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圣才出品】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知识产权法是指国家为保护人们的智力成果,确保创新活动得到合理回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吴汉东是中国著名学者、教授,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研究和教学经验。
本文将从吴汉东的角度出发,总结和介绍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核心概念、法律制度、保护措施以及发展趋势。
一、知识产权法的核心概念知识产权法主要涉及四个核心概念,分别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性权利,保护发明人的创造,并使其能够享受经济利益。
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为作者提供保护和回报机制。
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性权利,保护商标的独特标识和商品来源的真实性。
商业秘密则是企业拥有的不公开的商业信息,需要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由国际法、国家法和地区法构成。
在国际层面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负责制定和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为不同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
在国家层面上,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知识产权。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组成。
这些法律法规细化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程序和制裁措施,为创新者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地区层面上,一些地区也会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满足特定的需求和条件。
例如,在欧洲,有《欧洲专利公约》和《欧洲著作权公约》等地区性的法律制度。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法律保护是指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确保知识产权的权益,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的注册和许可。
行政保护则是指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的保护行为,如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
司法保护是指通过法院起诉和判决等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权益。
知识产权法习题及答案(研究生)
知识产权法习题及答案第一部分总论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就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言,具有法定保护期的限制是其一个基本特征,但并非知识产权中每一项财产权都具有时间限制。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B、厂商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C、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D、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2、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经营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 )不具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A、著作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商业秘密权4、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A、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B、知识产权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属性C、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二、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包括特殊自然人主体)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A、著作权B、原产地名称权C、专利权D、动植物品种权E、商标权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 ABD)关系。
A、归属B、利用C、创造D、交换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
A、客体无形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4、知识产权的范围除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还包括( )。
A、商号权B、商业秘密权C、产地标记权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E、反不正当竞争权三、判断改错题1、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2、知识产权都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四、辨析题1、创造性智力成果与非创造性智力成果2、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五、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2、知识产权的性质3、知识产权的对象六、论述题1、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2、试述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知识、表达思想、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益。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2.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2.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标识的专有使用权,包括商标、服务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1.2.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中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
第二章专利权2.1 专利权的定义和特点2.1.1 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发明技术解决方案的独占权利。
2.1.2 专利权的特点专利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2.2 专利权的申请与获得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专利申请必须满足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要求。
2.2.2 专利权的获得专利权的获得需要通过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等程序。
2.3 专利权的保护与维权2.3.1 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包括专利权的使用、转让和许可等方式。
2.3.2 专利权的维权专利权的维权包括诉讼、仲裁和行政措施等途径。
第三章商标权3.1 商标权的定义和特点3.1.1 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商品标识的专有使用权。
3.1.2 商标权的特点商标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3.2 商标权的注册与保护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必须满足可区别性、未注册权利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要求。
3.2.2 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的保护包括商标的使用、维权和监督等方式。
第四章著作权4.1 著作权的定义和特点4.1.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
4.1.2 著作权的特点著作权是具有性、表现性和独创性的特点。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法的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意义1.1.1 知识产权的概念1.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1.3 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价值1.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2.1 合理保护1.2.2 公平使用1.2.3 激励创新1.2.4 促进技术进步1.3 知识产权法的国际趋势1.3.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1.3.2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1.3.3 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第二章:专利法2.1 专利法的基本概念2.1.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2.1.2 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2.1.3 专利侵权行为和责任2.2 专利申请和审查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2.2.2 专利审查的原则和方法2.2.3 专利申请的撤回和无效宣告2.3 专利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2.3.1 补偿制度和授权许可2.3.2 专利权的限制和反垄断法的关系 2.3.3 开放式创新和专利防守策略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法的基本概念3.1.