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及建设管理
为 了提 高病 险水 库 防 洪 标 准 , 从 除 险 加 固工 程
措 施来 看 , 主要有 以下两个 方 面 :
改 扩建 溢洪道 应 结合 地 形 地质 条 件 进行 。在增
设 溢洪 道 时 , 宜优 先采 用开 敞式 。
1 ) 适 当加 高大坝 高度 , 增加 调 蓄能力 。
2 ) 加 大泄 洪设 施 , 增 加 泄 洪 流 量 。除 了挖 掘 已 有 的泄洪 建 筑 物 潜 力 外 , 在 原 有 溢 洪 道 上 扩 宽 或 加 深 。此外 , 也 可 以把 加 大 坝 高 和 扩 大 溢 洪 道 泄 量 相
龙
江
水
利
科
技
No . 3. 2 01 3
H e i l o n g j i a n g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o f Wa t e r C o n s e r v a n c y
( T o t a l N o . 4 1 )
的设 计 , 而 忽视对 建成 后 管理 方案 的考 虑 。
有 些水 管单 位 的工 程 技 术 管 理人 员 严 重 短 缺 , 技术 力 量 薄 弱 , 管理 方法落 后 ,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不 健
我 国现 有水 库 绝 大多 数 是在 2 0世 纪 7 O年代 以 全 , 缺乏 责任 心 , 从 而造成管理水平低下 , 无 法 满 足 前建 设 的 。大 部分 病 险水库 由于受 当 时政策 、 投资、 规范 管理 的需 要 。
摘
要: 改革开放 以来 , 我 国大力发展水 利工 程事业 , 兴建水 利工 程项 目, 兴水 利 , 除水 害。 目 前, 我国的水库 、 大坝多建于 2 0世 纪 5 O _7 O年 代 , 普遍存 在标 准偏低 、 水库设 施老化 等问题 , 坝体渗水 、 坝身薄弱等现象严重 , 在 防汛抗洪 中无 法发挥功能 和作 用 。这些病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8.08.08•【字号】辽水供[2008]170号•【施行日期】2008.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供〔2008〕170号)各市水利(务)局:为规范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在5年内完成现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我厅制定了《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二○○八年八月八日附件: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重大决策,规范和加强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完成大坝安全评价与安全鉴定工作,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二、三类坝的水库工程项目。
第三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各市政府负总责、省给予资金补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限期完成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建设程序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申报、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参加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的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水库工程建设实施中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各地在开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水库管理人员与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
病险水库是指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极易造成灾害事故,对周边的人员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保障病险水库的安全,需要进行除险加固工程。
下面就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病险水库进行全面的勘测和评估,确定水库的病险等级,确定加固方案。
其次,开展加固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加固工程的设计方案、确定加固材料和技术、做好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
接着进行加固工程的实施,一步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加固工作,确保加固效果和施工质量。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在加固工程完成后,对病险水库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加固效果符合要求。
最后,建立起病险水库的长期监测和管理机制,定期对水库进行检测和评估,保障水库的长期安全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病险水库的安全性,保障周边地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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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与成效
3 0 元 , 方 配 套 资 金 1 0万元 。 5万 地 3
㈢ 建设 管理
老化; 观测设施 。 无 20 0 8年 4月 , 泽 县 水 务 局 委 托 张 掖 市 甘兰 水 利 水 电建 筑 临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 设管理
鹦鸽 嘴 水 库 除 险加 固工 程 , 鹦 鸽 嘴 水 库 总 库
设 计 院 编 制 完 成 了平 川 、 泉 湖 水 库 除 险 加 固工 程 初 设 报 告 , I双 并 经 甘 肃 省 水 利 厅 组 织 审 查 , 别 以甘 水发 [0 8 12号、 5 分 20] 7 】8号 文 批 复 。甘 肃 省 财 政 厅 以甘 财 建 [0 72 6 号和 甘财 建 [0 8 20]2 20] 1 6号 文 下 达 临 泽 县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项 ¨资 金 9 7万 0 4
兀 。
重从项 目立项前期 工作 、 建设 管理 、 工程质 量与安全 、 工程运 行
效益及采取 的措施等方面详细叙 述 了临泽县病险水库 除险加 固
工程 建设管理情况 , 并对 工程建设 的成效作 了分析总结。 关键词 : 病险水库 ; 建设 管理; 建设成效
临泽 县 共 有 中小 型 水 库 7座 , 中 中型 水 库 I , ㈠ 型 水 其 座 小 库 4座 ,小 ㈢ 型 水 库 2座 , 总 库 容 3 5 . 5万 m,总 灌 溉 面 积 267 。 4 5 万 h 于 临泽 县 中小 型 水 库 大 多 始 建 于 上 世 纪 6 代 .7 m。由 0年 至7 0年代 , 当时 条 件 限 制 水库 建 设 标准 低 , 受 随着 多年 运 行 , 水 库 病 险 问题 逐 步 暴 露 , 病 成 险 , 响 了水 库 安 全 运 行 和 效 益 的 积 影 正常 发 挥 。 目前 临泽 县 7座 水 库 经 省 、 市水 行 政 主管 部 门组 织 专 家 核 查 鉴 定 , 被 确 定 为 3类 坝 , 中 鹦鸽 嘴 、 泉 湖 、 川 3座 均 其 双 平 I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与建议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与建议水库对居民的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水利工程老化年久失修等问题,严重影响水库的使用,出现险情的时候很难发挥本身的功能,直接威胁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病险水库需要做好加固施工工作,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病险水库加固施工管理的相关措施以及建议。
标签:水库除险加固;管理;措施1、除险加固的目的1.1加固具有迫切性。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既是防洪工作的重要安全盾牌,也是实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工程,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的一道重要屏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由于很多水库位于交通沿线或城镇村庄的上游,而且险情决堤也是频繁发生,这样水库的防洪蓄水作用与经济效益不仅得不到正常发挥,而且水库下游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将受到严重的威胁,从而导致社会经济发展止步不前,所以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迫在眉睫。
1.2除险加固意义重大。
