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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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日益繁荣,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与此同时,财务报告虚假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其财务报告虚假的案例,以期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

公司于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0亿元。

然而,自2012年起,A公司连续三年被证监部门查出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具体案例如下:1. 2012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5亿元,虚增利润约1亿元。

2. 2013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0亿元,虚增利润约2亿元。

3. 2014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5亿元,虚增利润约3亿元。

三、案例分析1. 虚假记载的原因(1)业绩压力:A公司上市后,为了满足市场对业绩的预期,公司管理层采取虚增收入、利润等手段,以维持股价稳定。

(2)关联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通过虚构交易、隐瞒关联方关系等手段,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

(3)内部控制缺陷: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为虚假记载提供了可乘之机。

2. 虚假记载的手段(1)虚构收入:A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虚构利润:A公司通过虚增成本、费用等方式,降低实际利润,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3)隐瞒关联交易:A公司隐瞒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利益转移至公司,从而虚增公司利润。

3. 虚假记载的后果(1)损害投资者利益:A公司虚假报告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产生误解,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扰乱资本市场秩序: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损害公司声誉: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案例启示1.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报告现象。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

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

"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巧合的是,1月9日证监会宣布首次开展IPO再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1月10日,遵义钛业便“主动”退出IPO之路。

虽然遵义钛业在公告中特别突出“主动”、“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等原因,不过市场人士认为遵义钛业的选择可能是无奈之举。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一、中安消借壳欺诈及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0号,44-46号)。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并购欺诈和信披违法的典型案件。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在借壳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虚增置入资产,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评估资产未予充分关注,收益预测和评估值严重虚增。

本案表明,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33号)。

本案系一起国有上市企业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

2010年至2017年9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钢)滥用特殊钢原料投炉废料可作普通钢原料的特点,伪造“返回钢”入库凭证虚增库存,虚增利润约19亿元。

2019年5月,抚顺特钢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季报被行政处罚。

本案表明,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严格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三、美丽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9号)。

本案系一起以不实盈利预测信息“忽悠式”重组的典型案件。

2015年,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丽生态)在收购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描述金沙湖项目和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相关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不切合实际、将部分已终止的框架协议披露为已签订协议;新时代证券作为上述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并购重组环节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市场功能发挥的重要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四、盈方微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

欣泰电气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欣泰电气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欣泰电气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揭开隐形入股投行利益链一、案例背景2016年6月1日,欣泰电气公告称,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2016年5月31日,欣泰电气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查明其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6月8日,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预计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并对外公告后,公司股票将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随后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欣泰电气于2015年7月14日便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经过为期近一年的调查后,欣泰电气违规上市的路径也渐渐明晰。

欣泰电气从2011年11月开始其IPO申请,长达数年的造假之旅便就此开始。

截至2011年12月30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逾1亿元,少计提坏账准备659 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约1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6月30日,均虚构数额不菲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经过不断的造假冲关,欣泰电气终于在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并于2014年1月3日拿到批文,1月27日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为16.31元,募资金额为2.2亿元,发行费用为3734.91万元,股票自今年5月20日起至今停牌。

而在上市后,其造假行为仍然在持续。

证监会查证,欣泰电气《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继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货币资金。

而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还存在重大遗漏。

存在财务舞弊的并购案例分析

存在财务舞弊的并购案例分析

导语鉴于目前的并购重组估值普遍是以收益法作为评估依据的,因此并购标的天然具有进行财务舞弊做大业绩从而提高并购对价的动机。

此外,在业绩对赌阶段,并购标的也存在财务舞弊的动机以完成业绩对赌承诺。

以下推文对存在财务舞弊的并购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

一起来学习吧!A股正在经历并购浪潮,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并购市场。

2017年并购家数11,291家,并购交易额45,288.62亿;2018年并购家数12,271家,并购交易额33,962.44;2019并购家数10,968家,并购交易额26,594.50亿。

从造假行业分布看,化工、农业、机械、商业贸易、纺织服装等行业发生财务造假的数量较多。

某些行业是财务造假的高危行业,例如交易对手不规范或不透明、业务环节简单或难以验证(如提供非实物类服务公司)、资金流动缺乏痕迹(如农业行业)、关联交易多(依附集团母公司等关联方),使得造假成本较低或隐蔽性较好。

