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
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
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引言:核能作为当前主要的替代能源之一,具有高效、清洁和低碳排放等优势。
然而,与此同时,核能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与环境放射性污染相关的问题。
基于此,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监测目标、监测方法、监测周期和监测报告几个方面来介绍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
一、监测目标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的目标是对核电厂周边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放射性物质进行准确、全面的监测和评估,以确保核能的安全利用。
1. 常规监测:对核电厂周边土壤、水体、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
监测点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同的地形和气象条件,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 偶发事故监测:针对核电厂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点位,对周边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以避免事故对环境和人群的不可逆转的伤害。
二、监测方法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应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1. 样品采集:采集不同污染源、区域的环境样品,包括土壤、水体、大气、植物等,确保代表性和可比性。
样品采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避免污染和样品变质。
2. 样品预处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预处理,如样品的制备、分解、浓缩等操作,同时根据不同的分析要求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以提高检测的准确性。
3. 分析测定:根据监测目标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进行放射性物质的测定。
常用的分析方法包括γ射线分析、β粒子分析、α粒子分析等。
应确保分析设备的性能和操作人员的技能符合相关要求。
三、监测周期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的周期性很重要,可以有效把握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1. 常规监测周期: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常规监测,以全面了解核电厂周边环境的放射性污染状况。
监测周期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环境变化、核电厂运营情况、相关法规和标准等因素。
2. 偶发事故监测周期:对于核电厂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并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事故发生时的监测频次。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1. 引言1.1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核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方式,但也伴随着一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核电厂周围环境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和安全监管体系。
这一体系的构建需要综合考虑监测技术和设备的应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及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监管法规及责任分工等方面。
在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中,关键是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监测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监测设备能够实现对多种污染物的监测,包括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等。
监测数据的准确分析是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一环,只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风险。
在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方面,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加强核电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稳定。
加强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和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技术手段和政策保障,才能确保核电厂的安全运行,保护周围环境和公众健康。
2. 正文2.1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是保障核电厂安全运行和周边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环境监测体系需要包括各种监测点位的设置,如大气、水质、土壤等多个方面的监测点位,以全面监测周边环境的变化。
监测设备的选择和布置也至关重要,需要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存储。
监测体系的建设还需要考虑监测频次和监测参数的确定,以及监测数据的传递和共享机制。
在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中,应该注重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合作,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及时传递监测数据,共同保障核电厂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应该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环境异常情况并进行应急处理。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需要多方合作,包括政府部门、环保机构、核电厂经营者等,共同努力建立一个科学、准确、及时的监测体系,以保障核电厂安全运行和周边环境的持续健康。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核电厂的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是确保核电厂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下面将介绍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
一、环境监测体系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主要包括环境监测设施、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环境监测设施是指在核电厂周围设置的各种监测仪器和设备,包括空气、水域和土壤等多种类型的监测设备。
这些设施应具备高灵敏度、高分辨率和高精确度的特点,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环境中的辐射水平和其他污染物浓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监测项目是指环境监测体系中需要进行监测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环境辐射水平、空气质量、水质、土壤和生物体等多个方面。
环境辐射水平是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的重点内容,包括γ射线、β射线和α射线等辐射源的监测。
还需要监测大气中的气体、颗粒物、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污染物浓度,以及周围水体和土壤等介质中的污染物含量。
监测方法是指进行环境监测时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目前,常用的环境监测方法包括辐射计、气象仪、化学分析仪和生物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
辐射计主要用于测量环境辐射水平,包括γ射线、β射线和α射线等辐射源的辐射强度。
气象仪用于记录环境温度、湿度、风向和风速等气象参数,以判断污染物的扩散和传播情况。
化学分析仪用于测量空气、水域和土壤等介质中的污染物浓度,包括有机物、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等成分。
生物监测则通过对周围生物体的观察和采样分析,判断环境污染对生物体的影响。
二、安全监管体系核电厂安全监管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监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监测是对核电厂各个环节和设施的监测和评估,以确保核电厂的正常运行和设备的完整性。
安全监测内容包括核电厂内部各个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测、辐射水平的监测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等。
核电厂应设置相应的监测装置和监测仪器,定期对核电厂内部的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核电厂的安全运行。
事故预防是通过预先的规范和控制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我国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技术要求
内的核 电厂, 还应在烟羽应急计划 区外建立后 备环境监测手段 , 特别是流 出物实验室建立核 电厂内的, 要求 配备移动 实验 室。监测子站在 核电厂陆域方向周围 1 6个方位角内均匀布设 ,
通 常设 置在 核 电厂 烟 羽 计 划 应 急 区范 围 内 ( 对
照点除外) , 并在各堆址主导下风 向、 次下风 向
第3 6卷
2 0 1 6年
第 6期
6月
核 电子学 与探 ? 贝 4 技 术
Nu c l e a r E l e c t r o n i c s& De t e c t i o n T e c h n o l o g y
V0 1 . 3 6 No . 6 0 1 6 J u n e 2 .
