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六线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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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六线

城市规划六线

十五、城市规划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六线”规划控制,“六线”分别指什么?“六线”分别指:(1)紫线:指城市规划中用于界定兰州市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外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2)红线:指城市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3)绿线:指城市规划中用于界定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等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4)蓝线:指城市规划中用于界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路域地区的保护范围控制线。

(5)黄线:指城市规划中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6)灰线;指城市规划中用于界定保护山体范围的控制线“五线”是指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

“五线”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城市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1.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次规划蓝线沿安邑水库及八一水库的最高水位线划定,蓝线内面积为142.50公顷。

对城市蓝线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执行。

2.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本规划对用地范围内的四处遗址进行严格保护。

对城市紫线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执行。

太平兴国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塔四周50米内为紫线控制范围,面积为0.57公顷,同时要保证周围景观风貌相互协调。

魏豹城遗址位于安邑水库中间,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要求搬迁古城墙内所有建筑和设施,以更好的对遗址进行保护,紫线控制范围为城墙外50米,面积为36.16公顷。

河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要求及实施细则则

河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要求及实施细则则

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六线

六线

“六线”控制规划
为使城市建设规范有序,防止出现“越界”行为,山东聊城市正在组织编制以“六线”为主要内容的城区控制线专项规划。

“六线”是指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化绿线、基础设施黄线、公共设施橙线、文物保护紫线。

“六线”属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适用于从城市总规到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等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

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

聊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四环以内的规划区约198平方公里范围的“六线”进行了统一规划,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方案。

此次规划既是地方性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规章,又是城市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技术通则。

该规划的关键是“统筹、整合、优化、集约”,在完善“六线”控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项设施的规模、位置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使城市发展科学、可控,彻底消除城市无序发展所产生的隐患。

规划中也闪现众多“民生”亮点。

其中,在红线方面,城区将逐步形成以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为基础的交通网络;在绿线方面,重点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市区规划了近百个公园和街头绿地,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在紫线方面,重在挖掘历史文化名城的宝贵资源,实施分类保护措施,传承历史文脉。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技术要求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技术要求

“六线”指“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和城市橙线(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线)。

“六线”的规划标定是控制性规划的一项重要刚性规划内容,也是控制性规划的最基础性工作。

为规范“六线”的规划标定,依照相关规范、规定及办法,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要求。

1.规划依据“六线”的规划标定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依据,以原有规划控制的资料为基础,与既有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9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规划内容2.1 道路红线确定公路、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确定公路、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确定铁路用地线及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

2.2 城市蓝线划定河湖水体、湿地的边界、保护范围界线;划定河道中心线、河道上口线、河道保护线。

2.3 城市黄线划定轨道交通线位、站位及保护控制范围;确定公交首末站、换乘枢纽、公交运营及车辆维修保养设施的控制范围;确定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控制范围。

确定城市气源、燃气储配站等供燃气设施和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等供电设施的控制范围;确定35kv以上电力架空线及其高压走廊保护线,确定各类高压输送管道(输油、输气等)线及其走廊保护线。

城市六线控制

城市六线控制

城市六线控制7.3 六线规划控制“六线”是指城市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和城市橙线(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线)。

“六线”的规划标定是控制性规划的一项重要刚性内容,也是控制性规划的最基础性工作。

规划明确控制“六线”线位、“六线”界定的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并确定区所属控制要求。

7.3.1 道路红线规划控制道路红线是指规划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的控制性。

控制道路红线的核心是控制道路用地的范围、界定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

1).道路红线标定兴仁城市东南片区的道路红线包括:外围公路、主干路、次干路的道路红线,支路红线为引导性指标,可根据实施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后作适当调整。

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臵、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确定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

外围公路红线控制:根据现有规划,外围公路红线宽度25 米,两侧绿化带控制宽度20 米,具体控制范围详见绿线控制图;主干路红线控制:考虑景观作用,兴仁大道、东湖大道红线宽度40 米,两侧绿化带宽度20 米;其余兴安路、政通路等控制红线宽度35 米,绿化带宽度10 米。

次干路红线控制:结合现状路网延伸,根据工程实施可行性,控制红线宽度18-20 米。

2).道路红线控制要求(1)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2)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外侧退让。

