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考核规定精
系统运维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供应商的奖惩机制,推进项目交付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期按期考核,每考核期的考核时间为各项目交付阶段,包括开发建设期各阶段、运维的每个年度等。
(三)考核方式采用“综合考核”及“事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针对考核期内的整体进行,采用计分方式;“事件考核”侧重对重点事件的单次考核,采用罚金方式。
(四)综合考核供应商按照评价细则接受考核后,根据最终评价得分。
按综合考核最终得分,计算是否扣除响应罚金。
详见下述“综合考核细则及处罚措施”。
(五)事件考核根据各事件按次进行,决定是否对供应商处罚。
详见下述“事件考核细则及处罚措施”。
(六)最终处罚措施我方将按考核标准对应的处罚措施,“综合考核”结果与“事件考核”结果相结合,决定最终是否加罚、及处罚的最终罚金。
二、综合考核细则及处罚措施三、事件考核细则及处罚措施四、附件:阶段成果要求1、运维期模块或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即视同该系统或子系统进入运维期。
(1)在生产系统出现故障时,响应时限不能满足要求。
具体要求为: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响应时间应小于60分钟;严重故障(业务部分中断),响应时间应小于15分钟;重大故障(业务全阻),响应时间应小于5分钟。
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1分;2)较严重,扣3分;3)十分严重,扣5分或5分以上;(2)在生产系统出现故障时,业务恢复时限不能满足要求,具体要求为: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恢复时间应小于24小时;严重故障(业务部分中断),恢复时间应小于60分钟;重大故障(业务全阻),恢复时间应小于15分钟。
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1分;2)较严重,扣3分;3)十分严重,扣5分或5分以上;(3)在解决故障后,故障报告不能够按时提交,或者故障报告的内容不满足要求。
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1分;2)较严重,扣3分;3)十分严重,扣5分或5分以上;(4)故障解决率较低。
食堂后勤管理处食材合格供应商考核规定
食堂后勤管理处食材合格供应商考核规定1. 背景和目的食堂后勤管理处为了保证食堂食品安全和食材质量,制定了食材合格供应商考核规定。
该规定旨在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明确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以便确保选取到优质、合规的食材供应商。
2. 考核标准2.1 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 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
2.2 产品质量*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满足食堂后勤管理处的需求,并能提供符合食堂菜单和需求的种类和品质。
2.3 供应及配送能力* 供应商应有稳定的供应能力,能够按时、按量供应食材,并保证其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食材配送系统,确保食材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因素符合安全标准。
* 供应商应具备供应食材所需要的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
3. 考核流程3.1 供应商申请考核供应商向食堂后勤管理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2 资质审核食堂后勤管理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合法性和符合性。
3.3 样品评估食堂后勤管理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对样品进行检测、评估,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3.4 现场考察食堂后勤管理处派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检查其设施、设备、加工工艺等。
3.5 终审和评定综合以上考核内容,食堂后勤管理处进行终审和评定,确定供应商是否合格供应商。
4. 绩效考核与整改合格供应商将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整改。
5.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食堂后勤管理处所有食材供应商的考核。
以上规定如有调整,将及时修订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MJJ002A供应商品质考核管理规定
模具厂供应商/外委商品质考核管理规定MJJ002A1 目的为了加强供应商/外委商加工物料的品质控制,并协助供应商提升物料质量水平,保证我厂产品达到客户标准。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供应商/外委商(以下统称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和工件的品质考核管理。
3 职责由规定中各执行人和责任人实施并执行。
4 工作程序4.1 供应商应依据订购合同将物料及相关资料交付我厂,我厂仓管人员核对送货单,物料数量。
若单据与物料无差误,通知品管人员对物料实施检验;若单据与物料存在差误,仓管人员通知生产部,并由生产部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4.2 品管员接到通知后,按相关程序对物料实施检验,并将检验数据如实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上。
4.2.1 如物料检验不合格,品管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处理方式有:退货、特采、让步接受),并交主管审核;品管部主管根据物料的实际情况及使用的风险,填写意见并交上级批准。
4.2.2 若物料最终或工件审核结果作退货处理,由生产部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对物料进行退货。
我厂将对供应商处予按此项(件)物料金额的5%罚款,最低罚款100元。
若物料作让步接收或作特采处理,由我厂负责安排人员对此项(件)物料加工处理,其加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加工费用按市场价格3倍计算,最低罚款100元。
4.2.3 当不合格物料作退货处理时,由品管部门填写《奖、惩通知单》,经厂长(副厂长)批准后,由生产部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