加快开展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同时也是对党十七大精神的贯彻与落实,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践行,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打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
2、水库除险加固施工管理措施2.1确保病险水库的资金落实到位。
病险水库的加固工程也是个投资相对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的项目,但病险水库的危险时刻存在,要及时除险,确保水库安全,在资金上一定要保證充足,不能在施工中出现资金断流的情况,因为一旦发生危害,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通常水库的资金筹措都是以国家公共投入为主,但由于国家财政的种种问题,很可能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是拨付周期过长的情况,只靠政府的投入远远满足不了水库除险的要求,所以要在国家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保障体系,特别是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需要国家和地方以及更多方面的社会力量来筹措资金,确保水库除险的顺利进行。
2.2完善招投标文件,体现施工管理目标。
水库除险加固施工管理首先要从工程招投标文件入手,招投标文件内容对工程建设方向和建设要求,都做了详细的明确,承包方也是根据自身能力接受标底,并严格按照相关约定进行施工建设。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我的书桌上,一摞摞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资料在我眼前跳跃。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了电脑,思绪开始如潮水般涌动。
一、项目背景我国水库众多,其中不少水库存在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本项目旨在对某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二、项目目标1.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洪能力。
2.提高水库水质,保障周边生态环境。
3.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水库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方案1.成立项目指挥部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成立项目指挥部,负责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指挥部由政府部门、水库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
2.开展前期工作(1)组织专家对水库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水库基本情况,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2)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除险加固设计,明确工程内容、施工方案、投资预算等。
(3)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施工许可等。
3.施工阶段(1)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布置、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
(2)主体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开展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改造、放水洞改造等。
(3)附属工程同步开展附属工程,包括排水系统改造、绿化工程、观测设施安装等。
4.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项目进度安排1.前期工作:2023年1月-2023年3月2.施工阶段:2023年4月-2024年6月3.竣工验收:2024年7月五、投资预算根据设计文件,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亿元,其中:大坝加固工程5000万元,溢洪道改造工程3000万元,放水洞改造工程2000万元,附属工程2000万元。
六、项目风险与对策1.施工风险: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质量风险:严格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环境风险: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管理办法
1 ) 目前我国现存的挡水坝 中绝大部分在建筑 的时候用的都是粘 不开水源 , 因此水库是农业 发展 的根本保 障。而且水还 是一种产 土物质 , 而这些粘土, 一大显著的劣势特征就是l 生能不是非常的良好 , 品应该来有偿使用。除此之外。还应该 宣传 节约用水思想 。 尤其是一些面积比较小 的工程项 目在建设 以前根本就没有进行相应 第三 , 管理机构应该开展多项经营活动 。首先 , 应该结合当地 的设计活动 ,所以绝大多数的建筑体根本的不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 , 的经济结构 以及水库 的具 体情况 , 具体 问题具 体分析 的开展 产业 1 生 J 胜能方面表现 比较差 。 最常见的体现就是很多水坝的高度或者是宽 结构 , 不应 该只是 单纯 的依 靠灌溉来 获取利 润 , 应该结 合 自身的 度等都不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 常常会有非常陡峻的坡存在 , 而这些显 特点 , 发展全方位 的经营活 动。而且还可 以开展水利发 电等的一 现的存在就导致其不具备合理的稳定 胜特征。 相 当一部分中小型水库 系列项 目。 其次 , 发展种植 、 养殖业 。 以种植 业促进养殖业 的发展 , 的坝基清理不完整, 缺少反滤体 , 坝基渗漏较大。 坝体与两岸 的山坡交 反过来养殖业又促进种植业的发展 。 至于发展经济所需资金 , 可以 接处, 没有排水沟 , 山坡集水冲刷坝体。 坝的上游坡面没有块石或混凝 通过争取国家投资 、 单位 自 筹、 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等多方面筹集。 通 土块护坡, 受水库风浪冲刷 , 下游坝坡也没有草皮护坡。 很多中小规模 过发展经济, 增强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 进一步改善T 的项 目并未认真地开展清坝基工程 , 存在非常严重的渗漏因素 。而且 作环境 , 提高水管人员的待遇, 稳定水管人员的队伍 , 做好水库工程管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方案(四)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方案产业结构改革是指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在水利工程领域,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产业结构改革措施。
本文将从产业结构改革的角度,详细介绍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方案。
一、实施背景病险水库、水闸是指由于长期使用、自然灾害或设计缺陷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或功能不完善的水库、水闸。
这些病险水库、水闸的存在不仅对周边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限制了水利工程的发展。
因此,进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工作原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对水库、水闸的结构进行检测和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
具体的工作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测和评估:对病险水库、水闸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包括结构强度、渗漏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技术措施:根据病险水库、水闸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包括加固结构、修复设备、改善排水等方面的措施。
3. 施工管理:对病险水库、水闸的加固和修复工程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计划步骤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实施计划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前期准备:确定项目的实施范围和目标,编制详细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和管理措施。
2. 检测和评估:对病险水库、水闸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加固和修复方案。
3. 技术措施:根据病险水库、水闸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包括加固结构、修复设备、改善排水等方面的措施。
