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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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评价指标体系 (3)5评价方法 (11)6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12)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镀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清洁生产指导工作委员会、北京表面工程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电镀和阳极氧化企业(车间)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电镀和阳极氧化企业(车间)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标体系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指标体系。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1900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AQ5202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AQ5203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T21543-2008工业用水节水术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2月27日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3术语和定义GB21900、GB17167、GB18597、GB/T21543-2008、GB/T24001、AQ5201、AQ5203、《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某五金厂电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某五金厂电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xxx(xx)五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xxx(xx)五金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四月xxx(xx)五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单位:xxx(xx)五金有限公司审核小组主要成员:编写:审核:清洁生产审核技术依托单位:xx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项目组成员: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X号)审核:xxx 高级工程师目录前言 (1)第一章筹划与组织 (3)1.1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3)1.2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4)1.3培训、宣传和教育 (6)1.4克服障碍 (8)第二章预评估 (9)2.1 企业现状调查 (9)2.1.1 企业概况 (9)2.1.2 组织结构 (9)2.1.3 平面布置 (10)2.1.4 产品 (10)2.1.5 主要设备情况 (10)2.1.6 生产工艺 (11)2.1.7 原材料与能源的消耗 (12)2.2 环境保护状况 (16)2.2.1 污染物产生原因分析 (16)2.2.2 污染物发生量统计 (18)2.2.3 产排污环节 (18)2.2.4 污染物治理工艺及主要设备 (22)2.2.5 企业环保达标情况 (23)2.3 确定审核重点 (28)2.4 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30)2.5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31)2.6 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32)第三章评估 (34)3.1 审核重点概况 (34)3.2审核重点工艺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输入输出物流的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

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

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在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过程中,首先需要确认和核实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申请单位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的排污类型、排放口位置、排放量等相关信息;申请单位的环境管理体系和污染治理设施等。

二、排污许可申请表在审核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时,排污许可申请表是核心文件之一。

以下是审核排污许可申请表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表格填写要准确无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执照号码等信息;2. 表格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如涉及排污种类、排放口位置等;3. 填写过程中应注明清楚排放口的具体位置、废水废气的主要成分及排放量等信息。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

以下是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报告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如项目原因和必要性、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等;2. 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准则;3. 报告中应明确指出电池行业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包括废水和废气排放的主要成分和浓度、可能的污染源等。

四、环境治理设施情况在审核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时,需要核实申请单位的环境治理设施的情况。

以下是审核环境治理设施情况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2. 对环境治理设施进行评估,包括其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3. 检查环境治理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保其能够达到法规要求的排放标准。

五、其他相关资料除以上提到的核心资料外,还应审核其他相关资料,以全面了解申请单位的排污情况和环境影响。

以下是其他相关资料审核的要点:1. 检查申请单位的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废水和废气排放监测数据;2. 查阅申请单位的环境保护投资情况,如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和运行情况;3. 了解申请单位的环境事件记录和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评估其环境管理能力。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分析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分析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分析黄超敏【摘要】In this paper,audit point of cleaner production in electroplating industry was proposed through analyz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leaner production.Taking one cleaner production retrofit scheme which had been successfully implemented in an electroplating enterprise as an example,application and achievements of the cleaner production technologies we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productionprocess,production equipment,resource utilization,pollutant production,etc.Results showed that implementation of cleaner production could effectively reduce pollution from the source and achieve a tripartite win-win of economic benefits,environmental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s.%通过分析电镀行业的清洁生产问题,提出了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要点,并以某电镀厂实施的清洁生产改造方案为例,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利用及污染物产生量等方面入手,分析其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结果表明,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有效的从源头减少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期刊名称】《电镀与精饰》【年(卷),期】2017(039)003【总页数】4页(P19-22)【关键词】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应用分析【作者】黄超敏【作者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广东中山5284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83引言电镀是对基体表面进行装饰、防护以及获得某些特殊性能的一种表面工程技术。

2021年最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重点、难点与清单、流程

2021年最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重点、难点与清单、流程

2021年最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重点、难点与清单、流程一、新证办理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整理出了新证办理的重点和难点,具体如下:(1)办理流程由纸版提交转变为网上申报为主;企业首先需在国空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上注册,填写有关申请表,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然后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刷的书面申请材料。

