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有哪些
婚姻法法律小常识
男:我要和她离婚
警官:啥玩意啊就离婚
男:我们在一起没感觉
女:离婚可以,但是彩礼不退你想好
男:就因为着彩礼我家30头猪都快饿死了,彩礼必须退。
警官:根据《婚姻法》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因给付导致给付人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
女:行,话既然说到这份上了,今天你给我个交代,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才跟我离婚的。
男:是,咋地吧
女(哭哭啼啼):我就知道,你外面有人了,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不然我今天死到你面前。
男:是你妈
女和警察(吃惊):啥玩意
男:是她妈
女(大哭):我妈可是你二姑啊
男:我跟你结婚就是为了靠近你妈,现在你妈也同意了,咱两一离婚我就和你妈结婚。
警官:啥玩意你要跟你二姑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男:草率了。
婚姻法宣传内容
婚姻法宣传的内容应当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提高公民对婚姻法的认知和遵守。
以下是一些婚姻法宣传的可能内容:
1. 婚姻基本原则:
-强调婚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自由、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鼓励双方保持感情和谐、相互尊重。
2. 婚前知情权:
-介绍婚前知情权的概念,强调在婚姻登记前应当全面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避免因信息不足而导致婚姻纠纷。
3. 家庭财产制度:
-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和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区别,强调合理理财和共同协商决策的重要性。
4. 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
-阐述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互相支持、保护子女权益等。
5. 家暴防治和法律援助:
-强调反对家庭暴力,介绍家庭暴力的表现和预防方法,提供法律援助的途径。
6. 离婚法律程序和条件:
-详细介绍离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包括离婚协议的签署、法院审理等流程,以及在必要时的法律援助。
7. 子女抚养权和赡养义务:
-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介绍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和赡养义务的法定要求。
8.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介绍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原则和方法,强调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
9. 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的相关信息,鼓励有需要的人积极寻求法律帮助。
10. 心理健康和婚姻关系维护:
-强调心理健康在婚姻中的重要性,提供婚姻关系维护的心理健康建议。
宣传内容需要简明扼要、易于理解,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如宣传册、海报、网络宣传等,以确保信息的传递和接受。
同时,宣传应当贴近生活,注重实际问题,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婚姻法,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发展。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1. 婚姻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结合而建立的合法家庭关系。
婚姻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平等、协商一致和保障利益。
2. 结婚登记和证件结婚登记是合法婚姻的前提,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获得结婚证。
结婚证是夫妻双方的法律证明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3. 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指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规则。
目前普遍采用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即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
•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共同所有、共同支配与共同享有。
•个人财产制度:夫妻各自所有、各自支配与各自享有。
4. 离婚和离婚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等问题。
离婚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协商一致的离婚约定。
5.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处理家庭暴力是指在亲属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采取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或经济掠夺等行为,严重影响家庭安宁。
家庭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解决。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可以申请保护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家庭纠纷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6. 子女抚养与赡养义务子女抚养和赡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和抚养责任。
包括子女生活费用支付和教育培养等方面。
7. 遗嘱与继承遗嘱是个人生前表达意愿,规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的文书。
继承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依照亲属关系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以上是一些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常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请特别注意,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第一节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的概念1、婚姻的定义: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
应把握四个层次: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必须是社会规范所认可的结合;必须是男女两性合法结合;必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2、家庭的定义: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所产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体,家庭关系则是由法律所规范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家庭的特征:a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至少有两人。
以一定的亲属关系为前提条件,有固定身份称谓,家庭成员只能限制在亲属的一定范围内,家庭成员一定是亲属,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
b 组成家庭的亲属一般有三个来源:婚姻,血缘,法律拟制。
c 被法律确认和调整的家庭,以权利义务为实体内容,即作为家庭成员的亲属之间在法律上存在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
(完备的婚姻家庭立法既要注意调整家庭关系,还要注意调整家庭外的亲属关系)d 家庭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既是由人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又是以一定的物为基础的财产集合体。
