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国际人权法 国际法 教学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
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2、《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简称“人权两公约”,这两个人权公约 是国际人权法当中的基本文件。
三、国际人权法的渊源
(一)国际条约 1、普遍性国际人权公约 (1)《联合国宪章》中有关人权保护的规定 (2)《世界人权宣言》 (3)《国际人权两公约》
五、国际人权法评述
• 1、国际人权法发展现状的基本评述 • 2、国际人权法是否已经形成,或者说
国际上是否存在着一个具有普遍拘束 力的人权法律体系。
• 3、如何理解国际人权保护与尊重国家主
权之间的关系。
• 4、国际人权法是否直接赋予公民个人基
本人权,或者说个人在国际人权法中处 于怎样的法律地位。
1、经社理事会第1235号决议。授权人权委 员会“审议所有国家与大规模侵犯人权和 基本自由有关的情况”。人权委员会得在 合适的情况下对“一贯的大规模侵犯人权 有关的局势做出深入地研究后,向经社理 事会提交报告并提出建议。
• 2、经社理事会第1503号决议。该决议规定,
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不用依据 条约,在经证明确系一贯和严重地侵害基 本人权的情形下即有权受理个人的来文。 小组委员会可决定将具有一贯侵犯人权特 点的情况提交人权委员会审议。
学家的论述
四、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一)缔约国定期报告制度
• 各国应按公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有关
机关提交报告。国际社会据此可以判断 报告国家的人权状况,并建立审查报告 的监督机制。
(二)国家来文及和解制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缔约 国得随时声明承认人权事务委员会有权接受 并审议一缔约国指称另一缔约国不履行本公 约义务的来文。受请国应向递送来文的国家 书面提出解释或声明。如双方未能满意解决 有关事件,当事国任何一方有权将事件提交 委员会。委员会在认定用尽了国际救济措施 之后,依照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处理。
(三)个人来文申诉制度
• 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任意
议定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承认人权事务 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查该国管辖之下的个 人声称为该缔约国侵害本公约所载人和权 利的受害人的来文。
•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个
人或个人联名都可以来文申诉。
(四)经社理事会处理大规模侵犯人权 的程序及制度
第十二章 国际人权法
关键词 人权 个人人权 集体人权 民族自决权 环境权
(四)国际法上人权的内容
1、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 生存权、自由权、人身保障权、平等权
2、个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 财产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
参加文化生活权。
3、民族、种族和人民的集体人权
• 民族自决权、发展权、和平权、人类共同
2、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 (1)废除奴隶制和禁止强迫劳动的公约 (2)保护种族权利的国际公约(反对种
族灭绝、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公约) (3)保护妇女权利的国际公约 (4)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
(5)保护难民和无国籍人权利的国际公 约
(6)禁止酷刑公约 (7)国际人道主义公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的法律原则及权威国际法
继承财产权(指人类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 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外空及空间天体、 南极以及历史遗迹和遗址、珍稀动植物资 源、文化传统、科学进步等,享有共同占 有和继承的权利)、环境权。
二、国际人权法的主要内容
• 国际人权法指各Biblioteka Baidu保证和促进人权
基本自由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法 律规范的总和。国际人权法是国际 法的一个新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