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1.2 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3.1.3 商标侵权行为和责任3.2 商标注册和审查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3.2.2 商标审查的原则和要求3.2.3 商标的异议和无效宣告3.3 商标的使用和管理3.3.1 商标的使用要求和保护期限 3.3.2 商标的许可和转让3.3.3 商标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第四章:著作权法4.1 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4.1.1 著作权的定义和保护对象 4.1.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4.1.3 著作权侵权行为和责任4.2 著作权的申请和登记4.2.1 著作权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4.2.2 著作权登记的作用和效力4.2.3 著作权的终止和解除4.3 著作权的使用和许可4.3.1 著作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4.3.2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4.3.3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社会公益第五章:法律保护措施5.1 反不正当竞争法5.1.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5.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处罚 5.1.3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解决途径5.2 网络侵权与维权5.2.1 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5.2.2 网络侵权的预防和维权措施5.2.3 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和追责途径5.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5.3.1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机构5.3.2 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处理程序5.3.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指独立的技术创新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章节题库(著作权概述)【圣才出品】
第1章著作权概述一、概念题1.著作权与版权(武汉理工2005年研)答:关于著作权与版权的比较,主要阐述如下:(1)著作权与版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复制权的演进结果,它着重于财产性权利,基本不考虑精神性权利。
(2)著作权与版权的联系著作权是“版权”与“作者权”折中的结果,它将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同等对待,偏向性不明显。
在某种程度上,著作权即版权。
(3)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①主体不同。
版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才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
②客体不同。
版权的客体是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保护的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
③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④内容不同。
版权的内容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⑤期限不同。
在我国,版权的期限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则由法律专门规定。
2.版权独立性原则(上交2000年研)答:版权独立性原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版权独立性原则的含义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在符合公约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该作者的权利受到保护的水平、司法救济方式等等,均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那个成员国的法律。
这就体现了版权独立性原则。
(2)版权独立性原则的表现作者在公约成员国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情况:①公约成员国中,有些国家的版权法可能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受保护。
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他们也履行手续。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圣才出品】
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1.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由来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后来,这一概念被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1893年,欧洲部分国家为了统一对各国知识产品的界定和保护,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 ),成为首个统一在国际上使用“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自此,知识产权作为国际通行的概念,开始在各国普遍使用。
知识产权的由来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张 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知识产品范畴的确立 作品及其传播媒介 工业技术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品的类别 工业标志 经营性资信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知识产权名义下的非物质性财产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权利构成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主张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
2.知识产权的定义(1)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①“列举主义”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列举主义”方法的优点在于,表述清楚、明确,但用以说明概念则失之烦琐;此外,由于知识产权是个动态的、开放的法律制度体系,列举式难免有遗漏之处。
②“概括主义”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的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2)概念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②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③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教材:《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2003年7月第1版一编:总论(选、简)一、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
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
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1.2 知识产权的分类及相关法律1.2.1 著作权1.2.2 商标权1.2.3 发明专利1.2.4 实用新型专利1.2.5 外观设计专利1.2.6 商业秘密保护1.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合作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的基本概念2.2 著作权权利与限制2.2.1 保护作品的权利2.2.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3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2.3.1 著作权的创作和登记2.3.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2.4 著作权的权利认定和维权途径2.4.1 著作权的权利认定2.4.2 著作权的维权途径2.4.2.1 协商解决2.4.2.2 仲裁或诉讼解决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的定义和种类3.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3.2.1 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程序3.2.2 商标的权利保护3.3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3.3.1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3.3.2 商标维权途径3.3.2.1 行政救济3.3.2.2 诉讼救济第四章专利法4.1 专利的定义和种类4.2 发明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2.1 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4.2.2 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4.3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4.3.1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3.2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4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4.4.1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4.4.2 专利维权途径4.4.2.1 专利授权许可4.4.2.2 专利权诉讼第五章商业秘密保护5.1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5.2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5.2.1 保密协议5.2.2 内部保密制度5.3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5.3.1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5.3.2 商业秘密维权途径5.3.2.1 议和和调解5.3.2.2 诉讼解决附件:附件1:著作权申请表格附件2:商标注册申请表格附件3:专利申请表格附件4: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国际公约(圣
