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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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污染物。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提倡开展微型化、无害化绿色实验,减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特别是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三)组织全校危险废物的回收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四)监督检查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及制度落实情况。

第六条学院(中心)是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二)组织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存放场所和相应设施;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与环保意识,提高人员的工作技能与水平。

第七条实验室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一)对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的相关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要求;(二)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三)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根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填写危险废物台账,建立处置档案。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减量化处理。

2: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的替代品或工艺。

3:强制分类、标识和包装,确保安全运输和储存。

4: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物理形态进行分类,包括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第五条各类危险废物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鉴定和识别,确保正确分类和正确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特性,在容器和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标记,以提醒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八条收集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经过资质认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破损。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建立必要的监控和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物泄漏等突发事件。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和处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危险废物分类标准附件二、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标准附件三、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标准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环境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措施。

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的管理,防止意外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危险化学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凡可能产生污染环境的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和单位,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校危险化学废物的回收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第七条产生危险化学废物的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危险化学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废物的管理工作;单位下属各实验室也应指定掌握化学品安全知识并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关信息登记档案。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与环保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危险废物源的控制和管理第八条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验室应当遵循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 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和进口危险废弃物以及与危险废弃物管理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守法诚信、科学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管理第四条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明,并按照许可证或者登记证明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危险废弃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威胁人体健康。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危险废弃物管理人员。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数量,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八条危险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装卸细则和保护措施开展运输活动。

第九条危险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处置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活动。

第三章进口危险废弃物的管理第十一条进口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进口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危险废弃物的进口活动。

第十二条进口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口申报书,如实申报危险废弃物的品种、数量、来源和用途等信息,并承诺按照规定安全、环保地处置。

第十三条进口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和进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危废处置管理规定办法

危废处置管理规定办法

危废处置管理规定办法1. 前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种类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危险废物如果没有有效的处置,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

为了规范危废的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制订并实施适应国情的危废处置管理规定办法,成为了当务之急。

2. 管理主体在危废处置管理中,政府是主要管理主体,具体负责危废的监管和管理。

政府部门可以参照国家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具体危废处置方案和管理规范。

3. 危废的分类根据危废的性质、来源、组成和处理方式,危废通常可以被分为以下几个类型:1.医疗危废:来自医疗机构的危废,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注射器、针头、药品包装,等等;2.工业危废:来自生产过程或工业产品的危废,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3.生活危废: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废旧物品等;4.农林渔牧业危废:来自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危废,包括农药和农作物残留物、剩余饲料、畜禽等。

4. 危废的处置方式危废的处置通常包括以下四种方式:1.回收再利用:对危废进行再加工,使其能够继续使用,减少资源的浪费;2.焚烧处理:利用高温进行焚烧,将危废转化为无害的物质;3.埋填处置:将危废填埋在专门的场所,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4.环保处理:使用技术手段将危废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5. 危废处置管理的责任不同的管理主体有不同的危废处理职责和义务:1.政府部门:负责危废处置的监督和管理;2.单位和企业:负责管理和处置自己生产的危废,并且应该有正当理由才能向外部委托危废处置;3.个人:负责管理和处置个人产生的危废。

同时,不同管理主体间应该加强合作,形成社会协同治理的局面。

6. 危废处置管理的标准危废处理应该遵守以下标准:1.环保标准:危废处理不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达到国家要求的环保标准;2.安全标准:危废处理应该保证运输、存储、处置过程的安全性,避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3.经济标准:危废处理应该符合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危险废物产生的特点。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文档模板: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一)为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工作。

第三条定义(一)危险废弃物:指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性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二)危险废弃物管理:指对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三)危险废弃物处置:指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转移、利用、处置的活动。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分类标准(一)按性质划分:按照危险废弃物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性质划分为不同类别。

(二)按来源划分:按照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来源划分为生产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类别。

(三)按处理方式划分:按照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划分为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气体废弃物等类别。

第五条标识要求(一)危险废弃物应在包装或容器上附带明显的标识,标记危险废弃物的类别、性质和处置要求等信息。

(二)危险废弃物的标识符合国家标准,使用标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六条收集要求(一)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应由专业的危险废弃物收集单位负责,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

(二)危险废弃物应分别收集,并分类储存,做到分类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运输要求(一)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运输法规的要求,由专业的危险废弃物运输单位承担。