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强化了网上申报的工作,要求企业学习、熟悉国家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使用。

(2)填写的表格多、内容全面详细具体、涵盖生产、治污、管理全过程;新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企业需填写的信息内容非常全面、详细,申请表格达到20个以上。

涵盖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执行标准、申请排放信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内容。

要求企业建有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专业填写申报。

(3)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规则新要求;排污许可证相关编码的使用也是新证办理的难点之一,目前环保部已经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编码规则的制定,按此规则排污许可证编码体系由固定污染源编码、生产设施编码、污染物处理设施编码、排污口编码4大部分共同组成。

所有编码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和兼容性。

(4)自行监测的新要求;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已开展了自行监测,但普遍存在不规范、不专业的情况,新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对于自行监测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企业务必在申报前进行完善。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综合电镀类)指标要求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综合电镀类)指标要求
对适用镀种有带
出液回收工序;有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有铬雾回收利用装置
对适用镀种有带出液回收工序,有铬雾回收利用装置
6泄漏防范措施
设备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7生产作业地面及污水系统防腐防渗措施
具备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镀层金属原料综合利用率
镀种



装饰铬
硬铬
锌的利用率(钝化前)/%
铜的利用率/%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环境审核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并全部实施了无、低费方案。按照GB/T 2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按照国家环境保
采用节能电镀装
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
已淘汰高能耗装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
3清洗方式
根据工艺选择淋洗、喷洗、多级逆流漂洗、回收或槽边处理的方式,无单槽清洗等方式
4挂具、极杠
挂具有可靠的绝缘涂覆,极杠及时清理
5回用
对适用镀种有带
出液回收工序,有清洗水循环使用装置,有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有铬雾回收利用装置
表1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综合电镀类)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现状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电镀工艺选择合理性①
结合产品质量要求,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②
淘汰了高污染工艺③
2电镀装备(整流电源、风机、装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
≤1.0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一、电镀行业生产特点1.概念电镀就是利用电解的方式使金属或合金沉积在工件表面,以形成均匀、致密、结合力良好的金属层的过程。

电镀的分类:按获取镀层方式:通常电镀,化学镀,热浸镀,闪镀按挂具方式分类:挂镀,滚镀,刷镀按镀层组成分类:镀铜、镀金、镀银、镀镍、镀铬、镀镉、镀锌、镀锡、镀三元合金(铜、锡、锌)等2.生产工艺电镀工艺包括工件抛光、脱脂、上挂具、化学除油、酸洗、电解除油、弱腐蚀(活化)、电镀、浸洗回收、出光、低铬钝化、漂白、烘干、检验等生产过程。

镀层种类分为单层金属电镀和多层(复合)金属电镀。

电镀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镀前处理、电镀阶段、镀后处理,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毛坯→表面平整→除油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上挂具(吊镀)→一层电镀→清洗→二层电镀→清洗→钝化→清洗→干燥→下挂具→包装→成品。

3、常用化学品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铬酸、硼酸、氢氟酸、醋酸、柠檬酸等。

碱类:氢氧化钠、氨水等。

盐类: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重铬酸盐等无机酸盐(铜、镍、钠、锌、锰)、氰化物或硫氰酸盐(钠、钾、亚铜)、有机酸盐(酒石酸钾、十二烷基硫酸钠、间硝基苯璜酸钠、柠檬酸盐)等。

有机物类:添加剂、乳化剂、光亮剂、皂化剂等。

4、主要生产设备前处理槽:(除油、脱脂槽)、预镀槽(氰化镀铜)、镀槽(金、铬、镉、镍、锌、银)、褪镀槽、清洗槽。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电镀工艺产生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其中水污染(含重金属离子和有机污染物)和大气污染(各类酸雾)是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水电镀废水含有数十种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其中无机污染物主要为铜、锌、铬、镍、镉等重金属离子以及酸、碱、氰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为含碳有机物、含氮有机物等。