第三十四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国际公约34.1 复习笔记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根据1967年7月14日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设立的。
到2005年1月3日为止,该公约已有182个成员国。
我国于1980年3月正式参加这一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发展的产物,1974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公约、条约及协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公约、条约及协定主要有:(1)工业产权方面的《巴黎公约》、《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法条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尼斯协定》、《里斯本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2)著作权方面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的日内瓦公约》、《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组织架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设四个机构:(1)大会,由成员国中参加巴黎联盟和伯尔尼联盟的国家组成,为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成员国会议,由全体成员国组成。
(3)协调委员会,由巴黎联盟和伯尔尼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国组成。
(4)国际局,即该组织的常设办事机构,设总干事一人、副总干事若干人。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1.《巴黎公约》(1)《巴黎公约》概述①《巴黎公约》签订于1883年3月20日,1884年7月7日正式生效,最新的文本是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著作权概述)
第1章著作权概述1.什么是著作权?答: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在我国,著作权即版权。
著作权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内容的双重、具体化的专有性和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将著作权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区别开来。
2.如何理解著作权的双重性?答:(1)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产生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
(2)不同国家或地区著作权的外延存在较大差距,大体有三种:①仅指著作财产权。
采用这种体制的代表是《日本著作权法》。
它使用的“著作权”、“人格权”和“邻接权”三个概念,相互平行,互不包含。
②同时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
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非常多,如法国、德国和俄罗斯等。
它们使用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是平行的。
③既包含著作财产权,又包含著作人身权,还包含邻接权的内容。
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不多。
3.著作权自动取得就是无条件取得吗?答: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著作权的无条件取得原则。
适用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作品要求能够依我国《著作权法》取得著作权的作品,首先须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范围,并且不属于其第五条规定的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2)作者国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能够在我国获得著作权的人有: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国民,无国籍人以其经常居住地国作为标准。
(3)作品国籍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四款规定,其他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其作品的首次出版地国与中国的关系为标准,即其首次出版地国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其作品可以在中国自动取得著作权。
4.如何理解著作权的专有性?答:著作权的专有性是具体化的专有性。
物权的专有性是针对具体对象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针对抽象对象的,但是,著作权的专有性与物权的专有性类似,也只能针对具体对象,不能针对抽象对象。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正文: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使用和交易知识产物时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激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几个大类。
每一类权利都有其特定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1.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依赖于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协调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章:专利权的保护2.1 专利权的定义和要求专利权是一种在特定领域内对发明进行保护的权利。
要获得专利权,发明必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可工业应用性。
2.2 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专利申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经过审查和授权程序。
2.3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而专利权的期限通常为20年。
第三章:商标权的保护3.1 商标权的定义和要求商标权是一种对商标进行保护的权利。
商标是用于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口号等。
3.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商标需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才干享有商标权,并可以使用商标进行商业活动。
3.3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的名称、图案、颜色等特征,并且商标权的期限可以无限期延续。
第四章:著作权的保护4.1 著作权的定义和要求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进行保护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对原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4.2 著作权的和登记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的,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登记来加强权利保护。
4.3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涵盖了作品的具体表达形式,著作权的期限通常为作者终身加之固定年限。
第五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5.1 诉讼保护当他人侵犯你的知识产权时,你可以通过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 知识产权的分类2.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新发明、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独占权,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2.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使用和保护的权利,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2.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字、音乐、绘画、雕塑、摄影、电影等。
2.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市场秘密等,需要采取保密措施。
3. 知识产权的保护3.1 国内保护针对国内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等方式获得法律保护。
3.2 国际保护针对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国际专利合作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进行申请和保护。
4. 知识产权的侵权与维权4.1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包括盗版、仿冒、滥用商业秘密等,需要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4.2 知识产权的维权方式知识产权的维权方式包括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保护自己的权益。