婚姻家庭法一方面应规范亲属身份关系,另一方面还应建立合理有效的家庭财产制度。
4、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在本质上,婚姻和家庭都是一种社会关系。
其中,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也是婚姻的结构载体;在微观和现实表现上,婚姻当事人双方组成里最初的家庭,然后才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关系。
一般来说,家庭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则包括夫妻的权利义务。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个体化的婚姻是造就家庭的基本动力之一。
因此,婚姻是否稳定,影响到家庭是否稳定,婚姻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家庭的命运。
婚姻家庭的结构与职能5、婚姻的结构:历史上经历了群婚结构、偶婚结构和个体婚结构。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个体婚的变种。
一夫一妻是协调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佳婚姻结构。
6、婚姻的职能:性爱职能、生育职能、扶助职能。
7、家庭的结构:(一)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一、婚姻家庭法律常识1. 结婚双方必须自愿,并达到法定婚龄。
2. 婚姻关系需经过婚姻登记部门注册方才有效。
3. 离婚需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轻易解除婚姻关系。
4. 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5. 对配偶的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保护令。
二、劳动法律常识6. 劳动者享有合理工资和工作时间,不得受到歧视。
7. 用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8.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 劳动者有权休假和享受带薪年假。
10. 解雇劳动者需符合法定程序,不能任意辞退。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11. 消费者有权选择商品和服务,享受公平交易。
12. 商家不得以虚假宣传或强制销售方式误导消费者。
13.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质量保证和维修。
14.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5. 对于合同争议,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四、交通法律常识16. 汽车驾驶者需具备有效驾驶证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7. 严禁酒后驾驶或者服用麻醉药物驾驶。
18. 行人应当在人行横道、人行道等区域内通行。
19. 严禁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0. 驾驶机动车辆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交通费用。
五、知识产权法律常识21. 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
22. 商标、专利和版权可以注册保护。
23. 盗版、侵权等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24. 对于盗用他人创意或发明的行为可以申请侵权赔偿。
25. 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刑法常识26. 法律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
27. 故意杀人、盗窃等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8.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受到特殊的法律处理。
29. 极端暴力和恶性伤害的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30. 举报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七、民事赔偿法律常识31. 对于他人造成的损害,可以要求赔偿。
32. 损害赔偿可以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33. 对于合同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解决。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法关系的法律,此类法律有不同的名称,其涵义也不尽相同。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婚姻家庭法律常识介绍,欢迎大家查看。
婚姻法律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有的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仅局限于结婚自由。
实际上,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
《婚姻法》对妨害婚姻自由的行为是这样规定的:◆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有个别的父母认为儿女是自己生的,婚姻当然应该由父母作主,因此恣意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这种思想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甚至仍为一种通行的观念。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
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日益增多,拐卖妇女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也很多,例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复婚自由、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等。
对以上行为《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借婚姻索取财物也是一种破坏婚姻自由的行为,这种婚姻基本上是自主自由自愿的,但一方(大多数是女方)以索取财物为结婚的先决条件,有些女方的父母也从中索取一部分财物,不满足就不结婚。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的危害程序虽不如买卖婚姻的严重,但比买卖婚姻普遍,涉及面广,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它腐蚀人们的思想,破坏社会风气,给当事人的家庭和婚后生活带来了困难。
大量的事实说明,某些家庭纠纷的发生及一些犯罪行为,都同借婚姻索取财物有关,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婚姻法复习材料一、填空1、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
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是以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等原则为特征的类型的婚姻制度。
3、我国婚姻法即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4、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因此,和其他法律比较,它的特点是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5、婚姻家庭关系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
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
6、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7、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在生产发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的情况下产生的。
、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义务性规范(或称肯定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或称授权性规范)。
