是指在海上运输期间,货物或船舶遭受损失或损坏时,各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损失分摊给相关参与方的一种方式。

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通常涉及合同条款、运输保险、海运规则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等因素。

下面将对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进行详细的讨论。

1.合同条款:海上运输期间,各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都通过合同来约定。

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共同海损分摊的方式和比例。

合同条款应详细说明损失如何计算、分摊的方法和比例等。

2.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货物所有者为了保护自己在海上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一般情况下,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保险公司将对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理赔。

运输保险的索赔金额通常是共同海损分摊的基础。

3. 海运规则和国际公约: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海运规则有国际商会(ICC)出版的国际商会海上运输条规(Incoterms)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CIF、FOB等)。

此外,国际海事组织(IMO)还发布了一系列的公约和规则,如《海上财产遗失公约》以及《货物海上责任公约》等。

这些规则和公约对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在计算共同海损分摊时,通常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确定损失金额:首先需要确定货物或船舶的实际损失金额。

如果有运输保险,则应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以获得理赔金额。

如果没有运输保险,则需要根据损失物品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来确定损失金额。

2.确定分摊比例: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则,确定各方的共同海损分摊比例。

这通常根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货物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3.计算分摊金额:根据上述损失金额和分摊比例,计算各方应承担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分摊金额等于损失金额乘以各方的分摊比例。

4.分摊金额的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分摊金额的比例,各方需要支付相应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这通常要通过集装箱运输公司或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通常需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协商。

共同海损分摊如何计算

共同海损分摊如何计算

共同海损分摊如何计算海运是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个重要内容,⼀国的货物可以通过海运运输到世界各地。

货轮由于运输动⼒强通常沙装载⼏个受益⼈的货物,这些⼈受益⼈⼀般会签订共同海损的损失承担协议,那么共同海损分摊如何计算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什么是共同海损指在同⼀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付的特殊费⽤,由各受益⽅按⽐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应具备⼀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共同海损分摊如何计算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按照各⾃的分摊价值的⽐例分摊。

各受益⽅的分摊⾦额计算分两步。

⾸先计算出⼀个共同海损损失率。

这应该以共同海损损失总⾦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得出。

然后以各受益⽅的分摊价值⾦额分别乘以共同海损损失率,得出各受益⽅应分摊的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按照各⾃的分摊价值的⽐例分摊。

各受益⽅的分摊⾦额计算分两步。

⾸先计算出⼀个共同海损损失率。

这应该以共同海损损失总⾦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得出。

然后以各受益⽅的分摊价值⾦额分别乘以共同海损损失率,得出各受益⽅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额。

三、共同海损构成条件1.同⼀航程中的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海上危险必须是同⼀航程中的财产所共同⾯临的。

“同⼀海上航程”指船舶在装货港码头装货开始到卸货港卸货时为⽌的海上运输全过程,不限于船舶在海上航⾏这⼀个环节。

必须“遭遇共同危险”,如果是空载船、或单纯为某⼀⽅利益、或为救助他船产⽣的救助费⽤,因缺少共同危险则不能构成共同海损。

的的的的同⼀航程中财产遭遇的危险可以是已经存在的,还包括不可避免要出现的危险,此类危险是指船舶发⽣事故或特殊情况的时尚未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但如不采取应急措施,则将不可避免地给船货带来共同危险,例如,船舶在航⾏途中遭遇恶劣天⽓,航速剧减,航⾏时间意外增加,剩余燃油已不⾜以将船驶抵原定⽬的港,如不⽴即驶往就近港⼝避难加油,即有可能对船货构成危险,采取绕航加油的措施因此可构成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及其法律后果(3篇)

共同海损及其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为共同安全,由船方或货方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造成的损失。