不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资本市场服务中介如投行、会计师、评估师,快速识别并购标的的财务真实性成为一项技术难题。

近年来,A股已发生多起标的公司由于被上市公司并购而进行的财务舞弊案例,部分案例汇编分析如下:案例1宁波东力(002164)并购年富供应链之财务舞弊案例宁波东力于2007年8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业务为传动设备、门控系统的生产和销售。

年富供应链是宁波东力2017年7月以21亿元高价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进出口报关、采购销售执行、资金结算支持等综合性供应链管理服务。

收购后,年富供应链承诺2017、2018、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2.2亿元、3.2亿元、4亿元,如未达标将进行业绩补偿。

2016年6月30日,宁波东力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以21.6亿元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

同时,拟向宁波东力实控人宋济隆和年富供应链股东之一的母刚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6亿元。

该收购计划于2017年7月15日顺利获批。

《2024年胜景山河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研究》范文

《2024年胜景山河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研究》范文

《胜景山河IPO财务造假案例分析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标准或提高股价,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其中财务造假尤为突出。

胜景山河公司就是一起典型的IPO财务造假案例,其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胜景山河IPO财务造假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成因、影响及防范措施。

二、胜景山河公司简介及IPO背景胜景山河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XXX的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该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选择了IPO上市融资的路径。

在IPO筹备过程中,为了达到监管机构的发行要求,提高股价,公司出现了财务造假行为。

三、财务造假手法分析1. 虚增收入:胜景山河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发货单据等方式,虚增公司的营业收入。

2. 成本操纵:公司通过调整成本计算方法、降低成本费用等方式,降低公司的成本,从而提高利润。

3. 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大量交易,通过非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实现利润的转移。

四、财务造假的影响1. 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因受到虚假财务信息的误导,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导致损失。

2. 资本市场信誉受损:财务造假事件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信誉,降低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3. 相关责任人受罚:涉事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制裁,对个人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

五、案例成因分析1. 利益驱动:为了达到上市标准和提高股价,公司和管理层受到利益驱动,铤而走险进行财务造假。

2. 监管漏洞:监管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3.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失效,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六、防范措施与建议1. 加强监管: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审核制度,提高审核标准,对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造假方法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造假方法

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对策,决定将 1000 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 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 40 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 立了 40 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 1000 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 40 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 1996 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 44 万股内部职工股。为处理好这部分股票,由高峰回老家龙口,收集了 4 个身份证, 在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账户,将 44 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这些人个 人名下,此后分散在 44 个个人账户中的 1044 万股内部职工股,交由公司证券部 掌管。此事在公司内部只有隋元柏、高峰等极少数人知情。
东方电子上市后,每年初都制定了一个年增长速度在 50%以上的发展计划 和利润目标,而按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在每年年中和年 底,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由抛售股票收入来弥补。
为此,公司形成了一个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 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
证券部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公司从 1998 年开始抛售持有的内部职工股, 一直到 2001 年 8 月份,每年抛售的时间大约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 前,每次抛售的数量由公司业绩的需要而定。隋元柏每次告诉高峰需要多少资金, 并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价位范围内卖出,高峰再给证券部的两名工作人员 下指令,在证券公司抛售股票,并将所得收入转入公司在银行的账户。
伴随着一系列巨额虚假业绩,东方电子在证券市场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 话”。资料显示,自 1997 年 1 月 21 日上市以来,东方电子股本连年高速扩张, 1996 年度每 10 股送 4 股转增 6 股,1997 年度每 10 股配 1.667 股,1998 年中期每 10 股送 8 股,1999 年中期和年终连续推出每 10 股送 6 股转增 4 股和每 10 股送 2.5 股转增 3.5 股。而在股本大比例扩张的基础上,公司业绩与股本扩张保持了同 步增长,1997 年至 2001 年中期,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别为 0.51 元、0.56 元、0.53 元、0.52 元、0.26 元,成为证券市场上极为罕见的“东方电子现象”。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公司新三板财务造假案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挂牌的生物医药公司,成立于2024年,总部位于北京市。

