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规章第135部
旋翼机水上平台运行要求(CCAR135部替换67号令)
民用航空规章CCAR135部附件E 旋翼机水上平台运行要求总则(a)旋翼机水上平台,是指海上漂浮或者固定的建筑物上供旋翼机降落和起飞的场地,包括水上移动平台、移动钻井平台、移动采油平台、自升式采油平台、柱稳式平台(即半潜式平台和坐底式平台)、水面式平台(即船式平台和驳式平台)等,俗称旋翼机甲板。
(b)旋翼机水上平台的规格、设施、标准和运行条件,应当经民航总局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旋翼机水上平台不得投入使用。
旋翼机水上平台及障碍物限制(c)供旋翼机水上平台降落、起飞的旋翼机甲板及障碍物扇形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旋翼机甲板只能设在210°抵/离扇区内(见图-1);(2)旋翼机甲板210°扇区的180°范围内,甲板边缘至水面5:1的斜坡以外,不允许有固定障碍物,如图-2所示;(3)单旋翼和横列式双旋翼旋翼机甲板不得小于所用旋翼机旋翼转动时最大全长(D)为直径的圆形区域;高于旋翼机甲板平面0.25米以上的设施,只能设在主起降方面一侧以图-3圆周A点为圆心的150°扇形区内,对其高度的限制如图-3所示;(4)纵列式双旋翼旋翼机甲板不得小于所用旋翼机0.9 D为直径的圆形区域,150°扇形区障碍物限制如图-4所示;(5)纵列式双旋翼旋翼机,可以在矩形旋翼机甲板上平行于长边的方向进行双向降落和起飞,但旋翼机甲板应当满足下列条件:i.长边不小于0.9D;ii.短边不小于0.75D;iii.150°扇形区在矩形旋翼机甲板长边的一侧。
旋翼机甲板及150°扇形区障碍物限制如图-5所示。
(6)如果旋翼机甲板严格限制在昼间使用,并在风速不大于所用旋翼机“飞行手册”规定最大风速的0.5倍、气流平稳、云高300米以上、能见度大于5公里,则:i.单旋翼旋翼机可以在以所用旋翼机旋翼直径(RD)为直径的直升机甲板上降落和起飞,对其180°区域障碍物限制如图-6所示;ii.纵列式双旋翼旋翼机可以在不小于所用旋翼机0.75D为直径的旋翼机甲板上降落和起飞,对其180°区域障碍物限制如图-6所示。
中国民用航空规新章第121部135部运行规范CAAC格式
CCAR-121/135 OPERATIONS SPECIFICATIONS AC-121-001R1A0097危险品航空运输批准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危险品训练大纲的程序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允许在所运行的航空器上载运下列《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种类的危险品:第1类 爆炸品第2类. 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第4类 易燃固体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 .放射性物质第8类. 腐蚀性物质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b.可以在下列机场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A0097-1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运行合格证编号: CDG-A-026-HD 生效日期: 2010 年04月 27 日CCAR-121/135 OPERATIONS SPECIFICATIONS AC-121-001R1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济南国际机场 TNA 山航货运烟台莱山国际机场 YNT 山航货运北京首都机场 PEK 国货航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XMN 厦门航空港货运站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NKG 南京禄口空港国际机场货运公司西安咸阳机场 XIY 仅限3-9类 山航派遣有危险品操作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当地实施危险品操作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HRB 仅限进港及第6类出港 山航派遣有危险品操作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当地实施危险品操作昆明巫家坝机场 KMG 仅限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 云南空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黄花机场 HHA 仅限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 山航派遣有危险品操作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当地实施危险品操作兰州中川机场 ZGC 仅限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 山航派遣有危险品操作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当地实施危险品操作青岛流亭机场 TAO 民航青岛流亭机场货运公司桂林两江机场 KWL 仅限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 桂林两江国际航空客货销售公司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FOC 福州国际空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窝铺机场 URC 进港1-9类,出港6.2项,9类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运部深圳宝安机场 SZX 深圳宝安机场航空货运站A0097-2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运行合格证编号: CDG-A-026-HD 生效日期: 2010 年04月 27 日CCAR-121/135 OPERATIONS SPECIFICATIONS AC-121-001R1武汉天河机场 WUH 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双流机场 CTU 成都空港货运站有限公司c.该营运人及其地面代理机构日常的危险品运输活动应接受局方监察员的监督检查。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21部第135部运行规范标准格式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21部/第135部运行规范标准格式中国民用航空局2007年 3 月14日第一次修订2010年 1 月25日第二次修订2010年11月15日第三次修订部合格证持有人:公司年月日目 录民航局控制日期生效日期A部:总则A0001颁发和适用范围A0003定义和缩写A0005航空器的批准A0007特殊批准和限制综述A0009豁免和偏离A0011管理人员A0013其他指定人员A0014安全管理体系A0015运行控制A0017机场资料A0019气象资料A0021手提行李程序A0023国内定期121部承运人到特定国外(地区)机场的国内运行A0025不配备部分应急设备的121、135部运行A0027非管制空域特殊航路IFR运行A0029合并运行A0031合并运行过渡期A0035直升机定期载客运行A0039空中救护运行-直升机A0041出口座位的安排A0043地面除冰/防冰程序A0045空中救护运行-135部飞机A0047电子记录保持系统和/或电子飞行包A0049着陆和等待运行A0051航空器湿租协议A0053航空器互换协议A0055121部补充运行目录-1A0057合格证持有人安排训练中心、机构和/或其他组织为其提供训练的批准 A0061小规模135部运营人A0063仅限非定期载客和全货运行的小规模135部运营人A0065单机长运营人A0067单驾驶员运营人A0069使用自动驾驶仪代替要求的副驾驶A0071批准135部飞机运营人进行的起飞前污染检查A0073批准135部航空器运营人无除冰/防冰程序的运行A0075135部仪表飞行规则单发载客运行A0077对进入驾驶舱人员的查证A0081自动相关监视广播A0083管制员驾驶员之间的数据链通信A0085实际重量大纲-所有航空器A0087小客舱航空器旅客和行李重量控制大纲A0089中客舱航空器旅客和行李重量大纲A0091大客舱航空器旅客和行李重量大纲A0093紧急适航指令接收要求A0095防麻醉品和酒精滥用方案A0097危险品航空运输A0099重量与平衡控制程序B部: 航路批准、限制和程序B0001飘降或放油B0005航路运行区域B0007航路限制和规定B0011使用区域导航系统在仪表飞行规则下进行航路和终端区I级导航B0013在高空管制区使用区域导航系统或远程导航系统的I级导航B0015使用多套远程导航系统的II级导航B0017在太平洋中、东部复合空域的运行B0019在北太平洋空域的运行B0021在北大西洋最低导航性能规范空域的运行目录-2B0023在磁不可靠区的运行B0025121部双发飞机北大西洋运行B0027121部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B0029国际运行中的特殊燃油储备B0031航路上有计划的重新签派或重新放行B0033使用单套远程通信系统进行延伸跨水运行B0035在缩小垂直最少间隔空域的运行B0037批准使用飞行领航员实施II级导航B0039批准的航路运行区域、限制和规定B0041121部航路目视飞行规则、限制和规定B0045使用单套远程导航系统的II级导航B0047北极运行B0049加拿大最低导航性能空域运行C部: 终端区仪表程序和机场的批准与限制C0003需特殊机长资格的机场C0005终端区仪表飞行程序C0007基本的仪表进近程序批准-所有机场C0009IFR进近程序和着陆最低标准-所有机场C0011仪表进近程序和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标准的特殊限制与规定 C0013备降机场仪表飞行规则天气最低标准C0015仪表飞行规则起飞最低标准,121部飞机运行-所有机场C0017仪表飞行规则起飞最低标准,135部飞机运行-所有机场C0019国外终端区仪表飞行程序的特殊限制C0021II类仪表进近和着陆运行C0023III类仪表进近和着陆运行C0025用于II、III类以外自动着陆运行的飞行控制引导系统C0027经审定用于II、III类以外着陆运行的人工飞行控制引导系统C0029使用区域导航系统实施公布的RNAV仪表进近C0033飞机倒滑运行C0035特定机场的特殊批准、规定和限制目录-3C0039批准定期运行的机场C0041起飞后和初始爬升中自动驾驶仪接通-自动飞行引导系统运行C0043具有批准的10分钟起飞推力时间限制的发动机失效离场程序C0045使用垂直导航(VNAV)的IFR进近程序C0047I类ILS、MLS或GLS进近程序和着陆最低标准-所有机场C0049目视盘旋进近着陆最低标准C0051非精密进近和I类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目视能见进近C0053终端区目视飞行规则、限制和规定C0055IFR低于标准起飞最低标准,121部飞机运行–所有机场C0057IFR低于I类的起飞最低天气标准-135部飞机运行C0059特殊非CCAR97部仪表进近或离场程序C0061.使用RNP RNAV系统实施RNP RNAV SAAAR第I类仪表进近C0063使用被批准的RNP RNAV飞机系统实施RNP RNAV SAAAR第Ⅱ类仪表进近 C0065在I类仪表着陆系统设施上实施经特殊批准的II类运行D部: 航空器维修D0001机构和人员D0003航空器清单D0005维修工程管理手册D0007培训大纲D0009.航空器维修方案D0011航空器检查大纲D0013可靠性方案D0015最低设备清单D0017协议使用维修方案D0019协议加入可靠性管理体系D0021协议维修单位D0023航材共享协议D0027特殊运行航空器的维修D0029湿租航空器的维修H 部: 旋翼机目录-4H0001运输类直升机的性能要求H0003直升机终端区仪表程序H0005所有机场的基本仪表进近程序批准H0007所有机场的直线I类非精密进近H0009直升机航线下降区H0011备用机场IFR天气最低标准H0013直升机运行IFR标准起飞最低标准H0015外国终端仪表程序特殊限制H0017II类仪表进近和着陆运行H0019III类仪表进近和着陆运行H0021非II类和III类的自动着陆飞行操纵引导系统H0023非II类和III类审定用于着陆的手动飞行操纵引导系统 H0025使用区域导航系统的仪表进近运行H0027非管制空域特殊终端区的不定期载乘客和全货物运行 H0029直升机进入某一机场的特殊批准,规定和限制H0031低于IFR标准起飞最低标准的直升机运行H0033所有机场的直线I类精密仪表进近程序H0035I类IFR着陆最低标准—盘旋进近机动飞行H0037I类目视自主进近程序H0039批准进行直升机定期运行的机场H0041非管制空域特殊终端区IFR旋翼机---定期载客运行H0043特殊非CCAR-97部仪表进近或离场程序的旋翼机运行目录-5A部:总则A0001 颁发和适用范围a. 本运行规范颁发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主运行基地位于:表1主运行基地通信地址本运行规范持有人的运行合格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在本运行规范中该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称为合格证持有人。
