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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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嵌固部位

地下室嵌固部位

一、嵌固部位和地下室顶板嵌固部位,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

从理论上讲,结构下部的嵌固部位应能限制结构上部构件在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转动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递给下部结构。

因此,对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其整体刚度和承载力应加以控制。

地下室顶板,很容易满足规范要求的嵌固条件。

当地下室顶板为嵌固层时:(1)嵌固层位于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上没有大底盘裙房方法一:按第3种剖分法,将整体模型离散化,分别设计;方法二:按第1种剖分法对塔楼主体进行设计,按第3种剖分法对大底盘进行设计;大底盘与塔楼主体之重叠构件取大值设计。

关于多塔结构的单塔剖分方法:第1种剖分法:沿塔楼周围向两个方向取地下室层高的2倍范围内的构件。

这种方法较适用于底盘为地下室,且地下室面积相对塔楼面积比较大的情形。

第2种剖分法:即45°线剖分法。

比较适用于塔楼层数较多,底盘裙房层数相对较少,多塔相对底盘布置对称,即所谓的“典型多塔结构”,工程中大多数的多塔结构都属于这种情形。

第3种剖分法(即变“多塔”为“单塔”):单独将各塔楼从大底盘顶部取出,在底部嵌固。

底盘结构也进行周期比验算,验算时将各塔楼质量加在底盘顶相应位置。

第3种剖分法比较适合于大底盘层数较多的“非典型多塔结构”,或大底盘按嵌固设计时的情形。

一般对应两种情况:如多塔结构仅有地下室没有裙楼,在设计中可以采取措施使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这不难实现,特别是有人防要求时)。

对这种结构进行离散模型计算,不必切分地下室,可以将各个塔楼的地上部分分别按“单塔”进行。

如多塔结构既有裙房又有地下室,但裙房设缝,仍可仿照上面的做法,使地下室满足嵌固条件,将各塔楼及裙房地上部分沿缝切开,不切分地下室,分别按单塔结构计算分析。

(2)嵌固层位于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上有大底盘裙房方法:仍按整体模型计算。

二、嵌固部位的条件《高规》5.3.7条规定: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

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相关设计问题

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相关设计问题

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相关设计问题浅析摘要:地下室顶板能否作为嵌固端,作为嵌固端时有哪些要求,对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介绍了嵌固端的概念,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条件以及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时的相关调整。

关键词:地下室顶板嵌固侧向中图分类号: 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过程中,嵌固端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它对结构的内力调整、配筋、构造等都有影响。

正确理解嵌固端的概念,明确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条件对于工程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1嵌固端的概念建筑结构设计中所说的嵌固端就是力学概念中的固定端,即不允许构件在此部位有任何位移,包括平面x、y两个方向的位移和围绕此支座的转角。

在地震的时候,所有的嵌固端都是有可能产生塑性铰,发生屈服的部位,因此对于嵌固端规范都有严格的内力调整和构造要求。

在水平力的作用下,高层建筑就像一根大的悬臂杆件,它的嵌固端就更加关系到整个建筑的安全。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嵌固端和回填土的约束其实是两个概念,回填土的约束能力与地下室顶板是否作为高层建筑的嵌固端没有任何联系,嵌固端的选取对于结构的整体水平位移并不会有任何影响,个别设计人员在认为地下室顶板作为高层建筑的嵌固端的前提下,对于pkpm的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填成负值,完全限制了地下室的水平位移,这其实是不合适的,目前satwe软件在m填负值的情况下,采用的是充大刚度法,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刚度矩阵奇异,使嵌固端附近楼层的剪力出现异常,必须引起结构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

正确的做法是m值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表5.7.5的灌注桩项来进行取值。

真实的填写回填土约束,才能真实的反应结构的真实受力。

2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条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对于地下室顶能否作为嵌固端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4条:1、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的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地下室顶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抗震区地下室嵌固部位

抗震区地下室嵌固部位

抗震区地下室嵌固部位的计算探讨前言:有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是由上部结构与地下室共同组成的结构受力体系,其变形及位移相互联系与影响,并且地下室的回填土对整个结构有较大的约束,这种约束仅约束水平位移并不约束竖向位移,通常我们在结构设计时人为作了一些简化,如将嵌固端取在某层地下室顶板,以嵌固端为界将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分别计算,当地下室的刚度足够大时这种简化误差不是很大,但对于现行要求地下室分割灵活的工程,水平刚度与竖向刚度均受限时,上述简化带来的误差不能忽视,因此嵌固部位的确定是结构设计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它是高层建筑计算模型中一个重要假定,确定嵌固端就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该预期部位出现,并能承担上部结构在该处屈服超强引起的极限弯矩和出现塑性铰时的最大剪力以及相应的最大最小的轴向力。

由此可知,嵌固部位是否正确设定直接关系到结构计算模型与结构实际受力状态的符合程度,对保证结构体系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地下室顶板是否能做嵌固的条件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版)(简称抗规)6.1.14条规定: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避免在地下室顶板开大洞口;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该条文说明中指出侧向刚度比可用剪切刚度比估计,又按《抗规》3.4.2各3.4.3条的规定,按照该条相应的条文说明侧向刚度可取地震作用下的层间剪力与层间位移之比值计算。

下面以某一工程为例,说明如何采用不同刚度比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地下室的嵌固部位。

二、工程概况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某工程的十七层住宅,地下室一层,无人防设计要求,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g,场地类别І类,结构体系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高宽比:4.5(依《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4.2.3条满足)。