离辐射实践活动的单位 自身开展的辐射环境监
测, 以及为了全国辐射环境管理 目的, 国家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 电离辐射源单位 的放射性 流 出物及其 对环境 可 能 造成 的影 响 进行 的监督
性监 测两 大类 。
故经验反馈 , 研究我 国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
监 测 技术 要 求 , 提 出加 强 气 溶胶 连 续 采 样 和测
师, 主要从事核 应急 与辐 射环 境监 测研 究。通信 作 者: 黄东辉 , E— ma i l : h u a n g d o n g h u i @c h i n a n s c . c a o
6 3 8
象参数 以及重要环境介质的采样 和测量 , 并按
统一协议实 时传输 监测数据 至省级数据汇总
点。流出物监测系统包括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和 流出物实验室 , 用于对核 电厂释放 到环境中的 放射性气态和液态流出物的在线连续监测和抽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一、背景介绍核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方式,具有大规模、高效、清洁的特点。
核电厂的运营与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的构建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主要包括环境监测点的选择、监测指标的确定和监测方法的选取。
1. 环境监测点的选择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点应覆盖核电厂主要排放口、周边水源、土壤、空气等重要区域。
监测点的选择应兼顾核电厂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区域。
2. 监测指标的确定环境监测指标应包括放射性物质浓度、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指标。
具体的监测指标可以根据核电厂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测方法的选取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应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方法,如气象监测系统、水质监测设备、土壤采样分析设备等,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方法的选取应考虑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及监测设备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三、核电厂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核电厂安全监管体系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监管措施的实施三个方面。
1. 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核电厂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
法律法规的制定应针对核电厂的特点和风险,要求核电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环境和居民的安全。
2. 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核电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安全监管机构应具备专业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对核电厂的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 安全监管措施的实施通过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安全监管计划,开展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强对核电厂的运营和管理的监督,确保核电厂的运营和生产过程安全。
四、总结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环境监测和安全监管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规程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规程引言:在当今社会中,能源问题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
核电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形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
然而,鉴于核能的特殊性质,辐射管理成为了核电厂运营中不可忽视的方面。
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规程应当得到充分重视和制定。
一、辐射环境监测意义与目的辐射环境监测是对核电厂周边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辐射水平和污染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与监测。
其意义在于及时发现和掌握核电厂可能引发的辐射事故和环境污染情况,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目的包括:1. 确保辐射源在合理控制范围内,不对周边环境和人群产生不良影响;2. 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为核电厂日常运营和事故应急管理提供准确信息;3.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监管要求和公众期望。
二、辐射环境监测范围与频率1. 监测范围: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需要对以下方面进行监测:a) 核电厂辐射源排放及其扩散情况;b) 核电厂附近环境中主要的辐射性和放射性物质;c) 核电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辐射事故风险;d) 人工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对辐射环境的影响。
2. 监测频率: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监测频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a) 核电厂类型和规模;b) 核电厂所在地的气候、地形等自然环境因素;c) 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d) 核电厂与周边社区的距离和人口密度等情况。
三、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核电厂应制定详细的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并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1. 监测目标和指标:明确监测的目标和指标,包括环境辐射剂量率、空气和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土壤和农产品中放射性核素含量等。
2. 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制定监测方法和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校准和质量控制。
3. 样品采集与处理:明确样品采集的时点、地点和方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规范
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规范近年来,随着核能产业的发展与应用,核电站的建设数量与规模逐渐增加。
为了确保核电站运行期间辐射环境的安全,辐射环境监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规范进行探讨,以确保核电站环境安全与人类健康的保障。
