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税
最新-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现实思考 精品
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现实思考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严格坚持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是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人员应该深入研究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观念为先——着眼于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推进依法治税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着眼于树立依法治税观念。
目前,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从领导层来讲,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执法者来说,有些人头脑里“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对依法治税很不情愿;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却很少讲执法者也应依法征税,甚至有的把执法权变为自己随心所欲的工具。
就纳税人而言,有些是依法纳税观念不强,受自身利益驱使,千方百计欠、偷、骗、抗税,致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有些人虽然依法纳税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由于“后顾之忧”,即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多数也不敢诉诸法律予以维护。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
从理论上讲,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同时也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从实践来看,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矛盾的根本方法和唯一途径。
这一主要矛盾所具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表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指导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揽税收工作全局的根本指针,也是衡量税收工作的主要标准。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引言依法治税作为一项重要的治理原则,对于实现税收管理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以及我们应该如何进行思考。
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法治的重要性依法治税是在法治理念指导下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原则。
法治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来保障公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在税收领域,法治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平公正:依法治税能够确保纳税人和纳税机关在征税过程中都受到公平和公正对待。
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可以避免税务主管机关滥用职权或不公正对待纳税人,从而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
2.规范管理:依法治税还可以规范税收管理行为。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以确保税务主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预测性和稳定性:依法治税能够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预测性和稳定性。
在法律的框架下,纳税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应该承担的税收义务和权益,从而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经济活动。
提高依法治税的途径要提高依法治税的效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入手: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
需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减少法律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2.加强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要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了解和遵守意识,需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纳税人普及税法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3.加强税务机关的能力建设: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需要加强税务机关的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税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在依法治税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构,提供独立的申诉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和问题,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通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从而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执法力度弱化的后果严重。
浅谈当前依法治税的难点与对策_税务研讨论文概要
浅谈当前依法治税的难点与对策_税务研讨论文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税之本,也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
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说:税务工作的基本职责、基本出发点、落脚点、基本方针都是依法治税,最终目标也是依法治税。
即要求税收工作要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贯彻法治原则;代表国家征税机关和人员要依法征税,公民要依法纳税,全社会要依法支持和监督税收工作。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为推进依法治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制度、机制和手段的保证。
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税收法治环境仍不尽理想。
下面笔者就当前依法治税的难点及其相关对策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依法治税现状与难点依法治税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我国从1988年首次确立以“以法治税”为指导思想,到今天全面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的思想逐步成熟,深入人心,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善执法,规范征管,税收执法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了新型的征管模式;加强税务稽查,强化法制宣传,改善了税收法制的外部环境;强化“两权”监督,坚持教育培训,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
但是,从目前状况来看,税收法治水平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依法治税工作存在一定的难点问题:(一)依法征税原则远不能够完全落实到位。
依法治税是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的统一,要实现依法治税,就得遵循依法征税原则。
依法征税原则又叫税收法定主义,它是税收和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
