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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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一、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二、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三、结构设计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GB50204-2023新条例

GB50204-2023新条例

GB50204-2023新条例
介绍:
GB-2023新条例是中国新建建筑物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涵盖了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和特种建筑等各种类型的建筑。

主要内容:
该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建筑物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2. 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和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3.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和节能设计要求
4.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要求
5. 建筑物的给排水设计要求
6. 建筑物室内环境设计要求
7. 建筑物的智能化设计要求
重要变化:
相较于旧版规范,新规范有以下变化:
1. 建筑物的抗震要求更为严格
2. 对于大型商业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要求增加了关于紧急疏散的设计要求
3. 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更高,要求使用更加环保、节能的材料和设备
4. 建筑物智能化设计被正式纳入规范内容,要求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控制系统。

结论:
新条例的实行,将会对建筑物工程设计产生很大的影响,建筑师和设计师需要了解新的标准以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还需要建筑、建材、机电等行业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以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1.常用编制文件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 HG/T 20519-2009 2.常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3年3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1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以77号令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号3、燃气常用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 51102-2016《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12《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GB/T 26980-2011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20174.输气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 50459-200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SY/T 6968-201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2015《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60-2015《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施工规范》SY/T 4126-2013《油气输送专用钢制热感应弯管》SY/T5257-2012《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 21448-2017《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T 50470-2017《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17《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及设备外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7036-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SY 4203-20165.中压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 51-201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201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 109-2009《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2014《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 250-2016《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 15558.1-201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GB 15558.3-2008《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 002-2017 《城镇燃气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CJJ/T 259-2016《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680-20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13 《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CJJ/T 268-2017《城镇燃气设备材料分类与编码》CJ/T 513-20186.天然气液化工厂依据的主要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SY/T0048-2016《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 3009-20137.总图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8.工艺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12《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20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2017《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 GB/T 21447-201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压力容器》GB/T 150-201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液化天然气低温管道设计规范》GB/T 51257-2017《钢质管道聚烯烃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14-2017《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 20592~20635-200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 18442-2017《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2010《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 24925-2010《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压接式碳钢连接管材及管件》CJ/T 433-2013《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17《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T 13401-2017《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2013《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GB/T 4830-201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2008《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系统防爆技术要求》GB/T 34661-20179.建筑、结构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50001-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74-20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201810.暖通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11.给排水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 12.电气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2008 《控制室设计规范》 HG/T 20508-2014《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13.自控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 3104-201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 3082-2003《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201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 20512-20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0-2013《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 20507-201414.环境保护依据的主要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16453.6-200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15.节能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201616.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依据的主要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7.消防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18.其它《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建城〔2016〕203号)《天然气》GB17820-2012《安全色》GB 2893-200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 3043-2014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93-2017《加臭剂浓度监测仪》CJ/T 52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GBT 5131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6-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GB/T 51248-2017《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GB 51208-2016《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NB/T 33022-20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DL/T 5508-2015《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 145-2010《普通柴油》GB 252-2011《车用汽油》GB 17930-2013《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燃气工程设计手册》2009年版《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5-2018《承插式管接头》CJ/T110-2018《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及管件》CJ/T 250-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1985年1月10日[1985]城劳字第5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针对幼儿园建筑设计的防火条例)关于幼儿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及说明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在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的防火设计原则。

对于同一性质的建筑,如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当在同一建筑物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区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

为此,首先要考虑将这些场所进行防火分隔,并且相关防火分隔要求要符合本规范及国家其他院、剧场与商业设施合建等等。

此类建筑及建筑内不同使用功能区有关建筑的平面布局、建筑内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其他设计要求,需根据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等,按照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对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规定和防火分隔情况等确定。

对于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设置和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等,则需按整体建筑考虑,有关建筑灭火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根据本规范第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釆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条文说明】为使一些新材料、新型建筑构件能得到推广应用,同时能较好地保证建筑的整体防火性能不降低,保障人员疏散安全和控制火灾蔓延,本条规定当降低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时,耐火极限应相应提高。

设计应注意尽量采用发烟量低、烟气毒性低的材料;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的公共建筑,仍应严格控制使用这些材料。

