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施工图审图意见
施工图审图意见施工图审图意见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要环节,是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后,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本文将介绍施工图审图意见的内容、意义和作用,以及审查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符合性审查: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审查。
完整性审查: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施工图纸等。
技术性审查:对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性内容进行审查,包括结构安全性、建筑节能性、设备实用性等。
经济性审查:对设计文件的经济性进行审查,包括材料使用、工程造价、施工周期等。
提高设计质量:通过对设计文件的全面审查,发现并纠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
确保施工安全:通过对设计文件的详细审查,发现并纠正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降低工程造价:通过对设计文件的细致审查,发现并纠正设计中存在的浪费现象,降低工程造价。
优化施工周期:通过对设计文件的综合审查,发现并纠正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优化施工周期。
施工图审图意见的审查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程序:接收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审查→形成审图意见→公示→送达申请人。
施工图审图意见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设计质量、确保施工安全、降低工程造价、优化施工周期具有重要意义。
在审查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确保审图意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申请人也应认真对待审图意见,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消防、人防、节能、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批准文件或审查意见等)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并作书面登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施工图进行内审,主要审查的内容有:是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防疫等专项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原则;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密闭性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建筑节能设计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等。
报建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审查所需资料
报建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审查所需资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申请函4、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城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测量队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资计划(复印件加盖公章)7、总平面规划图(原件)8、现场照片二、申请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2、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1/2000或1/500XX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一式两份)5、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立案资料(规划局)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3、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5、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7、绘制在1/500XX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8、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两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以上均一式四份);9、电子磁盘报批文件;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四、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1、申请表(原件)2份2、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7、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8、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界址套图结果(原件)2份:国土局测绘所9、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的批复或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建设资金证明(原件)11、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籍图(原件)4份:(国土局测绘所办理套图业务)12、坐标点电子文档:根据规划局用地红线图所示坐标点编制五、消防专业审核:消防局1、建筑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原件)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3、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5、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要点、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6、报建的建筑设计图纸平、立、剖面图一套及消防说明(原件)注:届时消防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六、卫生防疫专业审核: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表(原件)2、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报告(原件)3、规划局审批文件及[地形图、建筑红线图、四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筑设计蓝图(平、立、剖面图)一套及电子文档注:届时卫生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七、人防专业审核: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工程报建人需持建设单位授权委托证明书(在线填写和打印加盖公章);2、《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在线填写和打印加盖公章);3、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函(说明该建设项目地址、规模、性质、总建筑面积、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概况等);4、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有关计划审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6、规划部门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附图,应提交;7、规划部门审定的方案图纸一份(建筑平、立、剖图纸及总平面图,注:用于核对,立即退回);八、环境影响报告:环保局(注:一般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办理)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7•【字号】忻政办发[2013]190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1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忻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7日忻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忻州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忻政办发〔2012〕155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凡涉及市级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均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建设项目涉及向本部门申报办理事项的接待、咨询、办理、跟踪和落实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按照“一窗受理、内部循环、联审联批、一窗出件” 的审批制度办理。
“一窗受理”,即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联审(综合)窗口,分阶段集中受理申请人审批事项,联审(综合)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联合审批受理通知书》,将联办事项信息通过审批网络系统同时分送相关审批窗口启动计时,各相关窗口同时进入审批程序,限时办结。
“内部循环”,即政务服务中心联审(综合)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后,根据审批流程,承诺办理时限,分送相关部门,部门内部循环,闭环运行,同步办理审批事项。
“联审联批”,即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审联批会议,进行集中勘验、联合审批。
烟台建设工程项目办事程序
烟台建设工程项目办事(bàn shì)程序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xuǎn zhǐ)意见书》(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一)需提供(tígōng)的资料:1、申请表及法人(fǎrén)委托书;2、《建设(jiànshè)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3、土地权属证件或土地预审报告;4、青岛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1:500现状地形图三套(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限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6、水利、环保、消防、人防、空港等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书;7、可行性研究报告。
注:重新申领《选址意见书》,须提交原审查意见书。
(二)办结时限: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委员会例会会议纪要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同意办理规划选址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函复。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一)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表及法人委托书;2、《选址(xuǎn zhǐ)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的项目不需提交);3、土地权属证件或土地预审(yù shěn)报告;4、水利、消防、人防、环保(huánbǎo)、空港等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书;5、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三套;未经规划选址的项目,提交青岛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1:500现状(xiànzhuàng)地形图三套(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6、与现状地形(dìxíng)图纸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注:1、储备用地只需提交第1、3、4、5、6项;2、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须提交原审查意见;3、申请成片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可不提交第3项。