即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作出开征、停征税收,不得擅自变动纳税主体、征收对象、税目、计税依据、税率等收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这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有助于税收征管活动的法治化,减少税收执法随意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方面,在基层,税收执法权仍然相对集中在一些部门或个人手中,集征、管、查于一体的基层单位还很多;另一方面,现行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相互制衡机制较弱,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和健全,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不够,从而直接导致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缺乏有效的监督。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精简版)
依法治国依法治税依法治国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依法治税理论的历史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务院于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税的口号;1989年5月,全国首届以法治税研讨班在京举行,掀起了学习和贯彻以法治税的第一个高潮。
这一阶段中,以法治税主要是针对治理整顿税收秩序而提出来的。
第二阶段:随着依法治国的方略先后被第八届全国人大(1996年3月)和党的十五大(1997年9月)认可和确定,特别是在199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使得依法治税的理论探讨进入了全新阶段。
需要指出的是,从以法治税和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深刻反映了税收管理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律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
依法治税,这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研究的时间长,而且内容很多,涉及税收立法、执法、执法环境等方面,并且每个内容又包括很多小的方面。
研究这个课题就应该从某一个方面着手,范围要尽量小,针对性要强。
如果选择关于依法治税的问题和对策这样的题目,那就开口太大,研究起来比较困难。
(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2002年第7期《坚持做到六要提高税收调研报告质量》)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1、明确了依法治税与依法治国之间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依法治税只有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并作为依法治国整体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工程深入进行。
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事务部专家小组所指出的,法制是一个超越税收的概念。
依法治税取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发展,但税收这一领域足以显示法制的优越性和要求。
2、突出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内容和手段税收法制建设。
税收法制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在内的统一体,其内容亦极其广泛和丰富。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
加强司法独立性
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 性,减少外部干预和压力 ,为纳税人提供可靠的司 法保障。
提高司法效率
优化司法程序和流程,提 高司法效率和质量,降低 纳税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 成本。
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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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税 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
稳定性。
促进公平正义
依法治税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 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动经济发展
依法治税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提 高经济运行效率。
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依法治税可以防止税收流失, 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国家经 济和政治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02
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税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 政、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留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税收活动必须服从于法律,强 调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机关的 决定。
涉及税收基本事项、税收要素 等重大问题应当由法律作出规 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授权 的范围内对税收要素进行具体 规定。
依法治税的客体包括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等涉税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 协助税务机关完成征管任务的单位 和个人。
内容
依法治税的内容包括依法组织税收 收入、依法实施税收征管、依法进 行税收检查和依法处理涉税案件等 。
03
依法治税的现状及问题
当前依法治税的成效
税收法定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01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税收法定原则,将税收基本事项由行政
税收法制建设的完善
试论基层国税依法治税应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对措…
基层国税依法治税应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引言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国税部门承担着重要的税收管理职责。
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法律适用、推动税收工作规范化的重要路径。
然而,在实践中,基层国税部门面临着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找到合适的应对措施,确保税收依法管理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基层国税依法治税应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一、热点问题分析1. 个税改革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然而,在基层国税部门实施个税改革时,仍然面临一些热点问题。
首先,如何准确把握个税改革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国税干部,并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
其次,如何应对纳税人对个税改革政策的疑问和困惑,提供准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最后,如何加强对个税改革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2. 跨地区税收征管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经营、合作和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给基层国税部门带来了跨地区税收征管的挑战。
首先,如何建立高效的信息分享机制,确保纳税人在不同地区的纳税情况能够实时掌握。
其次,如何完善跨地区税收征收和征管的协调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
最后,如何加强对跨地区税收征管政策的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基层国税干部对跨地区税收征管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二、难点问题分析1. 混合所有制企业税收征管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形式多样,税收征管难点较多。
首先,如何准确判断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纳税主体身份,确保其纳税义务的落实。