图1为平面简图,图2为三维轴测图。

图1三、计算分析1、整体模型计算。

计算条件按下列5种情况进行计算分析:(1)地下室层数为0时(即不考虑地下室的情况);(2)地下室层数为1时,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填写为0(不考虑回填土的影响)(3)地下室层数为1时,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填写为3(考虑回填土的影响)(4)地下室层数为1时,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填写为100(考虑回填土的影响)(5)地下室层数为1时,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填写为-1(考虑回填土的影响)由表1可知,第1、2种情况均未考虑回填土,无变化,从而可以得到地下室侧向约束的附加刚度与地下室层刚度无关,而与是否回填土有关,且在第一层(地下室顶板)的层间刚度比均大于2,按此种方法可以将嵌固部位确定为地下室顶板;第3、4种情况较前两种情况有变化,且两者之间变化较大,原因是回填土性质不同,第5种情况填了-1,即在第一层(地下室顶板)出现了极大值,负值体现为绝对嵌固层数,理论上说该层的刚度比应为无穷大。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一、引言地下室嵌固端是指地下室结构的固定连接部分,负责将地下室结构安全牢固地连接到周围土体或基础上,以提供支撑和稳定性。

本文将会对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二、地下室嵌固端的类型1. 土钉地下室中常用的一种嵌固端类型是土钉,它是通过在地下室侧墙上预先钻孔并插入钢筋混凝土土钉来实现。

土钉与土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增加地下室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2. 锚杆锚杆也是常见的地下室嵌固端类型之一。

通过在地下室墙体内安装钢筋,并将其固定在周围的土体或基础上,以提供额外的支撑和稳定性。

这种方法适用于地下室结构较大或承受重压的情况。

3. 基础地下室的基础也可以视为一种嵌固端类型。

一个可靠的地下室嵌固端必须能够将地下室结构与基础牢固地连接起来,以确保地下室的整体稳定性。

三、地下室嵌固端的设计原则1. 强度地下室嵌固端的设计必须保证足够的强度,能够承受地下水压力、土压力、挤压力等外部载荷,保证地下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稳定性地下室嵌固端设计时必须考虑地下室与嵌固端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与周围土体或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

稳定性分析需要考虑地下室结构和嵌固端的几何形状、材料特性、荷载作用等因素。

3. 可操作性地下室嵌固端的设计应当尽可能简单易行,施工过程中能够实现高效、安全的操作。

四、地下室嵌固端施工要点1. 前期准备在进行地下室嵌固端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勘察和设计工作,确定土工参数、嵌固端形式和尺寸,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2. 施工工艺地下室嵌固端的施工可分为钻孔、钢筋安装、灌浆等工艺。

钻孔需要控制钻孔深度和直径,确保与设计要求一致。

钢筋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梁柱节点的连接牢固可靠。

灌浆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确保充实度和均匀度。

3. 施工质量控制地下室嵌固端的施工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工艺控制和质量检验。

施工工艺控制涉及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质量检验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地下室嵌固端的质量与设计要求相符。

嵌固端 计算 定义

嵌固端 计算 定义

高层里对地下室作为嵌固端有条件设置,一个是板厚度要不小于180mm,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与上层的侧向刚度比值,国标要求不小于2,上海规范要求不小于 1.5。

当判断地下室顶板能否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时,应在地下室信息的回填土对地下室约束比例系数m值(应该是土层水平抗力系数比例系数m值)填0.在满足这两个条件下,地下室可以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个人认为应该如下处理:第一步:判断地下室顶部能否作为嵌固端(方法:顶板厚度,剪切刚度比(m=0),地下室剪切刚度为上部塔楼对应的下部地下室按45度扩展得到的范围)第二步:能作为顶板时,考虑地下室建模,地下室层数设为1,回填土约束刚度填5或者其他数,根据经验而定。

因为土对地下室的约束力是呈三角形分布,取负值反映不出该效果。

不能作为顶板时,考虑地下室建模,地下室层数设为1,回填土约束刚度填0。

第三步,SA TWE计算中选择地震力和层间位移刚度比;以下参考中华钢结构论坛回答一:嵌固部位应理解为该部位无水平位移,一般应将地下室一起建模,像这种不可当嵌固部位的回填土的约束刚度可以输入0~5,具体以实际工程为准,填0表示回填土无约束,》=5则约束刚度近似嵌固,具体据地下室周侧土土质情况判定,一般可以填3。

楼上的问题:1、当地下室完全嵌固的时候。

是否可以将地下室那一层删除,不建模?或者是,将回填土的约束刚度取5,来表示完全嵌固?pkpm技术部意见为应以实际情况建模,及应一起计算,但在回填土的约束刚度一项应填-1,则计算程序考虑将地下室顶面做嵌固端。

2、若地下室不嵌固的时候,就将回填土的约束刚度填小于5(根据经验来判断这个数值的大小)的数值。

回答二:当在证明不是嵌固的时候,计算结构时,选用”地震力和层间位移“这项。

然后回填土用0。

这样不考虑回填土对地下室的约束作用。

层间刚度比指的是楼层本身的剪切刚度比(见高规对嵌固的定义)。

我曾经用很粗的模型算了一下,用文克勒地基模型作为土的刚度,计算其土的刚度还不到标准层剪切刚度的80%,当然用这种模型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也能反映一定的问题。

关于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探讨_百度文库.

关于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探讨_百度文库.

20108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所谓嵌固部位也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确定嵌固部位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预期部位出现。

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设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

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 是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本文主要是针对综合管理办公大楼工程的一层地下室不作为嵌固端的确定进行讨论,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深圳宝安沙井的安托山综合管理办公大楼,本文主要是讨论该工程的一层地下室不作为嵌固端的问题,根据使用功能,一层板面高出地面 1.5米,是半地下室,层高限制部分选用无梁楼盖。

下图是安托山酒店的整体效果图和一层总平面图。

图 1安托山酒店效果图图 2酒店一层地下室平面图2结构嵌固端的条件2.1单层地下室建筑单层地下室建筑宜将基础底板作为结构嵌固部位,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基础的“ 无限刚” 的假定,也为首层楼面的灵活选型创造条件:即使是首层楼面留有大洞口。

或选用无梁楼盖结构,都不会影响结构计算的准确性,本文所引用的工程,计算时地下室外墙按梁输入,回填土对地下室约束相对刚度比为 3,半刚,使程序将结构在基础底板处嵌固。

