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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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教育2012年真题解析班行政法讲义(李佳)

众合教育2012年真题解析班行政法讲义(李佳)

全国服务热线:400-7000-15812012年真题解析班讲义行 政 法李 佳众合网校我们最懂司考,我们更懂你的学习需求! 众合教育网址:w w w .z h o n g h e e d u .co m2011年行政法真题解析班讲义李佳第一部分题目类型及应对一、行政法的题目类型(一)案例形式的题目1.出题方式09-98.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

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

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

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

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C.被告为县国税局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09-46.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

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84.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

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

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

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

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

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解题方式先审题干、后审题肢、肢干相连、以干求肢05-85.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

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A.金某可以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B.金某可以以某派出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金某可以以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应当对某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应对方法:找主体,看行为,分阶段,辨诉求。

【行政法】李佳最高院指导案例带读

【行政法】李佳最高院指导案例带读

案例 9 案例 10
【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 88 号
权案】 1.注意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
→下位法抵触上位法的情形:木材与林产品、食盐与盐(含工业盐) →上位法:有偿使用、没说期限,下位法:期限两年[不抵触] 2.违法行为:能撤销就撤销,不能撤销就确认 →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 益带来明显不利影响,则判决确认违法。 ▲【裁判要点】 ①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告 要点 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利知道行政许可的期限。 ②行政相对人仅以行政机关未告知期限为由,主张行政许可没有期限 限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没有告知期限,事后以期限届满为由 终止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权益的,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当 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但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 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明显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 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 77 号 【罗某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1.答复可不可诉→不要看叫什么,关键看内容 →本案的答复实际上是变相拒绝 2.罗某的原告资格: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
→不能变相公益诉讼 ▲【裁判要点】 ①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 要点 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不属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 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因而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 讼的受案范围。 ②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 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 格。 59 号 【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 1.公安局:其下属的消防、交管支队等也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 ▲【裁判要点】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加红记忆版)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加红记忆版)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

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015李佳大纲解读ppt

2015李佳大纲解读ppt
2015-7-20
• 下列内容可以少花时间: • 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细化规定。(第1719条) • 二、判决形式的细化规定(第22-23条) • 三、再审程序的细化规定(24-25条) • 四、新旧法衔接的细化规定(25-27条)
2015-7-20
• 第二,新司法解释与行政诉讼法紧密结合的考点 会考察。
2015-7-20
例2:复议后被告的选择
复议改变
(改变仅包括改变处理 结果)
复议维持
复议机关
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2015-7-20
2015-7-20
•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 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 《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 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 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 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 决定。
2015年行政法大纲解读
主讲人:李佳
新浪微博@行政法李佳
•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考不考?
2015-7-20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2015)怎么考?
2015-7-20
• 以新行政诉讼法为主, • 以旧司法解释为补充, • 适当考察新司法解释。
2015-7-20第一,司法解释首创内Fra bibliotek不作为考察重点。
• 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给原告造成损失的, 应当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复议程序 违法给原告造成损失的,由复议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2015-7-20
第三,因为政治热点或学术热点而不可忽略的知识。 立案登记制 第1-4条
行政合同 第11-16条
2015-7-20

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南宁(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南宁(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桂71行终1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易妙彭博韦圆圆【审理法官】易妙彭博韦圆圆【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个人】李佳【当事人-公司】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梁世辉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龙凤麟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欧聪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世辉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龙凤麟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欧聪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世辉龙凤麟欧聪【代理律所】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原告】李佳【被告】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柳州市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具有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不动产所在地第三人书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确认一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据此,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柳州市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具有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法定职权。

申请人世纪龙地房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初始登记通知及测绘报告书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2023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讲义

2023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讲义

2023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讲义一、背景介绍2023年的法考即将到来,对于考生来说,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科目。

而李佳老师的行政法主观题讲义,无疑是备考的利器之一。

在这份讲义中,李佳老师详细解释了行政法的主观题知识点,帮助考生深入理解这一学科。

二、知识点梳理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李佳老师的讲义中,他首先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包括行政法的定义、内容和特点等。

通过对行政法基本概念的讲解,考生能够对行政法有一个整体的认识,为后续的学习打下基础。

2.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

李佳老师在讲义中对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释,包括行政行为的种类、性质、效力等。

这些知识点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考生能够准确理解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为解答主观题提供了重要依据。

3.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除了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李佳老师在讲义中对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包括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客体、程序等。

这些知识点的学习能够帮助考生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本质和特点,为主观题的解答提供了理论支持。

4.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试中的常考点。

在讲义中,李佳老师详细介绍了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诉讼的类型、程序、诉讼参与人等。

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能够帮助他们在考试中准确把握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提高答题的准确性。

