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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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汉政办函〔2017〕61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汉政办函〔2017〕61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汉政办函〔2017〕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年以来,按照“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要求,全市经合系统以提质增量、追赶超越为中心,狠抓精准招商、平台搭建、服务督办、队伍建设、制度推进五个重点,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实现“双过半”。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41.59亿元,占市定考核指标560亿元的61%,同比增长22%(去年同期280亿元);其中省际项目到位资金282亿元,占市定追赶超越指标520亿元的54.24%,占省考市目标任务475亿元的59%,同比增长33%(去年同期212亿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全市新签和续建招商引资项目603个,总投资3327.72亿元,执行项目600个,到位资金341.59亿元。

其中新签项目218个,总投资889.45亿元,到位资金96亿元,资金到位率11%;续建项目385个,总投资2438.27亿元,累计到位资金1033.7亿元,今年到位资金245.59亿元,资金到位率42%。

项目到位资金按三次产业分占比为12:33:55。

(三)投资促进活动开展情况。

举办市级重点投资促进活动10余场次,开展小分队叩门招商6批次,接待来汉考察客商30余批。

组团参加了“丝绸之路”智能制造投资论坛、2017津洽会、2017丝博会暨西洽会。

特别是在丝博会期间,自办陕西(汉中)重点项目推介暨金融合作签约仪式10余家500强企业或上市公司来汉进行投资考察。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汉政办函〔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汉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0日汉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加有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1. 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严禁自行制定、变通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司法局负责)2.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落实国家实施竞争政策的指导意见,加快研究制定我市相关实施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负责)3. 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各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18〕3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18〕3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18〕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助力全市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和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严格落实营改增政策,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二、认真清理降低涉企收费认真执行中、省清理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降低部分基金和收费标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建规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税务局)三、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整合县区优质资源资产,变资产为资本,支持市投资控股集团做大做强,逐步扩展专业基金的种类和规模,更好发挥专业基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

企业在参与军民融合、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产业、现代农业等大产业、大园区、大基地投入方面,市投控集团优先给予参股支持。

对基金注册地在汉中且投资范围主要为汉中市辖区内的基金机构给予奖励。

对首年度投资进度超过60%的、引入外地企业落户的、培育本市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上市的,给予基金合伙人一次性财政奖励;对运行效果显著的管理团队,给予基金超额收益20%的业绩奖励;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天使基金设立,政府出资50%部分作为让利性出资,不参与基金收益分红,并以此为限,按约定比例承担投资损失;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券商来汉设立基金或投资机构,前3年对其高管人员给予一定奖励;积极参与省级基金管理人互动机制,共享项目资源,形成天使—创投—产业基金持续支持的聚集效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07]5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07]5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07〕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要求,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2005年和2006年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均增长18%,今年1至10月实现非税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30.5%,为增强政府财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部分县区和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能不到位、多头管理、收入脱离财政监管、政府调控不力等问题,造成了非税收入的流失和浪费,分散了政府财力。

为了切实抓好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认识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非税收入总额每年在5亿元以上,个别县非税收入总量甚至高于地方财政收入总额。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治腐败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缓解财政困难、增强政府综合财力和平衡部门之间的经费差异、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重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改进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要求,改进征缴方式,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钱柜”的行为,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汉政发〔2016〕3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汉政发〔2016〕3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汉政发〔2016〕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陕政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提高配置、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升竞争力,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有利于增强经济运行活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于汉中经济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追赶超越,加快“三市”建设,具有重要现实和深远意义。

(二)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工作部署,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多措并举,系统推进,着力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双向进入、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着力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体制机制束缚,优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三)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统筹兼顾。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7〕1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7〕1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7〕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陕西省民营企业生产性项目投资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创新发展,开创“三市”建设新局面,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1.培育壮大民营企业。

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对从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并进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的,按市上政策给予奖励。

培育壮大一批民营企业,在企业发展初期,通过政府基金股权注入方式给予扶持,降低初期建设成本;在生产阶段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壮大生产规模;在销售环节,着力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不断激发企业自身活力。

2.招大引强促发展。

坚持“招大不放小”和“大而强小而美”相结合的方式,深化京津汉经贸交流合作、苏陕经济合作,加大对口协作区域企业来汉投资力度。

鼓励汉籍客商、农民工等返乡投资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投资创业者,政府担保贷款,降低企业投资门槛。

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引导国企通过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将产业链条向民营企业延伸。

3.鼓励双创发展。

支持各县区建立完善双创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融资支持、人力资源及商务代理等综合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搭建产销平台、技术平台等,对接企业间资源,帮助有潜力企业或个人加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队伍中。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0•【字号】汉政办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汉政办发〔2014〕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0日关于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常委会、市长碰头会会议要求,为确保上半年目标任务“双过半”,现就当前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一、立足当前,全力以赴稳增长(一)全力促销稳产保工业1.将促工业作为稳增长的关键,全面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和市政府出台的工业促销保产稳增长若干意见。

(市工信委牵头)2.做好工业促销对接会,支持引导全市企业互相协调、抱团取暖、产销一体。

(市工信委牵头)3.鼓励和支持知名品牌重点企业新建专卖店、直销店。

(市商务局牵头)4.认真落实全市工业调度推进会议要求,加快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有品牌、有潜力的企业再创业。

(市工信委牵头)5.贯彻落实省上出台的食品、纺织服装、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冶金等行业专项扶持政策。

