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第一章绪论1.1 引言劳动模范是社会认可的劳动者典范,对于推动全社会的良好劳动风气、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劳动模范评选的管理程序,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公开,本管理办法制定。
1.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促进劳动模范的发现、树立和表彰,激励广大劳动者争做劳模,推动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劳动、荣誉劳动。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对劳动模范进行评选的组织和机构。
第二章劳动模范评选的条件和标准2.1 劳动模范评选的条件2.1.1 遵守法律法规:候选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
2.1.2 工作成绩突出:候选人工作成绩显著,对单位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1.3 素质全面发展:候选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2.1.4 服务群众积极:候选人乐于助人,积极关心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为解决问题提供和建议。
2.2 劳动模范评选的标准2.2.1 工作业绩:候选人的工作成绩突出,并在其所在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
2.2.2 创新能力:候选人在工作实践中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主动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2.2.3 服务态度:候选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2.2.4 团队合作:候选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劳动模范评选程序3.1 提名推荐3.1.1 单位提名: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提出候选人的名额,并填写推荐表格,说明推荐理由和依据。
3.1.2 公众推荐: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评选组织推荐候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及推荐理由。
3.2 候选人评审3.2.1 材料审核:评审组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
3.2.2 宣传公示:评审组对初步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一种表彰和鼓励,旨在激励广大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杰出贡献。
为了规范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对象和范围评选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
范围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各个岗位的劳动者。
三、评选的条件和标准1. 评选的条件:(1)必须具备为企事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2)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2. 评选的标准:(1)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较大工作目标;(2)具备卓越的技术或专业能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3)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任务;(4)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四、评选的程序和组织1. 提名阶段:(1)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表现提出被提名人名单,并填写提名表;(2)提名表需说明被提名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并经过被提名人所在部门或项目组的同事确认。
2. 审查阶段:(1)评选委员会对提名表进行审查,确保提名人符合评选条件;(2)经过初步审查通过的提名表将进入评选阶段。
3. 评选阶段:(1)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被提名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材料审核;(2)评审专家将根据评选标准对被提名人进行打分,评选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4. 公示和表彰:(1)评选结果将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2)在表彰大会上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颁奖,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五、保障和激励措施1. 给予获奖者一定额度的奖金;2. 提供优先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机会;3. 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树立典型。
六、评选结果的处理1. 对于评选结果存在质疑的,可以提出复议,由评选委员会重新审查核实;2. 如发现评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
七、办法的修订和补充根据实践需要,本管理办法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但修改后的办法必须经过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批准,并重新公示。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3篇)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劳动模范评选是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制度,旨在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劳动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下面是一个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评选目标1.树立劳模榜样,提升劳动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表彰优秀劳动者,激励他们为单位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3.促进单位内外竞争,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
二、评选范围1.参评对象为本单位的在岗劳动者,包括职工、员工等各类劳动人员。
2.评选主要分为个人劳动模范和集体劳动模范两个类别。
三、评选条件个人劳动模范: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关心集体利益、无私奉献,乐于助人。
集体劳动模范:1.集体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2.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形成风尚。
3.组织管理规范,有效运转。
4.对员工关怀备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评选程序1.评选劳动模范的时间为每年一次,评选周期为一年。
2.评选工作由单位成立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
3.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细则,发布评选通知,征集评选对象。
4.评选采用自愿申请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可以自荐,单位可以推荐。
5.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和推荐情况,组织评选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和公示。
6.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并在单位内外予以公示。
五、评选奖励1.个人劳动模范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待遇。
2.集体劳动模范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单位奖励,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待遇。
六、监督和处理1.评选工作应在阳光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
对评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2.对评选结果的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七、评选结果的应用1.评选结果应当及时向各级和上级单位报送,并加以宣传推广。
2.评选结果应当作为单位选拔人才、优化人事配置的依据。
以上是一个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初步草案,具体实施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劳动模范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二章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1. 基本条件:(1) 忠诚敬业,为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工作能力突出,成绩突出,取得重大业绩;(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 附加条件:(1) 爱岗敬业,愿意承担工作责任,乐于奉献;(2) 具备团队精神,注重与他人的合作与协调;(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管理能力;(4) 在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方面有很高要求。
3. 其他条件:(1) 在工作职责外有志愿参与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公益活动;(2) 在学术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第三章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1. 提名企业或组织根据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可以自行向有关单位申报评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推荐候选人。
