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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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管和档案管理2.适用范围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处理和档案管理3、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管3.1按国家规定可以保存的菌(毒)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和管理。

按期传代、鉴定,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并做好有关记录。

在保存过程中发现菌(毒)种变异或死亡,应及时上报科长和中心主任。

3.2本区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上报,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处理。

新发现的菌(毒)株,要做好原始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3.3菌(毒)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名称、编号、来源、分离日期、引进日期、鉴定日期、鉴定结果、鉴定者、审核者、传代情况、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3.4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索取菌(毒)种和向下级有关部门发放菌(毒)种时,应有2人参加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续要完备,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3.5一、二类菌(毒)种,应派专人向提供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的邮寄必须持有邮寄单位证明,并按照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

3.6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工作之便,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种交流,做好菌(毒)种安全防范工作。

4、档案管理制度4.1、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实验室记录4.2、实验室人员负责妥善保存各种样品登记本、报告单及实验室原始记录,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4.3、专人负责保管感染者档案4.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实验室及感染者信息4.5、HIV抗体初筛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须进一步确认,确认前不得出具阳性报告及告知受检者本人或有关单位。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办法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2.1.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

经35℃培养18-24小时后,移于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个月,每月传代1次。

2.2.血琼脂斜面保存法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1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2-4天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2.3.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2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2.4.半固体穿刺保存法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35℃培养18-24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1cm厚度,移放于4℃冰箱中保存。

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3-6个月。

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2.5.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2.6.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 2.7.菌种传代时,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2.8.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2.9.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

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

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

2-22.10.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办法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

经35℃培养18-24小时后,移于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个月,每月传代1次。

.血琼脂斜面保存法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1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2-4天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2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半固体穿刺保存法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35℃培养18-24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1cm厚度,移放于4℃冰箱中保存。

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3-6个月。

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 .菌种传代时,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

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

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

2-2.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培养菌种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瓶上应贴纸签或胶布签,写明编号和菌名及日期。

实验室细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细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细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实验室细菌毒种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规范的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过程。

2. 定义和分类2.1 细菌毒种定义:指具有病原性和毒力的细菌株或菌种。

2.2 细菌毒种分类:按危害程度将细菌毒种分为三级:一级对人体无危害或轻微危害,二级对人体有中等危害,三级对人体有严重危害。

3. 细菌毒种管理流程3.1 采购与登记- 采购细菌毒种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评估其危害程度,并填写采购登记表格。

- 采购细菌毒种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从合法的供应商购买。

3.2 运输与包装- 细菌毒种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遵循运输标准和程序。

- 细菌毒种必须在特定中进行包装,并标明警示标识。

3.3 保存与使用- 实验室必须建立合适的存储设施,确保细菌毒种的安全保存。

- 实验人员必须遵循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细菌毒种的使用,防止泄露和滥用。

3.4 销毁与处置- 细菌毒种使用完毕或失活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销毁和处置。

- 销毁方式包括高温灭活、化学处理等,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4. 责任和监督4.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管理细菌毒种的采购、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等过程,并确保合规操作。

4.2 监督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实验室细菌毒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5. 安全培训和意识5.1 实验室必须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细菌毒种管理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2 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提示标识和操作指南,以便实验人员随时参考。

6. 文档审查和修订本文档应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需要。

以上为《实验室细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的内容概要,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验室的要求。

生物实验室菌种运输

生物实验室菌种运输

生物实验室菌种运输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保藏、使用和销毁工作,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感染与扩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菌种、毒种及样本的接收、保藏、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三、职责:1、科室负责人负责批准菌(毒)种、样本的使用、保藏、销毁。

2、菌(毒)种、样本管理人员负责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保藏、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参与菌(毒)种、样本的销毁工作。

3、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使用和销毁。

4、质量管理办法室负责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使用、保藏、销毁的监督检查。

四、程序:1、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接收1.1在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应的设备和条件下进行菌(毒)种、样本接收工作。

对高致病或可疑高致病原微生物的接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1.2接收菌(毒)种、样本时,应有两人在场,一人登记相关信息资料,另一人戴上手套,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后,检查菌(毒)种、样本包装有无破损和泄漏。

1.3对包装完好的菌(毒)种、样本应核实数量、编号,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标识,送检和接收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1.4包装破损和泄漏的菌(毒)种、样本,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按一“实验废弃物规定和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并对污环境必要的消毒处理。