罚款从供应商的货款中抵扣。
当不合格物料作让步接收或特采处理时,由生产部根据实际的处理情况统计返工工时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并填写《特采物料返工费用确认单》,经厂长(副厂长)批准后,由生产部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
特采物料、返工费用从供应商的货款中抵扣。
第1页,共2页4.2.4 关于物料报废的,由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含物料费、加工费、返工费)。
4.2.5 在我厂模具制造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物料或加工工件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时,将重新对该项(件)物料进行检验,并根据不合格物料的严重性对此项(件)物料作退货、让步接收或特采处理,对供应商相关处罚依据4.2.2实施。
供应商考核制度
供应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对供应商进行阶段性的评估与考核,鼓励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和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改善,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共同进步。
第二条适用范围进行过A、B类化工原辅料物资采购的所有供应商。
第三条职责(一)采购单位负责考核标准、考核文件、考核计划及评估报告的编制。
(二)采购单位、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及企业管理部参与供应商的考核工作。
(三)分管副总负责审批考评结果。
第四条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考核第五条考核内容(一)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二)价格考核(1)是否按照合同规定价格进行供货;(2)是否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调整价格并及时提供信息;(3)提供的价格是否低于同类产品的一般价格;(4)价格是否有下降空间。
(三)交货考核是否根据合同内规定的交期和交付方式提供货物;(四)质量考核(1)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2)是否存在因包装、工艺、材料缺陷产生的质量问题。
(五)服务考核(1)售前服务是否周到、全面;(2)售后服务是否及时、良好,出现问题是否可以及时解决。
(六)其他考核管理、生产技术、人员水平等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评分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对其经营资格、信誉、服务、采购标的、质量等进行考核评分,填写《供应商考核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原则上每年11月初至12月底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七条评分结果(一)合格供应商: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81-100分的列为甲级合格供应商,增加采购份额;71-80分的列为乙级供应商,列为合格供应商继续正常采购;61-70分的列为丙级供应商,暂停采购并要求整改;60分以下的列为丁级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列表中删除。
(二)备选供应商: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在70分以上的,列为合格供应商,70分以下的,从备选供应商中删除。
(三)没有进行过采购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以资质更新的方式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继续列为备选供应商。
第八条考核频率(一)月度考评每月对A类物资主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交货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记录供货产品质量。
供应商质量考核规定
供应商质量考核规定1. 背景为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和产品质量标准,制定本供应商质量考核规定。
2. 目的本规定旨在建立供应商质量考核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以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 考核指标3.1 商品质量: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考核指标包括产品功能性能、外观质量、可靠性等。
3.2 交货准时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商品。
考核指标为供应商按时交货的比例。
3.3 服务质量:供应商提供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应满足公司要求。
考核指标包括服务响应速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4 成本管理:供应商应合理控制成本,确保价格和费用的合理性。
考核指标包括商品价格、运输费用、售后服务成本等。
4. 考核周期和频率4.1 考核周期:供应商质量考核按季度进行,每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4.2 考核频率:每个季度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质量考核。
5. 考核方法5.1 数据收集:公司将收集供应商的相关数据,包括商品质量报告、交货准时情况、客户反馈等。
5.2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分,评分细则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3 绩效反馈:供应商将获得考核结果及评分反馈,公司将与供应商共同讨论改进措施,并制定改进计划。
6. 考核结果与处理6.1 考核结果:根据供应商的考核评分,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分为合格、待改进和淘汰三类。
6.2 处理措施:针对不同分类的供应商,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奖励合格供应商、与待改进供应商制定改进计划、淘汰不合格供应商等。