本文旨在探讨共同海损的概念、成立条件、赔偿原则以及其在国际海事法律中的地位和后果。

一、引言海上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各种风险和事故。

为了确保船舶和货物的安全,船方或货方有时需要采取牺牲一部分船舶或货物的措施,以减少整体损失。

这种措施在法律上被称为共同海损。

二、共同海损的概念共同海损是指在海运途中,由于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为了共同安全,船方或货方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使船舶、货物或运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费用。

共同海损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利益,减少损失。

三、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1. 船舶、货物或运费遭受了损失;2. 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3. 采取的措施是为了共同安全,即采取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船舶、货物或运费的安全;4. 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即措施是必要的、适当的,且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避免。

四、共同海损的赔偿原则1. 优先赔偿:共同海损损失应优先于其他损失赔偿;2. 分摊原则:共同海损损失应由受益方按照各自利益的比例分担;3. 限额赔偿:共同海损损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价值的一定比例。

五、共同海损的法律后果1. 船方和货方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船方和货方在共同海损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共同海损损失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诉讼时效:共同海损损失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六、国际海事法律中的共同海损国际海事法律对共同海损有明确规定,如《海牙规则》、《汉堡规则》等。

这些规则规定了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赔偿原则以及船方和货方的权利义务。

1. 《海牙规则》:规定了共同海损的定义、成立条件、赔偿原则等;2. 《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提高了货方的地位,规定了赔偿限额等。

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空运输是我国主要的运输途径,其中陆运分为铁路运输,以及汽车运输。

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他们都为我国的经济做出了⼀定的贡献。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的相关内容。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做出或⽀付的,因此,应该由船⽅、货⽅及运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共同按⽐例分摊。

这种分摊⽅式⼀般都称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指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付的特殊费⽤。

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共同负担。

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为。

这种⾏为,例如引海⽔⼊舱、将承运的货物抛⼊⼤海、⾃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中都不得进⾏;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引海⽔⼊舱、为减轻船舶负荷⽽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海或为进⾏船舶紧急修理⽽⾃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

因共同海损⾏为处理共同海损损失、理算共同海损的费⽤,称共同海损理算。

为处理共同海损费⽤所编制的报告称共同海损理算书。

共同海损的要素①船舶在航⾏中⾏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必须采取措施。

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不是推测的。

③共同海损⾏为⼀定是⼈为的、故意的。

④损失和开⽀必须是特殊的。

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若船已搁浅,为脱浅⽽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为必须合理。

⑥为了共同的⽽不是船⽅或某⼀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

例如引海⽔灭⽕,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被海⽔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共同海损。

⑧共同海损⾏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甚⾄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

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

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共同海损这是⼀个在我们⽣活不常听到的名词,顾名思义,共同海损推算就是对共同海损损失的费⽤和⾦额进⾏确定,各受益⽅应分摊的价值,以及各受益⽅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额。

那么具体的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是怎样的?店铺⼩编就这个问题给⼤家整理如下,欢迎⼤家阅读。

⼀、共同海损与理算的原则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03条规定,在进⾏共同海损理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是:(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据以进⾏理算的理算规则时,则按该理算规则理算。

(2)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时,则适⽤我国《海商法》第⼗章的规定进⾏理算。

该章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对第⼗章未约定事项或规定不明确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解决,我国《海商法》保护这种约定的效⼒。

(3)如遇合同未作规定,海商法也⽆此规定时,则依照其他相关法律,特别应参照国际上通⾏惯例--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来进⾏理算。

⼆、共同海损与理算的⽅法(⼀)共同海损牺牲⾦额的确定共同海损牺牲⾦额是按照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给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付的特殊费⽤的总和来确定的。

我国《海商法》第198条详细规定了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额的确定⽅法。

1.船舶共同海损牺牲⾦额的确定确定船舶牺牲⾦额需要从以下⼏⽅⾯进⾏考虑:(1)船舶受损后进⾏修理的,按照实际⽀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所谓实际⽀付的修理费,应是实际合理的修理和更新的费⽤。