9、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10、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加以干涉任何第三者。
1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3、亲属产生的三种情况,一是由婚姻而产生的;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三是由收养而产生的。
14、亲属分为血亲、姻亲、配偶。
15、血亲分为自然血亲、拟制血亲。
16、姻亲分配偶的血亲、血亲的配偶、配偶血亲的配偶。
17、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是用世代来表示的。
1、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 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应予鼓励晚婚晚育。
”19、姻亲是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20、婚姻关系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解除等。
21、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2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五五普法《婚姻法》知识问答
《婚姻法》知识问答1、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对结婚实行登记制度。
因此,凡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除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外,还须进行结婚登记。
那么,如何进行结婚登记呢?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未婚、丧偶或离异)的证明,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是离婚后要求再婚的,还须交离婚证件;离婚证、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如实填写结婚申请书,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男女双方结婚证,婚姻关系便合法成立。
对经审核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但婚姻机关应说明理由。
2、订婚后一方可否要求解除婚约?如:王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姑娘于某,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忙忙订了婚。
小王后来在与于某的书信往来中,发现于某有很多毛病他受不了,故提出与于某分手。
于某不肯,并以死相威胁。
请问,小王在与于某订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约?小王因订婚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否要求返还?如果分手后,女方真的做出轻生的傻事,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答:首先,小王虽与于某订了婚,但仍有权终止恋爱关系。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小王在发现与于某不合提出与于某分手,是无可非议的。
其次,小王在订婚后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如果就“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份证原件、双⽅户⼝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资和奖⾦;⽣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中任意⼀⽅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份证原件、双⽅户⼝本原件、双⽅结婚证原件、⼀⼨免冠照若⼲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财产的。
9、⼩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孩,抚养权⼀般归⼥⽅;两岁到10岁的⼩孩,抚养权⼀般根据有利于⼩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的教育、经济、⼯作、性格等各⽅⾯因素;10岁以上的⼩孩,抚养权⼀般根据⼩孩意愿来决定。
10、⼩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的实际需要、⽗母双⽅的负担能⼒和当地的实际⽣活⽔平确定。
有固定收⼊的,抚育费⼀般可按其⽉总收⼊的20%⾄30%的⽐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抚育费的,⽐例可适当提⾼,但⼀般不得超过⽉总收⼊50%。
⽆固定收⼊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或同⾏业平均收⼊,参照上述⽐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或降低上述⽐例。
抚养费⼀般按⽉给付,⼀般⽀付到⼩孩18岁⽌。
婚姻常见知识点总结
婚姻常见知识点总结一、婚姻的基本概念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经过法律程序,依法建立家庭关系的行为。
婚姻的本质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合起来,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婚姻是一种稳定的家庭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一种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表现。
婚姻的基本概念还包括婚姻的自由与平等原则。
婚姻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合的行为,不受强制。
婚姻双方在结婚时应当是平等的地位,相互尊重、协商解决问题。
二、婚姻的法律意义婚姻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关系的建立婚姻是男女双方建立家庭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2. 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婚姻的建立使得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具有了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如共同承担家庭的经济支出、共同照顾子女、共同管理家庭等。
3. 财产关系的产生婚姻的建立将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和债务义务。
4. 法律保护婚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法律保护,如离婚和家庭暴力等问题。
5. 子女权益的保护婚姻是男女双方生育子女的基础,也是子女权益的保护。
三、婚礼仪式婚礼是婚姻的仪式,也是一种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表现。
婚礼的形式和内容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下有所差异,但是都具有共同的意义和功能。
婚礼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认可的象征婚礼是对婚姻的社会认可的象征,是表示男女双方自愿结合成家的行为。
2、家庭价值的传递婚礼是对家庭价值的传递,是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表现,是对家庭生活的祝福和祝福。
3、家庭生活的开始婚礼是从单身生活到家庭生活的过渡,是男女双方立即成为夫妻家庭的开始。
四、婚前准备婚前准备是婚姻的重要环节,是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的过程,也是确保婚姻幸福的关键。
1. 情感和婚姻观的认知婚前准备应当对彼此的情感和婚姻观有充分的认知和了解,明确双方的婚姻目标和期望。
2. 家庭状况和社会关系的考虑婚前准备应当考虑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状况,了解双方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是否能够接受和适应。