三、个人观点李佳老师的行政法主观题讲义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份宝贵的学习资料。

在这份讲义中,李佳老师系统地梳理了行政法的重点知识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这些知识点的核心内容,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行政法的主观题解题技巧。

讲义中融入了大量案例分析和解题思路,这对于考生的备考和提高解题能力都有很大帮助。

总结回顾通过李佳老师的行政法主观题讲义的学习,考生能够系统地掌握行政法的核心知识点,提高主观题解题的准确性和深度。

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9年4月27日)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法27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9〕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

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

李佳、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公安行政管理:消防管理(消防)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佳、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公安行政管理:消防管理(消防)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佳、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公安行政管理:消防管理(消防)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8【案件字号】(2020)辽01行终10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龙国华董楠董凤瑞【审理法官】龙国华董楠董凤瑞【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李佳等9人(名单附后);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当事人】李佳等9人(名单附后)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当事人-公司】李佳等9人(名单附后)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代理律师/律所】王梁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冉华维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温婷婷辽宁恒生(大连)律师事务所;曹刚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梁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冉华维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温婷婷辽宁恒生(大连)律师事务所曹刚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梁冉华维温婷婷曹刚【代理律所】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辽宁恒生(大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佳等9人(名单附后)【被告】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法罚款受案范围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第七十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李佳行政法口诀19句话

李佳行政法口诀19句话

李佳行政法口诀19句话1、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第三,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处罚中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以达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

2、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第一,行政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

第二,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提出的陈述申辩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考虑、采纳。

第三,公务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控权与合法行政行政权力的行使就是要使他人的意志服从权力拥有者的意志,且无需征得被支配者的同意,所以,现代法治主张国家权力要受到事先制定的法律规则的统治和约束。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4、信赖利益保护原则(1)适用要件:一是存在信赖基础,即行政机关作出了相对人赖以产生信任的授益行政行为;二是有信赖利益,即相对人因为信赖而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而因为实施了该行为产生了可评估的利益或承受了相应的负担;三是有正当的信赖.信赖的发生出于相对人的善意且无过错。

(2)保护方式,能不撤销、废止,则不撤销、废止,但如果因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变更,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5、合法行政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冲突解决对已经存续的、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不可一撤了之,而是要求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23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23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8日起施行。

2023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3〕1号(202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2月8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受案范围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三)行政指导行为;(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等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李佳行政法细节知识点汇总

李佳行政法细节知识点汇总

细节一 | 公告问题公务员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许可 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行政强制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行政诉讼 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国家赔偿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3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规律]对于不利影响决定,比如,不予许可、不予公开信息或撤销许可等,送达当事人即可,一般不需要公开或公告。

因为公开本身会对当事人构成“二次伤害”,所以,原则上不应当予以公开。

但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重点公开的信息。

细节二| 公告问题不收费 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 听证行政强制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收费 复议鉴定费行政强制执行(合理费用)行政诉讼受案费行政诉讼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方承担申请法院责令行政机关提交证据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付部分收费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不得收费,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收取信息处理费细节三| 口头问题行政处罚 只有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其余行为均须以书面形式 行政许可 无口头行政强制 无口头信息公开 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1.可以口头申请2.公民可以口头委托代理人行政诉讼 1.可以口头起诉2.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依其口头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起诉3.简易程序可以口头通知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4.法院可以口头形式作出回避决定5.情况紧急提审或指令再审,可以口头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国家赔偿1.可以口头申请赔偿2.可以口头申请回避细节四| 加盖政府或法院印章的情况1.行政处分决定书2.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反馈的对行政法规的书面意见,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3.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5.行政许可证件6.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7.行政复议决定书8.行政复议调解书9.行政诉讼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10.行政诉讼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11.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12.行政机关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授权委托书13.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14.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15.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细节五|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的情况1.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书2.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3.治安管理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4.治安管理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5.治安管理处罚扣押的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6.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记录7.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8.现场笔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主观题考前聚焦+李佳

主观题考前聚焦+李佳

行政法考前聚焦两学时李佳老师1.【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第三,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处罚中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以达到制止违法行为不再发生的目的。

[例1]法律规定罚款50—3000元,张三违法情节较轻,被罚3000元,违反比例原则。

[例2]张三规划范围内修建350㎡建筑物,其中50㎡违章,行政机关将350㎡拆除,违反比例原则。

特别注意,行政行为部分违法,不需要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即可。

[技巧]只要不符合最小侵害理念的行政行为均违反比例原则。

2.【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第一,行政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

第二,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提出的陈述申辩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考虑、采纳。

