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管管辖

合集下载

行政复议法讲义提纲PPT课件

行政复议法讲义提纲PPT课件

-
20
1、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⑴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 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⑵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⑶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⑷属于复议范围和受理机关管辖;
⑸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依申请而受理,期限为知道或应 该知道之日起60日内,但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 除外。
-
5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属性
行政复议是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内部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律 平台。
1、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的层级监 督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 制度;
2、行政复议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
3、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 的法律制度;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
-
6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并且不
收费); 2 、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
原则; 3、全面审查原则; 4、被申请人举证责任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
7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对复议决定不服, 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 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二)受理后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条例规定的 受理条件的。
-
30
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
答 复 人:名称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
我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你复议机关发送的《行政复议答复通 知书》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现对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不服我单位(具 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主管岗位职责

主管岗位职责

主管岗位职责主管岗位职责(精选17篇)主管岗位职责篇11、负责公司行政办公方面的所有日常事务,保证和维持维护办公设备设施的正常有效;2、管理监督公司食堂、办公车辆、通勤班车,保证其正常运转;3、多种方式管理措施以降低行政管理成本;4、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建立和处理好员工反映的问题。

5、负责实施部门内员工的任用、培训和考核等各项工作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管岗位职责篇21、安排好销售的内、外部工作,做好经营计划及制定销售目标,对本项下业务业绩负责;2、对长租业务专员的考核与管理;3、根据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完成业务单量;4、客户市场的开拓及关系维护;5、每月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标客户的拜访数量;6、仔细完成公司交办事项,同时乐观配合公司各部门的工作。

主管岗位职责篇31.组织厂家开展导购员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培训;2.定期拜访渠道经销商,了解客户需求,维系良好的客户关系;3.对阵新品价格、功能卖点,分析判断引进后市场竞争力,及时引进新品,补强产品阵容;4.根据档期时间节点,组织物料、赠品下发至门店;并组织部门成员对系统内门店活动进行启动、培训。

主管岗位职责篇41、负责组织建立GMP物料管理体系并负责实施和持续改进;2、负责根据项目生产流程,参加现场物料与生产相关质量管理;3、负责根据项目生产计划,联络采购部,组织物料申购并跟进物料申购到货入库;4、参加MAH委托生产方物料相关流程审计、改善措施拟订;5、参加供应商审计和公司内部质量评审;6、参加公司产品质量异常的处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管岗位职责篇51、对石材(主要石英石、人造石)按时进行市场调研,做好采购成本、质量及交期控制,保证项目生产物资采购业务顺畅;2、负责业务需要的当地材料,到公司合作矿山跟进石材荒料的选料;3、进行价格谈判和供应商维护且控制和确保采购物料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4、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及品质情况,提升产品质量及降低采购成本;5、熟悉各种石材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变化情况,实时调整供应渠道并开拓新的供应商资源。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各市、行署、县、系统公安局: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侦查犯罪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刑法》、《刑法修正案(一至六)》、《刑事诉讼法》、《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8]80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8]9号)、《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通字[2005]98号)和《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05]10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安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接受并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及时立案。

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二、公安机关各刑事案件办案部门之间对案件管辖发生争议的,要报请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确定管辖。

对因地域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由有管辖职责的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各刑事案件办案部门和刑事技术等部门,对办案单位提出的协助、配合请求,要主动、积极办理,要做到分工不分家,正确处理管辖分工与相互配合的关系。

三、各刑事案件办案部门在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其他犯罪时,应一并立案侦查,不再移交,但法律和公安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省厅以前制发的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文件与本通知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地按照《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贯彻意见,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刑诉主观题带学讲义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刑诉主观题带学讲义
考点二、九种侦查手段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
关的强制性措施。考生需要学习九种侦查手段。
14
专题七 审查起诉
考点一:补充侦查 考点二:不起诉
15
考点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
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1
有罪证据
言词证据 证人证言、 定意见1
直接证据
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
传来证据 间接来源非第一 手 无罪证据
实物证据 物证、书证、勘验、 检查笔录
间接证据 不能同时证明
1 被害人
1、肯定型的直接证据:小区的监视器排到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 他人的全过程。
2、否定型之否定人: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的女朋友证明案发
检规则》第 调查核实一般不得接触被调查对象。必须接触被调查对象的,应当经检察长 166-169 条)批准。
3.绝对禁止事项 进行调查核实,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
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
1 移送。 2 紧急措施。
13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和涉嫌