电镀废水的来源一般为:1、镀件清洗水;2、废电镀液;3、其他废水,包括冲刷车间地面、刷洗极板以及通风设备冷凝水,和由于渡槽渗漏或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跑、冒、滴、漏的各种槽液和排水;4、设备冷却水。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本次审核工作通过宣讲清洁生产也许给企业带来旳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无形资产旳提高和推进技术进步等诸方面旳好处及国内外尤其是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成功旳实例,引起了企业领导旳高度重视,并获得了领导旳大力支持,从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产品生产成本、加强管理、减少原材料消耗量、减少污染物旳产生和排放、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企业旳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等多角度出发,决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总经理周益龙先生很重视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在会议上多次强调清洁生产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旳重要性,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奠定了良好旳基础。
1.1
清洁生产作为一种污染防止旳新思绪,将环境保护与企业旳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改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经济和环境效益旳综合性管理手段。由于开展清洁生产波及到企业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并且伴随审核工作旳深入,实行清洁生产方案会波及到企业旳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旳配置,因此获得企业高层领导旳支持和重视,这是清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旳前提和到达预期效果旳保证。
21.37
21.04
20.87
盐酸
kg /万元
38.82
41.60
37.65
硫酸
kg /万元
27.08
28.98
27.13
片碱
kg /万元
24.27
25.49
24.36
除油剂
kg /万元
17.37
16.37
16.06
焦亚硫酸钠
kg/万元
22.73
23.08
22.7
漂白粉
kg/万元
1.27
1.14
1.15
为了可以较精确旳反应原料单耗状况,镀锌重要原料锌板和氯化钾消耗状况用镀锌旳产值计算,镀硬铬重要原料为铬酐用镀硬铬旳产值计算,镀金旳重要原料为氰化金钾用镀金旳产值计算,盐酸、硫酸等公用原料用总产值计算。

电镀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标准

电镀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标准

电镀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标准一、《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第二十五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评估与验收工作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不通过:(一)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不合理;(二)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三)数据存在重大错误,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四)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五)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省环保部门根据报告书修改完善的情况,对于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每半年公布一次。

第二十九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申请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按照评估意见所规定的验收时间,综合考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时限要求提出验收申请(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3个月后,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

第三十一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一)对各清洁生产方案的经济和环境绩效没有进行详实统计和测算,无法证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

无法证明自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企业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企业达不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

企业生产现场存在明显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涉及平板玻璃、电镀、焦化、制药工业等行业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涉及平板玻璃、电镀、焦化、制药工业等行业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涉及平板玻璃、电
镀、焦化、制药工业等行业
佚名
【期刊名称】《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年(卷),期】2017(000)012
【摘要】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第一版)为提高平板玻璃行业排污
许可证审核质量,技术规范编制小组对近期地方提交的许可证材料进行了详细梳理,对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起草了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作为规范技术审核工作的参考。

本审核要点为第一版,后续将持续更新完善。

【总页数】4页(P34-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171.721
【相关文献】
1.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强化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解读 [J], 赵春丽;邹世英;王家强;田澍;
2.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强化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解读 [J], 赵春丽;邹世英;王家强;田澍
3.新疆开展炼焦化学平板玻璃电镀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J], ;
4.环保部发布HJ85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J],
5.生态环境部发布5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废弃资源加工等行业 [J], 本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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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全套申请材料汇编(2020-2021完整版、含审批操作规范要点指导材料)

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全套申请材料汇编(2020-2021完整版、含审批操作规范要点指导材料)

