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毁灭后文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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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毁灭后文物资料

10月18日是圆明园遭劫149周年纪念日。圆明园管理处表示将启动首次海外寻宝和“寻找圆明园流失海外文物系列活动”,包括各大博物馆和各种文献照片在内的文物。本月底,圆明园专家组即将远赴美国东海岸,利用一年时间走访美国、欧洲、日本,追寻圆明园流失文物线索。

流失国宝尚无总目录

圆明园管理处主任陈名杰此前介绍,自1860年以来,圆明园文物除了在“火烧圆明园”中被焚毁之外,还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散失,据粗略统计约有150万件,其中的精华部分大都流失海外,尤以英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最多,分藏在各个博物馆和其他收藏机构。美国、日本及其他博物馆和收藏机构也有不少文物。

圆明园管理处宣传科郑黎红科长对本报记者说,由于圆明园的物品清单在火中被毁,圆明园到底有多少文物已无法考证。到目前为止,还有多少圆明园遗物存世,它们现在都在哪里收藏,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总目录。圆明园管理处因此联合清华大学、央视《国宝档案》栏目组共同组织《寻找流失海外圆明园文物系列》调查寻访活动,开展学界最大规模的文物“摸底”考察,为圆明园的研究积累资料。郑科长说,今年是圆明园遭劫149周年,明年是150周年,这项活动也是纪念圆明园遭劫150周年系列活动中的一项。

摸底比追讨更现实

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认为,现在恐怕还是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对圆明园当时的历史状况,包括当时受破坏的情况的调查上,应该使人通过文献、资料看到当时圆明园真正的辉煌,应该做的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上面。至于追讨,一下子就定在那上面,会引起一些争议。

故宫博物院副研究员金运昌说,目前条件下,摸底比追讨更现实。抢救流失文物,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摸清家底,摸清家底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知道丢了什么东西,另外一个是这些东西现在在哪,是一个什么情况。

圆明园的文物流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首先是英法联军抢掠之后带走了大量的文物,他们带走了多少?这个数量还是未知的,还有相当一批文物可能是流失到民间被文物贩子卖出去的。从晚清到民国时期,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导致大量文物外流。可以说,圆明园文物流失的渠道是很复杂的,而且流失的过程是漫长的。另外,跨国文物追讨还涉及到外交和法律多方面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说,还要考虑追讨的国家是否是有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另外,大量斥资回购文物也是不理智、不划算的。所以,追讨文物不是个简单的问题,而且也不是几十年就能完成的,这恐怕需要几代人不断努力才能实现。

所以说,我们不如先搜集资料建立信息库,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甚至博物馆间的馆际交流,这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收集一些重要文物的照片、文物的流传记录,可以进行研究、鉴赏;机会成熟的时候,也是进行追讨的重要凭证。

首站为何选定美国

圆明园管理处启动的“寻找流失海外圆明园文物系列活动”为什么将第一站与重点寻访地选在了美国?

中国圆明园学会会员刘阳说,过去大家一直以为英、法两国是圆明园文物收藏所在地,但实际上美国收藏的圆明园文物数量远远超过欧洲,以文献、照片资料居多,美国东

海岸城市的诸多博物馆所收藏的圆明园文物以及资料从未经过系统整理,

该领域还是“空白”。因此,赴美国东海岸收集圆明园相关文献、照片以及考察各大博物馆内的圆明园文物,将更全面揭示圆明园在历史不同阶段的变化和发展。美国“寻宝”涉及三个城市,寻访组将从华盛顿出发,依次前往纽约和波士顿。

其主要行程包括:华盛顿国会图书馆、华盛顿弗利尔美术馆、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纽约市艺术博物馆、纽约纳尔逊艺术博物馆、波士顿美术博物馆、哈佛大学图书馆、哈佛大学福格艺术博物馆。其中,华盛顿国会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收藏着大量圆明园被毁后不同时期的老照片,数量超过100张,其中60多张从未对外公布过。

目前,美国寻访组总顾问、清华大学教授郭黛姮已先期赴美,在华盛顿展开圆明园文献的收集整理工作。杜克大学已经同意将7张圆明园老照片授权圆明园管理处使用,并将高清的拷贝版传至圆明园,这批照片为美国摄影师甘博于上世纪20年代初拍摄,包括绮春园宫门、海晏堂、大水法、方外观等景点。

法律追索还很难

曾经参与中国海外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的济南律师李震仲对此颇有感触,他认为依靠法律手段跨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是一件十分耗时费财的事情,其中不但有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还要面对取证的难题以及对部分善意的购买者进行适当补偿的问题。此前以法律手段追索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的艰难,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现实。

李震仲介绍,中国先后加入了四个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公约,并加入了世界最有名的几个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组织。四个公约分别为《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1989年加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7年加入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是禁止和防止文物非法出口和要求文物返还的重要公约,也是索回流失文物的主要法律依据。

他认为,目前主要的困扰是:第一,上述公约无法律溯及力,不能追讨公约生效前流失的文物;第二,由于各国(包括我国)均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如文物的持有人系善意取得(不知情且支付对价),则其有权拒绝归还原物,即使归还也需支付高额赔偿。

相关链接:实施文物追索的成功案例

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我国多次成功追索了非法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如1998年从英国索回走私出境的文物3400余件。2001年从美国佳士得索回走私出境的河北曲阳五代王处直墓彩色石雕像。2003年从香港佳士得索回被盗的河北承德珍贵文物49件,从美国索回陕西西安汉墓中被盗掘的6件陶俑。2008年从丹麦索回走私出境的文物156件。

同时,通过与国外有关博物馆和收藏者的沟通、合作,多批流失文物被归还中国。如2001年加拿大国家美术馆将龙门石窟石雕佛像1件归还中国。2004年、2005年海外华侨将龙门石窟佛造像捐赠回国。2005年瑞典东亚博物馆将1件汉代陶马俑归还中国。2008年日本美秀博物馆无偿归还我国被盗的山东博兴北朝石刻菩萨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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