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技术研发、药物开发和临床试验等相关业务。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该公司在发展初期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该公司决定通过财务造假来提高自己的利润和市值。

首先,该公司通过虚报销售额来增加收入和利润。

在财务报表中,他们虚报了产品销售额,将实际销售额夸大了一倍以上。

他们利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机会将产品库存调整到其他公司的账上,虚构了销售收入。

由于新三板注册公司的财务审计和披露制度相对宽松,没有像上市公司那样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导致他们的行为得以长期维持。

其次,该公司还通过虚构研发费用来减少税收和增加利润。

在税务报表中,他们将一部分非研发费用的支出标注为研发费用,以此减少纳税额。

同时,他们还虚构了一些虚假的研发项目,并伪造了相应的发票和合同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

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公司的虚假利润,还降低了他们的公司所得税。

最后,为了掩盖财务造假的痕迹,该公司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伪装自己的财务情况。

他们聘请了一些专业人士给公司提供特殊报告,给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

此外,他们还通过突出公司的潜在价值和发展前景来吸引投资者,使他们相信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前景。

这种伪造宣传和宣传手法,使得这家公司在新三板市场上得到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和投资。

然而,财务造假始终只是一时的做法,不能长期掩盖公司的真实状况。

在2024年,由于公司资本链断裂和信誉受损,该公司陷入了财务危机。

投资者纷纷撤资,并举报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随后,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并最终证实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以上就是一个新三板财务造假的案例。

这个案例反映了新三板市场财务监管不力、财务造假的潜在风险以及投资者应对财务造假的警惕性。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查,了解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陷入财务造假的陷阱。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工作越发重视,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和提高审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近年来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案例。

首先是宏源证券的虚假财务信息案。

2024年,宏源证券涉嫌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信息、虚增资本等行为,并于2024年被证监会商务部的审计机构通过季度审计及事务所检查发现。

这一事件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在证监会的调查下,宏源证券最终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这个案例表明了监管决心对虚假财务信息进行严厉打击,并且强调了审计机构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的监督和审计。

其次是坤彩科技的虚假财务信息案。

2024年,坤彩科技涉嫌财务造假,通过夸大投资管理业务和虚增收入等手段,掩盖了实际经营亏损的事实,违反了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这一事件引发了证监会的重视,调查发现坤彩科技在业绩预测和年度审计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最终,坤彩科技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这个案例强调了审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审慎,需要在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被虚假财务信息所误导。

还有恒康医疗的虚假财务信息案。

2024年,恒康医疗因涉嫌虚假陈述和虚增收入等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恒康医疗在销售和收入确认等方面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虚增了营业收入,掩盖了实际亏损情况。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恒康医疗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这个案例显示了虚假财务信息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的巨大损失,同时也突出了审计机构应该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对财务信息的审慎程度。

综上所述,虚假财务信息的审计工作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审计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审计机构要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发挥其作为市场监督者的重要作用。

只有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才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频繁出现在资本市场,财务报表作为生产经营状况的晴雨表,关系着企业的筹资与融资,因此操纵财务报表造假干扰了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影响小股民的投资,使小股民做出错误的判断。

为了构建美好健康的成熟资本市场,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政府必须正视此类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文选用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股参仙源有限公司为例进行研究,旨在提醒监管部门重视新三板市场的财务造假,新三板企业无论是在体量、规模上都无法与主板市场相比,因此它不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笔者认为参仙源的造假案,不只是普通案例,新三板下藏匿着的财务造假,反映了新三板市场长期以来发展的不规范,不健全。

通过分析参仙源财务报表、参仙源财务造假的动因、手段,希望管理层能够加强对新三板市场的监管,文章结尾处提出的对策对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分为绪论、案例介绍、案例分析、思考与对策和结论与展望五个部分。

绪论包含论文选题背景和案例选择、研究综述、和不足之处。

案例介绍选用参仙源有限公司,是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股,无论从造假金额、惩罚力度,在新三板市场是具有代表性。