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2
3、变更性原则:指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随着诉讼的进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案
件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变更或解除。
考点二:监视居住
1 人身自由 2 人身危险性程度
11
考点三:拘留 考点四:逮捕
12
专题六 立案 侦查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

民事诉讼法习题

民事诉讼法习题

民事诉讼法习题习题自测总论部分(一二)分论部分(一二)第一章民事诉讼概述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2、民事诉讼目的3、民事诉讼基本模式二、简答题1、概述民事诉讼的特点2、简述构成诉讼公正价值的基本要素3、简述影响诉讼效益价值的因素4、简要概述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各种学说三、论述题1、简要论述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类别、特征及其具体划分2、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第二章民事诉讼法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属于民事程序法的有()A. 民事诉讼法B. 人民法院组织法C. 公证法D. 人民调解法规2、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把民事诉讼全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如()A. 起诉和受理阶段B. 调解阶段C. 开庭审理阶段D. 上诉阶段3、李某和王某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有可能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A. 李某和王某二人和解B. 请居委会的张大妈进行调解C. 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 一方起诉至法院4、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相同之处有()A. 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B. 裁决或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具有执行力C. 都是对争议问题行使国家的审判权D. 都是通过第三者解决双方争议5、关于民事诉讼法与相邻实体法,正确的说法有()A. 两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B. 两者是相互独立相互配套的法律C. 民事诉讼法是表现实体法生命力的法律形式D. 在实体法中包含着某些程序规范,它们属于实质的民事诉讼法二、简答题1、民事诉讼法的性质表现在哪些方面2、简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3、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异同三、论述题试论述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多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主体B.客体C.标的物D.内容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A.当事人B.证人C.鉴定人D.翻译人3、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情况是()A. 原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 法人消灭;C. 当事人死亡;D. 诉讼中发生自然灾害而使诉讼停止。

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

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考点精讲讲义编讲:戴鹏老师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4、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凡是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一、诉的要素1、当事人3、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并提出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二、诉的分类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分为三类: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的诉。

给付的内容包括财物、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消灭或者变更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

三、反诉1、概念: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独立反请求。

2、构成:(1)主体:由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

(2)本反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时间:司法解释规定,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前提出。

二审中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4)管辖: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5)程序:本、反诉应当适用同一程序审理。

真题示例(2009年卷三36题)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第三讲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

安全主管的岗位职责

安全主管的岗位职责

安全主管的岗位职责职责:1、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环保、安全、健康的管理体系,落实排查安全隐患;2、负责公司安全文件的建立及监督执行;3、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4、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安全管理相关证书;2、3年以上地产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经验;3、电脑操作熟练,熟悉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4、具有一定的房地产项目及现场管理安全保卫、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5、能独立开展本岗位工作,拟定或完善安保制度,落实部门安全工作计划。

职责:1、负责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建立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流程,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划。

3、编制、审核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情况,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进行。

4、指导并参与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等创优工作。

5、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日常现场巡检和检查,发现工程安全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督促整改,及时向上级汇报。

6、指导并参与项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保卫、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7、负责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档案。

9、负责安全事故年报、月报、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等日常工作的推进。

10、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1、年龄30-55岁,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三年以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控制能力。

工作细心、责任心强。

4、熟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和标准。

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编制、及时交资料员收集、整理、归档。

5、掌握安全生产管理(起重、电气、机械设备、防火等)基本知识和事故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

护林员培训资料

护林员培训资料

护林员培训资料天保护林员会议培训材料一、林业法规体系介绍了解我国现行林业法规体系,有助于我们准确掌握国家关于森林方面立法的情况,有助于我们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理解不同层次的法律效力差别。

第一层次是森林法及有关全国人大的决议。

这一层次中主要有全国人大《决议》和《森林法》。

同时还包括与森林资源有关的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都是我国林业基本法,他们在森林法律体系中具有“龙头”作用和统帅地位。

它们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在全国范围有效,它们是制定其它森林方面法规和规章的基础和依据。