第三,公务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例1]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例2]法律规范对高校开除学生的程序存在制度漏洞,某高校可否在未听取陈述申辩的情况下开除学生戴小胖?[技巧]只要涉及程序的题目,不会回答均可以用程序正当原则作答。

3.【控权与合法行政】行政权力的行使就是要使他人的意志服从权力拥有者的意志,且无需征得被支配者的同意,所以,现代法治主张国家权力要受到事先制定的法律规则的统治和约束。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行政法必背知识点总结李佳

行政法必背知识点总结李佳

行政法必背知识点总结李佳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以行政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自然条目作为研究内容的学科。

它是研究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种类、构成要件、效力特征、解决方式以及行政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联系和区别等问题,为建立行政法律体系提供有关理论指导的学科。

2. 行政法的意义:行政法是国家暧规范国家暧规范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活动的一种重要法律。

行政法的形成和发展有助于制约政府的滥用权力,保障公民和组据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所导致的损害。

行政法的规范作用使行政机关的权力在法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行使。

此外,行政法还具有保护公共利益和保护私人权益的双重作用。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

2. 行政效率:行政法是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的法律。

3. 公正和合理: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公正、合理。

4. 公开和透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该是公开和透明的。

5. 区别和限制:行政法必须要求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其他组据不同的权力加以区分和限制。

6. 保障和救济: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既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基本权益,又要规定救济措施,以保障被侵犯权益的行政相应权利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组据的种类:行政组据包括行政法规、行政命令、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等内容。

2. 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的职权包括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等。

3. 行政机关的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与撤销、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与运作、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处理。

四、行政法的法律制度1. 行政法律体系:包括行政机关的组据体制、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规定、行政审查和行政救济等。

2. 行政法律程序:包括行政机关的决定程序、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程序、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程序。

3. 行政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内部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与公民及法人的法律关系。

2016年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二)

2016年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二)

2016年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二)行政法必须记忆的数字及记忆方法1. 公安派出所可以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记忆方法】伍佰真有派(伍佰为台湾歌星,谐音500)。

2.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中只涉及了一个数字30,记住一个其他的也就搞定了。

例如,规章备案时间为公布后30日内。

【记忆方法】30(三菱)牌的汽车拉着一车规章去备案。

3.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记忆方法】武林(50)大会在千年(1000)鼓刹少林寺召开。

4. 治安管理处罚对公民做出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记忆方法】一清二白,一,事实清楚,二,200以下。

5. 许可听证过程(1)当事人被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20日内组织听证会;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记忆方法】三个数字连起来,5207,我爱你老婆,隔壁老宋的节奏啊,心疼宝宝。

6.治安管理处罚听证范围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处罚听证的过程为(1)当事人被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会时间无具体规定(3)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知时间地点【记忆方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处罚就处罚。

7.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8. 需要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是6个月,税收处罚是5年)。

【记忆方法】一推六二五,过了时效我才懒得管。

(当然,一推六二五是有些地方方言,如果不理解,该方法作废)9.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间应为30日,情况复杂,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0日。

10.信息公开的时间,主动公开为信息形成之日20日内,申请公开为15日,经批准可再延长15日。

11.行政复议的申请期为60日,审理期为60日,行政复议机关责令原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全过程均为60,另外60这个数字一般出现在复议法中,其他法中基本没有。

2018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3天)

2018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3天)

三、其他行使权力的组织
行政授权
后果
被授权者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作出主体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对象
无行政权能机构、组织
行政委托 被委托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以委托机关名义) 行政主体 机关、机构、组织 (处罚:事业组织;许可:行政机关;强制措施:无)
四、行政主体资格两步操作法 方法一:行政主体资格二步判断法
诚实守信
信赖保护
【构成要件】1.授益行为 2.有信赖利益且该利益值得保护 【保护方式】1.存续保护 2.财产保护
高效便民
高效 便民
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责统一
行政效能 行政责任
法律、法规应当赋予其实现目的所需的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者不履责,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立法系统 规 范 性 法 律 2.行政系统 文 件
①法律
省法规
②地方性法规 地级市市法规
③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②部门规章(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 省规章
③地方规章(省政府、地级市政府) 市规章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
3.司法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
2018 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含新司法解释) 第一部分 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一、行政法学体系图
法律
立法 实 施 行政
监 督
行政立法
行政组织
实 施
具体行政 行为
可 能 引 起
行政主体 主体资格;主体类型;行政授权;行政委托 公务员 公职取得;公职履行;公职丧失;救济 行政许可 许可设定;许可实施;许可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处罚种类;设定;实施;执行;治安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公开 公开体制;范围;方式;场所;程序 其他行为 征收与征用;奖励与给付;裁决与确认