案例分析本文从表内和表外两方面进行分析,表内是指财务分析,表外分析采用压力、机会、借口三角理论分析动因。

对参仙源案件的思考,本文不局限于案件本身相关的三方包括企业、中介机构、监管部门,而是提高到整个新三板市场,总结新三板市场企业财务造假的特征,针对财务造假,本文提出的对策也具有易操作性和创新性,分别针对企业、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三方面,针对企业提出弱化大股东的权利、划清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的界限、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策;针对中介机构提出加强保荐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断绝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的雇佣关系对策;针对监管部门提出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新三板退市制度对策。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29•【分类】其他正文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一、康得新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

2015至2018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造虚假合同、单据虚增收入和成本费用,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

本案表明,财务舞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和投资者信心,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系统性财务造假典型案件。

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

本案显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讲真话、做真账,维护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

三、獐子岛财务造假案。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寅吃卯粮”、调节利润的恶性舞弊案件。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少报当年扇贝采捕海域、少计成本,虚增2016年利润;随后将以前年度已经采捕但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虚减2017年利润,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背后是法人治理缺位、内控管理混乱,必须压实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责任。

四、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本案系一起大股东及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典型案件。

2015年至2018年,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辅仁药业)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辅仁药业及子公司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4.1亿元、5.8亿元、4.7亿元和13.4亿元,辅仁药业未在相关年度报告和重组文件中依法披露。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与处置分析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与处置分析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与处置分析【摘要】企业挂牌新三板存在着诸多财务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本文从企业财务问题的常见原因出发,探讨了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特点,并提出了如何识别和解决企业财务问题的方法。

还介绍了新三板企业财务处置的注意事项,并通过实例分析某新三板企业的财务问题与处置。

得出结论: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是需要重视和及时解决的。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可以更深入了解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以及如何有效地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和壮大。

【关键词】企业挂牌新三板、财务问题、企业财务、新三板企业、企业特点、财务处置、解决财务问题、注意事项、实例分析、重视问题、及时解决。

1. 引言1.1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与处置分析企业挂牌新三板是企业融资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财务问题,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对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

企业财务问题的常见原因主要包括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到位、资金链断裂等。

这些问题往往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利润下滑,甚至面临破产风险。

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特点包括规模较小、信息披露要求较低、投资者结构单一等。

这些特点使得新三板企业更容易受到财务问题的影响。

接着,如何识别和解决企业财务问题是企业管理者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管理者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确保企业运转稳定。

新三板企业财务处置的注意事项包括审慎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财务整改计划、积极应对监管要求等。

通过对某新三板企业的实例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了解企业财务问题的产生原因以及相应的处置方法。

这也为其他新三板企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是需要重视和及时解决的,只有保持财务稳健才能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企业财务问题的常见原因1.管理不善:管理层对企业财务部门的监管不力,导致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受到影响。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所谓树大招风,新三板市场刚刚走近大众视野,就开始被不法分子当做诈骗的诱饵了。

最近,民生证券山西一家营业部就被曝出诈骗丑闻。

下面,就由赢了网的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打新股的诈骗案件怎么识破!据称,民生证券总经理李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对付本息。

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

早先,公安局已对李静所涉合同诈骗案开展侦查,而血本无归的投资人,已将该营业部团团包围。

据曾拿到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上面显示,签订协议的三方分别为投资人、李静(代持人)、山西证券(监管方)三方签订,基金名称为“新三板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12月12日,承诺收益为12%,合同后盖有民生证券公章。

表面上,这份合同看上去比较“规范”,但对基金或新三板稍有了解的人,看到以上任何一个条款,便能识破这完完全全是一大骗局。

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弛对此做出了解答,新三板圈的对该事件的漏洞逐一进行识破。

漏洞1无管理人、无托管方、未登记备案你买的是基金吗?在拿到的这份“基金委托理财协议”上,并没有注明“新三板投资基金”的管理方,即基金公司的名称。

投资人凭李静的身份信息,以及合同后盖的公章判断,该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成立。

但实际上,券商并没有直接发起基金的权限,基金只能由基金公司发起。

券商若想成立基金,也只能由其子公司发起设立,双方人员、风控等完全隔离。

因此,但看这只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这一点,便应该意识到,你买的很可能是一只“假”基金。

