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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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煤制油化工生产企业是指神华集团所属煤制油煤化工、煤焦化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

第二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一)生产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企业应按照神华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并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

(三)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如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以及设计变更管理、生产指挥、原材料采购使用、生产计划制定与执行等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具体要求如下:1.制定生产计划时,应保证生产装置在安全的负荷下运行,并保证加工的原料性质符合工艺指标要求,当需要加工的原料性质超出工艺卡片范围时,应进行充分的论证或试验,并制订专门的加工方案后方可执行.2.采购部门应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化工辅助材料、整体设备、设备配件及其它材料等)质量合格,并经过进厂检验后方可发放。

要严格出入库及现场验收管理制度,杜绝因材料误用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隐患.3.技术(含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技术选择上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是成熟可靠的,过程控制方案是安全的。

要会同设计单位编写适合于装置的工艺技术规程和操作法,并组织职工学习、演练和考核,确保取得上岗资格的操作人员的能力真正适合于本岗位的要求。

要制定严格的工艺、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生产管理和操作行为,包括特殊介质如氮气、瓦斯、氢气、氧气、一氧化碳等的使用规范,确保装置运行过程中的工艺安全。

4。

设备管理部门应在设备选择上把好质量关,确保用于生产装置的所有动、静设备能够满足设计标准和现场需要.在设备检修、设备维护管理、配件管理、润滑油管理及承包商管理方面,应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控制程序,保证在用动、静设备的完好率,保证相关业务承包商具有专业资质,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应组织编制设备操作手册,并组织职工学习,对岗位职工的设备操作业务能力是否满足岗位需求负责。

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

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

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不安全事件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四不放过”要求,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不安全事件是指在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已经或可能导致损失(如:人员伤亡、人员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企业形象受损等)的事情。

第三条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报送不安全事件信息,不得瞒报发生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瞒报:(一)不按规定报送不安全事件信息,不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安全事件;(二)隐瞒不安全事件重要情节,掩盖不安全事件真实原因和所暴露的各种问题;(三)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四)躲避、阻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

对于瞒报不安全事件,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店塔发电公司职责(一)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是不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定性工作。

公司生产部具体负责设备类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

公司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非设备类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二)根据电力监管机构、地方政府或集团公司授权,负责一般及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及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三)负责电力安全事件(认定标准见附件1)、集团公司安排的其他不安全事件和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四)对各部门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是不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定性工作。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为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建设和投资管理活动,提升管理水平,结合集团公司信息化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范畴包括企业应用系统(经营管理决策系统、生产执行系统、生产基础自动化系统等)、信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网络等)、系统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安全等内容。

与此内容相关的项目,不论是单独立项,还是包含在基建、生产、技改、科研等项目中均属于信息化范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分子公司。

第二章一般性约定和名词解释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包括煤炭生产部、电力管理部、运输管理部和煤制油化工部。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集团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包括上述4个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公司,是指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CIO,是指集团公司首席信息官。

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3类,集团公司统一建设类、集团公司管理标准分子公司自主建设类、分子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

(一)集团公司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是指应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和职能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等项目,由集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五统一原则管理,该类项目包括:1.产运销协同调度类系统:销售管理系统、煤炭产运销协同调度系统、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煤质管理系统。

2.人财物资源整合类系统:ERP系统、供应商及寻源管理系统、电子商务平台。

3.一体化纵向管控类系统:战略管控系统、综合管理及协同办公系统、投资计划管理系统、煤炭资源管理系统、集团公司运营分析及决策支持系统、知识管理系统。

4.IT基础架构(软、硬件)类系统:门户(含内容管理)系统、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应用/数据集成平台、主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仓库;上述系统集团将统一进行产品选型和建设,并部署在集团公司总部机房,各分子公司如果有部署和建设上述平台的需求,原则上应该使用集团公司统一选择的平台产品,并报集团公司审批,不允许重复建设。

神华安全管理制度

神华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神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4.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

