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需要背诵知识点第一章中国法律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2、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3、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4、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5、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6、商朝王位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商朝末期: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7、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重点)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2、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天下土地的所有权归周天子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分封的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3、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4、《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5、西周的司法机关:中央: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地方:乡士、遂士6、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重点)(3)罪疑从赦(4)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7.西周时期的“狱”指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讼”指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听讼”。
8.西周时期的“五听”指断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重点)①内容:1.“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失去了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就会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2005年63题B项考)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博联法硕: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综合课)
——存在矛盾 (6)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没有规范性,但有法律效力,因而也属于法律的范畴。× ——
规范性是法的基本特征 (7)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 ——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最后力
法学等。
(3)法学边缘学科,也称法学交叉学科,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医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等。
【应用】
法理学、法制史、法社会学属于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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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
4. 法学的产生条件 答: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
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历史性。马克思主义法学否认法的超历史性和永恒性,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 将会趋于消亡。
【应用】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主要区别,一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二是认为法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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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性。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法律所适用 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可以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一特 征意味着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普遍性。国家制定的法律通常称为成文法或制 定法。法律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活动。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 或意味着相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道德、宗教等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 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的保障手段。法律之 所以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取决于下面两个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们所自愿遵守, 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二是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法具有程序 性,法律程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法硕非法学民法背诵版
第一章绪论1.民法概念特征4 渊源2 4/12.民法的解释概念内容3方法7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3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45.民法基本原则5意义46.自愿原则37.公平原则28.诚实信用原则3 功能29.禁止权力滥用原则2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10.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征2分类311.财产法律关系vs人身法律关系212.民事权利概念内容3 分类5 保护213.民事义务概念内容314.物的分类415.民事法律事实概念分类2第三章自然人16.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法律特征4★★★1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法律特征3★★★18.监护人未成年3 精神病人519.监护人的职责320.宣告失踪概念条件3★★21.宣告死亡概念条件3★★22.个体工商户概念法律特征523.农村承包经营户概念法律特征424.个人合伙概念特征6★★第四章法人与非法人组织25.法人概念法律特征4 分类4★设立原则4 成立条件4★★★26.社团法人vs财团法人6★★★27.法人vs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主要区别3★★★28.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特征3★★★29.法人的变更4 终止430.非法人组织概念特征5★★3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5★★3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8★★33.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事项6★★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34.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2★★分类6★★形式235.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4★★★★36.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点★★37.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3 类型6★★★38.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类型2★★39.显失公平概念特点3★★★40.无效民事行为vs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3★★★4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4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3第六章代理43.代理概念法律特征4★★★适用范围2 种类344.代理权行使规则3★★45.表见代理概念构成条件4 ★★★★常见情形3★★46.委托代理的终止347.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348.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行为仍然有效4★★★第七章诉讼时效49.诉讼时效vs除斥期间3★★★50.短期诉讼时效4 长期诉讼时效351.诉讼时效中断2 中止2★★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52.物权概念内容4 特征6★★★分类45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54.不动产物权的变动355.动产物权的变动456.物权的保护5第九章所有权57.所有权概念特征6★★权能4 限制4★★58.所有权原始取得6★★继受取得4★59.善意取得概念条件3★★★第十章共有60.共有概念特征4★★61.按份共有概念特征62.按份共有人的权利5★★63.共同共有概念特征3★★64.共同共有人的权利2第十一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6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4★★★内容3 第十二章相邻关系66.相邻关系概念特征3★★★处理原则2第十三章用益物权67.用益物权概念特征3★★★种类68.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登记对抗>概念特征5★★★承包人权利3 义务469.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生效>概念特征5★★★使用权人权利4 义务470.出让、转让vs行政划拨5 ★★★71.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4★★★内容372.地役权<登记对抗>概念特征6★★★★地役权人权利3 义务273.地役权vs相邻关系4★★★★第十四章担保物权74.担保物权概念特征4★★★登记生效不动产、不动产权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登记对抗动产75.抵押权概念特征3★★76.可抵押财产7 不可抵押财产677.抵押人权利1 义务3★78.抵押权人权利3 义务1★79.质权概念特征3★★80.质权人权利4 义务3★81.出质人权利5 义务2★82.权利质权7 123交付设立 456登记设立83.留置权概念特征3 成立要件4★★★84.留置权人权利5 义务3★第十五章占有85.占有类型3第十六章债权86.债概念特征487.债权概念特征5★★★88.债的分类689.债的发生根据590.债务转移的要件4★91.债的消灭692.抵消概念法定抵消要件4★★93.提存概念条件3★★94.不当得利概念构成要件4★★★95.无因管理概念构成要件3★★★第十七章合同95.合同概念特征3★★种类596.要约概念条件4★★★ vs要约邀请2/3★★★97.承诺概念条件4★★★98.格式条款概念特殊要求3★★99.缔约过失责任概念适用情况3★★★构成要件4★★★100.无效合同5可变更、可撤销合同3效力待定2★★101.全面履行原则6★★102.