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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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重性精神疾病是指那些导致患者行为异常、能力丧失或社交功能严重受损的精神疾病。

这类疾病对患者本人及其家庭、社会造成严重的负担和困扰。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社会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庭成员。

三、管理内容1. 疾病诊断和评估患者需要在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并由专业人员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功能状态。

2. 医疗和药物治疗患者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和药物治疗。

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如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

3. 家庭支持患者的家庭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如生活补贴、康复设施建设等。

4. 社会融入为了帮助患者融入社会,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鼓励雇主提供就业机会。

5. 家庭教育为了提高家庭成员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政府应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活动。

6. 信息保护政府和医疗机构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四、责任和义务1. 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投入,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2. 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

3. 家庭责任患者的家庭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帮助患者恢复功能和融入社会。

4. 患者权益患者有权享受医疗和社会福利,并受到平等对待和尊重。

五、制度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执行和落实。

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为患者提供了全面的服务和保障,旨在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效果。

同时,也希望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减少重性精神疾病对个人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重精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需要进行规范的管理和治疗。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重精病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一、规范用药管理1.1 精准用药: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症状,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1.2 严格遵守用药规定:患者和医护人员要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用药,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或更换药物。

1.3 定期复查和调整用药:定期进行药物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用药调整。

二、规范康复训练2.1 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和能力,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计划。

2.2 持续跟踪评估:定期对患者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康复训练计划。

2.3 鼓励家庭支持:家庭成员应积极参与患者的康复训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规范社会支持3.1 提供心理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调适情绪。

3.2 鼓励社会融入: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3.3 加强社会关怀:建立社会关怀网络,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规范危机干预4.1 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完善的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应对患者可能出现的危机情况。

4.2 提供紧急救助:对于危机情况,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4.3 定期进行危机干预演练:定期进行危机干预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规范家庭照料5.1 提供家庭护理指导:为患者家属提供相关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照料患者。

5.2 定期家庭访视: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家庭访视,了解患者的家庭环境和照料情况。

5.3 配备家庭护理设备:为患者家庭提供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用品,方便家庭照料工作的开展。

结论:重精病管理规范对于患者的康复和治疗至关重要,需要医护人员和家属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效果。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一、引言重精病(重性精神疾病)是一类严重影响个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的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郁症、重性抑郁症等。

为了提高重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负担,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重精病管理标准势在必行。

二、重精病管理的目标1. 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减轻症状并提高患者的心理和社会功能。

2. 降低患者的复发率和自杀率,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3. 加强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对重精病的认识和理解,减少歧视和偏见。

4. 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提供全面的医疗和社会支持。

三、重精病管理的内容1. 早期干预和诊断早期干预是重精病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早期诊断。

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心理咨询和评估,及时发现和介入潜在的重精病患者。

2. 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特点,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方案应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支持和康复训练等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疗。

药物治疗应根据患者的症状和耐受性选择适当的药物,定期进行病情评估和调整。

3. 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疗法、家庭治疗、支持性治疗等,旨在帮助患者理解和应对病情,改善心理健康。

康复训练包括职业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等,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

4. 家庭和社会支持重精病患者的康复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支持。

建立家庭支持小组,提供家庭教育和心理支持,帮助家庭成员理解和应对患者的病情。

同时,加强社会支持,提供就业、住房和社交机会等资源,促进患者的社会融入。

5. 多学科协作机制建立重精病管理的多学科协作机制,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的合作。

定期召开病例讨论会,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医疗和社会支持。

四、重精病管理的评估和监测1. 建立重精病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症状评估、功能评估和生活质量评估等。

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了解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重精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往往表现出严重的精神错乱和行为异常。

为了有效管理和治疗这种疾病,重精病管理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重精病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早期干预和诊断1.1 重精病的早期干预至关重要,可以有效避免病情恶化。

1.2 医生应该及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精神评估,以确定患者的病情和病因。

1.3 重精病的诊断应该由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避免误诊和延误治疗。

二、药物治疗2.1 药物治疗是重精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控制症状和减轻患者的痛苦。