更重要的是,这只基金竟然没有托管方!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交由第三方托管,这样才能确保投资人的钱不会进入基金管理方腰包,从而保证资金安全,托管方一般为银行、证券公司。

再来看这只基金,只字不提托管这回事,连“基金”这个名称都不配叫。

企业财务造假分析——以新研股份为例

企业财务造假分析——以新研股份为例

企业财务造假分析——以新研股份为例
茶筱
【期刊名称】《老字号品牌营销》
【年(卷),期】2024()3
【摘要】在近几年,各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层出不穷,对现今的资本市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出首张罚单,罚单的主体是新研股份。

该公司5年内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11亿元,致使10万多股民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本文以此公司为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公告,从造假过程、造假方法、惩处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得到一些启示。

【总页数】3页(P97-99)
【作者】茶筱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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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绿股份财务舞弊案为例3.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造假分析——以参仙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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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研究

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研究

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研究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研究引言:中国的资本市场一直在努力完善,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推出了新三板挂牌制度。

然而,新三板市场发展初期便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财务造假。

本文将以参仙源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例为例,探讨新三板市场的财务风险以及监管机构应对的方式。

一、新三板市场与参仙源公司概述1. 新三板市场发展背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而新三板市场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辅助市场,提供了一个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

2013年3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新三板挂牌交易试点并于同年9月启动,目前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公开市场之一。

2. 参仙源公司简介参仙源公司是一家在新三板市场进行挂牌交易的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饮料行业。

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个以传统食品工艺为核心的食品研发制造企业。

二、参仙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1.案例背景参仙源公司于2016年挂牌上市并发布首份年度财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在前两年取得了可观的收入和利润增长。

然而,在2017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发现了一系列财务数据异常。

2.财务造假手段参仙源公司的财务造假手段主要包括虚增营收、虚构应收账款以及隐瞒负债等。

首先,该公司通过虚增营收来制造高增长的假象。

在收入确认方面,公司将一些二级分销商的货款虚增为营业收入。

这些虚拟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收到的存货预付款和进货款。

其次,参仙源公司通过虚构应收账款来扩大公司规模。

通过跟供应商的合作,公司在报表上将一部分应付款项记为应收账款,以此来隐藏实际的负债。

最后,公司还隐瞒了负债的真实情况。

在逾期负债和银行贷款方面,公司故意将相关信息收敛在财务报表中,以此来掩盖公司实际的债务状况。

3.影响及后果财务造假对公司及其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

首先,财务造假导致了市场对参仙源公司真实业绩的置疑,股价大幅下跌。

基于GONE 理论的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分析——以新绿股份财务舞弊案为例

基于GONE 理论的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分析——以新绿股份财务舞弊案为例

案例分析CASE ANALYSIS基于GONE理论的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分析——以新绿股份财务舞弊案为例沈静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新三板转板制度的落地,资本市场对新三板企业尤其是精选层的挂牌企业寄予了深厚的期望。

然而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舞弊频发,极大地影响市场功能的发挥。

本文以近期证监会处罚的新绿股份为例,采用GONE理论分析其动因,从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和监管等角度提出遏制新三板企业舞弊对策。

关键词:GONE理论;新三板;财务舞弊引言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等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长期限资金支持,肩负着助力小微企业不断成长、不断跨越发展的神圣使命。

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对公募资金投资新三板的参与主体、投资范围、估值、披露、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2020年6月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新三板市场深化改革的靴子正式落下。

至此,新三板市场迎来了破茧成蝶的历史机遇,不仅市场流动性得到激活,支持培育和壮大高质量民营中小企业,助其获得长期限资金支持,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更是从制度设计层面赋能新三板新时代责任。

截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新三板总挂牌企业数 8546 家,做市交易 639 家。

2019 年末,新三板挂牌企业总资产合计2.79 万亿、净资产合计 1.16 万亿、营业收入合计 1.77 万亿、净利润合计 698 亿。

然而,由于现有新三板企业上市挂牌条件简单,准入门槛不设置财务指标,挂牌企业质量参差不齐,公司治理不够完善,财务造假行为频发,如前几年的华新能源、参仙源舞弊案,严重伤害投资者利益。