规划、消防、人防、市政、绿化等专项验收
电梯、人防、消防、环保、节能是主管机构单独验收。
质量验收是质量监督站、设计、监理、甲方、乙方、勘察等单位派出的代表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
综合验收合格,单项验收合格后,才能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证,然后把工程档案送城市档案馆即可。
首先是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质量验收,人防、消防、环保是单独的单位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规划、消防、人防、市政、绿化等专项验收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
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
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
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
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
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
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
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我搞定。
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参考目录
建筑工程归档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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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归档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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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移交目录适用于所有钢结构安装工程,根据建筑安装钢结构工程情况不同可相应容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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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消防、人防、市政、绿化等专项验收
电梯、人防、消防、环保、节能是主管机构单独验收。
质量验收是质量监督站、设计、监理、甲方、乙方、勘察等单位派出的代表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
综合验收合格,单项验收合格后,才能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证,然后把工程档案送城市档案馆即可。
首先是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质量验收,人防、消防、环保是单独的单位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规划、消防、人防、市政、绿化等专项验收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
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
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
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
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
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
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
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我搞定。
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指南
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指南一、立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受理地址:发改委窗口(二)领情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1、受理地址:发改委窗口2、申报资料(1)投资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二、安全评价1、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申请表;4、符合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应有安全卫生评价报告;5、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初步设计审查表;6、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7、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及简要说明;8、安全卫生专篇;9、全部初步设计资料;10、建设项目安全实施竣工验收申请表;11、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主要安全设施、特征安全设备检查检验报告和有关设备检查、检验报告;12、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承办部门:安监窗口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三、环保审核审批程序:1、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有关批件(发改委/规划等),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说明(内含建设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周围环境状况、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环保分局在核实后,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通知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确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告知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编制工作;对确定应当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建设单位如实进行填写。
2、技术评估。
根据相关要求,需要进行环境技术评估的,建设单位将环评文件报送至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介中心,由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介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3、审批受理。
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需要评估的还须同时提供评估意见),报蒲河新城环保分局审批处确认合格后,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审批处出具审批意见。
工程项目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手续
⼯程项⽬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续⼯程项⽬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续第⼀节⼀、由市⼟地局出具⽤地规划设计要点函给规划局。
⼆、市规划局综合处提出该地块设计条件要求作为市⼟地局市场中⼼拍卖该地块的依据。
三、市⼟地局市场中⼼准备挂牌上市前期各项⼯作并通知有关处室看现场。
四、市⼟地局基础测绘中⼼给该地块做出建设项⽬⽤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和建设项⽬⼟地权属地类⾯积审核表。
五、市⼟地局市场中⼼准备该宗地块挂牌⽅案报局务会审批。
六、市⼟地局局务会批准后由市场中⼼报市政府审批。
七、市政府批准后市⼟地局发布国有建设⽤地使⽤权挂牌出让公告。
⼋、按公告时间到市⼟地局市场中⼼报名并提交有关⽂件和保证⾦等。
九、按公告时间到市⼟地局市场中⼼摘牌并签订国有建设⽤地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由市场中⼼转⼊⼟地利⽤处办理并签订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
⼗⼀、建设单位到市规划局⽤地处办理总平⾯规划审批和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市⼟地局利⽤处办理⽤地批复和建设⽤地批准书。
⼗三、建设单位到市规划局建设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四、市⼟地局基础测绘中⼼办理地籍调查表。
⼗五、市⼟地局登记处办理⼟地证初始登记。
⼗六、市⼟地局发证办发给该宗国有⼟地使⽤证。
⼗七、该⼯程竣⼯后,由市规划局组织各部门综合验收后换发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节⼯业项⽬建设前期所涉及的⾏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验收阶段有5项。
其中:⼀、建设前期⾏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
项⽬供地后,业主须先⾄规划局⽤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并划定⽤地红线图。
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建设项⽬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
办理时限为20个⼯作⽇。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电、⽤⽔、通讯需求。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等拿到开工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始消防施工了。
人防: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定依据(提供电子版本)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 2、〈〈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1]9号(第9条);“9.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53条);4、〈〈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国动字[1998]5号第4条);5、〈〈关于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通知》([202]国人防办字第31号);6、GB〈〈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建设项目必须具备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核意见。
五、申请材料 1、〈〈施工图设计概要表》一份;2、〈〈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一份;3、人防主管部门行政批文一份;4、〈〈人防方案设计审查批复意见》一份; 5、〈〈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一份;6、规划总平面图一份;7、人防工程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人防各专业施工图纸、计算书)一份;8、人防设计文件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人防各专业施工图纸、计算书)一份;9、民用设计文件光盘一份。