7. 考核结果的监督和跟踪公司将对供应商的改进计划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供应商的质量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8. 附则为了保障供应商质量考核的公平、公正,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执行的原则。
以上为供应商质量考核规定的主要内容,供相关部门和供应商参考和执行。
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
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是企业为了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运作,明确供应商责任与义务,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通过设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供应商在交货时间、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奖惩,以促进供应商持续改进和优化供应链效能。
一、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1.交货时间:供应商按时交货的能力。
2.产品质量: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符合标准的能力。
3.价格: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和合理性。
4.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
针对每个指标,可以设定不同的评分标准,如优秀、良好、一般、差等级。
通过权衡各指标的重要性,为每个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综合评估供应商的整体表现。
二、考核周期和频次供应商管理考核一般按季度或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周期内进行多次的供应商考核,以获取全面的供应商绩效表现。
考核制度应具体规定考核的具体时间节点,如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根据供应商在每个考核指标上的表现评分,按照考核公式计算综合得分。
得分低的供应商应及时约谈,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并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
对于得分较高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如提前款项支付、合同备选优先等。
如果供应商在多次考核中得分连续较低,表现不佳且未见改进的,可进行淘汰处理。
淘汰的供应商将被从供应商名录中剔除,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四、沟通与改进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是一个双向的沟通与改进的过程。
企业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考核结果,并提供改进建议和指导,帮助供应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鼓励供应商提出对考核制度的改进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供应链运作的优化。
企业还应定期组织供应商会议、培训或研讨会,提供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分享最佳实践和经验,促进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和共同进步。
综上所述,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是企业保证供应链稳定和高效运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实施周期性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和改进机制,可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绩效表现,优化供应链运作,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总则为了规范供货尚管理,达到采购产品质量控制,提高客户满意度,做强黔元隆品牌,特制定一下方案:细则一、供货期考核(一)、供应商供货周期拖延的,在公司按时间条款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执行扣款,如合同未约定的,每项考核合同标的3%。
(二)、供货商采购合同一定要注明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三)、因供货方延时交货造成的业主罚款由供货商承担,见业主考核单。
(四)、每延期一次供货,供货商每年经考核扣10分,累计不按时供货三次以上,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二、供货质量考核(一)、供货商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一律拒收,从拒收之日起按合同计算供货期考核。
(二)、若是开箱后才能发现的缺陷,开箱之日起限时整改更换,且每个缺陷处罚300-1000元,若厂家未按时整改的,由我方另行安排有技术之人整改,费用从供方合同价中扣除,双倍扣除。
(附现场图片)(三)、若是设备调试检查时段发现的缺陷,限时整改更换,且没缺陷处罚500-2000元,若厂家未按时整改的,由供方另行安排有技术之人整改,费用从供方合同价中扣除,双倍扣除。
(附现场图片)(四)、质量缺陷每个扣2分,单批供货缺陷达10个以上的,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供货技术资料及配件工具考核(一)、凡所供货物中技术资料不齐的(按工业品标准)每缺一次处罚100-500元,并限时厂家补齐,若未按时补齐,影响工程移交的,向供货商追缴一切损失。
累计达五次以上的年终评定为不合格。
(二)、凡所供货物未按合同或相关标准提供备品及工具的,限时让厂家补齐,供货商不按时补齐的,购买方自行采购,按市场价2倍扣减供货商价款或保金。
累计达五次以上的年终评定为不合格。
(三)、以上条款规定供货商每次扣年终评考核分1分。
四、供货服务及质保考核(一)、凡需提供现场服务而供货商未提供的,我方可委托有技术定力的人员完成,产生费用双倍从供货款中扣除。
(二)、凡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按时到场服务,导致窝公、返工或延期的,根据测算损失由财务部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供应商管理规定(含供应商考核-附供应商品质评分规则)