1.5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处理1.5.1对需要保藏菌(毒)种、样本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保藏位置,保藏条件,保藏起始时间、保藏期限及传代、冻干、分发、归还时间等。

1.5.2菌(毒)种、样本的保藏上要牢固的标签,标明编号、日期和名称等。

1.5.3定期核查菌(毒)种、样本的库存数量。

发现与记录不符时,应立即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1.5.4高致病或可疑高致病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应当专柜单独储存。

2、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使用2.1使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时须在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中进行。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办法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2.1.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

经35℃培养18-24小时后,移于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个月,每月传代1次。

2.2.血琼脂斜面保存法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1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2-4天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2.3.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2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2.4.半固体穿刺保存法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35℃培养18-24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1cm厚度,移放于4℃冰箱中保存。

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3-6个月。

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2.5.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2.6.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 2.7.菌种传代时,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2.8.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2.9.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

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

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

2-22.10.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系列之菌种、毒株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系列之菌种、毒株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菌种、毒株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菌种由检验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放置于双锁的保存盒中,
并于低温冰箱存放,菌种、毒种、感染性材料保管员应具有
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病原菌扩散。

二、建立菌种、毒种、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菌种名称、
编号、来源、使用、转种、鉴定、变异、污染、死亡、销毁
等情况。

三、按照菌种、毒种、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定期转种,必须在
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严格无菌操作,确保纯种和存活。

四、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全面的菌种鉴定试验,发现变异或污染立
即停止使用。

五、菌种不得随意对外转种扩散,确需交流者须经检验科主任批
准后,按规定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备。

六、菌种的请购与销毁须经检验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
底灭菌处理。

七、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的感染性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
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密切注视实验者操
作过程,做到人菌同室,保证安全,接种后立即密封,一旦
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八、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
洗。

生物实验室菌种运输

生物实验室菌种运输

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保藏、使用和销毁工作,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感染与扩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菌种、毒种及样本的接收、保藏、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三、职责:1、科室负责人负责批准菌(毒)种、样本的使用、保藏、销毁。

2、菌(毒)种、样本管理人员负责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保藏、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参与菌(毒)种、样本的销毁工作。

3、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使用和销毁。

4、质量管理办法室负责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使用、保藏、销毁的监督检查。

四、程序:1、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接收1.1 在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应的设备和条件下进行菌(毒)种、样本接收工作。

对高致病或可疑高致病原微生物的接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1.2 接收菌(毒)种、样本时,应有两人在场,一人登记相关信息资料,另一人戴上手套,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后,检查菌(毒)种、样本包装容器有无破损和泄漏。

1.3 对包装完好的菌(毒)种、样本应核实数量、编号,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标识,送检和接收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1.4 包装破损和泄漏的菌(毒)种、样本,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按一“实验废弃物规定和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并对污环境必要的消毒处理。

1.5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处理1.5.1 对需要保藏菌(毒)种、样本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保藏位置,保藏条件,保藏起始时间、保藏期限及传代、冻干、分发、归还时间等。

1.5.2 菌(毒)种、样本的保藏容器上要牢固的标签,标明编号、日期和名称等。

1.5.3 定期核查菌(毒)种、样本的库存数量。

发现与记录不符时,应立即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1.5.4 高致病或可疑高致病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应当专柜单独储存。

2、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使用2.1使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时须在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中进行。

实验室菌(毒)株保管制度

实验室菌(毒)株保管制度

实验室菌(毒)株保管制度1. 目的对本中心菌、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3. 职责3.1 检验科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 检验科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 技术管理层批准本中心实验室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3.5 本中心不储存一类菌毒种。

4. 工作程序4.1 报送及入库4.1.1 当地所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或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1.2 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2人参加。

4.1.3 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4.1.4 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4.1.5 菌、毒种入库时,2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4.2 日常管理4.2.1 保管人员应由中心授权,由2名检验人员组成。

4.2.2 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保管及领用记录》。

4.2.3 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应做到专柜、专锁管理。

4.2.4 菌、毒种库应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门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

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4.2.5 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保存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6 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

4.2.7 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实验室致病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致病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致病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 背景实验室中使用和处理致病菌种需要严格的管理,以确保实验室安全性和防止疾病传播。

本文档旨在规范实验室致病菌种的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管理,以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2. 实验室致病菌种管理流程2.1 运输管理- 实验室致病菌种应以最安全和合法的方式进行运输。

