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宪法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
简答题40道(考其中5道)1.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1、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
因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性,且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2、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
宪法学的知识体系对于各个法学学科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许多学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许多部门法问题的研究同样以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违宪问题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3、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
宪法学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
2.简述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简述宪法的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5、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4.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是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力的前提。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
宪法解释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实现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宪法规定一系列根本原则,需要综合认识不同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宪法解释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最大限度地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5.简述宪法的效力1、纵向效力:宪法在多层级的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
2、横向效力(适用范围):宪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1)、空间效力: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驻外使馆、驶离本土的船舶和航空器),我国宪法的效力包括港澳台地区。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解析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为了加强宪法教育,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我们组织了这次宪法知识竞赛。
以下是部分试题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人民B. 政府C. 政党D. 军队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 根据宪法,公民的以下哪项权利是受到保护的?A. 财产权B. 言论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解析: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财产权、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这些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
二、判断题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案:正确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答案:正确解析:宪法的修改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这比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三、简答题1. 简述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答案: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所有其他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市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计划拆除一些居民的房屋。
居民们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1. 根据宪法,居民的财产权是否受到保护?2. 如果居民的财产权受到侵犯,他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答案:1. 根据宪法,居民的财产权是受到保护的。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 如果居民的财产权受到侵犯,他们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以下哪项不属于宪法的主要内容?A. 国家的政治制度B. 国家的经济制度C.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D. 国家的文化政策答案:D2.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采取什么方式?A. 直接选举B. 间接选举C. 比例代表制D. 多数代表制答案:B3.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个机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A. 国务院B. 中央军事委员会C. 最高人民法院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A4.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不包括以下哪项?A. 发表政治见解B. 传播科学知识C.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D. 进行文艺创作答案:C5.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的含义是:A.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 所有公民在经济上享有同等的财富C. 所有公民在社会地位上完全相同D. 所有公民在教育机会上完全平等答案:A二、填空题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__________。
答案: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 根据我国宪法,任何公民的__________和人格尊严都不得侵犯。
答案:人身自由3.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__________或者征用。
答案:征收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__________宗教信仰的自由。
答案: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5.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__________产生的。
答案:民主选举三、简答题1. 简述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答案: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尊重社会公德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同时确保公民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我国宪法五次重要修改的简述
我国宪法五次重要修改的简述1. 引言1.1 我国宪法五次重要修改的简述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纲和行为的准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宪法经历了五次重要修改。
这五次宪法修改,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规范化。
本文将对我国宪法五次重要修改进行简要梳理和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
第一次宪法修改发生于1982年,是我国宪法自颁布以来的第一次修改。
此次修改主要是对宪法内容的普及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充实了国家的法律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随后的第二次宪法修改发生于1988年,主要内容是对宪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正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宪法的内容和体系,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2. 正文2.1 第一次宪法修改:1982年1982年是我国宪法重要的一次修改,这一次修改实际是重新制定了新的宪法,取代了1978年通过的临时宪法。
这次宪法修改是中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
1982年宪法保留了原有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但是在一些关键领域进行了重要修正和补充。
首先,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写入宪法,这是确保社会主义事业不变形的快要。
其次,强调了依法治国的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等规定。
此外,宪法规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国家倡导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982年宪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为我国改革开放奠定了法治基础。
宪法的不断修正和完善,也体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2.2 第二次宪法修改:1988年1988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宪法修改。
这次修改是为了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宪法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
简述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
简述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
钦定宪法大纲是指在制定宪法初稿时,对宪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进行概括和归纳的文件。
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宪法的前言:前言用以阐述制宪目的和宪法的根本政治信念,旨在明确国家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
2. 宪法的总则:总则是宪法的基本章节,主要包括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如国家的主权、国家的统一、国家的政权形式以及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等。
3. 宪法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宪法保障公民权益和规范公民义务的章节,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财产权等,以及公民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
4. 宪法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章节规定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其他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包括国家元首、国家议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5. 宪法的宪法司法保障:宪法司法保障章节规定了宪法的司法保护机制,包括宪法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权利救济机制等,确保宪法的实施和维护。
6. 宪法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章节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和方式,确保宪法可以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总之,钦定宪法大纲是对制定宪法的总体框架、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和归纳,为进一步制定宪法提供了指导。