民航总局令第135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总局令第135号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12月16日发布)CCAR-14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35号《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1)已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局长 杨元元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目录A章总则 (5)第141.1条目的和依据 (5)第141.3条适用范围 (5)第141.5条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 (5)第141.7条颁发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的条件 (5)第141.9条颁发驾驶员学校合格证的条件 (6)第141.11条考试权 (6)第141.13条驾驶员学校课程等级 (6)第141.15条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 (7)第141.17条合格证的内容 (7)第141.19条合格证和考试权的有效期 (8)第141.21条麻醉药品、大麻以及抑制药物或者兴奋药剂的载运 (8)第141.23条合格证的展示 (8)第141.25条检查 (8)第141.27条广告限制 (9)第141.29条业务办公室和运行基地 (9)第141.31条合格证和课程等级的更新 (9)第141.33条限制和行政措施 (10)B章人员、航空器和设施要求 (10)第141.41条适用范围 (10)第141.43条人员配备要求 (10)第141.45条主任教员的资格 (11)第141.47条助理主任教员的资格 (12)第141.49条检查教员的资格 (12)第141.51条机场 (13)第141.53条航空器 (14)第141.55条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和辅助训练装置 (14)第141.57条驾驶员讲评区域 (14)第141.59条地面训练设施 (15)C章训练课程和课目 (15)第141.71条适用范围 (15)第141.73条训练课程批准程序的一般要求 (15)第141.75条训练课程内容 (15)第141.77条特殊课程 (16)D章考试权 (17)第141.81条适用范围 (17)第141.83条考试权的资格要求 (17)第141.85条权利 (17)第141.87条限制和报告 (17)E章运行规则 (18)第141.91条适用范围 (18)第141.93条权利 (18)第141.95条航空器要求 (19)第141.97条限制 (19)第141.99条飞行训练 (19)第141.101条地面训练 (20)第141.103条训练质量 (20)第141.105条主任教员的责任 (20)第141.107条主任教员的更换 (21)第141.109条人员、设施和设备的保持 (21)第141.111条辅助基地 (21)第141.113条学员注册 (22)第141.115条结业证书 (22)F章记录 (23)第141.121条训练记录 (23)G章对境外驾驶员学校的特别规定 (23)第141.131条适用范围 (23)第141.133条境外驾驶员学校应当符合的条件 (23)第141.135条境外驾驶员学校的合格审定 (24)H章罚则 (24)第141.141条警告和罚款 (24)第141.143条吊扣和吊销合格证 (25)第141.145条局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25)I章附则 (25)第141.151条施行日期 (25)附件A 私用驾驶员执照课程 (26)附件B 仪表等级课程 (32)附件C 商用驾驶员执照课程 (33)附件D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课程 (40)附件E 飞行教员执照课程 (41)附件F 飞行教员仪表等级课程(飞机或者直升机仪表教员等级) (44)附件G 地面教员执照课程 (46)附件H 增加航空器类别或者级别等级课程 (47)附件I 航空器型别等级课程(非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种类) (48)附件J 特殊准备课程 (50)附件K 驾驶员学校地面课程 (52)关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的说明 (53)A章 总 则第141.1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的合格审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民航法规——CCAR-121部
A0097-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0097危险品航空运输批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危险品训练大纲的程序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允许在所运行的航空器上载运下列《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种类的危险品:1.爆炸品(1.4S)2.气体(2.1项和2.2项)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7.放射性物质8.腐蚀性物质9.杂项危险性物质和物品b.可以在下列机场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 国内机场 序 号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1 上海虹桥 SHA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东方航空公司 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2 上海浦东 PVG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东方航空公司 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3 乌鲁木齐 URC仅限(1)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及 (2)感染性物质国内进、出港操作,及 (3)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及(4)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进、出港操作,及 (5)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新疆分公司A0097-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 号 机场名称 三字代码 附加限制备注4 喀 什 KHG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喀什机场5 伊 宁 YIN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伊宁机场6 阿勒泰 AAT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阿勒泰机场7 阿克苏 AKU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阿克苏机场8 库尔勒 KRL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库尔勒机场9 库 车 KCA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库车机场 10 塔 城 TCG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 11和 田HTN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新疆机场集团和田机场 12 广州白云 CAN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国内货物操作:南方航空公司国际货物操作: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3 深圳宝安 SZX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国内货物操作:南航深圳分公司国际货物操作: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14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PEK 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北京分公司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货库)A0097-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 号机场名称 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15 武汉天河 WUH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湖北分公司16 郑州新郑 CGO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河南分公司17 沈阳桃仙 SHE (1)仅限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北方分公司18大连 周水子DLC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大连分公司19 长春龙嘉 CGQ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吉林分公司20哈尔滨 