(二)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泄漏、不外溢。

...附件:无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简称《环境保护法》。

该法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危险废弃物管理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标准不清晰,导致企业难以正确划分和处理危险废弃物。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集中收集和统一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管理坚持“谁产废谁管理、谁产废谁负责,杜绝危废直排、保护生态环境,零散收集暂存、统一有偿处置”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第四条凡在学校教学和科研(包括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分析测试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包括各学院、科研平台)和个人(教师、学生和校外参与者等教学科研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提倡开展微型化、无害化绿色实验,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使用量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禁止所有无合法处置途径的产生危险废物的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对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存放第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负责做好本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工作,实验室内设立专门废物存放安置点,安置点要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日晒、雨淋,做好安全提示标识。

第七条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安全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剧毒化学废物、易燃易爆化学废物和重金属离子废物必须单独收集和妥善存放,不得混入普通危险废物中。

第八条液体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固体危险废物要分类装入专用编织袋中。

放射性废物液体存放于专用铅桶中,增加辐射危险标识。

第九条专用废液桶必须是有生产资质的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包装桶必须耐腐蚀、抗溶剂、耐挤压、抗冲击,有提耳或提梁,口径范围Φ50-Φ100mm,容积范围25-50L。

危废处理管理规定(3篇)

危废处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处理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各类危废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废处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依法监管;(四)全过程管理、全过程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废处理管理的监督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危废处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产生和收集第五条产生危废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对危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分别设置危废标识,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和流向。

第七条产生单位应当将危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

第八条经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第九条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签订危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台账,记录危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方式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

第三章运输和贮存第十一条危废运输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运输危废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废在运输过程中泄露、撒漏、倾倒、丢弃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危废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危废运输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危废运输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运输。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说明:本份文档为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标准模板,旨在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和规范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危险废弃物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危险废弃物的监管与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性,排放或者丢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N章】第N条 ......【附件】1、危险废弃物清单2、危险废弃物运输申请表3、危险废弃物处置验收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

2、...【按实际情况填写】【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危险废弃物管理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及解决办法:1、困难:危险废弃物收集和分类存在不规范现象。

解决办法: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的监督,并提供培训和指导,推动规范管理和操作。

2、困难: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存在泄漏风险。

解决办法:建立完善的运输和处置控制措施,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困难:部分企业对危险废弃物管理意识淡薄。

解决办法:加强危险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意识和责任感,通过奖惩机制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管理责任。

...【结束语】是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详细模板,详尽的操作指南和规范要求可为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指南3、危险废物管理部门的通知文件和要求...以上为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最新最全的文档模板范本,供参考使用。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监管等环节,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危险特性和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危险废弃物分为有毒物质、易燃物质、易爆物质、腐蚀物质、感染性物质等五类。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的标识危险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包括标签、标志、色带等,用于警示和提醒人们注意该物质的危险性。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与保存第五条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包括减量、回收、替代等,降低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保护环境。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的保存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妥善保存,采取正确的包装、标识、堆放等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第七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危险废弃物不泄漏、不扩散。

第八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利用环保设施进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确保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最小化。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九条监督机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及其下属的环境监察机构是危险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行为,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第六章罚则与奖励第十一条罚则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奖励对于在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其他规定在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置,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等环节。

二、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2.1 分类标准危险废弃物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和成分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

常见的危险废弃物分类包括:毒性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2 标识要求危险废弃物标识应标明废物的名称、危险类别、危害特性、处理方法等信息。

标识包括:标志、标签、包装、车辆外观等。

三、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与储存3.1 产生管理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制定危险废弃物产生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档案。

3.2 储存管理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有防火、防漏、防渗等设施。

四、危险废弃物的运输4.1 资质要求从事危险废弃物运输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4.2 安全要求危险废弃物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

五、危险废弃物的处置5.1 处置方式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和成分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5.2 处置场所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必要的污染防控设施。

六、监督管理与处罚6.1 监督机构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由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6.2 违法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危险废弃物分类标准附件二:危险废弃物标识示例附件三:危险废弃物运输许可证申请表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法律。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各方。

二、定义1.危险废物指含有或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气体、淤泥、污泥等物质。

2.收集指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场所或储存场所收集到废物转移站或其他收集点的活动。

3.转运指将危险废物从收集点运输至处置场所或其他收集点的活动。

4.处置指将危险废物加以处理,达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

5.监管指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监管、检验、评估等管理措施。

三、管理要求1.收集要求(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或储存场所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包装、标识。

(2)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不得泄漏、散落、外溢。

(3)收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收集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

2.转运要求(1)转运前应查验车辆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废物是否符合分类、包装、标识要求。