7.3.2 城市蓝线规划控制城市蓝线是指本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河道、水库等城市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1).城市蓝线标定本区有一条人工干渠穿过,宽度7 米,蓝线宽度根据现状及总体规划标定。

2).城市蓝线控制要求(1)原则上不得随意减少或改变水域及其保护线的范围。

(2)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城市规划“五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城市规划“五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城市规划“五线”“五线”管制属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适用于从城市总规到控制性详规等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

“五线”管制制度,分别用“红线”、“绿线”、“蓝线”、“紫线” 和“黄线”划定城市建设中的“雷区”,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能有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是指城市江河湖泊水域控制线。

“紫线”是指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控制线。

“黄线”管制的主题,是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

1.“红线”管制“红线”概念对于城市各阶层来说都比较熟悉。

“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红线”管制的核心思想就是: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必须控制在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范围之内;同时城市的具体开发建设,必须在城市建设的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和相应的规划要求下进行。

“红线”管制无论是技术支撑还是运作程序,在各城市普遍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但以成熟的管制制度要求来看,需要强化规范性和系统性。

1.1道路“红线”控制对于城市规划确定的规划道路用地,尤其是城市主次干道,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留控制。

针对目前许多地方道路建设盲目超前、超规范的“大马路情结”,在道路系统及“红线”控制中,必须遵循现阶段的国家有关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对不同规模等级城市道路网密度、道路宽度等方面的规定。

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关于各类道路宽度的规划指标城市规模与人口(万人)快速路(m)主干路(m)次干路(m)支路(m)大城市>20040~4545~5540~5015~30≤20035~4040~5030~4515~20中等城市——35~4530~4015~20小城市>5——25~3512~151~5——25~3512~15<1——25~3012~15对于有特殊功能安排的城市道路,必须明确相应的控制要求。

城市控制线

城市控制线

城市控制线所谓“三区”就是在镇域范围内确定不准建设区(区域绿地)、非农建设区(城镇建设区)、控制发展区(发展备用地)三大类型地区的规模和范围;“六线”就是确定城镇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以及镇中心区、主要工业区等位置、规模,建立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等“六线”规划控制体系城市紫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根据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禁止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按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

城市红线城市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据介绍,居住建筑退后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在主干道两侧的不小于5米,在次干道不小于3米。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

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黑线城市黑线,是指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黑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的用地范围,以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word版本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word版本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二条详细规划和技术规定的关系第三条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第四条密度分区第五条实施性规定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第六条城市规划层次第七条“六线”控制体系第三章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第八条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勘察、测量第九条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第十条城市基础测量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工程测量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勘测资料管理第四章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管理第十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分类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第十六条用地面积的最小规模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第五章详细规划管理第十八条建设用地技术经济指标控制第十九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第二十条竖向标高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第二十二条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第二十三条传统骑楼街的保护、更新和改造第六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使用功能的确定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第二十六条建筑间距第二十七条建筑退让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停车配建第二十九条零星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外部附属物第三十条村民和城镇居民住宅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一条城市道路交通第三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第三十三条其它交通设施第三十四条管线的布置第三十五条河涌水系规划控制范围第三十六条市政设施第八章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第三十七条规划验收第三十八条分期验收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用语说明第四十条溯及力第四十一条生效日期附表:附表一: 居住用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二: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三:普通仓储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四:公园内部用地比例附表五:居住建筑建筑间距表附表六: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边线、河道规划控制边线退让规定附表七: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规定附表八: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规定附录:名词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工作规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工作规则

1. 总则1.1 为有效配合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密切衔接、协调各控制性规划片区中“六线”(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橙线)的规划标定,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结合济南市城市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的“六线”规划编制。

1.3 组织编制部门及编制单位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开展“六线”的规划编制工作。

1.4 本规则应与《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及《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六线”标定技术要求》配合使用。

2.工作思路“六线”的规划标定,按照“分工协作、多头并进;阶段展开、动态衔接;结合控规、逐步完善;逐片验收、统一整合”的原则进行。

市规划院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中心城范围内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中的电力及输送管道高压走廊控制线。

结合用地规划和规划管理,标定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上)、已有规划控制的城市主要支路(红线宽度15-25米)的道路红线及两侧绿化线;标定铁路、公路及两侧绿化控制线;标定城市蓝线及河道保护线;标定35kv以上电力及输送管道高压走廊控制线。