2.2地下室顶板作为建筑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条件及技术措施根据《高规》第5.3.7条规定: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 2倍。

规范要求,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应塔楼侧向刚度的 2倍, 但实际上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与塔楼的侧向刚度是不连续的,至少很大部分是不连续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 地下室往往有较厚的侧壁和地下水池、人防墙体等混凝土墙,从而大大增加了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但这些构件与上部结构是不连续的,分布也是不均匀的。

地下室顶板嵌固端条件

地下室顶板嵌固端条件

地下室顶板嵌固端条件
地下室顶板的嵌固端条件通常是指将地下室顶板与周围结构连接起来,以增强其整体稳定性和抗震能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地下室顶板嵌固端条件:
1. 基础钢筋嵌固:在地下室顶板的边缘处设置钢筋,将其延伸到周围结构的基础中,并与基础钢筋嵌固形成连接。

这种嵌固方式可以有效地将地下室顶板与周围结构牢固连接在一起。

2. 钢筋混凝土梁嵌固:在地下室顶板的边缘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梁,梁与地下室顶板混凝土之间浇筑连接砂浆,以增强连接的刚度和承载能力。

这种嵌固方式适用于较大跨度的地下室顶板。

3. 钢结构连接:在地下室顶板与周围结构之间设置钢构件,通过螺栓、焊接等方式将其连接起来。

这种嵌固方式适用于较大跨度或需要较高抗震性能的地下室顶板。

4. 锚固嵌固:使用锚固器将地下室顶板固定在周围结构中,常见的锚固器有膨胀锚固器和化学锚固器,通过在预埋管道或孔洞中注入固化材料,将地下室顶板固定牢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地下室顶板嵌固端条件,具体的选择应根据地下室的设计要求、结构形式和承载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在实际设计和施工中,还应考虑地下室顶板与周围结构的位移、变形等因素,确保嵌固端条件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关于嵌固端的理解

关于嵌固端的理解

关于嵌固端的理解无地下室小高层及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嵌固端的选取和处理一、前言嵌固端的定义,若按计算模型而言,是指除能承受轴力(N)、弯矩(M)、剪力(V)之外,U(X方向水平位移)、V(Y方向水平位移)、ω(竖向位移)、θ(转角位移)均为零的部位,若按在地震作用下的屈服机制而言,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

确定嵌固端就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该预期部位出现,并能承担上部结构在该处屈服超强引起的极限弯矩和出现塑性铰时的最大剪力以及相应的最大最小的轴向力。

由此可知,嵌固端的选取和处理直接影响结构体系的受力与变形状态。

所以在抗震设计中,恰当和正确对待嵌固端的选取和处理问题,对保证结构体系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嵌固端位置的选取与基础的型式和埋深相关连,一般情况选取在基础的顶面。

众所周知,小高层建筑以承受水平风荷载或水平地震作用为主,为保证稳定和抗倾覆能力,必须考虑基础的有效埋置深度。

多层建筑以承受竖向荷载为主,一般可不考虑基础有效埋置深度的要求。

但是往往由于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对不均匀沉降的敏感性,是否有地下管道和设备基础等);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持力层的埋深,地下水性质和埋深等);相邻房屋和构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季节性冻土地基的冻胀和融陷等因素的制约,使框架基础埋置深度较大,引起底层柱的长度相应增加较多。

当无地下室时,如底层柱断面尺寸不变,相对相邻上层柱的线刚度减小,影响水平位移的控制。

如保持线刚度不变,比起相邻上层柱需增大底层柱的断面尺寸。

加之柱子埋在土中,不能充分利用其围合的空间,经济效益无法合理体现。

这一情况,在设计中经常出现,至今没有很好解决。

为此,提出了基础埋置深度与结构计算嵌固端可否分开考虑的问题?作以下研究探讨。

二、嵌固端部位选取的原则1、嵌固端部位必须在满足基础有效埋置深度或可靠埋置深度的前提下选取,其位置可在基础顶面也可以高于基础顶面。

对地下室嵌固端的认定

对地下室嵌固端的认定

对地下室嵌固端的认定
问:有一个地下两层,地上主楼24层(框剪结构),左右各带一个四层裙房(框架结构),地上部分设有抗震缝,地下是一体的。

本来我想在地下一层顶作为嵌固,可地下室有一自行车坡道,地下室顶板在主楼外第一跨开洞,范围比较大地下室顶板不能作为嵌固。

我想在地下二层顶板嵌固,以上部分是不是应该按多塔结构计算呢。

嵌固在基础也是一个多塔结构,到底嵌固在什么位置更合适呢?阵型数上和参数上怎么控制呢,在模型里怎么去实现?
答:只有地下室联在一体地上部分用抗震缝或伸缩缝分开,如果嵌固在地下室顶板绝对不是多塔。

如果嵌固在地下二层顶板,这个看法就有争议了,有人认为应该按照分别嵌固在地下室顶板和地下二层顶板计算两次取包络值,有人认为只要地下二层刚度是地上一层两倍,同时地下一层大于地上一层刚度就行,配筋扔按照嵌固在地下室顶板设计。

嵌固端(嵌固端在基础顶和地下室顶板的区别)

嵌固端(嵌固端在基础顶和地下室顶板的区别)

嵌固端(嵌固端在基础顶和地下室顶板的区别)【范本一】嵌固端(嵌固端在基础顶和地下室顶板的区别)一:基础顶的嵌固端1.1 说明:基础顶的嵌固端是指在建筑物基础顶部进行嵌固操作的一种结构处理方式。

1.2 操作流程:1.2.1 测量基础顶板与墙体之间的高度差。

1.2.2 使用适当的建筑材料填充高度差,以保证顶部表面平整。

1.2.3 进行嵌固处理,将嵌固端与基础顶固定,确保其牢固可靠。

1.3 主要材料:1.3.1 基础顶板1.3.2 嵌固端1.3.3 填充材料1.4 注意事项:1.4.1 嵌固端与基础顶板之间需要有一定的缝隙,以便在建筑物受到地震等外力时能够有一定的位移空间,以减轻建筑物结构的受力。