-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标记,确保菌种的安全性和识别性。

- 运输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并遵守运输规定和操作程序。

2.2 保存管理- 实验室致病菌种应储存在安全的中,以防止泄漏和污染。

- 储存条件应满足菌种的要求,包括适当的温度、湿度和光照。

- 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和储存条件的完好性。

2.3 使用管理- 实验室使用致病菌种前,需要获得相应的合法许可和审批。

-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 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安全措施,包括穿戴防护服和使用适当的实验室设备。

2.4 销毁管理- 实验室致病菌种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

- 销毁过程应采取适当的方法,确保彻底灭活或销毁致病菌种。

- 销毁后的处理材料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3. 监督与培训为保证实验室致病菌种的安全管理,需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培训:-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实验室的致病菌种管理情况,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操作培训,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4. 法规遵循所有管理措施和操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5. 命令执行和修订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以上是实验室致病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旨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和防止疾病传播。

凡涉及法规内容,请务必核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目的:对本公司用于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菌毒种的分离、检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确保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毒等。

职责:试验室专人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申购、领用及销毁的审批。

规程:1、总则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研发、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为四类。

1.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1.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牛物。

1.3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1.4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2、菌毒种的来源菌毒种按照使用途径,分为:研发用、生产和检定用。

2.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的来源2.1.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1.2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备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

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

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

2.1.3各使用公司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2.1.4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

2.2研发用菌毒种2.2.1应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发人员设计目的基因,将目的基因重组到质粒,将重组的质粒导入宿主细胞中使其表达,从而产生所需要的蛋白。

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一、引言实验室中的菌种管理是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的重要一环。

良好的菌种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减少实验风险和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本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菌种的采购、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二、菌种采购1.实验室菌种的采购需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并在采购前制定相关采购计划。

2.菌种的采购要选取有良好质控记录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中需明确菌种名称、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等具体内容。

3.采购人员需负责核实菌种的名称、数量和保存条件,确保购买的菌种符合实验需求。

三、菌种运输和存放1.菌种运输前需进行严格包装,确保菌种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菌种必须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并在外包装上标明“易腐物品”和“注意轻拿轻放”等字样。

2.菌种的运输需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进行,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菌种的影响。

3.菌种抵达实验室后,应立即进行入库登记,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存放。

4.菌种的存放要求:a.不同类型的菌种应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b.菌种要储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确保其活力和稳定性。

c.存放的菌种需定期检查,如果发现菌种异常或超过有效期,应及时处理。

四、菌种使用1.菌种的使用前需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并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

2.使用菌种的实验人员需对菌种的特性、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风险有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菌种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实验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记录完整。

4.使用完毕后,实验人员需对使用过的器材和残余物进行正确处理,避免菌种的传播和环境污染。

菌种残余物应及时清除、消毒或焚烧。

五、菌种销毁1.菌种销毁需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菌种的彻底灭活。

2.销毁过程需在专门设计的销毁设备中进行,避免菌种的意外泄露。

3.销毁后的菌种残余物需进行合适的处理,如焚烧、化学处理或埋于专用埋藏场所。

六、质量控制实验室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菌种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实验室微生物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微生物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微生物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 引言实验室在进行微生物研究和实验过程中,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微生物的安全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

本文档旨在规范实验室中微生物毒种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微生物毒种的分类根据危害程度和传染性,将微生物毒种分为不同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防护要求。

常见的微生物毒种分为以下几类:高度致病性、中度致病性、低致病性和非致病性。

3. 微生物毒种管理流程3.1 微生物毒种的购买与存储- 购买微生物毒种需要经过实验室审核和批准,并保留相关购买记录。

- 存储微生物毒种时,应使用标有标识和警示符号的密闭,放置在专门的存放区域,避免交叉污染。

- 高度致病性微生物毒种应储存在高安全级别的生物安全柜中。

3.2 微生物毒种的运输- 微生物毒种的运输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安全标准。

-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包装和防护措施,确保微生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3 微生物毒种的保管与使用- 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微生物毒种登记制度,包括登记微生物来源、数量、用途等信息。

- 存放微生物毒种的冰箱或柜子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 实验人员在使用微生物毒种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循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3.4 微生物毒种的销毁- 微生物毒种的销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 销毁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消毒方法和设备,彻底灭活微生物毒种。

4. 相关责任和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应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组织必要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微生物毒种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5. 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监督实验室应定期评估和完善微生物毒种管理制度,并对实验室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实验室微生物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贵实验室的微生物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菌(毒)种及样本的保存管理运输规程