3. 经济和就业状况的考虑婚前准备应当考虑双方的经济和就业状况,了解双方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工作能力。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以下是最新《民法典》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一、婚姻家庭编1.结婚年龄和结婚自愿原则:婚姻法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结婚应基于自愿,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2.结婚登记制度: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3.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当事人享有婚姻平等、离婚自由、家庭财产权等权利,并有必要对家务、子女抚养等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4.配偶义务、财产制度:明确了夫妻之间的互助义务,规定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离婚财产分割制度。
5.子女抚养与教育:确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并规定了抚养权划分、监护权行使等相关规定。
二、物权编1.物权的设立和取得: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的设立和取得方式。
2.合法占有和守信原则:明确了合法占有的要求和守信的原则,保护善意取得的合法占有人的权益。
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内容和转让办法。
4.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入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册的法律效力和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有效保护了不动产权益。
三、合同编1.自由订立合同:保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自由原则,允许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由订立合同。
2.合同成立、修改和终止: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修改和终止的方式和条件。
3.诚实信用原则:强调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恶意搭便车、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
4.损害赔偿责任:明确了当事人因违约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设立了违约责任的免除和责任的减轻制度。
四、侵权责任编1.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类型、构成和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
2.举证和举证责任: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适用了倒置举证原则。
3.特殊侵权责任:设立了特殊侵权责任制度,如产品责任、抚养费责任等。
五、继承编1.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规定了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2.遗嘱的效力和执行:确认了遗嘱的效力,并规定了遗嘱的撤销、遗嘱执行等程序。
婚姻法常识
一本书读懂婚姻法律常识一、结婚的条件1、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能结婚:自愿。
2、不能生育是否是法定判决离婚的事由?离婚的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不能生育不是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可以作为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
3、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①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1、无效婚:婚、龄、属、病。
(重婚、未满年龄、亲属、婚前患特殊病婚后未愈)。
后果:不产生夫妻的权利义务、不能以配偶身份享遗产继承权、子女同婚生子。
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协议-法院依法分割-原则平等分割,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2、无效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不准上诉;不准撤诉;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如财产子女等)3、结婚登记程序瑕疵处理办法:从行政法角度上讲,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
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自行撤销,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就行政复议机关而言,当事人既可以向民政部门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地市级民政局申请复议。
婚姻法100问
婚姻法100问一感情破裂确认提示,必须明确第一次离婚是否成功,则需考虑到是否将全部财产提交到法院,是否申请财是产保全,是否将孩子带走以争取到抚养权,二是法院是否判离,总原则是夫妻感情破裂,地无和好可能,具体来说,法院判离的情形是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以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或是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是法院应当判离的情形,另离婚案司法解释列举了十三种可以判离的情形。
当然注意区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法院判决离婚的影响因素1、如何判断家庭暴力在具备家庭暴力及不能和好两要点时,法院应判决离婚。
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则必须有一定的持续时间,二是伤害程度上,造成对方轻微伤,轻伤甚至是重傻,而不是一时冲动的打骂行为。
取证方面,可以报警形成出警记录,或是医院验伤,出具验伤单或是诊断证明,或是自己伤口拍照。
2、分居两年是否自动离婚首先我国离婚并无自动离婚,二是要让法院判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分居时间满二年,一是,分居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证明,可以寻求租房协议,或是小区物业证明,或是亲属邻居的证明,对于感情不和的证明,则可以签署分居协议,明确分居协议,并且应就分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3、什么是婚姻法意义上的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践当中一般至少认为应有二至三个月。
因此,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同居情形,无过错方不同意调解和好,法院应判离,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最高限额为五万元,一般法院也只支持一至二万元。
4、一方有吸毒或是赌博恶习,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支持吗对方必须是屡教不改,而不是一次两次,或是已成功戒掉的,至于几次,法律无明确规定,留待法官自由裁量。
5、一方隐瞒病情能否成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但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使得这一规定失去了约束力。
相应的,最高院规定的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患有,也不论是否隐瞒,二是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实践中,也不局限于精神病,因为欺骗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可以判决离婚,三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病,久治不愈,对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决定权石医疗部门,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包括三类,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类疾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或是影响生育和结婚的其他疾病,精神类病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总则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婚姻的建立和解除、家庭的组成和关系、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家庭财产的管理和继承等。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婚姻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愿、等同和自主的原则,通过结婚登记建立家庭关系。