5. 相关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专利申请书范本附件2:商标注册申请表范本附件3:版权登记申请表范本6.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知识产权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2. 盗版:未经授权复制和传播他人的作品,侵犯著作权。
3. 仿冒:制造和销售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品或服务,违反商标法。
4. 商业秘密保护法: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对泄露商业秘密行为进行惩罚。
7. 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复制品审查难题:如何判断一件商品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可以借助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2. 跨国维权问题: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以寻求国际组织的帮助,加强国际合作。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目录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1.1 知识产权的概念1.2 知识产权的种类1.2.1 专利权1.2.2 商标权1.2.3 著作权1.2.4 商业秘密第二章专利权的获取和保护2.1 专利权的获取2.1.1 专利申请2.1.2 专利审查2.1.3 专利授权2.2 专利权的保护2.2.1 专利权的行使2.2.2 侵权处理第三章商标权的获取和保护3.1 商标权的获取3.1.1 商标申请3.1.2 商标审查3.1.3 商标注册3.2 商标权的保护3.2.1 商标维权3.2.2 商标侵权第四章著作权的获取和保护4.1 著作权的获取4.1.1 著作权登记4.1.2 著作权认定4.2 著作权的保护4.2.1 著作权行使4.2.2 著作权侵权第五章商业秘密的保护5.1 商业秘密的界定和特征5.2 商业秘密的保护5.2.1 商业秘密合同5.2.2 商业秘密诉讼第六章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管理6.1 知识产权的运用方式6.1.1 许可6.1.2 转让6.2 知识产权的管理6.2.1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6.2.2 知识产权的评估与交易第七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7.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7.2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构7.3 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结语本文档是以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专题讲座为基础,对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的模板范本。
文档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的获取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在注释方面,本文档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知识产权:指人们在社会生产、科学研究和文化创造等活动中所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2、专利权:指对发明者创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或者新应用而赋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3、商标权:指对商标的注册人所享有的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利。
4、著作权: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等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5、商业秘密:指企业与个人在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信息,具有保密性和商业价值。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章节题库(著作权的主体)【圣才出品】
第2章著作权的主体一、概念题1.作者与著作权人(中南财大2007年研)答:对作者与著作权人的比较,具体表现如下:(1)作者与著作权人的概念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一般情况下,作品的创作者就是作者。
如有特殊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可能不是作者,如“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法律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2)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关系①一般情况下,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二者具有很大的重合性。
②著作权人的概念范围大于作者的概念范围,除了作者外还包括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上海大学2001年研)答: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原始著作权人,又称第一著作权人,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享有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基础为标准,可以将著作权主体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而实际上,著作权原始主体就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刻享有著作权的人。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的方式有三种:创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软件开发者(上交2001、1999年研)答: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因此,要成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称软件开发者,除了实际上对软件开发进行组织或者直接进行开发外,更重要的是对软件承担责任,即承担开发成功或者失败的风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第三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1.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由来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后来,这一概念被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1893年,欧洲部分国家为了统一对各国知识产品的界定和保护,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 ),成为首个统一在国际上使用“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自此,知识产权作为国际通行的概念,开始在各国普遍使用。
知识产权的由来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张 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知识产品范畴的确立 作品及其传播媒介 工业技术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品的类别 工业标志 经营性资信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知识产权名义下的非物质性财产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权利构成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主张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
2.知识产权的定义(1)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①“列举主义”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列举主义”方法的优点在于,表述清楚、明确,但用以说明概念则失之烦琐;此外,由于知识产权是个动态的、开放的法律制度体系,列举式难免有遗漏之处。
②“概括主义”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的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2)概念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②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③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著作权的主体)【圣才出品】
第2章著作权的主体1.如何确定作品的作者?答: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1)一般情况下,作品的创作者就是作者。
如有特殊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可能不是作者,如“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法律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就具体作品而言,如果能确定某自然人对该作品所为的行为是创作,那么就可以初步证明该自然人就是作者。
(2)著作权法所称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实际上,创作就是自然人运用其智慧,将文字、数字、符号、色彩、光线、音符、图形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规则和顺序有机地组合起来,以表达其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之形式的活动。
由此活动所产生的结果,即综合理念的表达形式,就是作品。
创作者之于作品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3)确定作者有以下要素:①作者所为之行为是智力活动,而非其他活动。
如收集资料的行为,就不是智力活动,因为这种行为是可替代的。