其次,如何处理混合所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税收关系,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情况发生。
最后,如何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税收征管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基层国税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 互联网经济税收征管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国税部门面临着互联网经济税收征管的难点问题。
首先,如何准确界定互联网企业的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
其次,如何建立互联网企业纳税信息的监测、采集和分析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经济的税收征管。
依法治税结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此,我谨代表全体税务工作者,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的领导和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依法治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税收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税收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下面,我就依法治税的结论发言,谈几点体会。
一、依法治税是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
依法治税,确保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依法治税显得尤为重要。
二、依法治税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依法治税,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方面,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了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依法治税是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依法治税,有助于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
通过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税收服务,从而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
四、依法治税是构建和谐税收关系的重要基石依法治税,有助于构建和谐税收关系。
通过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促进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从而构建和谐的税收关系。
为实现依法治税,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税收法治化水平。
2. 强化税收执法,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3. 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税收服务。
4. 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总之,依法治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税的关键是立法和执法
依法治税的关键是立法和执法依法治税作为近几年来我国税收增收的重要原因,是税务系统应当继续坚持的基本原则。
对于我国税收领域现存的一些主要问题,经济学家往往主要从税收或宏观经济的角度来探讨,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则都可以归结为税收法制的问题。
依法治税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立法问题和执法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立法问题。
要依法治税,首先要有法可依,为此就必须先做好立法工作,这在各个法治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
要解决这些问题,近期尤其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及时修宪。
我国宪法上对于财税制度的规定微乎其微,过于简约,而世界各国几乎都在宪法上对财税问题做了大量的规定,以解决国家与国民,以及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权分配问题。
在宪法修改方面,尤其应当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定原则”,即预算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和国债法定原则,这几个原则的确定和有效坚持,对于解决我国实践中的大量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还应当对相关的财税方面的权力配置做出明确规定,这是解决财税体制法问题的最重要的依据。
2.加快制定税收基本法。
税收基本法(或称税法通则)在整个税收立法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如果近期内不能及时修宪,就必须加快税收基本法的制定,明确各类税权的划分,明确税法的基本原则,规定税法的基本制度,解决税法的基本问题,从而增进整个税法的规范化、系统化。
3.完善相关实体法。
随着我国税收程序法的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实体法的缺欠也更加突出。
因此,对于相关实体法应当提高其立法级次,至少要使主要的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同时,应顺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更新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推进所得税、财产税等领域“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的统一,以实现税收法制的统一和完善;此外,还应看到现实存在的多种层次的“二元结构”(如城乡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内外二元结构等),结合现实问题来完善相关的立法。
4.注意配套立法。
税收立法的配套不仅是税收体制法与税收征纳法的配套,也不仅是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配套,以及各个“税种法”之间的配套,还包括税法与其他相关的经济、社会立法的配套,特别是与相关的财政立法的配套。
依法治税—税收的灵魂
“依法治税”——税收的灵魂南乐县国家税务局王倩倩写下“依法治税”这四个字的时候,我觉得远不像我平常说的那样轻松。
“依法治税”是现代税收事业的潮流和灵魂,作为一名为税务事业奋斗的税务工作者,我深深了解这四个字中蕴涵着多少需要我们用勇气、责任和行动去执行并完成的内容。
身为税务执法者,我们手执税法武器,站在正义的立场,勇往直前,势如破竹,但是“依法治税”这短短四个字的提出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其实,在二十多年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环境是这样的:随意改变税法,越权减税免税,土政策满天飞。
偷税、漏税、拖欠税款和抗税不缴的现象相当普遍。
全国50%以上的企业和80%以上的个体工商业户存在有偷漏税问题。
有的偷漏税数额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咋舌。
殴打谩骂税务干部,冲击税务机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许多税务干部被打伤致残,甚至以身殉职。
国家的财政收入大量流失、基建失控、通货膨胀、社会收人分配不公。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急切需要法律这样一个有效的工具来治理税收环境,终于,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以法治税”口号。
美国著名律师约翰.赞恩说过:法律对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贡献超过其他一切人类活动。
1988年到1998年的十年间,我国出台了包括《征管法》在内的十余部税收法律法规,“以法治税”说白了,就是没有法律制订法律来规范管理我国的税收征管活动。
这一治理就是十年。
古人有十年磨一剑之说。
10年之后,即就是199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从“以法治税”到“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使得依法治税的理论探讨进入了全新阶段,这是我党,我国政府经过了深思熟虑,反复推敲才演变出来的。
随着税收在国民经济中作用与功能的恢复与加强,税收的法治化成为人们的共识。
在税收立法上,税法的公平性、统一性、稳定性、透明性逐步得以加强与体现。
在税收执法上,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刚性不断强化,特别是随着征管改革的推进,使税收执法日趋规范,执法的效率与质量不断提高,“重在治权、重在治内”的现代法治理念已逐步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实践。