婚姻应当是基于真实的感情,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形式,受到婚姻法的禁止。
第三章家庭家庭是指由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组成的基本单位。
家庭应当坚持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家庭关系,它包括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双方应当坚持平等原则,互相尊重、支持、帮助和关心。
夫妻之间应当平等地分担家庭和经济责任,避免一方过分依赖另一方。
第五章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中另一重要的关系,它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和意愿,乐意听取子女的意见和建议。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遵守家庭规则,尊重父母的人格尊严和意愿。
第六章家庭财产家庭财产是指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所有的财产。
家庭财产由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管理和支配,不可单方面处分或者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般性暴力、身体伤害、精神虐待等。
根据婚姻家庭法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施加家庭暴力,被施暴一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章婚姻家庭诉讼婚姻家庭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申请离婚、发生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申请紧急保护令。
在婚姻家庭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婚姻家庭法是管理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本的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法规定了夫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家庭财产的管理和继承等方面的问题。
婚姻法律知识大全1992年
婚姻法律知识大全(1992年)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幸福与安定,也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婚姻法作为我国的基本立法,通过对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维护了婚姻的稳定与和谐。
本文将为您介绍1992年中国婚姻法律知识的全貌。
一、婚姻的基本法律规范1.结婚登记制度婚姻登记是合法夫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关系形成的前提和保障。
1992年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应当遵循自愿、男女平等、禁止强迫等原则,同时明确了结婚条件、禁止结婚的情形和结婚登记的程序等。
2.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婚姻关系的建立是指夫妻关系得以合法成立,而解除则是指婚姻关系的终止。
根据1992年的婚姻法,婚姻关系的建立应当符合法定年龄、双方自愿、禁止近亲结婚等规定。
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则分为离婚和死亡两种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3.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关系是两个个体间的关系,而婚姻法对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监护权等。
同时,夫妻双方也有着特定的义务,如忠实守信、互敬互爱等。
二、婚姻权益的保障1.婚姻财产制度婚姻财产制度是指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1992年的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规定了在离婚或死亡时如何处理夫妻财产的问题。
2.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伤害行为,威胁到家庭成员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1992年的婚姻法明确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并规定了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和对施暴者的处罚方式。
3.离婚的程序和效力离婚是指夫妻关系的终止,它是婚姻关系解除的一种方式。
1992年的婚姻法明确了离婚的程序和效力,包括离婚的提出、审理和生效等方面的规定。
三、儿童权益的保护儿童是婚姻的重要产物,保护儿童的权益是婚姻法律的重要内容。
1992年的婚姻法对儿童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调了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婚姻法复习材料一、名词解释1、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3、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4、群婚制: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5、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
6、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7、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9、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10、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11、通奸: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12、姘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
13、亲属:是人与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
14、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和母系。
15、自然血亲: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
16、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的抑制血亲。
17、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18、直系血亲: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19、直系姻亲: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
20、旁系血亲: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21、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
22、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3、法律上的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婚姻法基本常识
婚姻法根本常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如祖父母、父母和子女〕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表兄妹、堂兄妹〕。