宜兴基本建设审批流程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意见(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申报资料:(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注意事项: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处提出申请,经规划处审核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管理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管理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2、申报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份;(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3)拟选地点的1:500或1:1000的实测地形图3份及电子资料;(4)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意见;(5)有关专业部门意见(消防、人防、环保、地震、卫生、安监等部门);(6)其他指定材料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注意事项: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3、申请人携选址意见书、项目批文、规划红线图到所在镇的国土资源管理所登记,安排测绘地籍图。
项目报批报建流程指引手册
项目报批报建流程指引手册1、目的1.1为了加强公司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管理、规范报批报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指引手册。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XX公司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指导。
3、术语和定义3.1报批报建主要指房地产开发前期过程中相关开发证件的报批获取、工程的报建验收等。
3.2 XX公司。
3.3 “六证”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主要的证件,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完成整个开发周期所必须获取的证件,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
3.4 其他证件:《项目选址意见书》、《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所有权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
4、职责4.1 公司规划建设部、合同预算部、土地外联部4.1.1 指导、协调、监督和协助项目公司报批报建工作;4.1.2 跟踪、落实项目公司报批报建工作计划;4.1.3 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公司报批报建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困难;4.2公司规划建设部4.2.1 结合项目具体开发建设节点,编制报批报建工作计划;4.2.2 负责从项目立项至“六证”获取的全部手续;4.2.4 协助组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办理房屋初始产权登记;4.2.5 项目开发周期内其他报批报建手续以及证件的办理。
5、报批报建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和业务6、报批报建简易流程图7、主要工作流程7.1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公司领导主导,土地外联部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合同预算部协助负责针对合同范本、条款、地块范围、技术指标进行核对,避免产生争议条款。
7.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项目选址是指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2.1主管部门:建规局7.2.2申报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3)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4)1:500或1:1000地形图(5)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7.3 项目立项办理开发项目立项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或管委会经发局项目办)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同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12•【字号】珠府[2002]65号•【施行日期】2002.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府[2002]6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和省建设厅《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的审查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单位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装修工程均属审查范围。
第五条全市(含各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统一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和管理。
施工图文件审查分为技术性审查和程序性审查两部分,程序性审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性审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取得审查资格的设计审查机构进行。
第二章审查内容和程序第六条在进行技术性审查之前必须通过程序性审查。
报批报建审查要求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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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二部分 图纸审查办报建
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审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备案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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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审
施工图技术审查所需提供的报审资料
☆ 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 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规划审批总平面)或建筑红线复印件各1
份; ☆ 已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1份; ☆ 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 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各1份; ☆ 规划、抗震、节能、消防、人防、环保、综合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各1份;
3
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报批
报建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 ☆ 土地证及出让合同 ☆ 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利用要求)及规划用地范围图; ☆ 1:2000地形图; ☆ 1:500标注道路红线地形图及软盘或光盘; ☆ 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出图章的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图册3套及蓝晒图纸1套; ☆ 须提供建设项目2-3个不同方位建筑群体效果图; ☆ 临城市规划道路的项目,须提供所临街道的建筑街景效果图; ☆ 高层及重点地段或临30米道路交叉口处建筑应提供2个以上不同设计单位设
报批报建中的审查要求及审查要点
二OO八年六月
2021/8/6
1
提纲
※ 规划报建 ※ 图纸审查办报建 ※ 消防报建 ※ 人防报建 ※ 园林报建 ※ 规划竣工测量 ※ 预售许可报建
2021/8/6
2
第一部分 规划报建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报批 (总规报批)
建筑施工图方案报批
(施工图报批)
2021/8/6
☆ 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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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全过程验收程序●房屋建筑工程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展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展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工程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展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展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工程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立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展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立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立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视〔由监视站实施〕1、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视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地基与根底、主体砼构造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2、监视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展评价,并出具"建立工程施工平安评价";3、监视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立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视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方案书"〕,对照"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展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展现场监视。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县两级人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县两级人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县两级人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人防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实现人防部门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411号)精神,现将修改后的《市、县两级人防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7月28日市、县两级人防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一、事项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不得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得降低防空地下室的防护标准。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6%的标准建设;(二)国家二、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建设;(三)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4%的标准建设。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四、受理要求(一)申请时限无(二)禁止性条件无(三)受理条件本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受理的项目。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是简要介绍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从立项、建设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规定。