这里所指人员密集场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场所,即: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幼儿园)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幼儿园)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5版)(针对幼儿园建筑设计的防火条例)关于幼儿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及说明1.0.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条文说明】1.0.4本条规定了在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的防火设计原则。

对于同一性质的建筑,如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当在同一建筑物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区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

为此,首先要考虑将这些场所进行防火分隔,并且相关防火分隔要求要符合本规范及国家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例如住宅与商店的上下组合建造托儿所与办公、写字建筑或电影院、剧场与商业设施合建等等。

此类建筑及建筑内不同使用功能区有关建筑的平面布局、建筑内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其他设计要求,需根据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等,按照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对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规定和防火分隔情况等确定。

对于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设置和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等,则需按整体建筑考虑,有关建筑灭火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根据本规范第8.1.1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5.1.6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釆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条文说明】5.1.6为使一些新材料、新型建筑构件能得到推广应用,同时能较好地保证建筑的整体防火性能不降低,保障人员疏散安全和控制火灾蔓延,本条规定当降低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时,耐火极限应相应提高。

设计应注意尽量采用发烟量低、烟气毒性低的材料;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的公共建筑,仍应严格控制使用这些材料。

深标住宅设计规范条文_20140225

深标住宅设计规范条文_20140225

第1章总则`1.0.1 为实现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实现建筑设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在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并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

1.0.4建筑设计应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环保、美观等基本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应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所确定的有关规划设计要求进行。

1.0.5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

1.0.6本规定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2章名词解释2.1 建筑分类2.1.1 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1.2 居住建筑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其配套设施为主要目的,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1.3 住宅建筑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4 商住楼下部商业用房(不包含商业服务网点)与上部住宅组成的建筑。

2.1.5 宿舍建筑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6 公共建筑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7 社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辅助型公共设施。

2.1.8 办公建筑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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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一、建筑设计基本规范1.1 建筑设计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文化等因素,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 建筑设计范围本大全涵盖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园林景观等多个领域,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

1.3 建筑设计依据建筑设计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规范以及项目具体情况,确保设计合理、合规。

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2.1 结构设计原则结构设计应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靠性,同时考虑经济性和施工可行性。

2.2 结构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地下室、幕墙等部分的设计,涉及材料选择、构件尺寸、连接方式等。

2.3 结构设计规范遵循《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三、建筑设备设计规范3.1 设备设计原则设备设计应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需求,保证系统安全、高效、节能、环保。

3.2 设备设计内容包括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系统设计,涉及设备选型、管道布局、电气线路等。

3.3 设备设计规范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标准。

四、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1 电气设计原则电气设计应确保建筑物供电安全、可靠、经济,满足各类用电设备需求。

4.2 电气设计内容包括高低压配电、照明、防雷接地、弱电系统等设计,涉及电气设备选型、线路敷设、保护措施等。

4.3 电气设计规范遵循《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五、建筑景观设计规范5.1 景观设计原则景观设计应注重生态、环保、美观、实用,提升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度。

5.2 景观设计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水体、道路、照明等设计,涉及景观布局、植物配置、设施选型等。