根据指导意见,新三板市场今后将按照“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的三层次市场结构布局,精选层挂牌满1年且符合上市条件的新三板企业,可以直接申请赴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乐视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乐视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乐视造假案例分析论文1、乐视网概述今年3月26日,证监会终于公布了对下周回国贾跃亭的处罚了。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乐视网造假事件始末吧。

2004年乐视网成立,2010年创业板上市,2017年因违规受证监会调查,2020年终止上市。

如今一地鸡毛的乐视网,曾经却是炙手可热的投资标的。

退市股价0.18元的乐视,股价在2015年5月12日高达179.03元。

如果你在那天购买其股票并持有至其退市,那么5年后你将损失99.9%的投资本金。

2、乐视模式之优劣了解乐视的全部故事只要抓住以下两个重点问题。

一乐视网股价高涨成功之处,二乐视网股价崩溃原因所在。

我们只要了解了乐视生态这两个重点问题就迎刃而解。

乐视网股价高涨来源其“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乐视模式以及对应的出色财务表现。

乐视模式被当时股民视为一种出色生态模式。

互联网企业的命脉在于流量!互联网企业的命脉在于流量!互联网企业的命脉在于流量!生态模式的优势恰恰在于能够聚集流量,反复为自己的产品矩阵吸引流量。

流量就是A系收购企业的重要原因,流量也是T系收购企业的重要原因。

所不同的是,A系想要引入流量赚钱,T系想要引出流量变现。

股民一看,乐视模式整一个A系,T系生态模式的翻版,原来乐视的前景是BA呀!买股票就是买未来。

管他什么创始人减持超100亿抵押300亿,管他什么刘姝威教授发文质疑减持。

我就是买就是任性,狗头。

生态模式的劣势恰恰在于移定价风险和集团战略决策,通俗的说是亲兄弟会不会明算账和父母安排你走的路是不是一条康庄大道。

3:乐视模式具体情况1首先乐视网是亲兄弟算假账。

前文说到乐视的产品自产自销,可是集团内部怎么给自己产品定价呢?举个例子,假设每个人在家吃饭都需要付钱,妈妈开发票给你。

有的妈妈说自己做的饭蕴含母爱街上买不到,一顿找你收1000块都是便宜你了。

有的妈妈说自己做的饭材料10元,人工算10元,一顿找你收20块。

如果都按照前者的妈妈算账,那么中国GDP必将恐怖如斯。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以广东榕泰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以广东榕泰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以广东榕泰为例广东榕泰(以下简称榕泰)是一家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然而,在2019年年末,榕泰卷入了一起财务造假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以榕泰为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的发生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榕泰的财务造假案件的经过。

据报道,榕泰公司在公司年度审计之前,为了满足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预期,采取了一系列不当行为来美化财务数据。

具体手法包括虚构销售收入、夸大资产价值和利润等。

这种财务造假行为一度让榕泰公司看起来财务状况良好,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然而,随着调查的展开,榕泰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逐渐被揭露,最终导致公司股价暴跌,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

造成财务造假案件发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薄弱是造假行为的一大因素。

榕泰公司内部的审计和财务管理制度未能起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作用,致使财务数据被人为操控。

其次,业绩压力也是造假的动因之一。

上市公司为了满足市场的预期和投资者对于高利润的追求,可能采取了不当手段来夸大业绩,造成虚假的财务数据。

此外,监管体系不完善也是造假行为能够持续进行的原因之一。

监管机构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查时,存在审查不严谨、监管不力等问题。

财务造假案件对榕泰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榕泰公司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财务造假案件的曝光使得榕泰公司成为了投资者质疑和避之不及的对象,投资者的信心大幅下滑,公司的市场地位也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其次,投资者遭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财务造假导致榕泰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几乎一夜之间贬值,造成了巨额的财务损失。

此外,财务造假还会对整个市场产生间接的影响,投资者对于A股市场的信心可能会因为这种事件而进一步削弱。

为了防止类似的财务造假案件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首先,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审计、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财务人员和高管的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道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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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