1.4.2 使用的填充材料需要具备一定的抗水、抗压和耐久性能,以确保嵌固端的稳固性。

二:地下室顶板的嵌固端2.1 说明:地下室顶板的嵌固端是指在地下室顶部进行嵌固操作的一种结构处理方式。

2.2 操作流程:2.2.1 测量地下室顶板与墙体之间的高度差。

2.2.2 使用适当的建筑材料填充高度差,以保证顶部表面平整。

2.2.3 进行嵌固处理,将嵌固端与地下室顶板固定,确保其牢固可靠。

2.3 主要材料:2.3.1 地下室顶板2.3.2 嵌固端2.3.3 填充材料2.4.1 嵌固端与地下室顶板之间需要有一定的缝隙,以便在建筑物受到地震等外力时能够有一定的位移空间,以减轻建筑物结构的受力。

2.4.2 使用的填充材料需要具备一定的抗水、抗压和耐久性能,以确保嵌固端的稳固性。

【范本二】嵌固端(嵌固端在基础顶和地下室顶板的区别)一:基础顶的嵌固端1.1 介绍基础顶的嵌固端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处理方式,用于加固和稳定建筑物的基础顶部结构。

1.2 流程1.2.1 测量基础顶板与墙体之间的高度差。

1.2.2 使用适当的填充材料填充高度差,使其表面平整。

1.2.3 将嵌固端固定在基础顶板上,确保其稳固可靠。

1.3 材料主要使用的材料包括基础顶板、嵌固端和填充材料。

地下室嵌固问题的总结

地下室嵌固问题的总结

弄潮地下室嵌固位置的总结嵌固部位的确定对建筑的经济、抗震性能及结构合理性影响较大。

所谓嵌固部位也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确定嵌固部位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预期部位出现,满足设计的要求。

建筑工程千千变万化,结构设计需要以不变应万变,工程人士对嵌固问题理解各异,笔者做出如下总结,希望能对设计人员有所帮助。

不当、不妥、侵权之处望通知本人。

本人进行修改。

1 地下室一层可作为嵌固部位的建筑带地下室的建筑,从经济角度和实际情况出发宜将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设在地下室顶板。

地下一层嵌固的条件如下:(1)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能太大,一般宜小于本层(嵌固层下文同)层高的1/3。

(2)相关范围内地下室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且应避免留有大孔洞。

相关范围外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

楼面框架梁应有足够的抗弯刚度。

【相关范围,一般可从地上结构(主楼,有群房时含裙房)周边外延不大于20m 。

】 2010抗规:“3地下室顶板对应于地上框架柱的梁柱节点除应满足抗震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1)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倍,且地下一层柱上端和节点左右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之和应大于地上一层柱下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的1.3倍。

(笔者认为:如果柱的纵向钢筋满足上柱子的1.1倍,梁的钢筋满足柱子的0.2倍应该是很容易达到的)2)地下一层梁刚度较大时,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应大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同时梁端顶面和底面的纵向钢筋面积均应比计算增大10%以上;4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2008抗规(修)“地下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粱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柱下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

”2001抗规 “地下顶板板的梁柱节点左右粱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

嵌固端

嵌固端

地下室顶板大开洞作为嵌固端嵌固端: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嵌固端:就是平常说的固定端,不允许构件在此部位有任何位移。

这里的位移在结构力学中是指平面x、y两个方向的位移和围绕此支座的转角;而对应的简支端(边)则允许有转角,但是不能有x、y方向的位移;1.±0.00有大开口或高差较大导致水平传力不连续时,嵌固端应伸至地下室,且对大开口周边梁、板的配筋应进行加强周边梁宜按照偏心受拉构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2010版超限设计指南2.±0.00层有较大高差时,在高差处设置垂直向剪力墙,且采取存在高差处的柱子箍筋加密,水平传力方向的梁加腋等措施,以确保水平力的传递。

3.开洞后由于刚度削弱,导致地震作用下洞口周边的平面内变形略有变化,有必要对开洞周边楼板进行加强。

设计中,针对楼板开洞考虑以下措施:增加洞口周边楼板板厚至230mm;地下室顶板楼盖的受力分析考虑采用包括地下室的多塔模型的分析结果;同时对塔楼在洞口两侧的落地剪力墙,在地下室部分通过取消墙肢之间的洞口以增加其侧向刚度3.有关嵌固端计算的要求1)保证地下室的刚度与±0.00的刚度比≧2.0(上海地区为1.5)2)楼板厚度大于180.3)计算地下室刚度比时,离主楼较远处的外墙刚度不应计入地下室的刚度.4)±0.00有大开口或高差较大导致水平传力不连续时,嵌固端应伸至地下室,且对大开口周边梁、板的配筋应进行加强.周边梁宜按照偏心受拉构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5)地下室外墙离主楼较远时,可在主楼周边或附近设置剪力墙,控制同层剪切刚度较上部结构剪切刚度大于2~3倍以上,直接将水平力传至底板.6)±0.00层有较大高差时,在高差处设置垂直向剪力墙,且采取存在高差处的柱子箍筋加密,水平传力方向的梁加腋等措施,以确保水平力的传递。

7)±0.00与室外地面高差相差较多时,嵌固端应下伸一层。

8)嵌固端设在地面层时,地面宜设置刚性地坪,以保证传力的可靠。

嵌固部位、嵌固端、嵌固层的辨析

嵌固部位、嵌固端、嵌固层的辨析

嵌固部位、嵌固端、嵌固层的辨析我们在设计时经常会遇到嵌固端、嵌固部位、嵌固层几个概念,规范没有统一的解释,容易让大家晕头转向,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今天在此画个简单图示(以嵌固在-1层顶板为例):嵌固部位是指给其上部建筑施加嵌固作用的部位,比如满足规范相应要求的地下室顶板;嵌固层就是被嵌固的那一层,是嵌固作用的承受方(层),也就是PKPM里所需要填写的“嵌固端所在层号”,比如被地下室顶板嵌固的地上一层;规范如果将这个词改成“被嵌固层”也许更容易理解哈。

