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浅析及操作实务
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影响及政策支持研究
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影响及政策支持研究新冠疫情自从爆发以来,对全球范围内的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尤其是对小微企业来说,由于其资金储备相对有限、经营规模较小等特点,面临的困难更加严峻。
本文将对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并探讨政府采取的相应政策支持措施。
一、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1. 资金压力和融资困难:小微企业通常依赖于现金流来维持日常运营,新冠疫情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订单减少,从而使得现金流减少。
此外,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往往难以获得大额融资,面临融资渠道枯竭的问题。
2. 生产和供应链受阻:疫情爆发导致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封锁措施,使得小微企业面临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应困难。
同时,客户订单减少和物流运输受限也导致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到严重影响。
3. 就业压力和人员流动:小微企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力量,疫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失业人口增加,为政府增加了社会保障和稳定就业的压力。
此外,为了应对疫情,一些企业采取了减员或停工措施,造成了人员流动和重新招聘的问题。
二、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为应对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许多国家和地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措施,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政策支持措施:1. 财政支持:政府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了一定数量的贷款和财政补贴,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生存和恢复发展。
同时,还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税等优惠政策。
2. 信贷支持: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政府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扩大信贷配额等方式,增加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此外,一些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3. 市场开放和减少限制:政府放宽了对小微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简化了审批手续,鼓励创业和创新。
同时,还通过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贸易和对外投资等措施,帮助企业寻找新的增长机会和市场空间。
4. 培训和技术支持:为了提高小微企业的竞争力,政府加大了对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税务优惠政策解读与应用案例
税务优惠政策解读与应用案例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企业和个人来说,缴纳税款是一种法定义务。
然而,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激励企业创新,政府会制定税务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并提供经济支持。
本文将为您解读税务优惠政策,并提供一些实际应用案例。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鼓励其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该政策适用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决定是否享受抵扣税额。
不久前,某家小微企业获得了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该企业是一家创意设计公司,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内。
通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该企业将节省大量的税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政府实施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该政策,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再计算所得税。
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又可以鼓励企业投入更多资源用于研发创新。
某高新技术企业在一次研发项目中,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费用。
通过合理运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该企业成功减轻了税务负担,节约了资金,为更多的研发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个人所得税调整政策为了增加个人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政府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调整。
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下,个人可以享受更高的起征点和更多的扣除项,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比如,某位工薪族年收入为10万元,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调整政策,该工薪族只需要缴纳较少的个人所得税,相比之前减轻了不少负担,增加了可支配收入,提升了生活质量。
四、跨境电商税收政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成为了进口贸易的新业态。
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即购买跨境电商商品的个人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进口税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2.06•【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第、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税收优惠政策最新解读
税收优惠政策最新解读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引导和激励经济活动的一种政策手段。
其背景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形势、产业发展战略、社会政策等密切相关。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税收优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通过对特定产业或领域给予税收优惠,吸引更多的资源向这些方向流动,推动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鼓励创新创业,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给予了多方面的税收优惠。
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问题研究》范文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背景下,小微企业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对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这些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小微企业无法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本文旨在研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概述政府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降低税负、提高税前扣除项目比例、实施税收减免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小微企业提供了降低运营成本、增加盈利的空间,有效推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1. 政策宣传不足:部分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不足,导致无法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
2. 执行环节繁琐:部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大量材料和办理繁琐的手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3. 监管不力:部分地区税务部门对政策的执行监管不力,导致部分企业存在违规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四、解决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措施:四、解决措施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政策内容,确保企业充分了解政策。
2. 简化执行流程:税务部门应简化政策执行流程,减少企业办理手续的繁琐性,降低企业的负担。
3. 加强监管力度: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查处,维护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五、结论通过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我们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政策宣传不足、执行环节繁琐以及监管不力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加强政策宣传、简化执行流程和加强监管力度等解决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小微企业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利弊分析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利弊分析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这种政策旨在减少企业的税负,从而激励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创新科技等,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增长。
然而,这项政策也存在着一些利弊。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利弊进行分析。
一、利:促进企业发展1. 减轻企业负担: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必须支付的税金之一,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负担。