2.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和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定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3.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2.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3.加强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神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促使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实现信息化对业务支撑的全面有效,根据《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国资发〔2008〕113号)及《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神华信〔2011〕752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要性与全面性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反映分子公司信息化水平,做到评价办法公开,评价过程透明,评价结果公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一)提出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的总体要求;(二)审议、批准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体系;(三)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水平评价计划;(四)审议、批准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和计分规则等;(五)审议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评价分析报告及分子公司分报告;(六)审批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中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信息师(以下简称CIO)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是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协调、监督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的年度要求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负责构建和完善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等;(三)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工作机制;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分子公司开展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工作,包括评价需求收集、信息化水平评价分析、评价结果评定等;(四)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水平评价计划,包括评价范围、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及标准、计分规则等;(五)协调、监督和检查分子公司对集团信息化水平评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六)负责编写信息化水平评价分析报告,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分子公司召开信息化水平评价(月度/季度/年度)分析会,并跟踪分子公司改进情况。

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制度1

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制度1

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扎尼河露天矿安全信息化及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实施、管理和维护,明确责任,确保各信息化系统可靠有效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信息化系统指露天矿卡车调度防碰撞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皮带运输和35KV变电所监测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IC卡加油管理系统、工业环网、企业环网、OA办公系统、考勤系统和办公网络等安全信息化系统。

第三条基层各队、部、中心信息化系统新项目建设需在生产调度中心网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方案及选型需报生产调度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生产调度中心网络管理部门负责各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系统制度的订制和完善,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信息部及主管领导等,需购买相关零配件的,按程序采购;各级部门须积极配合系统故障处置。

第五条因露天矿安全信息系统多、系统线路长、设备众多,系统维修人员工作量大,部分设备安装在各队车间,为明确责任,各队必须落实责任人,确保系统随时处于最佳状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管理模式】管理模式是在管理人性假设的基础上设计出的一整套具体的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工具、管理程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论体系并将其反复运用于企业,使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自觉;加以遵守的管理规则。

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化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确保系统保持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生产调度中心网络维护员要及时填写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各种台账、报表。

第八条生产调度中心网络科负责全矿的各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章检查的方法和整改要求第九条矿综合部要及时将新增人员、调动人员、离职人员的情况通报给生产调度中心,生产调度中心负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职工人员考勤系统;第十条生产调度中心要确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和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的安全,定期备份数据,其中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必须保持一个月以上。

0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0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可靠发电,维护电网稳定,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华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发电行业特点和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参股(股东各方协议由我方管理的)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神华集团以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八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以生产本质安全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安全基础,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检修、建设管理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神华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和业务、技术发展趋势和要求,实现一体化建设、集中管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集团公司信息化目标落地,依据《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神华信[2011]75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架构、统一管控,按信息化项目类型分级落实,实现企业总体架构设计目标落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单独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及包含在其他工程(如基建/技改工程、安技措工程、科技项目等)中的信息化建设内容。

信息化项目分为集团公司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以下称A类项目)、集团公司管理标准分子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以下称B类项目)、分子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以下称C类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架构,由企业总体架构和各系统架构组成。

(企业架构组成关系参见附件1.《神华集团公司企业架构组成关系说明》)第六条企业总体架构由企业级总体业务架构、总体应用架构、总体数据架构和总体技术架构四部分组成,其中企业级总体应用架构、总体数据架构和总体技术架构组成了信息化总体架构。

信息化总体架构承接总体业务架构,是总体业务架构的信息化支撑。

总体业务架构定义了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发展和创新要求的业务战略、业务能力、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等,为总体应用架构和总体数据架构提供关键输入;总体应用架构描述了业务应用划分、应用组件构成、业务应用与业务能力、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业务应用间及业务应用内部各部分间的集成关系以及业务应用部署模式;总体数据架构是从跨组织、业务的视角进行数据组织和管理,包括对整个数据生命周期中数据的分布、流转、处理、存储、转换、整合制定的策略、模型、流程,描述了数据资产的逻辑和物理结构,以及数据管理资源等。

(完整版)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

(完整版)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

(完整版)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平稳推进,有效地为业务提供真实、完整、一致、规范的基础数据支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数据管理组织与职责、主数据标准、主数据维护和使用、主数据质量、主数据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须依照本办法制定其所负责主数据的管理细则。