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

'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巧合的是,1月9日证监会宣布首次开展IPO再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1月10日,遵义钛业便“主动”退出IPO之路。

虽然遵义钛业在公告中特别突出“主动”、“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等原因,不过市场人士认为遵义钛业的选择可能是无奈之举。

“一方面可能考虑到证监会针对IPO再审企业的财务打假可能会伤到公司;另一方面经历了长期的过而不发,公司在财务数据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变动。

”熟悉IPO的市场人士说。

证监会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4月24日遵义钛业正式在证监会网站上发布招股书。

2008年4月29日,遵义钛业首发审核顺利通过。

不过,此后遵义钛业在IPO之路上再也没有前进半步。

案例二夸大募投项目前景操作手法:通过买通调查机构制造假研报;虚报产品定价;虚报市场地位和市场需求等方式夸大募投项目。

典型案例:绿城水务瑞明工业2011年11月14日,绿城水务IPO申请遭到发审委的否决。

当时对于公司被否的原因有很多版本,其中包括公司突击控股关联交易公司,暗藏利益输送。

随着证监会的公示,真相也浮出水面。

绿城水务因募集资金投向问题被否,与绿城水务同时被否的还有瑞明工业,被否原因均出在募集资金投向上。

绿城水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10.33亿元,当中的8.77亿元用于污水处理项目,但是公司污水处理收入是根据自来水用水量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污水处理费单价确定,因此该部分募投项目的达产不仅不能导致收入及利润的增加,反而可能导致短期内经营业绩下滑。

瑞明工业募集资金拟投资新增的年产150万件汽车发动机汽缸盖项目,与之前已经规划的产能相重复。

由于不能对产能规划文件和供货合同进行适当说明和分析,公司的募资请求也被发审委否决。

案例三故设关联交易迷宫1.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当一家企业进行财务作假时,首先想到的办法往往是运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手段,此种方法最为简单易行同时也最为隐蔽。

为了解决关联交易中利益输送过于明显的问题,投行一般采用'卖'的操作手法,即把关联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拟上市企业由此开始与转让后的公司或第三方展开隐蔽且通常是大宗的交易。

'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处理,既可以增加收入,也可以提高毛利率,还可以变相冲减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原关联企业向拟上市企业低价提供原材料,或高价购买产品,或对企业财务费用进行报销。

'独立资深财务人士孙进山指出。

对于此类操作手法,一位投行人士指出,监管层在审核的过程中,重点会关注交易的程序是否有问题,以及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

如果交易的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公允价格,就有理由进一步认定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如果最终被认定,监管层将要求企业注销原关联公司或者直接否决IPO申请。

操作手法:通过与关联公司或隐秘的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以不公允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产品,调节收入或支出报表。

2.隐蔽的非关联方利益输送由于拟上市企业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负有详细披露的义务,因此有企业开始进行隐蔽的、灰色的非关联方交易以规避披露义务,进而实现操纵利润。

据一位投行人士透露,此类较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手法主要有:员工减薪、供应商减价供应、经销商加价提货甚至囤货,PE股东通过皮包公司为拟上市公司报销费用或虚增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减税或增加补贴收入等形式。

该投行人士以员工减薪以及供应商减价供应为例说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会向员工和供应商等关联利益方做出承诺,即实现上市后进行利益补偿,然后双方达成默契从而进行隐蔽的利益输送。

'此种操作手法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警惕。

据了解,比如一家企业存在严重的税务依赖时,过会的概率就不会太大;如果进货或销售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水平时,预审员将会要求保荐机构对此进行详细核查并予以充分解释。

3.明显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虽然重大关联方交易历来是监管层核查的重点,但仍有拟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以近期一家被暂缓上会的拟上市企业为例,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该企业于2005年成立伊始并没有购买厂房和设备,而是转向关联方股东进行低价租赁;在2005年末和2006年初,该企业两次与关联方股东签订大额销售合同;此外,该企业于2008年还向关联方低价购买多项专利。

深圳某券商投行部总经理指出,这是典型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被监管层认定为缺乏独立性且涉嫌不当的关联交易。