论“依法治税”的传统法治思想渊源——基于法律话语的分析
个方 面 的理 论言 说 。
第 一 , 重法 ” “ 。中 国古代 法家 非 常重视 法 律在 治理 国家 中 的作用 , 鞅 云 :背 法 而 治 , 任 重 道远 而 无 商 “ 此 牛 马 ; 大川 而无 舡楫 也 。 ④ 仲云 :虽 有巧 目利手 , 济 ”管 “ 不如 拙规 矩之 正 方 圆也 , 巧 者能 生 规矩 , 能废 规 矩 故 不 而正 方 圆 , 圣 人能生 法 , 虽 不能 废法 而 治 国。 ⑤ 云 : 法律 政令 者 , 民规 矩绳 墨也 。 ‘ 民一 众 , ”又 “ 吏 ” 治 不知法 不
的变化 , 得 了有 目共睹 的成 绩 , 迄今 为止 , 种法 律 的转 型 并 没有 完成 。事 实上 , 这 一 转 型过 程 中 , 取 但 这 在 中 国 固有 的传统 法律 思想 一直 在我们 学 习 、 效 西方法 律 的过程 中扮 演着 重要 的 、 在 的角 色 。中 国独特 的法 仿 潜
力 尽 而功 名立 。 ⑧ ” 慎到 云 :治 国无其 法则 乱 。 ⑨以上言论 从 各角 度对 法 的重要 性进 行 了 阐述 。法家 认 为 , “ ” 法
律 作 为一 种治 理 国家 不可 缺少 的工 具 , 现 实社会 中的各 种关 系 与 冲突 都纳 入到 其 中 , 把 这是 最为 可靠 与简便 的治 国之 法 。法家 无论 把法 律 比喻 成牛 马 、 车 , 是 比喻 成 规 矩 、 墨 , 显 示 出 了 法律 是 统 治 者 治理 国 舟 还 绳 都 家 、 治社 会最 有效 的工具 。 统
总 第 1 3期 2 21 O 2年 7月
论依法治税
论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一个系统工程。
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按照“一个灵魂、四个机制、五个目标”的思路,围绕完善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以及培育税法意识等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也是21世纪税收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是税收工作必须牢牢遵循的宗旨。
当前税收工作的难点与重点在依法治税,税收事业发展的机遇与出路也在依法治税。
一、依法治税是新世纪税收工作的必由之路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已经成为新世纪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税收领域坚持法治原则即坚持依法治税不仅是当前治税的内在需要,也是适应外部挑战,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一项战略举措。
(一)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保证,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它对税收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必须适应法治的要求,转变治税思想、治税观念、治税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依法治国,即要求以法律来管理国家一切事务,规范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税收作为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面,它通过规范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来协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均衡,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
但是如何把握与实现这种分配关系的均衡呢?要靠税收法律,只有法律才能合理地界定分配关系,实现稳定的长期均衡。
只有真正推行依法治税,才能既有效制约个人,防止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占;又有效制约各级政府机关,防止因一时一事一地的需要而发生短期利益对长期利益的侵占,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损害。
大家都知道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而对国家机关的不规范行政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实质上后者有时会更为严重地偏离依法治税的目的并妨碍党和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
《2024年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研究》范文
《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研究》篇一一、引言在现今社会经济环境下,税务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国家税收征收的重要环节,基层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的进程。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基层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方面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基层税务机关是税收征收工作的最前线,承担着宣传税收政策、服务纳税人、征收税款等重要职责。
依法治税在基层税务机关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三是推动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法治意识。
三、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尽管基层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观臆断、滥用职权等现象。
2. 执法不严: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3. 服务意识不强: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在服务纳税人方面存在不足,如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不佳等。
四、解决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策略: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严格执法:基层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税收政策,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3. 提升服务质量:基层税务机关应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4.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税收政策、执法过程和结果,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实践探索为了更好地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践探索。
依法治税结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依法治税的结论发言。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我国税收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此,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依法治税谈几点体会。
首先,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根本遵循。
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
我们要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确保税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
其次,依法治税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依法治税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依法治税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税要求我们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让纳税人享受到税收改革的红利。
以下是几点具体措施:一、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
广泛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让纳税人了解税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二、严格税收执法。
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三、优化税收服务。
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
四、强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提高税收法治队伍素质,为依法治税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五、深化税收法治体制改革。