第四条主数据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对于集团公司统一建设部署的正在新建及计划建设中的系统,必须执行集团公司主数据标准;对于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已经建设并且需要与集团统一建设部署的系统建立主数据交互的系统,必须根据集团公司主数据标准进行改造。

第五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实现主数据标准化的唯一平台。

集团公司主数据由主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赋码并统一分发,供各系统使用。

第六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权威数据源,集团公司主数据使用方在使用主数据时,原则上从主数据管理平台获取。

第七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主数据:描述企业核心业务活动对象的数据,一般具有可唯一识别、共享和相对稳定等特点。

神华的主数据指那些描述神华核心业务对象或实体的基本业务数据,是公司所有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业务进行的基础,这些主数据长期存在并且被重复应用于公司的多个业务部门和信息系统,主数据的编码、属性数据及分类数据也构成主数据内容的重要部分。

主数据标准:企业内部对主数据权威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定义。

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以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数据标准包括业务标准与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是对主数据业务属性的定义,包括属性定义、分类类型及业务解释;技术标准是对主数据技术属性的定义,包括编码规则、数据类型、格式等内容的规范化定义。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

神宁办〔2009〕86号关于印发《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2.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种类3.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登记表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附件1: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从业人员(煤化工执行其自行规定)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第四条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第五条对于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六条对于B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红牌警告,罚款300—1000元,12个月内再次出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对于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罚款50—300元;12个月内第二次出现红牌警告,罚款10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A、B、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的信息化架构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架构管理的目标是构建统一、灵活、高效、安全的信息化架构,支持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实现和业务持续发展。

第四条信息化架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架构应与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相匹配,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一规划原则:集团公司对信息化架构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在整体架构框架下有序开展。

(三)业务驱动原则:以业务需求为驱动,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技术创新原则: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架构的创新和优化,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竞争力。

(五)安全可靠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化架构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集团公司的信息资产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信息化架构的组成和定义第五条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包括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和安全架构等五个方面。

第六条业务架构是对集团公司业务流程、业务功能和业务模式的抽象描述,明确业务的战略目标、业务流程优化方向和业务能力需求。

第七条应用架构是基于业务架构,对集团公司各类应用系统的功能、模块、接口和集成关系的规划和设计。

第八条数据架构是对集团公司数据资源的分类、存储、管理和使用的规划,包括数据模型、数据标准、数据质量和数据治理等方面。

第九条技术架构是对支撑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平台、技术组件、技术路线和技术规范的选择和设计。

第十条安全架构是为保障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的安全可靠运行,从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的规划和设计。

0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行)(20201008093556)

0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行)(20201008093556)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可靠发电,维护电网稳定,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华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发电行业特点和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参股(股东各方协议由我方管理的)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神华集团以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八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以生产本质安全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安全基础,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发电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检修、建设管理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3篇)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3篇)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是一套针对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政策和措施,旨在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损坏和未经授权的访问。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草案,共2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维护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信息系统和数据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信息系统的安全设计、安全运维、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方面。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组织和职责制度,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责任人,并定期评估其工作表现。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信息系统的安全设计要求,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测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第六条信息系统应采用有效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系统和数据。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信息系统漏洞修复和补丁管理制度,及时修复和更新系统中发现的漏洞和补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信息系统的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备份数据,确保系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第三章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制定信息数据的分类和安全等级制度,对不同类别的数据进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信息数据访问控制制度,明确不同岗位人员的数据访问权限,对敏感数据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密存储和传输敏感数据,采取合适的加密算法和密钥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信息数据备份机制,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信息数据的删除和销毁制度,明确数据的保留时限和销毁方式,对废弃的数据进行安全销毁。

第四章安全风险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对系统和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1.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科学、准确、及时收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和服务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更新、培训等环节管理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部门和各环节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编制依据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2.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3.《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5.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三、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内容1.化学品危害信息化学品危害性信息至少应包括:(1)毒性;(2)允许暴露限值;(3)物理参数,如沸点、蒸气压、密度、溶解度、闪点、爆炸极限;(4)反应特性,如分解反应、聚合反应;(5)腐蚀性数据,腐蚀性以及材质的不相容性;(6)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如受热是否分解、暴露于空气中或被撞击时是否稳定;与其它物质混合时的不良后果,混合后是否发生反应;(7)对于泄漏化学品的处置方法。