4. 施工管理:对病险水库、水闸的加固和修复工程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附件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前后分别执行水管[1995]86号、水建管[2003]271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属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病险程度和重要程度,将本流域和本地区的病险水库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密切的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要集中投资,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价。
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2、安全鉴定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应的核查承担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五家单位之一),由核查承担单位核查后提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确认后印送地方。
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必须具体指出大坝病险的部位、程度和成因,不得涉及与大坝安全无关的内容。
3、项目审批:病险水库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鉴定,并在履行建设程序后安排开工建设。
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含10亿立方米)以上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论证加固的必要性,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计投资[2002]683号)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计投资[2002]6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1995〕86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轻重缓急,将各个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施工程序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大的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集中资金,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属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1、安全鉴定:按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安全鉴定工作必须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水利部《关于公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0〕210号)公布的一、二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2、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进行核查,由其确认并出具核查认定书。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计委、水利厅(局)共同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六条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1、大坝安全鉴定书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的复核意见。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省级和地方有关部门对建设资金的承诺文件。
第七条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按照量力而行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研究,联合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建设资金第八条各地要对各个渠道承诺的配套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投资按时、足额到位。
今年底以前,各省要将配套资金到位,完成情况和明年的计划安排情况上报国家计委、水利部备案。
第九条凡经稽查、审计发现地方配套资金不按承诺文件到位,中央将相应停止安排补助投资,并视情况停止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它水利工程的中央投资。
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规范和加强我市x年度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小(二)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x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今年实施的小(二)型水库工程“点多、面广、任务重”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市x年小(二)型水库工程计划实施123座水库,涉及25个乡镇(街道)。
按照省水利厅要求,确保x年计划开工的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在8月中旬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工作,9月下旬前完成招投标,10月上旬前开工建设,力争x年12月底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x年汛前全面完工,x年10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一)机构设置小(二)型水库工程建设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两级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体制。
1、成立领导小组。
市成立“x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办、水利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小(二)型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2、组建一级项目部。
组建“x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市项目部)作为一级项目法人,对全市小(二)型水库工程实行统一管理。
3、组建二级项目部。
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组建“xXX乡镇(街道)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二级项目部),作为二级项目法人负责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工程的建设管理,乡镇长(街办主任)担任二级项目部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水务站长为技术负责人。
在9月底之前,各二级项目部组建完成并报市项目部备案。
(二)主要职责1、市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领导全市小(二)型水库工程的建设;(2)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3)检查、监督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4)监督工程招标投标及定标工作;(5)负责筹措县级自筹建设资金。
2023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
2023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由于气候变化和长期忽视维护管理,我国许多水库出现了各种程度的病险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消除这些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2023年将深入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2023年,全国范围内将对100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作。
其中,重点加固50座病险水库,一般加固40座病险水库,重新设计和重建10座病险水库。
三、实施方案1. 病险水库评估在项目选择前,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各个水库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水库的地质、水文、结构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其是否属于病险水库,并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2. 病险水库分类根据病险水库的不同情况和风险等级,将其分为重点加固、一般加固和重新设计重建三类。