这可以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方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2. 刺激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降低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开拓市场的风险。
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后,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扩张业务范围等,进而刺激经济增长。
3. 促进创新:减免政策可能对创新型企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鼓励下,企业有动力增加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和技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二、弊:可能造成税收减少1. 财政收入下降:企业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一旦减免政策实施过于宽松,会造成国家税收减少,从而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
这可能导致对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投入减少,影响国家的整体发展。
2. 优惠可能滥用: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设计往往复杂,存在滥用的风险。
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虚构业务、操纵账户等手段来获得不当的减免,从而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企业集中度增加:减免政策可能导致资源向规模较大的企业倾斜,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集中度。
优惠政策通常面向较大的企业,而小型企业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减免,这可能加剧市场垄断,阻碍市场竞争。
三、结论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既有利也有弊。
正确实施和监管减免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刺激投资和创新,有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应注意防范减免政策的滥用和资源的不合理集中,以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通过适度的减免和相应的监管,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减免政策的正面作用,实现企业和国家双赢的局面。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与操作实务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与操作实务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减免或延缓征收等优惠政策。
正确理解和恰当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操作实务进行探讨。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方面。
下面将针对其中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免或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或减半征收。
(3)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优惠政策:对设立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内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减半征收。
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政府会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税前扣除:个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3. 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简单计税方法,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特定范围内的进口货物,可以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实务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操作实务技巧。
下面将从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和资料备案几方面进行具体介绍。
1. 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基于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调整企业经营结构、合理安排业务活动等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负担。
企业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税收筹划:(1)选择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合适方案;(2)合理规划企业内部交易、利润分配等筹划方案;(3)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研发等活动,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要求。
疫情后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
疫情后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内容导航国家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企业优惠政策热点问题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如何渡过经济难关疫情后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 1(一)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是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
(三)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四)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在本次疫情当中,四川省可以说是疫情受到损失比较重的地区,像平常正常经营的企业,都有大批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无法正常经营和生产。
而对于受影响比较严重的中小型企业,在疫情期间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疫情后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 2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于广东省内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浅析
关于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浅析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进行了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本文将就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进行浅析。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创新创业创造就业的基石,也是经济、社会和就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然而,小微企业由于经济规模相对较小,融资渠道有限、商业信用不足等问题,日常经营面临的资金短缺、成本高昂等挑战较大。
针对这些困难,政府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给予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税收贡献。
1. 增值税减免政策针对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特征,政府实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制度,对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型企业和个体户免征增值税,并给予资金补贴;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至8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和个体户按照简化纳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2.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政府对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不同营业额和利润水平给予所得税减免政策。
对于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的企业所得税率;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率为10%;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率为25%。
政府对小微企业在土地、城市维护建设、水利建设等方面需缴纳的地方税、教育费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给予减免或减半征收。
1. 较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出台,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经营负担,提高了税收的可持续性。
同时使小微企业更加有力的发挥就业、经济发展作用。
2. 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执行不力,对企业补贴出现拖欠等问题,影响了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3篇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3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第1篇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出台政策。
为帮助我区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先后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达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搭建平台。
为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召开"共渡疫情、共推发展"银政企对接视频会,邀请10家金融机构分别介绍支持企业发展的举措及优惠政策,会上进行网上签约。
(三)广泛宣传。
