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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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2024精)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2024精)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解除后补偿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约定。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激励劳动者提高工作技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工作岗位,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劳动条件等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共同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向劳动者明确告知有关劳动条件。

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2.劳动合同的期限;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4.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6.劳动合同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保障和劳动卫生保障措施;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8.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约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事由和解除程序,也可以根据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3.加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增加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协商一致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发生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法制定。

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终止等劳动关系事项,适用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与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约定了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效力和期限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即为有效:1.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具有劳动合同的权利和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继续劳动关系的,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1.劳动合同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3.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5.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试用不合格;6.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死亡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变更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2.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保护;5.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可以在上述内容基础上约定其他事项。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集体谈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享有依法选择、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七条国家促进劳动合同履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履行生产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与工作有关的信息,逐条明确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任何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并承担迟延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适用合同,并具有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补偿劳动者,赔偿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提供劳动合同的义务,将劳动者作为非正式员工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非正式员工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和保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试用期的形式聘请劳动者。

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的日期起生效,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劳动者退休、去世的,劳动合同终止。

全文公布: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

全文公布: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

全文公布: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第一章:总则本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主要条款。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解除1. 劳动合同解除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程序。

2. 劳动合同解除的事由包括劳动者自愿辞职、劳动者退休、劳动合同期满等。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一节:劳动报酬的确定1. 劳动报酬应当公平合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2.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可以是货币支付、实物支付或者其他形式。

第二节:劳动报酬的支付1.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报酬。

2.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报酬支付凭证。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假第一节:劳动时间1. 法定劳动时间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2.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保障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

第二节:休假制度1.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病假等休假权利。

2. 休假期间,劳动者享有相应的经济待遇和保障。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一节:劳动安全与卫生1.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劳动者有权拒绝危害自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任务。

第二节: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1.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女职工,应当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未成年工应当接受教育培训,不得从事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劳动。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一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1. 设立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

2.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组织和工作原则应当公正、公平。

第二节: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1.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2. 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以上为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的官方版全文,供参考使用。

最新版劳动合同法

最新版劳动合同法

最新版劳动合同法
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

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依法享有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乙方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
操作规程。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
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
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保险福利;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的行为标准,公平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争议处理的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工时、休假、劳动报酬分配、职工教育和培训、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一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但是,下列劳动关系除外:(一)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采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的。

(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四十四小时的。

(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并继续存在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七)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目录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目录劳动合同。

目录劳动合同是为满足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多、工种、工作岗位相对固定、需经常变动劳动力的需要,统一约定某些劳动合同条款和待遇。

目录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约定相应的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款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生效条件。

第八条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除遵循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外,还应当经劳动者认可。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实用)(202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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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实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

第三条【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平公正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平公正地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五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六条【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保险性】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附加的保险。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报酬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解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五条【劳动报酬的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报酬。

用人单位变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任务,不得降低劳动者的报酬。

第十八条【劳动报酬与劳动质量的关系】劳动者的报酬应当与其劳动的数量、质量、效益等相适应。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精)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精)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1.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工作地点;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5.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和方式。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不纳入工龄计算;3.试用期不得多次延长。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2.劳动合同有明确终止时间,即为固定期限;3.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终止时间,即为无固定期限;4.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十年。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取公匿等方式进行。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劳动者应当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违反职业道德或者侵犯他人权益;2.用人单位不得以欺骗、威胁、利诱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签订不平等条款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和口头合同。

1.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工作地点;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5.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和方式。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注明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第五条(合同订立程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协商。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

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情况。

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六条(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合同履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八条(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变更工作条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

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官方版: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官方版: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官方版: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时生效。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固定期限的,应当明确约定期限的具体日期。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需要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可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原劳动合同即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在三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内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期限后的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按照本法第十六条规定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第十九条劳动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任务】劳动合同法(简称本法)的任务,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领域内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类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共同意愿的合同,用人单位为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并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同时,安排、协调、监督和管理劳动。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类型。

第四条【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劳动合同可以用口头形式订立,但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行为作出书面协议的形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劳动所得,由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津贴、补助等。

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应当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由劳动合同约定。

但是,不得违反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规定。

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并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经过一次续订不得超过十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采取录用措施或者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关系时建立,期限不适用。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订立后,协议对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约定:(一)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二)经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三)法律、法规变更后,依法需要变更的;(四)由于调整生产经营目标要求变更的;(五)其他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2024精)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2024精)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劳动力的协议。

第四条公平原则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循公平原则。

雇主不得设置额外的不合理条件或要求劳动者放弃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强制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双方的名称、地质;2.劳动合同的期限;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劳动者的工资和工资支付时间;5.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6.劳动者享受的休假、休息等福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第八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第九条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非工作相关因素对其进行歧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经济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经济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得到治疗、补偿。

第十四条劳动监督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家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者工资报酬;(四)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迫、欺骗、利用劳动者。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外国劳动者、港、澳、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善意原则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合法的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劳动条件。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自主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劳动条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招聘劳动者,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禁止性因素为由拒绝雇用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其他当事人认为应当写明的事项。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或者约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相应工作岗位相适应的权益,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即为无固定期限。

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除需要未成年人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外,应当由劳动者本人签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当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假、劳动条件等内容的变更。

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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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本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

第十条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可以与其监护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享有合理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任务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内的其他合法权益。

官方发布: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官方发布: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官方发布: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但是,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口头形式。

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岗位工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并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经劳动者同意,可以订立不超过十年的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十章其他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人民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以上是《2024年劳动合同法》的全文内容,该法规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该法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的用人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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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合理、合法的条款。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原则,维护加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种族、性别、宗教、年龄、国籍、地域、残疾等任何条件歧视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应当明确记载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重要内容,明确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条件。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或者违约。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履行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解除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不得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无论有何原因,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劳动协议等形式,自主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报酬的合理增长、劳动时间和休假的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保障等权益。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证劳动者能够平等参与和公正享受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努力创造和谐、安全、健康、公平的劳动和就业环境。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制定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下列事项:1.劳动合同的类型、期限、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2.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等劳动条件;3.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实施的安全保障和职业健康措施;4.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双方违约责任;5.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订立,劳动者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有关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的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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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精品文档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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