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4★★103.先履行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4★★104.不安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3★★★105.债权人的代位权概念成立条件4★★★106.债权人的撤销权概念成立条件3★★★107.保证概念特征3 设定4★★★★108.定金概念特征4★★109.违约定金效力3 vs预付款3★★110.合同解除概念特征4★★法定条件5★★★111.违约责任概念特征5★★构成要件3★★承担方式4★★第十八章人身权112.人身权概念特征3★★113.人格权vs身份权4★★114.名誉vs荣誉4★★第十九章知识产权115.知识产权概念特征3★★116.著作权vs邻接权3★117.邻接权内容411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12119.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3★★120.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范围6121.专利权无效 5★122.专利权的强制许可3★★123.不是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5★★124.商标权内容3★撤销512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5126.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3第二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127.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2 基本原则5128.结婚的实质要件5129.婚姻无效的情形4130.夫妻人身关系3 财产关系3131.夫妻共有财产5 个人财产5★132.感情却已破裂的判断标准5(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4)133.离婚时的救济方式3134.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4135.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3136.继承概念特征4★★分类3137.继承权概念特征4★★★丧失4★★138.继承法的基本原则4★★★139.法定继承概念特征4★★适用情形5140.法定继承人的顺序2(精神病人宣告死亡)141.代位继承概念条件4★★★142.转继承概念特征2143.代位继承vs转继承4★★★144.遗嘱概念特征4★★形式5 有效要件4★★无效情形5★★145.遗嘱继承概念特征4★★适用条件3★★146.遗赠概念 vs遗嘱继承4★★★147.遗赠抚养协议概念特征4★★★148.遗赠抚养协议vs遗赠4★★149.遗产概念特征4 范围7150.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2★★★15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6★★★152.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4★★★第二十一章侵权责任153.侵权责任概念特征4★★154.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4155.侵权责任的方式8156.精神损害赔偿4★★157.侵权责任抗辩事由要件3★★158.作为抗辩事由的正当理由5★★外来原因4★★159.共同侵权行为概念构成要件4★★★160.共同危险行为概念构成要件4★★★161.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4 162.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3。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制史背诵
一、简述《钦定宪法大纲》的评价(1)无论结构形式上还是条文内容上体现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2)皇帝专权,人民无权,给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外衣(3)有利于启发民智,培养近代法律意识二、简述《大清新刑律》的内容(1)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2)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
总则与分则两部分。
(3) 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
(4)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
(5)调整部分罪名三、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立法原则与特点立法原则:(1)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2)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3)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最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
需要特点:(1)民律前三编以模仿列强为主,以日、德、瑞士民法典为参照,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
典(2)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
均以中国传统为主四、简述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1)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它充分体现照顾商事活动的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
以宽为主。
在吸收各国商法和中国大量商事习惯的基础上,采取了与商为便的一系列规定。
在客观上有利于鼓励私人投资近代企业,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3)带有传统社会封建残余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评价:客观上基本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
发展的要求,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五、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
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
的奇怪混合。
(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
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法硕背诵版讲义
法硕背诵讲义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差别有哪些?答:马克思主主义法学是指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剥削阶级法学的差别体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以往法学不同程度以唯心史观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是以辩证唯物史观为基础的,认为法律归根到底要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阶级性不同,以往法学掩饰或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主张法学是超阶级的,“公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学具备鲜明的阶级性,是为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
3、法的历史性认识不同,以往法学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然会伴随阶级与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法的基本特征是指法律所具有的,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特殊征象与标志,具体而言法律的特征包括: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三、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包括哪些?答:法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如下基本规律: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地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四、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答:资本主义法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制度相对应,其特点包括:1、维护以剥削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2、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具体的三项制度体现为:政党制、普选制、分权制)。
3、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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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
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1、法制指导思想:从神权法思想到?以德配天?思想1、礼化为法随着国家的形成,原始状态的礼逐渐由⽒族社会的习惯演化为具有法的性质和作⽤,成为确定⼈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
2、刑起于兵,兵刑同制,军事武器成为刑具,军事处罚成为刑罚,军事长官转变成为司法官。
3、刑罚,是为了保证礼和其他规范实施的重要⼿段礼?与?刑?的关系(见教材P36)作⽤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地位上:刑是礼的必要的补充,出礼⼊刑。
适⽤对象上:礼不下庶⼈,刑不上⼤夫。
夏朝:《禹刑》。
(见教材P11)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作禹刑?,以禹为名表⽰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制法。
(⼆)商朝:《汤刑》。
(见教材P11)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三)西周:1、周礼周公亲⾃主持⽴法活动,制定⼀整套典章礼仪制度与宗法等级秩序,即?周礼?,历史上称这次事件为?周公制礼?。
周礼是西周最主要的法律制度之⼀。
2、九刑(见教材P27)(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是指九种刑罚,即在奴⾪制五刑的基础上加上流、赎、鞭、扑;⼆是指《九刑》这部刑书。
3、吕刑(⼜称为?甫刑?)1(见教材P28)(1)制定背景:穆王命吕侯?训夏赎刑?⽽作。
(2)主要内容:①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刑罚的原则;②赎刑是其核⼼内容;③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评价:在很多⽅⾯完善了周初的制度,其原则在后世的封建法典中⼤都被沿⽤并以此为基础作了进⼀步的发展。
4、主要法律形式:誓、命、诰等。
刑事法制1、刑罚:(1)奴⾪制五刑:墨、劓、髌、宫、⼤辟(见教材P15)①墨:⼜称黥刑,即在⾯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志后,再染以墨。
②劓:割⿐⼦。
③髌:⼜称刖刑、剕刑,即断⾜或砍去犯⼈膝盖⾻的刑罚。
法硕考研法制史冲刺阶段知识点
法硕考研法制史冲刺阶段知识点法硕考研法制史冲刺阶段知识点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考研生们在冲刺阶段的时候,需要掌握住知识重点。
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法制史秦朝知识点(一)指导思想缘法而治以法律作为是非曲直的唯一标准法令由一统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令严刑重罚(二)法律形式1.律是秦朝法律的主体,通过正式立法程序颁定,具有稳定性、规范性、普遍适用性。