2.2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症状选择合适的药物,并严格控制药物的用量和频率。

2.3 患者在服用药物期间应该定期复诊,医生可以根据病情的变化及时调整药物的种类和剂量。

三、心理治疗3.1 心理治疗可以帮助患者理解和应对自己的疾病,减轻精神压力和焦虑。

3.2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心理治疗方法,如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等。

3.3 家庭成员和社会支持也是心理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适应疾病和康复。

四、康复和社会融合4.1 康复是重精病管理的最终目标,患者应该通过系统的康复计划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4.2 医生和康复人员应该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等方面。

4.3 社会融合是患者康复的关键,家庭、社区和医疗机构应该共同努力,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

五、定期随访和管理5.1 定期随访是重精病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的变化。

5.2 医生应该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5.3 家庭成员和社会机构也应该定期关注患者的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结论:重精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需要全面的管理和治疗。

遵循规范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病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医生、家庭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为重精病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医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医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药物治疗
根据评估结果,服务提供 者需为患者开具合适的药 物处方,并监督其按时服 药。
心理治疗与辅导
服务提供者需为患者提供 心理治疗和辅导,帮助他 们调整心态,应对疾病。
服务质量监控与改进
定期评估
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对患者 进行评估,了解治疗效果 和患者的康复情况。
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 集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 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将改进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 培训和管理,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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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
加强跨部门合作,共同推进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机 构、社区、公安、民政等部门之
间的信息互通与协作。
保障患者隐私权,合理利用共享 信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政策支持与资源保障
制定相关政策,为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供 给格局。
反馈意见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持续改进与服务优化
制定改进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具体 的改进措施,包括优化服务流程、提 高服务质量、加强患者教育等方面。
实施改进措施
监测改进效果
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 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改进措施,促进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的持 续改进和服务优化。
通过了解患者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早期识别重性精神疾病患 者。采用标准化评估工具,如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M-5),进行准确诊断。
治疗与康复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重性精神病是一类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

这些疾病不仅给患者本人带来极大的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因此,加强重性精神病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性精神病管理的目标重性精神病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和减少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行为,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康复效果,促进患者回归社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早期发现和诊断: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并进行准确的诊断和评估。

2、规范治疗: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充分的治疗。

3、病情监测和评估: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4、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康复指导和支持,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5、应急处置: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对象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1、已经明确诊断为重性精神病的患者。

2、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需要进一步诊断和评估。

3、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

三、重性精神病管理的流程1、发现和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及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并向所在地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报告。

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2、诊断和评估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对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诊断和评估。

诊断和评估应当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等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

(二)、信息登记/填好表格资料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应为患者进 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填写:
⑴《居民健康档案》1次性 ⑵《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基本信息表》 1次性 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1次性
(三)、把表格资料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 填好纸质表格后应及时将患者的相关 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信息系统。
•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 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 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 病。
• 重性精神疾病(6个病种):
– 精神分裂症:起病于青壮年,思维、情感、行为等多 方面的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 偏执性精神病: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若有幻觉则 历时短暂且不突出。
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 共场合。
6级评估的分级要点实际并不难,可以 简单记为:
• 0级无,1级骂, 2级3级有打砸; • 2级家内摔东西,别人劝说能听话; • 3级折腾出了家,劝说就是不听话; • 4级毁物还伤人,甚至自伤和自杀; • 5级手中有凶器,想要制止靠警察。 • 想记住更简单的请看:一骂二摔三家外,四、五
级邀警察来。
精神状态评估
1.目前症状: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自知力完全: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病,能 透彻认识到哪些是病态表现,并认为需要治疗 自知力不全:患者承认有病,但缺乏正确认识和分析自己病 态表现的能力 自知力缺失:患者否认自己有病
– 双相障碍:抑郁(心境低落为主)、躁狂(心境高涨 为主),严重时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 分裂情感障碍: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躁狂或抑郁) 同时存在又同样突出。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一、引言重性精神病是一类严重危害患者及社会的精神障碍性疾病,针对其管理需规范化操作。