所谓以新换旧,是指在修理时,⽤新材料、新部件或新设备更换了船舶因共同海损牺牲或受损的旧材料、旧部件、旧设备。

以新换旧的准则是以合理为原则,否则将构成不当得利。

(2)船舶受损后尚未进⾏修理的,按照船舶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所谓估计修理费,应和实际⽀付的修理费⼀样,按标准进⾏确定。

(3)船舶发⽣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超过修复后的价值的,共同海损的损失⾦额按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损坏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指的是当船舶在海上遇到危险情况时,包括船舶、货物、人员等可能会遭受损失。

这些损失要由船舶及其相关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全部由一方承担。

共同海损是国际海运行业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维护海运安全、船运领域商业互信、促进国际海洋贸易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的内容包括几个步骤:1.定义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指的是因海上危险事件而导致的损失,包括船舶、货物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为避免危险而采取的措施的费用和损失等。

共同海损能够得到适当的分摊,可以减轻因其他人的过失而导致的单独经济损失。

2.确定共同海损的分摊比例共同海损应该由船舶及其相关方(包括所有船员、所有货主以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在确定共同海损的分摊比例时,有两个重要的原则,即“公平原则”和“比例原则”。

根据公平原则,每个相关方都应该负担其造成的损失的相应比例。

比例原则指的是,分摊比例应该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理想情况下,每个相关方应该按照其在危险事件中所拥有的权益的比例来分担损失。

3.确定共同海损的费用当共同海损发生时,需要采取各种方式来确保船舶、货物以及人员的安全。

这些费用包括抢救、打捞、拯救等费用。

共同海损的费用分摊原则类似于损失分摊原则,也是依照公平原则和比例原则来分摊。

4.协商解决共同海损当共同海损发生时,涉及到的各方之间往往会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来解决。

对于共同海损纠纷的处理,还有国际海商法院和其他专业的仲裁机构可以提供帮助和支持。

总的来说,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国际海运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

无论是货主、船主或者保险公司,每个相关方都应该了解这个原则,并遵循其规定,才能为海上安全和发展做出贡献。

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2篇)

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分摊是指在海损事故发生后,各受益方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分担共同海损损失的法律制度。

我国《海商法》对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进行探讨。

二、共同海损分摊的法律依据1. 我国《海商法》我国《海商法》第191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分摊,是指在海损事故发生后,各受益方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分担共同海损损失的法律制度。

”2. 国际公约《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海牙规则》)和《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维斯比规则》)对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也作出了规定。

我国是《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的成员国,在处理共同海损分摊案件时,可以参照这两个公约的规定。

三、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的主体1. 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是共同海损分摊的主体之一,其承担的分摊责任包括船舶损失、救助费用、共同海损损失等。

2. 货物所有人货物所有人是共同海损分摊的另一主体,其承担的分摊责任主要包括货物损失、救助费用、共同海损损失等。

3. 运输合同当事人运输合同当事人包括承运人、收货人、托运人等,其在共同海损分摊中的责任主要依据运输合同约定。

4. 救助人救助人是指为救助船舶、货物、运费及其他财产而进行救助行为的人,其有权获得救助报酬,并在共同海损分摊中享有分摊权利。

四、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的原则1. 公平原则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应以公平为原则,使各受益方在分摊损失时,承担与其受益程度相当的责任。

2. 适当原则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应考虑各受益方的实际损失,确保分摊责任的适当性。

3. 法律适用原则共同海损分摊适用法律应根据我国《海商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选择最有利于各方利益的法律适用。

“共同海损”如何分摊

“共同海损”如何分摊

“共同海损”如何分摊海损指因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船舶、货物、装卸设备等的损坏或灭失所造成的损失。

当发生海损时,货主和船东之间通常会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或合同约定来分摊这些损失。

其中,共同海损是指在保护船舶和货物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共同行动才能阻止、减轻或消除海损,而产生的费用所引起的共同损失。

