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JB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术语是理解GJB/Z9000A系列标准的基础,它统一了标准使用者对标准内容的理解。
一、术语概况
在GB/T19000一2000标准给出的80条术语的基础上,补充了反映军工特殊要求的27条术语,共107条术语。
与军工质量管理有关的27个术语:过程能力(3.1.6)、厂(所)际质量保证体系(3.2.16)、批次管理(3.2.17)、技术状态管理(3.2.18)、关键过程(3.4.6)、特殊过程(3.4.7)、可用性(3.5.5)、可靠性(3.5.6)、维修性(3.5.7)、安全性(3.5.8)、保障性(3.5.9)、适用性(3.5.10)、可生产性(3.5.11)、可检验性(3.5.12)、单元件(3.5.13)、关键特性(3.5.14)、重要特性(3.5.15)、
关键件(3.5.16)、重要件(3.5.17)、不合格品(3.6.14)、多余物(3.6.15)、故障(3.6.16)、质量问题归零(3.6.17)、首件鉴定(3.8.8)、首件三检(3.8.9)、定型(3.8.10)、质量会签(3.8.11)。
这27个术语均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与可靠性工作中常用术语。术语的定义来自《条例》、《决定》和现行有效的国家军用标准GJB451-90《可靠性维修性术语》。
(一) GJB/Z9000A术语的结构
GJB/Z9000A标准从10个方面, 列出了107条术语:
1)质量有关的术语;
2)管理有关的术语;
3)组织有关的术语;
4)过程和产品有关的术语;
5)特性有关的术语;
6)合格有关的术语;
7)文件有关的术语;
8)检查有关的术语;
9)审核有关的术语;
10)测量过程质量保证有关的术语。
。
(二)不再使用(删去)的术语(编写文件时注意)
不再使用术语共28条:实体、服务、服务提供、采购方、承包方、分承包方、质量要求、社会要求、相容性、互换性、安全性、产品责任、鉴定合格、自检、全面质量管理、管理评审、合同评审、设计评审、质量环、质量成本、质量损失、质量保证模式、证实程度、质量评价、质量监督、停止点、观察结果和不合格的处置。
这些不再使用(删去)的术语中,有的是因IS09000族标准结构的变化,使有些术语已不再需要,如质量保证模式、质量评价、采购方等。有的是为了简化术语,使其更易理解,例如,删去"实体",直接指明产品、体系或过程:删去"管理评审"、"合同评审"和"设计评审",而增列"评审"(3.8.7)术语,以代替上述三个术语,且把合同评审的提法改成"顾客要求评审气以适用于服务业组织中使用。有的是因标准中未曾使用或不再需要而予删除,例如:停止点、社会要求、产品责任、自检等。
二、主要术语
(一) 质量有关的术语
1. 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注1:术语"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或优秀来修饰。
注2:"固有的"(其反义是"赋予的")就是指在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
质量是对程度的一种描述,因此可使用形容词来表示质量,通常人们用质量好或质量差来表述产品的质量,用工作完成的好坏来表述工作的质量。在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或体系都可能提出要求,而产品、过程和体系又都具有各自的固有特性,因此,质量不仅指产品质量,也可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组织的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也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同一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需求不同,质量要求也就不同,只要满足需求就应该认为质量好。
2. 特性:可区分的特征。
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固有的"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如螺栓的直径、机器的生产率或接通电话的时间等技术特性。有的产品只具有一种类别的固有特性,有的产品可能具有多种类别的固有特性。例如:化学试剂只具有一类固有特性,即化学性能:而对彩色电视机来说,则具有多类固有特性,如物理特性中的电性能、环境适应性能、安全性等,感官特性中的听觉(音质)和视觉(色彩),时间特性中的可靠性等。对军工产品而言,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保障性是很重要的特性。
赋予特性不是固有特性,不是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而是完成产品后因不同的要求而对产品所增加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硬件产品的供货时间和运输要求(如运输方式)、售后服务要求(如保修时间)等特性。
不同产品的固有特性与赋予特性是不相同的,某些产品的赋予特性可能是另一些产品的固有特性,例如,供货时间及运输方式对硬件产品而言,属于赋予特性:但对运输服务而言,就属于固有特性。
特性可以有各种类别的特性,如物理的特性(如:机械性能、电性能或化学性能);感官的特性(如:因嗅觉而产生的气昧、因触觉而产生的手感、因听觉而产生的噪音、因视觉而产生的色彩);行为的特性(如:礼貌、诚实、正直);时间的特性(如:准时性、可靠性、可用性);人体工效的特性(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和功能的特性(如:飞机的最高速度和高度)。
对产品单元件可进行特性分类,通常又划分为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和一般特性三类。关键特性是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主要特性是指虽然不是关键特性,但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3. 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要求是对需求或期望的描述,其描述方式可以是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明示的"可以理解为是规定的要求。如顾客明确提出的要求或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通常隐含的"是指组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例如:银行对顾客存款的保密性、化妆品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一般情况下,顾客或相关的文件(如标准)中不会对这类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供方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用途和特性进行识别,并做出规定。"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对与人身、财产的安全有关的产品,发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行政规章或制定了代号为GB的强制性标准,如食品卫生安全法、电工产品安全标准等,组织在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必须执行这类文件和标准。
要求可以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不同的相关方对同一产品的要求可能是不相同的,例如,对汽车来说,顾客要求美观、舒适、轻便、省油,但社会要求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组织在确定产品要求时,应兼顾各相关方的要求。要求可以是多方面的,当需要特指时,可以采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顾客要求等。
(二) 产品、过程有关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