本文将从诊断、治疗、康复及社会融入等方面,系统阐述重性精神病的管理规范。

二、诊断与评估1. 临床评估:医生应仔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观察其自知力与情感状态,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引起的精神症状。

2. 诊断标准:依据《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DSM-5)或《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进行诊断,确保准确性和国内外之间的统一性。

3. 专业鉴定:融入专业鉴定机制,确保诊断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三、治疗与干预1. 综合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个体差异,采用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社会康复等。

2. 药物治疗:根据诊断结果及患者的耐受性、病情反应,选择合适的抗精神病药物,并按照规范剂量及用药期限进行治疗。

3. 心理治疗:结合药物治疗,开展心理治疗,如认知行为疗法、支持性心理治疗等,以提升患者的认知能力和应对能力。

4. 康复干预:通过康复医学、职业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方式,提高患者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康复、融入社会。

四、康复与社会融入1. 康复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明确康复目标、康复内容和康复周期,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社区康复:鼓励患者参与社区康复活动,积极配合家庭成员和社区医疗人员的关怀和支持,逐步提升病情稳定期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

3. 康复评估: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评估患者稳定期的康复和社会融入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康复计划。

4. 社会融入:推动建立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权益和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主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融入。

五、管理与监督1. 机构建设:完善重性精神病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范化运行机制。

2. 人员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和社工人员对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精神病管理规范

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

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一)患者信息管理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

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

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

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严重影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的精神疾病。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供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社会融合,促进患者的自尊、自主和生活质量提升。

二、诊断与评估2.1 诊断标准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五版)》等。

2.2 评估方法2.2.1 医生评估医生应采用严谨的评估方法,包括临床面谈、观察行为、家庭史、病史等,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和康复需求。

2.2.2 专家评估对于疑难病例,应组织专家会诊,听取专家意见,确保诊断结果准确可靠。

2.2.3 家属评估家属应提供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参与患者的康复计划制定和实施。

三、治疗与康复3.1 药物治疗3.1.1 依据患者病情,医生应合理选择药物治疗方案,并在患者同意下进行药物治疗。

3.1.2 医生应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疗效,定期进行药物调整和评估,并及时告知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和可能的副作用。

3.2 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应作为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认知行为疗法、支持性心理治疗、家庭疗法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制定和实施。

3.3 康复训练康复训练的目标是提高患者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包括日常生活技能训练、职业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医生应结合患者的康复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计划。

3.4 社会融合医生应积极引导患者融入社会,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促进患者的社会功能恢复和融入社会。

四、患者权益保障4.1 信息保密医院及医护人员应严守患者的个人隐私,保护其病史等个人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4.2 知情权医生应向患者及家属提供详尽的治疗和康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方案、预后等,帮助患者做出知情决策。

4.3 自主权患者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应享有自主权,医生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合理满足其需求。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1993年来用相同方法和标准在其中7个地区进 行的第二次调查,时点患病率为11.18‰,终生患 病率为13.47‰
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1%
1600万 14%
13亿人口
常见精神障碍
15岁以上成年人
心理行为问题
例如:互联网使用问题
促进心理健康
灾后心理援助
当前精神卫生工作背景
事、服务内容
(三)分类干预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戒精 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 差,首兇应判断是病情波劢戒药物疗效丌佳,还 是伴有药物丌良反应戒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叏 在觃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 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不患者原主管医生叏得 联系,戒在精神与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 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二稳定,可维持目前治 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 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随访技巧
A.一般的安全技巧:不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 避免直接的目先对规,丌要随便打断患者的谈话, 要有安全的逃离通道,及时収现患者愤怒的迹象, 叏走患者携带的凶器等。 B.检查技巧:避免给患者过度的刺激(声先), 予以足够的个人空间,尽量保持开放的身体姿势, 尊重、讣可患者的感叐,向患者表示随时愿意提 供帮劣。多做言语的安抚,以减少患者的恐惧, 劝阻患者停止暴力无效时,则予以身体约束。
事、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时候,需由家 属提供戒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丏业医疗卫 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迚行一 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 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每人补劣15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治疗、社区康复和家庭护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指因精神疾病导致病情严重、行为异常,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第四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原则是真实、科学、人性化、法治化。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经费的投入,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第七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应当以医疗为主,辅以心理、社会等多学科综合干预。