1. 介绍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是指对核电站周边环境中的辐射水平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监测辐射水平,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核电站的正常运行与环境安全。
2. 监测设备与要求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设备应具备高度的精确性、可靠性和灵敏度。
监测设备应经过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并配备合格的监测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同时,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3. 监测范围与频率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范围包括核电站周边区域、水源区、辐射源区、土壤、空气中的辐射水平等。
监测范围应综合考虑核电站的规模、风向及地理环境等因素制定。
监测频率应根据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并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即时监测。
4. 监测方法与技术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定点测量、流动监测、空气动力学监测和远程监测等。
不同方法针对不同监测对象具有不同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监测技术应与设备相匹配,并具备可靠的数据记录和处理能力。
5. 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估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评估。
监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超过限值的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 监测报告与公开透明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应定期生成监测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监测报告应按照规定内容进行编制,包括监测方法、监测结果、评估分析等。
同时,监测报告应公开透明,向公众开放,以增强社会监督与参与。
7. 应急响应与措施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中应设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
应急响应计划应制定,并经常组织演练,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高效应对。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一、前言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形式逐渐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然而,核能的开发与使用涉及到辐射安全问题,环境辐射监测成为核电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二、辐射源及环境监测1.辐射源核电厂辐射源主要包括工艺系统、副产品、放射废物和事故可能产生的辐射源。
监测应对厂区内和周边环境辐射源进行全面、准确地监测。
2.监测区域划分核电厂周边区域划分为不同监测区域,包括厂界区、周边区等。
每个区域应有相应的辐射监测点,监测点的数量、分布应符合监测要求,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辐射监测参数辐射监测参数包括环境空气γ辐射剂量率、污染物浓度等。
监测设备应满足精度和可靠性要求,在设备选型和布设位置上应充分考虑不同监测参数的特点。
4.监测时间和频率辐射监测需要长期进行,包括规定的常规监测和对特定事件的紧急监测。
常规监测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而紧急监测则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开展。
5.数据采集与报告监测数据应进行实时采集和存储,在监测点安装自动化传输设备,定期上传数据。
监测数据需进行分析和处理,形成监测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监测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公众参考。
三、监测设备与技术1.监测设备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设备应选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具备辐射剂量测量、核素分析等功能。
设备的选型应满足监测要求,具备稳定性、可靠性和精度高的特点。
2.监测技术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应采用现代辐射监测技术,包括辐射剂量测量、核素分析、环境样品采集等。
监测技术应符合国际标准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优化。
四、核电厂环境辐射影响评价1.环境辐射影响评价核电厂建设前应进行环境辐射影响评价,评估核电厂建设和运营对环境辐射的可能影响。
评价应包括环境辐射监测方案、环境影响预测、辐射源等相关内容。
2.评估指标与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影响评价应依据国家和国际相关标准进行,确定评估指标和标准。
浅谈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要求及建议
内相对 固定 。 监测子站 中有 1 个作为对 照点 ,需 位于核 电厂烟羽
应急计划 区范 围外 ,其余应位 于烟羽应急计划 区 内。由
于 核 电厂 外 围环 境 实 行 的是 “ 双 轨 制 ” 监 测 ,为 满 足 监
等.浅谈核 电厂辐射环境现 场监督性监测 系统建设要 求及 建议 [ J ] .环境与可持 续发展 , 2 0 1 5 . 4 o ( 4 ) :5 1 — 5 3
建核 电厂 中已完成监督性监 测系统建设及整 体验收并 投
入 正 式 运 行 的 有 福 建 宁德 核 电 厂 ;完 成 监 督 性 监 测 系 统
建设及 预验收并投入试运行 的有 辽宁红沿河 核电厂 、广
东 阳江核电厂和福建福 清核 电厂等 3家 ;正 在建设 阶段
的有 广 东 台 山核 电厂 、广 西 防 城 港 核 电厂 、 海 南 昌江 核 电 厂 、浙 江 三 门核 电厂 和 山 东海 阳 核 电 厂 等 5家 ;处 于
在 上 述 两 个 文 件 的 指 导 下 ,截 至 2 0 1 5年 4月 ,新
2 选 址 阶段
2 . 1 监 测 子 站 的 选 址
考虑到核 电厂运行及事故状态下 自动连续监测 的重 要性 ,建设 规范要 求按 核 电厂周围 1 6个方 位布设 监测 子站 ,每个方位考虑 布设 1 个 ,其 中核 电厂堆址 的主导 下风 向、次下风 向 、人 口密集 区和应 急通道等地 区是布 设子站 的重点 区域 ,可加密布设 。但 在实际选址 中 ,不
议 。
【 关键词】核 电厂 ;辐 射 环 境 ;监 督 性 监 测 系统 ;建 设
中图分类号 :X 2 1
文献标 识码 :A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选址和设计的思考和建议
下简称“ 技术要求” ) ,2018 年进行了升版。 两个
文件明确了国家监管部门以及核电厂各自的职
责,规范了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的标准要求,为该
系统选址、方案设计、审评和验收等提供了系统的
技术保障。 全国已有 8 个省份建设了核电厂辐射
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其它新厂址的监督性
其监督性监测系统启动建设时间较晚,建设过程
根据地方土地规划,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用地
比较仓促,用地和资金成本并没有提前纳入规划,
可选择熟地直接按流程办理土地使用证。 由于监
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多采用已有建筑物改造的
测子站选址分布分散,涉及多个村、乡( 镇) 管辖,
方式,监测子站多采用临时租地。 按照 2019 年升
置热释光剂量计、储存铅室、退火炉、测量仪、软件
内容,将气溶胶采样设备统一为超大流量型。