太平HRB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黑龙江分公司21 汕头外砂 SWA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汕头公司22 长沙黄花 HHA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湖南分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货库、机坪)23 珠海三灶 ZUH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珠海公司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货库、机坪)A0097-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地区机场 序号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 备注1 芝加哥奥黑尔机场 ORD Alliance Airlines2 阿姆斯特丹机场 AMSAero Ground Services BV 3 洛杉矶机场 LAX 仅限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Qantas Airways Delta Airline4 东京成田机场 NRT 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 JAL Cargo Service Co. Ltd.5 大阪关西机场KIX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JAL Cargo Service Co. Ltd.c.该运营人及其地面代理机构日常的危险品运输活动应接受局方监察员的监督检查。
民航规章第135部
民航规章第135部篇一:民航规章分类行政程序规则(1-20部)部号CCAR-11LR-R1 CCAR-11LR-R2 CCAR-12LR CCAR-12LR-R1 CCAR-13 CCAR-14-R1 CCAR-15 CCAR-17 CCAR-18-R1 CCAR-18R2局令号民航总局第45号令民航总局第185号令民航总局第40号令民航总局第187号令民航总局第163号令民航总局第116号令民航总局第161号令民航总局第157号令民航总局第114号令民航总局第144号令标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 民航总局第117号令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I 民航总局第147号令的决定CCAR-19民航总局第162号令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II民航总局第186号令的决定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回到页首CCAR-20LR民航总局第60号令航空器(21-59部)CCAR-21-R2 民航总局第80号令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CCAR-21-R3 民航总局第183号令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3-R3 民航总局第132号令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5-R2 民航总局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民航总局第100号令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7-R1 民航总局第112号令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R1 民航总局第113号令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31 民航总局第181号令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CCAR-33-R1 民航总局第109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CCAR-34 民航总局第108号令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CCAR-36 民航总局第107号令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R1 民航总局第182号令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7AA 民航总局第24号令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9AA 民航总局第8号令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43 民航总局第159号令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CCAR-45-R1 民航总局第76号令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有效有效有效CCAR-49 民航总局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CCAR-53民航总局第131号令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航空人员(60-70部)回到页首CCAR-55 民航总局第145号令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CCAR-60 民航总局第141号令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CCAR-60FS-R1 民航总局第33号令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暂行规定CCAR-61-R1 民航总局第115号令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CCAR-61-R2 民航总局第137号令CCAR-63FS 民航总局第52号令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5TM-TV 民航总局第106号令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CCAR-65FS-R1 民航总局第136号令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I-R2 民航总局第118号令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R2 民航总局第171号令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2 民航总局第175号令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Ⅲ-R3 民航总局第169号令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1 民航总局第153号令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2 民航总局第82号令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Ι-R3 民航总局第168号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CCAR-67FS 民航总局第101号令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CCAR-67FS-R1 民航总局第125号令CCAR-68SB 民航总局第72号令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CCAR-69 民航总局第184号令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70TM民航总局第79号令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空域、导航设施、空中交通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71-120部)回到页首CCAR-71 民航总局第122号令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CCAR-73 民航总局第166号令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CCAR-85 民航总局第172号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CCAR-87 民航总局第111号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CCAR-91FS-Ⅱ民航总局第57号令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CCAR-91FS 民航总局第120号令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1 民航总局第177号令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2 民航总局第188号令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3TM-R2 民航总局第86号令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3 民航总局第99号令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 民航总局第190号令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CCAR-94FS-Ⅲ民航总局第67号令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规定CCAR-97FS-R1 民航总局第98号令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的决定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CCAR-97FS-R2 民航总局第119号令CCAR-98TM 民航总局第123号令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CCAR-115TM 民航总局第5号令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CCAR-116 民航总局第158号令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CCAR-117TM民航总局第6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CCAR-117-R1 民航总局第146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CCAR-118TM 民航总局第7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CCAR-119TR 民航总局第14号令外国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细则CCAR-119TR-R1 