2.令皇帝针对具体问题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制’ 诏3.法律答问具又法律效力的解释4.封诊式司法机关有关审判原则、治狱程序以及对案件调查、勘验、审讯等规定 +具体案例5.廷行事判例6.课、程(三)刑事立法1、定罪量刑主要原则1)刑事责任能力以身高为标准2)故意与过失端不端故意从重3)盗窃按赃值定罪4)共同犯罪加重处罚5)累犯和教唆犯加重教唆未成年犯罪加重6)自首减轻处罚7)诬告反坐8)连坐2、主要刑名1)死刑戮、___、腰斩、车裂、枭首、弃市、凿颠、抽肋、囊扑、__烹、定杀2)肉刑3)作刑城旦舂、鬼薪白粲、臣隶妾、司寇、候(作刑尚无明确而固定的刑期)4)耻辱刑髡、耐(四)司法制度1、三公九卿三公:丞相、太尉(军事)、御史大夫(也有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九卿:廷尉:中央司法机关2、诉讼制度1)重大案件,知奸不举要连坐2)公示告:贼杀伤,盗他人非公室告子盗父母、主擅杀、髡其子及臣妾州告控告不实而,又以他事控告者,不仅不受理还要追究责任。
3、审判制度1)训狱治狱爰书封守读鞫乞鞫2)不直::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纵囚:有罪不判或减轻失刑:过失导致处刑不当法硕考研法制史汉朝知识点(一) 法制指导思想1. “黄老无为”、“轻徭薄赋”2. “德主刑辅”(二) 立法概况1、“汉律六十篇”1) 《九章律》:丞相萧何参照秦律制定,是两汉的基本法律。
在秦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户籍、田赋、婚姻《兴律》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厩律》牛马蓄养、驿传2) 〈傍章律〉 18 礼仪叔孙通在高祖和晦帝年间制定,3) 〈越宫律〉 27 宫廷警卫武帝时张汤制定,4) 〈朝律〉 6 又名〈朝贺律〉。
法硕法制史口诀
法硕法制史口诀1、西周的主要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幼犯罪减免;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轻/从赦;宽严适中原则)2、西周对司法官违法的“五过”规定:惯犯货内来(惟官;惟反;惟货;惟内;惟来)3、西周“六礼”的规定:蔡文姬真轻盈(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4、西周的“五听”制度:辞色气耳目(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5、法经杂法中“六禁”的规定:金银洗洗成交(金禁;淫禁;徒禁;嬉禁;城禁;狡禁)6、汉律六十篇及作者:超越九磅/照章销书(朝律/赵禹;越宫律/张汤;九章律/萧何;傍章律/叔孙通)7、曹魏律的改革:锯八截(具律改为刑名;八议入典;结构与内容的调整) 8、晋律规定的五服:攒齐大小筛(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 9、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内乱,叛降,三逆四不(内乱;叛;降;反逆;大逆;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10、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呜,五十八去骗(五百条律文;封建五刑正式形成;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八议官当;区分公罪与私罪,十二篇体例)11、唐六典中以官统典的六部分是:只叫立正,形式(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事职)12、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刑持平;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13、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老化子公关特累(老幼废疾减刑;化外人处罚;自首与类推;区分公罪与私罪;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特权;累犯加重原则) 14、唐律中特权原则的集中表现:情书当简议(请;赎;当;减;议) 15、开皇律中的“十恶”是指:三谋,恶逆,五不,内乱(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6、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有:施肥去增钙(纯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取消了大清律例中六律总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改律名为刑律)17、清末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的焦点:干存无子孙(干名犯义的存废问题;存留养亲制度;无夫奸及亲属相奸问题;子孙违反教令问题;子孙卑幼能否对长辈行使正当防卫权问题)18、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梨内变味(立法指导思想上;内容上;法典编纂形式上;维护清统治者的反动统治)19、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全锅蒸油包(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体现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确认保护私有财产原则) 20、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和特点:本市征婚(国家本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大量对旧民律草案的修正;婚姻家庭制度的封建色彩)。
法律硕士背诵口诀(法制史篇)
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第一章立法概况1.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道中落)家——家长制——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的统治方式道——道德——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中——宗——宗法氏族——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落——落后——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2. 战国时立法指导思想(一刑轻法)一——一断于法;刑——刑无等级;轻——轻罪重刑;法——法布于众3. 秦、汉、唐的法律形式1) 秦:请找[泻]立停大师请——秦;找——诏——诏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问;式——封诊式2) 汉:李宁、科比,悍!李——律;宁——令;科;比;悍——汉3) 唐:律,令,格,式,典4.《吕刑》内容(吕宽赎罐) 吕——《吕刑》宽——宽严适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罚、中道” 赎——规定赎刑罐——贯——贯彻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5.九刑(宫妃议大漠,留仆赎鞭)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刑;大——大辟;漠——墨刑;留——流;仆——扑;赎;鞭;6. 成文法的公布及论战郑子书——郑国、子产、“铸刑书” 赵晋鼎——晋国、赵鞅、“铸刑鼎” 宋刑器——宋国、“刑器” 楚仆茆——楚国、“仆区之法”“茆门之法” 邓竹刑——邓析、“竹刑” 论战——子产VS叔向;赵鞅VS孔子7. 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疯子观战否?)疯子——封建制度——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观——观念——标志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战——战国——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否——否定——是对传统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8. 《法经》的内容(盗贼砸网拒捕)盗——盗法;贼——贼法;砸——杂法;网——网法;拒——具法;捕——捕法9.“六禁”(金银洗洗成交) 金——金禁;银——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10.《法经》的特点(战地重法)战——战胜——是封建制法战胜奴隶制法的标志地——地主——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重——重刑——体现法家严刑峻法的重刑精神法——法治——体现“法治”精神11.汉律六十篇(超越九镑)超——朝——《朝律》,6篇越——《越宫律》,27篇九——《九章律》,9篇镑——傍——《傍章律》,18篇12.《曹魏律》主要内容(八篇刑具)八——“八议”正式入律篇——篇目——增加了篇目刑——刑罚——改革了刑罚具——具律——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13.《晋律》主要内容(静态法25法内准)静——晋——《晋律》态——泰——《泰始律》25——25篇法——法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一篇内——内容——调整内容、结构,使之更加“刑宽、禁简” 准——规定了“准五服以治罪”制度14.《北魏律》主要内容(北官25鞭)北——《北魏律》;官——“官当”首次入律; 25——25篇鞭——鞭刑——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15.《北齐律》主要内容(北冥12重法)北——《北齐律》冥——名——名例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并成“名例律”,作为总则12——12篇重——重罪——规定了“重罪十条” 法——法条明审、科条简要的特点16.《麟趾格》、《大统式》(东临[碣石],大[话]西[游])东临——东、麟——东魏、《麟趾格》大西——《大统式》、西魏17.《开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赎官12网)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八——八议——明确规定了“八议”制度四——私罪——区分公罪与私罪十——十恶——确立“十恶”罪篇——篇章体例定型化赎——赎刑——赎刑制度化官——官当——“官当”列为定制12——12篇网——刑网简要,疏而不失18.《大业律》(18大爷除十恶) 18——18篇大爷——大业——《大业律》除十恶——删除“十恶”条款19.《武德律》、《贞观律》(五一增订12篇) 五一——武、一——《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增订——贞、定——贞观律、定刑——《贞观律》标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12——12篇20.《唐六典》内容(政治、礼教、刑事)政——政职;治——治职;礼——礼职;教——教职;刑——刑职;事——事职21.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理——礼——礼法合一科——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用刑持平语——语言精炼明确22.条法事类(调笑,请您蠢笑)调笑——条、孝——条法事类,孝宗时开始汇编请您——庆、宁——《庆元条法事类》,宁宗时期蠢笑——淳、孝——《淳熙条法事类》,孝宗时期23.编敕(太监太太太大)太监——太祖、建——太祖时期,《建隆新敕》太太——太宗、《太平兴国编敕》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编敕》24.六部(工兵李虎行礼)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户——户部;行——刑——刑部;礼——礼部25.明会典(碗真大) 碗——万——《万历会典》;真——正——《正德会典》;大——《大明会典》26.《大清会典》(康佳钱用光) 康——《康熙会典》佳——嘉——《嘉庆会典》钱——乾——《乾隆会典》用——雍——《雍正会典》光——光——《光绪会典》27.《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贫农征婚) 贫——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农——农业经济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征——政——政权组织建设:君主专制主义政权组织体系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第二章.宪政制度1.《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才子踢国民) 才——财产——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子——指——指导思想——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踢——体——体制——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国——国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民——民主自由——体现了民主自由的原则2.