(1) 按照 3. 1 所述,热释光测量室设备应配
系统以及定期校准所需的刻度源等。
化学品储存室设计以及工作人员后勤保障等相关
(2) 核电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前期土地预审
(2) 建设规范中明确了气溶胶采样装置的要
时,将位于核电厂外的监督性监测前沿站、流出物
规范要求,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建议在技术要求中
资源较少。
明确对照点的布设要求;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应同
(2) 采用现有房屋作为站址通常均为租赁的
形式,同时需考虑出租者是否愿意长期出租、房屋
的安全性是否能长期保证、噪声对周围人员影响
等诸多客观因素。 因此,很难将其作为永久性监
测场所,后期移站的可能性较大,不利于监测数据
需逐个签订土地出让和补偿协议,再统一办理土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摘要: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是为保证核电厂运行环境安全而建设的,属于必不可少的环境保护设施,本文对我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的背景及现状进行了概述,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的建设进行了介绍。
并对建设规范提出了优化建议。
关键词: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一、概述2012年2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试行)》(环发[2012]16号)(以下简称“规范”),将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列为核电厂重要环保设施,要求实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作为核电厂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之一,对核电厂实施监督性监测,及早发现事故隐患并发出预警信息,以便及时采取防止措施,提高核电站运行的可靠性,以保证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安全,对保障核电高效发展有重要意义,对缓解公众质疑核电安全有重要帮助,对提升省级环保部门辐射监测水平有重要促进,也是福岛核事故后我国进一步加强核电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大陆8个在建核电省份,11个在建核电厂址的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已经全面有序展开。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第一个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预验收,目前设备性能稳定,系统运行良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借鉴意义。
二、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总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分为两部分:一是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其中包括一个前沿站和九个自动连续监测子站。
前沿站位于距红沿河核电厂约22公里的复州城;九个监测子站中七个分布在核电厂各方位角,两个参照子站分别位于前沿站和大连子站。
二是核电厂流出物监测系统:一方面配备独立线路实现流出物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另一方面,建设一个流出物监测实验室,并配置必要的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
同时,在前沿站建设一个标准气象场,占地面积320平方米。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核电厂是一种高风险的能源生产设施,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目的是为了保证核电厂周围环境的安全,减少对人体及环境的影响,同时为核电厂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下面将对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工作应以“主动监测,反应迅速,公开透明”为原则,采用合理科学、先进可靠、全面细致的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和预警环境异常事件,确保核电厂周围环境安全。
1.监测要点环境监测应针对核电厂周围重要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包括:(1)大气环境:监测气体浓度、风向、风速、气象参数等,确保大气环境安全。
(2)地表水:监测地表水中辐射水平、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参数,确保地表水质量。
(3)土壤环境:监测土壤辐射水平、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尘埃颗粒等参数,确保土壤质量。
(4)生物环境:监测食品、饮用水、生物等辐射水平和放射性同位素含量,确保人群健康安全。
2.监测手段(1)环境监测站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环境监测站,监测范围应涵盖核电厂周边50公里范围内的环境要素。
环境监测站应根据监测点的特征和监测对象的需求,选择气象自动化观测系统、水质分析设备、土壤辐射监测仪、采样仪、生物剂量计等现代化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应保证自动录入和实时监测。
(2)实时监测系统在核电厂周围设置实时监测系统,监测核电厂和周边环境的辐射、气象和水情等重要数据,可以实时预警可能的环境安全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核电厂安全监管要致力于减少环境污染和人体损伤。
为此,核电厂应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检测,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核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职责,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检测核电厂应每年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状态、辐射计、实验室等方面。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体系主要包括环境监测目标、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1. 环境监测目标环境监测目标是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的核心任务,目的是全面了解核电厂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环境异常,保障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环境监测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辐射监测:监测周边空气、土壤、水体和植被等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确保周围环境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化学监测:监测周边环境中的化学污染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等,保障周围环境的化学安全。
(3)生物监测:监测周边环境中生物体的健康状况,确保周围生态系统的健康。
2. 监测内容环境监测内容包括监测的对象和方法。
监测对象主要包括空气、土壤、水体、植被和动物等环境介质,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实地采样、实验室分析和远程监测等手段。
(1)空气监测:监测周边环境中的空气质量,包括气态污染物、悬浮颗粒物、有毒有害气体等。
(2)土壤监测:监测周边环境中的土壤质量,包括土壤酸碱度、有机质含量、重金属含量等。