民航总局第167号令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附英文译稿)CCAR-147民航总局第154号令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121-139部)回到页首CCAR-121-R2 民航总局第140号令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失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失CCAR-121-R4 民航局第195号令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 民航总局第127号令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民航总局第151号令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TR-R2 民航总局第133号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135TR-R3 民航总局第176号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137CA-R1 民航总局第19号令民航特种车辆、地面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篇二: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通用航空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通用航空市场准入、运行标准以及外商投资通用航空业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
民航法规——CCAR-121部
A0097-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0097危险品航空运输批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危险品训练大纲的程序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允许在所运行的航空器上载运下列《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种类的危险品:1.爆炸品(1.4S)2.气体(2.1项和2.2项)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7.放射性物质8.腐蚀性物质9.杂项危险性物质和物品b.可以在下列机场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 国内机场 序 号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1 上海虹桥 SHA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东方航空公司 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2 上海浦东 PVG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东方航空公司 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3 乌鲁木齐 URC仅限(1)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及 (2)感染性物质国内进、出港操作,及 (3)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及(4)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进、出港操作,及 (5)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新疆分公司A0097-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 号 机场名称 三字代码 附加限制备注4 喀 什 KHG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喀什机场5 伊 宁 YIN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伊宁机场6 阿勒泰 AAT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阿勒泰机场7 阿克苏 AKU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阿克苏机场8 库尔勒 KRL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库尔勒机场9 库 车 KCA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库车机场 10 塔 城 TCG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 11和 田HTN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新疆机场集团和田机场 12 广州白云 CAN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国内货物操作:南方航空公司国际货物操作: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3 深圳宝安 SZX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国内货物操作:南航深圳分公司国际货物操作: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14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PEK 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北京分公司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货库)A0097-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 号机场名称 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15 武汉天河 WUH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湖北分公司16 郑州新郑 CGO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河南分公司17 沈阳桃仙 SHE (1)仅限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北方分公司18大连 周水子DLC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大连分公司19 长春龙嘉 CGQ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吉林分公司20哈尔滨 太平HRB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黑龙江分公司21 汕头外砂 SWA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汕头公司22 长沙黄花 HHA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湖南分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货库、机坪)23 珠海三灶 ZUH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珠海公司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货库、机坪)A0097-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地区机场 序号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 备注1 芝加哥奥黑尔机场 ORD Alliance Airlines2 阿姆斯特丹机场 AMSAero Ground Services BV 3 洛杉矶机场 LAX 仅限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Qantas Airways Delta Airline4 东京成田机场 NRT 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 JAL Cargo Service Co. Ltd.5 大阪关西机场KIX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JAL Cargo Service Co. Ltd.c.该运营人及其地面代理机构日常的危险品运输活动应接受局方监察员的监督检查。
什么是91部、121部、135部、141部、145部? (2)
什么是91部、121部、135部、141部、145部?1、在民航领域的新闻报道中,常常可见XX通航公司成功获得CCAR-91部运行资质,中国民用航空局授予XX通航公司CCAR-135部运行合格证,XX飞行学院喜获CCAR-141部维修许可证书,XX航空公司同时具备CCAR-91部、CCAR-135部、CCAR-145部等多个资质。
这些数字到底是何种含义呢?2、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
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为了彼此进行区分,用于规范各个方面的规章都有编号,后面加上“部”,代表“具体属于哪一个方面的规章”。
3、要想知道每个“部”所指向的规章内容,首先要了解航空领域。
航空领域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分别为航空制造业、军用航空和民用航空。
4、航空制造业是航空事业的基础。
它拥有大批各类优秀人才,使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出各式各样的航空器供给军事航空和民用航空使用。
5、军事航空是执行空中军事活动任务的航空活动,它是组成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重要部分。
航空制造业许多最新的技术发明和进展大多首先用于军事航空。
6、民用航空是指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航空活动,它是一个庞大的行业,包括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两大部分。
航空运输,它又称飞机运输,简称“空运”,是指在具有航空线路和飞机场的条件下,利用飞机作为运输工具进行人员、货物、邮件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
是现代旅客运输,尤其是远程旅客运输的重要方式。
CCAR-135通用航空,它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民航局135部资质申请 指南
民航局135部资质申请指南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民航局 135 部资质申请这档子事儿。
我就记得有一次,我有个朋友特别想搞这个资质。
他呀,那真是满心期待,就像小孩子盼着过年似的。
一开始,他啥都不懂,到处打听,那着急忙慌的样子,别提多逗了。
然后呢,他就开始准备各种材料,那认真劲儿,比准备考试还用心呢!什么飞行记录啦,机组人员信息啦,一项一项地核对,就怕出点差错。
有一回,他整理材料整到半夜,还在那嘀咕:“哎呀,可别错了呀,这可关系重大呢!”