控制定线成果经市政处初步审查后,作为控制性规划编制的规划条件,由编研中心提供给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由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现状调查、既有规划控制资料及用地规划,对控制定线进行深化细化、补充完善,提出调整优化方案,填写“六线”规划标定动态衔接申报表,提供CAD电子数据及附图,与控制定线编制单位进行动态衔接。

控制定线编制单位初审后提出反馈意见,经审查后提供给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六线”成果,成果由控制定线编制单位审查,“六线”组织协调组及技术协调组确认。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础上,以市规划院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深化细化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完成轨道交通线路走廊及场站设施控制线的规划标定,纳入“六线”系统,补充整合到控制性规划成果中。

规划六线控制要求

规划六线控制要求

规划六线控制要求六线即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和橙线,均为强制性内容。

道路红线红线是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的控制线。

红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道路用地范围、限定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

1红线的划定红线分类为:针对不同类型红线选择不同的控制要点。

2红线控制要点(1)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务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道路退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化。

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缩,退缩范围内属道路防护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原则上退缩距离应符合以下标准:对外出口高速公路沿线建筑退让要求。

轨道交通橙线轨道交通橙线是指轨道交通用地的中心线及其设施用地的保护线。

1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快轨等类型。

是依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线。

2轨道交通设施规划控制区:指以轨道交通的中轴线为基准,地面两侧各米(不同轨道交通各有不同)宽的带状范围、地铁车站建设规划范围和地铁工程施工用地范围;地铁安全控制区:是指地铁车站构筑物、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外侧30米以及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外米范围内的区域。

3应结合站点设置预留站点周边用地。

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控制要点蓝线是指用于划定较大面积水域、水系、湿地、水源保护区及其沿岸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保护区的控制线。

1蓝线的划定须保留水体经水系整理后按景观或流量要求划定蓝线控制范围。

2蓝线控制要点(1)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

(2)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港排涝必需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构(构)物河道两侧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沿河道两侧的建筑,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必须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的距离除有关的规定外,不得小于米。

城市规划六线控制要求

城市规划六线控制要求

城市规划六‎线控制要求‎六线即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和橙线‎,均为强制性‎内容。

道路红线红线是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的控制线‎。

红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道路用地范‎围、限定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

1红线的划‎定红线分类为‎:针对不同类‎型红线选择‎不同的控制‎要点。

2红线控制‎要点(1)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务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道路退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化‎。

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缩,退缩范围内‎属道路防护‎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原则上退缩‎距离应符合‎以下标准:对外出口高‎速公路沿线‎建筑退让要‎求。

轨道交通橙‎线轨道交通橙‎线是指轨道‎交通用地的‎中心线及其‎设施用地的‎保护线。

1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快轨等类型‎。

是依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线‎。

2轨道交通‎设施规划控‎制区:指以轨道交‎通的中轴线‎为基准,地面两侧各‎米(不同轨宽的带状范‎围、地铁车站建‎设规划范围‎和地铁工程‎施工用地范‎围;地铁安道交‎通各有不同‎)全控‎制区:是指地铁车‎站构筑物、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外‎侧30米以‎及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外‎米范围内的‎区域。

3应结合站‎点设置预留‎站点周边用‎地。

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控制要点蓝线是指用‎于划定较大‎面积水域、水系、湿地、水源保护区‎及其沿岸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保护区‎的控制线。

1蓝线的划‎定须保留水体‎经水系整理‎后按景观或‎流量要求划‎定蓝线控制‎范围。

2蓝线控制‎要点(1)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

六线标定技术要求

六线标定技术要求

附件二:“六线”标定技术规定“六线”指“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和城市橙线(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线)。

“六线”的规划标定是控制性规划的一项重要刚性规划内容,也是控制性规划的最基础性工作。

为规范“六线”的规划标定,依照相关规范、规定及办法,结合烟台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要求。

1.规划依据“六线”的规划标定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依据,以原有规划控制的资料为基础,与既有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9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规划内容2.1道路红线确定公路、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确定公路、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确定铁路用地线及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