《宪法学》模拟试卷二参考答案
《宪法学》试卷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1 A2 B3 B4 A5 B6 D7 D8 D9 D 10 B 11 A 12 B 13 D 14 C 15 A16 A 17 C 18 B 19 A 20 D二、名词解释: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政体:政体一般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政治体制都不尽相同。
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32分)1.简述宪法的法律特征答:(1) 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题(2) 宪法的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 宪法制定与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与复杂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联系答:(1) 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2) 宪法是宪政的表现和依据(3) 宪法与宪政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辩证统一,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3.简述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答:(1)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2)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3) 特别行政区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4.简述我国选举的普遍性原则答:(1)普遍性的含义,选举的普遍性原则是指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即凡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都可以依法自由行使选举权与而不受任何限制。
(2) 依我国宪法与选举法规定,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只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没有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五、论述题(14分)答:(1)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男女性别平等;宗教平等地;民族平等。
法宣在线宪法知识在线答题试题及答案
法宣在线宪法知识在线答题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A 1954 年B 1975 年C 1978 年D 1982 年答案:D解析: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 年颁布的。
1982 年 12 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 人民B 公民C 国家D 政府答案:A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由人民赋予。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 政治协商制度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答案:A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
A 民主集中制B 三权分立C 权力制衡D 首长负责制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5、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
A 核心内容B 重要内容C 一般内容D 次要内容答案:A解析: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6、下列哪项权利不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自由C 出版自由D 劳动权答案:D解析:劳动权属于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而非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体现了公民的()。
A 政治权利B 人身自由C 社会经济权利D 文化教育权利答案:A解析: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和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
8、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
A 人权B 物权C 知识产权D 债权答案:A解析: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学简答题(一) (1)
法硕宪法学简答题超级大汇总(一)1、简述宪法的本质属性。
答:(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2)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2、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答: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3、简述英国、美国和法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答:英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美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等重要的宪法原则。
法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国宪法数量较多。
第二,法国宪法内容变化较大。
以宪法所确定的国家制度为例,有的宪法规定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有的规定实行封建帝制,有的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
第三,保持成文宪法的传统。
4、简述当代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当代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1.基本权利范围的扩大。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魏玛宪法》的制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自由权已扩大到了社会权领域。
2.人权保障方式的转变。
传统宪法强调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人权。
在现代,人民对政府的要求逐渐由消极地防范其干涉公民的基本权利,转变成积极地要求其致力于调和社会的贫富不均,谋求人民的社会福利,3.违宪审查制度的强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违宪审查制度逐渐被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继受,并相继创立了由特设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
4.宪法的国际化趋势。
一方面,人权问题日益国际化,《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相继通过和生效。
关于宪法的一些知识点,比较凌乱,但是值得一看
宪法修正案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一现行宪法颁布以后,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其所的修正案及其内容:1、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该修正案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A:在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B:删去第10条第4款中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1993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这次修正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根据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经验,着重对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
主要内容有一下几个方面:A: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中得到集中、完整的表述。
”B: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C: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D: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E: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到5年。
3、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的第三次修正,主要内容包括:A: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B: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D: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此时去掉了“联产”二字)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E: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自学笔记
宪法自学笔记一、宪法概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二、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
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是新型类型的法律,与其他类型的法律相比,宪法的内容最为重要、地位最为优越。
三、宪法的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必须由人民行使。
法治原则: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权力制约原则:国家权力必须受到制约,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权利保障原则: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社会主义原则: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宪法的功能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范围和运作程序等,确保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通过法律和其他手段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精神。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宪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通过规定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简述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美国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肯定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简述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希望大家喜欢!简述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自由。
尽管美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但是1789年宪法的基本原则至今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权分立——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
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
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
这就是现代民主社会著名的三权分立原则。
一般认为其思想根源来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
联邦体制——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的国体。
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
(参见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宪法至上——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自从1803年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拥有了违宪审查权。