3. 重点加固水库选取50座风险最高的水库作为重点加固对象,主要包括已经出现严重病险问题或风险评估为高风险的水库。
在加固方案中,提高坝顶和坝基的抗震能力是重中之重。
同时,还要对溢洪道、泄水设施、安全监测系统等进行全面评估和加固改造。
4. 一般加固水库选择40座风险评估为中等或低风险的水库进行一般加固。
主要包括修补坝体表面的开裂、渗漏等病害,加固坝体和坝基,改造坝顶设施等。
同时,加强对水库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安全运维制度。
5. 重新设计重建水库选择10座风险评估为极高风险或无法修复的水库进行重新设计和重建。
在重新设计过程中,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理确定水库的坝型、坝高、库容等参数。
同时,结合当地的地质水文条件,合理选取材料和施工工艺,提高新建水库的抗震能力和安全性。
6. 资金保障政府将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各种合作模式,提高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
7. 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工作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湖北省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湖北省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发文字号】鄂财建规[2011]5号【发布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水利厅【发布日期】2011【实施日期】20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规〔2011〕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水利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发挥加固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4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新编的《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称小(1)型病险水库)。
第三条小(1)型病险水库管理包括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内容。
第四条小(1)型病险水库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要求、在限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建立小(1)型病险水库责任制度。
有关市(州)、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
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并参与项目前期及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1)型病险水库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水库加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负责小(1)型病险水库具体实施。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六条小(1)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
第七条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小(1)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省水利厅核查。
安全鉴定结论和核查意见必须明确指出影响大坝安全的病险部位、程度和成因,不得涉及与大坝安全无关的内容。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水发[2001]40号各市、州水利电力局:为搞好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2001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实际,我厅特制定了《四川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希各地严格按照水利部、省委省政府三年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和有关规范、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务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四川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2001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四川省水利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中央和省安排投资的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一般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1995] 86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的水库,属病险水库。
第四条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逐步建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建设项目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快进度,降低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建设各方必须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水利工程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3.01.05•【字号】鄂水利规[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13]1号)有关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为确保我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小II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等,湖北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湖北省水利厅2013年1月5日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一般小(2)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47号),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第三条各地要按照2015年底前完成一般小(2)型项目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原则上2013年底前各地实施完成的一般小(2)型项目应不少于规划总任务量的40%。
第四条一般小(2)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地负总责、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严格建设管理要求,在限期内组织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建立一般小(2)型项目责任制度。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一般小(2)型项目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与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签订《湖北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一般小(2)型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2.20•【文号】水建管[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建管[2008]5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举全系统之力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实现中央提出的在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目标,按照部领导的指示要求,部制定了《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水利部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为实现中央提出的在3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目标,保证《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中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一)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度。