(3)水体监测:监测周边环境中的水质情况,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水库和河流等水体。
(4)植被监测:监测周边环境中的植被情况,包括植物的生长情况、叶片的形态和颜色等。
3. 监测方法环境监测方法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监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础。
监测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实地采样:对空气、土壤、水体和植被等环境介质进行实地采样,获取样品用于实验室分析。
(2)实验室分析:对采集到的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包括放射性核素分析、化学成分分析和生物学分析等。
(3)远程监测:利用遥感技术和无人机等手段进行环境监测,获取环境数据和图像信息。
核电厂周围安全监管体系是保障核电厂周边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监管机构、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
1. 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的核电厂周围环境安全监管机构很重要。
监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核电厂周围环境监测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首先,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其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这个系统应该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等多个监测点位,能够准确监测各种环境指标,如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水质的污染状况、土壤的污染程度以及周边生物的异常情况等。
监测设备应该具备高精度和稳定性,能够自动采集和传输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同时,应该根据监测数据,建立敏感区域和监控范围,及时采取措施预警和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其次,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
这个系统应该具备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能够把大量的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和归档,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统计。
并且,应该建立相应的数据分析模型,能够根据监测数据判断环境异常情况,并发出预警信号。
同时,还需要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流的机制,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信息共享,提升整体的监测和应对能力。
第三,建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核电厂的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工作。
这个机构应该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核电厂的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等环节进行监管,确保核电厂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
同时,应该建立紧急事件的应对预案和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此外,还要加强与周边社区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及时传播相关信息和减轻公众的安全顾虑。
最后,还应建立定期的环境和安全评估机制,对核电厂的环境影响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
这个机制可以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分析分区风险和环境影响程度,及时调整和改进监测和管理措施。
同时,还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升核电厂的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
总之,核电厂周围的环境监测和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是确保核电厂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环境指标,建立数据分析和处理系统,提升监测和应对能力。
同时,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核电厂的监管和应急处理能力。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措施研究
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措施研究摘要:本文以核电厂为研究对象,对其辐射环境的监督系统展开分析,在介绍核电站基本情况的同时,说明其系统运行与维护的质量保证条件。
尤其在定位系统缺陷问题的基础上,说明系统改造中的执行策略,在对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检测系统进行论述的过程中,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材料。
关键词:核电厂;环境监督;运行维护引言:核电站是新型能源的重要代表,在当前社会环境中,已经在发展上取得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高效率解决能源问题的有效手段。
对此,需要将核电站的运与维护管理方案进行分析,尤其是在核辐射环境的检测中,必须从核电站基本情况入手,确保整体技术分析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引导核电站的具体运维工作。
一、核电站概况本文将广州台山核电站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中的辐射环境检测系统进行分析,并在介绍大襟岛等监测子站的同时,说明各子站系统的管理状态。
大襟岛子站,位于台山核电站的ESE方向,与主站之间保持着6.7km的距离。
在方位包络性设置思想的支撑下,完成这一站点设定。
因此,也为这一站点的运维管理工作,带来了实际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才能更好地维持这一监测子站的良好运行状态。
而在数据衔接状态上,台山核电站与各环境监测子站之间,保持着数据连接,并在前沿站数据中心的作用下,完成各子站系统数据信息的总结与传递。
二、系统运行和维护质量保证(一)常规的运行维护辐射环境监测系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对其设备与整体组织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并在规范化运维管理制度的支撑下,设置日监视、月巡检等监察工作周期。
通过连续性的采集监测子站运行数据,形成完整检查系统,保证对于各个监测子站的管理,实现整体运行系统控制分析。
例如,在实际工作中,每月至少对独立子站,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全面检查。
通过对站房、机柜、安装支架等技术设施的检查,确定其外观的完好性,避免出现涂层脱落的问题,减少因为锈蚀带来的风险危害。
同时,在对设备进行检查的过程中,需要对气象、采样、辐射监测、通信、供电等基础、功能类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其工作状态的基础上,对于其中存在风险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与更换,保证整体设备系统的应用状态。
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规范