5.3 景观设计规范依据《城市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等标准。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1.常用编制文件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容和深度统一规定》 HG/T 20519-2009 2.常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31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7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4号(2013年3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7号(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83号(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1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以77号令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9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省燃气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号3、燃气常用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GB 50156-2012(2014年版)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GB 51142-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规划规》GB/T 51098-2015《城镇燃气技术规》GB 50494-200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 GB 51102-2016《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12《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GB/T 26980-2011《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20174.输气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GB 50251-201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 50459-200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 50369-201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SY/T 6968-201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GB 50424-2015《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GB 50460-2015《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施工规》SY/T 4126-2013《油气输送专用钢制热感应弯管》SY/T5257-2012《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GB/T 21448-2017《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GB/T 50470-2017《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GB/T 50539-2017《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及设备外防腐层技术规》SY/T 7036-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站工艺管道工程》SY 4203-20165.中压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 51-201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201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 33-2005《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QX/T 109-2009《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2014《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 250-2016《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 15558.1-201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GB 15558.3-2008《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T/CGAS 002-2017 《城镇燃气自动化系统技术规》CJJ/T 259-2016《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680-20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13 《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CJJ/T 268-2017《城镇燃气设备材料分类与编码》CJ/T 513-20186.天然气液化工厂依据的主要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 SY/T0048-2016《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SH 3009-2013 7.总图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 50187-2012《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8.工艺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12《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20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2017《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 GB/T 21447-201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SH 3501-201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压力容器》GB/T 150-201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液化天然气低温管道设计规》GB/T 51257-2017《钢质管道聚烯烃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14-2017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GB 50316-2000(2008年版)《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 20592~20635-200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 18442-2017《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2010《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 24925-2010《压力管道规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压接式碳钢连接管材及管件》CJ/T 433-2013《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17《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GB/T 13401-2017《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GB 50264-2013《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围和质量》 GB/T 4830-201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2008《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系统防爆技术要求》GB/T 34661-20179.建筑、结构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50001-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GB 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GB 50191-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15《砌体结构设计规》GB 50003-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 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GB 5000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GB 50025-2004《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2017《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GB51249-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数据中心设计规》 GB 50174-20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11-2016《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201810.暖通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43-2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 50736-2012《锅炉房设计规》GB 50041-2008《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11.给排水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GB 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GB 50014-2006(2016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 50015-2003(2009年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GB 50032-2003 12.电气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GB 50054-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 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GB 5005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 50058-20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AQ 3009-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 50343-2012《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GB/T 50062-2008《控制室设计规》 HG/T 20508-2014《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SH/T 3006-201213.自控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GB 50093-2013《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SH/T 3104-201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SH/T 3082-2003《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SH 3005-201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GB 50493-2009《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HG/T 20512-20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95-2007《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0-2013《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HG/T 20511-201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HG/T 20507-201414.环境保护依据的主要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GB/T 16453.1~16453.6-200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GB/T 50087-20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15.节能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 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201616.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依据的主要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SH 3047-19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7.消防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 50140-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GB 50347-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GB 50116-2013《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GB 50219-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GB 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18.其它《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工作标准》(建城〔2016〕203号)《天然气》GB17820-2012《安全色》GB 2893-200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中华人民国劳动部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安全防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 3043-2014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93-2017《加臭剂浓度监测仪》CJ/T 52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GBT 5131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GB/T 50353-2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6-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 50169-2016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GB/T 51248-2017《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GB 51208-2016《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设计容深度规定》NB/T 33022-20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DL/T 5508-2015《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 145-2010《普通柴油》GB 252-2011《车用汽油》GB 17930-2013《石油库设计规》GB 50074-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GB 50966-2014《燃气工程设计手册》2009年版《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5-2018《承插式管接头》CJ/T110-2018《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及管件》CJ/T 250-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1985年1月10日[1985]城劳字第5号)。