第二层是国务院颁布或批准的贯彻执行《森林法》的行政法规。

这些行政法规是根据森林法的精神制定的,是森林法的具体化。

与森林法是一种配套关系。

其效力低于森林法,不得与森林法和全国人大关于森林资源方面的决议、决定相抵触,但都在全国范围有效。

在林业法规体系中比重较大,数量较多,其中主要有《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种子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

第三层是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森林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规章。

效力低于森林法和行政法规,但其效力仍在全国有效。

在整个森林法律体系中数量很大。

其主要有《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育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封山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等。

育林管理暂行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层是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行政规章。

数量极多。

并非各级人大和政府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只有省级人大和省政府、省会所在地的市人大和市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和市政府才有权颁布地方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其他各级人大和政府均无立法权。

二、林业行政处罚森林资源管理,主要途径:一是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二是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三是处罚。

[答案][福建师范大学]2020秋《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4

[答案][福建师范大学]2020秋《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4

1.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诉讼活动?()A.调查取证B.采取强制措施C.起诉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答案:D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

A.不予理睬B.劝其撤回起诉C.直接退回起诉D.裁定驳回起诉答案:D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申请再审?()A.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B.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C.适用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D.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答案:A4.下面四个选项中,对主管与管辖的关系描述正确的是:()A.主管与管辖是一回事,没有什么区别B.主管与管辖是对立关系C.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D.无管辖问题,也就无主管问题答案:C5.任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都能获得国民待遇,是基于:()A.对等原则B.同等原则C.国家主权原则D.最惠国待遇原则答案:B6.无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诉讼代表人就可以实施的诉讼行为有()。

A.变更诉讼请求B.进行和解C.申请回避D.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案:C7.在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论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简易程序中原告可以口头起诉B.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可将法庭调查与辩论交叉进行C.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和审理D.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就做出判决答案:D8.人民法院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外国法院执行的()。

A.只能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执行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的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执行D.经当事人同意,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答案:B9.公力救济的方式包括:()。

A.仲裁B.调解C.诉讼D.和解答案:C10.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指的是:()。

A.当事人诉讼权利相同B.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C.当事人诉讼义务相同D.诉讼权利的对等性和同一性答案:D11.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确认之诉?()A.某女起诉前夫,要求将两人之女判归自己抚养B.老刘起诉刘晓明,要求解除收养关系C.李明起诉王海,请求判决两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王林向法院起诉孙晓辉,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答案:C1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应当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A.审判员、书记员B.审判员、当事人C.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D.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答案:D13.关于诉讼禁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诉前禁令制度B.我国至今尚未确立诉前禁令制度C.诉前禁令将救济时间提前到权利人起诉之前D.诉讼禁令与诉前财产保全基本相同答案:C14.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答案:D15.民事诉讼法规定允许上诉的裁定有:()A.终结执行的裁定B.中止诉讼的裁定C.驳回起诉的裁定D.补正判决书的裁定答案:C16.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民事判决()。

3、4管辖当事人

3、4管辖当事人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汪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1.日本某株式会社与湖北省某养殖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万美 元的供应鳕鱼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湖北公司未按合同 规定的时间付款。于是,日方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武汉市中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三)指定管辖(《民诉法》第37条) 概念

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法院对某个案件行 使管辖权。 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 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各争议法院又协商不成

适用情形

六、管辖中的特殊制度
(四)管辖权转移(《民诉法》第39条) 概念

3.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 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 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 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 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 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2.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 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 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 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唐某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 三人 B.唐某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 权利 C.唐某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D.唐某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法考主观题近10年考点汇总

法考主观题近10年考点汇总

3.强制措施-监视居住

2012
1.证据-排非






2.证据-工具价值


2011
1.证据-排非






2.证明-疑罪从无



2010
1.证据-证据属性






2.证据-疑罪从无



2009
1.一审-上诉

2.二审-复核




3.执行程序-死立执变更

2008
1.二审-特殊情况/审理结果
(1) 受案范围 (2) 管辖规则 (3) 参与人的确定









3.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

2010
1.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和解与调解(论述)









2009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规定权



2.行政诉讼
(1) 管辖规则(2)审理程序









2008
1.行政诉讼
(1)参与人的确定




2.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3.合同的效力




第4章 主管与管辖

第4章 主管与管辖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概述

概念:

是指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 分工和权限的管辖。 级别管辖是纵向的分工,地域管辖是横向的分工;级别管 辖是地域管辖的前提,地域管辖是级别管辖的具体落实。 主要是当事人、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 关系。

与级别管辖的关系


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
• 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 救助地或被救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 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 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 程终止地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

概念:


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极 强的排他性,排除一般、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 牵连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不排斥仲裁协议

事先书面约定履行地的:

约定履行地在一方(原告或被告)住所地

无论是否实际履行,该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未实际履行,该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 实际履行的,该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实际履行中, 双方一致变更约定履行地的,变更后的履行地法院有管 辖权)

约定履行地在双方住所地以外


“加工承揽、借款合同”中履行 地的有关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海事、海商案件 专利纠纷案件*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证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 诉讼标的金额比较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 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

高中政治专题四法律救济3诉讼的基本程序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2021年整理)

高中政治专题四法律救济3诉讼的基本程序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2021年整理)

2017-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四法律救济3 诉讼的基本程序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17-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四法律救济3 诉讼的基本程序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2017-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四法律救济3 诉讼的基本程序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的全部内容。

学案3 诉讼的基本程序走进生活目标导航辛某是某大学自考学生,因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被拒发学位证书.辛某认为学校侵害了其荣誉权,诉请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法院经过审查驳回了辛某的起诉。

思考法院将原告拒之门外的做法有道理吗?提示有道理。

辛某同学被拒发学位证书,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法院驳回起诉是正确的.①通过自主学习,识记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知识。

②通过自主学习,知道起诉及法院受理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③通过合作探究,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

④通过本课时的学习,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1.管辖(1)受案范围①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

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的诉讼。

(2)管辖问题①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②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称为管辖。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私力救济机制:私人调解、和解;2、社会救济机制:人民调解(可诉可确)仲裁(或裁或审);3、公力救济:诉讼(强制执行力保障)。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1、从法律体系角度划分,属于基本法;2、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属于部门法;3、从内容的角度划分,属于程序法;4、从公私法角度划分,属于公法。

三、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法院的裁判对象,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诉讼请求(主张)和诉讼标的物(具体对象)相区别。

四、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包括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行为之诉(积极给付之诉或消极给付之诉)。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五、反诉(构成要件,与反驳的区别)1、构成要件(1)主体:反诉的原告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2)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3)独立性: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效力。

(4)程序同一:程序必须属于同一种类。

(5)管辖同一: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6)牵连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第二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与对等,同等相区别)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1、同等原则(常态)2、对等原则(报复)三、辩论原则1、辩论原则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但不适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2、辩论权专属于当事人3、包括口头辩论和书面辩论四、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相区分)1、处分原则在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均可适用2、处分权专属于当事人3、当事人可以做出实体性和程序性处分4、处分必须依法处分,诚信处分五、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六、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公对公)七、支持起诉原则(与公益诉讼没有关系)第三讲民事诉讼基本制度(贯穿始终)一、合议制度(合议制+独任制)1、独任制的适用范围(1)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2)部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3)公示催告程序的公示催告阶段(4)督促程序二、回避制度(适用对象,方式,法定事由,决定权,法律效力)三、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为原则,一审终审是例外)实行一审终审的特殊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3、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4、一审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5、大多数裁定6、小额诉讼程序第四讲主管与管辖(重者恒重)一、法院的主管范围二、级别管辖(基层法院,中院,高院,最高院的第一审案件)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除法律规定由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他均应由基层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1)重大涉外的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院确定有中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想管谁就管谁”)(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三、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5、一般地域管辖(1)通常规定:原告就被告(2)特殊规定:被告就原告6、特殊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域管辖(2)侵权纠纷的特殊地域管辖(3)公司诉讼的地域管辖7、专属管辖(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3)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8、协议管辖四、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1、指定管辖:三种情形2、移动管辖:受理后、无到有、限一次(纠错程序)3、管辖权转移:上向下移+下向上移五、管辖权异议与应诉管辖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主体条件:通常情况下,管辖权异议由被告提出(2)时间条件:管辖权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3)异议的对象: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2、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方式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四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第四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第四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和意义民事案件的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也即明确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其实质是确定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和权限。

凡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起诉又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审判;凡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无权受理。

明确人民法院的主管,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地行使民事审判权,以便合法、及时地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安定。