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性文件(训曰:勿现!) 训——《训政纲领》曰——约——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勿——五——《五五宪草》现——宪法——《中华民国宪法》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曰:观裸衣舞) 曰——约——《中经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观——官——官僚资本——以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裸——罗——罗列一系列人民“权利”与“自由” 衣——一——一党专政——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舞——五——五院制——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特点及意义(根钢果香,资旧经积) 1) 根钢——根、纲——根本大法,伟大纲领果香——果、向——胜利成果,斗争方向资旧——资产阶级约法,旧中国反动政府宪法经积——经验,积极性2) 内容特点(外国公证)外——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和不平等条约国——国家性质: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证——政——政治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5.《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民团抗经文) 民——民主——关于健全民主制度的规定团——团结——关于加强团结的规定抗——抗战——关于保障抗战的规定经——经济——关于发展经济的规定文——文化——关于普及文化教育的规定第三章行政立法1.官员考核依据(严判书生) 严——言——言辩;判——文理;书——楷法;生——身——体貌2. 2.“四善”(勤公得胜)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称;得——德——德义有闻;胜——慎——清慎明著第四章刑事立法1. 奴隶制五刑(宫妃议大漠)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2. 最早废除宫刑(西宫[辞])西魏,废宫刑3. 最早规定官当(城北[官])城——陈——《陈律》;北——《北魏律》;4. 五刑的等级及量刑标准(无耻脏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斩绞死)无耻赃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实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则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设有加役流斩绞死——死刑分为斩和绞两种5. 折杖法的适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笞杖臀——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流脊——徒刑、流刑折为脊杖流一——流刑、1年——流刑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1年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3年6. 凌迟刑的历史沿革(五代凌迟,仁增宁定明入律,明清13、22,现行废除)五代——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仁增——北宋仁宗时期增施凌迟刑宁定——南宋宁宗时凌迟被定为法定刑明入律——凌迟刑在明朝正式入律明清13、22——适用凌迟的罪名明朝为13条,清朝为22条现行废除——《大清现行刑律》予以废除7. 元朝死刑分为2种(原始战领)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战——斩;领——凌——凌迟8. 太平天国的刑种及死刑种类(家长死,五盏灯) 1) 刑种:家——枷——枷刑;长——杖——杖刑;死——死刑; 2) 死刑:五——五马分尸;盏——斩首;灯——点天灯9. 西周时期的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姑——故——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嘴——罪——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宽——宽严适中原则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盗铃故累,自宫勿说) 盗——盗窃按赃值定罪铃——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确定故——故意——区分故意与过失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则自——自首——自首减刑原则宫——共——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勿——诬——诬告反坐原则说——唆——教唆犯罪加重处罚原则11.元朝及三国刑罚适用原则(恤上亲,准罢官) 1) 汉:恤——恤刑原则;上——上请原则;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2) 三国:准——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罢——八——八议制度;官——官当原则12.服制(斩齐大小缌麻)斩——斩衰;齐——齐衰;大——大功;小——小功;缌麻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则(共同数特工,老花子更累)共——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同——“同居相为隐”原则数——数罪并罚原则特——特权原则工——公——区分公罪与私罪老——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花——化——化外人的处罚原则子——自——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更——更犯加重原则累——累犯加重原则14.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抗日]真吓人)真——镇——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区分首要与胁从吓——威吓——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人——人权——保障人权原则15.“五过”内容(官反内祸来OR宦官来内火)官——惟官;反——惟反;内——惟内;祸——货——惟货;来——惟来16.“七杀”内容(五斗细谷谋过节) 五——误——误杀;斗——斗杀;细——戏——戏杀;谷——故——故杀;谋——谋杀;过——过失杀人;节——劫——劫杀17.太平天国时主要罪名(反叛破醋坛)反——反革通妖罪;叛——叛变通妖罪;破——破坏军纪罪;醋——触——触犯天条罪;坛——贪——贪污、盗窃罪18.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战争浪费)战争——战争罪;浪费——浪费罪19.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盗匪汉奸,破边破坚)盗匪——盗匪罪;汉奸——汉奸罪;破边——破坏边区罪;破坚——破坏坚壁财物罪20.解放区政权主要罪名([解放区]反战)反——反革命罪;战——战争罪21.《大清现行刑律》内容(改编新罪名)改——改律名为刑律编——编篡——取消六律总目新——刑——废除一些刑罚手段将主体刑罚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名——民——纯民事性条款不再判刑22.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刘干杯无子)刘——留——关于“留存养亲”制度干——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废存问题杯——卑——关于卑亲属是否可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无——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的问题子——关于“子孙违反教令”的问题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及意义(思维内偏,知识进化) 1) 特点思——思想——始终贯穿着“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立法指导思想维——维护——是清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被迫进行的内——内容——在内容上,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近代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编——编篡——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改变“诸法合体”的形式2) 意义知——资——资本主义——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识——知识——有利于近代法律知识的传播进——近代化——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础化——华——中华法系——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第五章民事立法1. 西周契约制度(左权[的]肠子)左权——左券、债权——债权人持左券肠子——长、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2. 宋朝典卖契约的实质要件(原先输过)原——原主离业;先——先问亲邻;输——输钱印契;过——过割赋税3. 西周婚姻基本原则(同一父)同——同姓不婚;一——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 “六礼”(蔡文姬真轻盈) 蔡——采——纳采;文——问——问名;姬——吉——纳吉; 真——征——纳征;轻——请——请期;盈——迎——亲迎5. 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书) 先——限——对婚姻缔结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主——主婚权——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为解除要件,另有“合离” 聘书——聘财、婚书——以聘财、婚书为婚姻成立的要件6. 元朝婚姻制度(寡妇婚书管媒妁) 寡妇——严禁寡妇带产改嫁婚书——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建立婚姻必须订立婚书管媒妁——元朝开始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7. 《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及特点(私修国际婚姻) 私——私有财产——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封建地主土地经营权修——修订——对旧民律草案进行较多修订并有明显发展国——国家本位——采取“国家本位”为主的立法原则际——继承——维护具有封建色彩的继承制度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六章司法制度1.大理寺沿革北齐水塘[有]神鸡——北齐、隋唐、审判机关——北齐设置;隋唐沿用作为审判机关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为慎刑机关;宋神宗时恢复审判职能;元朝取消大理寺明清[官员来]查看——明、清、查看(即复核)——明朝、清朝大理寺为复核机关清末北洋最高级——清末、北洋时期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2.监察机关沿革秦汉打中东——秦汉、大、中、东——秦汉:御史大夫;东汉:御史中丞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国两晋南北朝:御史台;明朝:都察院3.地方司法机关(送点明星[给]袁术) 送点——宋、典——宋朝:提典刑狱司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袁术——元、肃——元朝:肃政廉访司4.“五听”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辞——辞听;器——气——气听;木——目——目听;耳——耳听;色——色听5.审判制度(举灶汉断粥,请咨询) 举灶汉——鞫、诏、汉——汉朝:鞫狱、诏狱断粥——断、周——周朝:断狱请咨询——秦、治、讯——秦朝:治狱、讯狱6.汉朝诉讼和审判制度(汉高举复录春秋[伟大旗帜]) 高举——告、举——起诉分为“告诉”“举劾” 复录——“复录” 春秋——“春秋决狱”7.明朝厂卫干预司法制度(东城西县无内行) 东城——东、成——东厂成立于明成祖时期西县——西、宪——西厂成立于明宪宗时期无内行——武、内行厂——内行厂成立于武宗时期8.明朝会审制度(九翻超重,大会大囚) 九翻——九卿会审:翻案囚犯超重——朝、重——朝审: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大会——会审官录:大案重囚大囚——大审:囚徒9.清朝会审(秋潮热) 秋——秋审;潮——朝——朝审;热——热审10.秋审分四种情况处理(情缓可留) 情——情实;缓——缓决;可——可矜;留——留养承祀11.领事裁判权的确立(领五虎,观烟台,上公堂) 领五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虎门条约》观烟台——观审制度形成于《中英烟台条约》之后上公堂——会审公堂规定于《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中12.南京国民政府民事审判程序的内容和特点([南国民事],三条不繁) 三——**三审制条——调——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不——不干涉原则繁——程序规定极其繁琐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如下:
1.《法學總論》: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分类、研究方法等;
了解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2.《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国法制的演变历程、主要法律制度
的形成与发展。
3.《民法通则》: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如人格权、财产权等。
4.《合同法》:掌握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基本规定,并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原则。
5.《物权法》:了解物权的种类、取得、转让、保护等相关规定。
6.《侵权责任法》:了解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赔
偿的原则和方式等。
7.《公司法》:了解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等基本规定,并
了解公司法的核心原则。
8.《知识产权法》:了解知识产权的种类、保护范围、维权方
式等相关规定。
9.《行政法》:了解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行使、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等基本规定。
10.《刑法》: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罪与刑的关系、共同犯
罪等基本知识。
11.《诉讼法》: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
12.《国际法》: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际
条约和国际组织等基本概念。
这些都是法硕备考时需要掌握的重要法律知识,但具体备考内容还需根据所在学校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进行调整。
同时,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硕法制史复习笔记:古代刑法
法硕法制史复习笔记:古代刑法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受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
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其二、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
这些犯罪集中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
(三)六杀、六赃与保辜1、六杀——(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谓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1)“谋杀”指预谋杀人;(2)“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3)“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4)“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5)“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6)“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基于上述区别,唐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罚:(1)谋杀人,一般杀人罪数等处罚,但奴婢谋杀主,子孙谋杀尊亲则处于死刑,体现了对传统礼教原则的维护;(2)故意杀人,一般处斩刑;(3)误杀、斗杀,减杀人罪一等处罚;(4)戏杀则减斗罪二等处罚;(5)过失杀,一般“以赎论”,即允许以铜赎罪。
注意:“六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唐律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2、六赃——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具体包括以下罪名:(1)“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未枉法裁判的行为;(2)“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担未枉法裁判行为;(3)“受所监临”——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4)“强盗”——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5)“窃盗”——以隐蔽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6)“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授受财物的行为。
注意:六赃的分类与按赃值定罪的原则为后世所继承,在明清律典中均有《六赃图》的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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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联法硕: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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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平等。 (6)在刑法立法上,要求尽可能减少权利配置上的不均衡。例如,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金融
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和盗窃普通人的财物适用相同的法定刑,就体现了这一点。
7.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与体现
答:我国刑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 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 就是按照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决定刑罚轻重。(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3. 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入中国医院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认为丙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犯罪结果发生地在中国。
4. A 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抢劫 A 国公民乙后逃回 A 国,被 A 国法院判处监禁。甲刑满后来我 国,我国法院对甲的上述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是基于属地管辖原则。 ——属地主义→属人主义→ 保护主义→普遍管辖主义具有适用上的先后顺序。
【刑法解释】(1)刑法的解释按照效力可以分为三种: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 解释(最高法和最高检)、学理解释。前两者又称为有权解释,学理解释为无权解释。(2)根据解释 的方法,刑法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 主要是指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法制史大题背诵
简答题:▲一、六法全书定义广义狭义例题:如何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一)背景:南京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在南京国民政府22年的统治中,绝大多数时期实行所谓“训政”。
迫于种种压力,国民党政府管理国家的手段开始从“人治”转向“法治”。
从1928年到1936年,国民党政府集中进行频繁的立法,最终建立起“六法”体系,形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基干。
(二)概念:1.所谓《六法全书》简称《六法》狭义是特指宪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2.广义是指.上述六大法典及其它附属法规,亦即整个法律体系的通称。
3.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特指1927年4月18日建立的国民党-党专政时期制定的六法及其它法律的整个法律制度。
(三)内容1.渊源:除搬用资产阶级的一些法律原则外,也继承了清末和北洋政府具有封建性的法律传统。
2.特点:《六法全书》摈弃了历史上诸法合一的法制,采取了西方诸法分立的原则,仿造西方大陆法系的模式,是继受法与固有法的混合。
3.性质:是封建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法西斯法律的混合体,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
4.其进步之处在于,它延续了自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法律制度引进我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发展,从而把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向最为完备的阶段。
5.缺陷:但中国仍未真正实现宪政的根本原因在于《六法全书》的阶级立场,它代表的始终是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
▲二、各朝代的法律指导思想、法律形式法律名称:律令、刑法原则(一)先秦:西周:礼刑关系33:谈谈你对此的理解,结合实际谈谈对我们的借鉴启示作用。
两问例题:●●【1】西周礼与刑的关系:礼与刑的关系:礼与刑事西周法的两种基本形式,两者的关系是:1.联系:(1)刑出于礼,刑以礼的原则为指导(2)寓刑于礼,礼依靠刑的强制力实施2.区别(1)表现形式不同。
礼外在表现为主动的、积极的规范,起到禁止恶于未然的作用;刑的外在表现为消极的、被动的规范,起到惩治于已然的作用(2)适用原则不同。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
1. 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刑罚种类、量刑情节。
2. 民法: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
3. 法理:法的概念、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律体系。
4. 宪法:宪法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5.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脉络、各朝代的法律制度、重要法典及法律人物。
6. 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税法。
7.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