1.目的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规范化、有市场竞争力的采购体系和供应商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司供应链的整体层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提供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的管理,并作为供应商批量供货的前提,在签订供货协议前传达到供应商。
即供应商一旦批量供货,便视同认可本管理规定。
3.定义3.1新供应商:按照采购物料(或服务)的性质,将新供应商分为新物料(或服务)供应商和转点供应商。
3.1.1新物料(或服务)供应商,即公司之前从未批量采购过的新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既可以是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也可以是之前的合格供应商。
注:本定义中的新物料原则上是指在功能、性能、结构或制造工艺方面与之前公司已批量采购的物料不一致的部分物料。
但在以下情况可以不作新物料处理:1)、结构与功能一致的标准件系列;2)、同一家制造商制造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的非电子/电气类系列产品;3)、同一家供应商供应且同一家制造商制造的功能和结构一致的电子/电气类系列产品;4)、其他经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和品质保证部共同确认可不作新物料处理的: 以上物料虽不需要选点申请,请必需送样确认,以获得规格书,或发出《器件使用通知单》。
3.1.2转点供应商,即公司已在批量采购的物料(或服务),因某种原因,需增加或另外寻求该物料(或服务)原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
既可以是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也可以是其它物料(或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3.2零星采购:从未评审通过的新供应商处临时性、单批、少量采购,以应急交付客户而采取的采购行为即称之为“零星采购”3. 3供应商分类管理:按照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服务)对我司产品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将供应商分为I、II、III类供应商:n、样品评审(B):即送样或取样型式试验确认。
所提供或抽取样品应是稳定量产后的产品;也可以是小批量试产通过后的产品。
III、现场评审(C):采购部门组成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评审标准》,结合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到达供应商现场,公开公正地评审其质量保证能力、工艺技术力量、制造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提交评审报告,作出评审判定。
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
1.0 目的为使供应商控制好原材料、辅材、及设备等质量,准时交货,并确保在我司检验及使用过程中不会造成质量事故及额外损失;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异常导致内外维修成本增加,影响生产过程效率及产品质量,为使供方与我司之间形成管理上的共识,降低对我司造成的质量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规范之。
2.0范围所有供货给东莞市银禧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材料、设备及辅材、配件供应商均适用。
3.0权责3.1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原材料、包材辅材供应商质量异常时提出异常联络,并跟进采购处理方案,对供应商进行评核。
3.2 营运中心:负责对设备及配件异常提出异常联络,对供应商进行评核。
3.3 采购部:负责对所有供应商依此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及处罚。
3.4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品质管理部、制造中心提交的处罚单依内容进行扣款。
3.5 总经理:负责对品质管理部、制造中心所提交的异常单及处罚单进行最终裁决。
4.0 定义4.1 A类供应商:原材料生产商4.2 B类供应商:知名生产厂商4.3 C类供应商:原料贸易商4.4 D类供应商:现货市场原材料供应商4.5 E类供应商:关键设备厂商(生产设备、挤出机、精裁机、注塑机、吹塑机、冲床、冼床、模具等直接与生产关联设备)4.6 F类供应商:包材供应商5.0 作业内容5.1 供应商评估5.1.1 采购购买材料及设备必须在合格供应商(易耗品除外)中选取,合格供应商评估方式有现场评估和文件评估的方式,不同的供应商评估方式及提交资料不同,按以下表格进行:5.1.2 现场评估方式为由采购主导,A、F类供应商评审小组由采购、技术、品管部共同评审前往供应商现场审核,评核结果80分以上才录入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采购购买物料只能在合格供应商目录厂商是筛选。
5.1.3 现场评估方式为由采购主导,E类供应商评审小组由采购、设备、工艺共同评审前往供应商现场审核,评核结果80分以上才录入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采购购买物料只能在合格供应商目录厂商是筛选。
供应商供货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5.4.1.3供货产品质量值评价计分按下表:
供货产品质量值
95-100
90-95(含)
80-90(含)
80分(含)以下
1)被评价为次级供应商的,在限期3个月整改无效的,取消供货资格;
5.6评价执行:
5.6.1供应商评价中供应商产品质量值评价计分、质量信息评价计分、售后服务评价计分、质保体系评价计分、用户意见评价计分分数并填<供应商供货质量评价考核汇总表>由品管部按条款5.2评价时间规定评价后交给采购部;
5.6.2供应商交货期限由仓储计划部评价计分并填写<供应商供货交期评价考核汇总表>,按条款5.2评价时间规定评价后交给采购部;
5.4计分方式:
5.4.1供货产品质量值计分方式:
5.4.1.1供货产品质量值(QZ)的计算:
注:WE0——在评价期间没有缺陷的入库总批数,即合格批总数;
WE1——在评价期间具有C类缺陷的交检总批数,即C类不合格总批数;
WE2——在评价期间具有B类缺陷的交检总批数,即B类不合格总批数;
WE3——在评价期间具有A类缺陷的交检总批数,即A类不合格总批数;
5
加1分最高5分
减2分直至扣完
加2分
5.5供应商评价分计算:(总分100分)
供应商评价分=供应商产品质量值评价计分+质量信息评价计分+售后服务评价计分+质保体系评价计分+用户意见评价计分+交货期限评价计分+价格评价计分
供应商质量
评价分
95-100
85-94
供应商考核管理流程规定