X X X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全套审批材料2020-2021完整版汇编编号:LZH/JYQX-001-2020作者:玖月琼兮2020年5月27日目录第1章申请指导书 (4)1.1 网上申报指南 (4)1.2 前附表: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5)1.3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3)1.4 文本编制要求 (17)1.5 字体及字号要求 (18)第2章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9)2.1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21)2.1.1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21)2.1.2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 (24)2.2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 (28)2.2.1 (一)排放口 (28)2.2.2 (二)有组织排放信息 (29)2.3 三、水污染物排放 (34)2.3.1 (一)排放口 (34)2.3.2 (二)申请排放信息 (38)2.4 四、环境管理要求 (39)2.4.1 (一)自行监测 (39)2.4.2 (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41)2.5 五、排污权使用和交易信息 (41)2.6 六、有核发权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如需) (41)2.7 七、改正措施(如需) (41)2.8 八、附图和附件 (41)第3章自行监测方案 (43)3.1一、排污单位概况 (44)3.1.1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44)3.1.2 (二)生产工艺简述 (44)3.1.3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44)3.2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44)3.2.1 (一)编制依据 (44)3.2.2 (二)监测手段和开展方式 (45)3.2.3 (三)在线自动监测情况 (45)3.2.4 (四)实验室建设情况 (46)3.3 三、手工监测内容 (46)3.3.1 (一)废气监测 (46)3.3.2 (二)废水监测 (48)3.3.3 (三)厂界噪声监测 (49)3.3.4 (四)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50)3.3.5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52)3.4 四、自动监测方案 (53)3.4.1 (一)自动监测内容 (53)3.4.2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54)3.5 五、执行标准 (54)3.6 六、委托监测 (55)3.7 七、信息记录和报告 (56)3.7.1 (一)信息记录 (56)3.7.2 (二)信息报告 (57)3.8 七、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57)3.8.1 (一)公布方式 (57)3.8.2 (二)公布内容 (57)3.8.3 (三)公布时限 (58)第4章承诺书 (59)第5章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及设置材料 (61)5.1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盖章页) (61)5.2 附:排污口规范化资料 (62)5.2.1 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 (63)5.2.2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68)5.2.3 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72)5.2.4 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 (74)5.2.5 《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填表说明 (76)5.2.6 标志牌样式及说明 (80)第6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号(后附环评报告申请模板) (91)第7章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172)第8章信用承诺书 (173)第9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175)第1章申请指导书1.1网上申报指南1、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2、排污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3、首次申报进入“业务办理-许可证申请”模块,点击“我要申报”按钮,开始网上申报;可以查看已有业务的申报状态;4、请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页面提示供参考;5、申报过程中可在“业务办理-信息公开”模块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6、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本次申报;7、提交成功后,可以查看审批状态和结果;8、原则上一次申报,一源一数,一数多用,减少重复申报。

排污许可证审核流程

排污许可证审核流程

排污许可证审核流程及审核要点一、审核流程二、审核要点1.排污单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若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场所分别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3)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4)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5)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1)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2)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3)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4.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2)不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在 3 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5)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公示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公示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报批稿)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它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

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3)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4)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

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和本规范条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见附件1)。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报告目录一、相关政策二、工艺装备水平及生产现场三、污染治理设施四、清洁生产五、环境应急建设六、综合性管理制度0背景⏹《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1】67号⏹《关于明确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管理要求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2】61号⏹整治范围:电镀企业及企业配套电镀车间⏹整治思路:“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有保有压、上大压小“整合入园、发展一批标杆式企业⏹整治目标:(1)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30%以上(3)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原则上所有企业完成搬迁入园生产一、相关政策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园区外企业镀槽总容积不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产业政策主要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2010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2010年)《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2010年)《浙江省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4万升与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需同时达到——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产值及镀槽容积不做要求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环评批复,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生产规模不能超过环评批复中的规模非法企业、加工点等全面取缔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足额缴纳排污费——实际排放量不能超过许可证的排放量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到位,职业病防治达到要求——按《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及验收职工定期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体检5.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到位,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硫酸、盐酸、氰化物等在危化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实行专库储存,库房、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防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功能。

某汽车公司电镀作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某汽车公司电镀作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某汽车公司电镀作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1. 背景某汽车公司拥有一家现代化的电镀工厂,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的表面处理。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公司决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以确保电镀作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提高资源利用率。

2. 审核内容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废物处理:检查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 资源利用:评估原材料利用情况,提出节约材料的建议。

- 能源消耗:检查电镀设备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措施。

3. 勘察和检查清洁生产审核团队对电镀作业进行了全面勘察和检查。

通过与工厂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交流,了解了电镀工艺的具体流程和技术参数。

对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原材料的进货和使用情况,以及设备的能源消耗情况。

4. 审核结果根据审核结果,电镀作业存在一些问题和改进空间:- 废水处理设施需要进一步优化,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 废气处理设施需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原材料利用率可以进一步提高,例如通过回收再利用废料等方式。