2.2城市蓝线划定河湖水体、湿地的边界、保护范围界线;划定河道中心线、河道上口线、河道保护线。

2.3城市黄线划定轨道交通线位、站位及保护控制范围;确定公交首末站、换乘枢纽、公交运营及车辆维修保养设施的控制范围;确定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控制范围。

确定城市气源、燃气储配站等供燃气设施和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等供电设施的控制范围;确定35kv以上电力架空线及其高压走廊保护线,确定各类高压输送管道(输油、输气等)线及其走廊保护线。

确定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的控制范围。

城市“三区六线”

城市“三区六线”

三区六线划分及其管理要求城市“六线”“六线”指建立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等.是针对城市建设用地而设置的。

1、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①黄线是用于界定城镇新区、工业新区等非农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②控制原则: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黄线控制范围。

黄线范围内原则上按照相关开发强度指标进行控制。

旧区绿地率应大于25%,新区绿地率应大于30%。

城区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均属于黄线控制范围,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

新出的城市黄线是重大交通设施等用地的黄线,与中心镇要控制的三区六线中的黄线不同.新出的黄线是针对全国城市而言的,适应全国各地城镇。

(“三区六线"是《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中提出的,对于非中心镇是可以不遵循的,适应广东省各小城镇,大中小城市没有要求.同时其他各省小城镇规划可以作为参考的.)2、道路红线(1)定义道路红线是用于界定道路与其他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一是控制道路与重要交通设施地用的范围;二是限制各类道路红线沿线建(构)筑物地设置条件.城市总体规划的道路红线,可根据交通设施类型与功能进行分类,类型上可分为道路红线、铁路红线、站场及客货运中心红线,其中道路红线是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线,并根据规划道路功能又分为城市对外交通道路、城市内部交通道路。

不同类型红线应选择不同的控制原则。

(2)控制原则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符的使用.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路网间距、道路退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

城市内部道路标准断面形式、道路网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

特殊道路的道路断面,可按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城市对外交通各类道路退缩距离应符合以下标准:高速公路两侧:不准建设区宽度按100米控制。

国道两侧:不准建设区宽度按30米控制。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标准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标准

地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初稿)2018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41.1目的和依据41.2适用范围5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52.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52.2法定文件的成果构成52.3技术文件的成果构成6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63.1法定文件的成果要求63.1.1文本内容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图则内容要求153.2.1规划图153.2.2表格163.2.3规划控制导则193.3技术文件的成果要求193.3.1基础资料汇编的主要内容193.3.2说明书的主要内容243.4公众参与报告的主要内容34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要求364.1设计标准364.2软硬件要求364.3坐标系364.4地形图364.5图层一般性规定374.6制图制表规范374.6.1 AutoCAD图形文件一般规定374.6.2 AutoCAD图形文件中的图层名称、线型和颜色的选用应符合表4-1的规定。

394.6.3 公共服务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2的规定。

464.6.4 市政公用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3的规定。

494.6.5 交通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4的规定。

514.6.6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JPG格式文件规定524.6.7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JPG格式文件规定524.7出图设置52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用词说明53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及表达形式,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住建部、云南省和地级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 37-2018●《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地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级市人民政府令第 114 号1.2适用范围在地级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二条详细规划和技术规定的关系第三条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第四条密度分区第五条实施性规定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第六条城市规划层次第七条“六线”控制体系第三章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第八条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勘察、测量第九条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第十条城市基础测量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工程测量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勘测资料管理第四章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管理第十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分类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第十六条用地面积的最小规模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第五章详细规划管理第十八条建设用地技术经济指标控制第十九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第二十条竖向标高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第二十二条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第二十三条传统骑楼街的保护、更新和改造第六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使用功能的确定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第二十六条建筑间距第二十七条建筑退让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停车配建第二十九条零星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外部附属物第三十条村民和城镇居民住宅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一条城市道路交通第三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第三十三条其它交通设施第三十四条管线的布置第三十五条河涌水系规划控制范围第三十六条市政设施第八章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第三十七条规划验收第三十八条分期验收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用语说明第四十条溯及力第四十一条生效日期附表:附表一: 居住用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二: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三:普通仓储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四:公园内部用地比例附表五:居住建筑建筑间距表附表六: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边线、河道规划控制边线退让规定附表七: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规定附表八: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规定附录:名词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城市六线(五线)-橙线规划控制导则