(2)运输途中应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车辆稳定,避免发生泄漏、散落、外溢等情况。

(3)应急预案要及时完善,如遇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处置要求(1)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2)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废弃物处理工艺规定,并且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修缮。

(3)应对处置过程中的污染进行监控和评估,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

四、执法监管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应受到切实的执法监管。

2.对于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处以相应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附件:1.…2.…法律名词及注释:1.…2.…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2.…。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含有毒有害物质且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这种废弃物一旦在环境中泄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危险废物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介绍我国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并探讨如何保护环境,减少危险废物对人体和自然环境的危害。

一、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特点危险废物的分类可以按照其来源、危险程度等多个维度进行划分。

在我国,危险废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工业固体废物:如金属废料、废塑料、废纸张等,其中包含有害的化学物质,如铅、汞、镉等。

2. 工业液体废物:如废水、废油、废酸等,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

3. 农药废弃物:包括过期、失效的农药、包装物及其残余物。

4. 医疗废物:包括医疗用品、废药品、医疗设备等。

以上四类危险废物都具有以下特点:1. 含有有害物质:这些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其中大部分具有毒性和危险性。

2. 挥发性强:由于危险废物中的化学物质往往比较挥发,因此,如果不及时处理,这些物质可能会进入大气中,对人体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

3. 移动性强: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在地下水和土壤中会迅速扩散,从而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危险废物管理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该法规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在该法规中,危险废物被定义为对人体和环境构成危害的废弃物。

法规要求,危险废物必须分类、包装、标记、运输、存储和处理。

危险废物的处理应该采取无害化处理方法,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该法规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现行最早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之一。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TDCQ)》、《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和《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须进行统一分类收集处置,不得擅自丢弃。

为确保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安全合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置范围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范围包括实桶装验室废液、试剂空瓶、有毒有害物质、瓶装废化学试剂、实验室沾染物等五大类。

含放射性废物严禁擅自处理,联系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申报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处理。

二、处置要求(一)各实验室危险废物需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设置专用容器,进行分类包装,具体包装方式见附件1;(二)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需张贴危险废物标签;(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等不得混放的的废液、废物严禁混放包装;(四)实验室内不得大量储存,移送途中注意安全,切勿遗洒。

三、收集说明(一)收集时间每周五 9:00-16:00(如有特殊情况会提前通知)。

(二)收集地点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楼北侧药品库)。

(二)收集要求以院系为单位,由院系指定人员携带废物处置详单(见附件 2)按照要求及时将危险废物送到指定地点。

附件:1.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及包装方式2. 北京师范大学危险废物处置详单(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TDCQ处2023 年9 月14 日附件 1: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及包装方式注:未知药品和含放射性药品不得擅自处理!附件 2:TDCQ公司险废物处置详单申请院系全称:联系人:电话:申请人签字确认:日期:。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一、引言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是环保领域的重要议题,不规范的废弃物管理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危险废弃物的定义根据《法》的规定,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刺激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危害特性,且可能对人体健康及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三、危险废弃物分类根据危险性质和来源不同,危险废弃物可分为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

不同种类的危险废弃物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和处理方法。

四、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4.1 收集和储存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和环保。

危险废弃物应妥善分类、标识和包装,避免混装混运。

4.2 运输危险废弃物的运输需有专门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污染环境。

运输过程中要保障职工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4.3 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科学的处理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废弃物处理厂必须持有合法资质,确保处置过程中不会给周围环境和居民带来危害。

4.4 监管与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对违法者要依法处罚,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合理管理和处理。

五、危险废弃物管理的意义危险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意义重大,不仅可以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还可以有效利用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六、结论危险废弃物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只有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办法,并加强监管和执法,才能有效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以上是关于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一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危险废弃物管理提供参考。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依法禁止或限制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保证危险废弃物的正确处置,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种类和分类第二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因含有有害物质或者具有爆炸性、腐蚀性、毒性、感染性等特性,不适合直接投放环境的固体、液体、气体和其他物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一)固体废物,包括废涂料、废荧光灯管、废电池等;(二)液体废物,包括废油、废酸、废碱等;(三)气体废物,包括废气、废气体容器等;(四)其他废物,包括废化学药品、废农药等。