供应商考核管理流程规定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供应商的表现对于企业的成功运营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供应商能够持续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的需求,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供应商考核管理流程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将详细介绍供应商考核管理流程的规定。
一、考核目的供应商考核的主要目的是评估供应商的表现,识别其优势和不足,为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供应商改进和提升,从而保障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
二、考核原则1、客观性原则考核应以客观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避免主观判断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2、全面性原则考核应涵盖供应商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质量、交货准时性、价格合理性、服务水平等。
3、动态性原则考核应定期进行,及时反映供应商的最新表现,以便企业能够做出相应的调整。
4、公正性原则考核过程应公平、公正、透明,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
三、考核指标1、质量指标(1)产品合格率:衡量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比例。
(2)质量稳定性:观察供应商产品质量在一段时间内的波动情况。
(3)质量改进能力:评估供应商针对质量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的效果和能力。
2、交货指标(1)交货准时率:供应商按时交付货物的比例。
(2)交货提前期:从订单下达至货物交付的时间间隔。
(3)交货灵活性:供应商应对紧急订单或变更订单的响应能力。
3、价格指标(1)价格合理性:对比市场价格,评估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
(2)成本降低能力: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的能力。
4、服务指标(1)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对客户反馈问题的响应时间。
(2)服务态度:供应商与企业沟通、合作的态度和配合程度。
(3)技术支持能力: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能力。
5、其他指标(1)创新能力:供应商在产品设计、工艺改进等方面的创新能力。
(2)财务状况:供应商的财务稳定性和偿债能力。
(3)环保和社会责任:供应商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周期供应商考核应定期进行,通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供应商考核制度
供应商考核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通过对供应商业绩的评价,保证采购渠道满足公司产品战略发展需求,确保采购能力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为本公司提供与生产有关的材料、零部件的供应商。
第3条管理职责
1.采购部经理负责供应商考核标准、考核方案的审核与批准,供应商考核结果的审批,供应商处理办法的审批等各项管理控制工作。
2.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仓储部等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反馈所采购物资的交期、质量、数量等情况,并协助供应商考核工作。
第2章考核实施
第4条考核内容
采购部应对合格供应商就质量、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出评价。
供应商评估总得分为:价格水平考核得分+产品质量考核得分+交货情况考核得分+服务情况(配合度)考核得分。
考核量表见附表1。
附表1 供应商考核表
第5条考核频率
1.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2.所有供应商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个供应商的评价等级,并依照规定进行奖惩。
3.当供应商出现重大品质、交货日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本公司有权随时进行供应商复查。
第3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6条采购部收集、汇总各部门的评价结果,并按照规定的考核时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7条依次将供应商定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具体的等级标准见附表2。
附表2 考核结果运用
第4章附则
第8条合格供应商若两年内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者,则从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若以后需要有工作来往,则需要重新评估合格后方可与其进行交易。
第9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管理规定及流程
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管理规定及流程一、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管理规定1.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产品特点,制定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的标准和程序,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2.合同管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要求,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3.加工进度监控:公司建立供应商加工进度监控制度,定期对供应商的加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避免对公司生产计划的影响。
4.产品质量监督: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包括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抽检、出货检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