这些管理规定主要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归纳整理的.也有一些具体工作,如工作文件内容、工作程序内容,是根据国家原则规定和一些省、市的作法归纳总结的.介绍这些是想让大家从宏观上全面了解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加深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认识,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介绍6个方面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规定;二、人防工程建设设计管理规定;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四、人防工程建设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五、人防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六、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规定。
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规定(一)计划管理l、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人防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全国人防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2、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统一下达。
.省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国家下达的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本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下达各人防重点城市执行。
3、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改变。
严禁擅自变更建设项目或者无故不完成国家计划.年度计划确需调整,须上报国家人防办批准。
(二)建设责任1、人民政府人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人民政府人防指挥工程建设由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筹措的经费解决。
2、防空专业队伍、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与需要材料清单
项目建设前置手续规定及需提供资料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可划分为五个阶段,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有些需要前置条件,但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联审联批时可同时办理,以推进项目尽早开工。
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完善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
一、第一阶段:选址阶段(一)审批单位:城市规划局(二)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三)需提供材料:1、《城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2、拟选址位置的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3、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限于国家、省、市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项目);4、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1)、位于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的,国土部门出具的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2)、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对环境影响项目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3)、属于易燃易爆项目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位于划定的城市绿线围的,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6)、涉及防洪、防汛的,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铁路、公路、电信、无线电站台、燃气、防雷等其它问题的,依法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具体流程及时限: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一)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二)联审联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三)需提交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表;(2)环评报告书(表)。
2、用地预审(1)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2)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3、项目立项或核准(1)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和能源耗用与条件、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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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的你可以做个参照,你可以在地方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去拿你地方上相关的报审表及要求。
消防: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
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
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七、设计图纸:
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
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
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
准备材料如下:
1、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
(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
等拿到开工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始消防施工了。
人防: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定依据(提供电子版本)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9条);“9.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53条);4、《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国动字[1998]5号第4条);5、《关于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通知》([2002]国人防办字第31号);6、GB《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建设项目必须具备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核意见。
五、申请材料1、《施工图设计概要表》一份;2、《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一份;3、人防主管部门行政批文一份;4、《人防方案设计审查批复意见》一份;5、《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一份;6、规划总平面图一份;7、人防工程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人防各专业施工图纸、计算书)一份;8、人防设计文件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人防各专业施工图纸、计算书)一份;9、民用设计文件光盘一份。
六、申请表格(提供电子表格)申请人需提交《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施工图设计概要表》表格可在市(区)政务中心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部门政务公开网站或政务中心网站下载。
七、行政审批程序(分为公布给申请人和政府部门内部审批程序)(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施工图审查受理后,由区人防办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了人防建设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防护、防化等专业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出具《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
区人防办领导审签。
(二)内部审批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提出申请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向人防办窗口下发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施工图审查受理后,由区人防办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了人防建设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防护、防化等专业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出具《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区人防办领导审签盖章;第三步:将《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上传和交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八、行政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标准:暂不收费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没有年审或年检十一、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十二、事项类型(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代办件、并联审批件):上报件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填写是或否):是十四、是否网上预审:否办理机构:区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