- 电镀设备的能源消耗较高,可以考虑引入新的节能设备。

5. 改进与建议基于审核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和建议:- 对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技术升级,以提高处理效率。

- 实施废料回收再利用方案,降低原材料的使用量。

- 引入节能设备,减少电镀作业的能源消耗。

- 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

6. 结论清洁生产审核对于汽车公司的电镀作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公司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长期的清洁生产计划,以确保电镀作业符合环保要求,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很抱歉,我无法提供长篇的内容来满足您的要求。

但是我可以帮您继续写出一些相关内容:7. 整改措施为了解决电镀作业存在的问题,汽车公司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更新废水处理设施,增加过滤和净化设备,以确保废水排放达到环保标准。

电镀审核重点

电镀审核重点

电镀工艺是表面处理工艺中利用率极高的工艺,那么对于电镀供应商的管理,尤其是过程的管控,我们应该关注哪些内容呢?平台经验总结如下:原材料待镀产品要有清晰的标识,保证产品将接受哪种电镀,电镀参数是什么?现场要有清晰的待电镀品,电镀完了品和过程品的存放地点,并保证标识清晰没有混淆的风险。

生产启动相关是否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清晰的定义每种电镀工艺的过程参数?上挂要保证挂具上不会有上一次电镀完了品遗留。

盛放下挂产品的周转箱要保证没有遗留品混淆上/下挂产品是否有清晰有效的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工人操作每班首挂和末挂产品是否与标准样件做对比,滚镀需要抽样检测,挂镀需要在首/末挂取对角线产品做相关质量特性的检测电镀过程槽液的工艺参数是否被清晰定义并按时记录相关结果。

槽液的工艺参数是否被定期的检测并不断的矫正烘干烘干阶段的温度和时间是否可控?返工和正常生产保证针对停电/产线设备异常停机后的反应计划必须要有,且反应计划必须包含:原材料的处理方案和流程,紧急的围堵措施,在制品的隔离方案。

关于返工(褪镀后重新镀)必须要有严密的流程文件,且文件中必须规定零件可以返工的状态和不可以返工的状态,流程文件必须有附属的质量控制文件,其中必须规定返工后的产品评定和接受准则,且返工后的产品必须由质量部专业人员负责最终的放行和禁行。

除氢脆如果有除氢脆处理过程,那么必须严格定义氢脆处理炉的相关参数维护保养电镀生产线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实施情况需要核查电镀生产用周转箱/挂钩/挂具/甩干桶等工具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清理是否执行合理有效,SQE可以挑战供应商的维护保养细节,并强行要求执行更加缜密的维护保养质量监控供应商必须有电镀性能检测大纲,标准,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文件。

图纸要求的性能测试标准必须与图纸一致。

主要涉及到的测试有电镀位置,厚度,盐雾试验,附着力试验,氢脆试验等电镀相关的试验标准必须有测试设备必须在有效的校订范围之内且适合检测相应的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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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第一版)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围、纳污企业、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6.未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通过企业投产时间,核实该企业是否为现有源;(3)核查企业是否有环评批复文件,如有环评批复文件,是否填写了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4)对于属于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认可或备案要求的项目,是否提供并填写证明符合认可或备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原则上,企业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企业具体情况。

(5)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6)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同时应与后续许可量计算过程及许可量申请数据进行对比,按技术规确定许可量。

(7)表1中的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2.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主要生产单元、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电镀工业》(以下简称技术规)填报,不应混填。

其中:(1)主要生产单元名称填写电镀生产线、公用单元的名称;(2)主要工艺名称填写“前处理”、“镀覆处理”、“后处理”和“辅助设施”;(3)生产设施名称主要填写与产排污相关的设施设备名称;生产设施编号填写企业部设施编号。

不同编号的相同生产设施应分行填报,不应采取备注数量的方式;(4)同类型的设施设备,其设施参数的计量单位应一致,如水洗槽,不能有的填写“m3”,有的填写“L”;(5)审核“生产能力”是否是环评批复的产能或地方政府认可或备案的产能;是否包括了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