5.售后服务评估:公司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评估,包括对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能力、客户投诉的处理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售后问题。
6.供应商信息管理:公司需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管理和更新,包括供应商资质证书、合作合同、供应商评估报告等信息进行归档和管理,以方便后续的评估和参考。
7.供应商培训与改进:公司可以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组织培训和指导,帮助供应商提升技术水平、质量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
二、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管理流程1.供应商评估:公司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初步的筛选和评估。
2.合同签订:公司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要求。
3.加工进度监控:公司定期对供应商的加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
4.产品质量监督: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包括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抽检、出货检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5.售后服务评估:公司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能力、客户投诉的处理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
6.绩效评估和考核结果: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公司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和打分,确保与供应商的合作达到预期效果。
供应商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制度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产品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为我司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材料、辅料(件)及外协件。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辅料(件)、外协件(外协加工)供应商。
三、职责采购员负责对采购物料的交期及数量的统计及管控工作,是对供应商考核的联络部门。
生产车间负责核对交期影响评估及人工费用的核算。
技术质量处负责各供应商不合格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给采购员。
技术质量处依照本制度(细则)要求作为处罚依据,每份《质量奖罚处理单》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四、质量处罚1、交货期(按照采购计划交期要求执行,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通告,每季度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300元罚款。
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500元罚款,每季度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
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年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品质(按照图纸要求、图纸未说明的按国标或行业标准)质量特性分类:A类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B类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C类质量问题: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标识、标志、包装不规范、未按合同要求包装等缺陷。
1)供应商交货物料经检验不合格(A类质量问题)退货处理的,供货商接到退货通知后,我司所在地供应商1天内、省内供应商2天内、省外供应商3天内应到我公司确认并做出处理或双方通过电话、微信沟通做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到或未进行处理的,支付我司滞纳金500元-1000元。
2)供应商交货经检验不合格(B类质量问题)挑选使用的,退换不合格物料(往返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并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不影响我司正常生产和交货的,对供应商每次处以5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误工费(挑选人工费用*1.5);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或交货期限的,对供应商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误工费(挑选人工费用*1.5)和客户索赔。
供应商管理考核规定
供应商管理考核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附件一:xxxx科技有限公司品质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保证供货商原材料质量符合品质要求,能够更好的满足于顾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检验要求按MIL-STD-105E正常检验Ⅱ级检验水平,AQL允收水平及不良率考核指标如下:2.检验准则:经品管来料检验连续5批不符合要求,采取加严加量抽检,在加严检验作业中,若连续5批合格即转入正常检验,正常检验连续10批合格则可选择放宽检验;3.电镀、喷印类(包括第一项第5格中列举的材料)要求出货时附带检验报告,以便于追踪确认,若未按要求则在当月品质分中扣除2分/次;4.供货商所供原材料经需方检验不合格时,无论是退货特采还是选别加工,都需要回复对策及解决办法,要求最长4 H内回复临时对策(若有停电或其它特殊原因可先电话联络),最长二个工作日内回复长期改善对策,若供货商未按要求回复,则在当月配合分中扣除3分/次;5.需方公司品质部IQC发出的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供货商及时确认回签,未回复的异常单按30元/张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并在配合分中扣除2分/次,品质分中扣除2分/次;6.