本文将从共同海损的定义、分摊原则、分摊范围和分摊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讨论,并且结合国际公约和实际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共同海损的定义根据《海上货物运输法》和《海上运输通则》的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为拯救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装卸设备采取合理行动并使之在安全中脱离危险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所引起的共同损失。

共同海损的主要特征是:1)共同行动的必要性,即需要船舶、货物和装卸设备的共同行动才能阻止、减轻或消除海损;2)费用的产生,即共同行动会导致一定的费用支出;3)损失的共同承担,即这些费用应由船舶的运输各方共同承担。

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1)公平原则:共同海损的分摊必须按照公平原则进行。

即根据各方在运输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程度来确定分摊比例,使各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保护。

2)实质公平原则:对于共同行动所产生的费用,不能简单地按照费用的大小来分摊,而应注意实质公平,即考虑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大小来确定分摊比例。

3)权益平衡原则:共同海损的分摊应依据各方的权益平衡原则。

各方应根据自身利益和风险承担的大小来确定分摊比例,以实现各方的平衡和共赢。

4)风险承担原则:共同海损的分摊应当基于各方所承担的风险。

运输各方对海难的发生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在分摊共同海损时应考虑各方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

共同海损的分摊范围共同海损的分摊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力费用:即为拯救船舶和货物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如救援人员的工资、工作时间的补偿等。

2)物资费用:即为拯救船舶和货物所购买的各种物资费用,如救生艇、绳索、螺栓等。

共同海损怎么分摊

共同海损怎么分摊

共同海损怎么分摊在海上航行运输过错中,有时会发生轮船、货物等共同财物损失,这时就需要用到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让共同受益人分摊损失,进行合理分配。

那么共同海损怎么分摊呢?下面的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

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其中有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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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

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以上每一项分摊价值都要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是因为共同海损牺牲中的一部分将要从其他各受益方那里得到补偿,因此也有部分价值因为共同海损行为而得到保全,从而也应计算在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之内。

共同海损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

其中,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船舶的共同海损牺牲:船舶的牺牲分部分损失和全损两种。

部分损失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全损时,按照船舶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损坏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货物的共同海损牺牲:货物的牺牲分灭失和损坏两种情况。

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保险费加运费,减除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货物损坏的,在就损坏程度达成协议前售出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除为取得这笔运费本应支付,但是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

共同海损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有一载货船舶途中发生共同海损,共损失50万美元,其中货主甲、乙、丙、丁分别损失10万美元、20万美元、0、20万美元,船体损失25万美元,救助费用3万美元,运费损失1万美元。

共同海损法律规定(3篇)

共同海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由各受益方按照各自的获救价值比例分摊。

共同海损制度是国际海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海商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共同海损的定义、法律依据、构成要件、损失分摊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共同海损的法律依据1.《海商法》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海上航行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因遭遇共同海损而遭受损失或者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照各自的获救价值比例分摊。

”2.《海商法》第三十六条“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获救价值比例分摊。

各受益方的获救价值,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船舶的获救价值,为船舶因共同海损遭受损失后的价值,减去因救助、打捞、修复等费用而增加的价值;(二)货物的获救价值,为货物因共同海损遭受损失后的价值,减去因救助、打捞、修复等费用而增加的价值;(三)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为其他财产因共同海损遭受损失后的价值,减去因救助、打捞、修复等费用而增加的价值。

”三、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1.共同海损行为的特殊性共同海损行为是指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这种特殊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共同海损行为是故意为之,而非过失或意外事件所致。

(2)共同海损行为是合理采取措施,即该措施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必要的、合理的。

(3)共同海损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是特殊的,即这种损失不是一般的海上损失,而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特殊措施所直接造成的。

2.共同海损行为的必要性共同海损行为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为了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必须采取共同海损行为。

(2)共同海损行为是当时条件下唯一可行的措施。

3.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性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性是指共同海损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即损失是由于共同海损行为所直接造成的。

