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内广告经营发布权租赁合同(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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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内广告经营发布权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车内广告业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规范车内公益广告及广告位置,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将其所拥有的703辆城市公交车辆(以实际安装使用车辆为准)内广告发布载体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内容及范围

1、公交车内车载视频。

2、公交车内顶端两侧看板:公交车内顶端两侧4块看板(一侧2块),由乙方作为商业广告发布,剩余的看板由甲方作为公益广告发布。

3、公交车内挡板:公交车内全部挡板由乙方作为商业广告发布。

4、公交车内座椅背板:公交车内全部座椅背板由乙方作为商业广告发布。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广告发布权租赁期限为3年,即20 年9月1日到20 年8月31日。

第三条租赁费用

1、费用及付款方式: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权租赁费每辆公交车每年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分两次付清。

2、20 年8月31日前乙方必须安装调试完毕,20 年9月1日乙方按辆预付万元,2017年3月1日乙方按实际安装辆数交齐剩余部份租赁费。

3、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整,用于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之担保,若乙方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权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造成甲方任何损失、处罚、或乙方应承担违约金的情况,甲方可优先在保证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在五日内补足。若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并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4、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租赁费用,先交后用。若未按期足额交纳,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万元。逾期超过十五日未足额交纳,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并提供办理车内广告所需的甲方资料,其各种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车辆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将车载视频电源切断或人为关机,妨碍车载视频广告的发布,一经发现,甲方应承担违约罚款100元/次,作为赔偿因停播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车载视频广告机是智能机器,可以把每天播放的时间,次数和播放内容自动形成记录,随时可以查询,以此作为判断是否人为关机依据。

3、甲方不得人为损坏车上刊播的广告和作为广告载体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进行修复,属甲方人为损坏的,其修复

费用由甲方承担;机器检测将交由机器生产厂家进行判定。如设备被盗,甲方应按设备原价的50%赔偿给乙方(设备价格以乙方购置发票为准)。(本条内容建议删除,若涉及刑事犯罪等盗窃行为,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甲方承担50%责任对公司利益不利)

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公交车辆的相关运营资料(车辆数、线路、车牌号等)。

5、在公交车内广告租赁合同履行期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为发布广告进行车辆确认等,并负责协调车辆为乙方提供广告及设备安装时间、场地等。

6、甲方车辆因维修、维护保养、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或公司管理需要,在一定时段内要求关闭车载视频广告而造成不能正常发布广告的,甲方不属于违约,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乙方所投资安装的车载设备,合同期满后未续约,甲方配合协调车内广告设备处理给后续车内广告经营者相关事宜。

8、如因政府行为须撤除已发布的广告,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缴纳租金。

2、乙方发布的车内广告应符合《广告法》有关的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发布的内容合法健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广告的发布、制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公交车

内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各类广告。

4、乙方因经营广告业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自主经营发布广告并获取所有的广告收入。

6、乙方须在甲方的公交车内安装一台19英寸的车载视频广告机及其它广告载体设施。甲方同意乙方在公交车内增加、更换其他广告载体设施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该设施的购买、维修、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

7、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车辆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8、乙方安装、维护设备或发布广告时,不能影响甲方车辆的正常营运。

9、车内广告如自然破损需要及时更换画面,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影响车内整体美观。

10、乙方有义务保障车内广告的物理安全,如发现损毁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维护,如乙方原因造成车内设备损毁应承担相应赔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终止或解除。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本合同租赁期满时,合同效力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伍万元。同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其它事项:

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具体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2、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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