第八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当接受定期的医学检查和评估,确保病情的稳定和康复情况的监测。

第九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当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规范的治疗和康复训练,不得中断或随意更改治疗方案。

第十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医院的秩序。

第十一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属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工作,定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康复情况。

第十二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对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应当保持尊重和礼貌,不得进行侮辱、伤害或其他不良行为。

第三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第十三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利,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康复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康复应当包括药物治疗、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交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患者尽快恢复自理能力。

第十五条社区康复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第十六条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与医院、家庭等相关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分享康复情况和治疗经验。

第四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护理第十七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护理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护理服务。

第十八条家庭护理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护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重性精神病是一类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的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

加强重性精神病的管理,对于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促进康复、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重性精神病管理的规范要点:一、患者筛查与诊断1、建立社区监测网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建立重性精神病监测网络。

通过定期走访、居民反馈等方式,及时发现疑似患者。

2、全面评估与诊断对于疑似患者,由专业精神科医生进行全面的精神检查、病史采集和必要的辅助检查,以明确诊断。

诊断过程应严格遵循相关的诊断标准和规范。

二、患者登记与建档1、信息登记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要详细登记其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状况、疾病诊断、治疗情况等。

2、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位患者建立专门的健康档案,包括病历、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等,并定期更新。

三、治疗与康复1、个体化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应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措施。

2、药物治疗管理指导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定期监测药物不良反应。

对于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心理治疗与康复训练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帮助患者应对疾病带来的心理压力。

开展康复训练,如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等,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随访管理1、定期随访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治疗效果、药物依从性等情况。

2、病情评估在随访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和管理方案。

3、应急处置对于病情不稳定或出现紧急情况的患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送医治疗、危机干预等。

五、家庭支持与健康教育1、家庭支持向患者家属提供疾病知识培训和心理支持,指导家属正确照顾患者,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患者和家属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促进患者的康复。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康复和社会融入的机构、人员。

第三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指那些被临床医生诊断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员。

第四条: 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原则是以患者的自愿和利益为基础,注重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包括医院、康复中心、社区服务机构等,并设立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治疗。

第六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社工等,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运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和治疗方法第八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程序包括入院评估、治疗计划制定、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并应当依法进行。

第九条: 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

第十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协作,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入。

第四章: 监督和评估机制第十一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接受上级监督。

第十二条: 社会各界和公众应积极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康复工作,对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其家属有权对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举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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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
(一)配备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
员,开展相关健康管理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按时更新。 (三)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 方式。 (四)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病人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 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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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稳定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内容
指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 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 应,躯体疾病稳定的患者
干预要求
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 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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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内容
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 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 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 助
干预要求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
医院。
2、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 3、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
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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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内容
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病情处于稳定和不稳定之间。
指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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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健康体检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内容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 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 访相结合。内容包括: 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 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脂、X线和B超等 检查 对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而服用氯氮平等药物 者,至少每3个月检查血常规一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全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全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有: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协调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1.2卫生行政部门1.1.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逐步扩展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范围,开展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3)组织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5)建立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

1.1.2.2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1)制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承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地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临床评估:对于初次就诊的患者,应进行全面的临床评估,包括病史询问、症状评估、心理评估和身体检查等。

同时,还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患者是否需要紧急治疗和住院。

2. 治疗计划: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治疗计划应明确诊断、治疗目标和预期效果,并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等。