菌(毒)种及样本的保存管理运输规程

菌(毒)种及样本的保存管理运输规程1.实验室不得存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

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细菌(从病人标本分离),本实验室不能保存,应立即销毁。

2.实验室只能保存与工作和研究相关的涉及生物安全Ⅱ级以下的菌种。

包括病人身上分离到的常见的病原菌如大肠埃希氏菌等,和质控标准菌株。

3.保存菌种的冰箱要有锁,由实验室专人保管。

4.菌种的存放和领取要有登记。

5.保存的菌株,登记分离日期、标本种类、菌名等内容。

6.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没有陆路通道,必须经水路运输的,可以通过水路运输;紧急情况下或者需要将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7.运输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其包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7.1内包装:7.1.1必须是不透水、防泄漏的主容器,保证完全密封;7.1.2必须是结实、不透水和防泄漏的辅助包装;7.1.3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吸附材料。

吸附材料必- 1 -须充足,能够吸收所有的内装物。

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装;7.1.4主容器的表面贴上标签,表明菌(毒)种或样本类别、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7.1.5相关文件,例如菌(毒)种或样本数量表格、危险性声明、信件、菌(毒)种或样本鉴定资料、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息等应当放入一个防水的袋中,并贴在辅助包装的外面。

7.2外包装:7.2.1外包装的强度应当充分满足对于其容器、重量及预期使用方式的要求;7.2.2外包装应当印上生物危险标识并标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开!”的警告语;7.2.3运输目的、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7.2.4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7.2.5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相关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实验室菌毒种保藏存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保藏存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保藏存管理制度1. 引言实验室菌毒种保藏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实验室对菌毒种的保藏和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实验室成果的可靠性。

本制度包括菌毒种的保藏、存储、标识、记录、使用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2. 菌毒种保藏存管理的目的菌毒种保藏存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菌毒种的安全、可靠、高效和持续存储,保证实验室成果的可靠性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

3. 菌毒种保藏存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菌毒种的保藏和管理工作。

4. 菌毒种的保藏4.1 菌毒种的保藏应在专门的存储设施中进行,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4.2 菌毒种的保藏环境应具备以下条件:温度、湿度、光照和通风等应符合菌毒种的要求。

4.3 菌毒种的保藏容器应标明菌种名称、菌种编号、保藏时间和保藏人员等信息。

4.4 菌毒种的保藏容器应进行适当的密封和防护,以防止菌种的污染和泄漏。

5. 菌毒种的存储5.1 菌毒种的存储应根据菌种的特性和需求,选择适当的存储方式,包括冷冻、冷藏和干燥等。

5.2 菌毒种的存储温度应符合菌种的要求,避免菌种的失活和变异。

5.3 菌毒种的存储容器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5.4 菌毒种的存储位置应定期清理,避免杂物和细菌的污染。

6. 菌毒种的标识6.1 菌毒种的标识应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保藏时间和保藏人员等信息。

6.2 菌毒种的标识应清晰、稳定和耐久,以防止标识的模糊和脱落。

6.3 菌毒种的标识应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混淆的缩写和简写。

7. 菌毒种的记录7.1 菌毒种的记录应包括菌种的来源、保藏时间、保藏人员和存储位置等信息。

7.2 菌毒种的记录应及时、准确和完整,以便于菌毒种的追溯和管理。

7.3 菌毒种的记录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方便信息的查阅和整理。

8. 菌毒种的使用8.1 菌毒种的使用应符合实验室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8.2 菌毒种的使用应经过合适的培养和鉴定,确保菌种的纯度和活力。

8.3 菌毒种的使用应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员和使用目的等信息。

实验室毒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毒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毒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
管理制度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建立实验室毒菌种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以保障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毒菌种的分类和标识
毒菌种按照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分类,并在保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进行相应的标识。

标识应准确、明确,以防止误用和意外的发生。

3. 毒菌种的运输
对于需要运输的毒菌种,实验室应制定专门的运输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运输的选择、填充物的使用以及相应的运输文件和标识,以确保毒菌种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 毒菌种的保存与使用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毒菌种保存和使用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存储环境的条件: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处于适宜范围内。

- 存储设备的维护:定期检查、清洁和校准存储设备,确保其
正常运行。

- 存储的选择:选择符合要求的,并正确标注上的标志。

- 毒菌种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毒菌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
和技能,并在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5. 毒菌种的销毁
对于已经失效、过期或不再使用的毒菌种,实验室应制定相应
的销毁方案。

销毁过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
毒菌种的完全销毁,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潜在的危害。