8. 国际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组织、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9. 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污染防治法。
10.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当事人、证据、审判程序。
11.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审判程序。
12. 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
这份清单涵盖了法硕考试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背诵过程中,建议结合案例分析和法条解读,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同时,多做真题和模拟题,提高应试能力。
祝你考试顺利!。
法制史脉络与重点背诵版
法制史脉络与重点背诵版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六大线索一、主要法典:1 战国《法经》,(六篇:《盗法》、《贼法》、《网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李悝在魏国制定。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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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朝《九章律》,(九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既律》),刘邦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作律。
《傍章律》,有关礼仪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叔孙通在高祖和惠帝年间制定。
《越宫律》,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专门法律,武帝时期张汤制定。
二、法律体系(形式)秦朝诏令:皇帝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律:是国家大法,秦朝法律的主体,带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刑事性的特点。
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法律答问:是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类似于后世的“律疏”。
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
汉朝律:汉代基本的法律形式,包括以刑事法律规范为主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成文法典。
令:皇帝所发布的诏令,内容广泛,法律效力最高。
科:是律以外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单行禁条,也称“事条”、“科条”。
比:是指在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近的律令条文,或同类典型判例处断,又称“决事比”。
法硕背诵口诀
一、刑法学1、犯罪构成的分类:急修标牌(基本/修正;标准/派生)2、不作为中义务的来源:职业鲜明(职务上业务上的义务;先前行为;法律明文规定)3、犯罪既遂的形态:微型果(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4、共同犯罪的形式:人间异事(任意/必要;简单/复杂;一般/共同;事前通谋/事前无通谋)5、实质的一罪:吉祥果(继续犯;想像竟合犯;结果加重犯)6、处断的一罪:连千禧(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7、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其实像县官(起因、时间、对象、限度、主观条件)8、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其实像特县县官(起因、时间、对象、特别例外限制、限制、限度、主观条件)9、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相同点:目的、前提、责任;区别:来源、限制、主体、对象、限度)10、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十只青橙(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程度)11、酌定情节的种类:动手是相杰表态(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结果、表现、态度)12、减刑的条件:象知县(对象、实质、限度条件)二、民法学1、民法解释的方法:立体木纹扩县党(历史;体系;目的;文义;扩张;限制;当然解释)2、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自等成功进攻(公民法人权益受保护;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才觉悟(财产/人身;绝对/相对;物权/债权法律关系)4、法人设立的原则:特核准放枪(特许;核准;准则;放任;强制设立主义)5、法人成立的条件:一飞则鸣(依法成立;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独立承担责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6、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住房,吾要常建(有因/无因;主/从;单方/双方;单务/双务;要式/不要式;有偿/无偿;诺成/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7、条件的法律特点:一木来合伙(意定性;目的性;未来性;合法性;或然性)8、无效民事行为:无期限威胁济公一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欺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乘人之危;胁迫;违反国家指定性计划;违法或公共利益;恶意串通;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9、可撤销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挑事主(条件;时间;主张无效的人不同)10、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国企俱失算(法律后果;期间;依据;适用条件;起算不同)11、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身处延吉(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或毁损)12、物权的特征:韦小宝刻圣旨,绝尤物无法配(范围/绝对权;效力/优先权;保护/物上请求权;客体/物;发生/法定主义;性质/支配权)13、物权的种类:用完动主意(用益/担保;完全/定限;动产/不动产;主/从;意定/法定物权)14、所有权的特征:全排弹横筝(全面性、排他性、弹力性、恒久性、整体性)15、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申师傅卖仙扇(生产;拾得遗失物;添附;发现埋藏物;先占;善意取得)16、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分担无忧(分割请求权;设定担保物权;物上请求权;优先购买权)17、抵押权的特征:追魏淑芬(追及性;物上代位性;从属性;不可分性)18、债的种类:猪合分特简单(主/从;合同/非合同;按份/连带;特定物/种类物;简单/选择;单一/多数人之债)19、债的消灭:提醒小姐同眠(提存;履行;抵销;解除;混同;免除)20、合同的种类:要有单位住(要式/不要式;有名/无名;单务/双务;为自己/为第三人;主/从合同)21、人格权的种类:生身见性,2名消誉隐,准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尊严权;信用权)22、知识产权的特征:地砖湿(地域性;专有性;时间性)23、著作人身权:表叔修包(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临飞先用膳(临时过境;非商业利用;先使用权;专利权用尽;善意第三人)25、继承权的丧失:古筝疑伪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26、遗嘱的特征:丹药毒死(单方法律行为;要式;独立进行;死后生效)27、遗嘱的有效条件:带子录口供(代书;自书;录音;口头;公证遗嘱)28、民事责任的特征:为国财不对(违反民事义务;国家强制性;财产性;补偿性;相对性)29、监护人的职责:速赔神圣,活教材(诉讼;赔偿;身体健康;生活;活动;教育;财产)30、代理的法律特征:起义独立后(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3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乞求人(起诉;请求;认诺)32、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鲤鱼池更期(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根本违约;其他情形)33、不属于专利权的范围:动植物,原子核,可治病(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34、专利权人的权利:毒镖可进砖(独占实施权;标记权;许可权;禁止权;转让权)35、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检举主犯(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继承发生的依据不同;继承的主体不同;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36、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1)正当理由:执政急住手(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2)外来原因:抗议害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行为)三、法理学1、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本质的学说:一只民族社会(的)神龟(说):你势利!(意志论;自由论;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神意论;规范论;理性论;事物性质论;利益论)2、两大法系的区别:缘份法术(渊源;分类;法典编纂;诉讼程序不同)3、法的规范作用:玉脂瓶较强(预测;指引;评价;教育;强制作用)4、法律制定的程序:提审表公(提出;审议;表决;公布)5、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主科目相对贫乏(主次;客观;目的;相对稳定;平衡;发展原则)6、法律规则的种类:瘦却强(授权性/义务性;确定性/委任性/准用性;强制性/任意性规则)7、法律原则的种类:极具公正诚实(基本/具体;公理性/政策性;程序性/实体性)8、法律的一般分类:诚实跟一国(成文法/不成文法;实体法/程序法;根本法/普通法;一般法/特别法;国内法/国际法)9、法律的特殊分类:公仆廉(公法/私法;普通法/衡平法;联邦法/联邦成员法)10、执法的特点:2煮弹,咣!(主体的特定性;主动性;单方面性;广泛性)11、司法的特点:北中,行,中专(被动性;中立性;形式性;终极性;专属性)12、法律关系的分类:黎萍极朴素,绝相(隶属型/平权型;基本/普通/诉讼;绝对/相对法律关系)13、归责的原则:发哥沉浮(法定;因果联系;责任与处罚相称;责任自负原则)14、大陆法系的国家除了法国,德国外,还有:噫,四蓝牙!