同类材料因同样的品质问题连续发生3次以上,供货商除回复改善纠正措施外,并在供货商月度评估考核中扣除品质分5分/次,配合分5分/次;7.需方品管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原则上退货处理,可因交期等问题要求供方加工选别,但因时间问题或因供应商无法及时进行加工,由我司代为选别加工的,需方公司将按每人每小时10元RMB的费用在供货商当月(或当批)货款中扣除;8.产品有明定或潜在的缺陷,因量测设备或其它暂时无法检测的项目而不能作准确判定时,所特采(降级使用)的物料需在供货商本批货款中扣除3%的风险费用,第二次扣除6%,第三次或以上拒绝使用,且要求供货商赔偿相关损失费用;9.产品交付后因原材料品质存在致命缺陷或严重品质问题,造成需方公司在生产、库存和运输中发生品质问题,或者顾客有重大投诉和批量退货,由供货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运输费用等);10.我司采购的物料供应商必须在协定的交期内交货,困供货商延误交期致使我司的品质、信用甚至客户取消业务等受到损失和影响由供货商全责承担,并在交期分或品质分中扣除3分每次;11.协力厂商来料凡我司是要求RHOS材料的,必须提供SGS报告和环保材质宣告证明书,若因物料是非环保的或已经受污染材料致使我司受到客户的投诉或退货,供货商须承担我司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12.环保材料来料时需有明显标示与区分,未做此类标示的品质分扣除3分/次,配合分3分/次;13.若供货商因品质分、配合分、价格分、交期分在每个月综合考评中连续3个月或年度考评中有4个月评为65分以下,在稽核整改无效后乙方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14.本品质合约长期有效,如有内容变更,则另行通知;15.本品质合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16.本品质合约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名,盖公司公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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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xxxx科技有限公司
品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供货商原材料质量符合品质要求,能够更好的满足于顾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检验要求按MIL-STD-105E正常检验Ⅱ级检验水平,AQL允收水平及不良率考核指标如下:
2.检验准则:经品管来料检验连续5批不符合要求,采取加严加量抽检,在加严检验作业中,若连续5批合格即转入正常检验,正常检验连续10批合格则可选择放宽检验;3.电镀、喷印类(包括第一项第5格中列举的材料)要求出货时附带检验报告,以便于追踪确认,若未按要求则在当月品质分中扣除2分/次;
4.供货商所供原材料经需方检验不合格时,无论是退货特采还是选别加工,都需要回复对策及解决办法,要求最长4 H内回复临时对策(若有停电或其它特殊原因可先电话联络),最长二个工作日内回复长期改善对策,若供货商未按要求回复,则在当月配合分中扣除3分/次;
5.需方公司品质部IQC发出的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供货商及时确认回签,未回复的异常单按30元/张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并在配合分中扣除2分/次,品质分中扣除2分/次;6.同类材料因同样的品质问题连续发生3次以上,供货商除回复改善纠正措施外,并在供货商月度评估考核中扣除品质分5分/次,配合分5分/次;
7.需方品管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原则上退货处理,可因交期等问题要求供方加工选别,但因时间问题或因供应商无法及时进行加工,由我司代为选别加工的,需方公司将按每人每小时10元RMB的费用在供货商当月(或当批)货款中扣除;
8.产品有明定或潜在的缺陷,因量测设备或其它暂时无法检测的项目而不能作准确判定时,所特采(降级使用)的物料需在供货商本批货款中扣除3%的风险费用,第二次扣除6%,第三次或以上拒绝使用,且要求供货商赔偿相关损失费用;
9.产品交付后因原材料品质存在致命缺陷或严重品质问题,造成需方公司在生产、库存和运输中发生品质问题,或者顾客有重大投诉和批量退货,由供货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运输费用等);
10.我司采购的物料供应商必须在协定的交期内交货,困供货商延误交期致使我司的品质、信用甚至客户取消业务等受到损失和影响由供货商全责承担,并在交期分或品质分中扣除3分每次;
11.协力厂商来料凡我司是要求RHOS材料的,必须提供SGS 报告和环保材质宣告证明书,若因物料是非环保的或已经受污染材料致使我司受到客户的投诉或退货,供货商须承担我司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12.环保材料来料时需有明显标示与区分,未做此类标示的品质分扣除3分/次,配合分3分/次;
13.若供货商因品质分、配合分、价格分、交期分在每个月综合考评中连续3个月或年度考评中有4个月评为65分以下,在稽核整改无效后乙方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14.本品质合约长期有效,如有内容变更,则另行通知;
15.本品质合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16.本品质合约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名,盖公司公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代表签名:需方代表签名:供方公章:需方公章:
附表一
xxxx科技有限公司
月份协力厂商评鉴表
附表二
xxxx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年度评鉴报告
附表三
xxxx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评鉴总结报告
厂商名称:
评鉴编号:
工厂地址:
评鉴日期:
供应产品:
评鉴等级:
供应产品:
电话:传真:
一、稽核评分状况:(稽核问题点请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改善及措施)
二、得分说明:
得分评鉴指示说明
0 不能接收无系统/无程序/无证据
2 不理想的须努力改进,有系统但执行不落实
3 普通有小缺失需改进
4 理想评鉴显示为优良系统,符合要求
5 优秀的高于系统表现※注:可参考《供应商管理考核规定》中4·1·2章节中的评分基准。
三、稽核结果:(用“V”在“”内注明)
四、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名:
供应商(环境管理系统)评鉴表
供应商(品质管理系统)评鉴表
附表四:
合格供应商名册
附表五:
供应商调查表(出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