同时也有利于消除法院越权受理案件或者推诿主管的弊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告诉无门的现象发生。

所以,有必要明确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三是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四是由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五是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明确规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六是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海事案件;七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几类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

三、法院主管与其他机构、社会组织主管的关系解决民事争议的机构除人民法院以外,还包括行政机关以及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

由于法律并不对民事争议的主管范围给予面面俱到的规定,各个机构有时会争夺案件的主管权,有时会相互推诿自己主管的案件。

我国处理法院与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之间主管民事纠纷相互关系所遵循的原则,为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酒店主管岗位职责(15篇)

酒店主管岗位职责(15篇)

酒店主管岗位职责(15篇)酒店主管岗位职责11、拟定酒店促销活动,完成团队和散客销售目标;2、监督销售量、调整销售活动,完成计划目标;3、与会议相关部门沟通,取得销售方面的'信息和支持;4、在部门年度预算内,推行销售计划;5、保存有潜力客户的资料;6、制定临时时间表,记录上月的销售活动,收集每日销售拜访记录并存档;7、以周销售计划为基础,向市场销售总监提交销售拜访概况,和月销售拜访计划。

酒店主管岗位职责21、供应商日常管理:包含职场人力核对2、出席定期组织的业务会议,汇报餐厅工作,向员工传达精神;3、检查工作;检查设备,家具,餐具、绿植等的摆设及其完好情况。

检查服务用品及清洁,检查库存物资。

检查员工仪容仪表。

4、主持每日餐饮会议,安排当天服务工作。

5、从厨房了解每日出菜情况,布置重点推销菜式。

6、签领食物、材料。

7、妥善处理客人投诉和质询。

8、做好员工考勤工作、评估工作。

9、做好餐厅的'财产管理工作。

10、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

11、负责餐厅活动的沟通和推出。

酒店主管岗位职责4保证客人入住及离店手续有序地进行;严格执行结账及财务程序;联系相关部门(如工程部,客房部,保安部等)为客人解决问题;每班情况记录及阅读交接班本;以专业态度为客人处理投诉;为客人提供准确的`留言及叫醒服务;代客收发邮件、快件、包裹等;回答客人提出的关于各种信息的询问。

酒店主管岗位职责5[管理层级关系]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直接下级:区内、区外销售代表[岗位职责]1、协助销售部经理做好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内的各项工作向销售部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根据销售部经理的委托和授权直接参与和负责督导分管的各项工作确保优质高效。

3、在销售部经理缺勤时代理负责销售部的工作主持工作例会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关心部门内员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协助销售部经理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向销售部经理提出奖惩、任免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销售部经理巩固和不断扩大销售订房网络争取客源创造效益。

行政处罚法 条文解读与释义

行政处罚法 条文解读与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条文解读第一章总则1.[1-1]立法目的2.[1-2]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3.[1-3]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4.[1-4]行政处罚原则5.[1-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6.[1-6]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7.[1-7]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8.[2-8]行政处罚的种类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9.[2-9]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0.[2-10]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11.[2-11]地方性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2.[2-12]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13.[2-13]地方政府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4.[2-14]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的禁止性规定15.[3-15]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要求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6.[3-16]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17.[3-17]授权实施行政处罚18.[3-18]委托实施行政处罚19.[3-19]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第四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20.[4-20]地域管辖21.[4-21]指定管辖22.[4-22]移送管辖23.[4-23]行政处罚补救功能24.[4-24]一事不再罚原则25.[4-25]责任年龄26.[4-26]责任能力27.[4-27]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28.[4-28]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29.[4-29]追责实效30.[5-30]查明事实31.[5-31]告知程序32.[5-32]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一节简易程序33.[5-3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34]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手续35.[5-35]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二节一般程序36.[5-36]调查程序37.[5-37]调查程序中的执法手段及相关人员的义务38.[5-38]审查程序39.[5-39]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法定内容40.[5-40]当场交付或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1.[5-41]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第三节听证程序42.[5-42]听证程序43.[5-43]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的决定44.[6-44]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45.[6-45]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处罚是否停止执行46.[6-46]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47.[6-47]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48.[6-48]因当事人要求而当场收缴罚款49.[6-49]当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收据50.[6-50]执法人员...51.[6-51]行政机关采取的执行措施52.[6-52]当事人暂缓或分期履行53.[6-53]行政机关罚款...54.[6-54]监督制度第七章法律责任55.[7-55]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56.[7-56]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罚款...57.[7-57]行政机关违法自行收缴罚款...58.[7-58]非法处理罚款...59.[7-59]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行为60.[7-60]违法实施检查措施...61.[7-61]违法谋取本单位私利...62.[7-62]行政机关玩忽职守第八章附则63.[8-63]制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64.[8-64]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管辖的法律规定(3篇)