【婚姻无效的情形】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③结婚前患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好的④没有到法定婚龄的〔男22,女20〕出现以上情形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办理结婚证之日到领取离婚证之日〕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当然假设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规定财产不归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协议优先〕。
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财产,有时也会考虑过错方多分。
【夫妻一方的财产】①夫或妻一方结婚前所取得的财产②夫或妻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化装品等〕;【夫妻债务的归还】一般情况下,夫或妻一方向他人借的钱,由夫妻共同财产归还。
但是,如果他人知道夫妻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夫或妻一方向该人归还该笔债务。
一般情况下,夫妻债务的归还,打官司时,即使离婚了,对另一方的债务也是要归还。
【可撤销婚姻】一方通过威胁、强迫的方式,和另一方结婚的,受到威胁和强迫的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但是必须在结婚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撤销请求。
【养父母子女】收养子女要进行收养登记,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抚养和赡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父母子女】如果继子女受过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比照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
【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家庭法律知识普及:保护家庭权益的法律常识
家庭法律知识普及:保护家庭权益的法律常识引言家庭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与家庭权益相关的问题,比如婚姻、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
为了保护家庭权益,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家庭法律知识。
本文将为大家普及相关的法律常识,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保护自己的家庭权益。
1. 婚姻与家庭1.1 婚姻的法律意义婚姻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合约关系,是两个人共同决定结为夫妻、建立家庭的行为。
通过法律的认可和登记,夫妻双方获得了法律上的权益和义务。
1.2 婚姻登记在中国,婚姻登记是合法结婚的必要步骤。
夫妻双方需要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并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婚姻登记使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3 夫妻财产制度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可以选择采用共同财产制度或者独立财产制度。
共同财产制度意味着夫妻共同拥有婚后所得的财产,而独立财产制度则意味着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相对独立。
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财产制度。
2. 离婚及子女抚养2.1 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离婚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
离婚的诉讼程序通常包括起诉、举证、开庭审理等步骤。
离婚后,夫妻双方享有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2.2 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子女的抚养权通常由具有抚养能力的一方行使。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做出判决。
子女的抚养费用由抚养方承担,对于非抚养方来说,需要按照判决进行支付。
3. 家庭暴力与保护3.1 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精神折磨或其他形式的侵害行为。
这种行为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
3.2 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在中国,家庭暴力是被禁止并追究法律责任的。
婚姻法律常识:了解婚姻关系的权益
婚姻法律常识:了解婚姻关系的权益引言婚姻是人类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它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幸福与幸福,还涉及到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了解婚姻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避免婚姻矛盾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婚姻法律常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婚姻关系中的权益。
婚姻的法律定义婚姻是指两个人在法律认可的条件下,通过结婚仪式建立的合法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是自愿的男女双方依法确立的家庭关系。
婚姻既是个人自由的体现,也是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象。
结婚的法定年龄结婚的法定年龄因国家和文化而异。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即可达到合法结婚的年龄。
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个体在未成年的情况下结婚,将被视为非法行为,不得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关系中的个人权益1. 幸福权婚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双方的幸福与共同发展。
作为个体,在婚姻关系中享受幸福的权利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婚姻关系存在严重的不幸福局面,个人有权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并寻求离婚。
2. 财产权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是双方享有的重要权益之一。
在我国,财产制度分为两种形式:共有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可以通过协商、遗嘱或法律认定的方式来确定财产权的归属。
3. 家庭暴力权益婚姻关系中,个体享有远离家庭暴力的权益。
如果婚姻关系中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包括报警、申请保护令以及寻求离婚。
4. 子女权益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抚养子女的权益。
在子女教育、健康和成长过程中,父母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子女的权益。
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在子女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
5. 婚姻财产继承权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享有彼此的财产继承权。
在一方去世后,存留下的财产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遗嘱来规定财产的继承方式,确保婚姻财产的合法继承。
婚姻关系中的义务和责任婚姻不仅涉及各种权益,也包括一系列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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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5、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6、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7、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