这意味着联邦各级法院可以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并且可以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
同时,法院还可以审查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各级政府颁布的法令的合宪性。
但是,法院的这种审查权不能主动行使,只能在某一具体诉讼中被运用。
因此,这也被称作“被动的审查权”。
(参见美国联邦政府诉尼克松案)人人平等——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
各州之间也保持平等地位,原则上任何州都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特殊对待。
根据宪法的规定,各州要互相尊重和承认彼此的法律。
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要在形式上保持共和体制。
美国宪法内容概述美国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肯定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
宪法原文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
规定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并规定了国会的组成;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以及规定总统产生的办法;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规定最高法院的组成;各州的相互关系和义务;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联邦宪法和按照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本宪法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后生效。
我国宪法主要内容
我国宪法主要内容
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选举制度等。
2、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国策,如规定改革开放、"一国两制"、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等。
3、正确对待公民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具有统一性。
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某些权利和义务是彼此重合的。
同时,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人权保障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020年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1)
2020年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1)1.简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
这些规定不但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地位。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2.简述宪法最核心的价值。
答: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历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往往是争取公民权利斗争的产物。
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即使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能够分为两绝大部分:国家权力的准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不过,这两大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准确行使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如何理解“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
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
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个契约的表现。
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
宪法主观题附答案
宪法学主观题一、简答题1 、简述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及组织形式。
2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共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 、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4 、简述1993 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5 、依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哪此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 、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7 、简述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8 、试述人民代农大会制度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9 、国家性质同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如何?10 、简述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11 、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12 、简述宪法的含义和特征。
13、比较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14 、简述宪法集中体现了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表现.15、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6 ,简述我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17 、简述国务院总理负责制。
18 、1982 年宪法为什么要扩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19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20、简述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
21 、简述宪法对法制的作用.22 、简述民主集中刚原则与分权原则的主要区别.23 、简述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任务.24 、简述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方而有何区别。
25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26 、简述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体制所包括的内容。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哪几方面的职权?28 、简述宪法产生的条件。
29 、简述宪政的概念和特征。
30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31 、为什么说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2 、宪法规范的特点是什么?33 、简述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34 、简述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意义.35 、如何理解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6 、简述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37、什么叫国家结构形式?试比较现代国家两种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点。
简述我国宪法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宪法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律,明确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
以下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简述: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保证。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形式实行国家政权。
3.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
4.坚持依法治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5.坚持民族平等和团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保障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
6.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国家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
7.坚持一国两制和统一祖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推动国家统一进程。
这些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内容,为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这些原则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介绍中国宪法的文章
介绍中国宪法的文章
中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运行方式。
中国宪法于1982年颁布实施,是中国现行宪法的第四部法典。
中国宪法包含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纲,概述了国家的性质、国体和国家章程。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护人民的平等权利,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
第二部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部分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如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自由等。
宪法还强调了公民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权益,包括人身自由、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等。
第三部分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职责,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
这些机构负责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事务,并通过选举和协商来实现人民的代表性民主。
第四部分是国旗、国徽、首都以及宪法的修改程序。
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国徽为天安门和五星,首都为北京。
而对宪法的修改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国家主席提出,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表决通过。
中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法律基础。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确保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公正。
中国宪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继续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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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宪法的特征2、简述宪法的本质属性3、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4、简述当代宪法发展的趋势。
5、简述我国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6、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7、简述宪法的形式分类。