推进税收法治体系建设,完善税收法治制度,为依法治税提供制度保障。
总之,依法治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祝愿我国税收事业蒸蒸日上,为国家繁荣富强、民族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2024年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
2024年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要谈论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社会。
这是一个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企业的切身利益的话题。
在税收的世界里,法律是公正的秤,是公平的尺,是我们共同的底线。
依法治税,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方,无论身份如何,都要严格遵守税法,维护税收的公正与公平。
首先,依法治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我们常说,税收是国家的命脉,是社会的血液。
而依法治税,就是保障这条命脉畅通无阻,保障这份血液纯净无污染。
只有依法纳税,才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才能保证国家的各项事业得以顺利进行。
同时,依法治税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税法的普及和执行,使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因税收不公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依法治税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践行。
我们常常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税收的参与者,也是税收的受益者。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了解和遵守税法,去维护税收的公正和公平。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我们都应该秉持着“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的理念,积极履行我们的税收责任。
在这里,我想引用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同样,依法治税的生命力也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实施和践行。
只有当我们都能够自觉遵守税法,积极履行税收责任,才能够真正实现依法治税,才能够真正构建和谐社会。
最后,我想说,依法治税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
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理解和认同,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践行。
只有当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真正理解依法治税的重要性,都能够真正将依法治税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才能够真正构建起一个和谐、公正、公平的社会。
因此,让我们共同倡导依法治税的理念,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依法治税的推动者和实践者,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维护和实现税收的公正与公平。
坚持依法治税,改善税收环境(1)论文
坚持依法治税,改善税收环境(1)论文一、实现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法治势在必行所谓依法治税,就是指把税收征收过程中的每个主体的每个行为(包括纳税行为、代扣代缴行为、纳税担保行为与征税行为)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依法治税,既治纳税人,也治征税人。
换言之,法律不仅要规制企业和百姓的纳税行为,而且更要规制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还要规制其他行政机关的一切涉税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坚持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工作走向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这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强化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福利国家的有效杠杆。
要真正实现依法治税,进一步从根本上改善税收环境,必须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法律举措。
二、培育自觉尊重税法权威的观念,是建设税收法治工程的必要前提健全的立法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全社会对税法规则的亲和感和崇敬感,再多再好的税法规范也很难付诸实施。
在绵延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我国百姓深受苛捐杂税之苦。
我国至今还有相当多的群众尚不完全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法治的优越性,对于税法和纳税义务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
老百姓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谁都承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
但一旦谈到国家的税收债权,总有一些人抱有能漏则漏、能偷则偷的讨价还价心理。
因此,有必要采取切实措施拉近老百姓与税法之间的心理距离,早日确立税法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崇高威望。
要以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寓法于理、寓理于情的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税法知识,使所有纳税人都熟悉税法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光荣、违法征税和违反纳税义务可耻的现代文明观念。
企业尤其要树立依法足额、及时纳税的法治观念。
“企业爱财,去之有道”。
依法纳税就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不但老百姓与企业要学习税法,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地方领导干部,更是应当带头学习税法。
浅谈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谈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能。
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辩证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的目的,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做好一切税收工作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自身职责的规定,通过规范的征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的一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在税收管理中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纳税服务,服务也不能脱离执法而存在,而是以依法治税为前提。
一、目前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关系存在的几个认识误区(一)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疏于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环境。
由于只强调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柜台服务,把着眼点放在了为纳税人的具体办税事项,而忽略了从宏观上把握税收经济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纳税人提供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过于强调优化纳税服务而淡化了管理。
纳税人是税收的基本承担者,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要求纳税人必须主动申报纳税,同时还要加强监管。
对于纳税意识差、办税能力弱的纳税人要加强电话提醒、短信或者上门催报等方式,否则会影响到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服务的质量,使优化服务停留在形式上。
(三)注重优化服务而弱化了执法的刚性。