生产能力与环评批复或地方政府认可或备案的产能不相符时,是否提供了说明材料;(6)必填项容是否填写齐全。

3.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1)检查填写的“有毒有害成分占比”是否正确,正确填写应该是有毒有害物质在总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

(2)在“燃料”信息中,燃煤要填写灰分、硫分、挥发分、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燃油要填写硫分、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天然气只填写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3)不需要填写的栏,划斜杠“/”,不能填0。

4.表4:《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1)应按照技术规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电镀企业废气产排污环节包括对应的生产设施和相应排放口,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锅炉、电镀前处理、镀覆处理、后处理等,相应排放口主要包括上述生产设施烟囱或排气筒;(2)检查填写的“污染物种类”是否依据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的污染物有无漏填项;有组织排放源中锅炉烟气的污染因子不包括林格曼黑度;(3)审核填写的“可行技术”是否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如没有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由于由于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的是协同治理措施,因此其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应填“无”或“/”,并在“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中备注“协同处理”。

(4)审核填写的“排放口编号”是否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废气排放口现有编号一致,若没有编号的,排污单位是否自行编号;(5)审核填写的“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填写了“否”,申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将整改措施填入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或作为附件上传。

(6)审核“排放口类型”填写是否正确,本技术规将锅炉烟囱列为主要排放口,电镀废气排气筒列为一般排放口。

5.表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1)应将酸碱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重金属废水、电镀混合废水、综合废水等按废水类别分开填报;(2)审核“污染物种类”是否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确定,污染因子是否有遗漏;(3)电镀废水处理工艺是否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如没有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4)填写的废水排放口编号是否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编号填写一致,若不一致,排污单位是否根据《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5)审核填写的“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填写了“否”,申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将整改措施填入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或作为附件上传。

(6)排放口类型填写是否正确。

本技术规将电镀排污单位的车间或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专业电镀企业总排放口均确定为主要排放口;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分质处理单元出水口可视同车间排放口,也归为主要排放口。

将单独排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列为一般排放口。

如申报单位的废水排放去向选择填写了“排入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如申报单位的废水排放去向选择填写了“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主要排放口”;单独排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一般排放口”。

6. 表6:《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1)审核污染因子数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要求;对于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必须进行填写;(2)审核是否填写了排气筒高度和排气筒出口径。

7. 表7:《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1)审核污染物种类是否与排放口编号相对应,是否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标准号和浓度限值;(2)审核新增污染源是否填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及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3)环评批复要求应以数据形式填报,不应填报文字。

8. 表8:《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1)对于燃煤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只需申请许可排放浓度,无须申请许可排放量;林格曼黑度不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合许可排放量;(2)申请的主要排放口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应与计算过程保持一致;(3)对于电镀废气的一般排放口,污染因子只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不填写排放速率,也不申请和填写年许可排放量限值。

(4)是否提供了许可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计算过程说明容。

9.表9:《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表》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治理措施填写符合实际;标准填写应明确。

对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无要求的无组织产污环节,如无特殊规定,不建议给出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量化考核要求,仅说明控制措施即可。

因《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对无组织产污环节无要求,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可不填写表9 容。

10.表10:《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对于电镀排污单位,全厂合计的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数据,应与环评批复的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比较,两者取严。

11. 表11:《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1)如果废水为间歇排放,应审核是否填写了间歇排放时段;(2)审核是否填写了受纳自然水体名称和功能目标、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等容;12. 表1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1)如果废水为间歇排放,应审核是否填写了间歇排放时段;(2)是否填写了受纳污水处理厂不同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浓度限值;13. 表1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1)电镀排污单位一类污染物必须填写《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2)废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除一类污染物外,其他污染物填写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标准名称和排放浓度限值,不能填写与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协商的纳管浓度限值。

14. 表14:《废水污染物排放》(1)审查排污单位是否按排放口编号,逐一对应填写了主要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和设施或车间排放口污染物申请排放浓度限值、申请年排放量限值,申请特殊时段排放量限值;(2)核对是否存在同一种污染物在主要排放口和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同时申请许可排放限值的情况;(3)单独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不申请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量限值。

如果电镀企业生活污水不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而是单独排放到自然水体,此时,其生活污水排放口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申请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可不申请许可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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