嵌固端是嵌固层的底端,属于嵌固层而不属于嵌固部位。

土木君也纳闷,为啥规范不将这个词改成“嵌固层底端”呢?为了加深理解这几个概念,土木君汇总了规范出现这几个概念的主要地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9.5条: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相关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3.2条:对框架-支撑结构、框架-延性墙板结构、筒体结构和巨型框架结构,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γ2可按式(3.3.10-2)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不宜小于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1.5倍时,该比值不宜小于1.1;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3.7条:高层建筑结构整体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4条: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宜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2.2.1条:高层建筑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3条: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与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嵌固端的解释

嵌固端的解释

导读:多层、特别是高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在进行概念设计、结构计算时,必须明确嵌固端的位置。

确定嵌固端就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预期部位出现,并能承担上部结构在该处屈服超强引起的极限弯矩和出现塑性铰时的最大剪力以及相应的最大最小轴力。

关键词:嵌固端,概念设计,刚度多层、特别是高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在进行概念设计、结构计算时,必须明确嵌固端的位置。

嵌固端是人为的对多、高层建筑结构计算模型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直接关系到结构计算模型与结构实际受力状态的符合程度,以及构件内力、结构侧移等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嵌固端的定义,指除能承受轴力、弯矩、剪力之外;X向水平位移,Y向水平位移,竖向位移,位移角均为零的部位。

按在地震作用下的屈服机制而言,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

确定嵌固端就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预期部位出现,并能承担上部结构在该处屈服超强引起的极限弯矩和出现塑性铰时的最大剪力以及相应的最大最小轴力。

故嵌固端的选取和处理直接影响结构体系的受力和变形状态;恰当和正确对待嵌固端的选择和处理对保证结构体系的可靠性有重要意义。

如进行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结构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

此“底部两层”理解为从嵌固端向上的二层,而不是从基础向上的二层。

墙厚和配筋,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宜小于200,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16;三、四级不应小于160,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不应小于0.2%。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嵌固端的正确选取,直接影响工程的墙厚及配筋,影响工程造价。

所以,设计人应高度重视。

多层建筑的嵌固端一般在基础位置;因为多层建筑一般不含地下室,其基础埋深较浅;实际工程中,特别是城市繁华地段,多层商业公建也存在联体的大底盘地下室。

嵌固部位,嵌固层,嵌固端

嵌固部位,嵌固层,嵌固端

嵌固部位,嵌固层,嵌固端,你乱了吗?该帖被浏览了3242次|回复了25次规范中提到这三个名词的条文主要有:砼规11.1.4,11.1.5;抗规6.1.3,6.1.10,6.1.14;高规3.5.2-2(嵌固层)(P15), 3.9.5(P23), 5.3.7(P47),7.1.4(P77),12.2.1(P140)等。

仔细研读上述条文后可将三个词的区别表述如下,如有不妥请大家指正:嵌固部位是嵌固作用的施加方,比如满足一定要求的地下室顶板;嵌固层其实应叫被嵌固层,是嵌固作用的承受方(层),比如被地下室顶板嵌固的地上一层;嵌固端是嵌固层的底端,属于嵌固层而不属于嵌固部位。

《高规》3.5.2-2条中说道:“…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其中的结构底部嵌固层指的是那层?请教了!《高规》3.5.2-2条中说道:“…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其中的结构底部嵌固层对于有地下室(无论此地下室是否满足嵌固条件)的情况是指地上一层与地上二层的刚度比,既地上一层刚度要不宜小于地上二层刚度X1.5.高规》3.5.2-2条中说道:“…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也可表述为“对嵌固层位于结构最底层(即直接与基础相连的那一层)时,结构最底层与其相邻上一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1.5.”再配合帖子中所说“嵌固层其实应叫被嵌固层,是嵌固作用的承受方(层)”应该就很好理解了。

看朱总的新浪微博,有关这点的解答/s/blog_54c21d0a0100yjx3.html关于结构底部嵌固层及上部结构嵌固端的刚度比问题,不少网友没闹明白1)《高规》第3.5.2条第2款中“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2)《高规》第5.3.7条规定“地下一层与首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

这两条规定不矛盾,1)指的是,首层与二层的侧向刚度比(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2)指的是地下一层与上部结构首层的比值。

关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相关问题的探讨发布时间:2022-07-12T07:37:25.791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2年14期作者:王开琼[导读] 高层建筑结构中,嵌固端就是平常说的固定端,不允许构件在此部位有任何位移。

浙江恒欣设计集国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海口 570125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类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而可建用地的的日益减少,促使高层建筑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为了充分利用建筑使用空间及有效地提高结构整体的抗倾覆能力,地下室越来越多的出现在高层建筑当中。

对于地下室而言,嵌固端位置的选取至关重要,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是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直接关系到结构计算模型与结构实际受力状态的符合程度,以及构件内力、结构侧移的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本文就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层建筑嵌固端地下室顶板刚度比侧向刚度高层建筑结构中,嵌固端就是平常说的固定端,不允许构件在此部位有任何位移。

这里的位移在结构力学中是指平面X、Y两个方向的位移和围绕此支座的转角;而对应的简支端(边)则允许有转角,但是不允许有X、Y方向的位移。

在进行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时,结构嵌固端所取的位置是结构设计人员首先应考虑的问题,建筑能否嵌固于地下室顶板是结构设计的一个重要假定,所以结构设计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

因此有必要对地下室嵌固端作一个研究探讨。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地下室顶板作为结构嵌固端的条件(1),对于地下室嵌固端,国家现行各种规范对于地下室嵌固端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与要求,这对高层建筑地下室结构设计起到了规范与指导作用。

国家规范的规定如下:《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中第3.2.2条: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盖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第3.5.2条:当首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1.5倍时,首层与相邻上层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1.5。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在有地下室的结构设计时,地下室的顶板是否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是很重要的。