②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对作品构成要素的选择活动。
尽管各种作品所用的构成要素都是文字、数字、符号、色彩、光线、音符、图形等,但对构成要素的选择却因人而异。
③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将其所选择的作品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规则和顺序组合起来的活动。
④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表达其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的活动。
前述四要素是并列关系,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条件是什么?答:确定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实质条件,就是确认原始主体主张者的“作者身份”或者证明其享有原始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
除特殊情况外,作品创作者是该作品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此处所指的“特殊情况”,就是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
(1)确定作者有以下要素:①作者所为之行为是智力活动,而非其他活动。
如收集资料的行为,就不是智力活动,因为这种行为是可替代的。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表演者权2.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3.单一性原则4.专利独家实施许可5.专利权的穷竭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40分)1.发明人与专利权人2.简述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3.简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为什么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延及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商品和服务,而对一般商标的保护只限于相同和相近似的商品和服务?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1.论述专利实质审查制度。
2.论述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计25分)自然人甲将“风筝”商标注册在了第41类商品上,即图书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
而《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出版单位不得是个人,只能是取得出版许可资质的单位。
甲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权进行出版活动,并使用该商标?如果不能进行出版活动,这个商标对他还有什么意义?请回答他的上述两个问题,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表演者权答: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者。
表演者可以是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表演者所进行的表演必须是公开的,在家庭范围内、在私人聚会上、在单位内部进行的表演,不产生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以表演权作为其权利的来源。
具而言之,表演者权的权源有:①表演者使用他人的原创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②表演者使用他人的演绎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同时取得原创作品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并支付双重报酬。
2.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答: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的比较,具体阐述如下:(1)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的概念①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一、引言二、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出的独创性作品或技术,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根据知识产权的不同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2.1 版权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独占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是作品创作人对其作品享有的以经济权利和非经济权利为内容的个人权利。
邻接权则是指对与作品有关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的经济权益保护。
2.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是以图形、文字、颜色等形式来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商标的独立身份和特性。
2.3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
专利权是一种法定的独占权,是给予发明人或其他人利用其得到的技术进步而获得的权利。
2.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经过保密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工艺、设计、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是商业信息的机密性。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法律保护和技术保护两种。
3.1 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指通过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获得与其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并对侵权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2 技术保护技术保护是指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技术保护主要包括加密技术、数字水印技术、防伪技术等。
通过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其知识产权作品不被非法复制、篡改或侵权使用。
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来实现。
4.1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指由多个国家组成,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为目标的国际机构。
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该组织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合作。
4.2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多个国家签订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的法律文件。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一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制度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
版权。
作者权。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无传播即无权利”。
著作权法律制度随传播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而产生并进一步发展。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三、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二)建国后著作权制度的发展1990 年9 月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1 年6 月 1 日正式实施,同年 6 月3 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四、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渊源1. 《著作权法》及其附属法律2. 其他基本法律3. 司法解释4. 国际条约五、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
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
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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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2.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1.概念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
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2.演变
①关于“著作权”的称谓,据史料记载,最早是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文“版权”一词时引
入该国,并于20世纪初传入我国。
②我国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中采用了“著作权”的说法。
在新中国成立
后所颁布的法律文件中,有时使用“版权”的概念,有时则使用“著作权”的概念。
我国于