8、简述宪法关系及其特点。
9、简述宪法规范的特点。
10、简述宪法的作用。
11、简述制宪机关和宪法起草机构的不同。
12、简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13、简述宪法解释的概念和体制。
14、宪法的修改15、简述违宪审查的概念和特点。
16、简述违宪审查的对象。
17、简述我国宪法和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18、简述我国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机制。
19、简述改变或撤销法律文件的权限。
20简述宪政的特征。
21. 简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宪政的条件。
22简述宪政实施的保证的内容23. 简述宪政实施的保证的内容。
24. 简述宪政实施的保证的内容。
25. 简述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
26 简述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一. 简述宪法的特征(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1)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2)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
3. 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方机关。
2) 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一般要制定机关或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
(二)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三)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2、简述宪法的本质属性。
答:(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2)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3、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答: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4、简述当代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当代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1.基本权利范围的扩大。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魏玛宪法》的制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自由权已扩大到了社会权领域。
2.人权保障方式的转变。
传统宪法强调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人权。
在现代,人民对政府的要求逐渐由消极地防范其干涉公民的基本权利,转变成积极地要求其致力于调和社会的贫富不均,谋求人民的社会福利,3.违宪审查制度的强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违宪审查制度逐渐被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继受,并相继创立了由特设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
4.宪法的国际化趋势。
一方面,人权问题日益国际化,《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相继通过和生效。
另一方面,一些国际区域组织的出现对成员国宪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5、简述我国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答:第一,宪法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国家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
现行的1982年《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三,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国家机构的设置。
主要表现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并调整了其职权;增设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加强对军队的领导和监督;实行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的个人负责制;规定国家领导人的任职限任制。
第四.规定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内容的文化制度。
第五,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主要表现为:重新确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确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和取得赔偿权。
第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这就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供了现实的解决途径和条件。
同时。
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扩大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限,加强了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法律保障。
6、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2)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以及革命胜利后,人权口号逐渐被政治宣言和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
社会主义宪法通常不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
(3)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它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
(4)权力制衡原则。
权力制衡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7、简述宪法的形式分类。
答:(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
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
8、简述宪法关系及其特点。
答:宪法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
其性质和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又对政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
第二,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
第三,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第四,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第五,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9、简述宪法规范的特点。
答:与一般法律规范相比,宪法规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根本性。
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指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
2.最高权威性。
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是指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
3.原则性。
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是指宪法规范主要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
4.纲领性。
宪法规范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5.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必须具有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只是相对稳定性。
随着社会历史时期的不断向前推进,社会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发展,宪法规范也要相应地变化发展。
10、简述宪法的作用。
答: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宪法的职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1)确认和巩固作用。
就政治方面来说,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从经济方面来讲,宪法对自己的经济基础有积极的保护作用和促进作用。
就文化社会生活而言。
宪法通过确认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意识,规定国家统治和社会进步所必需的科学、文化,从而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职能提供思想文化基础。
(2)限制和规范作用。
宪法对国家权力并非处于消极被动地位,宪法的限制和规范作用,就是宪法对国家权力发挥作用的基本表现。
(3)指引和协调作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指引作用。
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
(4)评价和宣传作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评价作用,而且其评价作用还具有鲜明的特色:第一,宪法评价具有广泛性。
第二,宪法评价具有集中性。
第三.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
同时,宪法不仅是评价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而且它还具有教育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11、简述制宪机关和宪法起草机构的不同。
答:(1)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而宪法起草机构是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2)制宪机关一般是常设的,而宪法起草机关是临时性的机关,起草任务结束后便解散;(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宪法起草机关无权批准通过宪法;(4)制宪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而宪法起草机关主要通过任命方式产生,注重成员的广泛性。
12、简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答: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客观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宪法实施的意义表现在:1.树立宪法权威。
2.培养公民和官员的宪法意识。
3.实现宪法的演进。
13、简述宪法解释的概念和体制。
答: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当人们对宪法的有关条文内容存在不同理解时,由有权解释机关阐明其含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宪法解释的体制大体有:1,由立法机关解释。
亦就是立法机关是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
这一制度源自英国。
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立法机关行使。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
2.由司法机关解释。
亦即司法审查,就是司法机关是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
这一制度源自美国。
3.由特设机关解释。
亦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特别设立的机关,是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
14、宪法的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宪法内容予以补充、调整、删除的行动和措施。
15、简述违宪审查的概念和特点。
答: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立法或其他法律文件是否合宪所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
具体含义包括:第一,审查的对象是法律等规范性文件。
违宪审查以法律为审查对象,也可以说就是以国家立法机关的行为为审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