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考制度的由来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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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高考制度的由来及其影响摘要:我国高考制度是与一定的教育目标相适应的教学制度。过去我们比较注重应试教育,过分夸大考试的功能和作用,片面强调考试的结果和评判,没能深刻揭示考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没能建立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考试模式和制度。鉴于在新形势下,为培养具有创造能力人才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必须完善现行高考制度。
关键词:高考制度由来影响
一、我国高考制度的由来及贡献
中国是考试的故乡。我国不仅是最早采用考试取士的国家,而且也是最早采用考试对学校教育进行评价的国家。
(一)取士制度。我国取士制度考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远古。早在《尚书·尧典》、《周礼》中都有记载,如“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1],通过考查,被确认为“贤者、能者”,及选任为官。这是我国取士考试制度最初的雏形。
(二)科举制度。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处置进士科,策试诸士,实行分科考试取士,此为中国科举取士之始。唐朝借鉴隋朝的经验,正式施行科举取士,古严格地说作为以取士为内容的考试制度,是从隋初开始实行而到唐朝逐渐完善的。这就是科举考试制度[4],宋、元、明、清、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始诏停科举,科举考试制度在我国试行了约1300年。
(三)民国文官考试制度。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民国文官考试制度[5]应运而生,它既沿袭了中国古代取士考试的固有成规,又吸收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考试良法,并按照孙中山先生关于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五院的主张,设考试院主持全国文官考试,并颁行考试法和各单项考试法规[6]。
(四)高考制度。新中国建立后,从1950年开始,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便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参照前苏联经验,进行改革,逐步建立了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学校考试制度,后又几经改革,我国的学校考试制度已日趋完善和成熟。我国高考制度建立和发展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大量专门人才。是国家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高考考试制度是教学的“指挥棒”,是影响穿心教育的关键因素。传统教育对教学效果和学生能力的评价采取规范性考试方式,通过标准性、规范性的试卷来评价具有能动性和创造力的学生,只注重知识灌输,不注重智能培养;偏重死记硬背、照本宣科,导致学生质疑能力差,抹杀了学生的创造力。
二、现行考试制度对教学的影响
(一)影响教学方法。由于高考的导向作用,对教师拓展教学内容,结合教学进度引入自己的教学科研成果,介绍教研的发展动态带来困难。教师只能采用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用规范性的语言、规范性的板书,向学生讲解,蹙额生只能听讲、记笔记,被动学习,死背书本,全面接受教师讲解的内容。
(二)影响学习方法。由于科学技术知识的激增,新知识不断涌现,科学技术知识更新速度也在加快。因此,要求教师在课堂上注重学习方法教学,树立终身教育、未来教育的观念,引导、指导学生学会自学,学会自我“充电”。
(三)影响情感培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调动学
生学习情绪,鼓励学生积极思考,营造激发学生敢于怀疑,
勇于提出富有创造力的不同观点的民主气氛。但是由于考试的影响,教师没有时间与学生进行双向交流,没有时间关注学生的表情,没有时间了解学生的思想。
(四)影响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是尊重教育规律的主要内容。但是我们习惯于统一标准、同一内容、统一考试,使学生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不能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看法,不能形成自己学习习惯和个性雏形。
三、影响成才目标
从学校育才的角度看,考试对成才的影响属外部因素,它能借助考试的内容、应试环境及考试结果,激发和诱导被试者思想、动机和意志的产生与发展,促使被试者向规定的培养目标进取。
四、完善我国高考制度
(一)树立现代考试观。“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7]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现代教育
观、人才观和考试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以及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和过于呆板的教育教学制度。不要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科学全面地评价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摒弃重知识、轻能力,重检测、轻督导,启迪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鼓励学生掌握吸收新知识和创造新知识的方法,激发学生培养健全的人格,具有敢闯、敢干、敢于怀疑和批判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建立科学命题制。命题是实施考试的关键环节,是衡量预期目标的重要指标。因此,命题质量如何直接决定着培养具有创造性能力人才的考试效度。
1、考试目标与教学目标有机结合,形成最大关联度,明确解决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等一系列问题,将创新教学目标的不同方面、不同要素分解形成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的考试目标。
2、确定各种教学目标的权重,制定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编制出的考试题,不仅要对课程内容具有足够的覆盖率,也要能涵盖所确定的教育目标。
3、确立体现创新特点的考试题型,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创新兴趣。根据不同的标准试题可分为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包括选择题、是非题等。非主观性试题包括作文题、论述题等。不管哪类试题,都有利有弊,选择题型时,要充分认识不通过类型试题的
特点,了解各种试题的优点和缺点。应根据考试内容、考试目标,灵活采用不同类型的试题,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各类题型最佳测试点。
(三)建立科学评分制。评分是考试的重要环节,对考试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学生在某一次考试所得的分数,只是表示他在该课程考试中所表现的能量,并不代表他在某方面的能量。不能仅仅根据一次考试成绩就断定该生具有相应的智能水平。原因很多,除教育、练习、环境等效应外,身体健康状况、情绪是否愉快等,都足以影响考试分数。我们应该根据课程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难度、考试题型采取更加灵活的评分办法。
综上所诉,建立适应具有创造性能力人才培养的高考制度并非易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应试教育中,对教学效果的评价比较直接,也容易规范,透明度、公平性都较高。但在创造性教育中如何正确、公正地测试、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却相当困难。这是因为创造力本身就具有多样性、多维性多质性等特征。因此,我们不能对传统观的高考制度全面否定,而应对现行的高考制度进行逐步完善,以利于创造性能力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陈戍国.周礼·仪礼·礼记[m],地官·大夫,岳麓书社,2006:27.
[2]班固.汉书[m],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2000:卷1:1-1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