申请的过程中也是状况百出。
一会儿这个表格填错了,一会儿那个文件不符合要求。
他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找解决办法。
有次去提交材料,因为少带了一份证明,被工作人员给退回来了,他那个懊恼啊,直说自己太马虎了。
不过,他可没放弃,一路跌跌撞撞,慢慢摸着了门道。
经过好一番折腾,终于把申请提交上去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审核啦,那几天他是吃不好睡不香,天天盼着消息。
嘿,你还别说,最后还真让他给申请下来了!他高兴得差点没跳起来,到处跟人炫耀。
这就是申请民航局 135 部资质的一个真实写照呀,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只要坚持,还是能成功的嘛!
所以呀,大家要是也想申请这个资质,可别怕麻烦,就像我那朋友似的,认真对待,一步一个脚印,肯定也能搞定!加油吧,各位!让我们一起向着蓝天飞翔!哈哈!。
CCAR纲要-民航规章-清单
重点:中国民航 CCAR-91 部、CCAR-135 部、CCAR-141 部、CCAR-145 部的审定, 并获得相关运营、培训和维修资质。
民航总局第 45 号令民航总局第 185 号令 民航总局第 40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8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3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1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1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5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14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44 号令民航总局第 117 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份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 件的决定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行政程序规则(1-20 部) 航空器(21-59 部) 航空人员(60-70 部)空域、导航设施、空中交通规则和普通运行规则(71-120 部) 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121-139 部)学校、非航空人员及其他单位的合格审定及运行(140-149 部) 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150-179 部) 委任代表规则(180-189 部) 航空保险(190-199 部) 综合调控规则(201-250 部) 航空基金(251-270 部) 航空运输规则(271-325 部) 航空保安(326-355 部)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 部)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391-400 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份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CCAR-11LR-R1CCAR-11LR-R2CCAR-12LRCCAR-12LR-R1CCAR-13CCAR-14-R1CCAR-15CCAR-17CCAR-18-R1CCAR-18R2回到页首失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民航总局第 147 号令民航总局第 162 号令 有效有效CCAR-19-I CCAR-19CCAR-19回到页首CCAR-55 民航总局第145 号令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有效CCAR-60 民航总局第141 号令飞行摹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有效CCAR-60FS-R1 民航总局第33 号令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暂行规定失效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 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 则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 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 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民航总局第 52 号令民航总局第 10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36 号令 民航局第 212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18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71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75 号令 民航局第 19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9 号令 民航局第 200 号令 民航局第 202 号令 民航局第 199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53 号令 民航总局第 82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8 号令 民航局第 201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01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25 号令民航总局第 72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84 号令 民航总局第 79 号令 民航局第 211 号令CCAR-65TM-TVCCAR-65FS-R1CCAR-65TM-IV-R1CCAR-65TM-III-R2CCAR-65TM-II-R2CCAR-65TM-I-R2CCAR-65FS-R2 CCAR-65TM-Ⅲ-R3 CCAR-65TM-I-R3 CCAR-65TM-II-R3CCAR-65TM-III-R4CCAR-66-R1CCAR-66TM-I-R2CCAR-66TM- Ι-R3CCAR-66TM-I-R4CCAR-67FS有效失效有效有效 失效失效失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失效有效失效失效失效 有效失效有效CCAR-68SBCCAR-69CCAR-70TMCCAR-70TM-R1民航总局第 115 号令民航总局第 137 号令 有效有效CCAR-67FS-R1 CCAR-61-R1CCAR-61-R2CCAR-63FS民航总局第 111 号令民航总局第 5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20 号令民航总局第 17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88 号令 民航总局第 8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99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90 号令 民航总局第 6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98 号令民航总局第 119 号令民航总局第 123 号令民航总局第 5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58 号令 民航局第 203 号令 民航总局第 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4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4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7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54 号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普通运行和飞行规则普通运行和飞行规则普通运行和飞行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规定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 制定与实施规定》的决定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外国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细则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 (附英文译稿)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有效有效失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失效失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CCAR-98TMCCAR-115TMCCAR-116CCAR-116-R1CCAR-117TMCCAR-117-R1CCAR-118TMCCAR-119TRCCAR-119TR-R1CCAR-147CCAR-87CCAR-91FS- Ⅱ CCAR-91FS CCAR-91-R1CCAR-91-R2CCAR-93TM-R2CCAR-93TM-R3CCAR-93TM-R4 CCAR-94FS-Ⅲ CCAR-97FS-R1 CCAR-97FS-R2CCAR-139CA 民航总局第 81 号令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失效 CCAR-139-II 民航总局第 90 号令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 失效 CCAR-139CA-R1 民航总局第 156 号令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有效 CCAR-139-II-R1 民航局第 208 号令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有效 CCAR-339SB民航总局第 85 号令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有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52CA 民航总局第 34 号令CCAR-158 民航总局第 129 号令CCAR-162SB-R1 民航总局第 11 号令CCAR-163PL 民航总局第 16 号令CCAR-163 民航总局第 97 号令CCAR-165 民航总局第 178 号令CCAR-166CA-I-R1 民航总局第 42 号令CCAR-167CA-R1 民航总局第 43 号令CCAR-168CA-R1 民航总局第 44 号令CCAR-175TM-R1 民航局第 198 号令CCAR-183AA 民航总局第 28 号令CCAR-183SE 民航总局第 64 号令CCAR-183FS 民航总局第 94 号令CCAR-187TR-R1 民航总局第 12 号令回到页首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用机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生产统计实施办法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民用机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民用机场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规定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回到页首 