2. 材料审查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名人的工作业绩、道德操守和荣誉称号等情况。
3. 公示评选委员会将入选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4. 终审评选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组织召开评选会议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入选劳动模范人选。
5. 颁奖根据评选结果,组织颁发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奖仪式,同时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章劳动模范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1) 享受国家、企业或组织给予的荣誉奖励和表彰;(2) 享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福利待遇;(3) 优先推荐参加技术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4) 参与企业或组织事务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参与权。
2. 义务(1) 继续保持劳动模范的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2) 为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传播先进经验和理念;(3) 遵守劳动模范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起到榜样作用;(4) 积极参与劳动模范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第五章劳动模范的训练和培养1. 培训内容(1)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培训;(2) 岗位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3) 高级管理培训和领导力培养;(4) 个人素质和能力提升培训。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范文(4篇)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发扬劳动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劳动模范评选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的劳动模范评选工作。
第三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应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广大劳动者发扬劳动精神,争创先进,树立先进典型。
第四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应高度重视广大劳动者的参与性,充分尊重和发扬集体智慧,注重调动广大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第五条本制度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立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评选活动、实施评选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模范评选的程序第六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提名、初评、复评和终评。
在每个环节中,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七条提名环节(一)组织机构应广泛收集和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业绩和贡献,认真开展工作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劳动模范候选人的名单。
(二)提名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工作纪律和道德品质;2. 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明显的成绩和效益;3. 在本单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推动工作的开展;5. 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初评环节(一)邀请评委会对提名名单进行初步评审,并依照评分制度对候选人进行评分,筛选出初评候选人。
(二)初评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提名环节得分高于最低要求分数的候选人;2. 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第九条复评环节(一)评委会组织专家对初评候选人进行复审,并依照评分制度对候选人进行评分,筛选出复评候选人。
(二)复评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初评环节得分高于最低要求分数的候选人;2. 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第十条终评环节(一)评委会组织全体评委对复评候选人进行终评,并公示终评结果。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一、评选目的劳动模范评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通过评选活动,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评选范围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从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个层面选拔,以全面展示广大职工的风采。
三、评选标准劳动模范评选标准要突出时代特征,体现先进性和导向性。
具体标准如下: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 爱岗敬业,创新进取,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 关心职工,积极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
四、评选流程劳动模范评选流程应科学、公正、透明,具体如下:1. 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方式、评选程序等相关事项。
2. 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评选活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3. 基层推荐,由基层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
4. 审核筛选,评选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初步人选。
5. 公示投票,将初步人选公示,接受职工群众投票。
6. 最终评审,评选机构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标准进行最终评审,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五、评选机构为确保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应设立专门的评选机构,明确人员配置。
评选机构由各级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制定评选政策、组织评选活动、审核候选人资格等工作。
六、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应丰富多彩,充分体现劳动模范评选的宗旨和意义。
可以组织召开表彰大会、事迹报告会、宣传展板、主题演讲等活动,让广大职工了解劳模精神,感受劳模的榜样力量。
同时,要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推动学习劳模精神的热潮。
七、评选监督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应设立评选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3篇)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____现代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动模范是指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以____、省政府、市政府、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各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承办。
第二章评选表彰第四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按照全国、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一般三年进行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市总工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对在工作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可以适时单独命名表彰。
第五条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市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定评选总体工作方案,评审市级劳动模范,____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推荐人选,以及其他需要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事项。
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以及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劳动模范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身改革和建设事业,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具体评选条件在评选总体工作方案中确定。
第七条市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名额由市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名额分配比例在评选总体工作方案中确定。
第八条评选表彰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评选的原则和程序第九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市级劳动模范评选推荐的程序是:(一)基层单位推荐。