第四条各类危险废弃物根据其特性和危害程度,分为特别危险废弃物、一般危险废弃物和轻度危险废弃物。

第五条特别危险废弃物是指持有、使用、生产和处置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别监管。

第六条一般危险废弃物是指危险废物中呈现中等危害程度的废弃物。

第七条轻度危险废弃物是指危险废物中呈现较小危害程度的废弃物。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管理第八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分类管理,根据危险程度和特性将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三)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弃物的排放;(四)源头减量,尽量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五)安全处置,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群造成伤害;(六)责任追究,对危险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和储存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二)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的泄漏、外溢和扩散;(三)储存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密封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群造成污染和伤害。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应当选择适当的场所,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二)储存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包括硬质容器、防渗透设施、防火设施等;(三)储存过程中,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的完好有效。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针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废弃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一般原则和主要措施。

一、废物分类危险废弃物管理的第一步是对废物进行分类。

根据废物的特性,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

目前,主要的分类标准包括:毒性废弃物、腐蚀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易燃性废弃物等。

通过分类,可以更好地了解废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二、废物收集和包装危险废弃物应当在产生环节就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包装,以避免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危害。

收集和包装的方法一般包括:使用密封的容器、标注相关危险性信息、采取防漏措施等。

废物的收集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个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收集设施。

三、废物贮存与运输危险废弃物需要进行贮存与运输。

贮存场所应当设施完备,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废物应按照类别、特性分别贮存,避免不同类别的废物相互干扰。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如选择专用运输工具、限制运输速度、防止废物泄漏等,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四、废物处理和处置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是危险废弃物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

处理和处置方法一般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物理方法包括固化、焚烧、蒸发等,化学方法包括中和、氧化等,生物方法主要是利用微生物进行降解处理。

在选择处理和处置方法时,应充分考虑废物的特性和量,并根据相应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废物监管与污染防控危险废弃物的监管是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废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加强对废物污染的防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和意外。

六、环境教育与宣传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因此,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至关重要。

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的处理和管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有效防止和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国实施了《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有助于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终端处置。

危险废物的分类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

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危险废物被分为四类易燃废物、易爆废物、有毒废物和腐蚀性废物。

不同类别的废物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根据分类结果,相关企事业单位需要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储存、转运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严格规范。

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该履行相关登记、申报和备案手续,确保废物的溯源和可追溯性。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还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控制。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关键环节。

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处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废物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废物产生单位应负起首要责任,并选择符合标准的处置单位进行废物的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管理办法还对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废物产生单位需要合理设置储存设施,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和防止外泄。

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运输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处置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办法为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通过严格的分类管理、严密的监管控制以及科学的终端处置方法,能够有效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威胁,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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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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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有效的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且使危险废物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XM厂各部门生活、生产作业过程中所产生之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3.定义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危害特性是指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污染性等。

4.职责
4.1 环安专员
4.1.1 负责督导各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及资源利用;
4.1.2 负责公司所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合法处置;
4.1.3 负责在督导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务行政处最高长官汇报,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检讨、改善;
4.1.4 负责配合环保部门检查我司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情况。

4.2 仓库(WH)
负责公司生产性危险废弃物的储存与管理。

4.3 其他危废产生单位(LCM、MFG、ADM等)
负责其部门危险废物的储存与管理。

4.4 医务室
负责医疗废物按医疗垃圾存贮规范进行存贮,贮存于专门区域。

4.5 采购部(MRO)
负责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单位的招标\议价等前期事宜。

5.流程图
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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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附件一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废物编号及名称:
注:1、本单由危险废物产生部门保存; 2、产生日期、时间:为危险废物产生的日期和时间。

如11月1日,15:33;3、废物数量:以公斤或立方米作为此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4、容器材质及容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容器的最大容积;5、容器个数: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数量;6、转
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移日期、时间:为废物转移出产生环节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1日,16:55;7、废物去向:此危险废物转移的去向(如废物贮存部门名称);8、本单宜按月装订成册;不同编号废物可分别填写记录表,以利于汇总统计。

附件二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废物编号及名称:
废物的来源(如废物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4、废物数量:以公斤或立方米作为此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5、容器材质及容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容器的最大容积;6、容器个数: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数量;7、废物存放位置:此危险废物在贮存库的具体位置;8、出库日期、时间:为废物转移出库的日期和时间,如11月5日,12:00;9、废物去向:此危险废物转移的去向。

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的,填写外单位的名称、许可证编号,转移联单编号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代码。

10、本单宜按月装订成册;不同编号废物可分别填写记录表,以利于汇总统计。

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页次:9/12
编号:TPVXM-ADM-131版本:00 主题: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附件三
危险废物清单
主题: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附件四
福建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12 主题: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附件五
福建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报批表
主题: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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