国际别墅建筑设计标准

国际别墅建筑设计标准

建筑规划设计国际规范标准·别墅建筑目录第一部分建筑规范3一、总则3二、术语解释4三、基本规定9第二部分城市规划对别墅建筑的限定14一、建筑基地14二、建筑突出物15三、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15第三部分场地设计16一、建筑布局16二、道路16三、竖向17四、绿化17五、工程管线布置18第四部分建筑物设计19一、平面布置19二、层高和室内净高19三、地下室和半地下室19四、厕所、盥洗室和浴室19五、台阶、坡道和栏杆20六、楼梯26七、电梯27八、墙身和变形缝27九、门窗27十、建筑幕墙28十一、楼地面29十二、屋面和吊顶29十三、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30 十四、室内外装修31第五部分室内环境32一、采光32二、通风32三、保温32四、防热33五、隔声33第六部分建筑设备35一、给水和排水35二、暖通和空调35三、建筑电气42四、燃气44第一部分建筑规范一、总则1、为使别墅建筑符合舒适、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通则,作为别墅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通用规则.2、本通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别墅建筑设计.3、别墅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当地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2>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4>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5>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6>在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该国家或当地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4、别墅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通则外,尚应符合现行国际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别墅按布局可划分如下:1>独立别墅;2>联排别墅;3>双拼别墅;4>叠拼别墅;5>空中别墅.6、别墅建筑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7、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二、术语解释1、Villa construction别墅建筑供人们第二居住和进行活动的建筑的总称.2、Accessibility facilities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3、Parking space停车空间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室内、外空间.4、Construction site建筑地基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5、Boundary line of roads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6、Boundary line of land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7、Building line建筑控制线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8、Building density建筑密度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9、Floor area ratio容积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10、Greening rate绿地率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11、Insolation standards日照标准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12、Storey height层高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13、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室内净高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14、Basement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15、Semi-basement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16、Mechanical floor设备层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17、Refuge storey避难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18、Open floor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19、Step台阶在室外或室内的地坪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20、Ramp坡道连接不同标高的楼面、地面,供人行或车行的斜坡式交通道.21、Railing栏杆高度在人体胸部至腹部之间,用以保障人身安全或分隔空间用的防护分隔构件.22、Stair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用的建筑部件.23、Deformation joint变形缝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结构内部产生附加变形和应力,导致建筑物开裂、碰撞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24、Building curtain wall建筑幕墙由金属构架与板材组成的,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25、Suspended ceiling吊顶悬吊在房屋屋顶或楼板结构下的顶棚.26、Pipe shaft管道井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27、Smoke flue烟道排除各种烟气的管道.28、Air relief shaft通风道排除室内蒸汽、潮气或污浊空气以及输送新鲜空气的管道.29、Decoration装修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依托,对建筑内、外空间进行的细部加工和艺术处理.30、Daylighting采光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光环境,使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取得的天然光照度满足使用、安全、舒适、美观等要求的技术.31、Daylight factor采光系数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32、Standard value of daylight factor采光系数标准值室内和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时的采光系数值.33、Ventilation通风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空气环境,采用自然或机械方法,对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进行换气,使空气质量满足卫生、安全、舒适等要求的技术.34、Noise噪声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学习、休息,甚至损害身心健康的外界干扰声.35、Residential buildings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36、Dwelling size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37、Habitable space居住空间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38、Bed room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39、Living room起居室<厅>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40、kitchen厨房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41、Bathroom卫生间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42、Usable area使用面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43、Typical floor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44、Storey height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45、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46、Balcony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47、Terrace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48、Passage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49、Cabinet壁柜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50、Wall-hung cupboard吊柜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51、Duplex apartment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52、Natural storeys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53、Middle-floor中间层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54、Gallery走廊住宅套外使用权的水平交通空间.55、Basement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56、Semi-basement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三、基本规定1、别墅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2、别墅建筑按建筑形式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1>独立别墅:具有很强私密性,建筑周围均有私属独立空间.2>联排别墅: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元住宅组成,一排二至四层联结在一起,每几个单元共用外墙,有统一的平面设计和独立的门户.3>双拼别墅:由两个单元的别墅拼联组成的单栋别墅.4>叠拼别墅:由多层的别墅式复式住宅上下叠加在一起组合而成.5>空中别墅:建在公寓或高层建筑顶端具有别墅形态的大型复式住宅.注:本条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3 、别墅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现行国际有关标准.4、别墅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的规定.5、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的规定.不同气候地区对建筑基本要求6、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筑基地应选择在无地质灾害或洪水淹没等危险的安全地段;2>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破坏自然生态环境;3>建筑物周围应具有能获得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的卫生条件;4>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的环境;5>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等废弃物应进行处理,并应对噪声、眩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不应引起公害;6>建筑整体造型与色彩处理应与周围环境协调;7>建筑基地应做绿化、美化环境设计,完善室外环境设施.7、建筑区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8、设置电梯的别墅建筑的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9、残疾人、老年人专用的建筑物应设置无障碍设施.10、别墅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实施范围和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际现行标准规定.1>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坡缘石坡道和三面坡缘石坡道;b.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c.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mm.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b.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c.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d.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m;e.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3>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b.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4>盲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的提示盲道;b.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直;c.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d.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e.