单位工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确定的推荐人选经单位职代会(联席会)或职工大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____。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是对在劳动实践中表现出色、为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激励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有效管理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规范的管理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内容:
1. 范围确定:明确评选劳动模范的范围,可以包括全体员工或者特定岗位的员工。
2. 评选标准: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指标,以及相应的评分和权重。
3. 评选程序:详细规定评选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提名、初审、评审、公示、投票等环节。
确保整个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 评选委员会:成立评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
并明确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5. 提名推荐:制定明确的提名推荐程序,可以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同事互相推荐等多渠道进行。
6. 评选方式:可以通过实地考察、面试、问卷调查、评分等方式来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7. 公示与投票:评选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开展员工投票,员工可以根据候选人的工作表现投票进行评选。
8. 表彰与奖励:评选结果公布后,对获选的劳动模范进行正式表彰和奖励,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形式。
9. 监督和完善:建立评选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组织评估评选工作的效果和反馈,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要以公正、公平、透明为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客观性。
同时,要注重对劳动模范的激励和表彰,以及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和完善,使劳动模范评选工作能够起到榜样引领和激励带动的作用。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范本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市政办各级单位中的劳动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良好的工作风尚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办内部劳动模范的评选,包括市直属单位和各级代表队。
第三条市政办劳动模范是指在工作中优秀表现、品德高尚、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第四条劳动模范的评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第五条评选工作由市政办党委(党组)具体组织实施,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参与评选的平等机会。
第六条评选工作应定期举行,每年至少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和流程由市政办党委(党组)制定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七条劳动模范评选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一)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质量、效率、创新能力、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
(二)道德品质:包括但不限于为人正直、操守良好、正统纪律、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三)团队精神: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合作能力、团结协作、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四)学习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态度、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表现。
第八条评选标准应根据市政办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细化。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九条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如下:(一)预报名:全体干部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参与评选,需要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党委(党组)进行初步筛选。
(二)资料审核: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三)考核评价:采取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价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考核、个人陈述、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
(四)初步筛选: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党委(党组)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名单。
(五)公示投票:将入围名单公示,全体干部职工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六)专家评审:根据公示投票结果,党委(党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
(七)终审确认:党委(党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劳动模范名单进行终审确认。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为了表彰在生产、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发扬劳动精神、创造精神,促进工作效果和质量的提高,推动企业发展。
本办法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
二、评选对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层面。
个人评选对象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集体评选对象包括生产车间、科研团队、服务部门等各类集体。
三、评选条件个人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勤奋敬业、积极进取、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集体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质量稳定、安全生产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业绩情况,向所属部门推荐评选对象,并填写提名表格,包括个人/集体基本情况、业绩介绍等。
2. 审核筛选阶段: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筛选提名对象。
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委员会将提名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 现场考察阶段:对初选名单中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其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过程、工作效果等情况。
4.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现场考察结果,综合评估每位评选对象的综合表现,并进行评议和投票。
5. 发布结果: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并组织颁奖典礼,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五、评选组织1. 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工会代表、技术专家、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包括提名审核、现场考察、终评等环节的具体操作。
六、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可以根据其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证书、奖金等。
对集体评选对象,可以给予集体奖励,包括集体荣誉称号、奖品、经费支持等。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2023简版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劳动模范的管理,激励广大职工争创劳动模范,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二、劳动模范的认定和评选1. 劳动模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忠诚老实,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中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具备为他人树立榜样的能力。
2. 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 评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向各部门通报。
3. 劳动模范的奖励:- 被认定为劳动模范的职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劳动模范的职工还可以享受其他激励政策,如晋升加薪、带薪休假等。
三、劳动模范的管理1. 建立劳动模范档案:- 每位劳动模范在企业应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荣誉及奖励情况,以便日后查阅;- 劳动模范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和更新。
2. 定期表彰劳动模范:- 企业应定期组织表彰劳动模范,例如每年举办一次庆祝活动;- 表彰活动应具有纪念意义,以激励广大职工的参与积极性。