督促各地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逐库建立以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把责任制落实到每座水库、每个重要环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并实行责任追究。
(建设与管理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二)起草并协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责任书》。
(建设与管理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二、落实建设资金,统筹项目年度安排(三)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落实《专项规划》内大中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并及时下达;与财政部协调落实《专项规划》内重点小型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计投资[2002]683号)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计投资[2002]6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1995〕86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轻重缓急,将各个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施工程序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大的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集中资金,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属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1、安全鉴定:按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安全鉴定工作必须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水利部《关于公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0〕210号)公布的一、二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2、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进行核查,由其确认并出具核查认定书。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计委、水利厅(局)共同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六条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1、大坝安全鉴定书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的复核意见。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省级和地方有关部门对建设资金的承诺文件。
第七条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按照量力而行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研究,联合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建设资金第八条各地要对各个渠道承诺的配套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投资按时、足额到位。
今年底以前,各省要将配套资金到位,完成情况和明年的计划安排情况上报国家计委、水利部备案。
第九条凡经稽查、审计发现地方配套资金不按承诺文件到位,中央将相应停止安排补助投资,并视情况停止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它水利工程的中央投资。
云南省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云南省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下简称小㈡型)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联发《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㈡型项目是指在我省辖区内列入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项目。
重点小㈡型项目,是指列入中央重点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项目;一般小㈡型项目,是指除重点小㈡型项目以外,列入规划的其余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第三条小㈡型项目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定额补助,州(市)政府负完全责任、县级具体实施,确保除险”的原则限期完成。
第四条小㈡型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水库工程建设各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小㈡型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第五条小㈡型项目实行责任制,逐级落实。
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各级项目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一、省水利厅:负责制定全省小㈡型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全省小㈡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和行业指导;制定项目工程管理的技术规范等。
二、州(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小㈡型项目负完全责任。
组织财政、水利部门协同开展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建设管理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州(市)水利(务)局:为辖区内小㈡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辖区内小㈡型项目的审批、验收等组织工作,对项目招投标进行行政监督,并对项目建设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州(市)资金配套等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小㈡型项目负总责。
组织财政、水利部门协同开展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建设管理等工作。
县级水利(务)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小㈡型项目的建设实施。
完成项目安全鉴定、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组建项目法人机构,实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等工作。
遵义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建设管理
根据 调 查 确 定 , 县 有 1 0座水 全 1
库成 为 病 险水 库 , 中 : 其 中型 1座 , 小
() 1 1 型 2座 , ( ) 9 小 2 型 7座 。 这些 病 险 水 库 主 要 表 现 为 地 质 问 题 、水 工 问 题、 地质 与水 工并 存 三种类 型 。 根 据 10座 病 险 水 库 调 查 资 料 1 表明 , 涉及 水 文 地质 及 工 程地 质 原 因 造 成 病 险 的有 3 8座 , 主要 症 结 为 : 其
道漏水 , 例如幸福 、 冷水等水库 ; ②岩
层 风 化破 碎 严重 . 基 不 彻底 形 成 河 清
床 坝基 接 触 带漏 水 , 洞 口、 红 、 如 永 堰
10座 。 库总 集雨 面积 18 0k , 1 水 0 m 总
库容 1 . m, 5亿 涉及全 县 3 0个 乡镇 6 0
洋 水 、 幅 堰 、 坝 等 水库 ; 库 区 岸 八 沙 ④
坡、 谷坡 存在 暗河通 道 。 构成 长 渗径 漏
水, 如永 乐 、 山 、 团 龙庄 堰等 水库 。 水 工 枢 纽 三 大 设 施 中存 在 严 重
水 库 安 全 关 系 到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和社 会 和谐 稳 定 大局 , 险 水 库 病 除险加 固是德 政 工程 和 民生工 程 。遵 义 县 高度 重 视 、精 心 谋划 和 指 导 , 狠 抓 落实 , 全县 掀起 了新 一 轮 大规 模 在 的病 险水 库 除险 加 固建 设 热 潮 , 得 深 民心 。遵 义 县把确 保水 库安 全作 为 贯 彻 落实 科 学发 展 观 . 构建 社 会 主义 和 谐社 会 , 保持 经 济 又好 又 快 发展 的一 项重 要工 作常 抓不 懈 。近年 , 国家 、 在 省 、 水 利 部 门 的 支持 下 , 力 开 展 市 大 病 险水 库 除险 加 固 . 施 百 库保 安 工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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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则