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规范一、引言核电站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来源,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辐射环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核电站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辐射环境监测成为必要的措施。
本文旨在探讨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的方法规范,提出一系列科学可行的实施步骤和技术指南,以确保对核电站辐射环境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与管理。
二、辐射环境监测的目的和意义辐射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了评估核电站周边环境中的辐射水平,判断核电站运行对环境产生的潜在风险,早期发现和预警辐射泄漏事故,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辐射环境监测的意义在于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核电站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三、辐射环境监测的方法与步骤1. 指标选择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考虑辐射源的特性、环境的特点和监测的目的。
常用的指标包括空气中γ射线、β射线和α射线的剂量率;水样和土壤样品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等。
2. 采集样品样品的采集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确保采样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并保证样品的准确性、代表性和可比性。
对于空气和水样品的采集,应选取核电站周边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对于土壤样品的采集,应根据地形地貌和土壤类型进行布点。
3. 样品前处理采集的样品需要进行前处理,以保障分析的准确性。
对于水样和土壤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样品制备工作,如样品的破碎、干燥、粉碎等。
4. 测量与分析样品的测量与分析是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的核心环节。
测量方法应选择准确可靠的仪器设备,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校准。
对于γ射线、β射线和α射线的测量,应采用相应的探测器和测量方法。
5. 数据处理与评估采集到的监测数据需要进行处理与评估,以得出合理的结论和判断。
数据处理主要包括原始数据的校正、平均化和统计分析等。
评估应参考国家和国际的相关标准,进行辐射水平的判断与比较。
四、辐射环境监测的质控与质量保证1. 仪器校准与核实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与核实,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关键参数,应加强核实频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
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引言:核能作为清洁、高效的能源,在现代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确保核电厂运行的安全稳定,环境辐射监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展开论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1. 辐射源描述核电厂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有多种不同类型的辐射源。
辐射源应按照不同的辐射特性和性质进行分类和描述,确保监测过程科学有效。
2. 辐射监测点的选取和布置核电厂周边地区的环境辐射监测点应在地理位置上合理选择,以全面了解各个监测点的实际辐射情况。
监测点的布置应遵循一定的间距和分布规则,以保证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测设备的要求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具备准确测量和采集辐射数据的能力。
设备的选用应综合考虑设备性能、稳定性以及使用成本等因素。
同时,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监测参数的选择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涉及到多个参数的测量与采集,如γ射线剂量率、α、β等辐射指标。
在选择监测参数时,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和监测目的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对辐射源全面、准确的分析。
5. 数据采集与处理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数据的采集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
监测数据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数字化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6. 监测报告和数据公开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的结果应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环境辐射状况和监测结果。
监测报告应具备规范的格式和内容,方便各方面的人员了解和参考。
同时,监测数据也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结论: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和环保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在科学规范的监测条件下,核电厂才能更好地掌握辐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因此,加强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范研究和实践,对于推动核能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
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近年来,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核能的特殊性质,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成为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要工作。
因此,建立规范、科学的监测体系,确保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
一、监测范围和对象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的范围主要包括核电厂周边环境以及核电厂内部的放射性物质排放和浓度。
核电厂周边环境监测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的放射性物质浓度,以及食品、农产品等人类摄入食物途径的放射性物质摄入量。
核电厂内部监测主要集中在燃料元件组件、冷却和蒸汽环路等关键部位的放射性物质浓度。
二、监测方法和技术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方法和技术的选择应基于科学、合理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监测方法包括采样、分析和测量等环节,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γ射线测量、α射线测量和β射线测量等。
同时,在选择监测方法时应考虑到环境介质的特殊性,如水样和土壤样品的不同处理、前处理等。