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计算结构的内力的大小,而且在某些工程中会整体结构成为一个超限建筑。

如底框等结构型式。

结合论坛上的讨论和自己的认识,我提出以下几点,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对地下室埋臵深度较浅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常规概念中,地下室的顶板应与室外地坪基本平,高差多在600以下。

但有些地下室为半地下室,有时露出地面的部分多于埋臵于土中的部分,当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做为嵌固,其比例应控制在多少为宜?2、当地下室顶板的标高不一致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多数结构中,板面的高差一般不大,即便时有较大高差时,也仅时地下室顶板中的一小部分。

那么当高差大于多少时,不应当认为是在同一平面内,当其面积超过整层面积的多少比例时不能做为嵌固?以上两种情况,我想只要是视做嵌固的,其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这一点是肯定的。

但这只是个概念性的问题,对度的衡量应该如何把握呢,请各位说说看法。

我的几点思考,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 嵌固的概念,这里我们所说的嵌固应该是强度嵌固而非力学嵌固;力学嵌固--完全刚性的固定,嵌固点以下刚度无穷大,嵌固点无平动、转动,实现了完全的约束。

强度嵌固--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而不是出现在梁柱节点两侧的梁上,即强梁弱柱.实现的方法:(1)增大梁的抗弯能力;(2)增大地下室柱顶的抗弯能力;(3)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2 对于第一个问题,地下室埋臵深度较浅时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多层建筑,这时的地下室周边一般不会有伸到地下室顶的钢砼墙,规范要求的2倍刚度很难满足,嵌固点不会取在地下室顶.3 对于第二个问题,基于1的理解,只要楼板是连续的,在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认为是嵌固点的.但有2点应注意:一是保证剪力的传递;二是注意错平处梁的受扭问题.对于梁受扭的问题,如果可以考虑错平处只传递平行于建筑外边线的剪力(横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横向剪力,纵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纵向剪力),则此问题不存在.4 同意"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的观点,只是要如何加强?愿听各位高见主体结构计算模型的底部嵌固部位,理论上应能限制构件在两个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绕竖轴的转角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送给地下室结构。

结构计算嵌固的合理部位

结构计算嵌固的合理部位

2012.10.19关于嵌固端的问题:嵌固端的概念:传统意义上嵌固端是指能完全嵌固上部结构,使其完全没有水平位移以及转角。

而《抗规》6.1.14条中所说的嵌固端并不是指的完全嵌固,因为实际工程中即使地下室侧向刚度是一层的2倍,且有土的约束作用(对仅一层地下室的),也难以形成真正的嵌固。

所以规范6.1.14中的嵌固端概念的引进是为了更准确的进行内力调整和控制塑性铰的出现部位以及加强部位的高度确定,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完全嵌固上部结构。

刚度比:本文中的刚度比是指不计入土的约束作用,地下室与一层的剪切刚度比。

要达到嵌固要求,刚度比需大于2,如果考虑土的约束作用,刚度比需要达到5。

一、单层地下室:A剪力墙、框剪、框支结构时:即使刚度比满足要求,一般也把嵌固端设在基础顶,因为:1、因为目前最新做法是用PKPM中的m值(土的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来模拟土的约束作用对刚度的贡献,进而对地下室的地震作用进行了精确计算,不管嵌固端在哪里,地震作用不变。

2、剪力墙结构的内力调整都是对底部加强部位进行的,即要求塑性铰出现在底部加强部位,不管嵌固端在哪(根据《抗规》6.1.10条规定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内力调整部位不变。

3、满足刚度比,不按嵌固端与按嵌固端相比,正负零层楼板造价降低了,而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多了(《抗规》6.1.14-4)。

根据上述三条可以看出,不管是否满足刚度比要求,都把嵌固端设在基础顶,是偏于安全的,且成本并不明显增加。

B 框架结构:当满足刚度比要求时,就必须把嵌固端设在地下室顶板处,否则:虽然地震作用不变,但是《抗规》6.2.3条的强柱根调整(仅对框架结构,保证塑性铰不过早出现在柱根)是对地下一层调整的,由于地下室的刚度是地上一层的2倍,导致结构薄弱层很可能出现在地上一层,而地上一层不论是从计算还是构造上都没有加强,有安全隐患。

所以对框架结构:当满足刚度比要求即应该把嵌固端设在地下室顶板。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在有地下室的结构设计时,地下室的顶板是否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是很重要的。

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计算结构的内力的大小,而且在某些工程中会整体结构成为一个超限建筑。

如底框等结构型式。

结合论坛上的讨论和自己的认识,我提出以下几点,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对地下室埋臵深度较浅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常规概念中,地下室的顶板应与室外地坪基本平,高差多在600以下。

但有些地下室为半地下室,有时露出地面的部分多于埋臵于土中的部分,当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做为嵌固,其比例应控制在多少为宜?2、当地下室顶板的标高不一致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多数结构中,板面的高差一般不大,即便时有较大高差时,也仅时地下室顶板中的一小部分。

那么当高差大于多少时,不应当认为是在同一平面内,当其面积超过整层面积的多少比例时不能做为嵌固?以上两种情况,我想只要是视做嵌固的,其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这一点是肯定的。

但这只是个概念性的问题,对度的衡量应该如何把握呢,请各位说说看法。

我的几点思考,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 嵌固的概念,这里我们所说的嵌固应该是强度嵌固而非力学嵌固;力学嵌固--完全刚性的固定,嵌固点以下刚度无穷大,嵌固点无平动、转动,实现了完全的约束。