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为避免受到纳税人投诉,当纳税人有不符合办税手续、申报不实等违章行为时,不敢坚持原则,或者审核不严,或者处罚不力,弱化了严格执法,忽视了执法的严肃性,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偏松、执法不严的现象,以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漏洞,削弱了依法治税的刚性。
(四)把优化服务简单地等同于微笑服务。
作为执法机关,微笑服务是优化服务的一种方式,但有时候只强调形式上的服务态度的优化,而忽略了税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导致掌握和解释税收政策不够熟练,纳税人得不到真正想要的服务。
论依法治税
作者: 张芬芬
作者机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江苏南京210001
出版物刊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页码: 39-41页
主题词: 执政能力;依法治税;税务征管
摘要: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既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如何正确认识、严格坚持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是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
针对当前税务征管工作与依法执政存在的一定差距,笔者认为可从四个角度推进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理论为基,指导重构税收法律意识;观念为先———着眼于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机制为本———致力于建立依法治税的监督制约机制;环境为重———着力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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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一个系统工程。
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按照“一个灵魂、四个机制、五个目标”的思路,围绕完善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以及培育税法意识等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全的共识,也是21世纪税收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是税收工作必须牢牢遵循的宗旨。
当前税收工作的难点与重点在依法治税,税收事业发展的机遇与出路也在依法治税。
一、依法治税是新世纪税收工作的必由之路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已经成为新世纪我国、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税收领域坚持法治原则即坚持依法治税不仅是当前治税的内在需要,也是适应外部挑战,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一项战略举措。
(一)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写入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保证,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它对税收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必须适应法治的要求,转变治税思想、治税观念、治税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依法治国,即要求以来国家一切事务,规范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税收作为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面,它通过规范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来协调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均衡,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
但是如何把握与实现这种分配关系的均衡呢?要靠税收法律,只有法律才能合理地界定分配关系,实现稳定的长期均衡。
只有真正推行依法治税,才能既有效制约个人,防止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占;又有效制约各级政府机关,防止因一时一事一地的需要而发生短期利益对长期利益的侵占,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损害。
大家都知道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而对国家机关的不规范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实质上后者有时会更为严重地偏离依法治税的目的并妨碍党和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
依法治税要求税收的征收以及税收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且法律规定必须明确、清晰,也就是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比较大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不但纳税人而且行政机关也要服从于法,法外无税。
推进依法治税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需要,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因为税收法律体现着党和人民的意志,只有坚持税收法治,才能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与监督国家事务。
(二)依法治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要求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并正在酝酿着新的突破与提高,在这个过程中,亟需发挥依法治税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
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展开有效竞争,才能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与资源的恰当配置。
只有依法治税、规范执法,使相同的交易行为承担相同的税收,才能有效实现税法中公平税负的立法意旨,才能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
市场经济是统一经济。
市场经济功能的发挥依赖市场规模的扩张。
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但市场的扩张是有阻力的,它会受到种种地方政策等隐形市场壁垒的抵制,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与市场效率的实现。
我国的税收法律是具有高度统一性的法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并以此清除各种潜在的贸易壁垒,可以有效促进市场的统一与市场交易的扩张。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靠无数市场交易行为和契约来实现的,契约需要诚实守信,在市场主体作出交易决策时要求有一个安全、确定的交易环境,“未来”要具有可计算性、可预期性,这样企业才能放心大胆地做出经营与决策。
所谓市场的进步、创新、成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指创造一整套市场制度来有效减少将来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使市场主体交易决策简单化,交易趋向发达。
就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而言,建设诚然必要,但更为重要的手段应该是推行法治,法治是道德建设的保障。
我们翻开任何一本法理教科书,都可以发现法治的根本特征就是可预期性、稳定性、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性,它契合了市场交易对稳定、可预期的需要,坚持与发展法治是巩固市场经济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突破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瓶颈的一个方向。
法治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在税收法律上的体现便是诚信原则,这是税收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内涵一方面是纳税人诚信纳税,另一方面是税务机关严格遵守对纳税人的承诺,使纳税人不因信赖税务机关而受到损失,其本质在于让纳税人能稳定地预期他将来的行为结果。