第一条为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前后分别执行水管[1995]86号、水建管[2003]271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属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病险程度和重要程度,将本流域和本地区的病险水库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密切的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要集中投资,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价。
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2、安全鉴定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应的核查承担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
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五家单位之一),由核查承担单位核查后提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确认后印送地方。
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必须具体指出大坝病险的部位、程度和成因,不得涉及与大坝安全无关的内容。
3、项目审批:病险水库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鉴定,并在履行建设程序后安排开工建设。
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含10亿立方米)以上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论证加固的必要性,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要与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指出的问题相对应,超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建设任务,一律不得列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
初步设计在其概算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后,由水利部审批。
总投资2亿元以下且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以下的大中型和单位库容(每立方米)建设投资大于4元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同上所述。
其中: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流域机构复核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抄送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其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的审批程序,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第三章项目和计划申报
第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年度计划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六条申报项目和年度计划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大坝安全鉴定书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出具的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报告。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投资的承诺文件。
4、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进度。
5、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建议。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按照量力而行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考虑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研究,联合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建设投资
第八条各地要对各个渠道承诺的配套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投资按时、足额到位。
各省在报送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计划建议的同时,要将上年的项目建设配套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第九条凡经稽察、审计发现地方配套资金不按承诺文件到位,将视情况停止对该项目的中央补助投资。
第条中央补助投资全部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五章建设管理第一条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主任令第3号)及有关规定,加强计划管理和财务审计。
第二条凡进行施工的项目,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严禁边施工、边勘察、边设计的“三边工程”。
第三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阶段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要由具有甲级或乙级(大型水库必须是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四条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对因本单位的工作质量所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避免加固工程完成后再发生病险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第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4]6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工程实施情况及所辖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情况定期上报水利部,水利部整理、汇总后,于当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七条水利部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水利部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销号公告制度,落实除险加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加固一批,公告一批,销号一批。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阶段,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国家规定的落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及使用、合同执行管理等情况,对违反规定和存在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建后管护
第二条加快改革,加强管理。
各地在抓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与加固工程同步实施。
要通过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费用等办法,降低管理成本。
要明确管护经费渠道,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加强和改善对水库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水库管理的良性体制和机制。
第二一条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完善各项工程管理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第八章附则
第二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三条本办法自xx年4月26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矛盾的其它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