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失效回到页首失效有效失效失效失效有效失效失效失效有效回到页首 有效有效有效失效回到页首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中国民用航空计量技术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关于航空运输服务方面罚款的暂行规定民航总局第 191 号令民航总局第 135 号令民航总局第 128 号令民航总局第 104 号令民航总局第 152 号令民航总局第 63 号令CCAR-140CCAR-141CCAR-142CCAR-145-R2CCAR-145-R3CCAR-147SE民航总局第 110 号令民航总局第 138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39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74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89 号令 民航局第 205 号令 民航局第 20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03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48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5 号令 民航总局第 54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49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34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42 号令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 内运输规则〉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危(wei )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经营空中遨游项目审批办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附英文译稿)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二)《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五) 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CCAR-201LRCCAR-201CCAR-201LR-R1CCAR-201LR-R2CCAR-201LR-R3CCAR-201LR-R4CCAR-201LR-R5CCAR-206-R1CCAR-209CCAR-212CCAR-227AU-R1CCAR-229CCAR-241-R1CCAR-243CCAR-252FSCCAR-271TR-R1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回到页首有效 回到页首有效 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 有效失效失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民航总局第 49 号令民航总局第 124 号令民航总局第 70 号令 民航总局第 91 号令 民航总局第 50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21 号令 民航总局第 36 号令 民航总局第 32 号令 民航总局第 58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30 号令 民航局第 192 号令 民航总局第 59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60 号令CCAR-272TR-R1CCAR-274CCAR-275TR-R1CCAR-276CCAR-277TRCCAR-279LRCCAR-283LRCCAR-285CCAR-287CCAR-289TRCCAR-289TR-R1民航总局第 71 号令 CCAR-271TR-R1CCAR-291LR 民航总局第 73 号令 中国民用航空快递业管理规定失效 CCAR-293TR-R1 民航总局第 30 号令 湿租外国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的暂行规定 失效 CCAR-303LR 民航总局第 47 号令 制止民用航空运输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失效 CCAR-311FI 民航总局第 10 号令 单方经营中国大陆与台湾间民用航空运输补偿费的规定 失效 CCAR-312-R1 民航总局第 126 号令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有效 CCAR-313LR民航总局第 62 号令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失效CCAR-331SBCCAR-331SB-R1CCAR-332民航总局第 75 号令 民航总局第 170 号令 民航局第 193 号令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回到页首失效有效有效。
CCAR-135 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一般要求
• 按照本规则运行的航空器及其设备应当满足中 国民用航空规章的适用要求。 • 除本规则第135.187条规定的情况外,要求在 航空器上安装的仪表和设备应当经过批准并且 处于可工作状态,否则不得按照本规则运行该 航空器。 • 按照CCAR-91部第91.413条规定需安装的空中 交通管制应答机设备,应当满足CTSO-74C(C 模式)或者CTSO-C112(S模式)相应技术标准 规定的性能和环境要求。
适航检查
• 除非机长确认航空器已按照适用情况完成 了所要求的维修工作,航空器处于适航状 态,否则不得开始飞行。对于合格证持有 人规定由机长进行飞行前检查的情况,应 当在本规则第135.41条要求的手册中明确, 并在训练大纲中增加相应的培训要求。
C章 航空器与设备
适用范围
• 本章规定了按照本规则运行的航空器和设 备的要求。本章的要求是CCAR-91部的航 空器和设备要求的补充要求,但是,本规 则不要求重复安装所要求的任何设备
第135.3条 适用范围(续)
(b) 对于适用于本条(a)款规定的航空运营人,在 本规则中称之为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 (c) 对于按照本规则审定合格的小型航空器商业运 输运营人,可以按照审定情况在其运行合格证和 运行规范中批准其实施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运行种 类的运行: (1) 定期载客运行,指本条(a)(1)款规定 的运行; (2) 非定期载客及全货运行,指本条(a)(2) 和(a)(3)规定的运行;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 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35
主要内容
• CCAR-135部制定的背景 • CCAR-135部总体介绍 • CCAR-135部条款介绍
CCAR-135部制定的背景
• 制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
通航135部运行合格申请流程
通航135部运行合格申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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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中国民航关于飞机最低油量的规定
中国民航管理部门对最低油量的规定针对最近几天,微博、民航论坛里都在热议“油量门”事件,笔者查阅了民航安全法规,找到了其中详细的针对飞行器油量等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95号《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第121.555 条最低油量的宣布(a)当出现最低燃油量状况时,机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向空中交通管制员宣布“最低油量”;(2)向空中交通管制员报告剩余的可用燃油还能飞多少分钟;(3)继续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员同意的航路飞行;(4)通知飞行签派员,已宣布了最低油量;(5)如果按照目视飞行规则或者在无雷达地区实施运行,报告现在位置和预计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b)最低油量是指飞行过程中应当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员采取应急措施的一个特定燃油油量最低值。
该油量是在考虑到规定的燃油油量指示系统误差后,最多可以供飞机在飞抵着陆机场后,能以等待空速在高于机场标高450米(1500英尺)的高度上飞行30分钟。
二、《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21部/135部运行规范》B0029 国际运行中的特殊燃油储备在121部第121.661 条允许偏离的条件下,批准合格证持有人使用下述a 款中规定的燃油供给在中国境外实施国际定期载客或补充运行。
除非运行是按照本条的特殊限制和规定实施的,合格证持有人不得使用少于121部第121.661条规定的基本燃油供给实施国际定期载客或补充运行。
a.批准合格证持有人仅在本运行规范B0039条中注明适用于本条的航路运行区域内至少携带下述燃油量实施运行。
合格证持有人必须根据121部第121.663条的要求,保证每架航空器都携带足够的燃油以完成下述飞行:(1)飞往被签派或放行的目的地机场;(2)然后,如果在起飞机场和放行机场之间,有一段时间航空器不能根据本运行规范B0007条的规定做到每小时一次可靠定位,则再加上飞行这一段时间的10%;(3)然后,按规定需要备降场的,飞往目的地机场的最远的备降机场并着陆。
关于“CCAR-135”学习
• 适 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 运营人所实施的下列商业运输飞行。(“定期”、“不定 期”、商载、半径>4CCAR-135
• 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 CCAR-121(大型、起飞全重大、运 载力强、定期运营为主) • CCAR-135(小型、旋翼机、单发、 起飞全重小、运载力低、非定期运营 为主)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有效期限
• 运行合格证长期有效(自愿放弃) • 局方吊扣、吊销或暂停终止 • 当合格证被吊扣或暂停时,合格证应 归还局方。
b.运行合格证的申请
申请(条件)→申请→颁发
思考:
• 提供合格证申请帮助 • 提供机场及机场内相关设施、地面服 务、机组人员、航空器维护人员。
c.合格证持有人的责任与义务
• 驾驶员执勤限制和休息要求 • 乘务员执勤限制和休息要求 • 机组人员时间限制
思考:
• 机组人员休息区 • 机组人员疗养中心
G.机组人员考试要求
• 驾驶员初始训练和复训 • 客舱乘务员初始训练和复训 • 驾驶员(航路、机场资格)航线检查
H.训练
• 合格证持有人提供(训练大纲、场地 、各类设备、人员) • 航空器训练大纲 • 危险品处置和载运训练、飞行模拟和 设备训练 • 飞行检查人员资格、航空器教员和模 拟机教员资格审定及培训要求 • 机组人员培训大纲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内容
• 运行合格证内容(持证人名称、主营 基地地址、编号、生效日期、负责的 局方代号、运行种类、说明符合要求 。)
• 运行规范内容(主营基地、飞行基地维修基 地地址、运行中所要遵守的程序、批准运行 种类、批准使用航空器信息、批准运行航线 及区域限制、机场限制、运行设备维修时限 的标准、湿租航空器要求等)
CCAR91和CCAR135审定工作流程
CCAR91和CCAR135审定工作流程6月3日,华东局组织召开了华东地区通航适航维修管理工作会议。
华东局航安办、通航处、适航维修处领导和相关监察员、各监管局适航维修处处长及辖区通航维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华东局吕新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会上,局方对通航维修相关的政策进行了宣讲,就如何使用FSOP系统对91/135通航公司进行审定及监察进行了详细介绍。