强度嵌固--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而不是出现在梁柱节点两侧的梁上,即强梁弱柱.实现的方法:(1)增大梁的抗弯能力;(2)增大地下室柱顶的抗弯能力;(3)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2 对于第一个问题,地下室埋臵深度较浅时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多层建筑,这时的地下室周边一般不会有伸到地下室顶的钢砼墙,规范要求的2倍刚度很难满足,嵌固点不会取在地下室顶.3 对于第二个问题,基于1的理解,只要楼板是连续的,在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认为是嵌固点的.但有2点应注意:一是保证剪力的传递;二是注意错平处梁的受扭问题.对于梁受扭的问题,如果可以考虑错平处只传递平行于建筑外边线的剪力(横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横向剪力,纵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纵向剪力),则此问题不存在.4 同意"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的观点,只是要如何加强?愿听各位高见主体结构计算模型的底部嵌固部位,理论上应能限制构件在两个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绕竖轴的转角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送给地下室结构。

地下室顶板做嵌固端与基础顶面做嵌固端

地下室顶板做嵌固端与基础顶面做嵌固端

1.所谓嵌固实质上是指接近固定的计算基面,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嵌固面以下的结构,可视为“基础”范畴。

2.作为抗震设计的重要原则,基础和地下室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保证上部结构进入非弹性阶段时,基础和地下室结构能承受上部荷载并传递到地基上。

简单说,嵌固面就是上部竖向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下出现预定塑性铰的基面位置。

3.地震实测记录表明,四周与土壤接触的具有外墙的地下室变形与刚体变形基本一致,抗震设计中可假设其为刚体,上部结构嵌固在地下室顶板上。

规范上的刚度比、板厚等要求是构造保证。

4.啰嗦了半天,无非是想说明,对于给定的一个结构,其嵌固面是由建筑的客观条件决定的,而不是设计人为指定的。

举个例子,对于一个地下室顶板可以作为嵌固面的结构,如果设计计算模型将其嵌固面定为基础顶面,即预定的塑性铰在基础面;而按照3中所示,该计算模型对于嵌固面的取法是不合理的。

也许没弄清楼主问题的本意,只是作为楼主后续提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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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地下室的结构设计时,地下室的顶板是否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是很重要的。

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计算结构的内力的大小,而且在某些工程中会整体结构成为一个超限建筑。

如底框等结构型式。

结合论坛上的讨论和自己的认识,我提出以下几点,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对地下室埋置深度较浅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常规概念中,地下室的顶板应与室外地坪基本平,高差多在600以下。

但有些地下室为半地下室,有时露出地面的部分多于埋置于土中的部分,当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做为嵌固,其比例应控制在多少为宜?2、当地下室顶板的标高不一致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多数结构中,板面的高差一般不大,即便时有较大高差时,也仅时地下室顶板中的一小部分。

那么当高差大于多少时,不应当认为是在同一平面内,当其面积超过整层面积的多少比例时不能做为嵌固?以上两种情况,我想只要是视做嵌固的,其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这一点是肯定的。

但这只是个概念性的问题,对度的衡量应该如何把握呢,请各位说说看法。

我的几点思考,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 嵌固的概念,这里我们所说的嵌固应该是强度嵌固而非力学嵌固;力学嵌固--完全刚性的固定,嵌固点以下刚度无穷大,嵌固点无平动、转动,实现了完全的约束。

强度嵌固--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而不是出现在梁柱节点两侧的梁上,即强梁弱柱.实现的方法:(1)增大梁的抗弯能力;(2)增大地下室柱顶的抗弯能力;(3)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2 对于第一个问题,地下室埋置深度较浅时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多层建筑,这时的地下室周边一般不会有伸到地下室顶的钢砼墙,规范要求的2倍刚度很难满足,嵌固点不会取在地下室顶.3 对于第二个问题,基于1的理解,只要楼板是连续的,在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认为是嵌固点的.但有2点应注意:一是保证剪力的传递;二是注意错平处梁的受扭问题.对于梁受扭的问题,如果可以考虑错平处只传递平行于建筑外边线的剪力(横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横向剪力,纵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纵向剪力),则此问题不存在.4 同意"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的观点,只是要如何加强?愿听各位高见主体结构计算模型的底部嵌固部位,理论上应能限制构件在两个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绕竖轴的转角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送给地下室结构。

因此最重要的是加强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地下室楼层的侧向刚度和整体承载能力。

对于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的问题,我也思考许久了,但正如大地说的,往往是停留在概念上,无法量化。

规范要求,地下室的车相刚度不应小于相应塔楼侧向刚度的2倍,但实际上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与塔楼的侧向刚度是不连续的,至少很大部分是不连续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地下室往往比塔楼平面大,抗侧力构件数量增多;2、地下室往往有较厚的侧壁和地下水池、人防墙体等混凝土墙,从而大大增加了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但这些构件与上部结构是不连续的,分布也是不均匀的。

当然如果地下室与基础设计成箱形基础时,刚度的均匀性要好得多。

因此,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往往是有条件的,或者说是一种弹性的。

这个条件就是地下室与上部结构之间必须有良好的侧向力的传递。

基与这个条件,地下室的嵌固作用就与带转换层的结构非常类似了。

首先是结构竖向构件的连续性,上部的框架柱、抗震墙都尽量能落下地下室(这点在设计中一般都很容易满足),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能尽量的加强;其次就是楼板的作用,一般我们设计时如果按人防设计时也好满足(如楼板厚度为200mm,已经可以满足转换层180mm的最小限值)。

如果上述的观点是成立的,大地的问题就好解决了,第一,不管半地下室突出室外地面多少,基础的埋置深度是要保证的,所以满足了侧向刚度的问题应该可以按嵌固来计算;第二,楼板的错层一般还是不超过梁高为宜,局部的错层应该不是问题;第三,楼板加强措施可以按照转换层的楼板来设计,即加大板厚,按计算拉通钢筋,在有错层部位加大梁的刚度或者加剪力墙。

还有就是剪力墙或者筒体周边的楼板设置加强筋等等。

以上是一些个人观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1 当地下室的首层埋深仅有该层层高的1/3时,即使侧向刚度大于上部结构的2倍以上,按竖向不规则结构处理,地下室的顶板不应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