2.工艺技术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至少应包括:(1)工艺流程简图;(2)工艺化学原理资料;(3)设计的物料最大存储量;(4)安全操作范围(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或组分等);(5)偏离正常工况后果的评估,包括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影响。

3.设备设施信息工艺设备信息至少应包括:(1)材质;- 2 -(2)工艺控制流程图(P&ID);(3)电气设备危险等级区域划分图;(4)泄压系统设计和设计基础;(5)通风系统的设计图;(6)设计标准或规范;(7)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8)计量控制系统;(9)安全系统(如:联锁、监测或抑制系统)。

4.行业经验及事故教训(1)同行业、同工艺的设备设施选择与设置及技改成功案例;(2)同行业、同工艺的设备设施、工艺及相关事故、事件案例;(3)公司应对涉及工艺、设备的事故调查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4)公司内部对未遂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件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信息的管理,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信息管理。

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是指对企业内部的安全信息进行规范的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使用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有效、保密可控、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信息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加强对安全信息的保护和使用。

第六条各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信息不被泄露、篡改、丢失。

第七条安全信息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收集、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传输、信息使用、信息销毁等。

第八条安全信息管理应当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合,形成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安全信息管理的职责和流程第九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信息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修订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负责安全信息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的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各部门和人员执行。

第十二条各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信息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安全信息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信息管理的具体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收集,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传输,信息使用,信息销毁。

第十四条信息收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和真实准确的原则,确保收集到的信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信息存储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信息处理应当按照相应的权限和程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信息传输应当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和篡改。

第十八条信息使用应当按照合法合规和需要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合理利用和保密安全。

第十九条信息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恢复和乱用。

第三章安全信息的保护和使用第二十条安全信息的保护应当采取技术、物理、管理等综合手段,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信息管理,保障企业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的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门、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第三条定义1.安全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机密资料、客户信息、业务数据、技术文件等信息资产。

2.安全信息管理:指对企业的安全信息进行保护、备份、审计、恢复等各项管理措施的实施过程。

第二章安全信息管理标准第四条安全信息分类1.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将安全信息分为三个级别:机密级、秘密级、一般级。

2.按照其应用范围,将安全信息分为三个类型: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

第五条安全信息保护责任1.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信息保护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安全信息保护岗位职责,并明确其上级部门责任。

2.安全信息保护责任人要确保安全信息的保密性,在其保管和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第六条安全信息存储和备份1.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安全信息存储目录,明确不同级别、类型安全信息的存储位置和使用权限。

2.定期对不同级别的安全信息进行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对备份数据要进行定期测试和恢复演练,确保备份系统的有效性。

第七条安全信息审计与监控1.建立安全信息审计制度,定期对不同级别、类型的安全信息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配置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对系统的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漏洞。

第八条安全信息传输和交流1.对于涉及安全信息的传输和交流,要采取加密、签名和防篡改等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2.建立安全信息交流的渠道,明确安全信息交流的权限和渠道,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安全信息交流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安全信息销毁1.对于不再需要的安全信息,要对其进行安全销毁,确保信息不可恢复。

2.安全信息销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破坏、数据擦除等,要确保销毁操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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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安全信息,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9日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各单位安全信息,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负责能化公司范围的安全信息管理以及信息汇总填报工作,各基层单位安监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报安全监察部。

第四条安全信息管理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能化公司成立安全信息管理机构,设置专门安全信息管理办公室。

公司各基层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设置专门安全信息管理办公室,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七条能化公司及各单位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信息管理全面负责,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专职安全信息管理员。

第八条能化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设备配置;安监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原始信息的收集、分析,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信息的审查工作;重要安全信息要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第九条专职信息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上级部门指示指令,认真编撰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2.服从指挥,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达,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制度。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十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按规定完成如下信息管理:
1.及时、准确收集原始安全信息。