典型案例:苏州通润虽然是二次上会,但苏州通润依然未能通过发审委的火眼金睛。

公司故设关联交易让人无法看透财务真实性。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铸造厂存在持续的关联采购。

尽管2010年5月起苏州通润终止了该铸造厂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但新的供应商永辉铸造仍有约426万元的产品系通过向铸造厂采购获得。

尽管公司采取了补救措施,但由于实施时间尚短,最终被再次挡在A股门外。

证监会发审委最终认定公司在关联交易问题上无法撇清关系。

早前,苏州通润首发申请被否,市场普遍猜测被否原因与关联交易有关。

苏州通润此后进行了更换采购商、控股股东出售关联公司股权等一系列突击调整,但是此次上会前又被媒体曝出偷漏税、买卖双方销售数据不符等问题。

典型案例:参仙源被立案调查或涉财务造假新三板公司参仙源刚刚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就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从公司公告内容看,调查或与其财务问题有关,公司表示:“近期已对自身财务数据进行自查。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披露自查结果。

如在自查中发现错误,公司将做出更正处理,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往年利润。

”由此,这家以山参种植为主业的企业,成为年内第12家被调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

但若调查结果涉及财务造假,则在新三板中尚属罕见。

而此前,也有同处人参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因媒体质疑其隐瞒关联交易涉嫌业绩造假等问题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并最终受到监管处罚。

关联方大客户贡献七成销售成立于2006年的参仙源,在2012年尚处亏损状态,2013年起却终于找到生财之道,开始大量销售人参。

也正是从2013年开始,参仙源的大客户只有一个,其采购额占公司总营收的七至八成,该客户就是受控于同一大股东的“兄弟”单位——参仙源酒业。

财报显示,2012年,参仙源的营收为7545.77万元,亏损2329.07万元;2013年,参仙源扭亏为盈,营收骤增至1.98亿元,净利润也达1.15亿元。

在2013年的业绩构成中,其所谓“野山参”销售收入为1.42亿元,占总营收的71.62%,而买家只有一个,即参仙源酒业。

据公司在《转让说明书》中的解释:因“野山参”生长环境和年限的特殊性质,公司经过多年种植和培育,于2013年才开始展开销售。

参仙源酒业由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依托“野山参”生产的人参酒。

参仙源酒业与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购销协议》。

目前公司“野山参”产品销售给单一关联方客户参仙源酒业,主要原因系生长期十五年的“野山参”是稀缺性资源产品,公司为优先保证参仙源酒业的需要所致。

需说明的是,在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转让说明书》中,参仙源酒业的股权结构为北大医疗集团持股51%,于成波及其夫人全资控股的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投资”)持股49%;而碧水投资当时持有参仙源88.49%股权,于成波也是参仙源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根据参仙源2014年年报披露,北大医疗集团已于2014年10月21日、11月1日将所持参仙源酒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碧水投资。

也就是说,在参仙源挂牌新三板之时,参仙源酒业已被于成波全资控股。

到了2014年,参仙源酒业的收入支柱作用愈发明显。

财报显示,参仙源2014年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少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少42.18%。

在当期营收中,参仙源酒业再次贡献9251.91万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提升到79.88%。

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业某A股上市公司此前被质疑业绩造假的一大关键点就是,该公司2010年起因涉足人参业务业绩暴增,可当年其前三大客户实际均为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客户所进行的大量人参买卖交易存在巨大的“自买自卖”虚假销售嫌疑。

“遇到公司大客户为关联方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很谨慎,即便表面上看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输送,其买卖交易也可能有名无实。

”有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挂牌后首年业绩骤降四成如前所述,参仙源挂牌新三板后第一份年报就遭遇了业绩变脸。

2014年,参仙源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42.18%。

公司的解释为:因为2013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碧水实业”)全部股权转让给碧水投资,故2014年收入仅为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

2013年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为1.42亿元,报告期较去年下降18.19%,因为公司出于战略考虑,有节奏地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2014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15.77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2013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20.54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1.42亿元。

不过,根据公司在2014年11月《转让说明书》中的披露,碧水实业从成立起,至转让时未分配利润为-5800.48万元,公司以其初始投资成本900万元将其所持有全部股权转让,合并层面形成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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