三、监测设备和仪器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需要使用高精度、高灵敏度的仪器设备,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监测设备和仪器需要经过定期的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监测过程中,还应采取适当的质控措施,如并行采样、复检等,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四、监测频率和报告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应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并及时生成监测报告。
监测频率的确定应考虑到核电厂运行状态、环境变化和环境介质的敏感性等因素。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结果、监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改善措施等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进行公示和共享。
五、应急响应和处理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中应设置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理方案,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和应对。
应急响应和处理应基于科学、规范的原则,并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此外,应对不同程度的放射性事故制定相应的预案和紧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损害。
核电厂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反应堆基坑验槽:已编制检查程序,成为国 家核安全局年度检查计划中例行的检查之一。 但缺少大纲层次的文件规定。
拟建核电厂址的检查:已列入年度核安全检 查计划,由监督站每年检查1~2次。但缺少大 纲层次的文件规定。
核电厂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受理有前提,不批不准动”原则: 核电项目在没有列入国家的规划、拿到发改委的路条前,国家 核安全局不会受理。如果在未批之前开工,国家核安全局将不 受理该项目,所有责任由业主单位自己承担。 该原则涉及到三个相关文件: ✓ 《关于依法办理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批手续的通知》(环函
核电厂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国核安发[2007]74号文《 核电厂运行阶段监管职责划分 (试行)》
(一)、国家核安全局职责: 核电厂运行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国家核安全局局长的 全面领导和核安全管理司的直接领导下进行,项目处具 体管理并实施运行监督大纲。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和发布核电厂运行阶段监督检查大纲和程 序。 (2)审批地区监督站编制的核电厂年度核安全监督检查 计划,并编制发布局的核电厂年度检查计划。 (3)审批地区监督站编制的核电厂换料大修核安全监督 检查计划。 (4)组织实施许可证颁发前的例行核安全监督检查,颁 发相应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编写核安全检查报告。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核设施在选址、设计、 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各阶段与核安全有关的全 部物项和活动(以下简称核设施物项与活动)的核 安全监督。
核电厂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核电厂选址前期监督工作
➢ 以往由于相关法规及监督大纲文件没有详细的规 定,思想认识上有分歧,前期监督工作一度处于 空白,亟待规范。
核电厂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核电厂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一. 核电厂监督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二. 核安全监督的法律授权 三. 核安全监督相关的术语 四. 核安全监督的目的和范围 五. 核安全监督的依据 六. 核安全监督的职责划分 七. 核安全监督检查文件体系 八. 核安全监督员资质要求 九. 核安全监督检查的类型 十. 核安全监督检查的方法 十一.核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 十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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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 (送审稿)组织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编制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江苏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二〇一一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组成与内容 ..............2第三章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 ..............................................2第四章流出物监测系统 ................................................................. ......5第五章监测用房 ................................................................. ..................6第六章职责分工 ..................................................................... ..............8第七章附则 ................................................................. ......................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规范。
本规范中的辐射环境均指电离辐射环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是系统规划、设计、审批、建设和验收等的重要依据。
其它省级实验室分析系统和应急移动监测系统等监督性监测系统不属于本规范。
第三条为保证核电厂周围环境安全,必须对核电厂实施监督性监测,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是核电厂必须配批注 p1: 此处取消了关于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首次装料的要求。
第四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设计建设应体现监督性监测的独立性,遵循科学合理、功能齐全、规模适宜、积极兼容的原则。
第五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应纳入核电厂建设方案中,其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六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除执行本建设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其它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第二章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组成与内容第七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一般由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和核电厂流出物监测系统二部分组成。