CCAR-91部中国民航规章体系CCAR-9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是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的运行,保证飞行的正常和安全制定的。
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不包括系留气球、风筝、无人火箭和无人自由气球)都应当遵守飞行和运行规定。
CCAR-91部制定了飞行规范准则、飞机维修要求、设备合格要求、运营机构要求、机组人员操作规范等关乎飞行安全的条例规定,是所有在中国境内运营的民用飞行器需要遵守的基本准则。
91部和135部运营单位都属于“通用航空”,多使用小型固定翼飞机或者直升机。
CCAR-135部中国民航规章体系CCAR-135部《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简称“135部”)是在CCAR-91部的基础上,针对小型航空器的商业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更为严格的运营规范。
CCAR-135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所实施的下列商业运输飞行:o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5.700吨的多发飞机、单发飞机、旋翼机o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非定期载客运输飞行:旅客座位数量(不包括机组座位)不超过30座,并且最大商载不超过3.4吨的多发飞机,即公务机包机、单发飞机、旋翼机o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全货机运输飞机:最大商载不超过3.4吨的多发飞机、单发飞机、旋翼机。
民航规章第135部
民航规章第135部篇一:民航规章分类行政程序规则(1-20部)部号CCAR-11LR-R1 CCAR-11LR-R2 CCAR-12LR CCAR-12LR-R1 CCAR-13 CCAR-14-R1 CCAR-15 CCAR-17 CCAR-18-R1 CCAR-18R2局令号民航总局第45号令民航总局第185号令民航总局第40号令民航总局第187号令民航总局第163号令民航总局第116号令民航总局第161号令民航总局第157号令民航总局第114号令民航总局第144号令标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民航总局第117号令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I民航总局第147号令的决定CCAR-19民航总局第162号令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II民航总局第186号令的决定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回到页首CCAR-20LR民航总局第60号令航空器(21-59部)CCAR-21-R2民航总局第80号令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CCAR-21-R3民航总局第183号令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3-R3民航总局第132号令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5-R2民航总局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民航总局第100号令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7-R1民航总局第112号令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R1民航总局第113号令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31民航总局第181号令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CCAR-33-R1民航总局第109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CCAR-34民航总局第108号令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CCAR-36民航总局第107号令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R1民航总局第182号令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7AA民航总局第24号令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9AA民航总局第8号令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43民航总局第159号令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CCAR-45-R1民航总局第76号令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有效有效有效CCAR-49民航总局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CCAR-53民航总局第131号令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航空人员(60-70部)回到页首CCAR-55民航总局第145号令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CCAR-60民航总局第141号令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CCAR-60FS-R1民航总局第33号令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暂行规定CCAR-61-R1民航总局第115号令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CCAR-61-R2民航总局第137号令CCAR-63FS民航总局第52号令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5TM-TV民航总局第106号令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CCAR-65FS-R1民航总局第136号令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I-R2民航总局第118号令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R2民航总局第171号令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2民航总局第175号令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如-R3民航总局第169号令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1民航总局第153号令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2民航总局第82号令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 -R3 民航总局第168号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CCAR-67FS民航总局第101号令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
中国民用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咨询通告
中 国 民 用 空 总 局 飞 行 标 准 司编号:AC-121/135-67咨询通告颁发日期:2006.5.15批准人: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1.依据和目的:本咨询通告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21部(CCAR-121部)第121.151条和121.367条、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35部(CCAR-135部)第135.45条和135.425条以及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25部(CCAR-25部)第25.1529条和附录H制定。
目的是为制定、批准和使用民用航空器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即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航空器制造人和CCAR-121部、CCAR-135部航空运营人。
3.撤销: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AC-121AA-02R1《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大纲》撤销。
4.说明: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缩写MRBR)是针对新型和衍生型航空器由航空器制造人制定并由民航总局批准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包括维修任务和维修间隔。
它是航空运营人针对该机型制定初始维修方案的基础。
MRBR是通过一种逻辑分析和决断方法确定航空器的维修任务和维修间隔的。
1960年,美国首先使用MSG-1的逻辑分析和决断方法针对B747飞机制定了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之后根据B747飞机获取的经验,修订完成了适用于所有新型和衍生型航空器的MSG-2逻辑分析和决断方法。
1980年,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美国与欧洲的航空器及发动机制造人和各国航空公司联合制定了新的逻辑分析和决断程序MSG-3,并被广泛使用。
目前,全世界各国已普遍采用MSG-3的分析方法来制定MRBR。
MRBR包含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持航空器固有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但其中并不包含独立未装机发动机的维修要求。
审定维修项目(缩写CMR)和适航限制性项目(缩写ALI)通常作为MRBR的附录A。
民航法规——ccar2部