综上所述,市场与法治密不可分,市场的公平、稳定、可预期、统一、开放等内在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只能由法治来提供、来实现。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三)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根本保证税收具有组织收入、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等职能,通过这些职能的履行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就当前的社会条件而言,只有推进依法治税,税收的职能才能得以很好的实现。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的批语中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税,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和实施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这既高度概括了依法治税与税收地位、职能的关系,又指明了税收工作的方向。
就实现税收组织收入职能而言,只有通过依法征税,贯彻法治内涵,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征收阻力,使税收征管最具效率,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就实现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而言,只有通过依法治税,适度调整税法要素,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执行税法,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才能得以贯彻,宏观调控的力度才能到位。
就实现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而言,同样依靠依法治税。
当前社会上对“大款大腕”阶层的关注、对基尼系数的关心都表明社会公平问题已经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的形成有深刻的经济背景与社会原因,它的解决显然不是税务系统一家所能胜任,但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等税制以及加大执法力度,有助于社会分配关系的改善与社会公平的实现。
(四)依法治税是当前税收工作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的税收工作面临很多迫切任务,首当其冲的便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税收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世贸组织所规定的透明度原则、可预期原则、统一性原则等在税收上归根结底就是依法治税原则,但这时依法治税的压力不仅来自国内市场,而且来自经济全球化大市场,它的背后是一整套世贸组织的工作规则及运作机制。
因此,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税收工作特别是在国际税收领域已经没有退路,必须严格实行依法治税,否则容易引发大量的税收争论并可能因此受到世贸组织制裁,影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心存侥幸,只有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治税才能争取主动;其次,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依靠依法治税。
由上可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发挥税收各项职能作用都要求实行依法治税,只有充分法治化的税收才能满足这些需要。
可以说,依法治税是税收领域内外各种力量交织在一起推动的结果,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依法治税是税收事业发展的选择依法治税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在治税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形成的。
不过严格来讲,现代意义的我国税收法治化进程真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初期。
(一)改革开放为税收法治进程提供了直接动力1.涉外法律的制定,开创了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良好局面。
2.税收征收管理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从程序建设方面推动着税收法制向前发展。
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独立的税收征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把散见于各个税种法律法规中有关征管的内容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及各地先后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制度和方法,进行归纳、补充和完善,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比较系统的规范的标准和方法。
这个条例是我国税收程序法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统一征管制度,加强税收监督管理,防止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征管法与原来的征管条例相比,有几个重要进步:一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中外公民的税收征管办法,使我国税收征管法律规范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二是强化了税收机关的执法手段,赋予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等;三是体现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益精神。
对于改善和协调征纳关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税收收入增长,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起到重要作用。
配合税收征管法的贯彻实施,国家还先后颁布实施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税收程序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至此,我国初步形成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皆备的税法体系。
3.“以法治税”口号的提出和发展,反映了时代对税收法治的呼唤。
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完善,为税收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于1988年提出要“以法治税”,要求加强税收执法,它是今天我们提供依法治税的先声。
(二)1994年分为依法治税创造了良好的体制条件1994年,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税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下,建立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税收制度。
同时,配合改革的需要,设置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负责中央和地方税款的征收。
这次改革在我国税收法治进程中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立法方面,我们形成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皆备的相对完整的新型税法体系。
在执法方面,我们先后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征管改革。
但在税收法治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税收立法技术还不高。
主要的问题是税法过于原则,细则该细不细,给各级税务机关执法带来一定困难,以致各级税务机关擅自在税法及其细则之外制定红头文件的行为比较普遍。
二是税收收入考核机制还不完善,对税收执法构成较大的冲击。
三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比较突出。
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形成,没有起到防微杜渐、以儆效尤的作用。
(三)1998年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时机日趋成熟1998年以来,随着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苦练内功,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外部环境也出现了一些有利的变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时机日趋成熟。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立法行为日趋规范。
二是税收征管法的修改集中体现了依法治税的成果,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武器。
2001年5月1日,我国颁布了新税收征管法,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对税务机关与税务干部的相应义务做出许多规定,通过对权力义务配置的校正,使税收法律的公平性得到进一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