第八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内容包括监测用房、监测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第九条对一个基地多个核电厂的情况,每新增一个核电厂应相应增加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的设备和监测用房。
第三章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第十条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一般由监测子站和前沿站二部分构成,用于对环境辐射水平及相关气象参数、样品中放射性物质等进行监测和采样分析,并实时按统一协议传输监测数据至省级数据汇总点。
系统应同时兼顾核事故应急环境辐射监测,并具备自动报警和通知功能。
第十一条监测子站数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1(原则上按核电厂周围16个方位布设监测子站,每个方位考虑布设1个监测子站,沿海核电厂,靠海一侧可根据需要设立监测子站; 2(在核电厂各堆址主导下风向、次下风向和居民密集区应适当增加监测子站; 3(监测子站除对照点外,原则上应建在核电厂烟羽计划应急区范围内,部分监测子站应与核电厂自主运行的监测点位重 2叠; 4(监测子站建设要考虑事故、灾害的影响。
第十二条每个监测子站由辐射监测设备、气象参数测量设备、采样设备、控制设备、数据处理设备、供电、防雷及站房等基础设施组成。
各类设备应集成安装于专用建筑物,或安装于一体化站房中。
监测子站位置在核电厂运行期内应相对固定。
至少应在 1 个监测点位建设标准气象观测场。
监测子站主要设备配置要求见表 1。
表 1 监测子站主要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功能和用途数量(套) 连续辐射空气中γ 辐射水平实时监测包括连续γ 剂量率、连续γ 能 1 1 监测设备谱。
1.气溶胶连续采样。
2.碘连续采样。
2 采样设备? 3.空气中14C采样。
1 4.空气中3H采样。
5.干湿沉降自动采集。
1.自动测量雨量、感雨。
气象参数 3 2.自动测量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太阳辐射 1 测量设备等气象参数。
4 控制设备对重要设备进行自动控制和状态监控。
1 数据存贮(存储现场监测数据 3 个月以上)、传输、显5 数据处理设备示、数据安全,软件系统(包括数据通讯传输及处理分 1 析软件)。
数据传输应至少考虑采用二种不同方式。
监测子站站房含综合布线和操作台等、供电、防雷、6 基础设施设备 1 通讯、安保系统等、不间断电源、温湿度控制。
注:?注:每个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至少在30的监测子站中配置;气溶胶连续采样流量?60m3/h,其中至少 1 个的流量?600m3/h。
第十三条每个核电厂(含一个基地多个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设 1 个前沿站,用于监控和汇集各监测子站数据,实时传输监测数据至省级数据汇总点端口。
前沿站数据采集汇总 3处理设备包括数据监控、显示设备、数据传输设备及软件系统及辅助设施设备等各 1 套。
前沿站数据采集汇总设备配置要求见表2。
表2 前沿站数据采集汇总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功能和用途数量(台/套) 数据采集、通讯与传输用于采集、传输各监测子站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 1 1 设备息,并传输至省级数据汇总点端口。
用于处理、存储(存储监测数据 3 个月以上)、大数据处理、数据存储、 2 屏幕显示各监测子站的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具 1 网络安全、显示设备备相应网络安全等级。
数据信息处理软件系用于数据采集、传输、监控、处理、汇总、分析、 3 1 统显示及各种报告、报表自动生成等。
4 辅助设备及设施机房综合布线和通风、温湿度控制等。
1 5 基础设施设备不间断后备电源、防雷等设施。
1 第十四条前沿站作为核电厂周围样品采集、处理、测量分析前沿工作场所,应配备样品采制和监测、分析设备及辅助设施设备等各 1 套。
前沿站采样、分析监测仪器设备等配置要求见表3。
表 3 前沿站采样、分析监测仪器设备等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1 采样车 1 2 监测车 1 3 便携式剂量率仪 4 4 便携式高压电离室 2 5 采样和制样设备 1 6 激光测距仪 2 7 β 表面污染仪 4 4 8 样品前处理装置 1 9 高纯锗γ 谱仪 1 10 α/β 测量仪 2 11 低本底液闪测量装置 1 12 其它辅助设备及设施 1 第十五条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应考虑硬件设备备份,备份数量按整个系统设备的 10,20确定。
第四章流出物监测系统第十六条流出物监测系统是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核电厂释放到环境中的放射性气态、液态排放物进行监测,一般分为在线连续监测和抽样监测。
第十七条气态、液态流出物监督性监测的在线连续监测,共用核电厂自行实施的流出物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采样与监测设备,配置独立的相应传输及通信设备,实时同步传输在线连续监测数据至相关环境保护部现场监督单位、省区市及国家数据处理汇总中心。
第十八条每个核电厂(含一个基地多个核电厂)应建一个流出物监测实验室,进行抽样监测并承担事故时应急样品分析。
流出物监测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见表 4。
表 4 流出物监测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1 高纯锗γ 谱仪 2 2 α/β 测量仪 2 5 3 液闪测量装置 1 5 样品前处理装置 1 6 流出物取样装置若干 7 其它辅助设施及设备 1 第五章监测用房第十九条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监测用房包括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监测子站、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的用房。
第二十条监测子站用房用于放置监测设备、采样设备及相应的控制、数据和信息传输等设备,其面积应满足所需设备安置、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前沿站用房包含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数据汇总、现场维护、样品处理、分析测量等用房。
前沿站用房功能区分和配置要求见表 5。
表 5 前沿站用房功能区分和配置要求参考配置序号前沿站功能区分功能和用途面积(m2) 1 接样室样品交接 30 2 准备区实验前准备 30 3 样品前处理室气液态流出物样品预处理 100 4 核素测量室大型仪器测量 130 放射分析实验台,与化学分析配套的辅助 5 化学实验室 300 设备 6 天平室天平存放、使用 30 7 放射性废物存放室放射性废物临时暂存 50 8 样品储藏室样品储藏 100 6 9 标准物质存放室标准物质存放 30 10 化学试剂储藏室化学试剂储藏 30 11 危险物品存放室危险物品存放 30 12 洗消洗涤间实验人员实验结束后辐射洗消及洗涤 30 13 维护室连续监测系统维护室 50 14 监控室监控各监测子站房工作状态 50 15 汇总处理传输室汇总、处理和综合显示监测数据 100 16 档案室档案存放、管理50 17 公众接待宣传室公众接待、宣传 100 18 值班室等辅助用房值班、值守60 合计 1300 第二十二条流出物实验室可与前沿站监测用房建于同一地点,但应独立设计、分散布局。
流出物实验室功能区分和配置要求见表 6。
表6 流出物实验室功能区分和配置要求参考配置面序号功能区分功能与用途积(m2) 1 接样室样品交接 30 2 准备区实验前准备 30 3 样品前处理室气液态流出物样品预处理 100 4 核素测量室大型仪器测量 150 5 化学实验室放射分析实验台,与化学分析配套的辅助设备 350 6 天平室天平存放、使用 30 放射性废物存放 7 放射性废物临时暂存 50 室 8 样品储藏室样品储藏 100 9 洗消间实验人员实验结束后辐射洗消 30 10 洗涤室衣物洗涤 30 合计 900 7 第二十三条监测用房应功能完善。
监测用房的楼宇建设应设置完善的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并设置自控系统、防雷系统等。
监测用房环境温湿度应符合实验环境需要,大型设备间应满足承重要求。
第二十四条监测用房应布局合理,分区明确。
核素测量室应与样品前处理室保持足够距离,防止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