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11、新建、扩建的别墅区应就近设置停车场〕库〔或将停车库附建在别墅建筑内.12、新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并根据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建筑物内或在同一基地内,或统筹建设的停车场〕库〔内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车位.13、机动车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其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Second part urban planning to villa construction definition城市规划对别墅建筑的限定一、建筑基地1、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5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8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5m.3、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2>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3>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4、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当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2>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3>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5、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10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10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50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100m;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6>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6、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3>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4>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5>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6>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二、建筑突出物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1>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3>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2、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A.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B.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C.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D.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3、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三、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1、建筑设计应符合法定规划控制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的要求.2、当建设单位在建筑设计中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建筑开放空间,无条件地为公众使用时,该用地的既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可给予适当提高,且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有关规定.第三部分场地设计一、建筑布局1、别墅建筑应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和任务要求,按照建筑与环境关系的原则,对建筑布局、道路、竖向、绿化及工程管线等进行综合性的场地设计.2、建筑布局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2>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的要求,并应防止视线干扰;3>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相关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并应执行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相应的建筑间距规定;4>对有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建筑布局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5>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的人流、车流与物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6>建筑布局应根据地域气候特征,防止和抵御寒冷、暑热、疾风、暴雨、积雪和沙尘等灾害侵袭,并应利用自然气流组织好通风,防止不良小气候产生;7>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以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声;8>建筑物与各种污染源的卫生距离,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3、别墅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三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际标准有关规定;2>别墅建筑半数以上的空间,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老年人、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二、道路1、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其连接处的车行路面应设限速设施,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2>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70m;3>道路改变方向时,路边绿化及建筑物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4>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入口应设有效显示标志;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影响人、车通行;5>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路.2、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5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8m;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80m;3>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4>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3、道路与建筑物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地内设有室外消火栓时,车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规定;2>基地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际标准有关规定;4、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8.00m;2>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9.00m距离;3>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9.0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三、竖向1、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2>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m;横坡应为1%~2%;3>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OOm;横坡应为1%~2%;4>基地步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横坡应为1%~2%;5>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注:山地和丘陵地区竖向设计尚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2、建筑基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措施,排水方式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应采取雨水回收利用措施;2>采用车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时,雨水口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汇水面积、流量、道路纵坡长度等确定;3>单侧排水的道路及低洼易积水的地段,应采取排雨水时不影响交通和路面清洁的措施.3、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四、绿化1、建筑工程项目应包括绿化工程,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宜采用包括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在内的全方位绿化;绿地面积的指标应符合有关规范或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2>绿化的配置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城市气候、土壤和环境功能等条件确定;3>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4>应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并应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5>应防止树木根系对地下管线缠绕及对地下建筑防水层的破坏.五、工程管线布置1、工程管线宜在地下敷设;在地上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及工程管线在地上设置的设施,必须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要求,不得妨碍普通车辆、行人的正常活动,并应防止对建筑物、景观的影响.2、与市政管网衔接的工程管线,其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3、工程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并应防止工程管线受腐蚀、沉陷、振动、荷载等影响而损坏.4、工程管线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对安全、卫生、防干扰等有影响的工程管线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利用综合管沟敷设的工程管线若互有干扰的应设置在综合管沟的不同沟〕室〔内.5、地下工程管线的走向宜与道路或建筑主体相平行或垂直.工程管线应从建筑物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敷设.工程管线布置应短捷,减少转弯.管线与管线、管线与道路应减少交叉.6、与道路平行的工程管线不宜设于车行道下,当确有需要时,可将埋深较大、翻修较少的工程管线布置在车行道下.7、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及埋深,工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树种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8、七度以上地震区、多年冻土区、严寒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及膨胀土地区的室外工程管线,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9、工程管线的检查井井盖宜有锁闭装置.。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二、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施工总进度计划可以用横道图表达,也可以用网络图表达 2.施工总进度计划只是其控制性作用,因此不必过细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具体、深入
2术语
2.0.9 施工资源 constructional resources 为完成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资等生产要素。(见条文说明P27)
建筑生产的单件性 建筑在生产空间的固定性 建筑生产在方式上的流动性 建筑的工种、工序在相互协调上的综合复杂性 建筑生产的周期较长,耗资巨大 建筑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的区域性 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
资 料 档 案 室
工 程 预 决 算
投 资 管 理
合 同 监 控
项 目 规 划
项 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开 发
工 程 技 术
质 控
建 筑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工程项目组1
工程项目组2
2术语
2.0.8 施工进度计划 construction schedule
为实现项目设定的工期目标,对各项施工过程的施 工顺序、起止时间和相互衔接关系所作的统筹策划 和安排。(见条文说明P27)
3.改建项目: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 材料,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提高社 会综合经济效益
1.0.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见条 文说明P25)
1.地区不同 2.工程特点
1.0.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 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续)
2术语
2.0.11 进度管理计划 schedule management plan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进度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对进度及其偏差进行测量、 分析、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计划变更等。(见条文说明P28) 是在选定的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单位工程的各个施工过程的施工顺 序、施工持续时间、相互配合的衔接关系即反映各种资源的需求情况 1.划分施工过程 2.计算工程量、查相应定额 3.确定劳动量和机械台班数量 4.计算各分项工程施工天数 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方案 6.施工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一、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二、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三、结构设计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2009版建筑设计规范