l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将版权和著作权作为同一概念对待,l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著作权制度的发展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概况 展与变革 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改概况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 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 著作权的性质 各种学说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看法 著作权与所有权 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 著作权与专利权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51条明确宣布:“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一语。
”2001年修正的《著作权法》第56条也强调:“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
③在著作权现代化、国际化潮流的推动下,“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国家与“作者权”体系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方面已出现某种程度的融合。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著作权的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的令状制度。
我国虽自宋朝起即对著作权实施保护,但各封建朝代始终未能制定一个专门保护著作权的法律,直到晚清宣统二年(1910年)才颁布了一个《大清著作权律》,但该法并未实际施行。
2.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在16世纪,欧洲一些启蒙思想家在其著作中对于印刷商无偿占有他人作品的现象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各国相继颁行了著作权保护的法律。
①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简称为《安娜女王法令》。
该法最突出的特点在于,著作权由最初的“印刷翻印权”演变成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
随后,英国又于1734年通过了《雕刻著作权法》,1814年通过了《雕塑著作权法》,1893年通过了《戏剧著作权法》,1862年通过了《美术作品著作权法》。
现行著作权法于1988年颁布实施,其后经过多次修订。
②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规定:“自由交流思想和意见是最珍贵的人格之一,因此所有公民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滥用自由应负责外,作者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写作和出版。
”1791年的著作权法,不仅承认作者享有出版权,而且承认其享有表演权。
现行
著作权法于1957年颁布,其后经过多次修订。
其著作权法最主要的特点是以“人格价值观”为其理论基础,在保护著作财产权的同时,强调对作者精神权利的全面保护。
③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前尚处于殖民地时代,各州一直沿用英国著作权法。
1783年,美国康涅狄格州制定了美洲第一部著作权法。
到1786年,l3个州均分别制定了著作权法。
国会在宪法的授权下,于l790年正式颁布统一的联邦著作权法,以后进行了6次大修改。
④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著作权事务中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资料,现已批准或参加《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中,大约一半以上的国家是发展中国家。
3.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①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②新的著作权类型陆续出现。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现代著作权法陆续规定了“出租权”、“追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的权利,邻接权人的利益也逐步在著作权法中得到了确认。
③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④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
⑤著作权立法更多针对网络技术带来的问题。
三、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1.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
①1903年,中国和美国在上海签订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著作权的条约,也是近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引入我国的开端。
②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③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华民国成立,但《大清著作权律》未被明令废除,一直
沿用到l915年,才被北洋军阀控制下的民国政府颁布的《著作权法》所替代。
④国民党政府又于l928年颁布了一部著作权法。
2.新中国成立后著作权制度的发展
(1)立法
①1950年9月,在全国召开的第一次出版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该决议对于保护著作权做了一些原则规定。
②1985年,文化部颁布《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作为80年代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内部规则。
③1986年4月12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94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第118条)。
④1990年9月7日,《著作权法》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年6月3日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1990年《著作权法》是一部充分体现中国特色,又兼顾国际著作权保护原则的法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兼顾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③合理规定涉外著作权关系,吸收外国的优秀文化。
3.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概况
(1)修改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著作权法》的修改草案,并于同日公布施行。
(2)完善
①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改变现存“内外有别”的制度。
②扩大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范围。
a.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将实用美术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等纳入保护范围;
b.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予以保护,延长其保护期限,取消以登记作为取得著作权要件的规定;
c.将“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扩大解释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③增加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
④规定了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⑤增加了著作权的利用方式。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不仅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而且增加规定了著作权转让合同。
⑥完善了有关著作权限制的规定,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
⑦增加了权利人可以通过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行使著作权的规定。
⑧增加了对著作权人的救济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4.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改概况
2010年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两个条文:
(1)将原《著作权法》第4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删除了“依法禁止出版、
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的条款。
(2)在原《著作权法》中增加l条,作为第26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5.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于2012年3月底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参与,不同主体对草案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从整体上看,本次草案具有以下特点:
①草案是基于国际形势与国内产业做出的主动回应。
②草案是基于国际经验与国内条件进行的合理取舍。
总之,本次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作为适应版权产业发展做出的主动修改,具有显著的进步和提高。
但在后期完善过程中,仍需要根据正确的立法价值调整制度设计,并改变传统“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路,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制度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产业现状吸收更多具体的配套规范,更多关注制度在执行层面的问题。
四、著作权的性质
1.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
(1)精神所有权说
该说认为著作权是所有权的一种,作者是著作权的主体,他首先享有对其著作物的独占权,其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应该是绝对的。
(2)人格价值观说
人格价值观说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资产阶级反封建思想在著作权理论上的反映。
认为在所有的财产之中,最神圣的和最有人格的就是著作,即作家思想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