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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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我中心在接到贵处《关于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的通知》(国土整理发[2010]21号),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交流材料。现将我省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以及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上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稳步推进“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双保行动,着力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积极开展省内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0年以来,河北省内国家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47个,建设总规模为9.9467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971万公顷,国家投资总金额为18.9881亿元;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278个,建设总规模为44.9591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4930万公顷,项目预算总金额42.3709亿元,实际省级投资总金额24.4085亿元;安排占补平衡项目共1605个,建设总规模6.3998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6364万公顷。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新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如下:

㈠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以推进我省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128个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实施以114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基础的三大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此三项工程包括太行山山麓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46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2.36万公顷(185.4万亩),新增耕地0.42万公顷(6.3万亩),工程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冀中南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5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4.42万公顷(216.3万亩),新增耕地0.46万公顷(6.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到50%)和冀东滨海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85万公顷(27.75万亩),新增耕地0.06万公顷(0.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75%)。

㈡建设用地整理工程

建设用地整理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为核心,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全面清查、拆除、收储违法建筑用地,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建,预计整理面积3995万平方米,对拆迁土地全部收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土地供应能力,减少新增占地。另外,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使全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潜力达到6.37万公顷(95.55万亩)。

㈢矿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

在规划期内,我省将在唐山、张家口、承德、保定、石家庄、邯郸、邢台等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

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工程。重点支持沙河市綦村铁矿、井陉县南峪石灰岩矿区、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群采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开滦荆各庄矿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示范工程,恢复治理面积954公顷(1.43万亩),增加耕地212.33公顷(0.32万亩)。对蔚县南留庄煤矿、石家庄井陉煤矿、承德市鹰手营子煤矿区、邢台西庞煤矿区等区域,进行采煤塌陷地复垦整治,复垦土地面积3829公顷(5.74万亩),其中增加耕地1598公顷(2.4万亩)。

三、对新一轮全国和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根据上一轮我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结合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实际情况,对新一轮全国和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一下几点建议:

㈠新一轮规划修编中新增耕地来源应将进一步明确。

在以往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存在新增耕地来源不清问题,导致新增耕地无法确定,目前我省对新增耕地来源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新增耕地来源包括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部分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和田坎),未把农业结构调整归在内;另一种则把农业结构调整算在内。因此急需上级部门给以明确,以便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依据。

㈡进一步协调好与各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衔接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资源利用、保护角度确定了土地用途、规模和布局,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还应考虑与其他专项规划和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问题,如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城市规划、交通

规划、水利规划、旅游规划等。因此在编制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时应在目的内容、编制规程、工作路线、编制方法、编制期限、基础数据等方面与各项规划保持一致,以便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的降低规划调整次数。

㈢在编制新一轮规划时,应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修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也就是把统筹好城乡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结合起来。规划修编工作应在深入研究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用地需求上,与各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在统一确定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基础上,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和企业用地整理,促进土地利用集约度和效益提高。

㈣在编制新一轮规划时,应突出重点区域建设,分区域、分年度确定目标任务,解决以往个别县项目过多、个别县项目较少或有的县没项目等情况。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新一轮规划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㈤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在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修编中应以生态、社会、经济的综合协调为目标,加强土地生态现状评价,如人类活动对土地生态系统影响(如破坏程度、退化程度或潜在危险性)。还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

定进行,通过对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规律及其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规划行为潜在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消除、减缓措施,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㈥对以往已经申报并通过验收的补助项目,因投资标准低,设施配套不尽齐全等问题,虽然项目已通过验收,但仍需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建议此次修编时是否可以纳入新一轮规划范围内。

四、拟开展部省级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布局安排情况

根据省政府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签署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协议》,我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积极部署,落实部门和责任,确保我省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确定在我省京昆高速、京港澳高速和太行山山前平原范围内实施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确定具体项目所在县(市),包括保定、石家庄、邢台和邯郸等四市的20个县(市),建设总规模250万亩,新增耕地10万亩,新增粮食产能5亿斤,总投资50亿元。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首先和市县签订协议,其次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大纲,最后召开工作部署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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