3. 劳动模范的培训和指导:- 企业应加强对劳动模范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劳动模范还可以充当其他职工的导师,带领他们提高工作能力。
4. 劳动模范的激励政策:- 企业应制定激励政策,对劳动模范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激励政策可以包括奖金、晋升、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
四、劳动模范的退出与撤销1. 劳动模范的退出:- 劳动模范之间应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损害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若劳动模范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可以被取消劳动模范的称号。
2. 劳动模范的撤销:- 劳动模范如因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刑或被开除公职,应立即撤销其劳动模范称号。
五、附则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补充,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经企业领导同意后生效。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员工的向心力,激发员工的创造力,确认和表彰杰出的劳动模范,特制定此评选管理制度。
二、评选条件1.必须是本公司在册员工,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2.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符合公司制定的评选标准。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严重的投诉记录。
三、评选程序1.公司将定期组织劳动模范评选活动,周期为一年一次。
2.评选开始前,公司将公示评选条件、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让全体员工知晓。
3.在评选开始前,各部门将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提名候选人。
4.公司将成立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部门经理和工会代表组成。
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5.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提名候选人的材料、经过面谈等方式,综合评定每个候选人的素质和能力。
6.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并向全公司公示三天。
7.公示期内,员工可以就候选人提出异议。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8.在公示期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公示期内的意见和调查结果,最终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9.公司将举行庆祝活动,并向劳动模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标准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员工工作情况,制定以下评选标准:1.工作业绩:候选人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2.创新能力:候选人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
3.团队合作:候选人在团队合作中所展现出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4.职业道德:候选人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5.个人发展:候选人在工作中所展现出的个人成长和进步。
6.客户满意度:候选人所负责的工作在客户中的满意度。
五、评选奖励1.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
2.公司将为劳动模范提供晋升、加薪、培训等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3.劳动模范将成为公司的表率,被邀请参与公司的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是指对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示例:一、评选目的和原则1.1 评选目的:评选劳动模范,激励广大职工勤奋工作,树立先进典范。
1.2 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选育用优。
遵循业绩为本、贡献为重、先进为标准的评选原则。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2.1 评选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劳动纪律,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为企业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职工。
2.2 评选程序:2.2.1 候选人推荐: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和评选要求,向全体职工进行劳动模范推荐,职工可以通过书面推荐或口头推荐方式。
2.2.2 候选人确认:企业根据推荐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候选人。
2.2.3 候选人评审:由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个人工作业绩、道德品质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定。
2.2.4 候选人公示:评审结果经企业确认后,在企业内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职工监督和意见反馈。
2.2.5 候选人评选:通过公示期后,由评选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进行最终的劳动模范评选,并产生劳动模范。
三、评奖激励和管理3.1 评奖激励:对被评选为劳动模范的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证书、奖金、荣誉称号等。
3.2 管理机制:企业建立健全劳动模范管理机制,对劳动模范进行关怀和培养,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他们发挥榜样作用。
四、监督和整改4.1 监督机制:企业建立监督机制,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并设立举报渠道,对劳动模范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整改机制:对于评选工作中存在的不合理和不妥之处,企业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以上是一个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四篇)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向上、奋发图强,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劳动模范评选环境,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员工、个体劳动者,以及农民工等各类劳动者。
2. 评选条件:劳动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方可参与劳动模范评选:(1)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勤劳努力,认真完成所属工作任务;(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单位领导层对本单位内的劳动者进行初步评选,并提出候选人名单;(2)单位将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3)根据公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筛选,形成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2. 审核阶段:(1)由单位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2)专家评审组根据候选人的资料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分,确定劳动模范候选人。
3. 公示阶段:(1)将确定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名单公示;(2)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候选人进行再次考核。
4. 确定阶段:(1)根据公众意见和建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2)由单位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选会议,确定最终的劳动模范。
第四章评选标准1. 勤劳努力:评选对象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勤劳努力程度。
2. 业务能力:评选对象在所从事的工作中所体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 服务质量:评选对象在为他人提供服务时所表现出的质量和态度。
4. 职业道德:评选对象在从事工作过程中所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补充规定1. 对于多次评选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奖励和激励,并将其作为单位的骨干力量培养和使用。
2. 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应开展宣传报道,以激励更多的劳动者积极向上、奉献社会。
3. 本制度实施期间,如有不足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动模范是指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先进工作作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员工。
为了激励和管理劳动模范,提高企业的整体工作水平和业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动模范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1. 评选条件1.1 工作表现突出:劳动模范应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均高于一般员工,并对工作充满热情和积极性。
1.2 先进工作作风:劳动模范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专业素养,能够高效、有序地执行工作,并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