2.对收集到的原始信息分析加工,形成有实际效用和价值的信息资源。

第十一条各基层单位按规定完成如下信息管理:
(1)及时上报本单位安全动态、安全要闻和各类文件、报表信息,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天数。

(2)每日按时填报《安全信息日报表》(见附件1),上报当日的安全隐患筛选等情况,矿井每日安全信息统计周期为当日3时至次日3时,化工公司统计周期为当日22时至次日22时。

房地产公司、经贸公司、公司机关参照煤化工公司安全信息日报表填报。

(3)每周五18时前,按时填报《安全信息周报》(见附件2),上报本周工作面变化、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查处“三违”、重点工程等情况。

(4)每月22日18时前,按时填报月度(季度)安全工作总结(见附件3)。

(5)每月23日18时前,按时填报月度、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跟踪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验收表》(见附件4)。

(6)每月末18时前,按时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件附件5),事故发生后立即填报《事故快报》(见附件5)。

(7)按照公司安全检查要求及时填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安全监察处罚通知书》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完成隐患整改闭环,(见附件6)。

(8)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填报各类重大危险源信息。

3.各级业务部门要深入现场,认真查找隐患,及时填写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

4.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能化公司值跟班制度,及时将现场发现的隐患向本单位信息办反馈。

5.各基层单位安全信息管理办公室从业务上接受能化公司
安全信息管理办公室的直接领导,及时地为能化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办公室提供准确、详实的安全信息资料。

各单位安全信息管理员(名单见附7)负责及时上报安全信息,日报内容在公司填报时间2小时前上报能化公司安全信息办公室,周报和月报内容必须比填报时间提前3小时上报。

6.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报表填报工作,注重安全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强各业务口工作沟通协调,重点内容要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材料内部审查核实,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查把关。

书面材料经填报人、审核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书面材料扫描件与电子文档同时报能化公司安全监察部邮箱:*************。

第四章奖罚
第十二条能化公司对安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机构、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正常开展信息管理的单位,扣除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考核的5%。

对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每迟报1次罚款200元,对谎报、瞒报的每次罚款500元,上述罚款扣罚到信息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信息日报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当日值班(签字)填报人:
—6—
安全信息日报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当日值班(签字)填报人:
—7—
安全信息日报表填报日期:年月日
—8—
附件2:安全信息周报
一、本周情况:
1.本周生产接续情况:
2.本周技改项目、检修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
3.本周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4.A、B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指令、政策规定的情况:
6.本周抓“三违”、挂“红”、“黄”牌和处罚情况:
本周共抓三违()人次,罚款()元。

其中个人三违()人次,罚款()元;集体三违()次,罚款()元。

年累计抓三违()人次,罚款()元。

本周挂黄牌()张,年累计()张,本周挂红牌()块,年累计
二、下周安全生产条件及重点工程:
1.下周现场条件预测分析:
2.下周重点工程项目情况:
3.管理班子调整及机构改革情况:
4.需上级协调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汇总上报人员:
办公电话:
手机:
单位审核领导: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3:
月度(季度)安全工作总结/计划格式内容
附件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监控台帐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表
注:纸张规格为A4纸
附件5:
伤亡事故明细表(表1)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份第1 页
单位负责人:制表人: 制表日期:年月日
注:1.类别:煤矿事故按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火灾、其它8种;地面按工矿A1表列20种类型填写;
2.伤害部位:按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附录A.1伤害部位填写。

工伤事故月 (年) 报表(表2)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份第2页
单位负责人:制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附件6: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检查类型:被检单位:检查时间:
检查人:被检单位负责人:
—1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处理决定书

年月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作业场所存在以下事实:
,依据能化有限公司的规定,决定给予的处理和的处罚,并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结束后申请进行复查。

检查人员:
被检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年月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
请你单位按照隐患治理“六落实”和有关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和隐患消除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限定期限完成整改。

隐患整改结束后,请及时向督办单位汇报,并按要求申请复查验收。

送达人:
责任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6:
各单位安全信息管理员通讯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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