(市工信委牵头)6.充分发挥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工业企业促销、扩产、项目建设、创新能力建没和园区建设,力争全年新增规上企业35户。

(市工信委牵头)7.落实国家和省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争上半年新增中小企业3750户,全年新增7500户。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精)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精)

汉发〔2009〕4号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发〔2007〕19号)精神,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现结合汉中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明确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1、深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 1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发展活力的经济力量。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经过近几年努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已基本形成个体、私营、混合所有制等多种经济形式千帆竞发的发展格局,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城乡就业的重要载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激发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全民就业,构建和谐汉中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汉中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实现汉中率先突破发展的战略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力推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数量规模和质量效益双突破。

2、明确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全民创业,积极催生小企业,推进创新,实现非公有制经济数量、规模、结构、效益的新突破。

力争22010年全市非公有制增加值占GDP60%以上,为实现汉中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汉中做出更大贡献。

二、推进公平准入,落实平等待遇3、推进公平准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8•【字号】汉政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2年的各项具体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汉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的重大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扣主题主线,把握稳中求进这一总基调、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按照市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把加快发展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突出稳增长、推进赶超发展,突出调结构、推进循环发展,突出抓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突出惠民生、推进和谐发展,加快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的经济强市、特色鲜明的文化名市、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达到51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7%,达到2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4.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3.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2%、1.5%和1.1%,氮氧化物排放量与上年持平。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打造汉江循环经济产业带。

一是以建设“汉江循环经济产业带”为引领,以装备制造、钢铁及有色冶金、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三大集群为重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2•【字号】汉政办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汉政办发〔2008〕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近年来,在中、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实现形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建设为平台,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数量与规模,还是质量与效益都有了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和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五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年均以15%以上的增幅高速增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23%上升到47%,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载体。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再认识。

非公有制经济对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实现汉中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汉中的政治高度,不断总结近年我市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再次认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鼓励、支持全民创业,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释放创业能量,充分激活民间资本投资兴业积极性,大力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二、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融资瓶颈问题。

一是针对企业资金紧、融资难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汉政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

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作用十分重要,对我市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增加就业及高质量建设“三市”意义尤为重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加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扣“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和打造“四个在汉中”城市品牌,围绕释放汉中产业、生态、区位、政策等优势叠加效应,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强化平台经济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贯通供应链、盘活金融链,推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着眼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聚焦打造“六个生产交易中心”,通过3—5年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发展一批教育研发、健康养生、旅行客居、信息消费、家庭服务等细分领域平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企业,形成一批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平台经济产业链,使平台经济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扩消费、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引擎。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2•【字号】汉政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07〕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5〕27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陕南突破发展战略部署,结合汉中实际,就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发展指导思想及目标,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1、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特别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地位作用的认识。

非公有制经济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加快我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对于培育、激发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努力建设陕南经济强市,构建和谐汉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已占全市GDP的47%,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开放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旅游活市”和“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战略,坚持开发、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力争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GDP占全市经济总量60%以上,达到230亿元。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4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4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40号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汉中市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依据《陕西省2007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对2007年我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明确如下: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市编办、市人事局继续抓好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试点,市上确定一个县两个镇、每个县确定一个乡(镇)进行试点。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市编办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的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清晰。

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建立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六项制度。

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2•【字号】汉政办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汉政办发〔2006〕47号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为推动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创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2006年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陕政办发〔2006〕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06年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今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努力创造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一)继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此项工作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

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地方政府部门、本地区、本系统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揭露和曝光违法犯罪行为。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汉政办函〔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9日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市场主体保护1.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切实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启动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期推进)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深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快速维权机制,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期推进)3.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

加大招标投标领域整治力度,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4.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汉政办发[2007]75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75号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汉中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57号)和全省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构建和谐汉中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1、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2、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案件;3、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引产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4、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标本兼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明确各部门职责,使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重点内容(一)查处重点对象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4、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5、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6、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7、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破解民营经济活力不强难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破解民营经济活力不强难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破解民营经济活力不强难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汉政办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破解民营经济活力不强难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破解民营经济活力不强难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日汉中市破解民营经济活力不强难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决策部署,切实破解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强难题,根据省、市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现状和问题“十二五”以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

2016年,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的51.5%,从业人员占全市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70%左右。

2016年,全市实现规上中小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87.85亿元、同比增长15.8%,总量和增速分别居全省第8位和第5位。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活力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非公经济总量相对较小。

2016年我市非公经济增加值总量在全省排名第5位,非公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排名第7位。

二是中小企业数量较少。

2016年底,全市累计发展私营企业2.9万个,县均拥有企业2416个,仅占全省平均水平4808个的50%,是全国平均水平7669个的31%;县均拥有规上工业企业41个,是全省平均水平51个的80%,是全国平均水平134个的30.5%。

三是产业竞争力不强。

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和采矿等传统产业、一般性竞争行业,科技类、创意类企业相对较少;相当一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产业链条短,高科技产品少,附加值低,缺乏核心竞争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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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汉政办发[2008]11号
【发布部门】汉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2.02
【实施日期】2008.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中、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实现形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建设为平台,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数量与规模,还是质量与效益都有了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和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五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年均以15%以上的增幅高速增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23%上升到47%,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
来源,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载体。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再认识。

非公有制经济对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实现汉中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汉中的政治高度,不断总结近年我市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再次认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鼓励、支持全民创业,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释放创业能量,充分激活民间资本投资兴业积极性,大力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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