2009版建筑设计规范

2009版建筑设计规范第1.0.1条目的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第1.0.2条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1.0.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4条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1.0.5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第1.0.6条建筑热工设计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全国划分为下列四个地区:严寒地区(Ⅰ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

寒冷地区(Ⅱ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0℃的地区。

温暖地区(Ⅲ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0℃,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炎热地区(Ⅳ区):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第1.0.7条设计基本原则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尚应执行下列基本原则:一、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实施条例;二、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目的,综合讲求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提倡社会化综合开发和综合性建筑;四、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提高和改造的可能;五、节约建筑能耗,保证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六、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应与多样化结合;七、体现对残疾人、老年人的关怀,为他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提供无障碍的室内外环境;八、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防空和防洪等安全措施;九、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条例和保护规划进行。

建筑领域规范标准及法律条文解读

建筑领域规范标准及法律条文解读

建筑领域规范标准及法律条文解读建筑领域是一个关乎人民生活质量和安全的重要领域,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标准和法律条文。

本文将对建筑领域的规范标准和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以期增进读者对建筑行业的了解。

一、建筑规范标准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是建筑工程的起点,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建筑构造与设计、安全设计、节能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针对地震多发区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建筑材料规范: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建筑物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建筑材料规范包括对各类建筑材料的品种、质量要求、使用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于混凝土材料的规范规定了其强度等级、配比要求以及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内容。

3. 建筑施工规范:建筑施工是将设计方案转化为实际建筑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建筑施工规范包括对施工工艺、施工设备、施工工序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对于模板工程的施工规范规定了模板的选择、搭设和拆除的方法,以确保施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建筑法律条文解读1. 建筑法:建筑法是国家关于建筑行业的综合性法律。

通过建筑法,国家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建筑法的实施,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建筑市场准入规定: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各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建筑市场准入规定。

通过准入规定,限制了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准入规定还规定了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行为准则,以防止不良竞争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建筑安全监管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安全监管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建筑安全监管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其中包括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材料等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建筑设计是一个综合性的领域,它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范标准和法律条例,以确保所设计的建筑物在安全、功能和美观方面都能够满足预期要求。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法规,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领域。

**一、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在中国,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是建筑设计领域的基本依据。

这些规范包括了建筑结构、设计参数、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GB 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是两个关键的规范,它们规定了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和抗震设计的要求,确保了建筑物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提供安全的避难所。

**二、地方性建筑规划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规范,不同地区也可能有特定的地方性建筑规划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由地方政府颁布,以适应当地的气候、环境和文化特点。

例如,在海滨城市,可能会有严格的建筑高度限制,以确保建筑物不会妨碍景观或阻挡风景。

地方性规划法规在确保城市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护城市的独特特色。

**三、绿色建筑认证**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如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和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已经成为全球建筑设计的一部分。

这些认证体系鼓励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设计中考虑环保、节能和可持续性因素。

它们提供了一系列的准则和评估标准,以确保建筑物在能源使用、水资源管理和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达到高标准。

**四、建筑材料标准**建筑设计中的材料选择至关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和性能。

国际上有许多标准组织,如ASTM国际标准和ISO国际标准组织,制定了各种建筑材料的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了建筑材料的性能、安全性和耐久性等要求,以确保所选材料符合设计规范。

**五、建筑施工法规**建筑设计的成功不仅仅依赖于设计阶段的规范,还包括施工阶段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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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一、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城市道路与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上海就是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其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
二、装饰设计
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
其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
三、结构设计
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
中华人民共与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与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
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四、电气设计
1、设计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五、给排水设计
1、设计依据:
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给排水专业及消防有关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10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08-94-200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794-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本项目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
等其它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及设计资料。

六、暖通设计
1、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其它适用规范、规程、标准等。

业主要求及建筑专业提供的有关图纸及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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