城市六线(五线)-橙线规划控制导则

郑州市城市“六线”规划之六郑州市城市橙线规划控制导则郑州市城市规划局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09年12月郑州市城市橙线规划控制导则目录第一章 总则 (1)1.1 规划目的 (1)1.2 橙线概念 (1)1.3 橙线内涵 (1)1.4 控制依据 (1)1.5 控制范围 (2)1.6 适用期限 (2)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2.1 规划指导思想 (2)2.2 划定原则 (2)2.3 控制分级 (2)第三章 教育设施规划导则 (4)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4)3.1.1 指导思想 (4)3.1.2 规划原则 (4)第二节 规划控制内容 (4)3.2.1 综述 (4)3.2.2 规划内容 (5)第四章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导则 (7)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7)4.1.1 指导思想 (7)4.1.2 规划原则 (7)第二节 规划控制内容 (7)4.2.1 综述 (7)4.2.2 规划内容 (8)第五章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导则 (13)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13)5.1.1 指导思想 (13)5.1.2 规划原则 (13)第二节 规划控制内容 (13)5.2.1 综述 (13)5.2.2 规划内容 (13)第六章 附 则 (15)附表附表1 金水区医院规划布局统计表 (16)附表2 金水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17)附表3 中原区医院规划布局统计表 (18)附表4 中原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19)附表5 二七区医院规划布局统计表 (20)附表6 二七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21)附表7 管城区医院规划布局统计表 (21)附表8 管城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22)附表9 惠济区医院规划布局统计表 (23)附表10 惠济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24)附表11 高新技术开发区医院布局规划统计表 (24)附表12 高新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25)附表13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布局规划统计表 (26)附表14 经开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26)附表15 郑东新区医院布局规划统计表 (27)附表16 郑东新区社区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统计表 (28)附表17 郑州市社会福利机构规划远期用地一览表 (29)附图第一章 总则1.1 规划目的为加强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公共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维护城市公共利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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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六线控制要求
六线即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和橙线,均为强制性内容。

道路红线
红线是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的控制线。

红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道路用地范围、限定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

1红线的划定
红线分类为:针对不同类型红线选择不同的控制要点。

2红线控制要点
(1)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务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道路退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化。

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缩,退缩范围内属道路防护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原则上退缩距离应符合以下标准:对外出口高速公路沿线建筑退让要求。

轨道交通橙线
轨道交通橙线是指轨道交通用地的中心线及其设施用地的保护线。

1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快轨等类型。

是依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线。

2轨道交通设施规划控制区:指以轨道交通的中轴线为基准,地面两侧各米(不同轨道交通各有不同)宽的带状范围、地铁车站建设规划范围和地铁工程施工用地范围;地铁安全控制区:是指地铁车站构筑物、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外侧30米以及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外米范围内的区域。

3应结合站点设置预留站点周边用地。

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控制要点
蓝线是指用于划定较大面积水域、水系、湿地、水源保护区及其沿岸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保护区的控制线。

1蓝线的划定
须保留水体经水系整理后按景观或流量要求划定蓝线控制范围。

2蓝线控制要点
(1)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

(2)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港排涝必需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构(构)物河道两侧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沿河道两侧的建筑,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必须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的距离除有关的规定外,不得小于米。

(3)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及环境造成污染的工业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

高压黑线导控系统
黑线是指和35KV以上高压线保护范围用地。

1黑线的划定
本分区根据电压等级黑线范围。

2黑线控制要点
(1)黑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2)黑线范围的划定应满足市政设施的有关规范的要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控制系统
紫线是指用于界定文物古迹、传统历史街区等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线。

1紫线的划定
(1)市级参上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为紫线Ⅰ,执行《文物法》。

(2)其他历史资源划定为紫线Ⅱ,执行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方法》。

2紫线控制要点
(1)紫线范围应严格保护,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

(2)严格控制紫线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发强度,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时,应当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或地方特色相协调。

6绿化用地绿线控制要点
居住社区绿地应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其绿地规模为强制性指标,具体位置、形态为指导性指标。

另:
一说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

其中:
“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
“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再说“六线”是指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化绿线、基础设施黄线、公共设施橙线、文物保护紫线。

其中,建设部有规范的分别是: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2月1日);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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