模拟题丨李佳老师的行政法50题,考前模拟足够啦

模拟题丨李佳老师的行政法50题,考前模拟足够啦

模拟题丨李佳老师的行政法50题,考前模拟足够啦01李某和郄某夫妇违法生育第二胎, 市计生局决定对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

向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

县政府维持该判决,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

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局与县政府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C.一审审理期限应当为3个月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解析:选ACD。

被告是县政府,所以A错误;B正确;一审审限是6个月,C错误;被告15日内提交答辩状,D错误。

02李某和郄某夫妇违法生育第二胎, 市计生局决定对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

二人向省计生厅申话复议, 要求撤销该决定。

省计生厅认为二人虽未超生,但构成了未婚生育, 于是维持该决定。

二人不服, 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此案的被告应为省计生厅与市计生局B.市计生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整权C.省计生厅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如果只有李某起诉, 法院应当追加某郄为共同原告解析:选ABC。

本案为复议维持(复议改变改变的是处理结果,该案只是改变了认定的事实)复议维持共同告,A对;经过复议的案件,不管结果如何,可向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BC对;同一个行政行为,“应当通知”作为第三人,没有应当追加共同原告一说,D错03李某和郄某夫妇违法生育第二胎那克闹(随母姓) , 县计生局决定对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

李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要求撤销该决定。

县政府维持该决定。

李某不服, 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 对于向某夫女3的社会抚养费款额认定有误,应当为3000元。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B本案可以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C本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D法院可以将社会抚养费变更为3000元解析:选CD。

1.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故A错;2.案件涉及款额两千元以下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题干中超过两千;同时题干中未说明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故b错;3.复议维持共同告,级别管辖就低原则基层管辖,C正确;4.款额认定有误可变可撤,D正确。

新行政法解读李佳

新行政法解读李佳

李佳佳——2014行政法修正案解读一、立案难扩大受案范围,从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延长起诉期,管辖制度改革二、审理难首长出庭制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行政民事交叉领域,完善再审制度三、执行难完善判决制度,强化执行手段有些内容看似轰轰烈烈,其实雷声大,雨点小。

有些内容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是润物细无声。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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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题2(10-99)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 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 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 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 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 • 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 请求 • 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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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题1(12-97 改编)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 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 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 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 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 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若原告以药监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直接追加县政府 为共同被告 C被告为乙县药监局和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D被告为乙县药监局和县政府,由乙县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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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司法解释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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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行政首长出庭制
• 第五条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 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 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 代理人。浪微博:@行政法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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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规则
• 第九条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 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 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 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 并作出相应判决。 • 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 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复议程序违法给原 告造成损失的,由复议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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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三 复议后再诉讼的相关规则
复议改变 (改变仅包括改变处理 复议机关 结果)
(一) 经过复议的 被告的确立
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复议维持 (告漏了,通知追加;原告 (程序性驳回除外) 不同意不追加,列为共同被 告) 对复议机关不服,以复议机 关为被告;对原具体行政行
复议机关不作为
为不服,以原行政机关为被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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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案 审 理 合 并 审 理
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注:如果遇到审判前提问题,本案诉讼可能中止
考点四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正面条件:1.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 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 2. 当事人在开庭前提出; 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反面条件:1.该民事争议需要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 2.受理 违反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或协议管辖的; 3.已经申请仲裁或 者提起民事诉讼的 审理方式: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原则上分别立案,可以一 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但审理行政裁决中的民事争议不 另行立案 裁判方式:民行分别裁判。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者民事 裁判提出上诉的,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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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辖 • 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 定确定管辖法院。 • 五、判决 • 1.合同无效:判决解除行政合同或者确认行政合同无效 • 2.合同有效,被告行为违法(不履约,单方变更、解除):① 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②无法履行或履行无 实际意义的,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③给原告造成损 失的,判决予以赔偿 • 3.合同有效,被告行为合法(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法定理 由而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 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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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五 抽象行政行为可附带性的受案
对象 申请时间 审查程序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人民法院不作为认定行 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 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 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 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 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 院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 出;有正当理由的,也 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 件除外) 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 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 级行政机关。
高级法院
2.部分反倾销案件
3.部分反补贴案件
最高法院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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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 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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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地域管辖
•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 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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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六 行政合同
• 一、行政合同是什么? •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 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 义务内容的协议。 • 二、行政合同可受案 • 三、起诉期,行政的归行政,民事的归民事 • 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参照民事法律 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 行为提起诉讼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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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一审行政诉讼
1.级别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为被告(没有例外) 2.性质特:海关处理的案件、证交所为被告或第三人 中级法院 3.人数多:重大共同诉讼、重大集团诉讼 4.有涉外:重大涉港澳台外案件(含国际贸易案件、部分反倾销 案件、部分反补贴案件) 1.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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