(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葡萄牙等)15、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的区别:考箱存发面(考察基点;对象;存在方式;发挥作用;所处层面不同)四、宪法学(注:我习惯看指南,有些是按指南整理的,大家有选择的看吧)1、宪法的特征:内力定修成(内容上最根本最重要;效力最高;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严格)2、又说有政治敏感词汇,直接看博客吧.3、1993年宪法修正案:当初是县城(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县级人大任期5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4、1999年宪法修正案:只等反私成功(建设法治国家;邓小平理论;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5、2004年宪法修正案:三建正补鼓,私保人人急,国歌香(三个代表;社会主义建设者;政治文明;土地征用征收的补偿;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人大的组成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改戒严为紧急状态;国家主席的职能增加进行国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载入宪法;乡级人大的任期改为5年)6、宪法的基本原则:主人拳法(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衡;法治原则)7、宪法的分类:刚成亲(刚性/柔性;成文/不成文;钦定/民定/协定宪法)8、宪法规范的特点:根源醉香港(根本性;原则性;最高权威性;相对稳定性;纲领性)9、宪法的作用:却限瓶子(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评价和宣传;指引和协调)10、违宪审查的模式:普宪专家(普通法院;宪法法院;专门政治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11、国家制度包括:国正选帝(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地方制度等)12、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平之秘(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秘密投票原则)13、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只记剃头吧(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代表的罢免和补选)14、民族自治权:子弹;棺材;惊叫;暗语(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贯彻执行法律政策;财政体制;经济建设事业;教科文卫体;公安部队;语言文字)15、中央人民政府除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主要是:外防官员,紧急解释修改(外交;国防;任命官员;决定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6、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立法特点:广平县志(公民权利自由的广泛性;权义的平等性;权义的现实性;权义的一致性)17、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批评正宗人才特精(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取得赔偿权;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18、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老朽退伍教文(劳动权义;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义;文化活动自由)19、我国国家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一拳中公鸡(意志代表;权限划分;中央和地方关系;具体工作;国家机关内部)20、全国人大的职权:修制选中兼职(修改监督宪法;制定修改基本法;选举决定罢免国家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问题;最高监督权;其他职权)21、国家主席的职权:公认外典(公布权;任务权;外交权;荣典权)22、国务院的职权:贵人急,按期领行李(法规制定权;任免权;紧急状态决定权;提案权;其他职权;领导权;行政区域划分权;管理权)23、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原则:毒品变温和会开(独立审判;平等;辩护;本民族语言文字;合议;回避;公开审判)24、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毒品稳走(独立行使检察权;平等;本民族语言文字;专门工作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五、法制史(说明:有些是按指南整理的,大家有选择的看吧!)1、西周的主要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幼犯罪减免;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轻/从赦;宽严适中原则)2、西周对司法官违法的“五过”规定:惯犯货内来(惟官;惟反;惟货;惟内;惟来)3、西周“六礼”的规定:蔡文姬真轻盈(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4、西周的“五听”制度:辞色气耳目(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5、法经杂法中“六禁”的规定:金银洗洗成交(金禁;淫禁;徒禁;嬉禁;城禁;狡禁)6、汉律六十篇及作者:超越九磅/照章销书(朝律/赵禹;越宫律/张汤;九章律/萧何;傍章律/叔孙通)7、曹魏律的改革:锯八截(具律改为刑名;八议入典;结构与内容的调整)8、晋律规定的五服:攒齐大小筛(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9、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内乱,叛降,三逆四不(内乱;叛;降;反逆;大逆;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10、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呜,五十八去骗(五百条律文;封建五刑正式形成;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八议官当;区分公罪与私罪,十二篇体例)11、唐六典中以官统典的六部分是:只叫立正,形式(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事职)12、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刑持平;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13、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老化子公关特累(老幼废疾减刑;化外人处罚;自首与类推;区分公罪与私罪;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特权;累犯加重原则)14、唐律中特权原则的集中表现:情书当简议(请;赎;当;减;议)15、开皇律中的“十恶”是指:三谋,恶逆,五不,内乱(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6、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有:施肥去增钙(纯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取消了大清律例中六律总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改律名为刑律)17、清末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的焦点:干存无子孙(干名犯义的存废问题;存留养亲制度;无夫奸及亲属相奸问题;子孙违反教令问题;子孙卑幼能否对长辈行使正当防卫权问题)18、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梨内变味(立法指导思想上;内容上;法典编纂形式上;维护清统治者的反动统治)19、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全锅蒸油包(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体现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确认保护私有财产原则)20、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和特点:本市征婚(国家本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大量对旧民律草案的修正;婚姻家庭制度的封建色彩)。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立法指导思想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德慎罚二、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罚、法布于众三、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罚四、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武帝之前:黄老学说与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德主刑辅五、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六、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七、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尚德缓刑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提供各个法硕辅导班的全新资料,送公共课辅导班资料。
网址:法律形式一、秦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二、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三、唐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典四、宋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编敕、编例、条法式类重要知识点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吕刑》中有记载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李?《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法6.《法经》首创编纂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又称《魏新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律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制度,又称《泰始律》《张杜律》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纂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和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唐律疏仪》)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仪》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纂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纂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时期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刑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纂的《洗冤集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36.《元典章》首创附载"五服图"先例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婚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主审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明朝《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律43.《明大诰》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成文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第一不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60.《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1.《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2.《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63.《中华民国民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6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65.《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6.《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7.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一、西周时期的婚姻与继承制度1.婚姻原则:西周时期的婚姻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性不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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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六杀:“谋杀” “故杀” “斗杀” “误杀”“过失杀” “戏杀”