6. 监督与责任
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毒菌种的管理工作,并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毒菌种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实验室毒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的管理制度。

通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实验室操
作中潜在的危害,并保障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办法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

经35℃培养18-24小时后,移于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个月,每月传代1次。

.血琼脂斜面保存法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1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2-4天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2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半固体穿刺保存法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35℃培养18-24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1cm厚度,移放于4℃冰箱中保存。

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3-6个月。

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菌种传代时,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

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

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

2-2.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培养菌种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瓶上应贴纸签或胶布签,写明编号和菌名及日期。

实验室微生物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微生物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实验室微生物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实验室微生物种的运输、保存、使用和销毁管理制度,以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微生物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细菌、真菌、病毒等。

2. 微生物种的来源和采购为保证实验室微生物种的质量和安全性,实验室应仅从合法可靠的来源进行采购。

在采购微生物种时,实验室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保留相关采购记录。

3. 微生物种的运输微生物种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微生物种应以密封、防漏、防碎裂的进行包装,并标明相关危险性标识;-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 微生物种运输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批。

4. 微生物种的保存为确保微生物种的长期保存和质量稳定,实验室应采取以下措施:- 将微生物种储存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避免长时间暴露在不合适的环境中;- 定期检查微生物种保存情况,确保保存完好无损,并记录相关信息;- 对于易变异、易失活和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微生物种,应制定相应的保存计划和措施。

5. 微生物种的使用在进行微生物种实验时,实验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微生物种的使用,并保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实验技能;- 在使用微生物种过程中,应佩戴个人保护装备,如实验手套、防护眼镜等;- 使用后的微生物种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潜在危害。

6. 微生物种的销毁为防止微生物种的滥用和泄漏,实验室应制定微生物种销毁的管理制度:- 微生物种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包括选择合适的销毁方法和设备;- 销毁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销毁完成后,应对销毁记录和相关材料进行妥善保存。

7. 管理责任和监督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微生物种的管理工作负责,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实验室微生物种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菌毒种保藏、运输、使用制度

菌毒种保藏、运输、使用制度

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菌毒种和传染病生物样本的申购、采集、保存都要符合相关的审批手续.
第二条传染病生物样本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采集、运输、保藏必须符合相应危险等级要求,并同时附样本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采集和实验所涉及到一切可能含有高致病性一、二类菌种的传染病生物样本、培养物、斜面等应在相关负责人的监督下及时安全地进行高压灭菌消毒处理,并就分离和销毁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第四条检验科应组织制定生物安全手册,对菌毒种及传染病生物
样本在申购/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检测)、交换、处置等过程中的生物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检验科负责制定各级生物安全责任制度.
第六条检验科负责菌毒种及传染病生物样本的保藏和管理、分发与处置.
第七条购买、供应或交换高致病性一、二类菌毒种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菌毒种及传染病生物样本必须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领用要签字审批,使用过程要双人核对、双人记录,处理去向要明确,要有双人记录.
第九条使用人建立菌、毒种使用记录,使用时应在空气净化的密
闭工作室内进行,不同的菌、毒种不得在同一室内同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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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1、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办法
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2.1.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

经35℃培养18-24小时后,移于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个月,每月传代1次。

2.2.血琼脂斜面保存法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1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2-4天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2.
3.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2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2.4.半固体穿刺保存法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35℃培养18-24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1cm厚度,移放于4℃冰箱中保存。

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3-6个月。

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2.5.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2.6.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 2.7.菌种传代时,
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2.8.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2.9.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

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

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

2-2
2.10.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2.11.培养菌种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瓶上应贴纸签或胶布签,写明编号和菌名及日期。

切勿用玻璃铅笔书写,以免字迹模糊发生错误。

3、每日早晚对菌(毒)种存放冰箱进行监控,做好记录。

4、若菌(毒)种发生变异或死亡及时报告上级管理者。

5、向外单位发放菌(毒)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对工作中分离出的甲类菌(毒)种地方株,按国家规定及时上送。

7、制定菌(毒)种销毁程序
7.1.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集中运送销毁。

7.2.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7.3.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
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相应氯制剂,搅匀后作用2h~4h;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相应氯制剂,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池.
7.4.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集中运送销毁;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可用3000mg/L有效氯的漂白粉澄清浸泡2h~6h,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水洗净或流水刷洗,沥干; 7.5.微生物实验室废弃标本及培养基必须经高压消毒后和其它废弃标本用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专人集中、与环卫人员交接签字,每天至少处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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