印制3000余份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及省、市、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发至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提升企业家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四)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四送一服"工作核心任务,重点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四重一小"企业,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政策落实情况(一)返还社会保险费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疫情期间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目前已返还企业868家,返还失业金583万元,涉及人数19879人。
针对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截止目前,已退还356家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涉及金额399.50万元。
(二)减免企业房租经摸排,已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服饰等11家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涉及金额37.21万元。
(三)补助企业税负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可由区级财政对2020年一季度实行先征后补,预计2151家企业补贴可达2161万元。
(四)延期缴纳税款省税务局决定20xx年度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延至8月31日,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税款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
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缓解疫情对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梳理了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税费支持政策,包括支持医疗救治、鼓励科研攻关、支持物资供应、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支持公益性捐赠、支持补助救济、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等七大类共62项税费政策,助力纳税人及时享受各项税费支持政策,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和企业发展。
今后国家如出台新的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将一并执行落实。
目录一、支持医疗救治(一)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三)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四)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五)卫生防疫站调拨或发放的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不征收增值税(六)非营利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其取得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八)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九)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十)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十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二)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三)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四)血站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十五)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十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用途的免征契税(十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十八)药品生产企业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二、鼓励科研攻关(一)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二)企业委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三)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四)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为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六)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七)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弥补年限延长至10年三、支持物资供应(一)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和大豆免征增值税(五)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六)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七)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八)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免征印花税四、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一)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二)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定额(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小型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七)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八)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十)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十一)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十二)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十三)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减免(十四)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可依法申请困难减免五、支持公益性捐赠(一)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无偿提供服务或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四)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五)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六、支持补助救济(一)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三)符合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七、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一)广州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二)广州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三)广州下调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优惠(五)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优惠(六)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优惠一、支持医疗救治(一)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内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下企业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梳理
税政解析41一场突如其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严峻,牵动着14亿国人的心。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越来越多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对红十字会、基金会、医院、患者等履行社会责任以予实物和现金捐赠。
国家对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则是指境外、境内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的捐赠,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捐赠。
疫情防控下企业的各项捐赠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怎样实际操作呢?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纳税申报事项,尽享支持疫情防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尽量降低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笔者现将企业捐赠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政策归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和借鉴。
一、企业捐赠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全额扣除《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第一条明确: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激励和引导经济活动的一种政策手段。
这些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个人的经济决策以及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
一、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其发展壮大,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 15%的优惠税率。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等。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这一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论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税收策略
论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税收策略新冠疫情的高传染性、不确定性和在世界各地的持续蔓延,对原本面临复杂内外部环境挑战的我国经济带来深度冲击和深层次影响。