1.3 职业道德高尚:劳动模范应遵守企业的工作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积极帮助同事,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评选程序2.1 提名推荐: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可以提名推荐优秀员工为劳动模范,提名需写明推荐理由、工作表现和个人特长等。
2.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根据提名推荐表和员工档案,对提名人的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等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3 确定评选名单:由企业领导层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的劳动模范名单,并公示。
2.4 表彰奖励:公布劳动模范名单后,企业进行表彰仪式,向劳动模范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三、权益和义务1. 权益1.1 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将被授予荣誉称号,以表彰其为企业做出的突出贡献。
1.2 奖励福利:劳动模范将享受到一定的奖励福利,如奖金、加薪、提高职位等,作为对其工作的鼓励和认可。
1.3 发展机会:劳动模范将优先获得企业提供的培训、学习和晋升机会,有利于其个人职业发展和提升。
2. 义务2.1 先进带头作用:劳动模范应积极担负起示范带头的作用,引领其他员工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
2.2 遵守规章制度:劳动模范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为企业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2.3 提供建议和意见:劳动模范应主动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过程,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31•【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 号《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优秀代表,包括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第四条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
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第五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一般采取定期评选的方式产生。
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
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一般每三年或者五年进行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开展及时性表彰奖励,授予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六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三)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一、评选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劳动模范评选,充分发挥模范的示范作用,激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 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尊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范围:所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均可参与劳动模范评选。
2. 评选条件:被评选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工作能力突出,业绩卓越,为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 在本职岗位上具有明显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3) 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创新,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出重要贡献;(4)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操守,深受干部职工的敬爱和信任。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单位内部选拔推荐优秀职工作为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
2. 评审阶段:由市政办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根据候选人的工作成绩、能力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评定。
3. 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终审阶段:综合评审结果和公示意见,由市政办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四、评选奖励和表彰1. 奖励措施: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奖励。
2. 表彰形式:举行庆祝活动,通过媒体宣传,鼓励和激励更多干部职工向劳动模范学习。
五、监督和受理投诉1. 监督机制:市政办建立评选的监督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2. 投诉受理:对于评选过程中的疑点和不满意的情况,干部职工可以向市政办进行投诉,市政办将认真受理并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是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模范评选方案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方案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劳动模范评选方案的管理工作制度一、评选原则劳动模范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评选标准为依据,以评选程序为步骤,以参评者的实际表现为考量,以社会监督为保障,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标准劳动模范评选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效益:在岗位上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员工福利,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 创新精神: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工作中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方案,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4. 工作能力: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5. 群众口碑:在员工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和尊重。
三、评选机构与程序劳动模范评选机构由评选委员会和评审小组组成。
1. 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监督评选过程,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
2. 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参评者材料,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提出建议名单。
四、评选周期与名额1. 评选周期:劳动模范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
2. 名额:每次评选出的劳动模范不超过10名。
五、参评条件与资格1. 个人素质:参评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工作业绩:参评者在评选周期内应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等。
3. 社会贡献:参评者在社会公益事业和员工福利方面应做出积极贡献。
4. 岗位持续时间:参评者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六、评选流程与细则1. 材料准备:参评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报告和社会贡献记录等材料。
2. 评选标准量化:根据评选标准,将参评者的各项表现进行量化打分。
3. 投票程序:评审小组对参评者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并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投票。
4. 公示与监督: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指定渠道提出申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处理。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一、评选范围与条件劳动模范评选范围涵盖各类行业,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教育、医疗等。
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异业绩,为企业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3. 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领导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4. 在同行和员工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良好口碑。