9、保辜。
10、法官回避:《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规定
11、死刑复奏制:①北魏太武帝② “慎刑”唐太宗实行“三复奏”、 “五复奏”。08-57
1、折杖法。宋太祖。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 脊杖。
宋 2、刺配。
一、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况
立法
朝代
立法成果
思想
天罚 夏商
神判
1、禹刑。 2、汤刑。 3、“誓”、“诰”、“命”
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
尊”为精神;③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④社会调控
西周
手段之一
2011以德
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8、南宋宋慈《洗冤集录》。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烧埋银。接受刑罚之外,还须赔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刑事附 元
带民事。
1、奸党罪。
2、充军。
3、从重从新、“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其指唐律】。 注意: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记林冲,处罚重。“典礼及风俗教化”等, 潘金莲,处罚轻。
明 4、廷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责大 2008-综 臣的制度。
综-63 用” 《唐六典》
《大中刑律统类》
宋 2007综-41, 2009综-38
《宋刑统》: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213 门,律令合编。 注意:《刑统》源于唐大中,敕令格式附于后。
1.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颁发的诏令,不具有普遍的法律 效力; 2、编敕:编敕起始于宋太祖《建隆编敕》。神宗时设有“编敕 所”。宋仁宗之前,基本上“律敕并行”,神宗以后“以敕破 律”、“以敕代律”。 3、条法事类。《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残本。
综-60,
罪论处。
2008-综
-34,
2008-综 2、区分自首与自新(坦白),自首原则上免罪,但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 -39, 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 2008-综 罪。
-62,
2009-综 3、合并论罪从重。
-33,
2009-综 3、类推原则。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后,按减轻 -43, 处罚处理。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 2010-综 案。
2、南宋绝户继承: 继子、在室女(未嫁女)、出嫁女均有继承权。 注意: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 3/4,继子 1/4,无在室女,出嫁女 1/3,继子 1/3, 官府 1/3。
明 婚姻 1、 义绝新解。 2、 教令权和主婚权
清 废除 1、 贱籍豁免为良
匠籍 2、 明确典、卖。 3、 独子兼祧
少数 《蒙古律》、《回律》、《番律条款》、《苗律》、《西 民族 宁番子治罪条例》、《西藏禁约十二事》
二、古代刑事制度和司法原则
朝代 中国古代特色制度
1、五过。法官责任:①惟官②惟反③惟内④惟货⑤惟来。 注意: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即以同罪处断。
西周 2、三刺。一刺群臣、二刺官吏、三刺国民。明德慎罚。
《北魏律》a、20 篇“取精用宏”b、将“官当”入律。
《北齐律》a、12 篇;b、将“刑名”和“法例”合为“名例”; c、“重罪十条”。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注意:北有北魏南有陈,官当制度律中明,北齐跟晋有五服。
《麟趾格》东魏,格,源于汉代的科,北魏始以格代科,作为律 的补充。
《大统式》西魏。式,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最早。
2007-综
-61,
3、凌迟。始于五代。《庆元》法定,《清现行刑律》废除
2009-综
-32,
4、重法地法。《窝藏重法》哲宗废除。
2010-综
-33
5、鞫谳分司制。审、判分离。
6、翻异别勘。人犯否认口供,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7、务限法。二月初一到九月三十日止在“务限”期内,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60
5、厂卫。
6、申明亭。政权、绅权和族权结合
7、九卿会审(圆审)
8、朝审。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
9、大审,宪宗,由太监主持会同三法司审案的制度,每 5 年一次。
10、热审 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重审的制度,因举办于热季,故 称“热审”
1、发遣
比充军重。
2、文字狱 比照“谋大逆”判罪 清
3、秋审 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秋审条款》
2. ①“见知不举”罪。②“不直”罪和“纵囚”罪③“失刑”罪。
3. 赀。赎。
1、告诉与举劾;录囚
2、“春秋决狱”。原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 汉 诛。
3、“秋冬行刑”。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 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南北 朝法 律的 儒家 化
综-35,
配天,
2012明德
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综-32,
慎罚
2012-
注意:“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适用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
综-60
不适用刑罚。
4. 宗法制度:“封邦建国”。分封制。
“礼
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春秋 战国
崩乐 1.公布 坏”转 成文法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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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幼犯罪减免刑罚。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
为“非终”。
4、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5、上下比罪。
1. 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诬告反坐;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注意: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为非公室告,强行告诉要处罚。 秦
注意: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
三、古代民商事法律制度
西 契约 买卖契约:“质剂”,“质人”管理。
周
2009综-34,
注意:质:即质量,奴隶、牛马长契券;“剂”剂量,兵器、珍异 之物短契券。
2009-
综-35
借贷契约:“傅别”。
婚姻 结婚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结婚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1、“一断于法”。2、刑无等级。3、轻罪重刑。4、法 4、法家
布于众。
“缘 秦代 法而
治”
云梦秦 简
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廷行事。是 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 件判决的依据。
“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 60
两汉
篇。律、令、科、比
附会 1、《大札撒》。
元
汉法,
2011-
2、《至元新格》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因俗
综-39 而治 3、《大元通制》20 篇。定型 4、《元典章》江西地方政府的汇编
四等 强奸幼女罪;蒙汉异法、同罪异罚;“警迹人”。
人
《大明律》:7 篇体例:名例律+六部。
《明大诰》:明初特别刑事法规,“重典治吏”;空前普及。 明刑 明 弼教
1、“准五服以制罪”。 2、“官当”、“八议”入律。《北魏律》与《陈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3、“重罪十条”。
4、规定流刑;北周首创五等流刑 2、北魏时增加鞭刑和杖刑 3、废除宫 刑
1、公罪从轻,私罪从重。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一 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 唐 (2007- 注意: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因公事,也以私
离婚:七出三不去。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例外: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 不去。
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
承是其次) 汉 专卖 盐铁酒专卖
对外 “丝绸之路”;互市。
唐 契约 民间习惯法。“借”和“贷。“出举”“负债”
《开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 隋
皇律》 注意:十恶比 “十条”,去“降”多“不睦”,开篇强调
“谋”。
《武德律》开端;《贞观律》;
《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唐高宗,12 篇,30 卷;最高成就, 唐 “德 中华法系的形成标志,现存最完整、最早、最有影响的中国古代 2011- 礼为 成文法典。 综-63,本。刑 2012- 罚为 海外影响:朝鲜《高丽律》、日本《大宝律令》、越南《刑书》。
婚姻 主婚权;恶疾及奸是绝对去;“义绝” 继承 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遗嘱优先;在室女有嫁妆
专卖 盐茶酒专卖
对外 互市;市舶和市舶使;
宋 契约 买卖契约:分为绝卖和活卖。
不动产:“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原主离业”。
典卖契约。宋代典卖又称“活卖”,保留回赎权和优先购买权。 继承 1、诸子均分。遗腹子、在室女
《问刑条例》明孝宗
《大明会典》明英宗,仿照《唐六典》
《大清律例》:乾隆;七篇。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集 律
大成者
则例 创造。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
清 2008综-38
详译
明律,
参以 会典
国制
源自《唐六典》、续《大明会典》、得《大清会典》 注意:皆为行政法典。《康熙》、《雍正》、《乾隆》、
《嘉庆》、《光绪》
酷法
②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③邓析书“竹刑”
治”
①特点:体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
2.李悝 ②内容:盗、贼、网、捕、杂、具 6 篇
《法经》
2010-综 ③历史地位: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前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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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