共同海损的法律规定(3篇)

共同海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海上贸易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共同海损的法律规定,包括其定义、适用范围、成立条件、赔偿原则等。

二、共同海损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三、共同海损的适用范围共同海损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2. 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货主、货运代理人、保险人等;3. 船舶救助人、保险经纪人、检验人等。

四、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共同海损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存在共同海损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错误等;2. 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3. 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4. 与救助措施有直接因果关系。

五、共同海损的赔偿原则1. 平分原则: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应由受益各方按比例分担;2. 直接因果关系原则:只有与共同海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和费用才能得到赔偿;3. 优先赔偿原则:在赔偿顺序上,船舶损失优先于货物损失,船舶所有人优先于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等;4. 限额赔偿原则: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各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

六、共同海损的赔偿范围共同海损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损失:包括船舶本身、船员、旅客、货物等损失;2. 货物损失:包括货物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 船舶救助费用:包括救助船舶、救助货物、救助人员的费用;4. 共同海损引起的其他费用:如检验费用、仲裁费用等。

七、共同海损的赔偿计算方法共同海损的赔偿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共同海损损失金额: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计算;2. 确定各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货物价值、船舶价值等计算;3. 计算赔偿比例:将共同海损损失金额除以各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总和;4. 计算赔偿金额:将赔偿比例乘以各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

共同海损适用规则

共同海损适用规则

共同海损适⽤规则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作出的特殊牺牲或⽀付的特殊费⽤。

通常此情况下,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

那么,共同海损适⽤规则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海损损失范围的确定各种共同海损⾏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两⼤部分。

⼆、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

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承运⼈⽆法收取的运费牺牲,专指“到付运费”,依航运习惯,预收运费不列⼊共同海损。

承运⼈预收了运费,在承运过程中,即使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货物灭失,也不必退还货⽅的“预付运费”,因此不存在预付运费的牺牲。

三、共同海损费⽤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额外⽀出的⾦钱。

主要包括避难港费⽤、代替费⽤及其他杂费等。

1)与避难港等地有关的额外费⽤:依《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发⽣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避难港⼝、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装货地点进⾏必要的修理,在该港⼝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付的港⼝费,船员⼯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付的费⽤,应当列⼊共同海损。

2)代替费⽤:依《海商法》195条,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付的额外费⽤,可以作为代替费⽤列⼊共同海损;但是,列⼊共同海损的代替费⽤的⾦额,不得超过被代替的共同海损的特殊费⽤。

代替费⽤本⾝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但⽀付该费⽤却节省或避免了⽀付本应⽀付的共同海损费⽤。

3)其他杂项费⽤:依《海商法》201条,可列⼊共同海损的费⽤还有垫款⼿续费及共同海损利息等。

四、不能列⼊共同海损的损失依《海商法》第193条第2款,在任何情况下,“⽆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共同海损。

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受益人怎么分摊

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受益人怎么分摊

发⽣共同海损之后,受益⼈怎么分摊海难是⼀种⾃然灾害,是⽆法避免的,如果因为⾃然灾害,船舶遭遇损失的,这就是共同海损,受益⼈是需要共同分担的。

那么,如果发⽣共同海损之后,受益⼈怎么分摊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按照各⽅的⽐例合理分摊。

⼀、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额计算;⼆、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额和承运⼈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净得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额计算(旅客的⾏李、私⼈物品不计算分摊共同海损);三、运费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承运⼈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时有权收回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在共同海损事故发⽣后,为完成本次航程所⽀付的营运费⽤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额计算。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额的确定⼀、船舶共同海损的⾦额的确定:按照实际⽀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船舶发⽣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额的确定:货物丢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由于牺牲⽆需⽀付的运费计算;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三、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额的确定: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付但由于牺牲⽆需⽀付的营运费⽤计算。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发⽣共同海损的,受益⼈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式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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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共同海损分摊规定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

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分摊价值
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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