二、评选标准与程序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业务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2. 工作表现: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各项任务;3. 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能为企业或社会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4. 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能赢得同事和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评选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按照评选范围与条件进行初选;2. 初选名单提交至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核;3.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名单;4. 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选组织与监督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等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如收到投诉或举报,评选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评选奖励与惩罚对于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将给予以下奖励措施:1. 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2. 提供学习、培训、晋升等机会,鼓励劳动模范发挥更大作用;3. 对劳动模范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资鼓励。
若劳动模范在任期内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或不再符合劳动模范条件,将按规定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奖金和其他奖励。
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评选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也将给予相应处罚。
五、评选申诉与处理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或投诉,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诉:1. 投诉者需向评选委员会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投诉内容和理由;2. 评选委员会在接收到投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者;3. 若投诉被受理,评选委员会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4. 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投诉者可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申诉,并最终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处理。
2023修正版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是指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其勤奋、贡献和专业能力成为榜样的员工。
为了对劳动模范进行管理和关注,提升员工士气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遵守法律法规,不偏袒任何员工。
2. 严格标准:评选劳动模范必须符合一定的评选标准和条件。
3. 综合考虑:评选结果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等因素。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员工可以自荐或被上级推荐为劳动模范。
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成绩和推荐信等。
2. 审核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的员工进行审核,评估其符合劳动模范评选标准。
3. 公示阶段: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 投票阶段:公司员工选举出一定数量的劳动模范。
5. 最终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员工投票结果和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最终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四、劳动模范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 荣誉称号:被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并在公司内外进行宣传和表彰。
- 奖励措施:劳动模范将享受额外的奖励措施,包括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培训机会等。
- 优先发展:在晋升、岗位调整和项目分配等方面,公司会优先考虑劳动模范的意愿和需求。
2. 义务:- 榜样作用:劳动模范需要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引领其他员工关注工作质量和效率。
- 团队合作:劳动模范应主动与其他员工合作,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协助其他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 签约义务:劳动模范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模范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
五、奖励与惩罚1. 奖励措施:- 荣誉证书和奖章:劳动模范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章,以表彰其在工作中的杰出表现。
- 物质奖励:公司可以给予劳动模范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
- 推荐晋升:公司将优先考虑劳动模范晋升和岗位调整的需求。
2. 惩罚措施:- 撤销荣誉称号:如果劳动模范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公司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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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制度为了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激励劳动模范和先
进生产(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爱岗敬
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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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评选的条件
1、工作勤奋努力,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出色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挖潜、节能减排、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2、刻苦学习,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
勇于开拓创新,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3、思想道德素质高。
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热爱企业、爱岗敬业,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关心集体、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各项工作走在前干在前,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职工群众拥护。
二、评选的原则
1、向生产一线和工程技术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中层及其以上领导干部的数量。
2、两级评选、两级管理、两级表彰奖励。
劳动模范为公司级荣誉,由公司统一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先进生产(工作)者为分厂级荣誉,由基层单位自行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
精心整理
3、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本年度12月下旬至下年度1月上旬。
三、评选的比例
劳动模范一般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
;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比例由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评选的程序
1、职工民主评选。
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必须经职工群众民主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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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
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必须进行公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3、基层单位推荐。
劳动模范的推荐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确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4、公司工会初步审核。
公司工会汇总劳动模范的推荐情况,审核事迹材料,根据事迹和名额、构成等情况,提出初步名单,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审核批准。
五、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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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名表彰。
劳动模范在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名单在公司报《***》上登载, 光荣照上公司《光荣榜》和本单位《光荣榜》;先进生产(工作)者在本单位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光荣照上本单位《光荣榜》。
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报纸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
(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2、物质奖励。
对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作为员工考核评定、晋职晋级和推荐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