在我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当下,作为在国家治理中有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地位的税收,如何积极应对、能动作为相当重要。
本文通过分析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提出具体税收政策建议。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分析新冠疫情对经济的深度影响,主要通过阻止人员流动、阻断产业链、改变消费、投资、出口相关的理念、方式以及产业布局与发展规划等,对供给端、需求端施加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来实现,既包括短期的直接影响,还包括长期的持续影响。
1.对传统产业的影响。
制造业。
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我国制造业逐步复工复产,上下游主要市场面向国内和东南亚等疫情控制较好地区的制造业较快恢复性增长,面向其他地区的制造业将需较长时间恢复。
分类别看,上半年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1.4%,总体呈先降后升趋势,而受影响较小的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4.5%和0.4%,其中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等增势明显。
旅游、餐饮、住宿、交通运输业。
这四大行业依赖流动性,受新冠疫情冲击最大,主营业务收入断崖式下跌且恢复缓慢。
疫情最严重的时期,据2月12日中国烹饪协会发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餐饮业影响报告》显示,疫情期间78%的餐饮企业营业收入损失达100%,2月份全国70%左右的酒店继续停业;预计2020年全年住宿餐饮行业增加值为16058亿元,全年同比增速约为-11%。
影视娱乐业。
主要表现为票房总量大幅下滑、影片被迫撤档或推迟首映礼、影视中止或者延期拍摄、娱乐业关门歇业与艰难重启等方面,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这些问题将会程度不一的长期存在。
生活服务业。
本文指狭义的生活服务,即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的家庭服务。
以家政服务为例,业内人士推测,疫情前全国家政从业人员为3000万左右,全国家政产业规模大概在1.5万亿元,因疫情的传染性导致业务直接暂停,以及家政服务企业的营收和发展。
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
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为更好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策的确定性和适用性,改善营商环境,我局搜集整理了各类涉及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在充分研讨的基础形成了《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主要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专项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该指引将便于纳税人理解相关政策,有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减少纳税风险。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5)(一)收入 (5)1.收入的确认原则问题 (5)2.实行新收入准则的税会差异问题 (5)3.从事船运代理企业收入的确认问题 (6)4.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 (6)5.捐赠收入的确认问题 (9)6.上市公司股票换成ETF基金的税务处理问题 (11)7.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问题 (12)8.确实无法支付款项的收入确认问题 (13)9.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务处理问题 (14)10.资管产品管理人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 (14)11.物业管理公司代管业主委员会资金的税务处理问题 (15)12.企业收到的人才引导基金奖励确认应税收入问题 (15)(二)扣除 (16)1.企业负担员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16)2.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 (17)3.集团母公司表彰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奖金税前扣除问题 (19)4.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20)5.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 (21)6.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23)7.保险费税前扣除问题 (24)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 (28)9.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问题 (29)10.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30)11.债券利息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32)(三)其他 (33)1.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问题 (33)2.投资性房地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34)3.未摊销完装修费的税务处理 (34)4.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是否必须逐年延续弥补 (35)二、税收优惠 (36)(一)免税收入 (36)1.股息红利 (36)2.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分红免税问题 (38)(二)研发费加计扣除 (38)1.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负面清单问题 (38)2.税务登记行业与实际不符的税务处理问题 (39)3.兼职人员支出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问题 (40)4.事业单位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问题 (40)5.委托研发加计扣除额的计算问题 (41)6.享受加速折旧的研发用仪器设备加计扣除问题 (41)7.境内发生的资本化研发费计入“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计算基数问题 (42)8.亏损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问题 (42)9.研发费用未单设科目核算的归集问题 (42)(三)高新技术企业 (43)1.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 (43)2.接受境外委托研发问题 (43)3.高新技术企业复核问题 (44)(四)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问题 (44)1.2018年以后获利的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减免税优惠问题 (44)2.获利年度在先,符合软件企业条件在后享受优惠问题 (45)(五)其他优惠 (46)1.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盈亏互抵问题 (46)2.取得政府补助享受项目所得减免问题 (46)3.取得政府补助享受减计收入优惠问题 (46)三、专项政策 (47)(一)资产损失 (47)1.固定资产和存货盘亏的口径确定问题 (47)2.资产损失确认时间问题 (47)3.因被投资企业破产而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确认时点问题 (48)4.捆绑(打包)资产损失确认问题 (49)5.垫款、往来款项的政策口径问题 (50)(二)房地产开发业务 (50)1.共有产权房预计毛利率的确认问题 (50)2.开发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还原计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 (51)3.地下车库成本归集问题 (51)(三)境外所得 (52)(四)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 (52)(五)企业重组 (53)1.股权支付的判定问题 (53)2.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 (53)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1.收入的确认原则问题问:企业取得的经济利益流入,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答: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企业取得的经济利益流入,除属于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形成企业负债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疫情下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分析
疫情下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分析摘要:在疫情下,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的平稳性已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因此,中小企业也迎来了更大的挑战。
如何在疫情防控措施的强化过程中,有效推进社会的经济复苏及发展,并提振民心已经成为当前的经济工作中的关键。
基于此,本文将分析疫情下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从而提供更好的意见以及建议,以为有关人员的后续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并推进国内的中小企业的后续经营效益的提升。
关键词:财政扶持政策;疫情;中小企业;发展引言:目前,在财税扶持政策的实际落实过程中,依然会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金融与财税政策的执行效果明显不佳,减免房租政策的落实困难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在持续的细化政策的前提下,来推动政策的稳定落实,保证企业均可切实地享受到其中的政策红利。
一、财税政策与帮扶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框架和结构正在不断优化,现行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实际情况和一定的时代背景而制定的,在未来会进行调整。
在疫情爆发和疫情防控期间,各省都有出台一些措施,以支持中小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恢复。
一般来说包含了这些政策:开工复工管理、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减负、综合保障强化、缩减运营成本等。
在此之中,本省财税优惠项目多达15项,而且医疗财税优惠也达到3项。
如此一来,就让中小企业能够更好地做到稳定的运转。
而在疫情环境下,疫情防控的工作也要注重对于企业的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对国家明确的疫情防控下的重点保障企业提供新增企业贷款,按照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利率的一半(即50%),中央银行对此给予了贴息,而且省财政也会再给予一定的贴息(25%),同时,贴息的期限在12个月内。