3. 药物管理:药物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的重要手段,应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程调整药物剂量和种类。

药物管理应包括合理用药、药物监测和不良反应管理等,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4. 心理治疗:心理治疗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患者缓解症状、增强自我认知和应对能力。

心理治疗应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选择适合的方法,如认知行为疗法、支持性治疗和心理教育等。

5. 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是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和生活能力的重要手段,包括职业康复、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等。

康复治疗应重视患者的个体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和支持。

6. 家庭支持:家庭支持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家庭成员应积极参与治疗和管理,提供情感支持和日常生活帮助。

相关部门应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患者的困难。

7. 社会支持:社会支持可以缓解患者的社会孤立和心理压力,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支持。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社会支持体系,包括就业援助、社区服务和社交活动等。

8. 定期复查:患者应定期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和调整治疗计划。

复查应包括症状评估、药物监测和心理评估等,以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9. 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重要环节,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建立互信关系,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愿,并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支持。

同时,还应加强医患沟通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和敬业精神。

10. 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相关部门应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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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病情稳定患者 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精
神病防治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每3 个月随访1次。
病情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基本 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 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躯体疾病稳定的患者。
(2)对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若无其他异常,医生可与患者原主管精神病专科医
生取得联系,在现用药物基础上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 整剂量,调整过一次剂量后,可连续观察4~6周,若 患者症状稳定或虽然明显但比上次已有好转,可维持 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仍无效果,转诊到上 级精神病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若同时伴有躯体 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要请示上级精神病医生查 找原因对症治疗,2周时随访,观察治疗效果。若有必 要,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时候, 除需要由家属提供来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 专业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外,还 应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 民健康档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 患者监护人姓名、监护人电话、初次发病 时间、既往主要症状、既往治疗情况、最 近诊断情况、最近一次治疗效果、患病对 家庭社会的影响、关锁情况等。
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 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是指在本辖区内
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 精神专科医院除外),并且连续居住时间在 半年以上的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 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 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 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 的一组精神疾病。
3、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 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诊断复核必须
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科执业医师(两 名精神科主治医师)根据《中国精神障碍 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及相关诊疗 规范,结合患者精神状况检查、既往病史、
体检和辅助检查等进行。
(二)登记确诊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站)将上级精神卫生机构诊断 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及精神卫生 医疗机构治疗后出院的本地患者进行登 记,填写“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 记表”附一.doc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 病管理的对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附二.doc,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具体内容包括:危重情况处置、分类
干预、康复指导及家属培训、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健康检查
1、危重情况处置 询问和检查患者有无出现暴力、自杀
自伤等危险行为,以及急性药物不良反 应和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 立即转诊到上级精神卫生机构,并在2周 内随访转诊情况。
2、分类干预 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步对患者原有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 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 “病情稳定”之间的患者。
(3)对病情不稳定不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明
显,自知力缺乏,社会功能较差,有 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有严重药物 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的患者。
3、康复指导及家属培训 每次随访要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
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 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 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 助。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检查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应至少进行
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 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 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 一般检查。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 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 表》表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 表.doc,报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 按照 “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的原则 组织诊断或复核诊断。
在线索调查中,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 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 搜集信息。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 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 神病、双相障碍等。
二、服务内容 (一)发现疑似患者
1、线索调查 在社区或者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治疗工作之初进行,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安排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 院组织,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 题清单》表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 清单.doc,在辖区常住人口(指连续居住 在半年及以上者)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
(二)随访管理 对于纳入健康管理的患者,乡镇卫生
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要提供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至少 每季1次),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随访服务记录表》附三.doc。
随访管理的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 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指导,督导 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 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 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三、服务要求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接受过重 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 职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健康 管理工作。
2、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对辖区内 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填 写“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表”附 一.doc,对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附 二.doc,并按时更新。
2、患者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 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 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 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 构明确诊断。
的病情进行评估(该评估可在上级精神病防 治机构指导下进行)。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 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 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 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并根据患者的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 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 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 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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