建设工程管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的管辖范围、管辖主体、管辖程序等内容。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管辖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建设工程管辖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建设工程的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的管辖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安全生产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辖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辖包括:招标投标主体、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投标监督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规范安全生产的法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辖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监管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我国规范城乡规划的法律,对建设工程规划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管辖包括: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规范土地管理的法律,对建设工程土地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土地管辖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等。

三、建设工程管辖的主体1.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管辖的主体之一,负责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
第二节 民事案件管辖概说
一、民事案件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 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民事案件管辖与主管的关系 三、划分法院之间管辖民事案件范围的原则
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 原则规定与灵活规定相结合 维护国家主权
司考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 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 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 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 确的?(06单选)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
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 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 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 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15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第22条)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 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2012改)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16
司考题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 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 1997年李平与王坚固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 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子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 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 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 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 权? (02单选)
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 仲裁条款效力
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
国务院批准设立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省会、自治区首府 直辖市所在地中院
经济特区 计划单列市中院
最高院指定其他中院
高院
边境贸易纠纷 涉外房地产纠纷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涉港澳台参照适用
12
司考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09单选)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 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 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 案件
第五节 第六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民事案件管辖概说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应诉管辖
1
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 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三、法院主管与其他机构、社会组织
主管的关系
2
司考题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 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 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 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 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 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02多选)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17
司考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 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03多选)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法定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
最高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高级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管辖权转移
中级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
共同、选择管辖
合并管辖
7
级 别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同一级别不同区域的法院
地域管辖
8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公司
公司诉讼涉及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 解散等纠纷,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公司所在地一般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 则由其注册地法院管辖
25
司考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 院有管辖权? (05多选)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 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使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的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 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 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本案应采用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如果采用诉讼解决,请确定管辖法院。
食品厂厂长希望在B县法院诉讼,你若作为律师能否 满足其要求?
24
票据
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船舶碰撞由碰撞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 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海商事 海难救助由救助地 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共同海损由船舶最先到达地 共同海损理算地、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
被诉侵权行为 网络服务器 计算机终端 设备所在地
被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或发现侵权 内容的计算机 终端所在
22
司考题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 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 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 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 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 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 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07 多选)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23
律考题
A县某加工厂和B县某食品厂于1998年9月10日在C县签订 真空保鲜袋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的解决 方式或是向C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是向C县或D县法院起 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D县的分厂进行加 工(A、B、C、D四县为相邻县)。加工厂完成加工后, 将货发往食品厂。食品厂收货后即投人使用,因保鲜袋 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已封袋入库和销售出去的袋装 食品大量腐烂变质,损失50余万元,两厂几经交涉未果。 食品厂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工厂赔偿损失。请回答 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一般规定
特别规定
合同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购销合同 货物交付地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行为地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物使用地
补偿贸易合同接受 投资方义务履行地
借款合同 贷款方所在地
被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按不同保险标的物
运输始发地 目的地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 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
20
18
三、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 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 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3—32条,规定了五类十种案件:
合同纠纷案件 侵权纠纷案件 票据纠纷案件 海商事纠纷案件 公司纠纷案件(2012新增)
19
合同
29
六、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 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 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条件: 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012修改)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协议不得违反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 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案件性质 影响大小 繁简程度 诉讼金额
9
二、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5
四、管辖恒定
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 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 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
管辖恒定是诉讼经济的必然要求
五、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和种类
民事案件管辖的理论分类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
民事案件管辖的种类
6
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 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10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11
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涉及案件
管辖法院
不适用集中管辖
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
信用证纠纷
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 执行国际仲裁裁决
司考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丙市 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 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在丁市一手交钱一 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 卖给他人。王某若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 向何地法院起诉?(03单选)
A.甲市法院 C.丙市法院
B.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26
四、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 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