对于省内明确的疫情重点防控保障企业,省财政还将按照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利率的75%,来给予贴息,同时贴息期限在12个月之内,保障企业的贷款利率始终在1.6%左右。
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资金将会成为被安排的贴息资金。
这就让企业能够减少融资负担,同时让它们的资金流转压力降低。
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实录
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0.02.07•【分类】问答正文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实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先生,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先生,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先生,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有请余部长作介绍。
余蔚平: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在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主要包括: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
企业纾困政策措施
企业纾困政策措施
新冠疫情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因为无法经营,遇到了困难。
因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纾困政策,以支持这些企业度过难关。
纾困政策的主要措施如下:
1. 财政支持。
政府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纾困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供资金、税收、信贷等各种帮助,通过财政支持来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减轻企业负担。
2. 税收优惠。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一些税收优惠,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 信贷支持。
政府可以利用财政和金融机构的力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让企业可以更好地维持生产和拓展市场,增加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紧张。
4. 减免租金。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政府可以适当降低其租金,让企业可以减轻房租支出的压力,全力协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 城乡就业扶贫。
针对受疫情影响,特别是就业困难的人群,政府可以大力推进城乡就业扶贫,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就业创业,增加就业岗位,让广大失业人员能够找到工作维持生活。
总之,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无疑是受到了最大的影响,政府需要积极出台可行的政策和举措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只有政府和企业联手,形成合力,才能够度过困难时期,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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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5
政策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 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 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 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 折旧。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20
操作实务
【数据采集】 点右侧的校验结果,系统会自动定位到没有通过校验
的数据行次,并以绿色高亮进行标识。参考校验提示,修改 后重新点击保存,不符合校验的数据已经通过校验。
当每一行数据均通过校验并保存后,且没有“本期尚未 申报”的行次,主管税务机关本期录入工作即完成。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7
操作实务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一次性 扣除优惠情况录入表》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8
操作实务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一次性 扣除优惠情况录入表》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9
操作实务
【数据采集】 单位:万元 单击“保存”后,系统自动校验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8
关注重点
【何时享受优惠】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 一次性税前扣除。如企业在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则可在第 一季度申报享受。 【扣除限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而 新购置的相关设备,无论单位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元,均能 在税前一次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6
关注重点
【享受主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门确定。 【享受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 况另行公告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7
关注重点
【设备】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 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 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 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 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 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4
政策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4号 )第九条: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
21
操作实务
【注意事项】 ★ 数据采集工作务必于季度申报期内完成。 ★ 采集录入前务必与企业核实了解具体情况。 ★ 该模块数据采集工作已作为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浅析及操作实务
20204月21日
1
目录
CONTENTS
1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2 捐赠支出全额扣除 3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4 房地产和建筑业新政
01
2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3
政策背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 号 )第一条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2
常见问题
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 设备,主要生产保障物资,同时也生产与疫情无关的一些其他 物资,是否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 答: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1
常见问题
问:如果企业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这个是否能适 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呢?——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第六期) 答:“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与单 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保持 统一。 融资租赁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因此不能适用疫情防控重点保 障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0
常见问题
问: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 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中,购置设备的扣除金额受500万元 限制吗?——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六期)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 第8号)的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而 新购置的相关设备,无论单位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元,均能在 税前一次扣除。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4
操作实务
【纳税填报】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5
操作实务
【纳税填报】
新购设备一次性扣除
16
操作实务
【数据采集】 决策一包—报表管理—所得税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 控企业所得税一次性扣除政策统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 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优惠情况录入表》 第8,9列系统自动取数,第4,5,6,7列手动录入数据
13
常见问题
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政策的,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备案。但是相关资料需要留存备查。主要留存备查 资料如下:(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 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 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 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9
关注重点
【切忌】 不能因为企业不属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而
不让企业享受其他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企业在2018年1月
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 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