侧向刚度的比较不宜考虑地下室周侧土的作用,原因是不好定量、定性,仅作为一个有利因素吧。

同意大地不能仅考虑柱墙的剪切刚度的看法。

2 对于板面高差,我认为大一些也无妨(当然不可能无限大,我是控制在1.5米以下),关键要做到两点:1保证两层板间的剪力传递(不通过竖向构件);2保证强梁弱柱,使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

3 质点模型,本身就是一种简化,质量分布毕竟是连续的,所以“层高越高允许的高差也就可以越大”的提法我觉着不妥。

4 大地所说的工程,地下室顶板不宜作为嵌固。

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取及相关技术问题张元坤(广州客柏生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广州510170)摘要: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并对其在结构布又和配筋构造方面给予一定的必要保障,是结构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对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并引伸出若干值得思考及解决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嵌固端;首层地面3刚度比;地下室;基础埋深1.引言高层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没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

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是高层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对结构嵌固端的选取作进一步探讨,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

2.结构嵌固端的条件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通常是选择在地面标高处,但地面标高处要真正成为结构嵌固端是有条件的,而且在输入首层计算高度时还有许多讲究。

2.1 设有地下室时的条件(1)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能太大,极端的情况如半地下室则首层楼面一般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除非其高差仅为1—3级台阶高度时才可能考虑;(2)地下室顶板结构应为梁板体系(即不可设计成元梁楼盖),且该层楼面不得留有大孔洞,楼面框架梁的抗弯刚度要足够大,楼板也要有相当厚度;(3)地下室侧壁要有良好的侧限,即必须与“地球”有良好的接壤,上述半地下室顶板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的原因就是不满足此条件。

对于上述条件中对首层楼面框架梁的要求,假设满足《抗震规范》第6.1.14条“位于地下室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的要求,对于高层建筑来说,由于首层处的柱截面往往远大于框架梁截面,故即使有意增大框架梁截面并增加抗弯钢筋用量,上述要求仍很难满足。

就此要求而言,则只有多层或小高层建筑才有可能以首层顶板作为结构的嵌固端,而真正意义的高层建筑则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2.2 不设地下室时的条件高层建筑不设地下室通常是针对层数有限的小高层,或其基础持力层较浅的情况,但从抗震角度考虑是不宜提倡的。

(1)不管是采用天然地基基础或桩基础,都是以基础(承台)面作为结构嵌固端,且必须在该标高处的纵横方向设置刚度较大的基础梁加以连结,故首层层高应从基础面算起;(2)若基础(承台)面标高与首层标高有一定距离而不设基础梁连结或其刚度过小,则地面标高处应设有刚性地面来作为结构嵌固端,首层层高可从地面层算起。

若不设刚性地面,则上部结构无从形成嵌固端,也即结构计算简图不成立,设计上显然是不允许的。

以上列举的条件无非是说明要成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其下部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以保证柱根之间不产生相对位移,且能承受或平衡柱根弯矩。

规范中规定“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二倍”正是基于这一考虑。

3 与嵌固端相关的技术问题结构嵌固端的形成或者说上部结构对嵌固端的要求,在工程设计中还可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及其正确的设计方法,以下将分别探讨。

(1)单层地下室当高层建筑仅设单层地下室且底板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或桩一筏基础时,通常选择基础底板而非首层作为结构嵌固端,这有利于充分利用其基础的“无限”刚度,为首层楼面的灵活结构选型创造条件,即使是首层楼面留有大孔洞,或选用无梁楼盖结构,都不影响结构计算的准确性。

此外,规范规定地下室负一层的抗震等级与上部结构必须一致,以基础底板作为嵌固端不会造成地下室结构造价的提高,反而可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即使单层地下室底板是以桩为基础的普通梁板结构,一般情况下仍然取底板处为结构嵌固端,唯一例外的是地下室作为抗爆级别较高的防空地下室时,其顶板通常具有作为结构嵌固端的刚度,因此可取其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如图1所示。

(2)投影面积比例高层塔楼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投影面积比例大小对首层作为嵌固端的结构有着不同的影响。

图2中当该比例*1时,若首层楼面符合作为嵌固端的其它条件,则该首层作为结构嵌固端就毫无疑问了,但当上述投影面积比例<<1时,说明地下室侧限远离塔楼,塔楼发生的侧向位移将波及首层楼面并使其发生变形,即使变形量很小,但严格说来首层作为嵌固端的刚度必然小于前一种情况,且变形又增大了上部结构侧移的计算值,同时首层骨架构件也会由于自身的变形而产生附加内力。

作为有经验的结构工程师,在实际设计中都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鉴别并作出相应的结构处理。

(3)大底盘多塔楼大底盘多塔楼大多为商住楼,而且由于商用及居住性质不同,对柱网的要求也不同,故通常需设置结构转换层。

当大底盘的商用部分层数不多(如仅1—2层),且结构转换层设于大底盘的屋顶标高处时,塔楼的嵌固端就可考虑取在大底盘的屋顶处,至少在塔楼初算时可以如此假定,如图3所示。

这一考虑基于以下两点:①既然属大底盘,其楼层面积肯定大于塔楼的投影面积,加上大底盘屋顶设置转换层,故大底盘的楼层平面刚度远大于塔楼的楼层刚度;②转换层之上通常为剪力墙、部分短肢剪力墙或异形柱一短肢剪力墙结构,为使转换层上下部的侧向刚度相近,大底盘部分肯定要将原位剪力墙增厚或增加新的剪力墙,从而使塔楼下的大底盘部分具有足够的侧向刚度。

目前高层建筑结构计算软件的功能已较为完善,因此大底盘多塔楼建筑均以整体结构进行计算,其嵌固端也不像结构初算阶段选择在大底盘屋顶标高处。

(4)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在研究探讨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时,必然牵涉到其基础埋深问题,高层建筑基础要具有一定的埋置深度,首先是为了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定(包括抗滑),其次有利于减弱地震反应。

规范对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有一量化规定,即“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基础,可取阶15,桩基础可取阶18”,但这一规定仅与建筑物的总高月有关,而与其它因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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