A0097-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0097危险品航空运输批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危险品训练大纲的程序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允许在所运行的航空器上载运下列《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种类的危险品:1.爆炸品(1.4S)2.气体(2.1项和2.2项)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7.放射性物质8.腐蚀性物质9.杂项危险性物质和物品b.可以在下列机场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 国内机场 序 号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1 上海虹桥 SHA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东方航空公司 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2 上海浦东 PVG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东方航空公司 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3 乌鲁木齐 URC仅限(1)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及 (2)感染性物质国内进、出港操作,及 (3)放射性物质进港操作,及(4)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进、出港操作,及 (5)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新疆分公司A0097-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 号 机场名称 三字代码 附加限制备注4 喀 什 KHG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喀什机场5 伊 宁 YIN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伊宁机场6 阿勒泰 AAT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阿勒泰机场7 阿克苏 AKU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阿克苏机场8 库尔勒 KRL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库尔勒机场9 库 车 KCA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库车机场 10 塔 城 TCG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 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 11和 田HTN 仅限航油的国内进、出港操作新疆机场集团和田机场 12 广州白云 CAN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国内货物操作:南方航空公司国际货物操作: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3 深圳宝安 SZX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国内货物操作:南航深圳分公司国际货物操作: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14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PEK 仅限第1-9类商用危险品出港操作的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北京分公司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货库)A0097-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 号机场名称 三字代码附加限制备注15 武汉天河 WUH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湖北分公司16 郑州新郑 CGO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河南分公司17 沈阳桃仙 SHE (1)仅限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北方分公司18大连 周水子DLC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大连分公司19 长春龙嘉 CGQ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吉林分公司20哈尔滨 太平HRB 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黑龙江分公司21 汕头外砂 SWA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汕头公司22 长沙黄花 HHA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湖南分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货库、机坪)23 珠海三灶 ZUH仅限(1)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及 (2)干冰的进、出港操作(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南航珠海公司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货库、机坪)A0097-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地区机场 序号机场名称三字代码附加限制 备注1 芝加哥奥黑尔机场 ORD Alliance Airlines2 阿姆斯特丹机场 AMSAero Ground Services BV 3 洛杉矶机场 LAX 仅限2.2项、第3类、5.1项、第8类、第9类的航材Qantas Airways Delta Airline4 东京成田机场 NRT 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 JAL Cargo Service Co. Ltd.5 大阪关西机场KIX有效期至2009年9月19日JAL Cargo Service Co. Ltd.c.该运营人及其地面代理机构日常的危险品运输活动应接受局方监察员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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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规章第135部
篇一:民航规章分类
行政程序规则(1-20部)
部号
CCAR-11LR-R1 CCAR-11LR-R2 CCAR-12LR CCAR-12LR-R1 CCAR-13 CCAR-14-R1 CCAR-15 CCAR-17 CCAR-18-R1 CCAR-18R2
局令号
民航总局第45号令民航总局第185号令民航总局第40号令民航总局第187号令民航总局第163号令民航总局第116号令民航总局第161号令民航总局第157号令民航总局第114号令民航总局第144号令
标题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中国
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 民航总局第117号令
的决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I 民航总局第147号令
的决定
CCAR-19
民航总局第162号令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CCAR-19-II
民航总局第186号令
的决定
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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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20LR
民航总局第60号令
航空器(21-59部)
CCAR-21-R2 民航总局第80号令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
有效有效有效有效
CCAR-21-R3 民航总局第183号令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CCAR-23-R3 民航总局第132号令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CCAR-25-R2 民航总局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5-R3 民航总局第100号令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7-R1 民航总局第112号令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R1 民航总局第113号令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31 民航总局第181号令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
CCAR-33-R1 民航总局第109号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CCAR-34 民航总局第108号令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
CCAR-36 民航总局第107号令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36-R1 民航总局第182号令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37AA 民航总局第24号令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
CCAR-39AA 民航总局第8号令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43 民航总局第159号令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CCAR-45-R1 民航总局第76号令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
有效
有效
有效
CCAR-49 民航总局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CCAR-53
民航总局第131号令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
航空人员(60-7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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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55 民航总局第145号令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
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效有效有效失效有
CCAR-60 民航总局第141号令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
CCAR-60FS-R1 民航总局第33号令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暂行规定
CCAR-61-R1 民航总局第115号令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CCAR-61-R2 民航总局第137号令
CCAR-63FS 民航总局第52号令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
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65TM-TV 民航总局第106号令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CCAR-65FS-R1 民航总局第136号令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II-R2 民航总局第118号令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I-R2 民航总局第171号令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R2 民航总局第175号令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Ⅲ-R3 民航总局第169号令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R1 民航总局第153号令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TM-I-R2 民航总局第82号令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TM-Ι-R3 民航总局第168号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效有效有效失效有效有
效
CCAR-67FS 民航总局第101号令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